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0日星期日

女兒之家(三十三)

畢竟,阮明碩是一個天生爽朗的男人,明白感情這回事,從來也不能勉強,與其要自己當上一名可憐蟲,像小狗般搖尾乞憐,為的只是等待別人在感情上的施予,何不灑脫地放手,否則,最後只會兩敗俱傷。他深深明白,唯有做回自己,才能更有條件去愛自己、愛別人。


 


自從Charmaine跟阮明碩坦白地說明一切後,他非但沒有繼續苦苦相纏,反而顯得神色自若,即使在辦公室裡碰面,也沒有流露出絲毫尷尬的神情。相反,自揭喜歡上連仲勤的Charmaine,反而表現得尷尬靦腆,每次跟連仲勤碰面時,在眉宇之間,總是顯得十分避諱,如非必要,也不會跟他有任何的眼神接觸。另一方面,Charmaine對於阮明碩「變回」昔日的模樣,「殷勤」不再,顯得有點失落,對於這份矛盾的感覺,連她自己也無法解釋。


 


阮明碩放下心結後,變回昔日的模樣,繼續過他「吃喝玩樂」的生活。某天下班後,他拉著連仲勤不放,要他陪自己看新房車。


「我看中了一部新房車,它簡直是我的dream car!我巴不得立即把它買下來啊!」阮明碩興奮地說。


「你這個人,心中不是想著車便是女人。」連仲勤看到阮明碩的樣子,調侃他說。


「我是正常男人嘛!」阮明碩大聲地說,「既然現在感情落空,當然要找點精神寄託啊!說不定,這輛『香車』能幫我引來不少『美人』的垂青呢!」


「真接受不了你!」連仲勤說,「要是你再有感情煩惱,可不要哭著來找我啊!」


「我何時有哭過?」阮明碩不忿地說,他轉換話題,「對了!你也跟我一起買一輛房車吧!別告訴我你不喜歡車子啊!」


「我當然喜歡車。」連仲勤帶著欣賞的目光,看著眼前的房車,「不過,我並沒有打算買車呢。」


「為什麼?以你現在的經濟能力,你又不是買不起車子,為何不待自己好一點?」阮明碩不明,「加上,你有女朋友,有一輛私家車,方便接送女朋友啊!」


「她才不會介意這些東西呢!」連仲勤想起心綾,便已經甜在心頭,「有我跟她一起擠巴士、擠地鐵,不是更好嗎?」


「真不明白你心裡在想什麼。」阮明碩搖搖頭說,「不過,要是他日你要問我借車子一用時,即使以我現在跟你的交情而言,我也絕不相借的啊!因為它將會是我的『老婆』!『老婆』絕不外借,兄弟也沒情份可言呢!」


