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0日星期日

第八道彩虹(29)


「你的好朋友再次佔據各報章雜誌的頭條呢!」哲年打開一本以影藍作封面的雜誌說,「她果然有兩道板斧,在短時間內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現在戲劇性地解約,連她的前經理人也義無反顧地幫她說好話,她真是好運到不得了!」


「哲年。」我把他叫停。


「什麼?」他看著我說。


「別在我面前說我好朋友的壞話。」雖然我對影藍的行徑嗤之以鼻,但聽到其他人在自己面前批評她,我有說不出的鬱悶。


「我沒說她壞話啊!你看,她不是現在得到她想要的生活嗎?」他指著封面說,「我只是以事論事而已。」


「我不喜歡你批評我的朋友。」我直斥他說。


「她作為公眾人物,就要有抵受得到外間的輿論及批評的能力。外間越有聲音,她的知名度才得以提升,這不是她所渴求的嗎?要是她沒有新聞價值的話,報章才不會花上大篇幅來報導。」


「不是這個問題。」我更正說,「我希望你能體諒我現在的心情,我不想你跟其他人一樣看影藍,她是我們的朋友啊!」


「難道你內心不是跟我一樣的想法嗎?」他面帶不屑說,「只是我有勇氣說出來,而你不敢宣諸於口而已。」


「夠了!禤哲年!」我按捺不住,把他喝停,「我不想跟你繼續討論這個話題!總而言之,我不想再由你的口中聽到有關我朋友的言論。」


「澄澄,究竟發生什麼事?你幹嗎為著這些小事而胡亂發脾氣?」他問。


「我沒有!」我不知道為何,這一刻,我火光得什麼也聽不進耳內,「你根本沒有尊重過我及我的朋友!」


「朋友、朋友,你只在乎你的朋友,你有顧及我的感受嗎?」他衝口而出,「你緊張孤兒院的朋友甚至多於我!」


「謝謝你的提醒!的確,他們是我最重要的人!我無父無母,朋友就是我的一切!你永遠不會明白我這等沒有親人的人的感受!」


「你很橫蠻無理!」


「現在這一刻,我不想跟你說話!再見。」


我頭也不回,轉身便走。


一直以來,我跟哲年都是好端端的,從來沒試過跟他吵半次嘴,然而,卻不知為何,這次我卻忍受不了他批評影藍的嘴臉。想深一層,我只是把情緒發洩在無辜的哲年身上,但是,我有我的堅持,要我先向他道歉的話,我卻說不出口。


 


因為這樁小事,我跟哲年冷戰了數天。最後,還是哲年先提出向我求和,而我,最終也選擇跟他和解。然而,這次吵架只是一場序幕,往後的日子,我們吵架的次數漸多,僵持的情況越見激烈。


******


或許,是我未能給哲年足夠的信心及安全感,表面上,他對我非常信任,但事實上,我知道他在處理我們之間的關係時,他是有存疑的,只是他未敢全部顯露在表情及行為上,但在言行之間,我知道他只是在不斷忍讓。或許,在開首時,我已把他對我的信心全然粉碎,縱然現在努力彌補這道裂縫,為時已晚了。


 


這一夜,我倆再次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而吵嚷起來,最後跟他不歡而散。我懷著低落的心情在街上逛著,直到在一個酒吧前,我貿然停下,只因我到黃啟朗在一間酒吧內喝得酩酊大醉。


「黃啟朗?」我拍著他的肩膀說。


「走開‧‧‧走開‧‧‧別煩著我‧‧‧」他喃喃地說。


「幹嗎喝得這樣兇?」我再問,「有心事?」


「別理我好嗎?」他仍是自顧地拿著一杯烈酒往肚裡灌。


「發生什麼事?」我把他手上的酒杯拿走。


「給我‧‧‧我要繼續喝。」他企圖把酒杯搶回,卻被我阻止。


「你清醒一點好嗎?你一向不是好杯中物的人,為何這晚你卻要以酒精麻醉自己?」


「澄‧‧‧澄‧‧‧我已不知怎麼辦了‧‧‧」他瞄了我一眼,終於知道眼前的人並非陌生人而是我,「我快受不了‧‧‧」


「發生什麼事?是學業上有問題?考試成績不好?」腦海中突然閃出當年他因考試成績不佳而跑上天台踱步的危險情形。


「我惱恨自己,為什麼!為什麼?」他只顧著質問自己,情緒開始失控。


「讓我來幫你、替你分憂吧!」我不忍心看著他獨個兒受苦。


「哥‧‧‧哥‧‧‧他‧‧‧」他沒法子把整句句子說完。


「與黃啟日有關?他怎麼了?」還記得當天黃啟朗為了哥哥的事而咬牙切齒,還說以後也不再理會黃啟日,他倆不是已經反目了嗎?畢竟他倆仍是親兄弟,在緊要關頭時,血濃於水,他仍是在意哥哥的一舉一動。


「聽說‧‧‧他要坐牢了‧‧‧」他好不容易才把這事實說出口。


「為什麼?」


為什麼我會問這條幼稚的問題?黃啟日平日作惡多端,經常與賊為伴,最後自食惡果也是必然的事。然而,當聽到這消息時,仍有說不出的沉痛。


「他被控毆打他人,引致他人受傷罪成‧‧‧被判即時入獄一年。」他情緒接近崩潰,低頭大哭。


「黃啟朗‧‧‧」面對著如此情況,我無言以對,只能輕拍他的肩膀,作出安慰。


「他是我最親的哥哥‧‧‧而我卻無法跟他‧‧‧跟他一起好好生活‧‧‧」他低泣著說。


「你已盡了力‧‧‧」


「沒有!我沒有!我沒有好好地勸導他,現在他這樣子‧‧‧我還可以怎樣做?」


「或許,他因此而受到教訓,最後能洗心革面,改過自新,從此重回正道呢?」連我也覺得這番說話十分荒謬,黃啟朗又怎會聽得進耳?


「他會嗎?你還會奢望他會有改過自新的一天?」他反問。


「人誰無過‧‧‧,要是錯而能改,善莫大焉。」我安慰他說,「我們一起把他扶正吧!」


「我怕自己無能為力。」他軟弱地說。


「你怎能這樣輕言放棄?」我斥喝他說,「你作為準醫生,你要盡最大的努力去拯救每一條生命,只要他一天仍是呼吸著,你也絕不能放棄!只要你心存這份信念,一條生命便得以獲救!病人如是,你的哥哥也是如是!」


雖然我對黃啟日的性格仍是有所保留,但我深信,他本質並不壞,只是誤入歧途,只要給他加倍的關懷及指導,加上這次沉痛的教訓,他終究會有覺悟前非的一天。


「澄澄‧‧‧」


「個人力量是有限,就讓我來跟你一起努力吧!」我說,「黃啟日面對的是孤單,他無法從正常途徑中獲得關懷,所以才在外尋求滿足感及榮耀感吧。」


「你的想法,未免過分單純了。」他悻悻然地說。


「你還沒有試過,怎知道結果?」我反駁他說,「法庭也只是給他判了一年,還有給他改過重生的機會,而你呢?卻早已把他判了死刑,難道你想他永不翻生嗎?」


他無言。


「黃啟日現在最需要的,是親人朋友的關懷與安慰。他現在正處於最軟弱的時刻,說不定,會有奇蹟出現‧‧‧」


「奇蹟‧‧‧」他虛弱得把頭倚在我的肩膀上,像一個無助的小孩。


「黃啟朗,聽我說,別再喝酒了。」我撥著他的頭髮說,「『酒入愁腸愁更愁』,借酒澆愁只是消極的做法,這只會令你變得更頹廢。現在要令自己變得更積極,把正能量帶給黃啟日,知道嗎?」


他點頭不語。


「我們先回家休息吧。」我說,「在未來的日子裡,你要做的事還多著呢。」


 


 


(待續)


 

2011年10月29日星期六

某人

有沒有試過,在提及一個人的時候,不點名道姓,只是以「邊個邊個」、「嗰個人」、「某人」、「佢」來代替?他(或她)不是沒姓名沒稱號,為何我們偏要為他們加上一個「沒名號」的稱謂?彷似小說《哈里波特》裡的其中一個角色「He Who Must Not Be Named」──一個不能提及的人?


