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1日星期五

暖在心頭

日常生活中,金錢可以在多方面幫助我們解決很多事情,不會做飯嗎?可以出外用膳;不懂做衣服嗎?我們可以到服裝店買;然而,這雖然是帶給我們方便,可是,卻失去那一點點的獨特性與心思,難怪,在這事事講求快速的年代,仍是有人樂於親手做食物,親手做禮物。


 


忘記了從何時開始,當自己還是很小的時候,已經會拿著針線來玩了。有時幫布娃娃「做手術」,把破掉的手手腳腳「修補」一番;有時拿著縫紉小手工便可以玩上一整天。雖然手工粗劣,「針步」顯而易見,但以當時的標準而言,能把兩件分開的物件縫起來,已是一件很不錯的事了。


 


對比拿起針線,我更愛拿起冷針編織。最簡單不過的,便是編織冷頸巾了。沒有什麼「秘技」,只需專心做一個的「織女」,「密密織,密密織」,冷球便會越滾越小,冷頸巾越編越長,當中的滿足感是非常大的。當然,偶然會編漏了一針,過了良久才發覺,只好忍痛把已編好的部份小心拆去,重新再來一次。或是,在不同時間編織,力度控制不佳,時兒「手緊」,時兒「手鬆」,結果呢?一條本是筆直的冷頸巾,便變成一條彎彎曲曲、針孔大小不一的頸巾了。


 


可能有人會問,有必要花時間、花心思,默默地編織著嗎?乾脆上街買一條,不是方便快捷嗎?何苦要為了一條親手做的「溫暖牌」而不眠不休地編織著?可是當編好了,卻又不願(或不敢?)把它掛在身上!可能,我是一個比較享受當中的過程,多於看成果優劣的人吧。


 


同樣地,煮食也是相同道理,繁複的程序,得花上不少時間去準備,換來的是品嚐美食的十來分鐘而已,值得嗎?有時也會笑說,「不要煩了,花點金錢去買現成的,省時快捷,不是更好嗎?」


 


的確,為了果腹,當然要「快捷、方便、美味」,但當煮食再不是只為了飽餐一頓的時候,在煮食的過程中也可以得到很多樂趣,也可以按照不同的口味而作出不同的調整,煮食也可是一件有趣的事。


 


親手做的食物會美味一點嗎?或許吧。


親手編織的毛衣/頸巾會溫暖一點嗎?或許吧。


 


但我確信,令人溫暖的,不是食物本身,也不是那針孔不一的毛衣/頸巾,而是那濃濃的人情味。


 


金錢能買到不少東西,卻買不到當中的情義與心思,只因心思無價。


 


忽然,我手開始癢癢,很想再回味做「織女」的日子,拿著冷針,把玩冷球。

2008年10月30日星期四

離‧譜

根據非正式統計,廿一世紀裏會煮飯做菜的男孩子越來越多,相反,能「入得廚房,出得廳堂」的女孩子漸見減少。當中的原因,或許是女孩子在社會上的地位越來越高,以事業為先的大有人在,把進入廚房的時間通通放到事業上,因而未能學會煮飯;另一方面,正因如此,主動學習廚藝的男生越來越多,不知道是不是為了避免怕沒人煮食而捱餓,因而把他們的潛能充分發揮出來呢?


 


雖生在現代,但我思想仍是有點傳統,總覺得女孩子會燒菜煮飯才是一個典型的女生(當然,男生會做菜是會另眼相看,會「加分」的啊!),事業型的女士們,可不要追著我來打呢!


 


說起來也覺慚愧,自問不是一個很會做菜的女孩子,想做一個「賢良淑德」的人,簡直是痴心妄想,唯有將勤補拙,趁未到兩鬢斑白時惡補廚藝,即使將來不做家庭主婦,也不用餓死在家中。


 


不過,廚藝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便得到,因此只能在日常生活中,一點一滴的把經驗累積下來。煮食不難,但要做得出色卻非易事。同樣地,做甜品也是易學難精,甜品除了要美味外,更要放更多的心思,才顯得當中的細緻,吃起來才覺矜貴。


 


對初學者來說,起初學著做甜品,還是跟著食譜來做,即使沒十足的賣相,至少味道還像樣,可以吃進肚子裏。然而,經過多番的練習後,便會熟能生巧,慢慢加進一點自己的個人「風格」,令甜品變得更獨特。


 


做人切忌越級挑戰,更不要妄想一步登天,可是,這次,出事了。


 


看到一個特別的甜品,覺得有趣,竟然在沒有食譜下,自己在家中發揮無窮創意,自創甜品,可以說是勇氣可加,勇於冒險吧?一心「幻想」中的甜品是如何簡單易做,過程中也得到不少樂趣,可是當成果放在眼前,才發覺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是如何的不自量力呢!看著失敗的製成品,真是哭笑不得。幸好,甜品這東西,只要沒犯下「大錯」,沒有把鹽看成糖的話,無論成果如何,只要閉上雙眼,也可以一口氣把它吃進肚子裏。


 


想不到,這竟是我第一次失敗之作,想起來也覺好笑。


 


自古成功在嘗試,今次失敗了,令我學得細心一點,下次繼續這「求知」的玩意。當中雖然有點失望(以為自己可以做得好,誰知道是全不能見人,令人貽笑大方),卻造就了下次的小心求證,也算是有得著吧?

2008年10月29日星期三

你有膽衝浪嗎?

金融海嘯直捲全球,不論是富有的、中產的、貧窮的、老人家、中年人、年青人等等,似乎也無一幸免。有投資的人,每天看著像過山車的指數升跌,高開低收、低開高收,動輒過千的升幅/跌幅,心情也跟著起起跌跌,「心血」少一點也未必抵受得住。然而,沒投資的人可以置身事外嗎?我看未必。整個社會,甚至全球,也彌漫著一片無形的愁雲慘霧,彷彿看不見明天似的。沒參選股票買賣的,損失固然比較少,但其實也有一定的「損失」,每月的強積金,雖不是親手去投資,但已在不知不覺間被「第三者」幫助自己投資了。賬面上的確是「見紅」,看著看著,心也彷彿跟著淌血,不過,話雖如此,這只不是暫時性的賺蝕,畢竟,強積金仍是要在戶口內滾存,未到退休的一刻,也不能把它提取出來,因此無論是賺還是蝕,也只不過暫時是紙上的損失而已,只要在退休前升回,便不用賠上老本了。


 


經濟出現危機,不時聽到某機構裁員,某公司經營不善要倒閉,頓時有一批打工一族無辜成為失業大軍,前途未明。仍是打工一族的,也紛紛擔心自己會否成為下一個,誠惶誠恐。如何能做到自救、自保?看來是一個沒答案的問題了。


 


以往手持現金被視為傻瓜,不把資金增值投資被視作愚蠢。可是,經此一役,現金在手反而成了最穩健的做法。要如何在當中作出平衡的決定,不是人人能做到。


 


現在的投資市場風高浪急,今天升百分之十,明天跌百分之十是等閒事。你有勇氣跟著它「浪」嗎?要是,眼光獨到,趁低吸納,然後在高位放出,便能賺大錢。道理人人知曉,可是真正做到的又有幾人?即使是股神也未必每次也能準確地看準時機,更何況是我們這等平凡之輩?


 


股票跌破新低,是時候入市,趁低吸納?


還是靜觀其變,等待股價再低一點才「入貨」?


要是在買了之後股價繼續下滑,不是更愚笨嗎?


要是以為股價還有下調的空間,一天等一天,卻只升不跌,不是錯失了最佳時機嗎?


 


沒有人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也沒有人知道那個時候才是「最佳時機」,一切也是各安天命。在金融市場上,運氣、眼光加上勇氣,是一項也不能少。


 


有勇有謀、膽色過人的人,或許可以在這人人自危的時間內賺取一筆可觀的收入,可是,這只佔絕少部份。要不是贏盡,要不是賠上身家,兩者也是高危行徑,自問對股票不是一個十分有眼光的人,我寧願賺少一點,也不願冒這世紀大風險。

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

黑糖小蛋糕

中式、西式蛋糕,總有其捧場客。以前覺得西式的蛋糕總是美美的,可能是被其可人的賣相而吸引起來,以奶油、生果來作陪襯,單是賣相已令人垂涎三尺。相反,中式蛋糕卻平凡無比,單調沒新意。


 


不過,口味隨著年齡的增長,可能會有所改變(至少在我而言是成立的)。以往覺得味道一般的食物,現在反而吃得津津有味。


 


看到有黑糖蛋糕的食譜,忽然很想一試。


 


或許有西式的黑糖蛋糕,可是今次我要做的是一個中式的小蛋糕。


 


先把蛋白跟蛋黃分開,然後把蛋白打至企身,備用。



然後把蛋黃稍為打勻。



 


分別把麵粉(這次我用了自發粉)加進奶與黑糖,再加入已打好的蛋白,拌勻。



把粉漿倒進紙杯中,然後放進鑊裏蒸廿分鐘,簡單易做的黑糖小蛋糕便完成了。



 



 


或許今次做得不好,感覺上跟普通的蒸蛋糕沒什麼分別,可能,焗的比蒸的蛋糕更香口吧?


 


後記:為了製造今次的小蛋糕,特意買了幾個有趣的蛋糕模,然而,因為蛋糕模不是直接接觸到粉漿,所以蛋糕也不會印有得意動物的模樣。看來,這次是白費了它們,未能發揮出它的「功能」,還是留待下次才能把它的樣子突顯出來了。





黑糖小蛋糕

中式、西式蛋糕,總有其捧場客。以前覺得西式的蛋糕總是美美的,可能是被其可人的賣相而吸引起來,以奶油、生果來作陪襯,單是賣相已令人垂涎三尺。相反,中式蛋糕卻平凡無比,單調沒新意。


 


不過,口味隨著年齡的增長,可能會有所改變(至少在我而言是成立的)。以往覺得味道一般的食物,現在反而吃得津津有味。


 


看到有黑糖蛋糕的食譜,忽然很想一試。


 


或許有西式的黑糖蛋糕,可是今次我要做的是一個中式的小蛋糕。


 


先把蛋白跟蛋黃分開,然後把蛋白打至企身,備用。



然後把蛋黃稍為打勻。



 


分別把麵粉(這次我用了自發粉)加進奶與黑糖,再加入已打好的蛋白,拌勻。



把粉漿倒進紙杯中,然後放進鑊裏蒸廿分鐘,簡單易做的黑糖小蛋糕便完成了。



 



 


或許今次做得不好,感覺上跟普通的蒸蛋糕沒什麼分別,可能,焗的比蒸的蛋糕更香口吧?