「我才對你的『老婆』沒什麼興趣。」連仲勤笑著說。


「真不識貨!」


「要找『老婆』,我自會找心綾,你的『老婆』,還是留給你自用好了。」連仲勤大笑。


「這樣說來,難道你快將『好事近』?」阮明碩奸笑著。


「你這個人,總是喜歡把歡樂建築在兄弟的痛苦身上。」連仲勤沒好氣地說。


「倒不成你覺得結婚之事是痛苦的事嗎?」阮明碩腦筋一轉,「難道你不怕我向『未來嫂子』告密嗎?」


「你別胡說!我所指的是,你總是喜歡戲弄我!」


「兄弟的最大用途,不就是這樣嗎?」


「跟你當兄弟,真是自找麻煩,我開始懷疑自己是否有點自虐傾向‧‧‧」連仲勤搖頭說。


「來吧!自虐狂!你不被我『虐待』,你會身癢的!」阮明碩笑得更大聲。


「拜託!你可否輕聲點?給人家聽到,還以為我跟你有不尋常的關係呢!」


「我跟你的關係,就是不尋常,因為我們是難兄難弟嘛。」


他倆的關係就是這樣,每次總是有一句沒一句,便能得知對方心意,這就是情同手足的又一例證吧。


******


連仲勤想著阮明碩的一番說話,雖然他經常嬉皮笑臉,但偶然也會爆發出一些發人深省的說話。


這天,他跟心綾外出,心綾的心情好極了,相反,連仲勤卻好像滿懷心事似的。


「工作很累嗎?」心綾關心著說,「要是你太累的話,就別跟我出來,我寧願你在家好好休息。」


「每次看到你,我便精神百倍。」連仲勤抖擻精神說,「你累嗎?要你跟我一起擠地鐵,我才不好意思。」


「為什麼你今天總是怪裡怪氣的?」心綾把手放到他的額角上,深怕他發燒生病,「地鐵一向都是人多擠迫嘛,有什麼稀奇?是不是這裡空氣不流通令你感到不適?倒不如我們先離開車廂,在街上慢慢閒逛也可以啊。」


「如果我買一輛車子,我便可以跟你四處遊玩,不用跟人家擠在一起。你說好嗎?」連仲勤問。


「你想買車子?」


「不,我想先問你意見。」


「我相信你自有打算,不用問我意見啊!要是你喜歡的話,無論你買什麼,我也一定會支持你的。」心綾微笑著說。


「為什麼你一直以來也不曾問我為什麼不買車?」連仲勤繼續問。


「為什麼我要問?」心綾不禁失笑,覺得他的問題奇怪極了。


「不是所有女孩子都希望自己的男朋友或丈夫有車有樓的嗎?」連仲勤說著。


「我不知道其他女孩子的心裡在想什麼,但我知道,站在我眼前的你,是一個有目標、有計劃的人,我一點也不用替你擔心。我喜歡的,是你這個人,並不是你身邊所附帶的其他東西,你是否有車、有樓,與我何干?我並不是因為你的車或樓房而喜歡你啊。」心綾覺得今天的連仲勤表現得怪怪。


「這樣說來,我可省回不少金錢呢!」連仲勤露出罕有的笑容。


「難道你想買一輛車給我?」心綾開玩笑說,「糟糕了!我還沒有駕駛執照啊!要是你買來送給我的話,我答應你,立即去報名學車!噢,不!應該是你負責『接送』才對,我不用學車了,對嗎?」


「都說你是最好的!」連仲勤被心綾逗得開懷,「不過,我可從沒想過買一輛車給你啊!」


「你這吝嗇鬼!令我空歡喜一場!」心綾佯裝捶打他的胸膛,「不過,為何你突然會提及買車這話題?」


「不如,讓我帶你到一處地方,我才慢慢地告訴你。」


「又玩神秘遊戲?」心綾不知道連仲勤心中想什麼,只好乖乖地跟從他。


 


只是她從來沒想過,連仲勤竟然把她帶到墳場去。


「你今天真的很不對勁,究竟發生什麼事?為何帶我到墳場去?」心綾越來越摸不著頭腦。


「你還記得思勤‧‧‧我的妹妹嗎?」連仲勤問。


「記得。」心綾回答得清脆俐落,因為她對連仲勤的一切,也牢記在心,「你帶我來見她?」


「嗯。」連仲勤低吟一下,「我很想她跟你見見面、認識你。」


「樂意之極。」心綾非但沒有一點恐懼,反而有點期待,只因她想更了解有關他的一切人與事。


「思勤,這是心綾姐姐。」連仲勤把心綾「介紹」給妹妹。


「你好啊,思勤!你哥沒跟我提及今天會跟你見面,我連一束鮮花也沒帶來,真不好意思啊!」心綾說。


「她只要能見到你便高興了!」連仲勤笑著說。


接著,他們便在思勤的墓前傾談了整整一個小時才離開。


 