 


不提及一個人的名字,有兩種可能性,第一種,是不希望對方得悉自己在說對方,要不,便是在說秘密,要不,便是在人家背後說是道非,為免隔牆有耳,只好以一個「代號」來代表對方,只要一個表情、一個神態、一個暗號,便能意會到當中的「主角」是誰。另一種可能是,對方的名字,連被說出口的「資格」也沒有。某程度上,當你說得出對方的名字,即代表著,那人跟自己已有一種微妙的關係(名人或公眾人物不計在內),要是連名字也不欲說出口,可想而知,根本不想跟對方有著任何的關係,簡單得連以言語說出對方的名字也是一種委屈,覺得他(或她)不配以有此「名號」。


 


比方說,要是有一個人,曾經開罪、甚至傷害過自己,令自己(或別人)傷害極深,不是以「那個衰人!」來代替他(或她)的名字嗎?縱然已原諒了對方,在某些情況下,偶爾仍會感到耿耿於懷,因此,對直呼對方的名字,仍是有所忌諱(甚至不屑),在無從選擇的情況下,唯有以「某人」來「尊稱」對方。


 


再來一個例子,一個不會尊重別人,甚至連自己也不會尊重的人,行徑既可惡又討厭,巴不得跟對方劃清界線、與他毫無瓜葛,跟對方的接觸,可免則免。極端一點,甚至連提及他的名字,也覺得是污染自己的「嘴巴」,可以的話,把他當作「透明」是上策;要是躲不了的話,才勉強把他納入為「某人」的類別。


 


在提及「某人」時,人總會不自覺地裝出一副滿不在乎、看似漠不關心的樣子,然而,內心其實還是有一絲怒氣與怨恨未能放下,對方還有一些地方會觸碰到自己某條神經線,令人咬牙切齒,情緒繼而受到牽連。


 


在你心中,曾否出現過這名「某人」?要是沒有的話,恭喜你,至少,身邊沒有出現過一個會令人討厭得連提及對方的名字也覺厭惡的人。

2011年10月28日星期五

別再稱讚我

在讚賞與責備之間,不用多想,自然希望被人稱讚而不是被人責罰。在正常的情況下,讚賞會令人產生愉快的心情,誘使對方把行為重複,從而令這歡愉的心情得以延續。相反,被斥責、被責罵,目的是為使人停止某些行為(但會否「越話越出事」,出現凡事對著幹的反叛行為,卻是後話)


 


小孩子像一張白紙,需要家長的指導,才能明辨是非黑白及對錯,在賞與罰之間,漸漸明白什麼可做,什麼不可為。在小孩面前,稱讚他,他便會覺得自己很了不起,能做到成人心目中的「大事」,因此,在自我膨脹的情況下(俗稱「鬆毛鬆翼」或「飄飄然」),充滿自信心,對重複某種能被讚賞的行為或動作,樂此不疲。


 


隨著年歲的增長,經歷增多,慢慢便會發覺,責罵絕對是出於「真心」,但稱讚卻可以是「假意」。我並不是說,讚賞別人是虛偽是假象,我仍是真心相信,能對別人作出由衷的讚賞,仍佔大多數。只不過,有時候人們為了達到某些目的,而不得不向別人作出讚美的說話。


 


深明此道理的人並不少,只要有技巧地對人作出讚賞,有時候,也會因此而得益。


 


比方說,在職場上,你希望被老板讚賞為好員工?還是被看成一個無能的員工?九成的打工仔,也希望被上司賞識及欣賞吧?有誰希望跟上司對著幹?


 


我的上司,正深深明白這道理,因此他從不吝嗇讚美我的說話。理論上,作為下屬的我,應該感到無上的光榮、欣喜及幸運吧?的確,上司對自己的信任,給予充足的自由度,任我發揮,我做得安心之餘,他也放心管理其他事務,這比那上連雞毛蒜皮的小事也要管束著的上司好上千萬倍。我常笑說(及懷疑),他對我的讚美,是否「暗藏玄機」,這邊廂對我讚不絕口,另一邊廂,是否希望我能為他辦理更多的事務?


 


要做的事務越來越多,也越來越難處理。怕自己未能掌握,壓力自會增大,偶然也有想過逃避,不想面對。這是否不求上進、好逸惡勞的表現?想深一層,有機會學習新事物,該是一個不錯的exposure,是難得的機會,不好好把握的話,怎能表現自己繼續向上爬?然而,一想到,只要不慎墮進這個「糖衣陷阱」,工作便會如雪花紛飛,忙壞了自己。


 


為此,我除了努力做好本份外,還努力說服上司,自己並非一個如他想像中強的員工,只是一個什麼也不懂的人(哪有人笨得像我一樣?「自己倒自己米」!)。結果嘛,不難想像,我有我辯駁,他仍是繼續把工作分配給自己,「反抗」,根本起不了作用(就是說嘛,我很沒用呢!)


 


偶爾也會怨著工作繁重麻煩,但心裡卻仍是有一點點安慰,至少,上司是笑著、讚美著來給我工作,而不是一邊責罵著一邊指派工作給自己,再辛苦也是值得吧?


 


然而,我仍是希望上司別再「誇讚」自己,因為讚賞背後,可能換來更繁複的工作呢!

2011年10月27日星期四

街角的鬥爭

香港街頭,本已是人頭湧湧,非常熱鬧,有時還得在街上左穿右插,找尋出路。然而,這個多月以來,除了要跟其他途人及霸佔在行人路上的手推車共用一條行人路外,還多了一道「阻力」,那就是在街角出現的「選舉團」。


 


區議會選舉在即,參選者為了增加曝光率及支持度,紛紛走到街上「推銷」自己、介紹自己的政綱,希望選民投給他們神性的一票。他們佔據的地方,不是在店舖前,而是在每一個轉角的十字路口。一個十字路口,有四個「街角」,每個街角,分別被不同的參選人佔據著,各自霸佔一個「盤地」,利用揚聲器,把自己的政綱、理念、過往的「功績」一一向外公布。震耳欲聾的聲音,一直跟隨著行人。當行人以為能成功避開第一個街角,耳根得以清淨時,誰知道,到下一個路口,情況依然發生。他們同樣在派發宣傳單張、政綱「滿天飛」,單是在一條馬路上,已經至少給數位參選者「攔截」,為「去路」增添不少「阻力」。


 


常說香港人是政治冷感,要是單憑是否接過宣傳單張來認定一個人是否政治冷感的話,我必是當中一人。雖然對政治沒什麼興趣,但投票是公民責任,理應出一分力。然而,說實在,這些所謂的參選人,又有什麼突出的功績,值得贏取選民的一票?難道,就是單憑在選舉前夕站出來見見人,派派傳單,就當作是「走入」社區,跟街坊接觸、了解民生嗎?選舉過後,又有多少人繼續「為人民服務」?縱然接過了宣傳單張又如何?這並不代表支持某一參選者。當中的政綱,一定是寫得「天下無敵」,過往成績比對手強,但是,開出的「期票」,在「埋單計數」時,又有多少能成功達標?還是最後都是「有心無力」,變得無功而回,不了了之?最重要的是,我怎能單從這小小的單張,便能充分認識這名參選者,繼而投以信任的一票?


