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30日星期四

三個車輪一條腿

假如我只剩下一條腿,我會怎樣?


假如我只剩下一條腿,我能裝作若無其事嗎?


假如我只剩下一條腿,我能像昔日般行動自如嗎?


假如我只剩下一條腿,我會變得一蹶不振?


假如我只剩下一條腿,我會如何面對我的人生?


 


當沒有失去,便不知道擁有的幸福,一切看似理所當然的事,一旦失去,會比從來沒有擁有過的更痛苦、更難過。的確,從「零」到「零」,沒有分別;可是,當從「一百」跌落「零」,那種傷、那種痛,是不足為外人道,沒有切身的感受,是很難感受當中的苦楚。


 


身上的疤痕,只要用衣服去遮蓋著,那怕只是「掩耳盜鈴」,也可以令自己有一刻忘掉昔日受傷的痛楚與過程;


可是行動的不便,四肢的失去,卻無從掩飾,每天對著殘缺不全的身軀,像一把刀般刺進心房,那錐心之痛,每一下呼吸,每一個步伐,也在提醒著自己。


 


四肢健全的我們,邊走邊做其他事,聽電話、看書、跟朋友嬉哈玩笑等等,是一件何等的平常跟「奉旨」的事,雙腳一邊繼續向前走,騰空出來的雙手,可以一邊做其他事情,彷彿是自然不過的事,然而,有沒有想過,世上是沒有「理所當然」的事?


 


試幻想,沒有雙腳作支點,失去平衡,要依靠拐杖來輔助自己繼續前行,雙手也要幫腳一把,不能再「一心二用」,不能再邊走邊做其他事,一支硬繃繃、沒骨沒肉的拐杖,便從此跟著自己,成了身體的一部份,那滋味並不是人人也能接受得來。


 


我們可以選擇放棄,也可以選擇接受。選擇放棄,除了是放棄令自己繼續快樂的機會外,還有犧牲了一個精彩的人生;反之,選擇接受,一個看似沒明天的人生,在努力下,卻能跳出原有的框框,得以重生,以更堅毅不屈的精神繼續活出更有意義的明天。


 


誰說只有四肢健全的人才能配以「美麗」一詞?我敢說,只要肯抬起頭,昂首闊步,加上一個充滿自信的笑容,便是一個最美、最動人的人了。只要不看扁自己,那怕是手拿著拐杖,也可以打扮得花枝招展,比街上任何一個人更漂亮。一心只會留意到那充滿自信的笑容,充滿活力的性格,足以彌補身體上的殘缺。


 


就算連一腿也保不住,只能以輪椅或三輪車代步,也不要因此而自卑,只因世上還有更多比一雙腿重要的東西,腿可以失去,意志卻不能失去。意志是沒有東西能代替,人只要擁有頑強的鬥志,面對再難解決的問題,也能找尋方法,走出困局。


 


身體殘缺是痛苦,可是卻能以其他代替品加以輔助,然而,心理上的缺失,是很難找到代替品。唯有加強自己的心理質素,縱然失去了一條腿,卻多了一份從逆境中自強不息的自信,邁向那更豐富、更燦爛的人生。

2009年4月29日星期三

當減壓變成沉淪

人天生便是一個充滿煩惱與壓力的動物,從一出生,便與煩惱為伴,跟壓力為友,只能減少,卻不能避免。問題癥結,是在於我們如何看待及把它化解。


 


試問誰沒有壓力?


還在襁褓中的嬰孩,沒有壓力嗎?不!他們怕沒有奶吃,怕穿不暖;


已在求學的小朋友,沒有壓力嗎?不!他們怕那沉重的功課,怕測驗、考試,怕沒朋友跟自己玩;


快將畢業的學生們,沒有壓力嗎?不!他們怕考試,怕面試失敗,怕找不到工作,怕畢業變失業;


在職場上打滾的人,沒有壓力嗎?不!他們怕工作表現不佳,怕功績不及其他同事,怕沒升職加薪,怕汰弱留強,自己成為被裁員的一份子;


在家中的家庭主婦,沒有壓力嗎?不!他們怕家中打理得不夠妥善,怕對家人照顧不周;


已到退休年齡的人,沒有壓力嗎?不!他們怕自己從此在社會上沒有存在感,怕自己再沒有貢獻而成了家人的負擔;


 


每人在人生的不同階段也會面對不同程度的壓力,只要找到合適自己的減壓方法,人便可以快樂無憂地生活,否則,只會把自己逼進死胡同。


 


減壓方法人人不同:


有人透過以購物來抒發心中的不快,「千金散盡」,猶如把所有壓力釋放出來;


有人透過盡情吃東西,把冤屈一口一口的吞進肚子裏,「化悲憤為食量」;


有人透過唱歌、看書來把自己代入當中的主角,暫時忘卻現實中的不快;


有人透過做運動來減壓,把怨氣化成汗水,一併流走、轉化成汗珠揮發掉;


有人透過哭、罵、叫,把壓力化成聲音,消失於空氣中;


有人透過昏睡,尋找美夢,來鼓勵自己,壓力如夢般,醒來又是新的一天;


 


不論以什麼方法來減壓,大前提是不要傷害自己。沒人會這樣愚蠢,做一些傷害自己的事,這樣,壓力不但沒有消退,反而弄巧反拙。依靠藥物,甚至以吸食毒品來麻醉自己,非但不能把壓力減省,更會令自己墮入萬劫不復的地步。


 


常覺得,要是藥物或毒品是可以減壓的話,政府便不會把它納入「危險」、甚至「毒害」類別,只要一接觸便等同犯法。君不見政府會禁止市民吃蔬菜、肉類、糖果等食物?


 


明知對身體有害,卻偏偏選擇以此來殘害自的身體,不是對自己十分殘忍嗎?最可惜是,這不但傷害自己的身體,還傷害了關心自己的家人朋友,要他們擔心自己,不是對他們更殘忍嗎?


 


人,總會有迷失的時候,總會有做錯事的一天。人誰無錯?錯過,痛過,便要痛定思痛。第一次犯錯,還算是初犯,當作是無知、少不更事,只要誠心誠意地改過,不是為別人,而是為自己,痛改前非,才是對自己的最好交代。然而,要是受到懲罰後,仍是不知悔改,一而再,再而三的犯著同一錯誤時,便成了不能原諒的錯。這非但對不起自己,更對不起曾經關心過、照顧過、疼惜過的家人朋友。


 


為了自己,為了家人,為了朋友,有些東西,是不能因一時好奇而接觸,一次也不能。因為這樣的「第一次」,便會令自己墮入萬劫不復的地步。

2009年4月28日星期二

Return Receipt

常用電郵的你,對於電郵內的功能應該略知一二,甚至是一個專家,十分清楚當中的每一項功能選項吧?


 


電郵的發明,果真能把世界的遙遠距離拉近。無論你身在何方,只要有電腦,加上一個電郵地址,便能把對方聯絡上。郵遞再快,也要 一兩 天的時間,才能把信中的消息傳遞到收件人手上;相反,電子郵件,只要手輕按「傳送」按鈕,信件便已「寄出」,在電光火石之間,收件人便能打開郵件,細閱當中的詳情。


 


無論是普通信還是電子郵件,信件是寄了出去,可是卻無法確定對方有沒有收到或已閱讀當中的細節,直到對方給予回覆,我們才能確定。


 


寄郵件,我們可以使用「掛號」,要對方簽收確認,電郵也有類似的原理。不知道是誰的發明,竟然在電郵的選項中增設了return receipt的功能。對這功能,我確是又愛又恨。


 


你有試過把郵件寄出,一心等待對方的回覆,卻遲遲未收到對方的答覆?


每次不厭其煩的把電郵重新覆述一遍,為的只是希望得到對方的一字半句,可是卻音訊全無?


面對一封長長的電郵,內容詳細得過份,但細心一看,每次的寄件人一欄也只有自己的名字,彷如一人分飾兩角──傻瓜甲跟傻瓜乙,在自言自語,自問自答,既無奈又氣憤。是自己把電郵地址錯寄了,因而得不到答覆?還是對方根本沒有看過郵件的內容?還是對方看了,卻無情地把自己忽略,不想回答?


面對一個又一個的問號,只能以絕招──return receipt來確定對方有沒有把郵件打開。


可惜,這方法,除了令自己好過一點,知道對方曾把郵件打開過外,還有什麼意思?倒不成拿著那return receipt去跟對方理論,說「你已看了我的電郵,為什麼還不給我一個回覆?」這樣天真吧?


 


電郵曾打開過,並不代表內容已經細閱,可能,那只是意外地把新電郵開啟;也有可能,是開了卻沒看過;也可能,開了,閱過了,卻忘了回覆而已;更有可能,是閱讀過了,只是需要時間思量著如何回答;什麼可能也有,瞎猜也是於事無補。那一封return receipt,只不過是安慰自己的一個訊息而己。


 


我也曾用過這功能,可是,那只是在無計可施、詢問了無數次也得不到應有/基本回覆的情況下,我才會考慮加插這「特殊功能」。


 


然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討厭別人用return receipt來「監察」自己有否閱讀電郵,因此,我也不喜歡用上這功能來對待收件人。須知道,大家也已是成人,也有一定的分析能力,知道什麼是重要,什麼事要先行解決,在適當時候,也要給予適當的空間與時間給對方研究、回覆。除非,那人是做事馬馬虎虎,不加以「督促」不行的人,那就另作別論。


 


要回覆的,我一定會回覆;


能回覆的,我決不拖延;


要是我多次也沒理會對方的電郵,以這方式來證明我有「看過」,我無話可說,否則,請不要第一時間來「監察」著我,因為即使我有打開過信件,也不代表什麼,不代表我能立即把問題解決。

2009年4月27日星期一

甘味濃情(七)


婚後的耀昌,做事比以前更積極進取。他一心想著「工字不出頭」,唯有自己創業,才能改善生活,加上,現在他已是一個有家室的人,「家」,在他而言,已不再是一個人,他背後還有一個疼愛的人在等待他的照顧,從此再也不能吊兒郎當,要確確實實的做一個男子漢,為這個家付出百分之二百的努力。


 


雖心有宏願,然而,不是單說創業便能創業,畢竟,終究也要面對現實,資金緊拙,令他不能立即付諸行動。一方面,他加緊儲蓄,另一方面,更積極地向公司內的同僚請教,只要一有時間,他便會跟在水吧及廚房的同事閒聊,從中汲取經驗,好好的裝備自己。


「要怎樣才能沖出一杯既香且滑的奶茶?」這天,耀昌在午市過後,待茶餐廳有點空檔,人流不太多的時候,跟負責水吧的阿威討教。


「一杯好的奶茶,首先,一定要有這個。」話未說畢,阿威便高舉在手上的如絲襪般的尼龍網,「我最在行的,便是沖絲襪奶茶跟咖啡。」


「絲襪奶茶,顧名思義,便是指沖出來的奶茶如絲襪般幼滑,當然,這不是女人穿的絲襪喇!」阿威邊說邊哈哈大笑,「首先,我們要把煮好的錫蘭紅茶用這個網過濾,除了可以濾走茶葉、茶渣外,還能使紅茶變得更滑,之後才放入奶跟糖,這樣便會又香又滑。」說罷他便把『絲襪』交給耀昌,「來,不如你試一下。」


耀昌拿著『絲襪』,顯得茫無頭緒,原來聽道理是一回事,實際行動練習卻是另一回事。看著平日阿威隨意地拉著濾網,不消一分鐘便能炮製出一杯奶茶,到他手上,卻雞手鴨腳,好不容易才做到一杯奶茶,第一時間,便給他的『師傅』品嚐一下。


「嗯,味道還不錯,第一次做,有這樣的成績,已算是很好了。」阿威鼓勵著耀昌說,「不過,要注意奶跟糖的份量,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不要以為阿威只是一個負責水吧的小員工,著實他也是一個敬業樂業的人,連沖製一杯簡單的奶茶也一絲不苟,絕不馬虎了事。


「我會記著的。」耀昌細心的把當中的細節與技巧一一記住。


「對啊,為什麼忽然對水吧的工作有興趣?該不會是想跟我爭飯碗,連我那一份也要一併做回?」阿威笑著說。


「威哥,千萬不要這樣說,我才不敢啊!」耀昌連忙揮手否認,「坦白說,其實,我是想創業,因此,要搜集多一點資料。」


「創業?你想開茶餐廳不成?」阿威瞪大眼睛說。


「我才不敢妄想開茶餐廳,一間茶餐廳的成本太高,我負擔不起呢。」耀昌低下頭說,「我正申請開大排檔的牌照,開大排檔,成本比茶餐廳低一點,我知道,這樣一定會很辛苦,然而,我還年輕,只要肯捱肯搏,好歹也叫做是自己生意吧。」


「我從來也不曾妄想過要自己當老闆呢。」阿威苦笑著,「能有三餐,我已滿足了。我是不是很沒大志?」


「不,不,每人志向不同。在未結婚前,我也跟你一樣,過得一天得一天,怪只能怪自己讀書又不多,能有一份工,能吃得飽,穿得暖便算了,還奢望什麼呢?不過,現在我已不是自己一人,我還要為我太太著想,我不能要她受委屈,為了她,我才變得這樣積極,我也沒想過,自己會有這樣的想頭。」