離開後,他們再到一家餐廳享用下午茶。


「你該不會被我今天的行徑所嚇著吧?」連仲勤凝望著心綾說。


「你說我該怎樣回答你才好呢?」心綾蹙著眉說。


「被我嚇得整夜發噩夢吧?」連仲勤聳聳肩。


「快說,不是發生了什麼事吧?」心綾拉著他的手說。


「沒什麼,只是今天忽然很想念思勤。」連仲勤仍是一貫的冷靜,「你知道我為什麼直到現在也不願買車代步嗎?」


心綾只是搖搖頭。


「其實那是一個承諾,是我對父母及妹妹的一個承諾。」連仲勤吞一口涎沬說,「我一直也希望在十八歲成年後去考駕駛執照,但自從思勤離開我們之後,我便把這想法改變了。」


「你害怕駕駛?」心綾問。


「或許吧。」連仲勤無奈地說,「自從那天開始,父母便不開心了整整三年。三年,我還以為父母已慢慢從悲傷中復原過來,可惜,當我跟他們說自己想駕車時,他們便開始發難,這時我才知道,他們對思勤一事,仍是耿耿於懷。雖然他們知道我是一個有分寸的人,會確保自己行車安全,然而,他們就是不放心。就是因為這樣,我答應了他們,不會駕自己的車。其實,我也曾有一絲動搖,我曾偷偷地去上駕駛課,但這陰影,卻揮之不散。我一生之中,從沒有什麼事情是做不來,駕車是唯一的例外。」


「不要緊,不駕駛又不會影響生活。」心綾把咖啡遞給他,「現在在街上,隨時隨地也有『司機』管我們的接送,你才能騰出更多時間跟我專心地談天說地,不是更好嗎?」


「你真會哄人。」連仲勤終於面露笑容,「你不介意嗎?」


「我該介意什麼呢?要是你待我不好,我才會介意啊!你雖不駕車,但你可以努力工作,多賺點錢,日後聘請一名真正的『司機』給我,這便是我的『夢想生活』!」心綾笑著安慰他說。


「看來,你已把當上『少奶奶』的生活宣諸於口了!」連仲勤咯咯大笑。


「誰說!這‧‧‧只是一個比喻而已!」心綾臉頰變得通紅,「我才不要當什麼『少奶奶』呢!」


「我是『少爺』,你是『少奶』,多登對啊!」連仲勤知道心綾一點也不介意,全然釋懷。


「原來一直以來,我對你的認識一點也不深。」心綾說,「每次你也落力地逗我哄我,但你總是把自己的心事藏起來。你可否答應我,凡事也跟我說。我願意跟你分享一切,更希望分擔你生活上的苦與樂。」


連仲勤點頭答應,他現在真正地感受到被愛與被關懷是一件何等幸福的事。


 


 


(待續)

2011年1月29日星期六

囉囉攣

當你內心莫名地產生一種「囉囉攣」的感覺時,你便知道,他開始在你的心中佔上了一個席位;


當這份「囉囉攣」感覺持續不斷地在腦海裡出現,無論做其他事也未能把他忘記時,你便知道,你已不能忘記他,巴不得天天跟他相見;


 


說到這裡,「他/她」是否已經在你的腦海中慢慢浮現出來?


 


Well‧‧‧慢著‧‧‧


 


我應該把「他」改成「它」才對!


 


「它」是誰?先賣賣關子‧‧‧


 


我不是一個對購物十分瘋狂的人,逛街只為消磨時間(如在赴約時提早到達,不想呆立在街上,便會四處逛逛,藉以打發時間),購物只為實際需要(玩具除外)。人家購物講心情、講時尚,我卻是講「感覺」。刻意去選購,常常空手而回;相反,卻經常在無心插柳的情況下,抽著大包小包的戰利品回家。


 


我是一個很容易心軟的人,對售貨員的殷勤款待,往往招架不住,在又哄又「氹」之下,錢包必會「中門大開」。然而,我並不是一個超級大傻瓜,只懂向我硬銷(例如,每件拿上手的貨物也是最好、最適合自己)的售貨員,一定賺不了我的錢;相反,懂得適當地運用技巧及心理戰術,詳細介紹貨品的利與弊,至少令我覺得,對方是「誠意」可嘉,知道什麼產品「最」適合自己,作為客人的我,才會「買得安心、用得放心」。


 


大家有否試過,在不情不願(或至少不是百分百樂意)下買了一件不合心意的產品回家?回家後發覺自己根本不該把它買下來,卻又因為「貨物出門、恕不退換」而懊惱不已?