 


有趣的是,縱使這些參選者就站在眼前,也無法把他們逐一辨認出來。不是嗎?我們接觸得最多的,是掛在欄杆位置上的橫額。他們總是一本正經、面帶笑容的樣子,加上一些似曾相識的字句(類似「成功爭取XXX」、「要求XXX」、「關注XXX」的字句),就是他們的標記了。或許,他們真的在默默耕耘,為區內市民服務,只是我從沒有機會跟他們「接觸」而已,從而不知道他們曾經為區內市民付出過。另一方面,一些有志為社區出力的新人,起初猶如白紙般,有魄力有幹勁,既想給予他們「機會」一展抱負,但奈何沒有彪炳的戰績,又教選民如何能向他們投一票?


 


我希望一盡公民責任,選出一個有才能的人,能為社會、為區內市民服務,令社會變得更和諧,令居民在一個更優美的地方內住得舒適,然而,對他們的了解,卻是少之又少,又怎能貿然把選票交到某人手上?倒不成用「點指兵兵」的方法選出心水人選吧?這樣豈不是更不負責任?


 


除非直到選舉完成為止,否則「衝出重圍」,便是這段日子裡的必然「動作」。要避開他們不難,然而,他們可否把揚聲器的聲浪調低一點?面對著這些另類嘈音,只會加速我離開的步伐,而不會令我停下來把宣傳單張接住。

2011年10月26日星期三

那些所謂的‧‧‧美女

再不想承認,也不能否認,樣貌標緻的人(當然,標緻與否,是很個人的觀感),猶如身懷「皇牌」或「金牌」,往往得到特別的優待,做事無往而不利。相反,相貌平庸(甚或低於水平)的人,他們便會受到較嚴苛的對待。


 


不是靚女,被讚賞成靚女,固然會飄飄然;


既是靚女,被認同為靚女,更加深信不疑;


只要能挾著「靚女」的「頭銜」在手,便能「世界通行」。


 


靚女,彷似是一個易碎的玻璃球,要小心呵護,不能受傷;


靚女,擁有的不只是一雙「鳳眼」,即使這雙會發光發亮的眼睛長在額角上,也是正常不過;


靚女,縱使犯錯,也只不過是無心之失;


靚女,犯錯不要緊,旁人自會為她找出各種「合理」的解釋;


靚女,就有橫行的權利,旁人就要作出相讓;


靚女,面對不滿發脾氣,只會被看成「有性格」,是性情中人,絕不是「野蠻」;


靚女,即使遲到,全因為要「裝身」,以最佳的狀態示人、以視「尊重」;


靚女,縱有再多的缺點,只要有一個優點,就能被無限放大,把全部缺點掩蓋起來;


靚女,每一刻也是眾人焦點,備受注視:


靚女,時刻也需要被稱讚,縱然你忘記了,她也會以各種方式「提醒」你;


靚女,事事也有優先權,「lady first」嘛(或是「pretty first」更為貼切?)


靚女,就有「差遣權」,「觀音兵」總會樂意為她服務;


靚女,可以翹起雙手,事事可以任由他人為她代勞,這是「榮耀」之一;


 


基於以上的種種,大家定必覺得我是「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吧?就當作我是出於妒忌而對「所謂的靚女」作出的「大控訴」吧!事實上,不難發現這些人就在身邊出現、甚至跟自己擦身而過。她們的出現,擾亂了「對與錯」的定義,只因她們已預先被放在「對」的一方,你跟她們是否站在同一陣線(或是「對立」),是你的問題,跟她們「無關」。她們往往較其他人更輕易達到目標(不能否定,她們努力「裝備」自己,不斷提昇「戰鬥力」,同樣有「付出」),成功率十分高。


 


公平,從來不曾出現,尤其是在「所謂的美女」面前,她們永遠得到別人的厚愛及關顧。容貌,就是她們最佳的擋箭牌;錯,從不會在她們身上出現。這些優待,我又怎會明白?

2011年10月25日星期二

無話再講

很多人也覺得,我是一個羞於(甚至不會)表達的人,寧願選擇聆聽多於發言。


 


對這種「缺憾」,一直耿耿於懷(正因為從不覺得這是種「缺憾美」才最可憐!)。我不是沒有嘗試改善,而是無論怎樣改變,也不會改變自己跟錯誤劃上等號的事實。除了繼續多聽外,還在學習多說。可惜,「多說話」對我來說,挑戰極大,失敗多於成功。


 


忽然想起,曾經看過一段文章,內容大約如下:


 


在批評中長大的孩子,苛於責人;


在爭吵中長大的孩子,常懷敵意;


在嘲諷中長大的孩子,畏首畏尾;


在羞辱中長大的孩子,常常自責;


在包容中長大的孩子,學曉體諒;


在鼓勵中長大的孩子,滿懷信心;


在讚賞中長大的孩子,懂得尊重;


在公平中長大的孩子,有正義感;


在安全環境長大的孩子,,對人信賴;


被多方肯定的孩子,能多自愛;


在接納中長大的孩子,會懂得愛;


 


以上各項,有多少項是你的心聲?有多少項是你認同?


 


一直以來,對錯誤或過失,我總是自責為先,先懷疑是否自己做錯,什麼事也扛在身上,直到有人說「不是你的錯」,才會把這份自責的心稍為減退。自責的形成,大部分責任在自己身上,因為自己做得實在不夠好,但直到這一秒,我才知道,還有另一個原因。


 


當我以為自己已經做得不錯、無愧於心時,原來,在某些人心目中,我是「差中之差」,批評、挑剔,是等閒事,即使做足一百一十分,也會被換來「為何不能做到一百二十分」(雖然,我是連一百分的標準也達不到)。別安慰我說,「我已做得很好」、「不用理會別人的目光」云云,我知道自己無論如何也無法達到「好」的地步。


 


是的,我是一個壞透的人,我正在推卸責任,把不敢言的性格,歸咎於別人對自己的嚴苛。別人對自己嚴苛,是訓練、是磨練,為什麼我不乖乖聽從?只要乖乖地「嗯、哦、呀、係」,避免講多錯多,日子便好過得多。只要稍加意見,便會引來紛爭及不滿,這就是我的錯。


 


說,是錯;不說,也是錯。最後,為怕開腔便得失別人,倒不如什麼也不說。當變得沉默寡言後,又企圖不自量力地「表達」意見,再次變回「多言」,最後,這個循環不斷上演。


 


同一句說話、同一個行為,只要是出自我口(或手)的話,總有被嫌棄、挑剔的地方。相反,在其他人身上,即使犯錯,也不會受到嚴厲批評;要是剛做好基本本份,更會得到讚賞。


 


我不是希罕別人的讚賞(大家也該知道,我是害怕被讚賞的),只是覺得,為何我只能接受斥責?為此,我找出各種理由來解釋,是「愛之心,責之切」?但對這種「責」,我真的厭倦了‧‧‧


 


既然我的「多言」會引來各方不滿,好吧,我shut up

2011年10月24日星期一

第八道彩虹(28)


