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9日星期五

mean得起

罵戰,是天下間最醜陋的事。破口大罵,猶如潑婦罵街,有失身分及禮教之餘,心情又不見得有好轉。可是,世上總有一些天生愛惹事生非的人,喜歡貶低別人來抬高自己,四處「惹火」。要是有真材實料的話,充滿信心到一個幾近「自負」的地步是可以理解。目中無人固然令人討厭,然而,要是對方真的地位崇高,其他人也無話可說。可是,人偏偏喜歡「識少少扮代表」,那怕只有「半桶水」(甚至更少),便會說話多多,擺出一副不可一世、唯我獨專的樣子。


 


被貶的,要是為了避免沒完沒了的罵戰而選擇啞忍不作聲,對方便會越見得意忘形,以為自己大獲全勝,更加顯得眉飛色舞、「鬆毛鬆翼」;要是沉不住氣向對方「開火」,便正中下懷,墮進對方的陷阱。稍一不慎,未能跟對方劃清界線之餘,還被看成跟他們是一黨(同是無賴或無恥),豈不是更加不值?


 


年青,就是本錢,勇於嘗試,說不定能闖出一片天。正因為年青人不用背負什麼包袱,即使失敗了,還是沒有什麼大損失,因此,敢作敢為、敢怒敢言,便成了他們的「盾牌」,同時,他們入世未深、不知天高地厚的性格,更有機會令他們變得目中無人。任意妄為,是理所當然,只是旁人「不了解」他們的想法而已:拇指永遠指著自己(「我最叻」),食指永遠指著別人(「你有問題」),是「指定動作」,要是有什麼不順意的話,才不會傻得啞忍,不反擊才是弱者的所為。


 


然而,他們卻忘記了一個不變的定律:風水輪流轉。


 


今天你意氣風發,以各種理由單打或攻擊別人,難保他朝自己也會成為其中一人,被人以同樣理由打得落花流水。今天你仰仗自己年輕貌美,盡得別人的垂青與寵愛,可惜,天,是公平的,再年輕,也會有年華老去的一天,隨後會有一些比你更年輕、更貌美的人出現,「上一代」自然給比下去,成為當天自己口中「該被淘汰」的一群。這時候,該接受現實?還是矢口否認?俗語說,「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你今天如何指罵別人,難保他日會「雙倍」奉還?我並不是說,為免「報應」出現而人人也得帶著虛假的面具,事事啞忍、敢怒不敢言,但至少,凡事適可而止,得饒人處且饒人,在口舌上贏盡,有風駛盡艃,有時候未必是一件好事。


 


說話,需要技巧;吵架,更是一門藝術。「罵」得有理、「吵」得精彩,令對方無話可說,並不是人人能做到。會吵架的人,並不是最厲害,最厲害的,反而是一些「mean得有道理」,「寸」在骨子裡,令對方無法招架得住,欲辯無從,無反擊之力,才是最高境界。然而,既想得以上效果,同時也要令對方聽得口服心服,卻不是人人做到。要是「功力」未夠,辯駁不成、「單打」不起,換來連場罵戰,看起來,只不過是鬧劇一場,不遭人訕笑才怪!

2011年7月28日星期四

手袋的宿命

我很小心保護及使用自己的日常用品,它們的「壽命」遠遠比想像中的還要長,因此,我的相機才能用上七年之久,超過四年半的手提電話仍是「光潔如新」,簡直是挑戰電子產品的使用期限的極限,差點兒想把它們「榨乾榨淨」,巴不得把它們用到最後一秒為止。生產商對我這等用家,一定是「恨之入骨」。要是多一點像我這種人,商人想多賺一點也不行。


 


基本上,我對任何用品也會抱著這宗旨,當然,也會有一些例外的物品,是無法延續「長壽」的命運,例如手袋。


 


不少女生,為求一名牌手袋,節衣縮食,自我催眠(或是「藉口多多」?),要不是說新袋是今季限定版,便是說「這個袋子很耐用,可以用上數年之久(甚至一世)」等自欺欺人的說話,目的只希望能說服自己,拿著充分的理由去買新袋。坦白說,即使生產商保證手袋可以用上一生一世也光潔如新,有多少女生真的能夠如此「忠貞」,對既有的手袋不捨不棄?還是,當新鮮感不再、或有更新更型的款式推出時,便會毫不猶豫地捨棄「舊愛」而投進「新歡」的懷抱?


 


雖然稱不上很「愛錫」自己的隨身物,但自問也不是一個粗枝大葉的人(俗稱「用嘢好粗」),然而,手袋的折舊率的確是頗高。明知道手袋不會跟自己一生一世,因此,動輒數千或數萬元的名牌手袋,一定不會是自己的心頭好。總覺得,與其花一萬元買一個名牌手袋,倒不如用同樣價錢買十個各值一千元的手袋?這樣,不是可以有更多的新鮮感嗎?要我一生也用上同一個手袋,不悶死才怪啊!


 


忘舊,是人之常情,特別是,當那物品再不是自己的心頭好、或是地位已被新寵兒所取代時,當天曾經「天天共對」、「出生入死」又如何?最後還不是落得被打入「冷宮」、棄置在一旁,從此不見天日的下場?即使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它再次出現在眼前,我們只會輕瞄它一眼,看著那褪色的外表,然後怎樣也無法回想它昔日的「輝煌」日子,跟著再次無情地把它收起來(或狠狠地棄掉)


 


手袋,對我來說,實用性遠高於它的可觀性。有人把它當作收藏品,我卻只會把它看成日常用品:天天用、分分用、秒秒用。我捨不得用數千元(或數萬元)的手袋來「粗用」,要把手袋看成「受保護動物」、時刻也「呵護」著它,免得它被刮破而感到心疼,我寧願乾脆不用、不擁有它。


 


對電子產品,我有信心可以令它「長用長有」,可惜,面對著女生的「好朋友」──手袋,卻是顯得一籌莫展。且怕,我是無法跟任何一個手袋「廝守一生」、產生「一生一世」的感情了。

2011年7月27日星期三

勉強的呵欠

曾經,不止一個人對我作出類似的評價:「很少看到你疲倦或精神委靡不振的樣子」或「很少看到你打呵欠」等等。我只不過是一個普通人,辛勞了一整天,當然會有感到疲累的一刻,然而,我的確是很少打呵欠的。


 


常笑說,打呵欠,是「腦部缺氧」的一種,藉著打呵欠,深深地吸一口氣,能排走體內過多的二氧化碳(別問我是否有科學根據,這只是自己從小聽到大的「小知識」),跟著,就會精神起來。睏,會打呵欠;悶,也會打呵欠。很多人在早上睡醒時,睡意未過,走在街上也會呵欠連連,偏偏我是一個只要離開床舖便精神的人(大前提是「成功」離開床舖),因此,除非我是處於極度疲累的狀態,否則很難捕捉到「放蚊」的一刻。


 


打呵欠是自然反應,可是,有時候,也不得不刻意地令自己打呵欠。


 


沒有人比自己本身更清楚自己的身體是否健康,要是開始感到不適,身體自會發出一些警號來提醒自己,要是來不及抑制病菌,未能及早醫治的話,小病變大病,苦了自己。要是出現了明顯的病徵,當然可以前往求醫,及早診治,然而,要是在還沒有「病發」時,往往很容易忽略一些病徵。我有一個較另類的「健康測試」的方法,一試便知身體是安康還是處於「生病潛伏期」,那就是:坐電梯。


 


要是身體健康時,坐電梯當然沒有問題。然而,要是身體狀態欠佳,坐電梯便會引發一個問題──耳鳴。要是情況不嚴重的話,耳鳴很快便會消失,反之,耳鳴會是一個非常擾人的事。


 


近日,喉嚨有點不適,不停打噴嚏(是有說我壞話嗎?),總而言之,身體已響起警號。每天坐電梯便成了苦事。只要一乘電梯,耳朵便活受罪,嚴重得連自己說話也幾乎聽不到(想必每句話也說得比平日大聲,苦了其他人的耳膜),只好刻意裝作打呵欠,希望因而「打通」耳膜,再次聽回清晰的聲音。可惜,無論我打了多少遍的呵欠,情況依舊,彷彿只有半邊耳朵在運作,當了「半個聾耳陳」。好吧,等了大半天,終於「通」了一半,還未來得及高興時,又要再次乘坐電梯,耳朵又再次「完全閉塞」,一切又要重來。繼續刻意地打呵欠,卻是沒有一次成功!(偶然發覺,只要再次乘電梯,情況竟然有好轉!但總不能不停地「遊電梯河」吧?)


 


「勉強無幸福」,果然有道理。整天在刻意製造打呵欠的機會,未能解決耳鳴的同時,卻給人錯覺,以為自己懶洋洋、一臉精神不振的樣子,有欠精神!本來精神奕奕的我,在「努力」打呵欠一整天後,真的開始感到疲累呢!真擔心今夜睡在床上熟睡時也會機械式地繼續打呵欠啊!

2011年7月26日星期二

閉門寫不成「文」

寫作,是一項寂寞的「工程」,別人無法幫助自己,唯有用自己的腦筋,才能寫出一篇文章。寫文章,需要靈感,只要靈感一到,那怕只是一個小重點,也可以把它發揚光大。靈感就像空氣,看似是虛無縹緲,但卻是實實在在地存在於我們的生活中。你說它不存在嗎?只要細心留意的話,它是無處不在。但說它就在身邊嗎?要是沒有那份「叮一聲」的感召的話,身邊再多的靈感,也會對它毫無感覺。


 


常聽說,一些作家喜歡躲在家裡埋頭苦幹,在不受外界引誘及騷擾下,一篇接一篇的文章便源源不絕地產生出來。然而,要是這是當作家的首要條件的話,我可以說,自己是永遠無法做到的,只因我的大部分的寫作靈感,都是來自「人」。


 


平日,上班、下班、回家,在途中一定會遇上不同的人與事,從別人的舉手投足中,甚至一件簡單不過的事,也足以令我「諗多咗」,從而作出不同的反思及反省等無謂想法。相反,在週末或假日,我總喜歡待在家中,思潮也會跟著一併「小休」,腦袋暫停運作,靈感自然跟著消失於空氣中。明明知道,靈感就在街上,只要自己走出街外,那怕只是數分鐘之事,便可以「得心應手」,然而,我偏選擇躲在家中,企圖希望靈感「從天而降」,那是一件多麼妙想天開的事啊!