 


明明自己才是消費者,主導權在自己手上,買與不買,全是個人的決定,卻因著售貨員不停地碎碎唸,怕對方落力推銷卻最終不花費分毫,怕感到不好意思而硬要把自己不太喜歡的物品買回家。不懂拒絕、不會說「不」的人,在購物上往往是最吃虧的,而我正正是這種人,因此,盡可能也不會流露出任何喜惡,以免重蹈覆轍,買一件不是心頭好的貨物回家,然後捶胸後悔。


 


拒絕是一門學問。款式明明「還可以」,可是卻有一種說不出的奇怪感覺,「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不是隨便被人說「好看」便會改變心意。須知道,當你喜歡一樣東西,眼中只看到它的好;要是不喜歡它的話,總有被挑剔的地方,嫌款式不好、嫌顏色不佳‧‧‧小小的缺點也會被無限放大。硬要把產品買回家,從一開始已經不太喜歡,要以時間令自己慢慢「習慣」它的「缺點」,並不是每次奏效,倒不如在選上到最好的,才買它回家。


 


然而,誰敢說,眼前的便是最好?人往往是當在不能擁有的時候,才發覺它原是最好。想回頭把它買回家?對不起,最後一件也被別人買了,「得不到」更增添後悔的感覺。


 


我的感覺一向頗為準確,要是當我放下產品、離開店舖之際,一點後悔的感覺也沒有的話,便幾乎可以肯定,不買它是明智的選擇。要是在猶豫之際,內心開始「翻騰」不安,最好先離開一會,四處逛逛,把頭腦冷靜下來。要是冷靜過後,仍是對它念念不忘的話,這時下決定購買,後悔的機會便會大減。


 


這次,「囉囉攣」的感覺從心而起,我知道,我逃不過它的「魔掌」了!或許,當我真正擁有它的時候,會因著其他原因而後悔買它回家,但至少,在這一刻,我還是對它「朝思暮想」!幸好,這次「回頭」得早,還有存貨,否則,又要再次面對「得不到卻是最好」的殘酷現實了!


 


P.S.:我想著的「它」,是能令我重拾自信的「鞋子」!哈哈!


(希望「它」不會把我變得「傷痕纍纍」吧!)

2011年1月28日星期五

雙影

要數世上最孤寂的,一定屬於每日跟我們如影隨形的影子了。在陽光燦爛的日子裡,誰會低著頭留意著自己的影子?我們還不是繼續著眼於目前的活動、欣賞不同的景色與影像?被忽略的影子,只有默默地跟隨在後,直到陽光消失,它便跟著一起消失得無影無蹤。


 


誰說影子只是屬於白天?當夜幕低垂,本應不屬於黑夜的影子,透過街上的燈光,在它的照射下,得以重生。它從沒想過離開主人,只是繼續在背後默默地作出支持。然而,夜生活越夜越精彩,影子更加得不到別人的理會、得不到任何人的青睞。你()有你()的夜夜笙歌,影子仍是對主人不離不棄。


 


小時候,你有試過跟影子玩遊戲嗎?看著地上的倒影,覺得它很有趣,它永遠跟自己保持著一段距離,既不能接近,也不能把它摒除。你踏著我的影子,不甘被「踏」,我又向前走一大步,踏回你的影子,就這樣,在街上追追趕趕,無無聊聊地又可以玩上一陣子。


 


影子,明明跟自己很相似,卻又充滿神秘感。即使你的面部表情有多豐富,它仍是以同一形態出現,分別只是它會因照射角度而令影子拉長縮短、變胖變瘦而已。


 


我們在何時才會在意影子的存在?


 


就是在夜深人靜、在街上獨行的時候。要是街上人迹罕至,警覺性更會加倍提高。既然沒有家人朋友同行,跟自己最貼近的,便是寂寞的影子了。它的出現,不但使人在寂靜中減少一點孤單感,最重要的是,它還可以當上自己的「貼身保鏢」。一人一影子,最正常不過嘛!然而,要是在微黃的燈影下,出現了雙重影像,「一個人、兩個影」,不是很嚇人嗎?是否有人尾隨其後?還是對方只不是一個跟自己一樣趕路的途人?是自己警覺性太高、疑心太重?還是自己杞人憂天而已?