直到現在,我也不知道自己對哲年的感情,是出於不捨、一時間未能習慣他不在自己身邊,還是我已從昔日把他當作是救生圈變成現在真的喜歡上他?我決定給他一個機會,不,應該是給自己一個機會,嘗試敞開自己的心扉,全情投入這段感情裡,結局如何,且看我倆是有緣有份還是有緣無份了。


 


我懷著戰戰兢兢的心情走到哲年的住處附近,可是卻不知道如何再向前「多走一步」,因此,我只懂在他的家附近徘徊踱步。畢竟,我對哲年已作出多番傷害,難道我還不能放下那丁點兒的尊嚴而主動去找他?因此,我決定鼓起勇氣,深呼吸一下,把腳踏在馬路上,準備過馬路把他找回來時,這時候,忽然有一雙手把我拉回到行人路上。


「過馬路請小心一點!萬一發生意外時,那怎麼辦?」拉我回來的,原來是哲年。


「哲年?」想不到,自己竟然在這困窘的環境下遇上他。


「為什麼你會在這裡出現?找我麼?」他問。


「我‧‧‧你‧‧‧你明知故問!」我結結巴巴地說。


「冤枉啊!我什麼也沒有說,怎能把這罪名加諸在我身上?對我很不公平啊!」哲年舉起雙手抗議著說。


「公平‧‧‧的確,我何曾對哲年公平過?」我心中一震,卻沒把這話說出來。


「你不是被剛才的汽車嚇壞了吧?」他看到我不哼半句聲,立即緊張地問。
「不是,不是。」我連忙回答他說,「我只是在想,你又救了我一命。」


「英雄救美嘛!雖然你還算不上是天姿國色,但在我的心目中,你也算是可愛吧!」他開玩笑說。


雖然哲年面上略帶憔悴,同時清減了不少,但看到他懂得開玩笑,教我十分安慰。


「你‧‧‧你為什麼在這裡?」我沒頭沒腦地問,但話一說出口,我便知道自己問了一個極度愚蠢的問題。


「拜託!我是住在這裡啊!我剛從超級市場回來,在街角看到你,還未來得及把你叫停,你便衝出馬路,把我嚇一跳啊!」他說。


 


這時,方發覺地上散滿了大包小包的物品,猜想那一定是哲年為了衝出來把我拉住時,把手上的物品全都丟掉,令我十分感動。


「先把東西收拾好才說吧。」我蹲下身,開始把散落在路上的東西放回袋子裡。


「有話要跟我說?」他試探著說。


「其實‧‧‧也沒有什麼特別事‧‧‧」我欲言又止,「想前來看看你而已。」


「你想清楚了麼?」他臉上流露出既驚訝又疑惑的樣子。


「或許,可以給大家一個機會。」我的聲音,小得不能再小。


「我知道你一定會回來的。」哲年激動得擁著我。


「別這樣吧!怪難看啊!」


「我才不理旁人的目光!」他把我摟得更緊。


「你會原諒我嗎?」我問。


「事實不是已經放在眼前嗎?」他笑著說,「只要你回來便好了。」


就這樣,在半年內,我跟哲年經歷了分手及復合。


 


正因為曾經失去哲年,現在我已慢慢學會享受跟哲年過的每一個時刻。


******


影藍的事業如日方中,幾乎每天也會在報章上看到有關她的消息。可是,有關她的新聞,卻是好壞參半。一方面,大眾都認同她是一個不可多得的演藝天才,無論什麼角色,只要是給她演上了,她總能夠把角色演繹得淋漓盡致;然而,另一方面,正因為她倚仗著這份天賦的能力,令她漸漸變得越來越不可一世、目中無人。態度驕縱,是導演及記者們對她的一致評價,縱使經理人曾對她作出勸戒,但影藍仍是樂在其中,態度依舊。而導演、監製知道她是收視保證,亦只能對她作出萬般遷就。


 


可惜,這段「風光」的日子,很快便過去了。影藍態度越見囂張,已經引來很多部門的不滿與投訴,情況越來越不受控制,經理人Cheryl更多番義正詞嚴地向她發出警告,可是,她卻表現得毫不在意,直到有一次,Cheryl接下「指令」向影藍作「最後通牒」。


「影藍,這已不是第一次跟你說了。你可否專業一點?態度別這樣驕傲囂張,再繼續下去,你知道這會影響自己的星途嗎?」Cheryl好言相勸。


「只要我能『交足功課』,他們便無話可說了。」影藍不以為然。


「在這個圈子裡,人際網絡是重要。你這樣的態度,會得失很多人的!」Cheryl看著影藍出身,卻同時看著她「變壞」、變得不可一世,感到十分可惜。


I don’t care。」她說。


「既然如此,我再說也是徒然。」Cheryl停頓一會,說,「公司決定跟你中止合約。」


「是嗎?那將會是你們的損失。」影藍強顏歡笑,「真巧,剛好有電影公司想找我拍電影,我還擔心不知道如何『度期』,現在可免除了這煩惱,真是perfect timing。」


「影藍,難道你不會飲水思源嗎?」Cheryl火光了,「你令我太失望了。」


「我們其實都只是各取所需、互惠互利而已。」影藍平淡地說,「Cheryl,我是衷心地感謝你多年來的提攜及照顧,是你令我在這個圈子裡打出名堂。然而,我除了要名外,我更需要利。電視台的待遇,跟外面的電影世界,是無法相比的。無論我有多努力,也無法賺取到更多的報酬。」


「你心頭太高了,你根基還未算是十分紮實,小心跌得更痛更傷!」Cheryl失望地說。


「我對自己有信心,對導演的眼光更有信心。」


「我只能祝你好運。」


Cheryl,看在我倆曾經合作無間,你會幫我最後一次,令我們之間的賓主關係來劃上一個完滿的句號,對不?」


「這個你不用操心。」Cheryl木然地說。


 


一星期後,各大報章上的頭條,都是刊登了有關影藍跟電視台提前解約而勇闖電影圈的新聞。


 


 


 


(待續)


 

2011年10月22日星期六

樓梯驚魂

夢,是一樣很奇妙、很難解釋的事。夢的出現,可以解說成潛意識,「日有所思、夜有所夢」,因此才會在睡眠期間在夢中遊走。弔詭的是,你越是希望某夢境的出現(想想也好嘛!),它越不會出現,搞不好,還會令自己失眠,「眼光光、等天光」;相反,夢境卻可以在毫無先兆下,隨時侵佔我們的睡眠空間。


 


有沒有試過重複出現某些夢境?或是在現實生活中,某些情境似曾相識?那一刻,究竟是生活太緊張、連夢境也要反映現實?還是夢境是預兆,最後夢境成真?真真假假,有時候,根本難以分辨。


 


我記憶力不好,往往在睡醒後,便會把所曾發過的夢境一一忘記。然而,有兩個夢境,偶爾會交替出現而無法忘記。第一個夢境,是自己走到後樓梯,沿著樓梯一直往下走,走到地面時,卻苦尋不到出路,內心充滿焦慮、驚恐與不安;另一個夢境,同樣是在梯間發生,明明那是一個熟悉的地方,卻像走進迷宮一樣,越走越不知走到那裡去,繞了不知多少個圈、「暴走」了多少里路,最後才找到一個缺口當出路。


 


因為這兩個夢境偶然會出現,所以印象特別深刻;也因為已「習慣」了這兩個夢境跟自己為伴,因此,縱然它重複出現,也不以為然。


 


然而,要是它突然變成真呢?原來,仍是會有一點不知所措!