 


把自己困在家中,等於把靈感之門關上。我是一個無法在完全封閉或寂靜的地方工作(或寫作)的人,我耳邊需要有一些人或聲響作「背景」,我才可以更專心工作。否則,過於寧靜的環境,更易令我分神,因為我會從中找尋「突破」寧靜的事,反而拖延了進度。


 


近日靈感「失靈」,腦袋長期空白一片,人也顯得有點遲鈍,反應也變慢。看來,我要多點外出走走,別把自己困在某一空間裡,即使未能寫出一言半句,至少,腦筋的轉數可以回復「正常水平」。

2011年7月25日星期一

第八道彩虹(15)

雖然我並沒有刻意疏遠影藍,只可惜,因為別人的閒言閒語,令我無法不跟她開始保持適當的距離,畢竟,這是對她及對自己最好的方法,同時也是大家避免受傷害的最佳辦法。


 


的確,我是低估了影藍的魅力,即使在校園裡,也不難發現其他學生在課餘後以她作為談論的題材。要是聽到有關她的好評,我會暗自偷笑,要是聽到一些有關她的批評,不論孰真孰假,我也不想參與其中,只因我不希望別人知道自己跟她的關係,令別人以為我藉機向她叨光。假使聽到一些對她不盡不實的批評,作為她的好友,難道忍心不為她平反嗎?要是出言反駁,卻又擔心會引來更多不必要的誤會,因此,最徹底的方法便是對一切有關她的言論採取不聞不問的態度。可惜,這樣一來,令我跟其他同學有著更大的隔膜。


 


「雜誌在說那個林影藍在跟人家同居呢!真想不到,今屆選美得主的背景會是如斯複雜。」一位女學生拿著新鮮出爐的雜誌說,「人不可以貌相啊!」


「還不止這樣,今期還說她出席一些不知所謂的飯局,剛加入娛樂圈,生活便已經糜爛不堪,星途一片『光明』呢!」另一個女學生插嘴說。


「跟你們打賭,不出半年,她一定是『富豪飯局』中的大紅人,一年後,說不定她已給某富商『包』起來,到時不用出來拋頭露面了。」第一個女學生回答她。


「她年紀跟我們相約,想不到她的『成就』非凡呢!」第二位女生說,「我想,我工作一輩子也未必能賺取到她十分之一的金錢呢!」


「慢著,你看看這資料圖片‧‧‧站在她旁的那個人很面熟啊‧‧‧那不是陳安澄嗎?」第一位女生說,「我們快去問問她吧!」


其實我早已聽到她們的對話,只是我假裝聽不到。想不到,正當我準備「逃離」是非地之時,卻被她們捉個正著。


「安澄!安澄!」第一個女學生──蘇思詩,擋著我的去路問,「相中人是你嗎?」


我只是低著頭、輕搖著頭,不欲跟她對話。


「幹嗎這樣冷漠啊?」思詩仍舊窮追不捨,「不是怕我們得知你們的秘密吧?」


「我無話可說。」我只道出這五個字,不欲多談。


「難道你想替她隱瞞些什麼嗎?」思詩企圖以激將法,藉以從我口中套取一些「獨家消息」,可是我卻不為所動,「報導說得言之鑿鑿,似乎是真有其事呢!」


「我只說一遍,報導全是無中生有,是衊造出來的。」我冷冷地說。


「說多一點吧!」思詩繼續追問。


「你真的好八卦啊!」我禁不住破口大罵,「我不是她的代言人,別妄想可以從我的口中套取到任何內情。」說罷,我轉身便走。


可以想像得到,她們一定會在我背後繼續說是道非,然而,既然我控制不了他們的嘴巴,再氣憤也是於事無補,倒不如乾脆無視他們的無知,由他們繼續編寫「劇情」吧!


 


坦白說,我從沒發過如此大的脾氣,除了是因為欲辯無從外,另一個原因是,為何世界上會有一些無聊生事的人?要是沒有這些人的存在,世界會否變得更和平?為何他們願意花時間在研究跟自己毫不相干之事上,而不作其他更有意義的事?


 


跟思詩鬧翻後,我跟其他同學的關係更為疏離,如非課堂上的需要,否則,我也不會跟其他人多說一句話。即使有人願意前來主動跟我做朋友,我也會找出各種理由遠離對方。或許,是我的背景,加速自己成長的主因,時間對我來說,是最珍貴、最不容許浪費。他們越八卦,更顯得他們無知。我不屑與他們做朋友,因我知道,我所有要好的朋友,都在孤兒院裡認識的,有他們陪伴著我,便已經足夠了。


 


******


在校園裡,我無法找到一個可以傾訴心事的朋友,相反,我卻經 常找 教授研究學科上的問題,特別是 熊 教授。他除了教授的課堂生動有趣,還有另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因為他的姓氏。沒錯,他擁有一個特別的姓氏,令我不禁想起熊紅,一個曾經帶給孤兒院不少麻煩的一個孤兒。一直以來,姓名,對我們一眾無父無母的孩童來說,是一個神秘莫測的「寶盒」,我姓陳、你姓張,當中究竟暗藏著什麼玄機?「陳」是我的親生父親的姓氏嗎?還是院長基於一些特別因由而給我們起的名字?我的「姓氏」,實在太普遍了,即使有人跟我說,我的親父真是姓「陳」,但天下間擁有這個姓氏的人多如繁星,這跟「沒說過」根本沒分別。唯有熊紅,他擁有一個與別不同的姓氏,要「尋根」,看來會比我們容易一點吧?


 


不知為何,第一眼看到 熊 教授,我便對他產生不一樣的好感、甚至親切感。我甚至有一刻妄想過,他,會否跟熊紅有什麼關係?縱使他年輕俊朗,但他一點兒架子也沒有,年齡上更不像是我們的長輩。誠然,要是他是「熊氏宗親會」的其中一員的話,圍繞著他身邊的人,不就是「同姓同鄉」嗎?要是能從點點的蛛絲馬跡中,替熊紅尋回親生父母,不是拉近了一大步嗎?


 


「 熊 教授,有沒有人跟你說過,你的姓氏‧‧‧很特別?」我鼓起勇氣,第一次向他提出一個非學術性的問題。


「從小到大,我已聽過這問題數以百遍了。」 熊 教授微笑著說,「想不到連你也對我的名字有興趣呢。」


「不。」我臉上露出靦腆的神情,「只是,我剛巧認識一位朋友,他跟你是同姓氏的,所以‧‧‧才想了解一下,你們是否認識而已。」


「姓名,其實只是一個稱號而已,我也沒你想像中般特別。」他答道。


「但對於我這種人來說,卻是有不一樣的意義。」我苦笑著。


「『你這種人』?」他失笑,「你是什麼人?還不是一名有眼耳口鼻的普通人?難道你比我多出一個口?還是多出一條尾巴不成?」


我被他逗笑了。


跟著,我更向他說出自己的背景。我看到他用一個奇異的目光看著我,令我尷尬不已。


「你果然跟其他人不一樣。」他凝望著我,「雖然你不是特別聰明,但我卻敢說,你比很多人努力,這是我欣賞你的地方。然而,你千萬別因你的背景而變成你的包袱。你把自己逼得太緊,難道你不覺得辛苦嗎?」


「或許,這是我的命運吧!」


「小女孩,別太快認命,你將來要走的路還長得很,放鬆一點,或許,你要走的路,並沒有想像中的難。」


「但是‧‧‧」我想不到任何反駁他的理由。


「在大學裡,你可以憑努力去爭取一個很高的學術成績,然而,人際關係呢?你刻意孤立自己,跟同學沒有交流,將來畢業後,你怎樣跟同事相處?難道你認為可以一生躲在自己的框框裡?別刻意封閉自己吧。」


 


或許,我真的需要反省自己跟別人相處的態度,連跟我萍水相逢的 熊 教授也能一語道破我的弱點。難道一直以來,我的表達方式也是錯的?我的自我保護機制是否過了火?


 


在我的世界裡,孤兒院就是我的家,它就是我的一切。難道我對自己的「家」及「家人」作出保護也是錯?還是真的如他所言,我需要放下昔日的自我,才能跨越現在的自己?


 


 


 


(待續)

2011年7月23日星期六

百感交集

你可以說,我是一個重情的人。然而,這份所謂「重情」的性格,某程度上卻為生活帶來不便,一切皆因「捨不得」三字。對所有曾與自己有關的事物,也想一一把它們收藏起來,可是,人越大,想藏起來的回憶及事物越來越多,地方卻仍是那丁點兒的空間,根本不足以放下所有「身外物」,唯有「的起心肝」作一次「大掃除」,且看能否騰出多半寸的空間。


 


翻開塵封已久的書及昔日的筆記本,腦袋裡忽然一片空白,眼前的書本,曾幾何時與自己「朝夕相對」及「出生入死」,天天帶著它們上學、下課後又繼續跟它們一起並肩作戰,為何現在翻開書本的每一頁,也是如此的陌生?它真的是當年我讀過的書本、學過的知識嗎?為何現在彷似第一天跟它「相遇」?是當年我沒有好好地「了解」它們,才產生現在的陌生感?還是我的無情,把它們忘記得一乾二淨?


 


說實在,它已經完成了歷史使命,陪伴我度過數個寒暑,當年的課堂及考試,已成過去,我可以乾脆跟它們說再見,把它們「回收」,令它們「重生」。然而,當再次翻開書本,百般滋味湧上心頭。就是它,曾令我不眠不休,苦不堪言;就是它,令我回想一些不堪回首的記憶。看著泛黃的書頁,巴不得立即把它扔開,離開我越遠越好!不過‧‧‧事過境遷,現在的我,又豈不是好端端地生活著?它,雖帶給我一段苦樂參半(可能是苦比樂多吧)的回憶,但畢竟也是我成長的見證,沒有它,便沒有今天的我。那苦澀的滋味,縱然已漸漸轉淡,但仍是我人生中重要的一個章節。雖然我再不會如當年般溫習當年的課題,但要忍心把它丟掉,心卻又有點戚戚然。我是「惜書」人,要我把書本(縱然那不是自己心愛的書籍)丟掉,我有千萬個捨不得啊!