「結了婚的男人,果然有擔帶,事事也以老婆為先,小心變成『老婆奴』啊!」阿威揶揄他。


「男人的肩膀比女人大,目的就是要用來扛起整頭家,以家為先,有何不妥?」耀昌說。


「是喇,是喇,最負責任的男人就在我眼前喇。」阿威知道耀昌對這段婚姻十分著緊,也不敢以此來說笑,「你娶了嫂子回家,她一定很幸福的。」


「不,她口雖沒說什麼,但我卻覺得委屈了她,距離『幸福』二字,還有很遠的路要走。」


「放心吧,你有這分熱誠,一定會成功的。」阿威拍拍他的肩膀,「有什麼問題,盡管問我吧,我自己沒出息,我也想身邊的兄弟能出人頭地的。」


「謝謝你,威哥。」


「男人大丈夫,不用你謝我,我謝你,大家心照不宣!不過,他日你真的飛黃騰達,千萬別忘了我這人,請我喝一杯香滑的絲襪奶茶就行了!」


「一定!」


******


另一邊廂,只要一有空,天麗便相約父母出外品茗,而他們也十分關心女兒婚後是否過得好,好幾次她也想叫耀昌一起出席,可惜,探聽到母親的口風,卻好像不太願意跟這名女婿同枱吃飯,為免尷尬,天麗只好一個人跟父母見面。


「天麗,耀昌待你好不好?要是他欺負你的話,一定要跟我說。」這幾乎是母親每次見到女兒時必問的問題。


「媽,你放心好了,他真的待我很好。」天麗每次也不厭其煩地回答著她。


「以前你總是要媽媽擔心,沒有我們在旁提點你,我怕你不會照顧自己。」父親說。


「我長大了,我會照顧自己,還學會照顧他人。」天麗臉上充滿信心。


「你能把丈夫養得肥肥白白,才足以證明你能照顧他人。」父親笑著說。


「養得肥肥白白,不是他的責任嗎?為什麼是他要胖胖而不是我?」天麗做了一個鬼臉。


「你看你已嫁作他人婦,還是這樣孩子氣。」母親禁不住作聲。


天麗伸伸舌頭,不禁作聲。


「她還是小孩子嘛。」父親幫口說。


「我真的不能想像,要是她當上了媽媽,還是這樣孩子氣、不定性的話,將要如何帶孩子。」母親說。


「到時有你幫忙湊孫子嘛。」天麗藉機依著母親,大發嬌嗔。


「真沒你法子,我才不會幫你湊孫子呢。多年來,含辛茹苦把你湊大還不夠,還要我繼續湊孩子?你也結婚了,也是時候放下你這重擔,未來日子要跟你老爸四處遊玩。」母親半帶笑著說。


「說不定,到時你發覺他出生後,遺傳了你跟我最優良特點,我怕你會抱著他不放手呢!」說罷她忍俊不禁。


「這樣說說笑便好了!」父親看到她們有講有笑,感到十分欣慰。


******


婚後三個月的某一天晚上,當天麗在家中獨自一人吃著晚餐時,耀昌卻忽然回家,甫進家門,便急不及待地大聲呼叫著,「天麗!天麗!快點過來!」


天麗馬上放下碗筷,上前迎接,「你不是要上班嗎?幹嗎這樣早便回家?不是發生什麼事吧?」


「我成功了!我成功了!你看!你看!」耀昌把手上拿著的信封揚在半空中。


「什麼來啊?還不是普通信一封?」天麗邊說邊把他手上的信函搶過來。


「我很久以前申請的飲食牌照終於審核完成,政府給我發了牌照,我可以自己開舖做生意,我做檔主了!」


「是嗎?真的成功了嗎?那太好了!」天麗開心得擁著耀昌,「那現在我們要怎樣做?」


「之前我一直也沒有告訴你當中的詳細情形,為的是想在事情落實後才跟你說。」耀昌說,「其實在申請牌照前,我已四出尋找合適的地方。那時一心想給你一個驚喜,所以事前沒有跟你商量,過去幾個月也為了此事而奔波,把你冷落在一旁,你不會生氣吧?現在【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一切也準備就緒,我們的新生活快將開始啊!你會支持我嗎?」


「作為你的太太,我當然會支持你啊!」


「那麼,不如你把現有工作辭去,我們兩夫妻,一起把排檔生意做好吧?」耀昌充滿期待地跟太太說。


他滿心期待天麗會一口答應他的請求,可是,天麗卻一臉猶疑,沒有作聲。


「你不想跟我一起做店主,一起創業嗎?」耀昌頓時變成一串被淋濕的爆竹,前一刻的興奮,全被失望的表情所掩蓋。


「耀昌,你聽我解釋。」天麗不知道如何開腔,「你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的。一直以來,無論你作什麼決定,我也十分支持你的,這次也不例外。可是,你細心想想,要是我也把工作辭去,一起去把這盤生意做好,要是成功做得好的話,當然值得慶賀;然而,要是萬一失敗,我們不但把生意賠上,兩人同時變成失業一族,就連生活基本需要也成了問題,到時,怎麼辦?」


「原來你一直也看扁我,覺得我一定不會成功,一定會賠本離場!」耀昌無名火起,向天麗發脾氣。


「我不是這意思!」天麗也不自覺地提高了聲線,「我只是想作一個『最好的準備,最壞的打算』而已!」


「你口雖說支持,可是打從心底裏卻根本沒想過支持我!」


「我不是這意思!」天麗重複著說,「要是你要創業,我會支持你,我答應你,我可以在下班後來幫手,那可以吧?」


「這樣怎算是『夫妻同心』?」


「我已作了讓步,你還苛求什麼?」此時,天麗已淚盈滿眼眶。


「我想你辭職!」


「不行!我不會辭職的!」


天麗知道繼續跟耀昌爭吵下去也沒有結果,只好轉身衝進睡房,用力地把房門關上,她的眼淚已不受控制地簌簌而下。


 


這是他們相識到結婚以來,第一次吵架。


 


 