 


如常地沿著樓梯走,卻發現慣常的「路線」突然有別於平日,面對著陌生的「環境」,出現了一秒鐘的不知所措,想乘坐電梯離開,電梯卻又「高高在上」。在徬徨無助、「叫天不應、叫地不聞」之際,才猛然想起,為何不走回頭路、「從頭開始」?腦海突然浮現一個似曾相識的場景,這不是跟以往在夢境裡的「遭遇」十分相似嗎?有一刻鐘,我還以為自己在發夢!可是,那是千真萬確的「現實」!一想到這裡,便有一種說不出的驚慌。幸好,在千鈞一髮之下,發現原來仍是「有路可走」,真是捏一把冷汗。


 


「樓梯驚魂」,究竟在夢中出現可怕一點、還是在現實中令人驚恐呢?想當然的是現實中出現可怕吧?不過,我知道這只是一個非常偶然的「巧合」,現在「路路暢通」,跟平日無異,一切回復正常。要是現在問我,我會答,在樓梯團團轉的夢境比較可怕,因為它不能令自己一覺睡到天明,不是很可惡嗎?

2011年10月21日星期五

聽不清楚的說話

有時候我會懷疑,究竟我是否已開始步入衰老、甚至退化的階段?為何,聽著人家的一句說話,經常以「咩話?」或「可否大聲一點?」來回應?難道,我的聽力及吸收能力現在只剩下一半?大部分的對話,不是「水過鴨背」便是「左耳入、右耳出」。究竟是自己聽覺出現問題?還是對方說話技巧有問題?


 


自問不是長期帶著耳筒、聽著高頻率或高音量的音樂,更不是在噪音下工作(errrr‧‧‧有時候的確是處於噪音環境下的‧‧‧),為何在有意無意間,總是需要別人重複說話?


 


經過一輪的思考後,發覺問題並非全部出自自己身上,而是出自「對方」身上。


 


這些人,究竟是何方神性?


 


答案便是那些作推銷(或是硬銷)的推銷員了。


 


我明白,要在有限的時間裡,把有關產品優點及歷史「鉅細無遺」地推銷給顧客,難度分是9.9(自問沒此「技能」,因此沒資格當一名推銷員),但──請可否把速度減慢一點、大聲一點?對於他們能在一分鐘內把一頁(甚至更多)稿紙一字不漏地說出來,我是佩服得五體投地、拍案叫絕。然而,他們卻嚴重地忽略了「聽眾」的感受,縱使他們講得出,但我們未必聽得進耳內;即使聽得進耳,也未來得及把內容「消化」,要是稍加思索,便已經迷失在對方的「急口令」當中。


 


有沒有發現,他們都是帶著類似的口吻,把「該說」的話說畢(要是你在中途插嘴,他們是完全無視的,因為他們只不過是一部錄音機,把錄音帶「播」完為止),便當作是完成任務,然後便反問顧客,對內容、條款是否清楚。說實話,能聽得清楚對方說的話,已是一項奇蹟,在短短數分鐘內完全明瞭內容,難道他們把我們看成天才、能在瞬間吸收所有資訊麼?


 


一個不專業的銷售員,要不,便是說話太快,要不,便是說話聲音太小(好聽一點,便是whispering,難聽一點,跟「敲經唸佛」無異),一聽便覺得厭惡,那怕是再好的產品,也會令人立即say no掛線!


 


時間對我來說,是寶貴的(雖然百無聊賴的日子還多著),要浪費時間聽這些肺腑之言,恕我無能為力,盡可能我也會盡快把對方打發掉。偶而,當自己真的「超級無聊」或不幸未能中斷對話的話,左耳跟右耳便會「連成一線」,名副其實的「左耳入、右耳出」,縱使每一粒字也聽得到,但卻無法把它們串連成一句「有意思」的句字。在聽筒旁的我,可樂透了。聽著對方越說越快而面不改容,差點兒噗哧一聲笑了出來(我知我知,我是壞透了,明知自己不會答應,浪費自己時間之餘,還「浪費」對方時間,令對方錯失找尋另一客戶的機會,可是,聽著這些「高超技藝」,也是一種「另類娛樂」──當然,這只局限於心情良好的時候,心情壞的時候,我是二話不說地狠狠掛線!)


 


再也不想為這些銷售員帶來無謂的「遐想」或「奢望」,以為多聽他們說一句話,成功爭取一個新客戶的機會便會增加?這未免太天真了!連對客戶的最基本尊重也沒有,說得不清不楚,該問的不問,該答的不答,如何能做到「聆聽客戶」的宗旨?


 


為免再誤會自己患上耳鳴甚至耳聾,對這些電話或面對面的推銷,還是少聽為妙。


 


sell我?還是先把話說清楚,令說話聽起來鏗鏘悅耳,才向我「埋手」吧。

2011年10月20日星期四

得不到。是最好

凡事稱心如意,「想嗰樣,得嗰樣」,該是每個人期望的生活,然而,眾人皆知,資源有限,欲望卻是無限。要在有限的資源裡來滿足無限的欲望,根本是天方夜譚之事,任憑你中多少次千萬六合彩頭獎、還是「富X代」,總有一些人與事,是無法想得到便可以得到。因此,我們只好退而求其次,在可供選擇的情況下,選擇一些認為最需要或是對自己最好的東西。


 


的確,凡事太容易得到的話,人便不會珍惜,因為即使失去,也定必有另一個「代替品」出現,那麼,又何須惆悵?正因為得來不易,才會明白能擁有的可貴。然而,人的心,往往是天下間最難猜透的。


擁有時珍惜,固然難得,但擁有後感到後悔,更是家常便飯;


萬一「得不到」,可能因「逃過一劫」而暗呼「好彩」;或是,卻有感未能擁有在手是一種遺憾,繼而無時無刻也在心癢癢;


 


究竟,擁有好,還是不擁有好?


 


比方說,看到一件非常漂亮的衣服,因一時衝動而把它買回家。回家再細看,方發覺它根本跟自己不配合,穿在身上總覺得怪怪的,不穿嘛?卻又覺得不划算、甚至浪費。然而,貨物已出門,欲哭更無淚,怪只能怪自己太衝動;


擔心以上事情發生嗎?好,這次便奉行「三思而後行」的宗旨,想清楚才作決定。然而,「機會」或優惠卻可能一瞬即逝,當決定回頭把它帶回家時,卻連最後一件也剛被人買了,從此「不再存在」,後悔莫及;



貨物如是,人也是一樣:


當你覺得某人幾乎是完美的化身,自然地把對方「神化」,覺得無論對方做(或講)什麼也是最好的,期望能與對方配成一對。當真的「夢想成真」,了解再了解下,神秘的面紗被揭開,對方的缺點,逐一曝光,完美的形象瞬間瓦解。要是能同時接受對方的好與壞,此情當然能繼續下去,要是對方的缺點是令人難以接受的話,便只能分手收場;


退一步在想,要是當初沒有跟對方在一起,美好的形象,永遠留在心中,從沒有被破壞過,不是更好嗎?


 


正如小時候,我非常渴望擁有、最後卻得不到的洋娃娃,即使現在給我再遇上它(如果它有幸成為一個絕版娃娃的話),我也未必能把它認出來,但在我心裡面,它永遠是最亮麗、最可愛的娃娃。要是當天,我如願地把這個娃娃帶回家的話,現在我可會在記憶裡預留一個位置給它?


 


人,有時候,是一種喜歡自欺的動物,寧願真心相信眼前的人或事是最好,也不願接受當中確有瑕疵。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們未必能完全記得起當日未能擁有的人、事或物,但那份感覺,卻是清晰地留在心裡。擁有未必是幸福,錯過未必是遺憾,且看我們從那一個角度來看而已。

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

「情」只能受考驗而不能試驗

蜜運中的人,頭腦是否突然變得低智?還是一旦被愛情沖昏頭腦後,情人便是「至高無上」、地位超然,其他家人、朋友只會輪為「閒角」,被「降級」、不被尊重及重視之餘,甚至成為「被玩」的對象?