 


不禁在想,要是現在給我一次機會,回到過去,重新再拿起相同的課本,我會更專心、更用功讀書嗎?不過,時間是不能重來,生命裡並沒有「回帶」功能,過去已成過去,不能改寫歷史,再痴心妄想也是徒然。或許,就是當年的磨練與挫敗,令現在的我更懂得如何捉緊眼前的機會,不容再有失。


 


明明說過要「去舊迎新」,卻在一邊收拾,一邊看著舊日的記憶而發呆。收拾不成,反而把東西來一個「翻轉再翻轉」,把地方搞得翻天覆地,「行動」終告失敗!看來,我是一個天生不會收拾、不願丟掉舊事的一個「收藏家」!只因有關自己的東西已經買少見少,再不為自己留下點點回憶的話,他日已再無東西可以回想了!翻開舊事、看著發黃的記憶,是苦也是澀,是喜也是樂。或許,我就是喜歡那一份實在的感覺吧!但這份實在感,卻為我帶來另一個問題,就是要再找方法,看看如何為這些雜物找一個適合的棲身之所了。

2011年7月22日星期五

Thumbs Up

教人,從來都不易,特別是當對方是小孩或老人家,更是困難。小孩子,什麼也不懂,要教他們,猶如從零開始,要是他腦袋裡的「開關掣」還沒有「開竅」時,無論你講什麼,他也只會「左耳入、右耳出」,什麼也聽不懂。老人家,因為他們見多識廣,「食鹽多過你食米」,要他們學習一種新事物,要不是他們固執難當,不願意接受新事物,便是由於記憶力變差,想學習也「無能為力」,總是不能把新知識記進腦海裡。因此,要教導他們,便得付出額外的耐性才行。


 


從小到大,母親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是無所不能的,她能把一切事物處理得妥當,只要大叫一聲,她定必可以找方法把問題解決。然而,隨著時間的過去,有些事情未必能像以往般容易處理。一方面,她年紀漸長,能力大不如前,另一方面,科技日新月異,要她像年輕人般追上「時代的尖端」,靈活運用新產品,難度也太高了。曾經我也嘗試過教導她如何使用各種電器,奈何自己耐性有限,加上她對電子用品真的一曉不通,因此,最後作出決定,一切與電有關的電器用品,盡可能也會由自己來負責:「調動」電線、設定功能等等。要是電器用品真的出現問題,自己也沒能力去作檢查或維修,只好請維修人員上門檢查。


 


然而,我總有不在家之時,要是這時候,電器用品有什麼問題的話,我便不能出手相助,只能單靠技術人員的幫忙了!很多時候,他們只是「奉命行事」,檢查、維修好,工作便完成。偶爾好奇「多口」問一些問題,他們總是一臉不悅,語氣不耐煩。這次,媽媽卻有幸遇上一個「絕世好人」,令我們喜出望外!


 


他本來只負責電視發射器事宜,當換了盒子後,他該「功成身退」,可是他卻額外幫助母親,連錄影機的問題也一併解決!最神奇的地方是,他把所有步驟,一步一步,細心地用紙筆寫下來,好使母親能跟著提示來做!他是我們遇過的維修人員中,最最最最最好人的一位(差點兒感動到落淚啊!)


 


其實他沒有做過什麼驚天動地的事,他只不過毫不吝嗇地把一些「常識」告知一位無知的人而已(我知,我不該把母親說成無知,但在專業人員面前,我也是無知婦孺一名啊!)。他不怕吃虧,只不過多說一句話,已經可以帶給別人方便!應該給予掌聲鼓勵!


 


總相信,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就像一面鏡子,你怎樣待人,別人也會同樣對待你。「維修哥哥」的細心,已深深烙在我們的腦海裡(相信他也該看到母親幾乎感動得眼泛淚光的樣子吧?)。看到客人的問題得以解決,面露開心的笑容,他們也應感到陣陣成功感呢!


 


他的專業,令我們一眾客戶受惠。因為我們的問題得以解決,對他作出萬分感激(是的,要讚揚別人的付出,不要把所有事看成理所當然),自己開心之餘,對方也感到被尊重及肯定,他又會把這份專業精神延續到下一戶人家,令另一家人受惠,讓這好事循環不息地繼續發生在你我他的身上,「口黑面黑」的維修師傅不再存在,「投訴多多」的客戶也會隨之消失!

2011年7月21日星期四

我被寵壞了

從來,我也不覺得自己是在一個溫室中長大的人,更加不是萬千寵愛在一身的女孩。沒有被欺負已是大幸,被寵壞?更是「不‧可‧能」。誰人不喜歡被疼、被愛、被寵、被哄、被縱?世界永遠繞著自己而轉,自己永遠是別人心中的焦點,要是有一刻被忽略,便鼓起雙腮,等待別人來哄回自己。一方面,的確是很幸福,身邊總是有人比自己更著緊自己,然而,要是常常抱著這個心態,總是要別人遷就自己的話,要是有一天,失去這魔力,再也沒有人寵自己、縱自己的話,豈不是從天堂打進地獄,承受更大的痛苦?


 


一切皆因我們對自己、對別人的期望太高,終日沉醉在幸福之中而不知何為苦惱困難。身在福中豈會知福?因為我們早已習慣,把一切當作理所當然的事。或許,只有跳離當中,感受過「另一個世界」,再回到起點,便會知道,自己曾經有多幸運。同時,只要我們願意把眼前擁有的事「簡單化」,人也會容易滿足。快樂,其實可以很簡單。


 


當試過在街上等了良久也等不到車時,便會發覺香港的交通其實很方便,縱然人多,但班次頻密,不用擔心站到腿也酸;


當試過四處「覓食」而找不到合心意的餐廳,頓時覺得在家吃「住家飯」真好,不用苦惱該煮或該吃什麼;


當試過買日常用品也要走上一段路、來來回回得花上不少時間的時候,方發覺香港購物實在太方便了,只要一走到街上,超級市場、便利店、藥房、個人護理店等等,應有盡有;


 


方便而快捷的環境,原來一直在自己身邊,為自己帶來不少方便,繼而才能騰出更多時間來做其他事(雖然我仍是終日百無聊賴),為何一直也不發覺?想到這裡,誰說我不是幸福的一群?原來我一直也被這些方便的生活所包圍、甚至寵壞啊!


 


試想想,想買不能買、想看不能看、想去不能去,是一件多麼令人沮喪的事啊!可以隨時隨意隨心地想到那裡看東西、買東西,原來已經可以很快樂!快樂,就是這麼簡單!被「方便」寵壞了自己,是好事還是壞事?這一刻,絕對是肯定的,因為我愛這地方!

2011年7月20日星期三

幾厘米的自信

在十個人當中,有七個人也在意自己的身高。偏偏身高這回事,先天遺傳佔了大部分的因素,再加上後天的那一點點「努力」,才能成就今天的「高」度。然而,要是「先天不足」,後天再「補救」,也只不過是彌補心理上的缺失而已。


 


要是你問我是否滿意自己的高度?嗯,我不會說不滿意,但,要是妄想一切也在自己掌握之內,我會希望自己能比現在高三吋,三吋就完美了。但做人不能這樣貪心啊!好‧‧‧兩吋‧‧‧甚至一吋也好,我便會「更」滿意!然而,當「白日夢」夢醒時,必須面對既成事實的高度,還是乖乖地「腳踏實地」做回一個個子不高的人吧!


 


女士,是矛盾的動物。要是有幸擁有高佻身材,彷似比別人更突出、高人一等,另一方面,別人會覺得她「高不可攀」,被說成「高頭大馬」的話,心中更是不是味兒;要是她是一名嬌小可人的可人兒,面對穿衣襯衫時,困難總比別人多,難以找到一件令自己顯得更合比例的衣服,總而言之,各有難處。


 


要從高變矮難,但要變高卻非常簡單,只要一對高跟鞋便可以把問題解決。高度適宜的高跟鞋,的確「如有神助」,令人在形態上顯得更婀娜多姿,自信心頓時增加不少!然而,高跟鞋的發展,有時卻好像入了魔似的,有些人才不理會鞋子是否穿得舒適、形態上是否美觀,懶理是否在挑戰人類極限,一心只向「高空發展」,高得一吋得一吋,踏上如高蹺般的高跟鞋,天天如玩雜耍般,為的只求增高幾吋,跟別人「看齊」。看著她們步步為營地走路,真替她們步步驚心!


 


遇過不少「愛美不愛命」的女士,為了增強那點點的自信而成為「高人」(可惜,有些穿了超高的高跟鞋仍是跟我的高度一樣),不惜犧牲自己腳部的幸福。因鞋子的設計與人體力學相違背,看著對方走路一拐一拐,越走越慢,姿勢更是奇怪突兀,除非能像樹一樣,整天只站著不走動(但光站著也會疼痛啊!),否則,雖有高度,但美感欠奉,不是有違本來的意思嗎?不禁在想,多出的「一吋」,真的那麼重要嗎?要是願意放棄丁點兒的自信,把鞋跟高度向下調半吋(或一吋),情況便能大大改善,腳部壓力得以舒緩,步伐也可變得輕鬆自在。腳痛減少,笑容多了,不用經常膽前顧後,反而能抬起頭,顯出自信的一面,不是更好嗎?


 


幾吋的高度,雖能換來頃刻的自信,但自信的背後,卻要冒著絆倒或腳痛的危險,是否值得,見仁見智。偶然在想,要是人人也「踩高蹺」,每人也自動「提昇」數吋的話,你跟我、我跟她、她跟他的「距離」仍是不變,那麼,穿上再高的高跟鞋又有什麼意思呢?