 


後記:為了製造今次的小蛋糕,特意買了幾個有趣的蛋糕模,然而,因為蛋糕模不是直接接觸到粉漿,所以蛋糕也不會印有得意動物的模樣。看來,這次是白費了它們,未能發揮出它的「功能」,還是留待下次才能把它的樣子突顯出來了。





2008年10月27日星期一

蛻變中的小蝶(四十四) 相遇


經過差不多三個月的相處,志謙與家晴漸見默契,志謙的細心關懷,令一向處於沉默內向的家晴變得開朗,在互相影響下,大家的關係變得越來越好。雖然大家的工作越來越忙碌,見面的時間也不比其他人多,可是,一對戀人的關係是否密切,並不在乎相處的時間有多久,而是相處的時候是否能坦承相對,互相關懷對方。


 


不論工作有多繁忙,志謙仍是擺脫不了那活潑好動的性格,每個月也總會抽時間出來打打球,做做運動,出一身熱汗,壓力便會全消。


 


這天,午飯過後,他跟同組的同事閒聊,說起大家工餘的興趣,跟他年齡相約的男同事,也是好動一族,不是隔星期去打籃球,便是每個月去踢足球,彷彿有用不盡的體力似的。當他聽到有同事也喜歡打籃球時,雙眼發光,他們談得興高釆烈,忽然「技癢」,更相約在某週末來一場籃球比試。


 


「就讓我去訂場吧。」志謙提議著說。


「我們是否有足夠的人數?」跟志謙同組的黃文彬,同樣也是運動愛好者,擔心著說。


「我‧‧‧我也想去打籃球,歡迎我加入嗎?」站在旁邊的姚偉傑說,「雖然我沒有你們般年青,但我也有定期跑步,勉強也應該可以跑動的。想起來,也已有一段日子沒有打球了,我怕連如何射球也忘記了。」


「當然歡迎啊。」志謙興奮地說,「人數不用怕,我可以聯絡以前的同學,他們只要聽到可以打籃球,一定第一時間放下所有事務,飛撲過來打球的。」


「什麼事要飛撲過來?我又要【撲過來】!」遠處傳來一把聲音,原來是錢萱蕙,她看到一班男生圍在一起,好奇上前八卦一番。


「這玩意不適合你的。」黃文彬插口說。


「什麼玩意有男女之分?」萱蕙更好奇,更想知道眼前的同事在談論什麼。


「我們在說籃球。」志謙說,「總不能整場也是男孩子在打球時,你也在其中射球吧?即使你願意去打,我們也不會給你打的。畢竟,在球場裏,男女在體能上還是有一定的距離,加上籃球沒長眼,要是有什麼碰撞令你受傷便不好了。」


「我不打球,我可以去看你們打啊。」萱蕙仍是對這次籃球日充滿期待。


「但只有你一人在場外,我怕會把你悶壞。」黃文彬說。


「不怕,不怕,我會自找娛樂的了。」萱蕙說。


「好吧,人多一點,熱鬧一點呢。」志謙高興地說。「當時間、地點確定後,再通知大家吧。」


******


籃球日的日子訂在兩星期後的一個週末,當中除了包括志謙的同事及同學,同事也帶一些朋友外,當中當然少不了志謙的好友──智孺、紫敏跟家晴,想起來,他們四好友已有好一段日子沒有一起嬉戲了。


「怎麼又是籃球啊?男生的玩意真是悶透了!為什麼你也答應出席?週末應該要大睡特睡嘛。」紫敏向家晴訴苦水。


「又不是要你去打球,只是做觀眾,看看也沒壞啊,待會兒我們可一起四處逛逛,週末只用來睡覺,不是太浪費嗎?」家晴安慰著她說。


「你真是一點也沒變。」智孺插嘴說,「仍是滿口牢騷。」


「哼!我是看著家晴的情面上才來看你們打球的!」紫敏仍是改不了跟智孺鬥嘴的本色。


「真開心,看著你們互相頂嘴,又好像回到讀書時代的日子呢。」家晴不禁掩著嘴說。


「我才懶得跟他鬥嘴。」紫敏仍在逞強,「對啊,家晴,你為什麼答應出席?這裏除了我們四人,其他人你也不認識的,沒理由內向的家晴會答允出席的。快說,為什麼?」


「什麼【為什麼】嘛。」家晴容易臉紅的性格又再次表露無遺,「我們四人很久沒一起嘛,當作是聚舊不好嗎?」


「聚舊?真的是聚舊這樣簡單?」她仍是半信半疑。


「說謊來幹嘛。」家晴沒氣地跟她說,話未說畢,她便從袋中拿出相機,準備為志謙拍照。


「你在幹什麼?」紫敏跟智孺齊聲道。


「相機,當然是用來拍照啊!」家晴衝口而出說。


「為什麼今天的家晴好像不一樣?腦筋好像快了很多啊。」紫敏笑著說,智孺點頭附和著。


家晴沒好氣的但笑不語。


「她一定有點奇怪。」智孺小聲的跟紫敏說。


「不跟你們兩個女孩子閒聊了,我先去更衣室換衣服,做熱身準備打球了。」說時遲,那時快,智孺已站起來往更衣室的方向跑去了。


******


另一邊廂,萱蕙坐在球場的另一處,目不轉睛地看著在球場上奔走的志謙,每當他有進攻時,便大聲為他歡呼吶喊,彷彿成了他的支持者一樣。


 


當中場休息時,志謙跟智孺往場邊去,萱蕙急不及待地跑上前,為志謙遞上水樽,志謙點頭以表謝意後,卻沒有停下來,反而繼續向前走,嚴格來說,是向家晴跟紫敏的方向走過去。


「單看著我們走來走去,覺得悶嗎?要不要出外走走?」志謙對兩位女生說。


「不悶啊。」「悶啊。」兩人意見不一。


「有拍照嗎?」


「有啊。」家晴把相機遞給志謙看。


「嗯,不錯不錯。」


「當然不錯,是我拍的啊。」家晴半帶笑說。


「我說的不錯是指我在球場上的球技呢。」志謙大笑。


「真是自大狂。」三人聽罷異口同聲說。


 


「你們笑得那麼開心,在討論什麼啊?」冷不防萱蕙從球場的另一邊跑到志謙那邊。


「你是?」還是紫敏先開口。


「她是我的同事,她叫錢萱蕙。」志謙向各人介紹著。


「這是我的大學同學,全都是我的好友。」志謙把他們一一介紹給萱蕙認識。


「對啊,我們是同組的同事,入職時候也差不多,所以特別投緣呢。」萱蕙插嘴道。


「啊,是嗎?」紫敏冷冷說著,不知為何,她們雖只是第一次見面,可是她對萱蕙卻沒什麼好感,一向喜怒形於色的她,能跟萱蕙寒暄幾句,已是她的極限了。「那你跟志謙見面的時間一定比我們多了,我們好不容易才能成功邀請這個大忙人出來,見面了,還不是把我們丟在一旁,獨自跑去打球。」她半帶投訴的口吻說著,要是不知內裏原因的話,還以為她在吃醋。


「紫敏,我們不是已在今天見面嗎?他們打球完畢,我們便可以去喝茶逛街,不是一樣嗎?」家晴也不明為何今天的紫敏總是表現得怪怪的,只好出言安慰她。


「不跟志謙見面也不要緊,跟我見面不是更好嗎?」智孺插嘴說。


「我才不願呢。」紫敏仍在逞強。


「紫敏,不要這樣嘛。」家晴把她擁進懷中。


「對不起嘛,令你們悶了一個早上,待會兒我請客,那可以消消氣了吧?生氣的女孩子,樣子不漂亮的啊。」志謙說。


「那才像樣。」紫敏咧嘴而笑,但仍不忘跟萱蕙瞄了一眼。


「是不是聽者有份?」萱蕙笑著說。


「當然啊。」志謙大方地說。


「好了,時間夠了,下半場要開始了,有什麼事便留待完場後再談吧。」智孺看著手錶說。


之後兩個男孩子便飛快似的跑回場上,場外只剩下三個女孩子。他們寒暄了幾句,之後便靜靜地看著比賽。不久,紫敏硬要拉著家晴,要她陪自己到外邊買飲料。


「紫敏,你為什麼今天好像怪怪的?早上還沒什麼,但忽然你好像很火光似的,是昨晚睡不好嗎?」家晴一邊把輔幣投進飲料機,一邊問。


「沒什麼。」


「真的沒事嗎?你一直也是喜怒形於色,今天你好像有點不妥啊。」


「你不覺得那個萱蕙很奇怪嗎?」紫敏最終也按捺不住,把心中說話說出來。


「萱蕙?」家晴不明所指的是什麼,「她沒什麼啊,人也很熱情,很開朗,不是有什麼事吧?」


「你不覺得她熱情得有點過份嗎?」


「不是吧。人家跟志謙是同事,接觸多了,當然比較混熟呢,不要對人有偏見吧。」


「我第一眼看她,已經看她不順眼,加上她那嬌媚的聲線,我真是受不了。」


「我認識的紫敏,不是這樣以貌取人的。為何你不喜歡她?」
「我不是以貌取人,只是‧‧‧唉,我也不知怎樣解釋,總而言之,我對她有說不出的反感,相信我,我的直覺是沒錯的,小心那人。」


「我跟她只是萍水相逢,連下次有沒有見面的機會也不知道,何來小心呢?」


「我指的是志謙。不如,你跟他說一聲,提點他一下。」


「我?為什麼是我?你跟他說不是一樣嗎?」家晴好像被說中要害似的,忽然心虛起來。


「你跟他那麼要好,說一聲嘛,要是換了我說,我怕他會誤會我是一個諸事八卦、搬弄是非的人。」


「他不會這樣猜想你的。」家晴說。


「你們無所不談的嘛,你跟他說是最好不過了。」紫敏仍是堅持著說。


「好吧,好吧,有機會我跟他說一聲吧。」


紫敏把心中所想說出來後,深深地呼了一口氣,好像放下了心頭大石一樣。接著,他們便回到球場上繼續看比賽,誰知道,甫把門推看時,只看到整班球員圍在一起,就連萱蕙也跑到球場中心,他們只好帶著好奇的心跟上前去看個究竟。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類同,實屬巧合)

蛻變中的小蝶(四十四) 相遇


經過差不多三個月的相處,志謙與家晴漸見默契,志謙的細心關懷,令一向處於沉默內向的家晴變得開朗,在互相影響下,大家的關係變得越來越好。雖然大家的工作越來越忙碌,見面的時間也不比其他人多,可是,一對戀人的關係是否密切,並不在乎相處的時間有多久,而是相處的時候是否能坦承相對,互相關懷對方。