 


因為一個true or dare的遊戲,竟然戲言跟好友「玩」絕交,親手(或親口)把多年建立的友誼摧毀,智商跟一個小孩子無異。看在眼裡,不禁搖頭說一句「真白痴」。


 


從來,不論親情、友情或愛情,都是需要用心培養、保護、關懷及維繫,正因為當中有「情」,要是不幸以言語或行為傷害對方,因而帶來的傷害,可能會超出我們的想像。


 


或許,有人會覺得,這只不過是遊戲一場、戲言一句,無傷大雅,要是為此而感到沮喪或失望的話,不是顯得自己氣量小、不夠大方嗎?然而,言者無心,聽者有耳,一句無心的說話,所造成的傷害,猶如被一把鋒利的刀直插入心房。加上,為了一個無謂的遊戲而輕言跟友人「絕交」,證明他根本不珍惜這段情誼,視友情如平常不過之事。只要曾有「第一次」的出現,難保他日會有其他原因而發生「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的「絕交宣言」?無心的戲言,猶如走在鋼絲上遊走,等待上演「狼來了」的時刻。


 


不禁在想,要是這「遊戲」繼續進行,只是把問題稍為改良,把是當中的「主角」換成是他的女朋友,「絕交」宣言改成「分手」宣言的話,他是否會作出同樣的「勇氣」,跟女朋友「玩分手」?


 


試想想,你會否無緣無故地跟男()朋友說分手?你會否沒頭沒腦地嚷著要跟丈夫(妻子)離婚?明明跟友人「friend過打band」,卻會突然跟對方說絕交?明明跟父母關係良好,卻會否突然說要「離家出走」?


 


須知道,有些話是不能隨便說出口,一說出口,便「覆水難收」。「刺」一旦插入心,無論事後作什麼解釋也是徒然,無心話,像刀一般,在彼此間的關係上劃出一道裂痕,要修補,談何容易。


 


「點解?」,可能是當時的即時反應,然而,即使問了「為什麼」,又有什麼用呢?既然對方已不再珍惜這份情誼,何不乾脆連問也不問,從此「一刀兩斷」?


 


又或者有人會覺得,就這樣「割蓆」,這段友情不是經不起考驗麼?對不起,我不覺得這樣「玩絕交」是考驗友情的好方法。「患難見真情」,當然的是友情的最佳證明;能「雪中送炭」,更是難能可貴。縱使以上兩種情況沒有出現,也不代表這段友情不真摰,只要抱著真誠的態度對待朋友,從日常生活中的點滴便可知一二。要是刻意地「先破壞、後驗證」,證明對方仍對自己不離不棄的話,這才叫做真友誼嗎?這未免太愚昧了。


 


「友誼永固」,是一個人人渴望得到的關係。只要用心「保護」它,它能像城牆般堅固,難以被破壞,然而,它卻可以同時因為一句戲言、一個動作,便把辛苦建立的友誼摧毀得體無完膚。

2011年10月18日星期二

六百元的代價

六千元,令全港市民議論紛紛;原來,當它變成「六百元」時,仍會引來社會上的不少聲音及意見。有人可能因這六百元而失去自己的名聲,即使最後是誤會一場,當中所造成的「傷害」,已經超出意料之外。


 


某模特兒涉嫌與一樁櫃員機的盜竊案有關,作為旁觀者,不知當中底蘊及資料,當然不便下什麼評語或結論,只是從這件事上,引發出一些令人反思的地方。


 


假如,對方真的因一時貪念而「順手牽羊」的話,私自取走前一名在提款機後忘記提取的六百元,這是一件天下間最愚蠢的事。每個市民也知道,在提款機附近已安裝了閉路電視,加上銀行的電腦系統有客戶存取記錄,在這個「既安全又高危」的地方「下手」,比「明刀明槍」地去搶劫更危險。


 


加上,縱然她不是家財萬貫,但憑著她現在的知名度,接工作並不成問題,每份工作的酬勞,時薪更不止六百元這個數目,為了區區六百元而以身犯險,值得與否,大家心中有數。沒錯,人畢竟是有貪便宜的心態,但理智該可以蓋過這一刻的「衝動」,要麼,便「大貪」一點,貪盡六百萬、六千萬甚至六億!這樣,「死」也「死」得轟烈一點(請別誤會,我並不是鼓吹大家犯法)!只是覺得,以六百元換取失去尊嚴、自由、名聲,是何等愚昧的行為!


 


假如,她真的是清清白白的話,她同樣是愚蠢。凡人也知道,為免瓜田李下,事避嫌疑,要麼,乾脆跟這些充滿「誘惑」的金錢「畫清界線」,連碰也不碰一下,由櫃員機自行把款項「沒收」。即使真的「不幸」跟金錢「接觸」了,最安全的做法,一是交回銀行,一是報警求助,把款項「完壁歸趙」,盡一個好市民的責任。


 


根據她的解釋,她認為自己親自把款項交給警方會引來不便,這是一個非常荒謬的說法。縱使需要進入警局,但錯不在自己,何懼之有?難道,堂堂正正地進出警局,盡市民責任,是一件很羞愧的事嗎?陰謀論一點來想,即使引來記者或公眾的注意,那又怎麼樣?只要實話實說,倒不成更會為自己的「正義形象」加分!現在「加分」不成,反而引來種種對自己不利的揣測,人格、聲譽,「一鋪清袋」、全軍覆沒,這六百元的代價,可真大得很啊!


 


俗語說,「生不入官門」,盡可能避免進出警局這些「官地」是可以理解,然而,要是問心無愧、做人頂天立地的話,即使要進入警局,也無須懼怕。但要是因抱著這心態,或是怕自己的「知名度」而選擇以一個「更危險」的方法(除非‧‧‧她怕自己「定力」不足、連自己也信不過的話,才把這「重任」交給友人。要是這是事實的話,她的友人,誠信也好像更有問題吧?),最後,可能為自己帶來更大的麻煩,惹上「一身蟻」。


 


無論她有否犯法,這一仗,她是徹底地失敗了,只因她敗在一個「蠢」字。

2011年10月17日星期一

第八道彩虹(27)

一想到黃啟朗跟自己慶「生辰」,感覺份外窩心愜意。然而,在這份窩心上,總是有一種難以解釋的虛無感,一直在心內揮之不去,卻又解釋不來。直到數天後,這份疑惑才得以解開,原來,這份感覺,並非來自黃啟朗,而是,在跟他共處的時候,我竟然把哲年完全忘記了。


 


當哲年的樣子「再次」在腦海中浮現時,原來我倆已有三天沒接觸了。我急忙撥了一通電話給他,可是,他的電話卻一直被接駁到留言信箱,這回,轉到我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


 


直到翌日,電話才接通。內心充滿著矛盾的情緒,一方面知道他安然無恙而放下心頭大石,另一方面,卻因他竟然可以數天不找自己而感到憤怒不已。


「禤哲年‧‧‧」本想質問他,甚至向他發脾氣,但回想起來,我何嘗不是把他忘記得一乾二淨?我憑什麼理由遷怒於他?只好把情緒抑制著,轉了另一個腔調跟他說,「你沒什麼事吧?一直找不到你。」