2011年7月19日星期二

大將之風

是大將一名,還是小人一個,真的可以看出來。


 


或許,擁有大將風範的人,潛藏內心可能是小器計較的人;小人表面看來面目可憎,內心卻可能純如羔羊‧‧‧但恕我直言,我相信「相由心生」,除非演技已到達爐火純青的地步,否則,要做到以上表裡不一的境界、寧願冒著精神分裂的危險也要扭曲自己的一言一行,是一件難度極高之事。一個再能偽裝的人,也未必能把真面目完全隱藏起來。


 


我雖未見慣大場面,但在職場上也難免遇上一些「社交」場合。我這等「小薯」,對著大人物的機會不多,最多只不過是人群中的一個小佈景,目的是令場面熱鬧一點而已。對某些人而言,跟高層打交道,是表現自己的好機會,而我卻偏偏把自己收藏起來,越不顯眼越好,要是「不幸」給某某記住自己,反而坐立不安。要是被逼跟對方打招呼,只好硬著頭皮,勉強過關。因此,從一開始我便不是擁有大將之風的人,沒有失禮自己、得失人家,已是萬幸。


 


然而,我也親眼見過一些突兀的場面:某君在開大會時,突然出動跟某高層人士握手問好(我不是說這行為有問題,而是在那一刻,某君的上司還沒有作出什麼表示,他便去越級「示好」,惹來「擦鞋」之嫌)。感 謝某 君的「演繹」,他作了一個最好的示範,全城引以為鑑,叮囑自己別以他為學習對象:日後面對高層人士,雖不致於無視對方的存在,但也絕不會主動作出這疑似擦鞋之事。


 


某些人,天生不用說什麼、做什麼小動作,自然會散發出一股懾人的氣勢,哪需要做什麼阿諛奉承的事?一個能「壓得住場」的人,不用裝扮、額角不用寫上「我是老闆」,不用裝模作樣,也自會有人尊重。


 


辦公室裡,經常有不少訪客或來自不同部門的同事或高層出入,見怪不怪。但這次遇上的,卻是一位不一樣的高層。


 


因為他就坐在附近,因而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可是,卻沒有人知道他是來自何方。但從對方的外表,已知他是一個舉足輕重的人物(是的,我是一個看外表的膚淺人,哈哈),心中雖充滿好奇及疑問,但又怎何能無端端地上前向他詢問?想不到,他竟然突然主動跟我這名如微塵輕煙的「小薯」打招呼。是的,真的是純粹打招呼啊!真令人感到意外!沒有架子的他,親切有禮,跟他傾談,全無壓力,非常舒服自在!因他初到貴境,對環境不熟悉,對很多硬件上的事都一知半解,偶爾他也會向我查詢(是謙謙有禮的那種,而不是命令人服侍的那種臭臉),我當然盡量提出協助,看到對方滿意的笑容,連我的心情也頓時愉快起來。


 


雖然在工作上應該不會跟對方有什麼接觸,不知道對方工作方式及態度如何,但單從他不拘泥於小節、沒有架子(而非仗勢迫人、抬頭不屑身邊比自己低級)的行徑中可見,他絕對是一個擁有大將之風的人。


 


眼光太狹窄的我,總覺得高層是高不可攀,最好敬而遠之。然而,這只是一部份而已,世上還有一些親切友善的一群,他的笑容,你會全然接收(跟笑裡藏刀的不一樣)。他笑,並不代表他不認真、好欺負。跟他工作的人,反而會更敬重他。


 


擁有一股懾人的魅力(甚至氣勢),真令人羨慕啊!要是能學到他百分之一,我也於願足矣!

2011年7月18日星期一

第八道彩虹(14)

影藍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只好答允出席黃啟日的「朋友派對」。他的朋友得悉有影藍在場,紛紛表現得非常雀躍,有些更出言輕佻,有些甚至更企圖向她毛手毛腳,令她感到非常徬徨無助,幸好有黃啟朗在旁為她解圍,她才幸免於難。


 


影藍以各種理由要求提早離開,可惜卻被黃啟日一一拒絕。他的朋友更強迫她喝下不少酒精飲品。不勝酒量的她,進出洗手間嘔吐已不知有多少次,直到有一次,她終於按捺不住,就在黃啟日的一位朋友身上吐,把大家嚇到半死,他才無奈地准許影藍離開。


 


離開夜店之時,影藍已經步履不穩,黃啟朗只好從旁扶助她,好不容易才攔截到計程車,然後兩人才能安然回家。然而,這一幕幕情景,卻已盡收入記者的鏡頭下。翌日,當影藍宿醉未醒,便已接到電視台藝員科的高層Cheryl來電。


「林影藍,你在搞什麼鬼?」電話內傳出一陣震耳欲聾的聲音,「你立即給我回來解釋清楚!」


Cheryl姐,究竟發生什麼事?」帶著沙啞聲音的影藍,茫然不知發生什麼事,大清早便被Cheryl罵得狗血淋頭。


「你自己幹的好事,自己心知肚明!現在大街小巷也在談論你的私生活!」Cheryl罵得聲嘶力竭,「小姐,這回我們給你弄得可慘了!不論你用什麼方法,你現在‧‧‧我說是現在立即跟我跑回來!」


「知‧‧‧知道了‧‧‧」還未知發生什麼重要事的影藍,不敢違抗Cheryl的命令,只好茫茫然趕著回到公司。


甫回到電視台,她看到周邊的同事全都在竊竊私語,已心知不妙,但她已沒有時間去理會,因為她深怕只要再慢一秒的話,Cheryl就會氣得把她殺掉。


影藍第一眼看到Cheryl,便已感到她的那股「殺氣」,只好低著頭、不發一言,等待Cheryl「發落」。


「出聲吧!」Cheryl翹起雙手說。


Cheryl姐,究竟發生什麼事?」影藍一臉無辜的樣子,「如果我做錯什麼事,我願意道歉‧‧‧」


「你還不知道自己做錯什麼事?」Cheryl聽罷無名火起,「公司辛辛苦苦幫你建立的形象,在一夜間被你全毀了!你自己看!」


說罷,她便把一本雜誌扔到影藍的面前,影藍看到雜誌標題,更是頭皮發麻、全身僵硬,原來,她昨晚的種種「醜行」,已鉅細無遺地在雜誌封面上,當然,更離不開一些與事實不乎的標題,才令Cheryl這樣火光。


「你跟我說,你有什麼解釋?」Cheryl嘗試冷靜自己,「我給你一分鐘時間。」


「那是‧‧‧」影藍一時語塞,「那是我跟表哥及他的朋友。他剛巧生日,我才跟他們出來慶祝。」


「表哥?生日?慶祝?」Cheryl重複著,靜默無言了兩秒,忽然大拍桌面,「你把我當作白痴嗎?這麼差的藉口,連三歲孩童也瞞騙不了!別忘了,你是孤兒,何來表哥?」


「對不起,Cheryl姐‧‧‧」入世未深的影藍,從來不是說謊能手,又怎何能瞞騙得了歷練的Cheryl


「說!我要的是事實。」Cheryl話不多。


影藍只好像告解一樣,把事情始末一一跟Cheryl道出來。


「為什麼不早點跟我說?」Cheryl態度開始軟化,「你一個人怎懂得這些事情?要是你早點說出來,我一定可以找方法幫你解決。你看‧‧‧現在搞得這樣亂七八糟,該如何善後?當我們這一行的,要是不幸給別人機會說閒話,惹來閒言閒語,我們便得花上百倍時間來修補,你從一開始所花的心血及努力,便會頓時付諸流水,我不想你在自己的星途還沒有開始時,便要跟這個圈子說再見。」


Cheryl姐,我不想!我真的不想就此完結我的演藝事業啊!」影藍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嚎啕大哭起來,Cheryl只好急忙安慰她。


「公司投放了這麼多資源在你的身上,一定不會要你在這圈子裡瞬間消失的。」Cheryl嚴肅地說,「但在我們為你想出對策之前,你要答應我兩件事。」


「無論什麼條件,我也會答應的。」影藍拭著眼淚說。


「第一,你一定要跟我從實招來,不能有半點謊言,否則,我不能幫你。我不想在幫你解除一個『計時炸彈』後,要再為你日後的謊話作解話,畢竟我在這圈子裡還有一點江湖地位,我絕不容許你把我的『招牌』搞垮。」Cheryl說,「第二,你要百分百聽從我的話,不能懷疑我任何的說話。」


「可以!可以!只要Cheryl姐你幫我,我什麼事也聽從你。」影藍急忙答應。


「是你親口答應我的。那麼,解圍的事,放心交給我吧。」Cheryl拍拍她的肩膀,「影藍,下次別這樣糊塗了。須知這行,人言可畏。一句話,可以令你飛上枝頭,從此飛黃騰達;同時間,一句話也足以把你打進地獄,令你永無翻身之日。小女孩,你該從這事裡深受教訓吧?」


「我知道‧‧‧我本不該出席那活動,只是‧‧‧我也是逼不得已‧‧‧」影藍再次紅著兩眼。


「我明白。」Cheryl知悉事情始末,知道影藍並不是一個放縱的女孩,是一個緊張自己前途的新人,所以才願意「從輕發落」,不予以懲罰。


 


在娛樂界舉足輕重的Cheryl的協助下,為影藍的負面報導作出澄清,同時報館的總編輯不想得失她,也開始停止有關影藍的「跟進」報導。雖然,這次的「花邊新聞」,為影藍帶來連日的頭條主角,令她知名道大增,可是,同時卻為她帶來不少負面的影響。Cheryl雖成功為她解除即時的危機,但下一步便要為她重新建立一個更健康的形象。


 


自這事發生後,影藍變成一隻驚弓之鳥,凡事也擔心,一切事務也先諮詢Cheryl的意見才敢進行。在Cheryl眼中,影藍變得越來越乖巧,但在朋輩當中,卻變得越來越神秘莫測。


 


這事也令影藍跟大家的關係開始有所改變:


黃啟日當然是唯一沾沾自喜的一個,覺得事情越來越有趣;


黃啟朗因有著與哥哥一樣面貌,每次影藍看到黃啟朗,也令她想起黃啟日當天令她幾乎「名譽掃地」的事,因此,每次見到他,影藍也只是淡淡然,不想跟他倆兄弟再有任何瓜葛,無辜的黃啟朗,便成了哥哥的代罪羔羊;


而我,本來是跟影藍最要好的一個,天南地北,無所不談。但因此事後,她事事變得小心翼翼,寧願選擇跟Cheryl傾談也不欲跟我商量,我明白她的出發點,可是,當發覺彼此的距離好像越來越遠時,我內心仍有著說不出的痛。


 


 


(待續)

2011年7月15日星期五

別吝嗇你的讚美

有沒有發覺,潛藏在內心深處的自己,其實都是「待人以嚴」的人?我們渴望得到別人的欣賞,那怕只是一些雞毛蒜皮之事,我們也想得到別人的認同?只要能被「讚」一下,便已能樂上半天?相反,當人家做事無論有多認真、多賣力,我們都可以吹毛求疵,在雞蛋裡挑骨頭,「做得好,是應份的;做得差,是該罵的」?自己拿到八十分,已盡了全力,該被欣賞與體諒;相反,別人拿到一百分,卻並不是一件什麼了不起的事,因為是「應份」的!讚賞這回事,根本可以「不存在」於這世上,深怕對方會因此而眉飛色舞、驕傲自滿似的。


 


說穿了,還是自己太吝嗇讚美的說話,總覺得自己的能力比別人高,要讚揚也該先讚揚自已吧?