 


不論工作有多繁忙,志謙仍是擺脫不了那活潑好動的性格,每個月也總會抽時間出來打打球,做做運動,出一身熱汗,壓力便會全消。


 


這天,午飯過後,他跟同組的同事閒聊,說起大家工餘的興趣,跟他年齡相約的男同事,也是好動一族,不是隔星期去打籃球,便是每個月去踢足球,彷彿有用不盡的體力似的。當他聽到有同事也喜歡打籃球時,雙眼發光,他們談得興高釆烈,忽然「技癢」,更相約在某週末來一場籃球比試。


 


「就讓我去訂場吧。」志謙提議著說。


「我們是否有足夠的人數?」跟志謙同組的黃文彬,同樣也是運動愛好者,擔心著說。


「我‧‧‧我也想去打籃球,歡迎我加入嗎?」站在旁邊的姚偉傑說,「雖然我沒有你們般年青,但我也有定期跑步,勉強也應該可以跑動的。想起來,也已有一段日子沒有打球了,我怕連如何射球也忘記了。」


「當然歡迎啊。」志謙興奮地說,「人數不用怕,我可以聯絡以前的同學,他們只要聽到可以打籃球,一定第一時間放下所有事務,飛撲過來打球的。」


「什麼事要飛撲過來?我又要【撲過來】!」遠處傳來一把聲音,原來是錢萱蕙,她看到一班男生圍在一起,好奇上前八卦一番。


「這玩意不適合你的。」黃文彬插口說。


「什麼玩意有男女之分?」萱蕙更好奇,更想知道眼前的同事在談論什麼。


「我們在說籃球。」志謙說,「總不能整場也是男孩子在打球時,你也在其中射球吧?即使你願意去打,我們也不會給你打的。畢竟,在球場裏,男女在體能上還是有一定的距離,加上籃球沒長眼,要是有什麼碰撞令你受傷便不好了。」


「我不打球,我可以去看你們打啊。」萱蕙仍是對這次籃球日充滿期待。


「但只有你一人在場外,我怕會把你悶壞。」黃文彬說。


「不怕,不怕,我會自找娛樂的了。」萱蕙說。


「好吧,人多一點,熱鬧一點呢。」志謙高興地說。「當時間、地點確定後,再通知大家吧。」


******


籃球日的日子訂在兩星期後的一個週末,當中除了包括志謙的同事及同學,同事也帶一些朋友外,當中當然少不了志謙的好友──智孺、紫敏跟家晴,想起來,他們四好友已有好一段日子沒有一起嬉戲了。


「怎麼又是籃球啊?男生的玩意真是悶透了!為什麼你也答應出席?週末應該要大睡特睡嘛。」紫敏向家晴訴苦水。


「又不是要你去打球,只是做觀眾,看看也沒壞啊,待會兒我們可一起四處逛逛,週末只用來睡覺,不是太浪費嗎?」家晴安慰著她說。


「你真是一點也沒變。」智孺插嘴說,「仍是滿口牢騷。」


「哼!我是看著家晴的情面上才來看你們打球的!」紫敏仍是改不了跟智孺鬥嘴的本色。


「真開心,看著你們互相頂嘴,又好像回到讀書時代的日子呢。」家晴不禁掩著嘴說。


「我才懶得跟他鬥嘴。」紫敏仍在逞強,「對啊,家晴,你為什麼答應出席?這裏除了我們四人,其他人你也不認識的,沒理由內向的家晴會答允出席的。快說,為什麼?」


「什麼【為什麼】嘛。」家晴容易臉紅的性格又再次表露無遺,「我們四人很久沒一起嘛,當作是聚舊不好嗎?」


「聚舊?真的是聚舊這樣簡單?」她仍是半信半疑。


「說謊來幹嘛。」家晴沒氣地跟她說,話未說畢,她便從袋中拿出相機,準備為志謙拍照。


「你在幹什麼?」紫敏跟智孺齊聲道。


「相機,當然是用來拍照啊!」家晴衝口而出說。


「為什麼今天的家晴好像不一樣?腦筋好像快了很多啊。」紫敏笑著說,智孺點頭附和著。


家晴沒好氣的但笑不語。


「她一定有點奇怪。」智孺小聲的跟紫敏說。


「不跟你們兩個女孩子閒聊了,我先去更衣室換衣服,做熱身準備打球了。」說時遲,那時快,智孺已站起來往更衣室的方向跑去了。


******


另一邊廂,萱蕙坐在球場的另一處,目不轉睛地看著在球場上奔走的志謙,每當他有進攻時,便大聲為他歡呼吶喊,彷彿成了他的支持者一樣。


 


當中場休息時,志謙跟智孺往場邊去,萱蕙急不及待地跑上前,為志謙遞上水樽,志謙點頭以表謝意後,卻沒有停下來,反而繼續向前走,嚴格來說,是向家晴跟紫敏的方向走過去。


「單看著我們走來走去,覺得悶嗎?要不要出外走走?」志謙對兩位女生說。


「不悶啊。」「悶啊。」兩人意見不一。


「有拍照嗎?」


「有啊。」家晴把相機遞給志謙看。


「嗯,不錯不錯。」


「當然不錯,是我拍的啊。」家晴半帶笑說。


「我說的不錯是指我在球場上的球技呢。」志謙大笑。


「真是自大狂。」三人聽罷異口同聲說。


 


「你們笑得那麼開心,在討論什麼啊?」冷不防萱蕙從球場的另一邊跑到志謙那邊。


「你是?」還是紫敏先開口。


「她是我的同事,她叫錢萱蕙。」志謙向各人介紹著。


「這是我的大學同學,全都是我的好友。」志謙把他們一一介紹給萱蕙認識。


「對啊,我們是同組的同事,入職時候也差不多,所以特別投緣呢。」萱蕙插嘴道。


「啊,是嗎?」紫敏冷冷說著,不知為何,她們雖只是第一次見面,可是她對萱蕙卻沒什麼好感,一向喜怒形於色的她,能跟萱蕙寒暄幾句,已是她的極限了。「那你跟志謙見面的時間一定比我們多了,我們好不容易才能成功邀請這個大忙人出來,見面了,還不是把我們丟在一旁,獨自跑去打球。」她半帶投訴的口吻說著,要是不知內裏原因的話,還以為她在吃醋。


「紫敏,我們不是已在今天見面嗎?他們打球完畢,我們便可以去喝茶逛街,不是一樣嗎?」家晴也不明為何今天的紫敏總是表現得怪怪的,只好出言安慰她。


「不跟志謙見面也不要緊,跟我見面不是更好嗎?」智孺插嘴說。


「我才不願呢。」紫敏仍在逞強。


「紫敏,不要這樣嘛。」家晴把她擁進懷中。


「對不起嘛,令你們悶了一個早上,待會兒我請客,那可以消消氣了吧?生氣的女孩子,樣子不漂亮的啊。」志謙說。


「那才像樣。」紫敏咧嘴而笑,但仍不忘跟萱蕙瞄了一眼。


「是不是聽者有份?」萱蕙笑著說。


「當然啊。」志謙大方地說。


「好了,時間夠了,下半場要開始了,有什麼事便留待完場後再談吧。」智孺看著手錶說。


之後兩個男孩子便飛快似的跑回場上,場外只剩下三個女孩子。他們寒暄了幾句,之後便靜靜地看著比賽。不久,紫敏硬要拉著家晴,要她陪自己到外邊買飲料。


「紫敏,你為什麼今天好像怪怪的?早上還沒什麼,但忽然你好像很火光似的,是昨晚睡不好嗎?」家晴一邊把輔幣投進飲料機,一邊問。


「沒什麼。」


「真的沒事嗎?你一直也是喜怒形於色,今天你好像有點不妥啊。」


「你不覺得那個萱蕙很奇怪嗎?」紫敏最終也按捺不住,把心中說話說出來。


「萱蕙?」家晴不明所指的是什麼,「她沒什麼啊,人也很熱情,很開朗,不是有什麼事吧?」


「你不覺得她熱情得有點過份嗎?」


「不是吧。人家跟志謙是同事,接觸多了,當然比較混熟呢,不要對人有偏見吧。」


「我第一眼看她,已經看她不順眼,加上她那嬌媚的聲線,我真是受不了。」


「我認識的紫敏,不是這樣以貌取人的。為何你不喜歡她?」
「我不是以貌取人,只是‧‧‧唉,我也不知怎樣解釋,總而言之,我對她有說不出的反感,相信我,我的直覺是沒錯的,小心那人。」


「我跟她只是萍水相逢,連下次有沒有見面的機會也不知道,何來小心呢?」


「我指的是志謙。不如,你跟他說一聲,提點他一下。」


「我?為什麼是我?你跟他說不是一樣嗎?」家晴好像被說中要害似的,忽然心虛起來。


「你跟他那麼要好,說一聲嘛,要是換了我說,我怕他會誤會我是一個諸事八卦、搬弄是非的人。」


「他不會這樣猜想你的。」家晴說。


「你們無所不談的嘛,你跟他說是最好不過了。」紫敏仍是堅持著說。


「好吧,好吧,有機會我跟他說一聲吧。」


紫敏把心中所想說出來後,深深地呼了一口氣,好像放下了心頭大石一樣。接著,他們便回到球場上繼續看比賽,誰知道,甫把門推看時,只看到整班球員圍在一起,就連萱蕙也跑到球場中心,他們只好帶著好奇的心跟上前去看個究竟。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類同,實屬巧合)

2008年10月25日星期六

還是留給女孩子吧

當我們出生時,性別上的區分是十分明顯的:


男孩穿藍色的衣服,女孩穿粉紅色/紅色的衣服;


男的穿褲子,女的穿裙子;


男的剪了一頭短髮,女的束起一頭小辮子;


男孩玩小汽車,女孩玩洋娃娃;


 


要把他們分辨出來,一點也不困難。


 


然而,不知從何時開始,當男孩跟女孩分別長大後,男女之間的差別好像越來越模糊了,有些女孩子性格豪邁,不區小節,有些男孩心思細膩,溫柔得很。一個沒點女性溫柔、無論舉手投足、打扮也十足一個男生的女生,我們稱為「男仔頭」;一個嬌柔造作,沒半點男兒氣慨的便被冠以「娘娘腔」的稱號。我們身處於一個傳統的社會裏,孕育出最多的仍是普通的男生女生,但擁有獨特性格、氣質的男/女生卻也為數不少,而奇怪的是,人們多是趨向接受「男仔頭」多於「娘娘腔」。