 


~~~待續~~~

2009年4月26日星期日

看不見的馬路

一覺醒來,看到泥黃色的天空,心感不妙。再探頭出窗外看過究竟,下雨了,可是在這天,我卻要出外學習駕駛。雖知道,在陽光普照的日子下駕駛,已經要事事小心,更何況在天雨路滑的公路上行駛?


 


在過去學習駕駛的過程中,在雨天中進行的,只有兩次,一次是在考試前,學習泊車,已經教我「膽戰心驚」了。第二次下雨,是在考駕駛執照的那天,幸好,當天只是下著濛濛細雨,但加上考試時緊張的心情,深怕因天氣關係而影響考試表現,幸好得幸運之神的眷顧,才能成功考獲車牌。


 


一直以來,我也十分擔心對在雨天或是在晚上駕駛,上一次,終於豁出去,嘗試了在傍晚時份行駛,既刺激又興奮。以為這天的「出行」,只是普通的一次「遊車河」,難度不比以前高,誰知道,這天,上天確實給了一個最大的考驗給我,給了我一次在暴雨中暴走的「難得」經驗。


 


由於我還沒有自己的車輛,駕駛次數不多,經驗也不足,每次駕駛也是相隔一段時間,即使是一個月駕駛一次,每當重新坐在駕駛者的位置時,也有一刻的膽怯,當中尤以把車輛駛離門口,「踏」在馬路上的一剎那間更為緊張,幸好,這一刻的緊張,很快便被淡化,因為在馬路上,要兼顧的事實在太多,不能分心。


 


這次駕駛的是七人車,第一眼看到這輛車,便覺得這輛車太大,深怕自己駕馭不來。但據導師的解說,這七人車比輕型客貨車還要小一點。是真的嗎?雖然以前是駕駛輕型客貨車,但卻從沒有真正的在公路上行走啊!然而,這不是重點,只要一坐在車上,車的大小,已變得不重要,最緊要的是,留心路上的其他車輛,專心一意地駕車。


 


才定過心神,熱身過後,漸漸投入駕駛的樂趣時,正準備「新界遊」的興奮旅程,雨卻越下越大,如豆大的雨點,無情地拍打著車前的擋風玻璃,水勃再快,也不及雨下得快,前路越來越模糊不清,更加要留神,不能掉以輕心。


 


以前不太明白,也不相信人們為什麼說在天雨期間視野會變得朦朧,所以要慢駛。經過這次在黃色暴雨警告下行走公路,卻深明當中的道理。頃刻傾盆大雨,令整條公路變得白茫茫一片,眼前感見度從未如此「低」過,向前看,只能看到一輛車的距離,最嚴重的一刻,更是如在仙境行車,未能看到任何一輛車輛!公路上的雨水,被駛過的車輛濺起水花,如水、如煙,要是不是在駕駛的話,應該是一個充滿幻想的地方。然而,身在車廂中,心中只能加倍注意力,減慢車速,保持一段比平常更安全的安全距離!


 


紅隧、九龍塘,沙田,是在雨勢開始漸大時仍能有「限度」地「清楚」看見,經過吐路港,到粉嶺、上水,再途經屯門,回程經汀九橋、屯門公路,那時,雨勢已越來越不受控制,雙眼只能緊叮著眼前僅餘的視線,沿途風光?未能細心欣賞了。


 


起初,我還埋怨著,為什麼期待已久的駕駛課,偏偏遇上暴風雨?細心回想,這不是一個難能可貴的機會嗎?


假使這次預約不是一早約好的話,說不定,已經因天雨而取消;


假使在未出門時,天文台已發出黃色暴雨警告的話,說不定,我也沒這恆心,風雨不改的前往練習;


然而,駕駛對我而言,仍是充滿新鮮感,無論怎樣,也不能放棄這次的練習。


 


試想想,在「珍貴」的駕車經驗中,能碰上惡劣天氣,從而訓練自己的機會有多大?


而在惡劣環境下,有一個經驗豐富的導師從旁指導的機會有多高?


是「難得一遇」的機會啊!


 


從前,在白天駕車,覺得在晚間駕駛很困難,然而,經過這次的經驗後,卻發覺原來在晚間行駛根本不用擔心,反而,在惡劣天氣下,視野變得模糊,在高速公路上,除了能看到自己的車頭外,遠望什麼也看不見,加上風雨路滑,縱使車速不快,也覺得行駛得很快,這才是最困難、最難掌握呢!


 


縱然驚險,卻又刺激,原來每次的練習,也有著不同的「難度」,每次看到自己能順利完成,駕駛經驗又增多一點,滿足感跟成功感與日俱增呢。

2009年4月25日星期六

現代說客

一個成功的產品能夠在市場上立足,除了產品本身的質素非常重要外,要是能加上一個有效的宣傳,更能把產品的優點突出,相得益彰。


 


可是,近年的廣告宣傳,大多只著重包裝,以及只懂得利用當時得令的名人來作招徠,產品質素,未必跟真實相符。


 


有良心的代言人,會親自使用過產品,試過是名副其實,值得向他人推薦,才會落實宣傳。然而,在現今凡事也講求快捷、急速的世界裏,加上面對一筆十分可觀的報酬,又是否人人願意以身試驗呢?還是「受人錢財」,便跟稿子一字不漏的讀出來便算?標榜親自驗證,效果顯著,又有誰知道當中的真偽?


 


街頭巷尾也充斥著琳琅滿目的減肥、瘦身、纖體的廣告,廣告內的代言人全都是纖瘦型,身型幾乎達到標準,一點兒多餘的脂肪也沒有,卻「誠意」十足的說著某某公司或產品是如何奏效,但細心想想,即使他們不使用某產品,也不見得他們的外貌、身型有多差勁。單是用在美輪美奐的包裝上,化妝好一點,服飾好一點,姿勢放好一點,便把消費者的目光轉移,潛移默化,令人覺得只要使用某產品便能如廣告上的人一般美艷,說真的,說服力何在?


 


既然找一個本身已是美得不可方物的代言人來宣傳,說服力還差一點點的話,那麼,找一個又胖又不漂亮的,說服力應該足夠吧?從醜變美,從胖變瘦,不是人人也渴求的嗎?一個活生生的「真人示範」,從「醜小鴨」化身「灰姑娘」,不是令人趨之若鶩,人人也想成為當中主角的最佳見證嗎?然而,這也非絕對。有誰會大膽起用一個無論外型、形象也跟自己的品牌南轅北轍的人做代言人?這不是過份冒險嗎?賭一舖?還是保守一點,穩妥為重?要是失敗的話,不是連本也保不住?


 


原來,找一個代言人把產品成功地推銷出去,一點也不易,實力固然需要,運氣也不能缺少。


 


近日看過一個廣告,飲食專家在賣藥,賣的還要是降膽固醇藥!他那龐大的身軀,比聖誕老人的肚皮還要大、還要重,肚內的脂肪,足以壓死十數人,說他是食家,不容置疑。單是看他走路便覺得辛苦,還不住的四處找尋美食,羸得如此身型,也是應所當然的。


 


以前,會有謬誤,以為只有肥胖的人才會患上高膽固醇,然而,近年大家的健康意識也漸見進步,明白不單只是肥胖的人才會有高膽固醇,即使身型瘦削,只要有不良的飲食習慣,也有可能患上高膽固醇,人人機會均等,絕非是肥胖之人的專利。只不過,相對來說,肥胖的人,更容易患上此病而已。


 


單看這食家的身型,加上平日他吃的食物,嘴內滿是美食,肥膩的、新鮮的、特色的,只要是能吃進肚裏的,他也會吃。肚內那一噸的脂肪,絕非一夜間長出來,而是日積月累儲回來。由此可見,說他沒有高膽固醇,應該沒人會相信吧?現在他更代言某降膽固醇藥物,更是吃驚得令人難以相信。單靠藥物,而不改善飲食習慣,如何把膽固醇消除?難道,就是憑他三寸不爛之舌,以一貫介紹美食的方法,便能說服電視機前的觀眾,只要服食了那藥物便能降膽固醇,不怕美食的誘惑?


 


坦白說,看到他那非一般的身型,簡直是一個活生生的「膽固醇佼佼者」,幾乎能把他跟膽固醇畫上一個等號。用他來為產品宣傳,是創新?還是冒險?


 


當人患病時,當然要利用藥物來治療身體;當身體健壯時,便要防範於未然,切勿不要待身體響起警號,才亡羊補牢,到時壯健的身體便已一去不復回,後悔也為時已晚了。


 


一件成功的產品,質素最重要,其次是配上一個合適的包裝。廣告是宣傳技倆之一,把優點放大,把缺點縮小,也是無可厚非,只要不是誇大其詞,避免不盡不實的報導,消費者定能分別出當中的好壞,從而選出最合用的產品。

2009年4月24日星期五

窗前沉思

窗前的你,左手輕托著腮,右手拿著走珠筆,一邊閉上眼睛,一邊沉思。面對著眼前的原稿紙,不知如何下筆。眉頭緊皺,彷彿,所有的煩惱也全擠到眉頭上,唯一能把煩惱消除的方法,便是把心中的思緒全化為文字,寫在紙上,笑容才能再次展現出來。


 


現今科技發達,要把事情記下來的話,只要打開電腦,在鍵盤上叮叮噹噹的打起來,再用打印機列印出來便成了,那需要用紙筆把文字記下?偏偏你卻喜歡用最傳統的方法──用筆記錄下來。看著自己東歪西倒的字跡,應該別有一番滋味吧?


 


起首是最難的,才寫了沒多久,你便不滿意地把紙揉成一團,然後把它扔掉,看著地板越來越多紙團,你才驚覺自己太浪費紙張,卻一字也寫不出來,最後乾脆把走珠筆放下,把視線轉移到窗外的雨絲,看著雨粉從天而降,你笑了,笑得雙眼瞇成一線,再閉上雙眼,把雙手伸出窗外,感受那雨絲拍打著每個毛孔的感覺。


 


雨水打在窗邊,同時也打進你的心房,靈感像泉水般湧上心頭,你立即抖擻精神,寫過不停。你那專注的神情,使勁地揮動筆桿,字字剛勁有力,不消一會,便把原稿紙內的方格填得滿滿,一張不夠,便繼續在第二張寫上。


 


雨下得越大,你便寫得越起勁,雨聲,已成了你的伴奏。雨下了多久,你便寫了多久。在雨停下的一剎那,你便在紙上寫下最後一個字,畫上句號,整篇文章也完成了。在你的嘴角上,泛起了一絲笑容。複檢一次後,確定了沒有錯漏,你才肯把走珠筆放下。


 


眉宇之間,感到你已把早前的煩惱完全釋放於文字裏。想不到,文字有如此大的魔力,有人會因看到文字而變得緊張、懊惱,而你卻能跟文字成為朋友,跟文字「談天」,把一個人變得輕鬆,成了最佳的減壓方法。


 


窗外的雨已停,公路仍是濕濕的,室內卻多了一疊寫得滿滿的原稿紙,掏空了腦袋,再次凝望窗外的景色,閉上眼眸,深深地吸一口青澀的空氣,寧靜卻又十分愜意。

2009年4月23日星期四

最佳位置

一個人踏進車廂中,有選擇的話,我們會選擇坐單獨的位置;


要是「單」位已滿,便會四處尋找沒人坐的「雙座位」;


要是沒有騰空的「雙座位」,便會繼續搜索,盡可能找一個跟自己同性的人(男找男,女找女),然後坐在他/她的旁邊;


環顧四周,要是找不到合適的「坐位對象」,只好再退一步,隨便找一個座位便坐下,但求不用全程站立便算了;


 


當車廂中變成沙丁魚時,一個騰出來的空位,變得極為珍貴,人人對此位虎視眈眈,遇上稍欠公德心的人,更會乘著準備下車的乘客的屁股還未完全離開座位時,便已經一個箭步衝上前把座位霸佔著,跟玩「音樂椅」沒分別;


當乘客逐漸減少,位置可以隨意選擇時,便會三心兩意,嫌這位置太髒,嫌那位置不方便;


 


人多擠迫時,坐在陌生人旁邊沒什麼感覺,可是當車上乘客一個一個的離開車廂,騰出很多座位,反觀自己呢?卻偏偏卻跟身旁的陌生人的距離最近,這時,該另找「最佳位置」,還是繼續跟對方做「鄰居」呢?


 


這是一直存在在我的腦海中的問題。


 


另找位置?好像有點不屑對方,巴不得立即遠離對方似的;


繼續坐下?感覺又好像怪怪似的,明明整個車廂位置已變得寬敞,沒理由繼續跟對方並肩而坐;


 


人便是這樣:


沒有的,便想得到;


得到的,便想擁有更好;


有選擇的話,便會左挑右選;


沒選擇的話,隨便也是「寶」;


 


相信大家也遇過類似的經歷:父母為子女「霸位」,或是子女被安排給家人「霸位」,一人負責找座位,其他同行的,便施施然的走上前去,一臉悠然自得的坐下來。


 


在車廂中,遇上一對母女,本來,她們普通不過,我也沒細心留意她們,只是,在「大站」過後(很多人在同一車站下車),擠迫的車廂忽然變得寬敞,車上只剩下寥寥數人,忽然聽到一位女士從車廂中央處跟坐在靠近車頭的女兒說,「你快點坐過去『單邊位』吧!你坐的那邊經常有人出入,小心被人碰撞到。」(其實女兒坐的位置,旁邊已經沒有人,根本只要稍移一下,便不會跟其他人有機會碰撞)。女兒聽到母親的「指示」,滿臉通紅,一臉尷尬,匆匆的走到車廂的另一邊,非常聽話。


 


看在眼裏,感受很深,既覺得做母親的,十分關心自己的子女,能得一個如此著緊自己的母親,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同時間,也覺得做女兒的十分為難。在踏入青少年時期的她,有自己的思想,卻又要做一個聽話的女兒。然而,我覺得做女兒的,已經表現得很好了,只因她深明做母親的,只是出於關切而情,而非有心管束自己,因此也乖乖的聽從母親的說話,坐到另一邊。


 


做父母,要在關懷跟約束之間找出平衡;


做子女,要在自我跟尊重之間作出選擇;


 


人,無論在何時何地,也在不停的作出選擇,選擇位置也好,選擇人生也好,最重要的,是找出最切合自己所需要的,便是最佳的選擇了。

2009年4月22日星期三

聽得全身發麻

一首能扣人心弦的樂曲,除了能繞樑三日,使人聽出耳油外,即是聽上百遍千遍,仍是覺得鏗鏘悅耳。優美的旋律,配上有意思的歌詞,加上歌者的聲線,運用豐富情感來把一首歌演繹出來,更能把樂章發揮得淋漓盡致。


 


旋律、歌詞、歌聲,三者相輔相成,欠缺其一,也會令一首歌失色。


 


音符不會像細菌般以幾何級數衍生出來,來來去去也是那些「do re mi」,但在作曲家的創意下,靈活運用每粒音符,便能奏出千變萬化的樂譜。歌詞也是一樣,即使大家對同一事情而產生感悟,只要懂得利用每一個字彙,即使環繞著同一題材,也能從不同角度、深度寫出不同的歌詞。


 


聽到難聽的音樂,我們會混身不自然,聽到歌者以沒感情的聲線來演繹,甚至走音,更會雞皮疙瘩。難聽的音樂如是,觸動人心的樂章也是一樣。一但聽到一首動聽悅耳的歌,只要前奏一起,便能朗朗上口,聽到最觸動一心的章節時,更會立刻汗毛直豎,頭皮發麻。


 


能令人感動的歌曲多如恆沙,能令人聽罷歌曲後,感動得落淚的卻不多。當然,在欣賞歌曲的同時,細味每一句歌詞,或者加上聽眾個人的過往的經歷,悲歌顯得更悲,樂歌顯得更歡樂,共鳴感便徐徐產生。


 


多年前,廣告跟歌像是連體嬰一樣,只要廣告一出,相對的歌曲便隨即在眼前、耳邊出現。即使過了多年,只要一聽到起奏的音樂,或是歌曲中某幾句歌詞,全身便會發麻,毛管直豎。


 


黎明主唱的「我這樣愛你」便是典型例子。




早陣子,發生了一些不快事,心情不太好,苦無發洩的機會,以為自己淚腺閉塞,誰知道在偶然的一刻,聽到收音機播放著陳慧嫻的「痴情意外」,那淡然悲涼的旋律,閉塞的淚腺,像被「打通」似的,淚水一發不可收拾!(不要誤會,事情跟歌曲全無關係,純粹只是被音樂打動而藉機發洩而已。)



日前舉行的金像獎頒獎典禮當中,領獎者感人的謝詞固然令人感動,當中令人意外的,是張學友跟林憶蓮獻唱香港電影的百年經典金曲一環,當中尤以林憶蓮唱出「願」一曲,更是令我無力反抗。短短數十秒的歌聲,餘音裊裊,教我難以忘懷。


 


扣人心弦的樂章已是難得,加上無懈可擊的動人演繹,更是絕配。


2009年4月21日星期二

搭訕

從前的我,很少主動去跟陌生人搭訕,即使是現在,我也不太會跟人打開話匣子。以前走在不熟悉的路,當身處在不分東南西北的地方時,只能硬著頭皮跟路上的陌生人問路,結結巴巴,簡單一句說話,已令我全身發熱,頭皮發麻,面紅耳赤了。


 


人大了,膽子是不是跟著一起長大?還是臉皮隨著年歲而變得越來越厚?發覺越來越不害怕問路了,深信「路在口邊」,既然要像一頭盲頭烏蠅般在路上亂走,最後也避免不了開金口詢問路程,何不在存疑時第一時間向路人問路,既省時,又方便。


 


問路這問題確實是克服了,但對著陌生人,開口說第一句話,仍是有點膽怯,只有一種人除外──小孩。


 


天真無邪的小孩最可愛,也最容易吸引人們的注意。


 


從前,只要有小孩子在身邊出現的話,我總無法把潛藏在內心的「母愛」隱藏,一定會藉機走上前去逗他們玩樂一番。有些小孩,的確擁有著無窮的魔力,逗人喜愛,即使只是短暫的「偶遇」,也令人開懷大半天。


 


每對父母,也希望自己的子女是健康、活潑、可愛、逗人喜歡的,能吸引陌生的注意,也是對子女的另類肯定與欣賞吧?縱然如此,有些父母卻不喜歡陌生人跟自己的子女玩耍。因此,有時仍是害怕小孩父母會以為自己為何無故逗自己的小孩而顯得一臉不爽,怕對方以為自己是一個無聊人,怕對方把自己當成一個「拐子婆」,因此,有時即使遇上再可愛的小孩,除非對方主動跟自己揮手或玩樂,否則也不敢貿然上前跟陌生小孩搭訕。


 


孩子是最會耍性格的,他喜歡跟你玩的話,便會像磁石般黏著你,跟你玩過不亦樂乎;不喜歡的話,那怕你是天王巨星,那怕你是天姿國色,那怕你是誰,誰也不會給面子,無情的別過臉,或是放聲大哭。


 


雖然沒擁有一張如天使般的臉孔,幸而,小孩子也不太害怕跟自己耍樂,令自己多了一點機會跟小孩相處。


 


坐在身旁,有一位穿上小紅衣的小妹妹,頭上束起一條小辮子,手拿著一支小奶瓶,乖乖地等待著外婆的為自己送上一口一口的小飯。她甫出現,已吸引了我的視線,只是基於不想打擾小妹妹吃飯的情緒,便假裝看不見。誰知道,她卻是一個好奇的小女生,在外婆的扶持下,戰戰兢兢地站在椅子上,全神貫注地凝望著我,這便觸發了很久沒逗小孩的我,禁不住跟她說話,逗她吃飯,她更在沒「指導」下自行叫著「姐姐」,真是可愛得不得了。一邊好奇地看著這位陌生姐姐說著沒頭沒腦的說話,一邊乖乖地一口一口的吃著飯,名副其實是一個乖巧可人兒。離開時,跟她說再見,為她顯上飛吻,她卻沒什反應,可能她還以為自己仍在跟自己玩耍吧。她一直緊叮著我,我的視線也沒離開過她,當彼此間的距離越來越遠,她才知道跟她玩的無聊姐姐要走了,我再揮手跟她道別,她也回報一個揮手說再見。


 


雖然只有一面之緣,但可愛小孩的面容,卻留在我腦海裏,久久也未把她遺忘。


 


「撩女仔」,不是我的強項,可是我卻樂於「撩小孩」,特別是乖巧可愛的,更得我心。放心,我不會捏小妹妹的玉臂,也不會強吻小女孩的粉臉,我只是一心的希望跟她做一會兒的玩伴罷了。

2009年4月19日星期日

甘味濃情(六)

「天麗,還記得我們那【一年的承諾】嗎?」耀昌問道。


「嗯。」


「我可以為他作出一點修正嗎?」


「修正?」天麗心想,「該不會是他想跟自己分手吧?還是,他想把時間推遲?兩年?三年?或是他想收回那番說話,不跟自己結婚了?」


「天麗?天麗?你有聽我講話嗎?」耀昌看著目光呆滯的天麗,不禁晃了她的手喊著說。


自從在母親生辰那天跟母親吵架後,她越想證明給母親看,自己是沒有選錯,便越對這份感情失去信心,她怕被母親看扁,更怕自己只是為了賭氣而跟她抗衡,盲目跟著耀昌交往。從那天開始,她便經常滿懷心事。


「什麼?你剛才說什麼?」天麗問。


「我想收回那【一年的承諾】。」


天麗心想,「看來,母親真的沒說錯。」


「我知道,我跟你一起只有一段很短的時間。」耀昌看到天麗沒什麼反應,便繼續說,「可是,我已把你認定為我的終身伴侶。我知道自己條件不好,可是,我真的很想照顧你一生一世。可能這是有點突然,然而,你可以答應跟我結婚嗎?一年時間太長了,差一天我也待不了,我真的想立即跟你結婚,你願意嫁給我嗎?」


天麗聽到這番話,差點暈厥,然而,當她定過心神後,仍是默不作聲。耀昌以為自己說錯話,連番道歉,跟著從褲袋中拿出一枚戒指,遞到她眼前。


「我真的很有誠意,希望你能嫁給我。」耀昌隨即蹲下,「我已很努力地儲錢,雖然仍是差一點點,但我答應你,婚後我會更用功地工作,我不要你跟我捱苦。」


天麗兩行眼淚已徐徐滑在兩面臉頰上。


「你仍是對我沒信心嗎?」耀昌不明,求婚不是一件開心事嗎?為何她反而會哭呢?


「我沒跟你說清楚‧‧‧其實‧‧‧我媽媽不太喜歡你‧‧‧一直也反對我們在一起‧‧‧」天麗啜泣。


「為什麼你沒跟我提及過?」


「我不知道如何跟你說‧‧‧」


「那麼,你會聽你媽媽的話,不跟我在一起嗎?」耀昌擔心著說。


「話,我一定會依從她的,因為她是我唯一,也是我最愛的媽媽。」天麗堅定地說,「然而,在這方面,我卻是無法配合她,我知道她是為我著想,可是,我卻相信我的眼光。我知道,我不應跟她鬥氣,不應拿我的幸福來作賭注。細心分析她的說話,也是不無道理的。然而,她不是我,她不能替我作決定。相處是我倆的事,她又怎知道你待我不好?無論將來是好是壞,也是我自己選擇的,與人無尤。在這事上,我注定是要做一個叛逆的女兒,我的堅持,傷透了她的心,她一定恨透我了‧‧‧」


「對不起,因為我,令你受苦,令你成為母親跟我當中的磨心,我發誓,要是我不好好待你的話,我就不是人!」


「你,真的不會欺騙我?」


「絕不。」


天麗破涕為笑。


「那麼‧‧‧那麼‧‧‧」耀昌摸摸頭顱。


「什麼那麼嘛?」


「那麼‧‧‧你願意嫁給我嗎?」耀昌再次遞上戒指。


天麗羞澀得只懂點點頭。


 


天麗雖答應了耀昌的求婚,卻沒有想像中的興奮,因為她不知如何說服母親答應這婚事而顯得耿耿於懷。無論愛得如何轟烈,一段得不到家人祝福的婚姻,仍是會帶著一點遺憾。


 


她已盡了很大的努力,令母親覺得耀昌是一個有為上進的青年,雖然現在並不是事業有成,但只有一顆奮鬥上進的心,一定會有出頭天。而耀昌也曾表示希望能創業,總比待在茶餐廳內作一個小伙計更好。計劃雖好,也要有充裕的資金才可以實行,為此,在他認識天麗的初期,已經努力儲錢,只要機會一到,他便可以把這計劃實現。


 


天麗母親暫時未看好這段感情,唯有先羸得父親的支持,才能慢慢說服母親。她父親起初也不太贊成這段感情,然而,跟耀昌接觸多次後,發覺女兒所言非虛,的確,就眼前所見,耀昌目前的條件並不是很好,縱然經濟條件未算優厚,只要肯發奮的話,這外在的因素是可以改善的,反而,他最注重的是人的內心,一個人的性格基本已定,要是性格不好,或是有不良嗜好,是很難改變。既然女兒已找到一個人品不錯的人來付託終身,作為父親的,沒理由不支持。在父親的協助下,母親的態度也開始軟化,雖不表支持,但也未有強烈反對,算起來,也算是跨進了一大步了。


 


天麗跟耀昌終於鼓起勇氣跟父母提出要結婚一事,母親一聽之下,晴天霹靂,一時間難以接受,哭也哭過,痛也痛過,罵也罵過,女兒仍是堅持這段情,令她傷心不已。幾經辛苦,在父親的多番唇舌及勸解下,無奈只能嘆一句「女大不中留」,既然勸阻也沒什麼作用,再堅持下去,只會令兩方關係僵持不下,既不想失去女兒,無奈也只能首肯答應。作為父母,最希望看到的,便是子女能得到幸福的生活,既然女兒有這決定,繼續反對,只會令關係繼續惡化,於事無補,只好以行動來支持,希望她真的能找到真愛,活得開心,便於願足矣。不過,她仍是擔心耀昌沒足夠的金錢來籌備婚禮,也擔心女兒婚後會捱苦,故曾向她提及,要是資金不足,定必要跟她商量。當天麗聽到母親跟自己說這番話後,感動得不能言語,只能流著淚,跟母親緊緊的相擁入懷。


 


天麗是家中的獨女,婚事絕不能馬虎了事,同時,耀昌希望能在婚後自立門戶,拓展自己的事業,令她能過安穩的生活。同一時間要應付兩件事,資金頓時顯得緊拙,令他有點吃不消,非常頭疼。天麗父母知道他有這計劃也表示支持,本來願意借出一筆錢給他用作結婚之用,然而,耀昌卻斷然拒絕,堅持要量力而為,不會為了一時的氣派而貿然作出借貸。幾經商討,他們最後也答應了他,舉行一個簡單、實而不華的婚禮。


 


在婚禮當天,天麗看到母親能放下昔日對耀昌的成見,感動得當場落淚;而母親雖然仍未百份百接受耀昌成為自己的女婿,但畢竟是唯一疼愛的女兒出閣的大日子,也禁不住眼泛淚光;耀昌排除萬難,終於得到天麗父母的認同,與天麗結為夫婦,在婚禮當天淚灑當場,他更是在整個婚禮上,哭得最厲害的一個。


 


 