 


事實上,不論目標是誰,適當的讚美,其實可以起了一個很積極而正面的作用。雖然說,學生首要把書讀好,要學會做一個有修養、有品德的人;打工一族,首先要「做好這份工」,做人做事要有責任感,老闆才不會覺得「請錯人」。他支付你薪金,你付出勞力(或腦力),他要求你做到一百分(甚至一百一十分),也是理所當然的事,公平得很。然而,要是長期抱著這心態,跟一個會走會跑會說話的機械人有什麼區別?


 


一加一等於二,連一個幼稚園生也懂的算術題,該是無人不曉。可是,這世上還有synergy這回事,在「一」與「一」之間,要是能多一點包容,多一點欣賞及讚美的話,一加一,可以有很多的無限性。


 


我承認,在公事上,我是一個有要求的人,對別人做到的基本份內事,該不需用上感激讚歎的眼神來回報對方(拜託!大家也是打份工而已,對嗎?)。然而,當對方做了一些預期之外的「好事」,例如,遠在限期前早已完工,令自己後期工作更快更稱心如意,無形中,不是變相幫了自己一個大忙嗎?感謝對方,讚揚對方工作效率之快,是基本禮貌(說實在,對方可以乾脆等到限期前一秒才完成,而你也奈何不了他的)。一個簡單普通的稱讚,自己快樂之餘,對方更會為之後的工作更賣力,不但自己得益,說不定,在連鎖反應下,一環扣一環,別的部門也得益,整個工作環境更會得以好轉。只要每人都願意踏出這一步,你讚賞別人的同時,別人也會欣賞你的工作態度(當然,自己也要先做好本份,別妄想什麼也不做便可以不勞而穫!)


 


一句「thank you」,或是一句「good job」,並不是想像中般難以啟齒,學會多點欣賞別人的努力,世界也會變得更美好。要在辦公室裡看到木無表情(甚至面目猙獰?)的機會,或許會減少,相反,帶著會心的微笑(被讚賞後嘛,心情當然會好起來),邊笑對著電腦而工作的人可能會更多!


 


別那麼吝嗇,終日封口不讚美他人吧!慷慨一點!你,今日()讚咗咪?


 


 


 


 


(p.s. 這不但可應用在工作上,日常生活中的小節也可以啊!)

2011年7月14日星期四

或許,你會嫌棄自己的家太小、很吵、很糟、很煩、很髒‧‧‧(下刪一百字),巴不得天天住在酒店裡,不用收拾、不用清潔、不用為不夠空間而煩惱。最為人雀躍的事,是更可以使用偌大的床舖,即使在床上輾轉反側也不用怕掉到地上去,酒店服務,要多好有多好。然而,縱然再喜歡服務一流的五星級酒店,也不及回到家的那份溫暖及親切感,或許,這就是俗語所謂的「龍床不及狗窩」吧。


 


在家裡,你可以任意地「浪費」時間也不覺得是什麼一回事;在酒店裡,時間「觀念」彷彿跟平日完全不一樣似的。自己的家,即使空間再狹窄,那份充滿濃濃的人味(或人情味),是酒店不可能「提供」的。酒店內那份簡約,雖是人人嚮往,但細心回味,卻是冷清而寂寞的。對酒店而言,你,只不過是一個過客,三五七天後,房間便會被另一個客人所居住,而你,也永遠不知道隔壁房間住了一些什麼人,「上手」住客是什麼人也一概不知。房間,從來也不是屬於你的;沙發,不是屬於你的;床舖,也不是屬於你的。你能帶走的,只有你帶來的行李;你可以留下的,只有你的足印或垃圾或腳毛(if there is any),除此之外,什麼也沒有。


 


在外小住數天,一切也充滿新鮮感,當然不會覺得膩,更不會知道「在家」有多好。要是在外久了,你便會發覺,酒店所能提供的一切,只不過是住宿上的需要,心靈上的「住處」,卻未能提供。偶然在想,很難明白那些長期住在酒店式住所/公寓的人的心態。每天回到一個整齊卻欠缺「靈氣」的「家」(或只能勉強說成一個「棲息處」,不用露宿街頭的一個地方?)會有什麼感覺?沒有歸屬感的家,嚴格來說,是一個「家」來嗎?


 


家,並不是單單只提供一個供人睡覺的地方。一個家,再混亂也好,都有一種說不出的好。因為只有在家,人的感覺才會踏實起來。家,永遠是最安全、令人最放心、可以全無顧忌地卸下所有壓力的地方。

2011年7月13日星期三

不吐真的會不快

憋在心內的那口悶氣,一直揮之不去。我說的,不是有話不吐不快,而是生理上真的覺得不舒服。從昨晚開始便已心感不妙。躺在床上輾轉反側,仍是無法成功進入夢鄉。迷糊糊的以為自己可以入夢,卻被體內一股「氣」湧上來,幾經辛苦,把鬱悶吐了出來。以為可以從此安然入睡?情況卻仍是反反覆覆,雖未有連番嘔吐,但那似嘔卻不能吐的感覺,已足夠折磨一個晚上。


 


看到什麼食物也沒胃口,聽到食物名稱已經飽上心頭,嗅到食物的香味(現階段一點也不覺得香)便巴不得立即逃離現場。連喝水也成了苦事,總而言之,做什麼事也提不起勁。食物放在眼前,幾乎動也沒動過,對一個不會浪費食物而言的我來說,失去食慾,是一件多麼怪異(及「折墜」)的行為啊!


 


身體可能在不知不覺間被透支,吃不好、睡不好,做事也欠缺活力及衝勁。希望睡醒後,那份欲「吐」不能的感覺快點消失!

2011年7月12日星期二

床下底的事

久不久,便會出現一些爭產、分手、離婚等引來全城關注的新聞。然而,大家是否真的如此「關心」當事人?還是只不過抱著八卦的心態,看著人家的一台「大龍鳳」,來一場連戲票也不需要的「好戲」?


 


近日(該說近「月」吧?)全城熱烈討論的,應該是離不開「演藝世家」婚變一事吧?雖然說,兩邊各有支持者,你說他有什麼什麼不對,他說她有什麼什麼不好,然而,誰對誰錯,當事人也未必能清楚界定,更何況是一干無關痛癢的旁觀者?


 


坦白說,究竟有多少人真正關心他們的「發展」(甚至「結果」)如何?說穿了,大家還不是在等看好戲?從他們開始在一起,有多少人不看好他們?有多少人彷如「玄學大師」上身,「睇死」他們終究會分開,只是遲早的問題?甚或有些人一開始已不看好他們的關係,批死他們「好得幾耐」?


 


不論是從一開始己經不看好他們的、還是從頭到尾給他們祝福、抑或是從開始不看好他們,到慢慢相信他們可以「幸福快樂地生活下去」,到最後看到他們終究逃不過離婚的命運,感到命運不饒人,最終,也離不開一個事實:雙方未能繼續愛下去,而要把關係中止。


 


成年人結婚與否,是兩人之間的選擇,即使選錯了,也只能怪自己。當激情不再、愛情的感覺悄悄離去時,與其天天吵架、日日「貼錯門神」,分開,未嘗不是一個較恰當的做法,總比天天「謀殺」腦細胞來跟對方吵個不停為好。然而,要是當中涉及第三者──小孩日後的生活,分開與否,已再不是「兩個人」的事了,分開變得更複雜。稚子無罪,但往往卻成為父母之間的「籌碼」或磨心。他們從來沒法選擇自己的將來,更無法向成年人的抉擇說「不」,只能默然接受。對他們不是最不公平嗎?


 


話說回來,誰對誰錯,誰有資格下這批判性的結論?一個巴掌拍不響,沒有人膽敢說自己沒錯,也不可能把所有責任推到別人身上去而自己能置身事外。只是,作為局外人,根本沒資格評論誰是誰非,更何況我們這些不是躲在人家的床下的不相干人等?一切所謂的來龍去脈,只不過是一些「有心人」或是為製造新聞而編制出來的「故事」而已。即使當事人站出來,鉅細無遺地把當中事情一一告知,那又會是事實之全部嗎?感情事,只是兩人、甚或家庭之間的事,外人的「關心」,其實是多餘的。


 


從當事人身上發掘不了新動向,便轉而向其朋友「埋手」,是一件多麼愚笨的事啊!想真想深一點,要是對方真是當事人的好朋友,他們會出賣朋友的隱私嗎?能說出口的,都只不過是一些「阿媽係女人」等肺腑之言,說了聽了等同沒說過一樣,它的「功能」,看來只是能佔去部分報導的篇幅,僅此而已。


 


或許大家會覺得,愛情為何能這樣兒戲而不能天長地久?山盟海誓、信誓旦旦的愛情是否不會在廿一世紀內出現?須知道,愛情不是獨自可以經營的,一定要兩人攜手努力,才能一同創造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與其當一個在別人床下、關心一個毫不相干的陌生人,何不嘗試多花點時間關心及問候身邊的家人朋友?自己的幸福,不是比看別人的人生更重要嗎?

2011年7月11日星期一

第八道彩虹(13)

經過一個多月來的反覆找尋,影藍及黃啟朗兄弟終於找到合心意的單位,繼而開始他們的同住生活。而我,也開始了大學生涯。我知道自己背景有別於其他同學,因此,盡可能我也把全部精神放在書本上,其他不必要的活動及使費便統統拒絕。我明白,對於一個大學生來說,不能再像中小學生一般,單從書本上獲取知識,要多點與外界接觸,才會有不一樣的得著。然而,我卻不能心存這份奢侈的妄想,只求能早點學有所成,盡快畢業,找一份工作改善日後的生活,不用過著寄人籬下的生活,就是我的「夢想」。


 


剛進入陌生的校園,不禁令我想起當天初到孤兒院時的幕幕情景,昔日影藍主動向我搭訕,跟著她便成為我現在唯一的好朋友。事過境遷,現在各奔前程,果然是歲月不饒人。現在,我倆各自要重新適應新的生活,不知道自己會否認識到另一個如影藍般友善可愛的朋友?