 


作為女生的我,小時候有個很奇怪的想像,覺得做女孩子比做男孩子好,原因很簡單,只因女孩子既可穿裙子,也可穿褲子,相反,男生便只有一種選擇,不,應該說是無從選擇,只能單一穿上褲子,可以想像,小時候的頭腦,是何等的簡單。


 


以前的生活模式,仍是把男女區分得十分清楚,可是到了這個大同的世紀,很多東西也互相交替了。女生穿男裝是「入型入格」,男生穿中性一點,顯得不羈有型,因此交換衣服,互相調配,也是一件平常不過的事。然而,有些衣服,穿在異性身上,仍是有點錯配的感覺,顯得格格不入,甚至是不倫不類。


 


身材出眾,滿有自信心的女生,或許會穿得少一點,為的是要把美好的身型展示出來,男生何嘗不是呢?擁有高佻的身型,健美的體格,只要不是瘦骨如柴的話,不論穿什麼衣服,也不論是穿著者還是抱著欣賞的目光,也是一件賞心悅目的事。


 


在街上,百無聊賴,當然是東張西望,聊勝於無,忽然眼前一「亮」,此「亮」不同彼「亮」,只因一個他。他的樣貌本是十分端正,衣服本身也是正常不過──要是它是穿在女生身上的話,然而,把兩者併合起來,卻顯得份外的格格不入。忍不住偷看他一眼,被他吸引的,不是他的面貌,而是他身上開倘的胸膛。(請放心,我不是一個好色的人,只不過,他一身的打扮,也太「別樹一格」,令我不得不對他加以留意。)不穿上衣的男人,街上多的是;穿上背心,顯出一身好肌肉的也大有人在;偏偏,卻甚少遇過一個會穿領口「低V」汗衫的男生,或許我是孤陋寡聞,但的確是甚少見到如此打扮的男生。


 


低胸下所見的,不是一身「排骨」,而是一身結實的胸膛,要是在健身室遇到他的話,定必能吸引很多豔羨的目光。可是,一個健碩的身材,在一個不適當的地方出現,只會換來奇異的目光。


 


我不喜歡穿低胸的衣服,也怕看到別人穿得少,尷尷尬尬尬的。以為只有女生會穿得如此「性感」,想不到竟然也會發生在男生身上。原來不是所有衣服也可以男女對調來穿著,一個男生,即使是擁有一個俊朗的面孔、健碩的身材,一旦穿上天生只屬女生的「低V」衣裳,便會大打折扣。要是想把美好的身段呈現眼前,可以選擇背心,或其他服飾,但千萬不要錯穿女生的「低V」衫。

2008年10月24日星期五

珍貴的四小時

一天廿四小時看似很多,然而,只要把一天所做的事情詳例出來,一計之下,卻是不足以把想做的事情全部做好:


睡眠時間佔了七至八小時;


上班的交通時間佔了約一小時(倒楣的一天還可能用上1.5小時呢)


上班工作用了九至十小時;


用膳時間(包括早、午、晚餐)用了約兩小時;


只有餘下的四、五個小時,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私人時間。


 


而我們又如何利用這「珍貴」的四小時呢?


 


從下班的一剎那開始直到睡前的一刻,有無數的事情想做,可是受著時間所限,即使有七手八臂,也未能盡如人意,一一把它們做好。看書、看報紙、聽歌、看電視、看網誌、寫網誌、寫小說等等,每件事也得花上時間、花上心思才能完成,當中要如何安排,真令人頭痛。


 


單是數著,每天已有七件事情等著自己去做,一個晚上要做妥以上的事,恐怕要超人才能做到了,而我只能每天從中找幾項不同的事來做,心血來潮想做什麼,便做什麼,完成了,滿足了,便可安然進睡。


 


早上已被工作折騰得喘不過氣,回到家中,只想好好的休息,也懶得用腦袋想東西。腦袋一時轉不過來,什麼複雜事也不希望去想,只想過一個沒頭沒腦的晚上。細心想起來,週一至週五,繁瑣的工作把人繃得緊緊,縱然是「休息」,可是腦袋仍在不停運作,短短幾小時的「休息」,根本不足夠。幸而,我是不是一個工作狂,明白「工作時工作,遊戲時遊戲」,只要一下班,文件只會留在辦公室裏,不會帶回家。


 


工作上,曾經度過了一段不見天日的日子,為期也不短,工作時間之長,是超乎想像的。當時的生活模式,基本上只有工作、睡覺、工作,過著如鐵人般的生活。然而,話雖如此,我也堅持回家後要有一點點的「私人時間」,那怕是少於半小時的時間,我也不會浪費。即使帶著疲乏的身軀,靈魂也幾乎出竅,我也要做一點「屬於」自己的事,看報紙、看新聞、看一段書,總之,一天的生活不能只有「工作、工作、再工作」。回想起來,當時可能我在看什麼也不知道,聽什麼也聽不進耳朵,只因這全是與工作完全無關的事,才可以令繃緊的腦筋得以鬆弛,像「過冷河」般把一天的煩惱沖洗,才安然上床就寢。


 


能真正給自己休息的機會,似乎只有週末兩天,可是,兩天能足夠補充一星期的勞累嗎?我看未必,但至少聊勝於無吧?


 


我期待每天「真正」屬於自己的時間,同時,更響往週末的來臨,到時屬於我的「私人時間」便會更多了。

2008年10月23日星期四

張開眼睛

在街上,只要肯張開兩眼,不把眼皮合上的話,其實是可以有很多看不完的有趣事發生的:


車站排隊的人龍多半是睡眼惺忪;


車廂內的乘客睡覺的睡覺、化妝的化妝、發呆的發呆;


在車廂中往外看,看著上班一族在追趕巴士、叔叔嬸嬸悠閒地在公園散步、做晨操;


以及那些為了趕及成為第一個客人而提早在超級市場或銀行門前守候的人;


 


這些全也成為我每天在車廂中,行走著同一路線時的最佳娛樂。


 


偶一為之在街上聽到馬達聲,幾乎吸引了街上所有人的目光,紛紛查看車子是什麼來頭。很多時候,眼前出現的是一輛車款最新、最前衛的車,引來不少豔羨的目光。每人看到,也無不在心中發出「嘩」一聲。然而,「嘩」聲一過,卻會感到四周的人也跟著自己暗暗發出噓聲,是妒忌的聲音嗎?或許吧。但噓聲背後可能另有原因,個人認為,是沒必要如此「招搖」,因而而發出不屑的聲音。當然,人家用了一大筆金錢來買下一輛名貴的房車/跑車,除了是滿足自己愛車的性格外,吸引別人注意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一向也是汽車白痴的我,對車的認識有限,除了一些特別有名的牌子外,其他的常被我混為一談。以前簡直連車徽也不會認,更枉論要把不同型號的車款認出來。幸好近年的認車能力已比以前好,可是對我而言,仍是有一定的難度。


 


在街上,我喜歡看人,也喜歡看車,看車,當然只是憑直覺來表示出「喜歡」或「不喜歡」,喜歡的,未必是因為某車廠出產的汽車,可能只因喜歡它的外形。在車面前,我可是一個看表面的人呢!


 


新穎的汽車,當然喜歡欣賞,即使不能擁有,看看也能「望梅止渴」。然而,除此以外,我更喜歡看另一樣東西──車牌。


 


車牌是認車的主要工具之一,還記得小時候,上學初期,怕自己忘記「褓姆車」而回不了家,所以把當時的車牌牢牢記著,直到現在,我還記得那車牌是什麼呢!


 


當政府還未推出自訂車牌時,對那些沒字母(俗稱「無字頭」)的車牌趨之若鶩,每次遇到這些車輛,定必會定神駐足欣賞一番。可是,對自訂車牌推出的初期,我是頗反感的,總覺得傳統的車牌會被人遺忘,沒有以前的矜貴。直到現在,我仍是鍾情於傳統車牌。然而,我雖沒有一個車牌(指的是車上的牌號,而不是駕駛執照啊~~),可是卻喜歡看別人的車牌,特別是人們用自己的創意而成功變成自己的車牌,更是有趣。


 


最為人津津樂道的,當然包括「1 L0VE U」、「ME 2」吧?當中也包括一些機構名稱、姓名或搞笑的等等,而當中你們遇過的,最令人有深刻印象的會是什麼?


 


每次遇到一些特別的車牌,少不免會幻想坐在車廂中的車主會是如斯模樣?是人如車牌嗎?還是那是包含了車主的某些「期望」?或是跟車主是完全兩回事?


 


想到這裏,又像發了一場白日夢般,令沉悶的路添上一些樂趣。

2008年10月22日星期三

我終於按下了傳送鈕

我終於按下了傳送鈕,把放在草稿匣中的十多封電郵傳送出去。這些信已留在電郵箱中的草稿匣三年了,三年以來,我一直不敢把真感覺放在臉上,每次在你面前也活像是一個大傻瓜一樣。


 


三年前,是我人生中最低潮的一段時間,失業、失戀、與朋友吵架,彷彿在同一時間全都在我身上發生。唯有每天在酒吧裏買醉,只有酒精在腦袋裏發揮作用時,我才能短暫地忘卻當時的不快。


 


與你初相識的第一天,是我在酒吧裏喝酒喝得最兇的一天,一杯接一杯,喝光了一杯,繼續再喝,去畢了一家,轉移地點,到另一處再喝,與你相遇的那一夜,已是我到的第三家酒吧了。當時生活糜爛,回想起來,也不堪入目。


 


「來,再給我一杯威士忌。」我,只是一個沒靈魂的軀殼,站在吧枱前大聲喊道。


「聽不到我說什麼嗎?我說要一杯威士忌!」步履已不穩的我,仍是向著同一方向大聲說。


「先生,我們聽到你說話,可是你也喝得太兇了吧!」一把聲音傳到耳邊,原來是你。「恕我多言,你還是少喝一點,早點回家,酒能傷身。」


「我的事才不要你理會,少理閒事,做回你的酒保吧,我又不是沒錢給你!」我還沒有張開眼睛看在跟誰在說話,因為我要的只是酒!