「是嗎?」他淡淡然地說,「你找我有要事?」


「不是有要事才能找你吧?」本想反駁他,但他的語氣卻冷淡得令人害怕,我只能低聲下氣地跟他說,「我想著你,這理由足夠了吧?」


「掛念著我?真的?」他懷疑地說,「要是真的想念我的話,絕不會三天不找我的。」冷不防被他這樣一說,頓時令我無言以對。


「你在測試我嗎?」


「我並沒有這個意思。」他矢口否認。


「我不想在空氣中跟你說話,我可以跟你見面嗎?」


空間中出現一陣沉默,然後哲年才答應出來見面。


 


我們相約在一家餐廳見面,眼前的哲年,憔悴了不少。


「為什麼你顯得一臉倦容?」我關心著他,可是他只是低頭不語。


「究竟我們之間發生了什麼問題?」我直接問。


「你認為呢?」他終於開腔。


「我覺得大家需要冷靜下來,把事情好好的分析。」我心知不妙,只好強抑壓自己情緒的波動。


「難道你看不出我已經十分冷靜嗎?」他答,「我已有三天沒好好睡過了。這幾天,我一直在想著我們之間的關係,但是,我仍想不到有什麼解決方法。而你,竟然並未發覺我多天沒找你。」


「對不起,是我‧‧‧令你受苦了。」我的淚水徐徐滑下。


「或許,是我為你帶來痛苦吧。」他說,「究竟,我有什麼地方及不上他?」


「他?」我明知故問。


「別把我當作傻瓜吧。」他仍是一臉木訥,「如你要明言,好吧。我指的是黃啟朗。」


「這只是一場誤會。」我已不知跟哲年說過多少遍。


「我也希望這只是一個誤會,可惜,在過往的日子裡,我所觀察到的,你在乎黃啟朗多於我,即使你跟我在一起,你也無法真心地笑出來。然而,只要他站在你身邊,你便真情流露,笑容也特別燦爛。」


「沒有這回事啊!」我在反思他所說的每一句話。


「有,你有!」他開始激動起來,「你跟他一起吃蛋糕的情景‧‧‧我全看到了。」


「你‧‧‧你看到?怎會這樣?」我疑惑地問,驀地,我開始明白當中發生什麼事,「你‧‧‧你跟蹤我?」


「我並非全心跟蹤你,只是,我記得那天是你的生辰,本想買一個蛋糕跟你慶祝,誰知道,竟然給我‧‧‧給我看到黃啟朗跟你在一起,而他更代替了我的位置‧‧‧跟你慶祝!」


「我根本沒有跟他約定啊!我完全沒料到他會出現的。」我解釋著說。


「那又怎麼樣?」他失望地說,「你跟他的那種默契,是無法在我倆身上出現的。」


「只因他是我從小相識到大的朋友,縱然有默契,也是正常不過啊!」


「是青梅竹馬吧?」


「假以時日,我倆加深了認識,我們會更好的。」我答。


「會有這一天嗎?恐怕,這一天並不會來臨。」他突然說,「捫心自問,沒有人能代替他在你心目中的地位,是嗎?」


「你跟他怎可以相提並論?」我反駁說,「你不是說過會努力令我幸福快樂嗎?」


「只有一個人努力的愛情,成效只會減半。」他說,「在這段關係中,你根本沒有努力過。」


「我有‧‧‧」自問,我真的有努力投入這段感情,只可惜,一切也事與願違而已。


「至少,我感覺不到。」他說,「既然如此,分手吧。」


聽到最後兩字,彷如電亟般,全身僵硬,我說不出一句話來,只懂不停地低泣著。


「我是千萬個不情願跟你分開,然而,要是因著我的自私,硬要把你留在自己身邊,看著你每天對著一個不是你最愛的人,我反而覺得更痛苦。我不是偉大,只是,我不想自己喜歡的人每天愁眉不展,既然如此,我寧願放手,使你能去找尋自己的真正幸福。」


「沒有你,我怎會有幸福?」我哀求哲年說,「你給我一點時間吧。」


「或許,是我們相遇的時間不對吧。」他聳聳肩說,「從一開始,我便是某人的替身,這角色從沒有離開過自己。我以為終有一天可以徹底擺脫這角色,但原來,這只不過是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


「我是無心傷害你‧‧‧」我痛苦地說,「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


「我們嘗試分開一會兒,要是‧‧‧你最後還是記掛著我的話,我會義無反顧地回到你身邊。」


哲年是一個好男人,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只是,我接二連三對他作出傷害,我才是真正的壞女人。


 


起初我以為,沒有哲年在身邊的日子,像放下一個壓抑在心裡良久的包袱般,重拾快樂。然而,我卻低估了這次分手對自己的影響。我像一個沒有靈魂的人,每天在行屍走肉般生活,每天以淚洗臉,躲起來不願見人,因為我怕在街上遇上黃啟朗,更害怕在街上遇上哲年。


******


我跟影藍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聯絡,忽然有一天,她主動前來找我。


「澄澄,幹嗎消瘦了那麼多?你不是在學人家減肥吧?」她捏一捏我那張幾乎凹陷的臉頰說。


「失戀是世上最厲害的減肥餐單。」我苦笑著。


「什麼?」她提高了聲調說,「你跟他不是好端端的嗎?怎會無緣無故的分手?」


「一言難盡。」


「是他有了第三者?」


「不。哲年是一等一好男人。」


「難道是你?」她一臉疑惑地看著我。


第三者?我也不知道黃啟朗是不是第三者,因為說實在,我們真的什麼也沒有發生過。


「你不否認,即代表你默認了?」她說,「澄澄怎會變成這樣子?」


「我沒有‧‧‧」我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在影藍面前嚎啕大哭。


「你還愛他嗎?」


「你說那個他?」我竟然傻得問了這個蠢問題。


「當然是禤哲年啊!」


「我不知道。」


「陳安澄,你何時變得這樣拖拖拉拉?在感情事上總是拖泥帶水?」她斥責著我,「要是你對他連一絲愛意也沒有的話,分手對你來說,不是一種解脫嗎?你應該笑著才對啊!現在跟他分開了,你還是這樣悶悶不樂,這是否代表著,你還是愛著他?」


雖然影藍看似大情大性,但想不到,在感情事上,她竟然比我看得透徹。她說得沒錯,為什麼我想不到?跟哲年分開,為何連一刻「舒一口氣」的感覺也沒有?反而,心情比以前變得更沉重?是我捨不得?不甘心?還是我真的愛上了哲年而自己不知道?沒有她的當頭棒喝,我想,我是無法知道自己的真正感覺。


「你愣著做什麼?」影藍在我面前揚揚手,「我說得沒錯吧?」


「我想,我知道要怎樣做了。」


「你確定?」


「至少,這一刻,我真的很想念著哲年。」


「是因為他再沒有在你身邊團團轉而令你有點失落,還是你真的掛念著他?」她又再一次一矢中的。


「我還不確定。」我說實話,「早前,我刻意逃避跟任何人見面,但是,這一刻,我真的很想跟哲年見面,我想,我知道怎樣做了。」


「我希望下次跟你見面時,我要看到一個笑容滿面的澄澄,而不是一個愁眉苦臉的澄澄。」


「影藍,謝謝你‧‧‧」


 


 


(待續)

2011年10月15日星期六

難道我未年輕過?

年輕,是最強的盾牌。年紀輕,不知天高地厚,未必能全然掌握事情的是非對錯,不知孰對孰錯,縱使做錯了,也可以搬出「他/她還小」、「只是細路仔/女一名」云云,便可以把過錯或責任推卸得一乾二淨。然而,我們是否盲目地以「年輕」為藉口,便可以任意妄為而不需要負上任何責任?