 


可能是自己的偏見,也可能是自己的一廂情願,總覺得,跟現在的同學的關係十分疏離,在課堂上可以跟他們有講有笑,可是一下課後,我便會跟他們保持著一定的距離。一星期內最期待的一天,便是週末。要不是趕著交功課或專題報告的話,定必在週末跑上影藍的家,待在她家裡,即使只是跟她閒著聊天,也是一星期裡最美妙的一天。可惜,她的演藝生活越來越忙碌,週末更是她工作得天昏地暗的「黃金時間」,能跟她碰上的機會越來越少。取而代之,黃啟朗擔當了款待客人(即是我)的責任。為了不讓我感到無聊不自在,我們開始天南地北,無所不談。有時候更會一起準備食物一同享用,當然,可以的話,更會等影藍回家後一起分享食物。至於黃啟日,我從沒有在他家中遇上他。可能是時間上未能配合,在我未到達之前他已經出門?更有可能是如黃啟朗所言,他哥哥很少回家?我沒興趣了解,更不敢在黃啟朗面前提及,除非他主動講及他的哥哥,否則,「黃啟日」永遠不會是我們的話題。


 


******


密集式的宣傳工作,令影藍忙得喘不過氣來,休息的時間更是少之又少。有一次,她工作直到夜深,直到接近四時,她才拖著著那副幾乎不再屬於她的軀殼回到家裡去。她本來想先坐一坐,洗完澡才上床小休一會,好使在五小時後,再次展開新一天的工作。只不過,她實在抵抗不了睡魔的煎熬,她一坐在沙發上,便猶如被下了降頭似的,依在沙發上,徐徐地入睡了。只是她萬料不到,這樣沒提防的小睡,竟然為她帶來一連串的噩夢與麻煩。


 


翌日,當她睡醒時,方發覺自己整個晚上也在客廳裡度過,剛想從沙發上爬起來,黃啟朗便從房間走出來,跟她打招呼。影藍發現自己頭髮蓬鬆,一臉尷尬,向他「嗯」了一聲,便匆忙地回自己的房間。


「看來不是很多人能像我這般幸運,早上醒來便看到選美亞軍站在自己眼前,而且還要是『素顏』、最真實的一面呢!」黃啟朗把她叫停。


「你胡說什麼嘛?一早醒來便這樣揶揄我‧‧‧」影藍蹶著嘴說。


「昨晚‧‧‧不,該是今晨才對,很『早』回來麼?」


「整天也在拍攝周刊封面,笑容也僵硬了。」她強擠出一抹笑容,「我真的累得不行啊。」


「要不是這樣一說,你那會清醒過來?我也是為你著想啊!我不想你整天睡眼惺忪、沒精打采地上電視而已。」他咯咯大笑。


「噢!那我豈不是要感激你麼?」影藍被逗笑了。


「這個當然啊!」黃啟朗自豪地說,「你要報答我是很容易的:有沒有節目門券分派給我?最好是貴賓區,有獎金、有獎品的那種。」


「你好貪心呢!你以為我是電視台高層嗎?我只是一個小小的新人,那有入場券分派‧‧‧」


「新人也好、舊人也好,好歹也要找人來造勢嘛!我答應你,免費幫你吶喊助威、高舉橫額,算是待你不薄吧?」黃啟朗說。


「真怕了你這個『黃師奶』!年紀輕輕卻貪圖小便宜。」影藍沒好氣地說。


「沒有我這個『黃師奶』來捧場,你要當上出色、成功兼賺錢的明星便難很多了!」他說。


「好好好,要是將來我成功的話,你便功不可沒,行了吧?」影藍無奈地作出「投降」。


「陳安澄可要妒忌我了,呵呵。」黃啟朗偷笑著說。


「你真不知死活。」說罷,她也笑了。


「看來,該要被妒忌的人是我才對。」說這句的人,並不是黃啟朗,而是黃啟日。


「幹嘛走路沒發聲的,嚇死我了。」影藍拍拍胸膛說。


「做了虧心事嗎?」黃啟日語帶挑釁。


「你說你自己嗎?」影藍不是一個省油的燈,向他發火。


「幾天不見面,一見面又吵個不停。」黃啟朗企圖平息兩人的怒火。


「你先看自己做了什麼吧!」黃啟日把手機在她面前揚一揚,影藍的臉色頓時變白。


「你沒什麼事吧?」黃啟朗問,跟著他轉身問黃啟日, 「哥,那是什麼來的?」


「絕秘相片,選美亞軍私生活大曝光!」黃啟日洋洋得意地說。


「你在胡說什麼啊?」黃啟朗聽得一頭霧水。


「黃啟日,你好無聊!快給我把所有相片刪掉!」影藍命令他說。


原來,昨夜影藍在客廳不小心睡著的模樣,剛好給夜歸的黃啟日看到,他曾向其他朋友誇大其詞說自己認識今屆選美亞軍,可是卻沒一個人相信他的話。這樣一來,只要他能展示出一些有關影藍的私人相片,他便能在眾朋友當中耀武揚威一番。


「你真是無聊透頂。」影藍再次罵他,「這批相片,又不是什麼不能見光的相片,只是一些生活照而已。即使你拿出去,也沒有什麼新聞價值。」


「要是真的沒有新聞價值的話,你就不會看罷便臉如死灰了。」黃啟日看穿影藍的心,「新人不是最講求形象的嗎?這樣一來,星途便岌岌可危了。」


「哥,別把事情鬧大好嗎?大家也是朋友,無謂這樣連累影藍啊。」黃啟朗代她向哥求情。


「我在朋友面前,什麼面子也沒有。他們就是不相信我認識她,大家還以為我在吹牛,這些相片,可以令我一雪前恥了。」


「你這樣做才無恥啊!」影藍被氣得兩眼通紅,「你說‧‧‧你要怎樣才願意把照片還給我?」


「讓我想想好了‧‧‧」他擺出一副欠揍的樣子,「好吧!要是你答應跟我及我的朋友出來吃一頓飯,證明我跟你是認識的話,我便考慮是否把相片還給你。」


「吃飯?無緣無故的‧‧‧怎可能跟你們吃飯?」影藍急得哭了。


「你認識我不就是已經足夠了嗎?其他朋友,『一次生、兩次熟』,很快便可以跟他們混熟,還擔心什麼?」黃啟日的提議,令影藍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


黃啟朗見事有不妙,同時也知道哥哥的話一出,其他人是很難阻止的,因此,他提出要求跟影藍一同前往,要是發生什麼事,他也可以對她作出保護及立即離開,否則,影藍是不會答應出席飯局的。


「你倆真煩呢!你以為我的朋友是野獸嗎?吃一頓飯也要人來保護!」黃啟日發脾氣說。


「既然你說『一次生、兩次熟』,為何影藍可以前往『認識』新朋友而我不可以?」黃啟朗腦筋急轉彎,「多我一個人也可以吧?」


「好了好了,男人大丈夫中,你可算是最婆媽的一個!」黃啟日只好就範,「兩個一起來好了。」


「是否出席了,相片便還給我及刪去?」影藍不厭其煩地再問一次。


「都說要看本大爺當時的心情啊!」黃啟日說,「我不跟你們說了,我玩了一個晚上,還沒有睡覺。我約好了時間地點才跟你們說,我現在要睡,就這樣吧!」


說罷,他便關上房門,倒頭大睡。客廳裡,只剩上哭得梨花帶雨的影藍跟無奈的黃啟朗互相對望。


 


 


(待續)

2011年7月8日星期五

只不過是這樣而已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要是欠缺溝通,或是溝通方式有欠妥善的話,誤會便會應運而生。一向以來,人際關係都是我最弱的一環,不善跟人溝通,不懂如何交際,完全不是一個「做大事」的人。把關係打好,或是令雙方關係變得融洽一點,有百利而無一害。當然,我所指的並不是那種為了「搞關係」而不擇手段或埋沒良心,而是沒必要跟任何人劃清界線到「分毫不差」的地步,普通的聊聊天、單純地吃一頓飯,為了了解對方多一點,也是一件好事。


 


我是一個怕麻煩的人,不,該說是怕為別人帶來麻煩的人,盡可能也會擺出一個拒人於千里的「臭臉」,彼此最好互不干涉,你有你做,我有我做。特別是對一些已有既定形象(說白一點,曾經交過手,有過「牙齒印」的那種)的人,最好敬而遠之,離我越遠越好,好使大家少一點機會「擦出火花」。因此,我會刻意地把自己「收藏」起來,盡可能免除一切打交道的無謂接觸(幸好還未到「應酬」階段)。然而,逃避卻不是辦法,無法把誤會或分歧解開,只會把問題惡化,對彼此也沒有好處。


 


曾有一刻的猶豫,最後也決定勇敢地「翻越」自己心裡的那堵牆,跟人面對面的接觸,原來這才是破解誤會的最佳辦法(當然也得看當時的環境及對象,有時,某些人,是永遠希望敬而遠之,至老死不相往來最好!)。跟人面對面溝通,從聲調、語氣到眼神,可以在一秒之間,令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完全改觀。我不敢說,對某些根深柢固的「印象」能在瞬間一掃而空,但至少能把某些誤會或想法「開心見誠」地拿出來討論及解釋,當面說一句,比在電郵或文字上解釋百句更好!


 


還以為這個「平反」時刻會度秒如年,如坐針氈,但出奇地比想像中更為理想。或許,我是一個較易哄的人,人家說一兩句,我便深信不疑。我知道自己控制不了人家對我的看法,是否因此而有所改變,但至少,經過這次溝通後,我對他們的印象或多或少有點改變。我不知道在不久的將來,大家(不論是自己還是對方)會否故態復萌,但至少,今天是大家的「破冰之旅」!


 


溝通,原來只不過如此簡單。要是彼此願意踏出一步,多一點從對方的角度出發,少一點自我,很多看似牢不可破的死結,也可以慢慢鬆開(我並沒有天真得期望可以立即解開死結),令大家有一個喘息的空間,在未來慢慢把關係變得更好。

2011年7月7日星期四

問題淚腺

曾經有一刻,我懷疑自己的身體構造是否有別於常人,別人一般有的反應,有時卻很難在自己身上發現。悲傷時會哭或想流淚,是人之常情,也是一個很好的發洩渠道,只因那一刻,某一事情正好觸動了心靈的某一敏感處,淚水自會從眼角慢慢滲出來。哭,不一定是軟弱的表現(要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我可會覺得自己很沒用啊!),那只不過是一個正常不過的生理現象,加上人是感情的動物,動之以情,一個會笑的人,會哭也是很正常吧?


 


怎樣看,我也不是那種楚楚可憐的小女生,動不動以「眼淚攻勢」來搏取別人的同情,一定不會發生在我身上(唉!一點也不溫柔,真是女生大忌啊),有些感動得賺人熱淚,於我而言,卻不為所動。不禁問自己,為何可以這樣無情,連一滴眼淚也擠不出來,一點令人雞皮疙瘩的感動也沒有呢?難道自己已練成鐵石心腸之心,對身邊的事不搔也不癢?或是自己天生淚腺閉塞,有淚卻哭不出來?這樣豈不是要快點求醫,把淚腺「打通」不成?