「對不起,我不是酒保,只是跟你一樣,是這裏的客人。對不起,是我多事了。」在喧鬧的酒吧裏,竟然出現一把溫柔婉順的聲音,不知就裡,竟然令我在酒醉中忽爾清醒了一刻。


「知道便好了,你繼續喝你的酒,我的事,與你無關。」酒醉了的我,仍是沒意識地把身邊的人趕走,因為所有人也離我而去,只有眼前的酒,才能與我永遠在一起。


「對不起,是我多事了。」你幽幽地說。


被我臭罵一番後,你便無聲無色地離開了酒吧,可是,我對你的聲音,仍是沒有忘記。


 


之後的幾星期,我仍是不住的繼續喝酒,但卻沒有像以住的喝得多,因為我不想再在你面前失儀,可是除了在酒吧裏繼續以守株待兔式來等待你,已不知用什麼方法才能與你再見面,加上,當晚我喝得醉醺醺,對你的容貌十分模糊,要怎樣才能把你認出來?然而,我對你的聲線卻記得十分清楚,曾妄想,要是我再喝醉的話,你會否再像一個天使下凡一樣,在我身邊再次出現?


 


可是,這只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而你,自從那天「相遇」後,一直也沒有在我眼前出現過。


 


兩個月後,我也開始收拾心情,再次裝備自己,總不能因這些失意事而變得頹廢,不久,我便找到一份新工作。新環境,新工作,應該是一個好開始吧?誰知道給我再次遇到你。


初上班,看文件是「主要」的工作,看了大半天厚如電話簿的文件,眼皮越來越重,疲累得幾乎把眼睛合上之際,忽然耳邊傳來一把彷似耳熟的聲音。


「你還有去喝酒嗎?又是因為昨晚喝得太醉,今天沒精神上班?」是一個女孩子的聲音。


冷不防被人一嚇,差點令我從椅子上跌到地上。


「什麼?」


「對不起,把你嚇倒了。」女孩子說。


對,就是這句「對不起」,就是這把聲音,想不到竟然能在新公司再次遇到你,令我既驚且喜。


「沒事,沒事,沒什麼。」我說。


「你還認得我嗎?有天我在酒吧看到你喝得酩酊大醉,還給你罵了一頓呢。」回想此事,你仍是笑容滿面,而我卻已尷尬得無地自容,「我真傻,那時你已酒醉不堪,那會記得一個陌生人說過的一句話?」


「坦白說,不太認得,我想,當時我是喝得太醉了。」我只好如實說出來,其實,我想跟你說,我是記得你的聲音的。


「將來要是有什麼不如意事,也不要用自己身體作賭注,酒能傷身。」想不到,你竟然對一個陌生人如此關心。


「當日把你嚇倒,真對不起。」


「算吧,當日也是我多管閒事,而你也是被酒精所影響下才罵我,因此我被罵也是應該的。不過,我也是第一次這樣跟一個陌生的醉漢說話,想起來,也挺危險的,幸好你沒有出手打我,否則,我死定了。」


 


就是這樣,我們東講西講,打開了話匣子。縱然我們無所不談,可是在你面前,我仍是一個不敢有話直說的人,因為從一開始,我在你的眼中,已是一個窩囊的人,我最差勁、最不知所謂的一面也全給你看到,在你心目中,一切最差最壞的,也是我的「標記」吧。


 


你像是我生命中的天使一樣,不論順境、逆境,你也以笑帶過,在你身上好像沒煩惱似的,為我帶來不少歡樂,而我卻是跟你差天共地,彷彿是來自兩個不同世界的人。你應該配以一個王子般的人來照顧你,縱使我喜歡你,卻只能暗中喜歡你,不能把真感覺說出來。要是你知道我喜歡你的話,你一定會疏遠我,那時,我便連跟你傾談的機會也沒有。為了掩飾內心的真感覺,我只能以一個傻瓜的形象在你面前出現,表明自己是不愛穩定的人,愛情對我來說,只是一場遊戲,目的只是希望你知道,「我是不會喜歡你的」。


 


越是不想這份感情,內心越矛盾,我曾嘗試寫電郵給你,把我對你的心思如實跟你說,可是我真的沒有這份勇氣把它寄出,只能把一封又一封寫好的電郵保存在草稿匣裏。


 


一年後,你開心地跟我說,你戀愛了,我的心頓時沉重起來,在你面前,我仍是假裝若無其事,可是內心卻是苦不堪言,只好以「寫」電郵給你來把痛苦釋放出來。可是,又有什麼用呢?


 


三年了,想不到一直敢愛敢恨的我,在遇到你後竟然變成一個怯懦的人,一個連愛人也不敢說出來的人。


 


有一天,你帶著滿載幸福的笑容跟我說,「我要結婚了。」我是多麼的想在你面前說,「我真的喜歡你」。可是,我知道不能這樣自私,唯一可以做的,便是只能衷心祝福你,希望你新婚愉快。誰知道,你幸福快樂的日子,隨著新婚度蜜月而黯然結束。一個甜蜜之旅,竟成了你結束生命之旅。一場交通意外,你便無聲無色地與這世界說再見。當我聽到這消息,簡直不能相信這是事實。你是天使的化身,怎能一聲不響的便離開這花花世界?


 


要是我當年能鼓起勇氣,向你發出電郵的話,勇敢向你表白的話,跟你結婚的人可能是我,跟你度蜜月的人也應該是我,而你也可能可以避免這場意外!


 


可是,一切也成空了,說什麼也是徒然,而我也再沒有機會親口跟你說出心底話。


 


雖然我們現在已分隔在兩個世界裏,我也為沒有向你訴說真話而感到後悔不已。現在,只好向你發出一封又一封當年寫給你的電郵,雖知道,我是再也無法收到你的回信,可是,我仍希望在天國的你,能知道我曾經對你的心意。


 


放心吧!雖然我的心是十分沉重,不過,我答應你,我再也不會到酒吧買醉,不會借酒消愁,因為我不想你在天國時,仍要為我操心。

2008年10月21日星期二

蛻變中的小蝶(四十三) 風雨同路


寒冬雖已過去,炎夏卻未正式到來,天氣的驟變,令人無所適從。這天只得幾度低溫,明天卻可能回暖到十五、六度的「高溫」,在這忽爾改變的天氣下,每人只好多帶一件大衣以防天氣突然轉冷。


這個寒冷的週末,志謙相約家晴出來看戲。


看到家晴只穿上一件薄薄的毛衣,加上一件深褐色的中褸,憐愛之心由此而起。


「幹嗎只穿這麼少衣服,難道你不冷嗎?擔心你穿不暖啊。」志謙關心著說。


家晴只微笑,但不語。


「你偷笑什麼,我在擔心你啊,要是冷病了,會很辛苦的。」志謙二話不說,便把家晴緊緊地摟在懷裏,替她取暖。「我不想看到你流著兩行鼻水,醜斃了。」


「我就是知道你會作我的【人肉暖爐】,我已經熱得不得了,那用穿大衣?」家晴不經意的一句話,令志謙喜上眉梢,把她摟得更緊。


想不到愛情的魔力可以令一個冰封了的心溶化,這是雙方也始料不及的。


「好了,你不累嗎?摟得這樣緊,你手也痛了。加上公眾地方,還是【檢點】一點好,給人看到一對油條在街上行走,很難看。」愛情,並沒有沖昏她的頭腦,只是相對來說,她的確比以往的開朗了不少,笑容也多了不少。


「不摟也行,拖著小手也可以吧?」


「不‧行。」家晴氣弄著他說,「我的手要用來拿爆谷來吃的。」


「我餵你不就行嗎?把手給我吧。」情侶間的對話,往往是最肉麻的,可是,只要是出自喜歡的人口中,感覺又不一樣了。


「兩者相比,還是爆谷比你的手吸引一些。」家晴自知口才不及志謙,每次當他一耍賴時,她也無力招架,只好轉移話題,「不要胡鬧了,專心看戲吧。」


 


看罷電影,兩口子在街上閒逛,縱使在北風呼呼的街上行走,面頰是冷冰冰的,但內心卻是感到十分溫暖愜意的。


 


冬天應該不是下雨的季節,可是偏偏驟雨忽然在這時刻降臨到他們身上,街上的途人紛紛跑到商店的簷前躲避。


「啊!下雨啊!天氣報告沒有預測到會有驟雨啊!」他們跑到街角的簷下,家晴一邊說,一邊從袋中拿出紙巾替志謙及自己抹掉臉上的雨水。


「天有不測之風雲,間中下雨也不錯啊。特別是可以與自己喜歡的人在雨中漫步,不是很浪漫嗎?」志謙同時也在幫家晴拭去額角上的水點。


「浪漫不是一向女士們的專利嗎?你何時變得這樣浪漫的?」她笑著說。


「沒人男士肯花心思,女士們那有浪漫的回憶?」志謙洋洋得意地說。


「不要扮情聖啊!」家晴在志謙身上開始學到一點點鬥嘴的性格,可是要算【成績】的話,志謙當然是【長勝將軍】。


「不要眨眼啊!情聖要來了!」話未說畢,他便從袋中拿出一把雨傘。「來,我們再來一次雨中漫步吧!」


「再來一次?我那有跟你試過雨中漫步?」家晴不明所意,但卻對他能在袋中拿出一把雨傘感到驚訝。她慚愧,因為她作為一個女孩子,竟然沒有像志謙這個大男孩般細心。


「難道你忘記我們是在雨中第一次相遇嗎?那時的你,抱著要參展的國畫,在街上茫然若失。當你看到頭上出現一把雨傘,那吃驚的樣子,直到現在,我還記得一清二楚,從沒忘記那一幕。」志謙回想起當日的情景,仍歷歷在目,嘴角還流露著一絲的微笑。


「你在取笑我當時的狼狽樣子吧?」


「由那時開始,我袋中便一定會放一把雨傘,以防有一天下著雨,而你又剛巧沒帶雨傘時,我的傘便【大派用場】,可以再次跟你在雨中行走,那怕只是一兩分鐘的事,也叫我心滿意足了。誰知道,這傘子一直跟著我,可是從沒為你張開過,苦無用武之地。想不到,竟然在今天,【它】第一次在你眼前出現,發揮出它的功效。」志謙如實地把藏在心中的說話向家晴說出來。


