經過一輪的討論後(其實只是通知一聲而已,我沒有反對的權利) ,上司已決定,在未來的日子會把我手頭上的工作慢慢的交給另一位同事。
那‧‧‧我之後做什麼呢?不是要給我一碟美味無比的「豉椒炒魷」吧?
他們當然說不是啦!只是想我專心做現有的工作,另加一項新的項目。
面臨著「巨變」,心中一方面暗自叫好,感覺上終於可以「脫苦海」了,但另一邊廂卻有點兒忐忑不安,有點兒不是味兒。
說到底,這個項目我已經做了一年多,由起初問題多多,到現在上了軌道,有板有眼,全部也是有根有據的,確是花了不少心機才得出的成果,現在要一下子交給另一位同事,感覺上好像要親手把自己撫養的親生兒交給陌生人一樣。
有點兒失落。
說完全下有關工作交給另一位同事嗎?不!只是說在我放假的日子,她才會作我的後備。但是現在如果我放假的話,已經有另一位同組的同事在幫忙了,何苦要從新訓練一個新人,而目的只是作為後備呢?
上司說得出這個建議,當然會搬出很多很多不同的理由,而作為小職員的我,爭辯也是無濟於事,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跟從他的指令。
在某次例會上,上司再一次提及工作上的掉換,但是給我的感覺卻是兩碼子的事!
討論中給我的感覺是同事並不是後備,而是替代!我會把工作完完全全的交給她!
我不以為然,因為我知道,事情會不斷地改變,朝令夕改,令人無所適從,不到最後一刻是不知道最後結果的。
話說回來,可能她的上司C看見她平日比較清閒,所以便心生此意,把工作轉給她做,令她學多一些東西。可是在此同時,C卻不斷地把自己的工作推給其他人做。
在我來說,一方面說著自己小組有多忙碌,要把工作分給另一組,另一方面卻硬要把別人的工作轉到自己的旗下。目的是顯而易見的,手拿著一個已經很穩定的項目,在老闆面前可以容易得到讚許,同一時間地,把問題多多的工作轉到他人手上,麻煩沒有了,樂得清閒,有時還可以加上自己的「專業」意見,老闆看見,還不快快嘉許?
凡事只顧自己的利益,把做錯事的責任推卸到其他組員,甚至其他小組身上是十分要不得的。
一個成熟,能做大事的人應該敢於承認錯誤,勇於面對自己所做的過失,不是只做一個「有功自己領,有錯別人錯」的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