 


原來錯了!我的淚腺並沒有閉塞,只是眼淚在不適當的時候才會流下來!


 


還記得某年仲夏,在家裡享受著暑假日子的我,看了一齣重播的陳年舊戲,當中沒有呼天搶地的場面,也沒有「塌屋死人」轟轟烈烈的場面,只是一種淡然無奈的感覺,我卻幾乎哭成淚人(當然,我沒有給人發現啊!)!自那一次後,才發現自己也有丁點兒的「感性」,不是冷血無情的人。


 


然而,說到尾,我還是帶點奇怪特質。


 


不是有一句話叫「笑中有淚」嗎?偶然我會想,明明是開心高興的事,怎會無緣無故地流淚呢(好笑到喊除外)?但原來,我是有這「傾向」的。


 


我不明白,明明眼前的東西(不論是小說也好、電影也好、電視劇也好),明明是喜劇、幸福快樂的情節,淚腺會不自覺地失控起來,眼角莫名其妙地流下眼淚(糟了,大家不會以為我有抑鬱症吧?)。是「感懷身世」而觸發潛藏在內心的悲哀?還是剛巧這幾天實在太鬱悶,有話說不得,所以才藉一個無謂的機會把情感發洩出來?


 


其實這滴眼淚,跟因打呵欠而流出的那一滴淚,是沒什麼分別的,同樣是控制不了、無意識的一滴淚而已!


 

我這怪人,要「打通」淚腺,原來不用看哭哭啼啼的慘情大悲劇,只要給我一齣簡單的喜劇便可以了。說不定,只需一齣白雪公主或美人魚的童話故事,也足以令我看得淚如雨下!

2011年7月6日星期三

廢話少說

該是自己年紀越來越大吧?大到一個程度,慢慢發現自己越來越「長氣」,整天都像一個老太婆般嘮嘮叨叨似的,令人不勝厭煩。


 


我是一個很極端的人,要不,便是一個悶聲不響、用鐵棒也打不開我的口的那種人;要不,便是滔滔不絕,說話沒完沒了的那一種。無論是那一種,也會為別人帶來不便或麻煩。說得太少,別人難以理解自己的想法;說得太多,別人卻嫌自己太嘮叨,「死不斷氣」似的。要找到當中的平衡點,把話說得恰到好處,確實很難拿捏得好。


 


我總以為,除了把重點說出來外,把其他一切有關的東西也羅列出來,不是很全面嗎?將心比己,我是很怕那種只講一半,另一半卻是「你不問時他不答」,因此,只要是我所知道的,也會和盤托出,很難把「秘密」或「秘技」埋在心裡。


 


或許,是自己表達能力有問題吧,並不是很多人能接受這種「長氣式」的解說,當對方開始面露不耐煩的樣子,我便知道是時間要閉嘴,廢話少說,straight to the point,「講。重。點」。然而,要腦筋跟嘴巴突然「急轉彎」,卻不是能立即做到,矛盾心態便由此而起。一方面怕別人以為我有話吞到肚裡去、自私得要命;另一方面卻擔心惹人煩厭。


 


本來,我話已經說得不多,可是,每次一開口便是廢話連篇,與其污染別人的耳朵,倒不如少說話吧!既然我不是口才了得的人,乾脆別解釋那麼多好了。


 

詳細並不等於需要「長氣」,看來,我有必要改變這陋習。好,就由今天開始吧──Keep my mouth shut

2011年7月5日星期二

唔憂做

在這個世界,最奈何不了的人,就是那些對什麼事也抱著滿不在乎的態度、「做又得,唔做又得」的人。在他們心中,眼前的工作只是次要,還有其他事情更加重要,變相一點「壓力」也沒有。一切所謂來自外界的壓力,也只其他人的事,對他根本起不了作用。


 


我同意,工作只是佔去生命中的小小一環,在工作中度過的八小時(或更多),只是出賣自己時間來換取生活所需,夠糊口,足夠令自己過得好、吃得飽穿得暖便好了,根本沒需要為工作而賣命。要是因而犧牲了其他更需要珍惜的人與事,更是一點也不值得。然而,雖不是說要人人要為工作賣命,至少也得盡量做到敬業樂業,不是光站著「等收工」。


 


要是遇上一些「唔憂做」的人,無論你「喊打喊殺」或是跺腳投訴,任憑你作出任何行動,他總是抱著一副愛理不理、「你能奈何得了我麼」的嘴臉,縱然你氣得火冒三丈,頭腦幾乎爆開,氣,只是氣在自己身上,對方嘛,卻是一貫百毒不侵的樣子。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某些商店(甚至名店)內的售貨員,他們知道即使自己站著不動、什麼也不用做,客源自會不絡繹不絕,客人排著隊送錢到自己眼前,店舖從不擔心收不了錢,相反,是客人擔心貨品被搶購一空,巴不得爭著把錢送到收銀機裡去。


 


另一個例子,是的士司機(放心,香港有「劉華」這個服務大使,大部分的士司機都是很好的,我所指的是某些地方、某一小撮的人)。當大家以為當的士司機的生活艱苦、收入不穩定時,其實只是大家一廂情願的想法。對他們而言,「踩」足十二小時來賺取收入是不可能的事。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他們根本不愁沒生意,客路源源不絕,當車上的乘客還沒有下車,另一個乘客已急不及待地上車了,生意一個接一個。從來只有司機選擇客源,乘客永遠處於被動狀態,只能默然接受,截不到車,只能嘆一句「倒運」,然後繼續在街上等待下一輛空車,除此之外,還能做什麼呢?即使面對態度差劣的司機,在別無他選的情況下,要麼便忍氣吞聲忍下去,要麼便耍性格地毅然下車,然後繼續無了期地等下一輛不知在何時出現的車。


 


再另一個例子,就是那些不愁三餐、沒經濟壓力的人,他們「工作」的目的只為消磨時間,做與不做,對他們而言,根本沒有什麼意思。你恨鐵不成鋼?對不起,他從來沒有想過要成為「鋼」,你便儘管為他而氣憤吧!他仍是繼續一副自得其樂的模樣,無論你作什麼警告,他只會當作耳邊風,繼續「本pair」,根本影響不了他。


 


對這些人,生氣只會氣壞自己,改不了事實,於事無補。唯有輕嘆一句,自己沒這福份,可以對旁邊的怨氣視而不見,依然故我地「hea住做」。捫心自問,假若真的有朝一天可以把壓力統統拋諸腦後,當上一個「唔憂做」的人,又是否真的如自己所想般愜意無憂?只怕當這天來臨時,人已沒有什麼奮鬥目標可言,跟一條「咸魚」又有什麼分別呢?

2011年7月4日星期一

第八道彩虹(12)

影藍當選後,大批記者為了追訪她,甚至跟著她回到孤兒院去。一向寧靜及與世無爭的孤兒院,頓時變得熱鬧非常。院內的小孩也都紛紛跑出來看熱鬧,希望能一睹學姐影藍的風釆。當她回到院舍門外時,更加引來一陣哄動。院長盧修女當然不容許記者們破壞孤兒院的秩序,事先已安排好保安來維持秩序,影藍好不容易才突破重圍,回到這一片跟她一起成長的地方。


 


作為她的好友,我當然要成為第一個站在房間裡恭賀她的人。


 


甫進入房內,我便給她一個深深的擁抱。


「影藍,我為你而感到驕傲!你真的太厲害了!恭喜你!」我急不及待恭喜她,「只可惜,你只差一點點便可以奪冠了!」


「那有什麼可惜不可惜?」影藍笑著說,「沒錯,無論在什麼時候,人人也好像要努力向上,非得到最頂尖、拿第一不可。然而,這真的是最重要嗎?從來,我也不是一個出眾的人,第一永遠沒我的份兒,『倒數第一』倒還會常常拿到!現在我已打破宿命,這已是我一生中最光輝、最出眾的一刻,我還苛求什麼?論獎項,我不是已比冠軍更多嗎?加上,作為冠軍,無時無刻也成為眾人焦點,壓力太大了,要是做得不好,成績下滑,不是更糗嗎?再者,今晚冠軍的表現的確出色,我能拿亞軍,只不過是僥倖而已。我是甘心當上『阿二』的,可以無憂無慮地發展自己的事業!」


「影藍,你比以前懂事多了。」我不禁驚嘆,娛樂圈的威力實在驚人,連還沒有正式入行的影藍也開始變得如此世故,我是否有需要加快步伐,才能跟影藍同步成長呢?


「你也不賴啊!準大學生!」她笑著說,「你開學事宜辦得怎麼樣?」


「學校知道我的背景特殊,已經給我安排了宿舍,好讓我能專心讀書。」我深呼吸了一下,「最麻煩的事已經搞定了,暫時也可以放下心頭大石了。不過‧‧‧」


「還有問題還未解決嗎?」她關心著說。


「我們快要分開生活了‧‧‧」話未說畢,我的眼淚已經不受控制地流下來,「我們何時可以像現在一般,隨時促膝夜談?且怕將會沒機會了‧‧‧」


「傻丫頭!我們又不是生離死別,我們有的是時間啊!」她強忍著淚水、擁著我說,「三年後,我事業有成時,而你又大學畢業後,我們便可以搬出來一起住了!」


「真的可以嗎?」我嗦著鼻水,「到時候,你已是一個大紅大紫的大明星,而我還是一個初起步的畢業生,還要為找工作而苦惱。」


「你別這樣悲觀好不好?說不定到時有很多公司爭相找你到他們的公司工作啊!」她拭著我的淚水說,「我們先來一個約定好了,那時候,要是誰經濟狀況不好的話,便可以免租,另一方便擔當照顧對方的責任,好嗎?」


「我怎能拒絕這樣好的安排?」我急忙點點頭,「有明日之星答應照顧我,看來我是世上最幸運的人呢!」


「拜託!這是雙方面的承諾啊!」她輕敲我的頭,「要是三年後我仍是半紅不黑的話,要被照顧的可是我啊!」


「我對你有信心,你一定會在娛樂圈中發光發熱的!」


「你也要努力讀書,之後在社會裡出人頭地!」


 


對於她安慰我的說話,我是感動得無話可說。然而,日後大家的前途如何,卻是未知之數,三年後回望今天的一番話,會否覺得太過天真?可會感觸良多?