雖然只是一樁小事,但聽進家晴耳中卻變得不一樣。她從沒發覺,眼前的小伙子是可以這樣細心與體貼,能認識到他,是她的運氣,心中頓生暖意。


家晴聽罷這雨傘背後的故事後,久久說不出話來,只能呆呆地看著志謙那炯炯有神的一雙大眼睛。


「你發什麼呆啊?該不是因為我太浪漫而對我另眼相看吧?還是剛被雨淋濕而著涼了?」雖然半帶著笑,但他對家晴的關心卻是真心的。


「浪漫是浪漫了,不知道是否聽到你這肉麻的故事的關係,突然覺得很冷啊!鼻子也快冷得沒有知覺了。」說罷,她在掌心呼了一口氣,然後放到面頰上取暖。


「早說你穿得不夠,加上下雨,一定覺得更冷了。」志謙半帶責備的口吻說著。


在柔和的街燈下,她的臉白裡透紅,說時遲,那時快,志謙在家晴不為意下,挨近了家晴的臉龐,一雙溫暖的雙唇在她冷得快要甩掉的鼻子上吻了一下。


冷不防被志謙偷吻,家晴更是變得呆若木雞,怦然心跳,臉頰頓時紅得像一個紅蘋果,寒冷的感覺隨即消失得無影無蹤。


「現在不覺得冷吧?鼻子有回感覺了嗎?」志謙何嘗不是緊張得心跳加速?他唯有以笑來掩蓋他緊張的心情。


「志謙你好壞!竟然偷襲我!」


「誰叫你說鼻子沒感覺?我是從天而降的小王子,奉命來拯救地球上的小公主。要是你身上那兒沒感覺的話,只要有【王子的一吻】,便定能把公主的感覺找回來!現在你還有那兒沒知覺?好讓我幫你一把!」


「你好壞!幸好我只說鼻子,要是說‧‧‧其他的,我豈不是更危險?」


「要不要試試看?萬試萬靈的,你看,你不是已找回鼻子嗎?」說著,他用手指頭點在她的鼻尖上。


「我才不理你啊!」


「對不起嘛,我也只是情不自禁的啊,不會有下次的了。不過,下次不會是鼻子,而將會是‧‧‧」說著,他指著家晴的嘴唇偷笑。


「你想得美!」說罷,她抿著嘴巴,轉身不理他。


打情罵俏了一會,他們便打開雨傘,在雨中同行。


 


在同一街上,鮮有途人帶備雨傘,因此在街上的途人,要不便在簷前避雨,要不便在雨中拔腿狂奔,狼狽不堪,唯有他們,在同一傘下,悠然地走著。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類同,實屬巧合)

蛻變中的小蝶(四十三) 風雨同路


寒冬雖已過去,炎夏卻未正式到來,天氣的驟變,令人無所適從。這天只得幾度低溫,明天卻可能回暖到十五、六度的「高溫」,在這忽爾改變的天氣下,每人只好多帶一件大衣以防天氣突然轉冷。


這個寒冷的週末,志謙相約家晴出來看戲。


看到家晴只穿上一件薄薄的毛衣,加上一件深褐色的中褸,憐愛之心由此而起。


「幹嗎只穿這麼少衣服,難道你不冷嗎?擔心你穿不暖啊。」志謙關心著說。


家晴只微笑,但不語。


「你偷笑什麼,我在擔心你啊,要是冷病了,會很辛苦的。」志謙二話不說,便把家晴緊緊地摟在懷裏,替她取暖。「我不想看到你流著兩行鼻水,醜斃了。」


「我就是知道你會作我的【人肉暖爐】,我已經熱得不得了,那用穿大衣?」家晴不經意的一句話,令志謙喜上眉梢,把她摟得更緊。


想不到愛情的魔力可以令一個冰封了的心溶化,這是雙方也始料不及的。


「好了,你不累嗎?摟得這樣緊,你手也痛了。加上公眾地方,還是【檢點】一點好,給人看到一對油條在街上行走,很難看。」愛情,並沒有沖昏她的頭腦,只是相對來說,她的確比以往的開朗了不少,笑容也多了不少。


「不摟也行,拖著小手也可以吧?」


「不‧行。」家晴氣弄著他說,「我的手要用來拿爆谷來吃的。」


「我餵你不就行嗎?把手給我吧。」情侶間的對話,往往是最肉麻的,可是,只要是出自喜歡的人口中,感覺又不一樣了。


「兩者相比,還是爆谷比你的手吸引一些。」家晴自知口才不及志謙,每次當他一耍賴時,她也無力招架,只好轉移話題,「不要胡鬧了,專心看戲吧。」


 


看罷電影,兩口子在街上閒逛,縱使在北風呼呼的街上行走,面頰是冷冰冰的,但內心卻是感到十分溫暖愜意的。


 


冬天應該不是下雨的季節,可是偏偏驟雨忽然在這時刻降臨到他們身上,街上的途人紛紛跑到商店的簷前躲避。


「啊!下雨啊!天氣報告沒有預測到會有驟雨啊!」他們跑到街角的簷下,家晴一邊說,一邊從袋中拿出紙巾替志謙及自己抹掉臉上的雨水。


「天有不測之風雲,間中下雨也不錯啊。特別是可以與自己喜歡的人在雨中漫步,不是很浪漫嗎?」志謙同時也在幫家晴拭去額角上的水點。


「浪漫不是一向女士們的專利嗎?你何時變得這樣浪漫的?」她笑著說。


「沒人男士肯花心思,女士們那有浪漫的回憶?」志謙洋洋得意地說。


「不要扮情聖啊!」家晴在志謙身上開始學到一點點鬥嘴的性格,可是要算【成績】的話,志謙當然是【長勝將軍】。


「不要眨眼啊!情聖要來了!」話未說畢,他便從袋中拿出一把雨傘。「來,我們再來一次雨中漫步吧!」


「再來一次?我那有跟你試過雨中漫步?」家晴不明所意,但卻對他能在袋中拿出一把雨傘感到驚訝。她慚愧,因為她作為一個女孩子,竟然沒有像志謙這個大男孩般細心。


「難道你忘記我們是在雨中第一次相遇嗎?那時的你,抱著要參展的國畫,在街上茫然若失。當你看到頭上出現一把雨傘,那吃驚的樣子,直到現在,我還記得一清二楚,從沒忘記那一幕。」志謙回想起當日的情景,仍歷歷在目,嘴角還流露著一絲的微笑。


「你在取笑我當時的狼狽樣子吧?」


「由那時開始,我袋中便一定會放一把雨傘,以防有一天下著雨,而你又剛巧沒帶雨傘時,我的傘便【大派用場】,可以再次跟你在雨中行走,那怕只是一兩分鐘的事,也叫我心滿意足了。誰知道,這傘子一直跟著我,可是從沒為你張開過,苦無用武之地。想不到,竟然在今天,【它】第一次在你眼前出現,發揮出它的功效。」志謙如實地把藏在心中的說話向家晴說出來。


雖然只是一樁小事,但聽進家晴耳中卻變得不一樣。她從沒發覺,眼前的小伙子是可以這樣細心與體貼,能認識到他,是她的運氣,心中頓生暖意。


家晴聽罷這雨傘背後的故事後,久久說不出話來,只能呆呆地看著志謙那炯炯有神的一雙大眼睛。


「你發什麼呆啊?該不是因為我太浪漫而對我另眼相看吧?還是剛被雨淋濕而著涼了?」雖然半帶著笑,但他對家晴的關心卻是真心的。


「浪漫是浪漫了,不知道是否聽到你這肉麻的故事的關係,突然覺得很冷啊!鼻子也快冷得沒有知覺了。」說罷,她在掌心呼了一口氣,然後放到面頰上取暖。


「早說你穿得不夠,加上下雨,一定覺得更冷了。」志謙半帶責備的口吻說著。


在柔和的街燈下,她的臉白裡透紅,說時遲,那時快,志謙在家晴不為意下,挨近了家晴的臉龐,一雙溫暖的雙唇在她冷得快要甩掉的鼻子上吻了一下。


冷不防被志謙偷吻,家晴更是變得呆若木雞,怦然心跳,臉頰頓時紅得像一個紅蘋果,寒冷的感覺隨即消失得無影無蹤。


「現在不覺得冷吧?鼻子有回感覺了嗎?」志謙何嘗不是緊張得心跳加速?他唯有以笑來掩蓋他緊張的心情。


「志謙你好壞!竟然偷襲我!」


「誰叫你說鼻子沒感覺?我是從天而降的小王子,奉命來拯救地球上的小公主。要是你身上那兒沒感覺的話,只要有【王子的一吻】,便定能把公主的感覺找回來!現在你還有那兒沒知覺?好讓我幫你一把!」


「你好壞!幸好我只說鼻子,要是說‧‧‧其他的,我豈不是更危險?」


「要不要試試看?萬試萬靈的,你看,你不是已找回鼻子嗎?」說著,他用手指頭點在她的鼻尖上。


「我才不理你啊!」


「對不起嘛,我也只是情不自禁的啊,不會有下次的了。不過,下次不會是鼻子,而將會是‧‧‧」說著,他指著家晴的嘴唇偷笑。


「你想得美!」說罷,她抿著嘴巴,轉身不理他。


打情罵俏了一會,他們便打開雨傘,在雨中同行。


 


在同一街上,鮮有途人帶備雨傘,因此在街上的途人,要不便在簷前避雨,要不便在雨中拔腿狂奔,狼狽不堪,唯有他們,在同一傘下,悠然地走著。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類同,實屬巧合)

2008年10月20日星期一

200%好女孩

一直也慶幸身邊出現的朋友、同事也是好人為主,從沒遇過壞朋友的我,想像不到遇到「另類」朋友時要如何面對。不知為何,總覺得一個人要有點經歷,要遇過不同的人,有好也有壞,才能增加自己的應變力,明白對何種人要用那一種方法,交際手腕也好一點,同時,也不會過於單純,被人利用也不自知,保護能力也強一點。然而,我卻甘於作一個沒經歷過「好、壞」朋友的人,因為我知道,壞朋友不會找我(因為我太笨,跟他們一起時,對他們來說,一定十分沒趣),同時,我也不會去找壞朋友(因為我壓根兒沒有做壞人的潛質),所以一直認識的人,也是優點多的好人,在他們當中,最不濟的,應該是我吧?幸好,他們沒有嫌棄我的不足,仍與我作朋友。


 


認識一個同事已久,她是一個百分之一百的好女孩,不,應該是百分之二百的好女孩,她是一個文靜乖巧的女孩子,無論工作有多繁重、壓力有多大、她也是面帶笑容。即使疲憊畢現,她也從沒半句怨言,對工作仍是充滿熱誠,敬業樂業。


 


從認識她以來,她從沒發過半次脾氣。在現今社會裏,滿街也是野蠻任性的女孩子,動輒便發脾氣,想不到,竟然給我認識了這個「沙漠中的清泉」,簡直是一塊難得的瑰寶。她有教養,做事從不招搖張揚,做事踏實無暇,對人處事也是彬彬有禮,深得所有人的喜愛,連我也找不到她半點缺點。


 


終於,來到她人生中最重要的時刻,踏入人生的另一階段,找到自己的幸福,嫁作他人婦。在婚禮上,我看到的,不但是一個婚禮,而是看到一個乖巧的女孩子找到自己的幸福,由衷的感謝在場祝賀自己的每位來賓,每人也能感染到當中的喜悅。


我深信,從今以後,她不但會是一個好女兒,而且也會是一個好妻子、好媳婦,把她完美的性格繼續「發揚光大」。


 


看著她,我感到自己有很多不足之處,原來一個溫文儒雅的女孩子,沒有滿腹的牢騷,沒有脾氣,一切也變得可愛。學習她以正面來面對一切,少一點投訴,多一點欣賞,即使在最惡劣的環境下,也能把問題迎刃而解。


 


每人的成長環境不同,性格也各異,硬要把他人的性格完完本本的套在自己身上是沒用的,勉強自己反而變得沒性格,也辛苦了自己。然而,取長補短,學習他人的長處,改善自己的缺點,未嘗不是一件好事,要是能學習別人的優點,那怕只能學到百份之一,對自己而言,已是一項進步了。

2008年10月18日星期六

美人魚的下場

你相信童話故事嗎?