~~~待續~~~

2009年4月18日星期六

那怕只是一分鐘‧‧‧

那怕只是一分鐘,這分鐘令人度秒如年;


那怕只是一分鐘,這分鐘令我如坐針氈;


那怕只是一分鐘,我也想立即逃離現場;


那怕只是一分鐘‧‧‧


為什麼偏偏要在這一分鐘,不遲不早,偏偏遇上他?


 


上班、下班時,最不想面對的事,便是跟老闆同一時間在大堂相遇,原因有很多:


不想給上司知道自己何時上班、下班;


不想跟上司共處一「lift」;


當中最大的原因是,跟對方根本沒有共同話題。


 


同坐一部升降機,相對無言,說公事嗎?下班後,不是要把繁重的工作放下,不談公事嗎?


說私事?不!不!不!跟對方只限於上司跟下屬的關係,沒必要在辦公室以外的地方跟他風花說月,畢竟,大家的「層次」不一。


 


一眼關七,耳聽八方,只要看到(感到)高層人士在附近出現,只有兩個選擇:一,加快腳步,在他還未到達時,先行一步,眼不見為淨;二,放慢步伐,令對方先行離開,與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然而,天彷彿跟自己鬥氣似的,無論是加快還是放慢步伐,目標人物卻像跟自己鬥氣似的,不是你慢他快,便是你快他更快,「緣份」偏偏不遲不早,總「巧妙」地把兩人安排在一起,被困在同一升降機內,既不能假裝不相識,令空間膠著,但卻又不想主動打開話匣子,該如何是好?無奈地只好「敵不動,我不動」,乖乖地等待對方主動打開話題,才無聊地答上兩句吧。要是對方剛碰上其他同事,便猶如把自己拯救出來,不用entertain對方。可惜,後者卻不是常遇到。這樣的閒話家,是最難熬的,一問一答,明知是例行的對答,卻是製造最多「dead air」的時間。平日快如閃電的「lift」程,這刻,卻是最漫長的,偷偷地看手錶,不停看指示燈,仍是遲遲未等到升降機門的打開。


 


當升降機門一打開,便好像從地獄走回天堂,才能以不同的藉口,藉詞要先行一步,這難熬的一分鐘才得以完結。

2009年4月17日星期五

你最怕什麼?

每人想必有喜歡的東西,同樣也有討厭、害怕的事物吧?


 


忽爾被問道「你最怕什麼?」,頓時令我頭上長出兩個大問號。是的,我長得這麼大,過了這麼多年頭,我,究竟怕什麼呢?


 


甫聽到這條問題,在腦海中浮現的,先是蛇蟲鼠蟻、妖魔鬼怪等等沒人喜歡的東西,然而,沒人喜歡,也不代表要對它害怕啊!蛇蟲鼠蟻,沒錯是很討厭,有它的出現,想必會引來不必要的騷動,依嘩大叫不絕於耳,「人人得而誅之」。面對身型比自己小很多的小昆蟲,如臨大敵,要不,便是大開殺戒,「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要不,便是「三十六計,走為上策」,以極快速度逃離現場,就讓敵方盡情佔據地盤吧!


 


而我是屬於那一種呢?我想,兩種也不是吧。


 


當然,要是可以選擇的話,我是不會「主動」跟小昆蟲為友的,然而,要是在不情願下跟它相遇,我也不會太恐懼,只要它不侵犯我,我也不會理會它。這算是害怕嗎?還是大膽?


 


一直也想不到心中最怕的是什麼,不過,假如真的一定要在蛇蟲鼠蟻中找出一樣最可怕的,我想,會是「飛曱甴」吧?


 


蛇,只要不主動挑撥牠,不在草叢間行走,在遠處看到牠便快快走開,能與牠作近距離接觸的機會應該很微;


蟲,不論外型及速度也不及人類,以害怕程度,牠應該更怕人類;


鼠,只在暗處出現,即使面對面跟牠碰過正著,在人未大叫前,牠已經拔足狂奔;


蟻,體型上,更是微不足道,除了惹人生厭外,也沒什麼大威脅;


 


飛曱甴,看似跟普通蟑螂無異,可是牠卻天生擁有一對強而有力的翅膀。牠就是恃著自己有著不一樣的「武器」,無時無刻[也在橫衝直撞,即使面對著非我族類的人類,也毫無懼色,直向人的臉撲過去,教人膽戰心驚。


 


幸好,遇上它的機會不多,所以也算不上害怕吧。


 


小時候,我還清楚記得我十分懼怕一個瓷器公仔,實際容貌已不太記得,然而,那種恐懼之心,到現在仍是歷歷在目,至今仍是忘不了那份可怕的心情,我仍記得當時哭得死去活來的情景呢!幸好,那瓷器公仔應該已絕跡於世上,要不然,可會要了我的命!


 


撇開蛇蟲鼠蟻,撇開那已不在的公仔,在沒有框框下,具體、虛疑也好,有形、無形也好,究竟最怕是什麼呢?