 


沒錯,當年紀還小時,對很多事情也一知半解、甚至不知不解,因不懂而出錯,時有發生,只要明白當中的錯失,繼而改過,避免重犯,教訓仍是有其價值。可是,明白自己「做錯」的人少,覺得別人針對自己的,卻越來越多。問題癥結所在,已不再在於「對或錯」上,而是當事人的態度。


 


「孺子」是否「可教」,建基於是否「受教」。姑勿論那是一個蠢人、笨人、愚人也好,只要他們能本著一個虛心謙遜的態度,縱使能力再差,同一件事情需要反覆提醒數遍(可能會令自己吐血翻眼),至少,對方還是願意「受教」。對於一些態度傲慢自滿的人,無論如何循循善誘,對方也只會以一個不可一世的嘴臉「相贈」。


 


當年紀還小時,還可以理直氣壯地說自己少不更事。然而,當踏足社會工作後,人便要學習變得成熟及穩重,即使家裡、學校沒有教導,從身邊經常接觸的人身上,或多或少也應知道一二。所指的,並非要埋沒良心與宗旨、隨波逐流或阿諛奉承,而是該明白什麼事是「可為與不可為」。對人作出基本的禮貌,並不代表「擦鞋」,而是對人對自己的一份尊重。俗語說,「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要是連基本的禮貌尊重也欠奉的話,希望得到別人的尊重,也只會變成奢想。


 


我並非想說是道非,更非自命清高,然而,對於某些年輕人的行為,實在看不過眼、不吐不快(或許以下情況,並不限於年輕人,偶然也會發生在入世「已久」的「成年人」身上,這些人,只能說,「沒得救」了。)


 


當一名新人,經驗尚淺,在未完全熟識及理解運作之前,理應虛心聆聽及學習。除非那是一名超卓非凡的天才,未學已懂,才勉強稱得上有資格「認叻」。然而,一個真正有才幹的人,又怎會自吹自擂?能力高低,是由別人來評價,更非由自己「誇啦啦」得來的。新一代的「毛病」(請別誤會,我並非「一竹竿打一船人」),總會覺得自己的一套才是最有效率,舊有的,卻是過時失效。自以為是,態度自會變得輕佻浮躁、目中無人。稍為遇上一點小「挫折」(所謂的「挫折」,其實只不過是未能如他所願、「順風順水」而已),便大發雷霆,以洩心頭之不快,同時,彷彿要向其他人「宣示」自己正在「忙碌工作中」。


 


抱怨工作不順利,你我也曾試過,這是人之常情,然而,像小學生般無理地咆哮大叫發脾氣,除了影響他人的工作情緒,還突顯自己不專業的工作態度。小事也如此「忟憎」,如何做大事?


 


除此以外,在工作時間內,公然辦理私務而面不改容,是我行我素、有性格?還是目中無人、不把工作放在眼內?相信沒有人能站出來,理直氣壯地說自己從來沒有在工作時間內做私務,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偷偷地」辦理私務,相信老板也會「隻眼開隻眼閉」。縱使上司不作聲,也不代表他認同這做法,只是他相信員工有自制能力,不用事事管束。老板「識做」時,當員工的也應「識做」,先分清工作輕重,即使在閒時做一些跟工作無關的事,也應本著「寧比人知、莫比人見」的態度,否則,給當面拆穿、甚至訓話,出醜的只是自己。


 


還有更多、更過分的例子,未能一一盡錄,唯一可以說的,只有「咁都得?」。


 


當你無論如何友善地、婉轉地勸導對方時,對方卻毫不在乎,再費唇舌,也只是徒然。結果嘛?連發聲的氣力也省回、乾脆把話吞回肚裡去。這樣一來,非但沒有把情況改善,相反,令對方變本加厲,以為自己的態度及做法才是正確(因為沒有人「敢」說他半句),他越來越得意忘形,自己卻越來越氣憤。難道,這就是年輕人的專利?這就是敢作敢為的表現?


 


原來,我一直也未有「享受」過當年輕人的「權利」。


 


作為旁觀者,當然可以「忍」,因為他只不過是當中一名過客,跟自己扯不上任何關係。只是替他感到可悲,這樣的做人處事態度,可以維持多久?二十歲可以狂妄、三十歲可以自大,可是四十歲、五十歲呢?到時候,還能高聲疾呼「我還年青、只是少不更事」嗎?要是沒有把基礎打好,仰仗自己年輕,抱著不可一世的態度,是註定的失敗者,永遠跟「成功」無緣。

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

上海行之外灘暉影

來到上海,當然要到上海灘(噢,應該是上海外灘才對)走一走!


(浪奔、浪流,萬里滔滔江水永不休‧‧‧)


對不起,令大家雞皮疙瘩了‧‧‧


 



東方明珠電視塔


外灘一隅



不論是以前,還是現在,很多銀行也在此開設。



還記得前幾篇的那一個菜包嗎?到達外灘後,因為要等晚上亮燈,所以只能「等」。一邊等,一邊享受著涼風。可是,到了某一點,開始覺得又涼又餓。幸好身邊還有一個包子來充饑,這一刻,這個包雖然不再熱騰騰,但吃掉後,「我又充滿力量喇!」



終於等到黃昏了。



亮了燈的東方明珠電視塔,又是另一新景象。










離開外灘,已經饑寒交迫(肚子餓得很!哈哈),本想到某一家食店吃一個快「晚餐」,可是卻怕自己迷路,延誤了回程時間,所以,途經一家看似地道的食店,二話不說,便進去了。



點了生煎包



當然少不了小籠包!


 


回程時,發生了一個小插曲。以為時間計算準確無誤,誰知道,因一時大意,幾乎趕不上回程的高鐵!從未試過這樣捏一把冷汗!忘我地趕著、跑著,最後也幸運地給我趕上了車!真的想像不了,要是趕不上的話,那會是怎樣的日子!在氣喘吁吁的時候,當然不忘祈禱感謝天主,免我流落街頭。


 


~~~全篇完~~~

上海行之外灘暉影

來到上海,當然要到上海灘(噢,應該是上海外灘才對)走一走!


(浪奔、浪流,萬里滔滔江水永不休‧‧‧)


對不起,令大家雞皮疙瘩了‧‧‧


 



東方明珠電視塔


外灘一隅



不論是以前,還是現在,很多銀行也在此開設。



還記得前幾篇的那一個菜包嗎?到達外灘後,因為要等晚上亮燈,所以只能「等」。一邊等,一邊享受著涼風。可是,到了某一點,開始覺得又涼又餓。幸好身邊還有一個包子來充饑,這一刻,這個包雖然不再熱騰騰,但吃掉後,「我又充滿力量喇!」



終於等到黃昏了。



亮了燈的東方明珠電視塔,又是另一新景象。










離開外灘,已經饑寒交迫(肚子餓得很!哈哈),本想到某一家食店吃一個快「晚餐」,可是卻怕自己迷路,延誤了回程時間,所以,途經一家看似地道的食店,二話不說,便進去了。



點了生煎包



當然少不了小籠包!


 


回程時,發生了一個小插曲。以為時間計算準確無誤,誰知道,因一時大意,幾乎趕不上回程的高鐵!從未試過這樣捏一把冷汗!忘我地趕著、跑著,最後也幸運地給我趕上了車!真的想像不了,要是趕不上的話,那會是怎樣的日子!在氣喘吁吁的時候,當然不忘祈禱感謝天主,免我流落街頭。


 


~~~全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