 


很多人說,童話原是夢,終日沉溺在夢幻中,其實是不切實際的,畢竟童話只是一個美化了的故事,不會變成真,在現實中根本不會發生,那又何必活在夢幻中呢?


 


每個人也聽過白雪公主、睡公主、灰姑娘的故事,主角往往要經歷一些風風雨雨與磨練,被欺壓、被陷害後被王子打救,然後大團員結局,「從此,王子與公主便幸福快樂地生活下去。」


 


理智叫我們不要相信,世上那有公主?那會有俊朗不凡的王子前來救贖自己?那只不過是騙人的故事,騙小孩的故事吧。然而,情感上,每個人也期望這如夢幻般的結局在自己身上發生。


 


如問我是否相信童話,我不知會如何回答。我相信在世上會有某些人過著如童話般的生活,無憂無慮,過著幸福的生活,只不過,這群人是佔小數而已,但並不代表他們不存在。有希望的生活,才會令人更變得積極進取,為了尋求一個更幸福的生活而努力前進。


 


童話雖未必在自己身上發生,但我確信,只要心存希望,期待好事人降臨在身上,即使未必真的會出現,但至少幻想過,開心過,快樂過,人也會變得樂觀一點。有些人會比我幸運,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說我消極嗎?不!因為我仍相信童話的存在。說我積極嗎?也算不上吧,因為我仍未算是一個百份百開朗活潑的女孩啊!


 


然而,我知道,故事不會只有好的結局,也會有悲傷的結局,美人魚便是當中一個印象最深的故事。她雖在一次意外中救了王子,可是王子卻不認得她,不能跟王子在一起,令她傷心欲絕,最後卻因不忍心傷害王子而甘願犧牲自己,只能默默回到大海裏,化作泡沫。當年還是只小學生的我,看罷這故事,覺得很心痛,久久未能忘記這故事,現在忽然想起這故事,仍是會為默默為王子而犧牲的美人魚感到心痛,有說不出的沉重。話雖如此,這仍是我最喜歡的童話故事之一。(很奇怪,我反而不羨慕白雪公主或灰姑娘的美好結局呢!)


 


或許是我看故事太投入之故吧,看故事,當然要投入其中,才能領略當中的情感。看幸福愛情小說,我會代入成為當中的女主角,感受當中幸福的味道,已教我樂上大半天了。相反,看著悲憫的情節,卻會禁不住滿眶熱淚。我怕太幸福的情節會令我對事情過份樂觀;同時,我也怕太傷悲的情節會令我對人生變得灰暗,因此,我不會只單一看某一類型的書,也會隔著隔著的看,目的是令自己變得「平衡」一些,不會過於偏重某一方。


 


要是我可以把美人魚的故事結局改寫,我想我仍是會保留這傷感的結局。雖然不是一個大團圓結局,可是卻能令人有一個深刻的記憶,令人永遠難忘。


 


看故事,我希望大團圓結局,可是卻又怕與現實脫節,把現實過於美化。同樣地,我也怕傷心的結局,反映著殘酷的現實。(這也是我構思小說時最大的阻礙,不知要happy ending好,還是sad ending好,還是輪流好呢?)

2008年10月17日星期五

遊戲如人生

曾經有一段時間,坊間興起養電子寵物「他媽哥池」,大人小孩,手上拿著一個蛋型的玩具,每天定時要給「他」吃飯、嬉戲,要令他每天也保持愉快的心情。要是多天不理會、不照顧它的話,它會發脾氣,生病,甚至死去。


 


熱潮一過,當年的寵物,便成了抽屜裏其中一件「過氣」玩具了。而隨著科技的進步,電子寵物轉變成網上寵物,反而成了電腦中的其中一個小玩伴,不用隨身帶著。而它好像從沒有離開過似的,只是它用了另一種方式來跟人們「相處」。


 


網上寵物,跟以前的沒什麼分別,也只不過是跟它玩玩一些簡單遊戲,令它的開心指數高一點;也要給它吃的,令它吃得飽飽,才有心情跟「主人」嬉戲;同時,也要兼顧它的清潔度,令它時刻也是一個健康活潑的小寵物。


 


跟同事閒聊起來,才發覺每人跟「寵物」相處的方式各有不同,而有趣的是,對待寵物的態度,竟然跟「主人」本身的性格極為相似。


 


大家可以想像到我養的小寵物會是如斯模樣嗎?


 


原來,我在不知不覺間,把自己的性格投射到寵物也不自知呢。


 


同事甲喜歡新奇事物,為了達成心願買某些擺設,便會設法「賺錢」,買了心頭好後,便會常常給它換新裝,每次見到它,也是以一個新的形象示人;


同事乙是一個喜歡逛街購物的人,每每可以用上昂貴的價錢來買心頭好而面不改容。在養寵物的世界裏更能發揮「千金散盡」的特性,一分一毫也用來買飾物「回家」為家中寵物裝身,有次更為了賺快錢而把手上的所有錢幣放在「賭博」上,期望以小博大,以最短的時間賺到足夠的金錢來買心儀的擺設,結果嘛,當然是「一舖清袋」,連本金也沒有了;


而我呢?卻是一個「守財奴」,把賺到的金錢只放在一旁,東西不買,擺設不買,賭博也不玩,寵物之家,幾乎家徒四壁,一旦用錢買了東西回家,金錢指數跌到谷底,十分徬徨無助;


 


當然以上全是搞笑事一則,在寵物之家內的行為也是比真實誇張了百倍,真人當然沒有那麼誇張,然而,每當提起各人在養寵物世界中的「表現」,也不禁發出會心微笑,甚至笑得人仰馬翻。


 


原來在網絡世界中,雖不致於完全反映現實,但卻與現實相差不遠已,想起來也覺有趣。要不是跳出框框來看回自己──的寵物時,也不知道原來「物似主人型」,潛意識把性格放在其他事,也是自己的縮影。


 


人生如戲,戲如人生,想在網絡世界變成一個與現實完全不一的人,原來也不容易,因為我們少不免會把自己的性情加進在內,變成另一個自己!當中最大的分別是,遊戲可以reset,可以放棄不玩,而人生,卻沒有再來一次的機會,因此不能任意妄為,要為自己的行為全負上責任,不能一走了之。

2008年10月16日星期四

君子之交淡如水?

我不怕熱情的人,對他們,我可是無任歡迎的。可是別人會喜歡自己熱情的表現嗎?


 


自知自己不笑的樣子兇得可以「殺死人」,因此,為了洗脫「黑臉神」的稱號,同時,也令自己變得「好像」平易近日一點,故努力地把自己改變成一個不害羞的人。


 


以前,每當遇到陌生人時,我便會變得驚惶不已,看似膽小,其實只是不太懂得與人相處;事事畏首畏尾,也是對自己沒信心的一種表現而己。


 


把自己封閉了多年,近年像是開竅了一點,雖然仍算不上是一個十分活躍開朗的人,但與昨日的自己作對比,舊日的陰霾、內向的性格已消散了不少。


 


自問,自己已改變了不少,雖偶爾會害怕在人群中表現自己,但為了變得更好,硬著頭皮也要去做,為的只是希望自己成長,可是仍與理想中的目標有著一點距離。現在,當遇到一些目無表情、一貫冷冰冰的樣子的人時,作為旁人的我,看到也不好受,要是他們態度差一點的話,更會敬而遠之,可想而知,當年我給了別人不少「面色」,難為了他們,想起來也覺不好意思。


 


快樂是可以互相傳染的,一個笑容,一個笑話,便能打破彼此間的隔膜,既是如此,何不把快樂與人分享?漸漸地,人也變得開朗,也變得多言了。


 


一向沉默寡言的我,一但成了一隻「開籠雀」,對我而言,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因怕我的多言,加上無心的一句說話,便會得罪他人而不自知,故有時候也未必能做到真正的暢所欲言。


 


對人熱情是我的弱項,一但與我熟絡了,卻是可以無所不談。然而,跟人偶有輕談,卻成了別人取笑的話柄。可能對方只是跟自己是說笑而不是認真的,可是,那一刻,我卻凝住了。是我不懂人情世故,故意跟人家混熟嗎?我的所謂「熱情」,是過了火嗎?我是否要克制一點?收歛一點?會不會只是人家不好意思推卻而刻意「配合」我?


 


每當(自覺)跟人混熟後,間中內心便會有一刻沉著反省,怕自己的無知與冒昧會令人反感,而我,應該後退一步,回到以前,與人保持著一段的距離嗎?


 


我不介意別人跟我開玩笑, 可是轉過來呢?別人會介意我跟他開玩笑嗎?我可不想成為他人的笑柄,更不想被人誤會,也不想因此而產生不必要的閒言閒語。


 


或許,我是想多了,或者,我過敏了,也可能是我真的說多了。滿以為可以營造一個良好關係,誰知道,事與願違,這只不過是鬧劇一場。一心努力與人建立一個友好的關係,反而換來被取笑的結果。無論是有心或無意,開玩笑還是認真,對我也算是當頭棒喝,要好好反省與檢討自己待人接物的態度是否得宜,我可不想被人誤會與恥笑‧‧‧


 


我應該回到從前,與人保持著一定的距離,不要表現過份熱情嗎?


 


可是,我不甘心,為什麼在別人眼中,我竟然是一個這樣的人?輕談淺笑也是錯嗎?