 


我想,是最怕看到別人不開心吧。很奇怪,可能我是一個很在乎「關係」的一個人,只要能看到一段和諧的關係,便感到心滿意足。要是給我遇上一些有關人際關係的難題時,便會不自覺地惶恐起來,即使那是跟自己一點兒關係也沒有,也會為此而擔心不已。


 


要克服恐懼,便要勇敢面對。每個人也有恐懼的東西,有些人選擇逃避,不見便不會害怕,有些人會選擇面對。不幸地,我害怕的東西,正是無可避免的要接觸,想躲也躲不來,不能逃避。無奈也要面對,只能把這害怕的心情化成另類動力,努力地為身邊的人帶來喜悅的笑容吧。

2009年4月16日星期四

開口見真章

俗語說:未見其人,先觀其友;未見其人,先聞其聲。一個人縱然有一張美麗的外表,假若沒有內涵,也只是一個掛著虛殼在街上行走的人而已。


 


外表再美,也有衰老的一天,即使如何把面容「防腐」、「保養」,也難敵「時間」這敵人。「外在美」是一時,「內在美」是一世,誰不想兩全其美,內外兼備?人不能這樣貪心,不能兩者兼備,只能二擇其一(說真了,其實沒有選擇)。外在美是先天,內在美卻可以後天培育,控制權也在自己手。只有擁有真正的內涵,才能得到別人真正的讚賞。


 


有些人,滿以為自己有一張精緻的面孔,以為有外在美便可以恃寵生驕,恃靚行兇,往往把能使一個人變得更完滿的內在美忽略了。沒錯,人是喜歡美的東西,擁有外在美,的確是能先吸引別人的注意,從而令別人進一步發掘自己內在的優點。擁有吸引的外表,只不過是代表機會比別人多一點,卻不一定會成功。要是沒有好好把握機會,最後,仍是會落得失敗收場。


 


有些人,天生長得一副標緻的臉孔,一顰一笑,無疑是能吸引眾人的目光,可是,卻只限於做一個啞巴──只要默不作聲,只需要笑,便會令人有無限的想像空間。然而,只要一出聲,一切的缺點便會暴露於人前,那沒頭沒腦的對答,沒有涵養,便足以使之前所有的幻想完全幻滅。


 


恕我膚淺,只要聽一個人的聲線,音調是否抑揚頓挫,便大約能猜出對方的內涵有多寡。一個肚內沒半點墨水的人,往往會先聲奪人,「聲大大」,實情是怕被對方看穿,用以遮掩自己內心的自卑。同樣地,一個人說話沒高低抑揚,一點生氣也沒有,死氣沉沉,像極一條「死蛇爛鱔」在眼前出現。一個人,如果連花一點氣力來說話也省掉的話,也難以令人信服是一個做事積極、有自信的人。


 


一個有自信,有抱負的人,從眉宇之間也能感受到,卻一定不會是以半死不死的口吻說著一些看似很有理想、目標的說話。


 


自問不是一個說話粗魯的人,可是也說不上是陰聲細氣,更加不會刻意提高聲調從而來顯出自己嬌媚的一面。或許不懂嬌柔造作的我,會被人覺得自己少了一份女性的溫柔,然而,這才是最自然、最真的我啊!一想到那些「小妹妹」以「高八度」或是以天真無邪、茫然若失的聲線,便會不自然地雞皮疙瘩,心中真的想說一句「現在是為卡通片配音嗎?」


 


高八度聲線不一定代表著溫柔,相反,運用真實的聲線,反而顯得真誠、自然。須知道,不是每個人也能長期承受超高頻率或超低頻率的聲音的。長期處於這種音域中,要不是耳膜受損,便是皮膚長期處於繃緊(雞皮疙瘩)的狀態,身心皆受虐啊!

2009年4月15日星期三

好久不見


假期的心情,跟平日很不一樣,除了是時間充裕一點,不用早出晚歸,忙東忙西之外,最主要的,是能放鬆心情去享受每一分每一秒。


 


上班時,旭日初昇,帶著睡眼惺忪的面容,再美的風景,也未能來得及去欣賞;


下班時,天已變得漆黑一片,要是夕陽遲遲未下山,還能一睹它的餘揮,否則,只能跟街燈為伴,跟廣告燈廂的霓虹燈為友,一同回家好了。


 


舉頭看天,仍是那一片天空,可是,它卻是每秒也在變,只是我們不察覺而已,變幻之速度,有時更會驚人得令人咋舌。


 


忽爾下著大雨,令人狼狽不堪,也像一個小孩子耍脾氣,旁人沒奈何,只能乖乖等它「平靜」下來。果然,這刻下著傾盆大雨,轉眼間卻化雨為晴,天空顯得格外的明澄,把整個天空清洗得一塵不染。


 


縱使天天看著它,也許是春霧籠罩著大地太久了,幾乎忘記藍白分明的天空是何等模樣。瞥見雨後明朗的天空,「不拍不拍還需拍」,看著如斯清澄的白雲,如雪、如棉花糖,一看心曠神怡。


 


也正因著這場雨,加上這片天,像要告訴我們,夏天又即將來臨了。








好久不見


假期的心情,跟平日很不一樣,除了是時間充裕一點,不用早出晚歸,忙東忙西之外,最主要的,是能放鬆心情去享受每一分每一秒。


 


上班時,旭日初昇,帶著睡眼惺忪的面容,再美的風景,也未能來得及去欣賞;


下班時,天已變得漆黑一片,要是夕陽遲遲未下山,還能一睹它的餘揮,否則,只能跟街燈為伴,跟廣告燈廂的霓虹燈為友,一同回家好了。


 


舉頭看天,仍是那一片天空,可是,它卻是每秒也在變,只是我們不察覺而已,變幻之速度,有時更會驚人得令人咋舌。


 


忽爾下著大雨,令人狼狽不堪,也像一個小孩子耍脾氣,旁人沒奈何,只能乖乖等它「平靜」下來。果然,這刻下著傾盆大雨,轉眼間卻化雨為晴,天空顯得格外的明澄,把整個天空清洗得一塵不染。


 


縱使天天看著它,也許是春霧籠罩著大地太久了,幾乎忘記藍白分明的天空是何等模樣。瞥見雨後明朗的天空,「不拍不拍還需拍」,看著如斯清澄的白雲,如雪、如棉花糖,一看心曠神怡。


 


也正因著這場雨,加上這片天,像要告訴我們,夏天又即將來臨了。








2009年4月13日星期一

本應一對

俗語說,「秤不離陀」,有一必有二,互相依靠,也互相依賴,缺一不可。只要兩個在一起,才能發揮出它的功效,更能相得益彰。


 


項鍊跟吊咀,是一對,也是絕配。


 


單只有一條項鍊,沒有吊咀陪襯,只會覺得過份簡單,枯燥乏味,黯然失色;


單只有一個吊咀,沒有項鍊扶持,仍只是一個吊咀,不能把它的美散發出來;


 


唯獨項鍊配上吊咀,才能互相輝映。


 


項鍊斷掉,吊咀變得孤苦伶仃。一不留神,便會被人遺忘。要是不小心掉在地上,如大海撈針,要找尋它的芳蹤,一點也不易;


項鍊斷掉,也不見得很好,它只會成為一堆被遺棄而糾纏不清的項鍊,拿著它,帶著無限婉惜,修理它好?還是放棄它好?


 


本應一對的,卻被迫分隔開,天各一方。


它們應該再重聚,還是從此分開?

2009年4月11日星期六

甘味濃情(五)

滿身濕透的耀昌,送過了最後一份外賣後,匆匆折返回家,換上一套乾淨的衣服,便再次出門赴約,因為晚了下班,加上要換衣服,到達時已比相約的時間晚了一小時。


「你遲到!」甫見面,天麗便噘起小嘴跟耀昌投訴。


「對不起啊!剛才根叔要我加班,加上又下了一場驟雨,所以遲來了。」耀昌解釋著說。


「算吧,下不為例!」天麗看到耀昌頭耷耷的道歉,加上看到他的髮尾還有點濕,便知道他沒有撒謊,再也不忍心繼續責怪他,「沒被雨水淋濕吧?」


「小事而已,吹一吹便會變回乾爽。」


「對了,我有事跟你商量。」


「什麼事?」耀昌問。


「這個星期四,是我媽媽的生日,我想‧‧‧我想邀請你來跟她吃一頓晚飯,跟她見見面。」天麗說。


「真的嗎?」耀昌喜出望外。


「是假的。」天麗沒好氣跟他說。耀昌一臉茫然,天麗幾乎給他氣死,「孰真孰


假也分不出。是真的喇,你真的很笨呢!」


「我真的可以跟你的家人見面啊!」耀昌興奮得像一個小孩得到新玩具一樣。


「原來你很想見我媽媽嗎?為什麼不早點跟我說,好讓我把她介紹給你認識。」天麗差點笑了出來。


「不。我是認真的。自你跟我在一起,我一直也想認識你的家人,希望能得到他們的認同,接納我們在一起。」


這還是天麗第一次聽到耀昌對自己家人的期望,心中有一點意外。一直以來,他們相處也沒有問題,只是,對於雙方家庭的事,大家也好像很有默契似的,避而不談,難怪當耀昌第一次聽到天麗邀請自己在她母親生日的大日子裏跟她見面會如此興奮。


「對不起,一直也不把你介紹給媽媽認識。」天麗說,「我不是對你沒信心,只是一直不知道如何跟媽媽坦白。」


「我明白。」耀昌彷彿看穿天麗的心事,「現在見面,不是更好嗎?」


「那你記緊要準時出席,不能像今天一樣遲到啊。」


「當然,這麼重要的一天,我還要回去跟根叔告一天假來好好準備呢!」


「只是普通一頓飯而已,不用誇張得要告假吧?」


「要,一定要,我不能有任何差池的。」說罷,耀昌打了一個噴嚏。


「不用太緊張。」


「我現在已緊張得手心出汗了。」


******


好境不常,那天的一場雨,令耀昌患上重感冒,吃了兩、三天藥也未痊癒,令他擔心不已,深怕未能以最佳的狀態來赴會。本來為了隆重其事告假來準備一番,想不到,事假不用告,反而只能請病假在家休息。


「耀昌,你今天好一點嗎?」天麗打電話給耀昌。


「沒事了!我很好啊!你聽,我多麼精神!今晚一定沒問題的。」耀昌故意提高那被感冒菌影響而顯得更低沉、近乎失聲的聲線。


「你還說沒事,你幾乎發不了聲啊!不如,你今晚不要出席,好好的在家休息吧!以後見面的機會多的是。」


「不行,不行!我怎能在這大日子失約呢?我可不想給伯母一個壞印象啊!」耀昌哀求著天麗說。


「不行啊,健康最重要,你要留在家休息!」天麗命令他說。


「我真的可以撐得住的!」


天麗不忍心耀昌失望而回,只好首肯答應,但條件是一但身體真的支持不住,便要離開酒樓,回家休息。


晚上,耀昌拿著一份禮物,帶著緊張的心情到達酒樓。甫一到達酒樓,便看到天麗跟媽媽坐在一旁閒談著,雖然言談甚歡,可是,她卻一邊跟母親談話,一邊四處張望,一心等待耀昌的出現。當天麗在遠處看到耀昌時,便立即上前迎接他。


「快點過來,媽媽等著你呢。」天麗撓著他的手說。


「媽,這是我的朋友,他名叫謝耀昌。」天麗向母親介紹著。


「伯母,您好,生日快樂,祝你福如東海,壽比南山,小小禮物,希望你喜歡。」耀昌跟天麗母親相遇,恭敬地把禮物遞給她。


「不用這樣客氣,來吃一頓飯便行了。不過,也謝謝你的心意。」母親第一眼看見他,呆了一會,可是卻很快便回過心神,彷彿沒事發生,接過他的禮物。


整頓飯,耀昌也顯得十分緊張,整張臉也繃緊起來,同時,也可能因為大病初癒的關係,話也沒說多幾句。天麗母親主動問他的背景,他也一一回答。寒暄了幾句,知道耀昌患病,慰問他,著他多加休息。


「病了,便不要四處走動,多留在家休息,要是早知道你生病,定必著天麗叫你不必前來。患病還要走出來吃飯,我過意不去呢。」母親說。


「不,伯母千萬不要這樣說。都是我大意,早幾天給一場驟雨淋濕了,才不小心生病,休息了數天,已經康復過來。」耀昌摸著頭顱說。


「對,近日天氣驟晴驟雨,真難預測。」母親說,「對了,我是不是曾跟你見過面?」


「有嗎?我想應該沒有。」


「數天前,我也遇上一場驟雨,幸得一位有心人把雨傘借給我,那人應該是你吧?」她娓娓道來。


「原來那人是伯母?」


「嗯。想必,你是因為那場雨所以染病了吧?那天多虧有你,否則,現在病榻在床的可能是我。」


「其實只是小事,我是男生,濕一點身也沒關係。」


「無論如何,也要謝謝你。」


 


這頓生日晚飯,看來比想像中來得順利。


 