******


翌日,各大報章的頭條大多是以影藍為主角,什麼「孤兒一夜飛上枝頭,鳳凰從此改變霉暗生活」,或是「選美改變命運,孤兒一夜成名」等等。相比之下,有關冠軍的報導便顯得可有可無,影藍反而搶去不少風頭,令冠軍不是味兒。


 


影藍及其他得獎者,馬不停蹄出席大大小小的領獎活動,她臉上開始出現疲態,但她卻是十分享受在鎂光燈下的掌聲與羨慕的目光。


 


當一切的領獎活動結束後,她們又要繼續進行各項的親善活動。因為記者們對影藍的背景非常有興趣,經常追訪她,希望能取得她在鏡頭後的生活,加上她早出晚歸的生活,對孤兒院早已構成一定程度的影響。為了方便工作,影藍便打算加快在外面找房子租住,以免為院方帶來不便與滋擾。再者,孤兒院規定凡年滿十八歲的孤兒,除非繼續學業,否則便要在外找地方居住。我已在學校找到宿舍,住處不成問題,相反,影藍便要開始為住屋而煩惱了。


 


她一個人在外,雖然說孤兒院會為離開的院友提供支援,可是,對剛接觸社會的影藍來說,仍是帶來一定程度上的經濟壓力。正當她在煩惱如何找一處既合乎經濟而又不失身分的地方時,一個願意跟她一起分租的人出現,他正是黃啟朗。


「你是否準備租住房子?」黃啟朗問。


「對啊!」影藍說,「你問來幹嗎?難道‧‧‧你也要搬出去?你不是準備重讀一年嗎?你可以繼續留下來啊!」


「沒錯‧‧‧我可以留下來,可是,我想半工讀,一邊讀書一邊工作,可以先賺取將來大學的生活費用。」


「難道你不知道搬出來會『一闊三大』,水費、電費、雜費,一切也是錢、錢、錢啊!你可以繼續留在孤兒院就別走吧!像我一樣,當可以入大學時,有宿舍居住,便不用花額外的金錢了。」我急不及待反駁他。


「澄澄,你別天真吧。說穿了,他還不是為了他的‧‧‧『好哥哥』!」影藍一語道破黃啟朗的心事。


「你這也犧牲太大了吧?」我不禁說,「身為哥哥的黃啟日,不是該好好照顧弟弟嗎?為什麼現在是倒轉了,要弟弟擔心哥哥?」


「你不是不知道黃啟日是一個多麼有性格的人啊!」我跟影藍你一言我一語,完全忘記了黃啟朗的存在,直到他把我們喝停,我們才閉嘴。


「夠了。」黃啟朗把我們的對話中止,「沒錯,我的確是為了哥哥才打算搬出來的。他不是讀書材料,他一定要離開孤兒院,要是我不為他設想,為他找一處落腳點的話,我怕他終日不知跑到那裡去,到時我想找他便會更難‧‧‧」


「你為他找地方,也不見得他會乖乖留在家裡啊。」我回答他說。


「至少,當他在外邊玩累時,他也會想到有一個家可以休息。」


「哎唷!你真是太細心了!要不是你說出來,我還以為你是為女朋友打點呢!」我忍俊不禁,「不‧‧‧應該說,你更像一個女生,終日等著自己的男人回家啊!」


黃啟朗聽到我的形容,只能尷尬地笑了一笑。


「但是‧‧‧慢著,我怎能跟你們合租?」影藍突然一問,「我可是一個女孩子,怎能跟‧‧‧兩個男生住在同一屋簷下?」


「你白痴啊!我們現在不是已住在同一所孤兒院嗎?要說『同居』,我們已『同居』了十多年了!難道你怕我倆兄弟會對你有不軌的企圖嗎?要有企圖的話,以前甚至現在已有了,還需要等嗎?」黃啟朗說。


「但是‧‧‧」我也跟著影藍一樣,開始為著黃啟朗的提議而顯得猶豫。


「我們各有各房間,跟這裡一樣,有什麼好擔心?」黃啟朗繼續說,「合租,對我們來說,是最合乎經濟原則,對你我及我哥是最好的選擇,怎麼了?deal or not deal?」


「這樣嘛‧‧‧」影藍仍是有點猶豫。


「你怕被記者說你跟男人同居嗎?」他問。


「明知故問。」影藍說,「你也不是不知道他們的筆有多厲害‧‧‧」


「你自己好好想清楚吧!」他說,「以你現在的經濟狀況來說,要獨居是沒可能了。澄澄又不能跟你分擔租金,你自己考慮一下吧。」


 


經過反覆思量,影藍最後答應跟黃啟日、黃啟朗兩兄弟合租一單位,接下來要辦的事,便是要找一所合適的房子。


 


(待續)

2011年7月2日星期六

告別懶女人

沒有人會否認「世上只有懶女人而並沒有醜女人」這句話。的確,美醜從來沒有一個特定的標準,即使天生沒有精緻的五官, 只要後天「努力」一點、「勤力」一點的話,將勤補拙,學會「隱惡揚善」的技巧,別人便難以看透自己的所謂「醜陋」的一面。


從來,我也不掩飾、更毫不避諱地說自己是一個懶女人,不,應該是一個超級懶女人才對。在我身上很難發現到女人天生愛美的性格,因為我沒這耐性,花時間、花心思,把一些似有還無的化妝品、護膚品放在皮膚上。


 


我絕不容許自己蓬頭垢面便走上街,但要我花上整個小時來「梳理」自己、把眼耳口鼻「執好」才出門,跟要了我的命沒兩樣。總抱著一個心態,一個人,只要表現得整齊清潔,便是對自己對別人的一種尊重。


 


女人的頭號天敵是時間,無時無刻也在跟時間競賽,要在有限的時間裡擠出時間來化妝護膚,不是人人做到,至少,我沒有這樣「奢侈」,即使有空閒時間,也寧願選擇忙別的事情,自己的「切身問題」,永遠排在隊尾。


 


是的,從頭到尾我也說自己是一個懶女人(噢,我可否改為懶女孩?女人‧‧‧太老了!),「沒時間」,是事實,也是藉口,只因我一直沒有那顆心去「美化」自己!更加不屑成為一個終身為化妝品而打拼、生活的人!不過,近年心態卻開始有變了。


一直以來,商場內的化妝品專櫃,都是我的「禁地」。只要自己一走進那像萬花筒般的「女人地帶」,我便有無限的迷茫跟失敗感,皆因我對各式各樣的化妝品一竅不通!無論對方花多少時間,對各種化妝品作出詳細說明,對我來說,幾乎都是一模一樣的東西(我承認‧‧‧我是沒得救喇)


 


天生對化妝品遲鈍的我,永遠分不清眼前是保濕還是美白,是精華或是修復(我不明白,自己玩photohunt的成績也不差,可以看出兩幅圖有何區別,但對一小瓶的化妝品卻完全沒輒,真沒用!)。站在化妝品前,自己就像一個無知婦孺一樣,枉自己擁有一個空空的女兒「軀殼」!


 


Well,現在這刻,能較以往騰出多一點點時間,「執執」自己。雖然稱不上勤力(我還是處於一個「比幼稚園更幼稚園」的階段),但至少,從昔日抱著「半放棄」的態度,慢慢「醒覺」起來(女孩子‧‧‧終究也要向現實低頭,鬥不過時間的洗禮)。即使不是為了什麼「女為悅己者容」,原來把自己弄得「正正常常」,也是一件既能消磨時間,又能改善自己的節目,一舉兩得!

2011年7月1日星期五

矛盾兩邊心

當世界充斥著各種不同的矛盾時,人也是一樣。或許,你是一個愛惡分明、黑白清晰的一個人,然而,自己偏偏卻是一個內心充滿著矛盾的一個人。


 


我堅強,同時也軟弱。


在別無選擇情況下,我可以化身成一個(看似)獨立而堅強的人,一切潛能,也只會在「被迫」的情況下才能充分發揮出來。你以為我做不來嗎?這可以令很多人「大跌眼鏡」,因為橫豎看起來,身上任何一個毛孔也未能顯示出自己有此能力把「任務」完成,但同時卻可以超額完成,連自己也不敢相信。


與此同時,我卻可以在小事情上顯得茫無頭緒、手忙腳亂。即使只有ABC三個選擇放在眼前,我卻可以翻來覆去想大半個小時也未能得出結論,拖拖拉拉到一個地步,巴不得揍我一頓,乾脆把我打暈,便不用糾纏下去了。


 


我自信,卻同時自卑。


我是一個很容易失去信心、很自卑的一個人。看到別人做到的事,自己卻苦練不果時,信心便會跌到谷底。要是有人願意作出鼓勵,把自己催眠到一個境界,自信心便會突然反彈,「勇字當頭」,勇往直前。


 


我很容易心軟,同樣心腸可以很硬。
面對家人朋友,我可以義無反顧,那怕要我把心肺都掏出來、毫無保留地付出也沒所謂。在別人眼裡,這可以是很吃虧、很笨的一種性格,然而,我卻是心甘情願──只要是我覺得值得的話。


相反,別看我是一個悶聲不響、經常啞子吃黃蓮的人,有時脖子可以硬得令人吃驚,固執非常。要是那人「不幸」被我放進黑名單內的話,要平反或改變我對他()的觀感,可以數以年計(甚至更長的時間)


 


我喜歡熱鬧,也喜歡寧靜。


人是群體動物,有人在身旁,嘻嘻哈哈,談談天,說說笑,可以說是一樂也。須知,不是單憑個人的力量便可以營造出熱鬧的氣氛,而是需要依賴人與人之間的配合,因此,能跟朋友家人鬧哄哄地過一個晚上,便會加倍享受及投入其中。要是沒有一班人在鬧哄哄的話,享受寧靜,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偶然在街上遇上一群又一群的年青人,他們在街上你追我逐,大聲喧鬧,我只能說,「年青真好」,可以無憂無慮地享受每分鐘。可是他們卻忽略了熱鬧也需要講求地點與時間。要是在不適當的地方喧鬧,這只會為別人造成困擾。或許,自己年紀開始大了,開始忍受不了那近乎嘈音的熱鬧。聽到他們沒頭沒腦的大吵大嚷,眉頭便開始皺起來了。要是耳朵有開關掣的話,巴不得立即轉到「靜音」模式!


 


還有太多太多的例子,未能一一盡錄‧‧‧


 


體內的每一個細胞,全是充滿矛盾的,幾乎每天也在上演一場矛盾的角力賽。說穿了,還不是因為自已想得太多,自尋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