 


或許,淡然的性格才適合我,開朗熱情的性格只能在他人身上才能找到。


 

2008年10月15日星期三

我不知道

試問世上有多少人真的能知天下事呢?我想沒有。


 


我們每天努力地不斷學習,為的只是希望中尋求未知的真相,從學習中不斷成長。然而,任憑我們如何努力去求知,也是無法把一切掌握在手中,未能明瞭所有事。


 


「我不知道」、「我不清楚」,幾乎每個人也曾說過。大部份人在說這句話時,是由衷的因為不懂某些事情而說出來,可是有些人卻是因為逃避負責而說出這話來。正因如此,自己也害怕別人誤會自己,也害怕對別人說「不知道」、「不清楚」,可是,我也是凡人一個,對身邊的事,又如何能完全知曉呢?被迫說出這兩句話,也是言不由衷。


 


為此,我努力求知,雖然不比別人聰穎,唯有將勤補拙,遇到不明白的地方,便不恥下問。或許當中會碰到不少釘子,處處碰壁,但要是經過重重障礙後而獲得一些新的知識時,卻又是充滿滿足感的。


 


話雖如此,自己仍是對很多東西的認知有限,任憑如何努力,單靠個人的力量是不足夠的。唯有借助他人的力量,互補長短,才能事半功倍。但在未找到適當的人來配合時,仍是避不過要跟別人說「我不清楚」。可是當這話說出口後,仍是感到一絲的不安。害怕別人把自己看低一線,也怕自己技不如人。向自己詢問問題,卻未能提供一個完滿的答案,對方會如何看自己?會覺得我無能嗎?會覺得我是一個無知的人嗎?


 


我明白,每個人在社會上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在工作上,每人潛能不一,在不同部門擔當著不同的綱位,集眾人的力量,把工作做好,因此,辦公室才會有不同的部門出現,否則,「一站式」服務便可了。在工作上,只要是在我知識範圍內的話,我是毫不吝嗇地把所知的東西與一眾共享,因為彼此也是希望把工作順利完成罷了。可是,當所詢問的事,是關乎另一個部門的專業時,作為局外人的我,卻是茫無頭緒,那怕問一千篇、一萬篇,我也是不知道當中的答案,除非我把問題向有關人士或部門提問,才能把疑問解開。要是我能知道所有事的話,我想,我已不用坐在這裏做其「小薯仔」,反而可以成為某某高層要員了。


 


知得太多,未必是一件好事;知得太少,也未必是一件好事。


 


當以為知得少一點,煩惱也少一點時,其實並非必然。當每個人也「要求」自己知道這樣,知道那樣,這時,才更是煩惱的開始。


 


我怕什麼也不知道,同時也怕知得太多。


 


當我無奈地說「不知道」時,我是真的不知道,而非想把「問題轉移」到別人身上,因為我知道,要是問題是與自己有關時,無論如何也是躲不過,最後也是要面對的,那麼,我寧願一開始便把問題解決,也不想輾轉一段時候後重回自己眼前。


 


然而,千萬不要期望我是一個「萬事知」的人,因為我也只是一個普通不過的小職員而已。

2008年10月14日星期二

蛻變中的小蝶(四十二) 巧合


志謙除了把當天作弄小女孩的相片拿出來外,他還把一些小時候的生活照一併放進袋裏,除了是「遵守」他的諾言外,同時他也希望家晴能對他的過去了解多一點,就由他的童年開始吧。


******


「你看我帶了些什麼給你?」家晴這天的心情特別好,在餐廳內罕有地毫不吝惜地展出開朗的笑容,把一個小盒子放在桌上。


「是什麼來的?是你親手做的甜品嗎?」


「你何時變成一個饞嘴的男孩?不要忘記,餐廳是不容攜帶外來食品的。」家晴邊露出甜美的笑容,邊打開盒子,坐在他旁的志謙禁不住發出好奇的眼光,偷看盒子內的「秘密」。


「我一直也期待品嚐你親手做的甜品。」志謙毫不害羞地說。


「這次,恐怕要令你失望了。」說罷,家晴便從盒中拿出一疊相片。


「我們真是心有靈犀,越來越合拍了。你看我帶了些什麼給你?」話未說畢,志謙便從袋中拿出一本微微發黃的相簿,原來他沒忘記之前跟家晴的對話,把當年的舊照帶來與家晴分享。


「啊!你真的把它們找出來了嗎?」家晴心急得想一手把相簿從志謙手中搶過來,可是志謙卻假裝拒絕給她看,更要對方「一手交一手」,才肯交換來看。


他們兩人像發現新事物一樣,把相片逐一細味。志謙看著當年還是小學生的家晴,面上表情千篇一律,可憐兮兮的樣子總覺得十分眼熟,卻不知道在那裏看過,正當他想得入神時,坐在他對面的家晴忽爾把手上的檸檬茶放下,低頭細看著其中一張舊相片,看得入神,好像在相片中看到一些端倪似的。


「這是什麼相片?」家晴指著其中一張大合照,相中大約有三十人,全都是一班只得十來歲的男生女生,女生全都站在前排,男生站在後方,看似是一幅整齊的集體相,可是當中卻有幾個佻皮的男生只是左顧右昐,有的做鬼臉,有的更是特意把樣子遮掩起來,相反,站在前排的女孩子們卻表現得正經得多。


「這便是我早前跟你說過的相片啊。」志謙本是坐在家晴對面,為了方便向家晴「介紹」相片,便立即飛快似的坐到她身旁。「那個是我,應該不難猜吧?加上,上次已給你提示,應該一看便知道那個是我吧?」


家晴立即把相片中的志謙找出來,的確是不難找,相中的志謙表現得古靈精怪,悄悄地伸出雙手做成一對【牛角】掛在站在他前方的女孩子的頭上。另一方面,「他」不難找的原因,是因為在同一張相片中,家晴看到的竟然不只是志謙,還有她自己本人,那人便是正正被一個男孩子加上一雙【牛角】的自己!


 


怪不得當家晴拿起相片時便有一種說不出的熟稔感覺,原來她也差點忘記,她是當中的一份子!


 


想不到,他們早在小學時便已「認識」了!


 


「你知道那女孩子是誰嗎?」家晴故意問。


「那便是早前你問我,我告訴你的那一個奇怪女孩了。」志謙說。


「奇怪女孩?原來你一直說我是一個奇怪女孩!」家晴噘起小嘴,繞著雙手說。


「什麼嘛。我說的是她,不是你啊。」志謙仍未想到相中人正是坐在他旁的家晴。


「我便是她,她便是我。」家晴明確地說出來。


「什麼?你便是她?沒這麼巧合吧?」他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更不能相信他的耳朵。


「你再看清楚一點‧‧‧」家晴把她小時候的相片遞給志謙,好讓他能跟自己手中的相片作對比。


「啊!怪不得我剛才看你的童年照時覺得有一種說不出的熟悉感啊!」志謙如夢初醒地說。


「你認人真是比人家遲鈍呢。」家晴笑說著。


「怎會想到當年作弄的女孩竟是眼前的你啊。」志謙對自己當年的頑皮感到自豪,但對自己連女朋友也認不出來感到一點兒尷尬。「既然當年我們已認識,為什麼你對這照片卻好像沒有什麼印象似的?」既然他們早在小學時已有「合照」,沒理由當他把「過程」說出來時會連丁點兒的印象也沒有。


「當年‧‧‧我一心只專心在補習班補習、為來年的課程備課,也不明白他們拍照來幹什麼,相片是拍了,可是我卻連看的興趣也沒有,更枉論把相片帶回家了,所以,我是從沒看過這些合照的。」


「真是有性格。」志謙破口而出。


「不是奇怪嗎?」家晴揶揄他說。


志謙頓時語塞。


「說笑而已!」家晴拍打著他的手臂。


「原來我當年一直偷看的女生,不,是偷看女生的功課,那人竟然是你。你說我們是不是真的有緣?冥冥中註定,我們被編成一對呢。」志謙瞄了她一眼。


「才不是啊。」家晴反駁著說,「第一,原來你一直偷看我‧‧‧的功課,已是不對了,加上,在拍團體照時你竟然不正正經經的拍照,反而作弄我,雖然我一直被蒙在鼓裡,可是卻令我在相片上印上永不磨滅的【印記】,你罪大惡極啊。」雖然是帶著「投訴」的口吻,可是在骨子裏卻是覺得甜絲絲的。


「所以現在便給我懲罰,再次認識你了。」


「哼!你說認識我是對你的懲罰?」家晴再次噘著小嘴。


「不,不,不,是【獎勵】才對。」志謙急忙道歉。


「我可以要這張相片嗎?」家晴問。


「不行,不行。」


「為什麼不?不要這麼吝嗇嘛。」家晴再次要求。


「不行便是不行,難得擁有女朋友的珍惜童年照,是可遇不可求的。以前不知道時便把它隨便擱置在旁。現在發現這緣份的真相,當然要作私人珍藏啊,相信沒多少人能像我這樣幸運的,呵呵!」


「討厭鬼!明明我也是相中的一份子,也不送給我,你這討厭鬼!」說罷便把桌上的檸檬茶一口氣喝下大半杯。


「你在我的相片中隨便找一張,送給你留念,好嗎?」


「我要你的童年照來幹嘛?我才不要啊。」家晴仍是假裝生氣。


「我的童年照很珍貴啊,你看這張,相中的男孩笑得多燦爛!陽光氣息可媲美現在的明星,要是把它製成閃卡,一定大賣的。」志謙指著其中一張他在沙灘上挺著腰板,帶著太陽眼鏡的相片。


「現在那有人還玩閃卡?你真是落伍!」家晴聽到志謙的解釋,不禁哈哈大笑。


「我是說我們當年的年代嘛。」


「我才不願跟你是同一年代呢。」


「那你決定要不要我的照片?機會一過,我可沒這樣大方給人送上相片,最多,今天大酬賓,多送你一個親筆簽名吧。」


「自戀怪!」家晴笑著說,「我才不希罕呢。」


「好,不要便算,我可要把相片收起來啊,你不要後悔呢。」


想著想著,家晴又改變初衷,又希望要回相片,「不好,不好,今天我什麼也沒有,總不能空手而回,我要相片!」


「女孩子真善變。」


家晴伸伸舌頭,向他作了個鬼臉,然後繼續跟志謙一起看著兩人昔日兒時的相片,過了一個愉快的下午。


當然,最後家晴也沒有拿取任何一張有關志謙的童年照,因為她知道,童年照對每個人也有著不一樣的回憶,她不忍心把它據為己有,要是她想知道他的過去,直接問他便可以了,不用把相片留在身邊,因為最好的,已留在心坎裡。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類同,實屬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