晚飯過後,天麗滿心歡喜地跟著母親回家。


「對了,我還未得及來問你,你不是跟振峰交往的嗎?為什麼會變成他的?」媽媽本不想破壞生日的快樂氣氛,可是這晚耀昌的突然出現,的確令她感到一陣驚訝。


「我從沒說過跟振峰在一起‧‧‧我跟振峰是朋友。」天麗說。


「看來,我已被蒙在鼓裡好一段日子了。」


「媽,你覺得耀昌為人如何?」


「他?還不是普通人一個,當一個朋友還可以。」母親表現得出奇的冷靜。


「原來那天是耀昌把雨傘送給你,真的太巧合了。」


「無疑,他的人品的確不錯,面對陌生人也如此熱心,是我始料不及的。可是,女兒,你跟他是認真的嗎?」


「我從不把感情當作兒戲之事。」


「他,不是不好,只是,你跟他相差太遠,他不適合你的。」


「我跟他有什麼差別?還不是普通人一個?選伴侶,不是人品比其他一切也重要嗎?」天麗反駁著說。


「我也只是為你將來幸福著想。」


「媽,我知道你關心我,可是,要我跟一個自己不喜歡的人生活,我會快樂嗎?路是我自己走的,我相信自己的眼光,我不會看錯人的。」


「你年紀還小,你是我唯一的女兒,我不能不干涉的。」母親態度強硬。


「媽!」


「不用再【媽】了!總而言之,我是不贊同你跟他來往的!」


「他有什麼不好?他沒作奸犯科,他更在不認識你的時候,幫你一把,難道這不是一個很好的證明嗎?」天麗跟母親爭拗得幾乎快要哭出來。


「你看你現在的模樣!自從跟他一起後,你開始不聽我話,我說的話,全都當作是耳邊風!單是你現在的表現,已教我不能接受他!」


「你無理取鬧!我不管!人是我選的,即是將來發生什麼事,我也會為自己承擔後果,我要向你證明,耀昌是一個好男人,而我也沒選錯!」天麗從沒試過以這樣的態度跟母親說話。


「單是好人是沒用的,他能給你一個安穩的生活嗎?我不想你嫁給他以後要捱苦啊!」


「他答應過我,會努力上進,會努力工作令我的生活好一點的!」


「好,好,好,我盡管看著你們倆,我也希望是我看錯!」說罷,母親便【砰】一聲的把房門關上,這時,天麗已傷心得淚流滿面。


 


本來是一個跟母親慶祝生辰的日子,想不到,竟然不歡而散。


 


之後幾天,天麗的心情也不見得有多好,在耀昌面前,更加絕口不提母親不喜歡他的事。


 


另一邊廂,耀昌卻以為自己的行徑已在伯母心中留下一個好印象,對這份感情,更加充滿信心。


 


三個月後,他更鼓起勇氣向天麗求婚。


 


 


 


~~~待續~~~

2009年4月10日星期五

任性、生性

小朋友的思想跟行為是十分簡單直接,懂與不懂,喜歡不喜歡,也會直接表達出,從不隱藏掩飾。一些我們以為理所當然的大小道理、難明的概念,從小朋友口中解釋出來,卻別有一番味道。


 


早前一個電視節目,訪問著小朋友,令我哭笑不得,同是也感受良多。


「什麼是任性?」


「任性是不理會他人的感受,只跟著自己的想法去做事。」


「你知道什麼是生性嗎?」


「嗯(思考中)‧‧‧不知道。」


他們的確可愛極了。


在我們眼中,一些老掉了牙的道理,一些難以說明的概念,費煞思量,卻不知如何跟小朋友解說,然而,他們卻能以最簡單的方式來把它們解釋得頭頭是道,是我們想得太複雜嗎?還是我們需要重拾那份失去的稚氣,把複雜的事情,重新以簡單的角度來看?


 


的確,小朋友的解釋簡潔精確,任性,某程度上是帶一點負面,一心跟著自己的想法去做事,而不理會別人的目光。每人也曾有任性的一刻,只是程度上的不同。只要在任性的同時,不為別人帶來困擾,又有何不可?然而,任性卻很多時是帶一點自我,當中,真的能不影響他人嗎?


 


堅持,是固執,也是任性的一種,然而,在權衡過後,能作出適當的決定,是明智。可是,不聽取他人意見,一意孤行的做事,妄顧後果,損失的,卻可能是自己。


 


遇上任性的人,不能跟他說道理,只因對方根本不會在意你跟他說什麼。常以自己為中心,一切也以「自己」為先,別人的說話,一句也聽不進耳裏。忠言逆耳,再對的道理,聽進耳裏,只會是礙耳的廢話而已,任憑再出力說服,也是徒然。即使因任意妄為而闖下大禍,也只會把責任推卸給別人,自己仍是置身事外,繼續苦著口面,充當其「受害者」。


 


要任性的人醒悟?或許我沒這能力,只因我真的想不出法子來。


 


要一個任性的人頓悟,然後變得生性?談何容易?至少,我真的沒這能耐去跟對方角力。


 


太累了,勞心勞力,可能仍是白費心機,當中的錯敗感之大,只會令我越來越沒趣,越來越覺得自己沒用、自卑。


 


每人也有自己的人生,既然對方選擇這樣的生活方式,硬要插手,把對方的思想、行為、性格改變,苦了別人,也苦了自己。


 


縱使看不過眼,也忍著沒說出口,可是卻禁不住在內心責備自己,為什麼不能把問題改善,為什麼不能把情況扭轉,愛莫能助的感覺頓時湧上心頭。看著一個人妄顧他人的感受,想做什麼便做什麼,沒人能阻止,沒人能控制,心中不禁說一句,「你何時才想得通,何時才能生性做人?」


 


人總會試過狂妄、瘋狂的日子,玩過、任性過,便要修心養性,踏實做人,人總不能直到生命終結也活在自我中心吧?


 


或許,要一個人從任性變為生性,除了需要時間的磨練外,還要受一點苦,受一點挫折,受一點教訓,才會明白當中的真諦,可是卻沒有人能知當中的犧牲有多大。要是挫折能令一個人成長,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要是,真的能令一個人變得生性的話。

2009年4月9日星期四

Certify

當問題發生時,不要以為抱著「不聞不問」、「眼不見為淨」的態度便可當作什麼事也沒發生過,這只不過是自欺欺人、掩耳盜鈴的想法而已。


 


你可能不知道自己做錯什麼而得出如此結果,即使事後追究,也無法回復當天的模樣。既已成事實,已經回不了頭,何不坦然面對?避得一天、避得兩天,總不能逃避一輩子吧?


~~~~~~


當天的一小株幼苗,在花盤內一天一天的長大,根部雖不太穩固,卻意外地越來越翠綠,看著它不穩的在花盤內扎根成長,很想扶它一把,把它再次筆直地「聳立」在泥土中。


 


可是,「悲劇」便從這天開始。


 


一切也是手多之過。


 


我並沒有把根部從泥土中抽出來,我做過的,只是在泥土的上面,再加多一點點的土壤,減少根部外露的部份。滿心以為從此幼苗便能茁壯成長,可是,卻非從人願。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葉子不但沒有繼續翠綠下去,換來的,是它卸下昔日強壯的模樣,變得軟弱無力,整天垂頭喪氣,沒精打彩似的。起初,我還以為它只是一時未能習慣多了土壤的生活,然而,再過幾天,情況並沒有好轉,反而越來越惡劣,令我非常擔心。


 


以為泥土太濕,便把它「乾煎」數天,希望泥土變乾一點,泥土是越來越乾,可是葉子也越來越差勁。一心希望把它放在窗前,在陽光的照射下,會令它振作一點,可惜卻遇上春天灰沉沉的天氣,整天霧鎖香江,能看到太陽的日子,少之又少。


 


在這「三重打擊」下,小幼苗漸漸萎縮,然而,我仍相信它有重生的一天,只是還未能等到陽光的出來,它已變得「奄奄一息」,只是,我仍不願面對這事實而己。


 


「一天不把它解決,它一天仍是有希望的。」是我早前對幼苗說的。可是我要把它放到何時?一天?兩天?一個月?兩個月?無了期得待下去嗎?


 


不行。


 


一定要立下決心,把它「救」出來。心想,把它從泥種變回水種,情況可能有所改善。(很久以前,我真的成功用這方法救活了一棵垂死的紫羅蘭,只是過了大半年後,它仍是枯萎了)


 


小心翼翼地把泥土撥開,誰知道,殘忍的事實卻放在眼前,原來,它的根已經斷了,根本吸收不了任何營養,眼前看到的,只是幼苗在作最後的垂死掙扎,即使我現在不理會它,最後,它仍是會枯竭而死,而且還是死得十分難看。


 


心中不停責怪自己,要是當天不是「好心做壞事」的話,它,在今天仍是十分壯健,翠綠堅挺。就是我的一意孤行,以為這方法是對它最好,卻意外地加速了它的死亡,是我一手「辣手摧花」,摧毀了一株或許在未來會是一株很燦爛的花。


 


我們控制不了花的成長,何時長出根、何時出葉子、何時開花、何時凋謝,也不由我們所控制,我們能做到的,只能盡力而為,把心思、把最好的,也給予它,它能否成「才」,也得靠它的本性,以及天時、地利及人和。


 


花性如此,令我想到,人生也是如此。


 


刻意的作某些以為是「最好」的事,非但不能把事情變好,反而,卻成了摧命的符咒。


 


很多時候,我們單向的以為,只要不觸碰、維持原狀便可以安然度過,這只不過是自欺欺人的想法。這像是把一枚炸彈放在一旁,總會帶著危險,威脅著自己,只有把它拆解,才能獲得真正的安心。


 


面對現實或許是殘酷,而然,當坦然面對後,卻又不外如是,反而獲得解脫,從新再來,不用枉費心思,不用再磋跎歲月,說不定,之後的路更好走,實在沒必要把自己困在一個死胡同裏。

2009年4月8日星期三

咸魚白菜也好好味

如能享受佳餚美食固然開心,然而,即使吃得平淡,也可以很滿足。縱然不是每餐也進食珍饈百味,也能肚滿腸肥,吸收、長肉(從不擔心不長肉,怕只怕賤肉橫生)。魚翅鮑魚,多吃也會膩,反而偶然吃一些不常吃的食物,更會覺得滋味。


 


同樣的食材,只要配上不同的配料,加上不同的烹調方法,煎、炒、煮、炸、燜、燉、焗,可以化作千變萬化的餸菜,令人食慾大增。


 


普遍人吃東西,也以健康、清淡、簡單為主。偶然一次的豐富佳餚,固然能令人食指大動,然而,桌上未必需要有豐富的菜餚才會使人大口大口的把飯爬進口裏,簡單一道菜,已能達到目的。


 


基本上,我不是一個偏食的人,很少「不吃」的食物,同時也是很有「依食」,只因心中牢記著「粒粒皆辛苦」的道理,食物在面前,不希望把它浪費,所以盡可能也會把食物「清理」到肚子裏,因此,更被不少朋友取笑自己,誤以為自己很能吃,其實只是不想浪費食物而己。


 


對食物沒有太大的要求,可是,偶然也會有任性的一刻,看到有什麼久違了的食物,便想一嗜當中的味道,要是一時間未能滿足這霎時的欲望,便會「囉囉攣」,直到真的能把食物放進口中,才會感到滿足。


 


鮮魚常吃,鮮魚也有豐富的營養,然而,同樣是魚,咸魚卻不是常吃。已經忘記多久沒有吃過咸魚,算起來,應該是去年在餐館吃的「咸魚雞粒炒飯」吧?在飯中找尋切得細如小方粒的咸魚,是我的興趣,以為找到咸魚粒,可以吃進口,才發覺那是雞粒,以為吃的是飯,當中卻包含了咸魚的甘香,吃炒飯也像在尋寶,增添了不少樂趣。


 


咸魚雖不是my favorite,可是偶一為之的品嚐它,卻是回味無窮。


 


忽然很想吃一片蒸咸魚,想不到,竟然心想事成。眼前的一片小咸魚,並不是珍饈百味,然而我卻吃得格外滋味。


 


珍貴的食物,並不在乎它有多貴,而是它背後的味道。


 


新鮮食物固然令人一再品嚐,偶然吃一次「不太健康」的食物,也令人回味無窮,這次一吃,已足夠滿足我多年的欲望,即使從現在開始起計數年內不吃也沒關係,只因我滿足於這種「少吃多滋味」的樂趣。

2009年4月7日星期二

歡樂天地裏的小鱷魚

大家還記得「歡樂天地」是什麼嗎?


在腦海中對它還殘留著什麼印象?


 


是當年充滿嬉哈笑聲的遊戲?


櫃台上琳瑯滿目、等待換購的禮品?


還是,遊戲機下方,出票子的地方?


 


當年的「歡樂天地」,多是處於著名商場,可惜,我的住處,並沒非擁有大型商場的屋苑,因此,可以接觸到這充滿兒童歡樂聲的小天地的機會可以算是少之又少。直到它全線結束前,我曾到過的次數,應該不多於五次。


 


那時候,我並不熱衷於玩那些遊戲,因此癮子不大。可能由於少接觸,可以有機會進內逛一圈,便如臨樂園,五花八門的遊戲,目不暇給,同時能看盡大人、小孩在專心一致的玩著各種不同的遊戲,已教我樂上大半天。


 


雖然「隔岸觀火」的時間比較多,親手玩遊戲的機會卻不多,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個考反應的拍打遊戲。遊戲機分開三層(還是五層?),兩端各有幾個小機關,全身綠色的小鱷魚便會隨機地從左或右邊把頭伸出來,參加遊戲者,便要用兩個鎚子拍小鱷魚,成功拍打一隻便得一分,最後根據分數便會獲得不同數量的票子。一個人當然要拿著鎚子考反應,而當年,我跟同學們便想出一個點子,三個人,分別在左、中、右「駐守」,以手代替鎚子,只要有小鱷魚跑出來,便一定難逃出我們的「魔掌」!果然不出所料,一隻也沒遺漏,每隻小鱷魚也被我們打中,有時,我們更心急得還未待小鱷魚全隻出來,只要長嘴巴露出一小角,也不能幸免,被我們打得落花流水。


 


拍打遊戲機內的小鱷魚,帶給我無窮的回憶,可是,當小鱷魚在現實中出現,卻是另一回事。


 


不要以為小鱷魚一定是欺凌弱小的一方,事實上,卻可能剛剛相反,被欺負卻不敢作聲。


 


一直也知道自己是一個不太主動的人,自卑的性格,令我失去享受人生的樂趣,笑,對我來說,太奢侈了。近年開始學會笑,學會抬起頭來做人,以前不敢向前望的東西,現在已敢鼓起勇氣看著它、面對它。自信的笑容也漸漸在臉上重生。可是,以為自己已進步,可是卻不堪一擊。


 


我知道自己生氣時的樣子是很討厭,要是加點脾氣,更是面目可憎。自知有這缺點,一是盡量保持愉快的心情,即使別人待我如何不好,我也忍氣吞聲,以笑帶過,很少很少的發怒,只因我不想把彼此間的關係搞砸;要不,我便做沉默的羔羊,默不作聲,由對方說過夠好了。


 


如果是我做錯事、說錯話,我心甘情願的被責罵,半點不怨人,可是,我卻在無聲無色下被譏諷、被批評,那是什麼道理?就連對話的機會也沒有參與,為什麼要拿我來開玩笑?俗語說,「我沒踏著你的尾巴」,為何我會無辜被牽連?


 


單看我的外表,我可能給予別人不苟言笑的感覺,可是,只要有跟我接觸過的人,也不難發現,我並不是想像中的嚴肅跟古板,笑話,是可以跟我說的,雖然我不會製造笑話,但我可接受聽笑話的程度,是超出別人想像的。


 


常常自嘲,也常常被嘲笑,我也當作等閒事。可是,卻從不希望被惡意的嘲笑。


 


我知道自己什麼也及不上別人,被取笑,也是活該的。可是,有必要在我努力建立自信心的同時,狠狠地把我擊倒嗎?是我的卑微,才能顯出你的高貴嗎?我像那隻頭顱還未伸出來,便要被拍打,要把頭縮回那小洞的小鱷魚嗎?


 


我不介意躲回我的小洞內,可是,我卻不想在受傷後才無奈退下。


 


我討厭自己,我以為自己有一顆堅韌的心,原來,那只不過是一顆玻璃心,不堪一撃,很易被敲碎。


 


我討厭自己,為什麼我還會介意,為什麼我不能當作什麼事也沒發生?


 


我討厭那不開心的自己,我努力把它摒棄,但為什麼它總是纏著我不放?


 


我努力地學習堅強,原來是我自欺欺人嗎?

2009年4月5日星期日

甘味濃情(四)

振峰跟天麗其實同樣也不太願意接受相親的安排,總覺得感情事宜,一定要自己安排,不能把人生的幸福假手他人,因此,在見面前,他是千萬個不情願,然而,自從他在相親中跟天麗第一次見面後,對她的印象十分深刻,也不介意跟天麗繼續聯絡。或許是時間上的錯,要是天麗沒遇上耀昌的話,振峰確實是一個條件不俗的男生,可是,已心有所屬的天麗,無論眼前遇見的,是一個如何一等一的好男人也是徒然,只因她心中已有耀昌,再也藏不下另一個人。


 


自從那一次見面後,振峰並沒有乘勝追擊,急著找天麗約會,即使過了兩星期,也沒有主動聯絡她,而天麗也認為振峰跟自己想法一樣,加上對方沒有聯絡自己,便認定了他對自己沒什麼興趣,漸漸便把當天相親的事宜慢慢淡忘。正當這個人的印象逐漸在自己腦海中變得模糊時,忽然,家中的電話響起來,母親先把電話接聽,然後向著天麗發出一個奇怪的笑容,把聽筒遞給她。


「天麗,找你的。」天麗從沒見過母親笑得如此鬼秘,「是男孩子來的。」她不忘靜悄悄地在她耳邊低聲說。


「嗯。」天麗只好尷尬地接過電話。


「喂?找我什麼事?」天麗還一心以為聽筒內的是耀昌。


「您‧‧‧好。我‧‧‧我是振峰,您‧‧‧還記得我是誰嗎?」


天麗聽到是振峰,而不是耀昌,差點把聽筒掉在地上。


「是‧‧‧你?」她努力地把顫抖的聲音掩飾起來。


「這個星期天,你有空嗎?我想跟你吃一頓飯。」振峰戰戰兢兢地問著。


「嗯,這個嘛‧‧‧好像不太好‧‧‧」天麗不懂如何反應。


原來她的母親已在躲在一旁,靜悄悄地偷聽著他們的對話,但當知道聽筒內的男人邀請女兒吃飯,更肆無忌憚地坐在她身旁,慫恿著她答應,天麗一心不能同時應付母親及振峰,顯得手忙腳亂,示意母親不要多事,自己自有分數,她更看到母親的口型,不停地說著「去吧!去吧!」,無奈的天麗,在母親的威逼下,只好答應邀約。


「那先謝謝你啊!我就在星期天下午一時來你家樓下等你吧。」振峰難掩興奮之情。


「嗯,到時見。」


「是誰打電話來?」還未待天麗掛線,母親已急不及待問著女兒。


「是誰也不重要。」天麗一眼也沒看過母親,「你不知道對方是誰,卻要我跟他上街?」


「什麼不重要,快說!是彩姐的侄兒嗎?」母親下命令。


「是,是,是,是他,好了嗎?這不是你所期望的嗎?」天麗已按捺不住。


「我也是為你好的,只是跟對方上上街而已,又不是要你做什麼,幹嘛這樣抗拒?」


「我明白‧‧‧只是‧‧‧」天麗欲言又止。


「只是什麼?」母親問。


「只是‧‧‧只是我不想這樣刻意‧‧‧」天麗只好這樣說,只因,她覺得現在仍未是時候給母親知道有耀昌的存在。


「我又不是要你現在嫁給他,就當作是多一個途徑認識多一些朋友吧。」


「媽‧‧‧我知道了,你不用擔心,你看,我現在不是已跟他上街嗎?」為了不想繼續這話題,她只好滿足母親的要求。


「這才是我的乖女兒。」


******


終於來到星期天,這是振峰第一次跟天麗約會。滿心期待的振峰,已為她安排好一整天的行程。


然而,為免嚇怕天麗,他也不敢過份主動,在吃過午餐後才跟她聊天。


「天麗,希望我這次約你出來不會把你嚇怕。」振峰開宗名義的跟天麗說明自己的來意,「坦白說,我是十分抗拒相親這回事的。」


「我也是。」聽到這番話,天麗十分同意,可是,卻又不明所以,要是對方不喜歡相親的話,可以從此不跟自己聯絡,根本沒有必要再約自己出來,這番話,令她滿臉狐疑。


「不過,自從上次跟你見面後,我有了不一樣的看法。」


這番話,更令天麗慌張起來,深怕振峰會對自己有意思。


「坦白說,我不喜歡相親,太刻意、太突兀了。可是,要不是那一天,我也遇不上一個如你這般溫文的女孩子。」振峰深呼吸了一下,繼續說,「不瞞你說,我對你是有一點好感。我知道你可能會覺得我十分唐突,但是‧‧‧我真的很有誠意,想跟你做朋友。」


「做朋友,當然沒問題。」天麗說,「不過,我也不瞞你說,我已有一個很要好的男朋友了。」


「那你為什麼當天還‧‧‧」振峰還未把問題說畢,天麗已插嘴。


「為什麼我當天還會出現?」天麗早知他會這樣問,「只因我根本不知道母親有這安排,我是被蒙在鼓裡的。要是我一早知道,我一定不會出席。當我到達後,心知不妙,已想離開,但既然來到,也不想令大家尷尬,所以便留下來了。」


振峰聽罷,臉上不禁流露出失落之情。


「對不起,希望你不會介意。」天麗不忘向他道歉。


「不,你沒有做錯,只是我們認識得太遲吧。」


天麗不語。


「我可以有一個請求嗎?」振峰問。


「我有什麼事可以幫你?」


「直覺告訴我,你是一個很好的人,雖然不能跟你發展下去,然而,我還可以跟你做朋友嗎?放心,只是朋友,絕無他想。」


「這個嘛,當然沒問題。」


「既然這樣,我今天買了兩張戲票,我不想浪費它,你還會跟我去看電影嗎?」


「當然沒問題,現在就去吧。」


 


天麗沒有把跟振峰成為朋友的事跟耀昌隱瞞,反而把經過詳細地跟他說一遍,起初耀昌也有一絲失落,眉宇之間流露了不安之情,然而,難得天麗對自己坦白,也應當相信她,因此,他們並沒有因這事而不快,相反,彼此間的感情越來越深厚。


 


同時間,她卻沒把跟振峰變成朋友關係的原因跟母親說,因為她怕母親又會再為她安排多一次無謂的相親,這樣她便會更頭疼了。與其要多費唇舌跟母親解釋,倒不如直接介紹耀昌給她認識,可是,她卻認為這還未是適當的時候給他倆見面,待她跟耀昌關係再穩定一點,才跟母親介紹才更好。


 


耀昌答應了天麗要努力工作,努力賺錢,除了在茶餐廳的正職外,還減少自己的休息時間,多作兩份兼職,省得一分錢得一分錢,雖然辛苦,可是一想到天麗,便能令他繼續堅持下去。


 


本來,他跟天麗見面的時間已經不多,加上耀昌身兼數職,令他們相處的時間更少,可是,他們卻毫無怨言。


******


轉眼間,又過了半年的時間。耀昌為了能儲多一點積蓄,什麼工作也做,天麗也曾為此十分擔心他,著他不要只顧工作而忽略自己的健康,然而,她有她勸告,他有他繼續工作,耀昌的臉頰也因此而消瘦了不少,可是,他卻是捱得心甘情願,絕無怨言。


 


想起來,他們已有兩星期沒見過面,經過天麗的多番「投訴」後(實際是希望能見他一面),好不容易,他們才能相約出來共進晚餐,不過,在約會之前,耀昌仍要在茶餐廳上班。


「阿昌,這裏有三份外賣,你給我先送出去才下班吧!」茶餐廳的老闆根叔說著。


「根叔,可是現在已六時了‧‧‧我‧‧‧我約了人啊!」滿臉委屈的耀昌說。


「才不過到兩個街口而已,你走快一點,不就是一樣嗎?現在店子人手不足,你把約會推遲一點,沒問題的!要是客人等得不耐煩,下次不再光顧我們,到時生意少了,你飯碗也不保啊!」


耀昌深怕失掉工作,只好唯命是從,匆匆拿起那三份外賣出門。


甫出門外,忽然下起傾盆大雨,耀昌無法前行,只好折返店舖,再拿一把雨傘,才再出門送外賣。


他行色匆匆,很快便把其中兩份送出去了,他心想,只要再快一點,把最後一份也送出去,他便可以跟天麗見面。


可是,當他在過馬路途中,遇到一位婦人,兩手拿著兩個重甸甸的袋子,在簷前避雨,截計程車卻不得要領,更被車子經過因豪雨而形成的小水窪而濺得全身濕透,狼狽不堪。耀昌看在眼裏,不忍心一個婦人在街上被風吹雨打,決定走上前去。


「太太,現在雨很大,你又沒帶傘子,很易被淋濕的。不如你在這裏稍等我一會,待我把最後一份外賣送到隔壁,然後我把傘子給你用吧。」耀昌在淅瀝淅瀝的雨聲下跟這個陌生婦人說。


這個婦人,面對著一個陌生男人跟自己說的話,呆立當場,心中不禁想著他是否一個傻子,竟然在狂風暴雨下願意把傘子給自己,她還沒來得及反應,耀昌已經走開了。而她,只好繼續站在街上候車。


下雨天,在街上截車一點也不容易,這位婦人,等了五分鐘,仍未能截到一輛計程車,而在這時候,耀昌卻真的履行他的承諾,回頭把傘子交給她。


「你把傘子給我,豈不是你會給雨淋濕?」她禁不住作聲。


「沒關係,我的店子就在下一條街,只要快走兩步,很快便可以回去了,我在店子內可以再拿另一把傘。」耀昌說。


「那麼,我怎樣把傘子還給你?」婦人開始相信眼前的人並不是傻子,而是一個好人,原來世上真的有好人。


「不用了,才不過一把傘子而已,你留著用吧。」說罷,便跑回店子。


婦人撐著耀昌留下來的傘子,目送著他的背影離開。


 


 


~~~待續~~~

2009年4月4日星期六

八千?八萬?八十萬?

生在普通家庭的我,從沒想過能過揮霍無度的生活,一心想著,只要能三餐溫飽,能吃能喝、有衣服穿,也就心滿意足了。


 


生活的基本需要得到滿足,才能繼續追求其他理想及提昇生活質素。


 


八千元,可能是某些人辛勤一個月,用勞力、汗水而換來的一個月工資;


八萬元,可能已足夠某些家庭大半年的生活開支;


八十萬元,可能已是一些人一生的積蓄,用作首期置業之用,為的只是能有瓦片遮頭;


 


不知道有錢人的生活如何,也不會奢想自己會像他們般生活:


我們平日吃一頓飯花費數十元,他們何能會花費數千元來吃一頓飯;


旅遊玩樂也要先行格價,八千元的旅費,在心中已叫做「豪華團」;


一但需要花費過千元的時候,便會三思、三思、再三思,才會落實購買,相反,生活無憂的人,可能想也不想,便買下心頭好;


 


使費多與少,豐儉由人,只要是自己能力內負擔得起,量力而為,用得其所,花多與少的金錢,也不是大問題。然而,卻不是人人如此想的。


 


老人家,努力辛苦了大半生,當年紀漸長,也是時候好好享受人生,安享晚年。或許以前因著照顧家庭子女而未能享受游閒安逸的生活,然而,當子女長大後,再不需要擔心他們的時候,好好享受人生,也是正常不過的事。可是,是否一定要豪花八十萬旅遊,才能舒緩壓力?不到地球的另一邊,便不能減壓?


 


每人性格不一,有人覺得人生得意須盡歡,只要花得開心,用盡一分一毫去享樂,也面不改容。然而,當一邊廂訴說自己生活有多拮据(每月十二萬的生活費還嫌不足夠的話,相信大部份人也是生活在貧窮線以下了,更難相信那些月入數千元要養活一家幾口的人,是如何生活),另一方面卻要豪華地到外環遊世界,這是什麼道理?


 


現今的經濟環境不景氣,每人也想著如何省錢,「慳得一蚊得一蚊」,有人為了省下一元半角而節衣縮食,卻有人在同時,像伊索寓言中的蝴蝶一樣,只顧享樂,而不積谷防饑,最後也只會落得慘淡收場。


 


不事生產,每天只想著如何享樂,那怕戶口有數不盡的數字,錢,始終有花盡的一天。每天想著如何能拿得更多的金錢,所花的心思,比工作時的更費神、更傷身。縱然有錢,卻活得不開心,何必呢?


 


過份的貪婪,換來的,只是不快樂的人生。


 


易滿足才會得到真正的快樂,貪得無厭,笑容便會逐漸在臉上消失。用金錢賠上了快樂的人生,終日鬱鬱寡歡,這樣的「等價交換」,值得嗎?

2009年4月3日星期五

玩命

人生中,什麼東西是最重要的?家人、朋友、健康、財富、名利、工作?一切也是假的,要是失去生命,以上所說的所有,也只是廢話,也是徒然。只有呼吸著,過著每一天,有氣息,才有動力去活每一天,只要還有一息尚存,也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只要生命還在,我們才能繼續追尋其他生活上我們認為重要的事。


 


不珍惜自己生命的人,是傻,也是自私的。不要以為生命只是自己,可以任由自己「操縱」,某程度上,也是為他人著想的。


 


我不是害怕生病、死亡,相反,卻是為了家人朋友,我才要更好好的活好每一天。要是生病了,家人朋友會為我擔心;要是死了的話,會令他們更傷心;因此,把握自己的生命,令自己不受傷,同樣,也是愛家人、愛朋友的表現。


 


患病的人每天努力與病魔搏鬥,卻同時有人拿自己的生命作賭注。


 


學生有研究精神是值得表揚,可是在求證過程中,卻忘記了安全至上,冒險作炸藥實驗,令自己受傷,幾乎喪命,這樣也算是科學家精神嗎?還是只是因一時好奇貪玩,而闖出大禍?不幸中的大幸,是他們沒有因此失去寶貴的生命,否則,這樣「犧牲」也太不值得吧?希望這些小朋友能汲取教訓,從此不會作出這些魯莽的行為。


 


小孩子,我們還可以理解成他們思想未成熟,未能辨別是非,可是,已長大的成年人呢?還不是在天天在玩命?而且不只玩自己的命,連帶身旁的人的性命也不顧。


 


早前鬧得熱哄哄的酒後駕駛,便是一個好例子。玩樂過後,酒醉情迷,在意志模糊不清的情況下仍天真得以為自己有常人的判斷力,駕著汽車在馬路上奔馳,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對自己,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極大的威脅。


 


就算沒喝酒駕車,吸煙駕車也不見得特別安全。吸煙是個人的事嗎?看似是吧?先不要說吸煙的禍害,對身體有何不好,吸入二手煙有何後遺症,在一個危險的地方,一支小小的煙頭,卻可以成為一個馬路上的計時炸彈。


 


一直也知道,在油站內是嚴禁吸煙的,一個小煙頭,加上汽油,產生的小火花,可以引來大爆炸,是顧客自律也好,還是在職員嚴密監督下,到油站的人尚算自律,發生意外率不多。


 


在沒有人監控下,人還會這樣自律嗎?油站是高危地方,但並不代表油站外是絕對安全的啊!不知道大家對那些運載石油氣的藍色貨車可有印象?它在街上行駛,所運載的貨物,全是危險物品啊!車外已張貼了告示,「禁止吸煙」放在車尾當眼處,警告途經的車輛要小心車上的易燃物品,否則,在街上隨時上演連環大爆炸的大慘劇。車外的人乖巧地遵守著指示,為何車內的人仍不顧危險地在坐位上叼著一口煙?一邊駕車一邊吸煙,在街上已是屢見不鮮,可是,那不是一輛普通的車,而是滿載易燃物品的車啊!為何為了一時的煙癮,而妄顧街上途人的安全?


 


難道,他不知道這樣很危險的嗎?還是天真得以為煙頭碎屑會聽自己話,不會四處亂飛?


 


置自己生命不顧已是一件很傻的事,要是不幸發生意外,連累無辜的人,累及人家的生命、家庭,令他們蒙受不必要的傷害與痛苦,不是一件極為自私的行為嗎?


 


你不珍惜生命,是閣下的事,可是,卻沒必要令一些無辜的人跟你陪葬喪命!


 


意外,沒人想發生,可是,要發生的話,卻是躲不過。既然躲不過,何不在一開始的時候便把意外的發生率減到最低?


 


意外,可能只是一念之差,只要願意放下一時的自私心態,多點顧及他人的感受與安全,很多意外,是可以避免的。

2009年4月2日星期四

大方地離開

人們說,愛情就像一棵植物一樣,由萌芽、成長、開花、結果、枯萎,可以說是比喻精闢到位,把當中的精髓完全表達得淋漓盡致。


 


愛情的開始,乍驚乍喜,你不知何時開始萌芽,也不知從何時跟對方產生愛的火花,但當愛情來到的時候,卻已經被對方深深吸引著,不能自拔。每天悉心灌溉,期望能把根基打穩,繼而開花結果。


 


過程中,未必人人也會順利過度到「結果」的一刻,在情花成長中,或許會遇上不少枝節,要是不把這些枝葉剪掉,便會慢慢被侵蝕當中的養份,如果不加以「除草」,小植物更有機會因缺乏營養而枯死。愛情也是一樣,當中可能遇上不少難題,不少波折,要是不及時把問題解決,問題便好像雪球一樣,越積越多,越積越深,千絲萬縷,到時想解決也無能為力。


 


當愛情要枯死時,無論如何拯救也是徒然。


 


傷心是有的,痛苦是有的,然而,愛情並非生命的全部,既然愛情已死,勉強在一起,只會令自己活在痛苦之中,何不瀟灑一點、撇脫一點,放過自己,放過別人?與其哭哭啼啼,大吵大鬧,令局面僵持,何不坦然面對?否則,苦的只有自己。


 


哭過,痛過,便要從新站起來,一蹶不振並不能把問題解決,相反,積極地站起來,抖擻精神,才是療傷的最佳方法。


 


可能是因性格不合,也可能是因誤會而分手,也可能是自己(或對方)做錯事而不能原諒對方(或自己),種種原因,或是根本沒原因,也可以令一段情無疾而終。死手不放,可能最後傷得最深的是自己,反而,勇敢地面對它,才能真正的放下,才能真正的接受,才能作最佳的準備,重新迎接那不知何時到來的愛情種子。


 


有人可能從打打鬧鬧中釋放自己的情感,某程度上,這可能只是安撫自己的行為表現,卻對事情無補於事。


 


個人認為,沉默,反而是對對方最大的懲罰。


 


要把問題解決,當然先要了解問題癥結所在,問個清楚明白。知道真相固然是好,要是聽回來的,只是為了掩飾真相而胡扯出來的藉口,不說也罷了。


 


當一個人心死的時候,根本連花一口氣來追問的力氣也沒有,只因無論什麼解釋,也只是一個藉口,什麼承諾,也只是一派胡言,對解決問題絲毫沒有幫助。


 


有時我們會高估了自己在別人心中的地位,同時,我們卻低估了自己能承受傷痛的能力。


 


要是努力過,仍是不能把問題解釋,繼續拖拖拉拉,奢望有天能雨過天晴,是一個多麼天真的想法。感情不是單方面,而是要雙方面努力去維繫,像搖搖板一樣,要兩個一起去找出平衡點,要是搖搖板只剩下一人在努力,任憑如何努力,單憑一人之力,也是無法繼續下去的。


 


灑脫地揮手道別,從此不拖不欠,各走各路,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為了那份沒結果的感情而黯然費神,何不為明天燦爛的光明大道而歡欣?


 


今天似是失去了重要人,卻不知道,原來最重要的人才徐徐出現。


 


釋然放下,才會發覺,這個世界並不是想像中的細,世界之大,原來還有更多人與事,值得我們去珍惜。


 


昂首闊步,笑著離開,至少還能羸得一份尊嚴,總比哭哭啼啼的做一個弱者好。

2009年4月1日星期三

神色自若?自虐?

想必,世上沒有人喜歡噪音的。


什麼叫噪音?沒有一個特定的定義,或許,簡單地說,但凡不喜歡聽進耳,令人不安、刺耳的,便叫做噪音。


要把一把聲音界定為「梵音」或是「噪音」,是很個人而主觀的。每人對聲音的敏感度不一,有人介意高頻率的聲線;有人介意低沉的聲音像唸咒。


世事往往是這樣巧合:


好夢正甜時,偏偏給街上的鑽地聲吵醒;


週末放鬆心情留在家,剛碰上隔壁鄰居在裝修;


在車上太累,想閉上雙眼休息一會,偏遇上一個高談闊論的乘客坐在身旁;


這一切一切,也會令自己變得心煩。


 


巴士裏,有著兩個電視屏幕,時而播著最新資訊,時而播放宣傳廣告,是否吸引,見仁見智。偶爾也有一些有用資訊,在車程中收看,算是意外收穫;有些卻是連看也不想看的硬銷廣告,即使看了,也只有笑的份兒。偶然會想享受一個靜靜的車程,然而,這可要看當時的幸運指數了。要是能乘坐一輛靜音的巴士,電視屏幕只有聲無畫,只要看著窗外的景物,便不會察覺電視的存在了。


 


坐在靜音的車廂裏,耳邊傳來一陣耳熟的聲音,原來是前方乘客的電話響起,不消三秒,便已接通,電話鈴聲便轉化為一段對話。對方結束了通話後,又回復了平靜,可是,卻隱約聽到另一種聲,是沙沙的聲音。


 


基於好奇的驅使下,豎起了耳朵,希望能找出聲音的來源。原以為是電視所發出的聲音(曾遇上一些片段斷斷續續,「雪花紛飛」,更不要妄想能聽到內容是什麼),但舉頭一看,卻並非如想像中的一樣,電視畫面正常,因此已否定這個假設。但是,既不是電視發出的聲音,那沙沙的聲更不會是電話鈴聲,那會是什麼?


 


下一站又到了,人潮紛紛下車,擠迫的車廂,又變回鬆動了。再聽一下,聲音再次出現,這次,人少一點,目標也容易找一點。


 


謎題揭開了,原來是一個叔叔手拿著一個手提電話,電話是把收音機開啟著(還開啟了喇叭功能),那沙沙的聲音,原是頻道調教不準所發出的聲。其實,美其名是頻道調教不準,倒不如說,是頻道從沒調教過,因為連一點兒的人聲或歌聲也聽不到。


 


在我在說,這些沙沙的聲,一點也不動聽,越聽越覺厭煩,然而,眼前的叔叔,卻好像仍是樂在其中,更把電話貼到耳邊,繼續細心聆聽。


他聽得津津有味,我卻滿腦子疑問。


 


雖然每個人對聲音的敏感度不一,喜愛的聲線也不同,也有選擇聽什麼的自由,然而,在聽取自己喜愛的「音樂」的同時,也要顧及周邊的人的感受,以不影響他人為先,否則只會變成虐待他人耳朵的噪音而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