 


即使心存懷疑,但卻不能隨便轉頭「查看」,假若這只不過是自己過份敏感,壞著心眼把好人當作壞人看待,豈不是令對方尷尬不已?為著安全起見,還是別理會對方是誰,先加快腳步、急步向前走,「走為上策」。急步走了一會,再定下心神,再低頭一看,為何仍是有兩個影子在自己腳下?原來,這只不過是因為街燈的重複照射,才會產生影子重疊的誤會!


 


影子雖然是跟自己最接近的「密友」,可是它卻並非最可信的「密友」。然而,話說回來,即使它偶然令自己虛驚一場,總比危險在前(或後)而茫然不知,這不是更危險嗎?

2011年1月27日星期四

懶不得

從來,做甜品一點也不難,唯一的難處是要花心思在裝飾上。甜品本質已是「甜在心」,要從芸芸甜品中突圍而出,味道固然佔了重要的一環,要是能加上吸引人的「外表」,越做得細緻,才能令人留下深刻及回味無窮的感覺。


 


要把甜品做得細緻,需要一定程度的耐性與心思,要是加上創意,更能事半功倍。


 


對於一向「求其」、「是但」、得過且過的我來說,偶爾因懶惰而把某些程序省卻,製成品想當然地大打折扣,味道雖「過得去」(至少我還能分辨出糖跟鹽的分別,絕不會把甜品製成咸點),但「外貌」的水準參差不齊,有時更要製作多次才稍為「見得人」。


 


做甜品,味道其一,用什麼器皿也不能忽視。早前抱著貪玩的心態,思量了很久,才決定買「牛奶樽」。我知道這是一件很無聊的玩意,然而,只要一想到,手上拿著迷你「牛奶樽」,感覺新奇有趣,即使樽內食物的味道有落差,至少還有可愛造型的器皿為其「加分」。


 


這次做的甜品是毫無難度可言的牛奶豆腐布丁。如果單以牛奶來做甜品,要香要滑絕對沒有問題。偏偏,我希望能在牛奶中加添一點豆腐香味,便在牛奶中加入豆腐花,使其味道更香更濃。但只有香濃並不足夠,還要軟滑才叫完美。要令布丁軟滑,便得花上一點時間,把豆腐花過濾多次。第一次,「因時間關係」,加上自己懶惰,過濾得不夠徹底,製造出來的牛奶豆腐布丁「有味無形」──失敗收場。


 


心有不甘,再次以同等份量,重複製作,這次,汲取了上次的教訓,不敢偷懶,過濾了一次又一次(已忘記過濾了多少次了),結果嘛,當然是大成功!



這陣子愛上這迷你牛奶樽,只要一樽在手,不消一會,樽內的「牛奶」便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新鮮出爐,食用期限‧‧‧少於一天!


 


要做甜品,不能減少心思與時間,懶不得!

懶不得

從來,做甜品一點也不難,唯一的難處是要花心思在裝飾上。甜品本質已是「甜在心」,要從芸芸甜品中突圍而出,味道固然佔了重要的一環,要是能加上吸引人的「外表」,越做得細緻,才能令人留下深刻及回味無窮的感覺。


 


要把甜品做得細緻,需要一定程度的耐性與心思,要是加上創意,更能事半功倍。


 


對於一向「求其」、「是但」、得過且過的我來說,偶爾因懶惰而把某些程序省卻,製成品想當然地大打折扣,味道雖「過得去」(至少我還能分辨出糖跟鹽的分別,絕不會把甜品製成咸點),但「外貌」的水準參差不齊,有時更要製作多次才稍為「見得人」。


 


做甜品,味道其一,用什麼器皿也不能忽視。早前抱著貪玩的心態,思量了很久,才決定買「牛奶樽」。我知道這是一件很無聊的玩意,然而,只要一想到,手上拿著迷你「牛奶樽」,感覺新奇有趣,即使樽內食物的味道有落差,至少還有可愛造型的器皿為其「加分」。


 


這次做的甜品是毫無難度可言的牛奶豆腐布丁。如果單以牛奶來做甜品,要香要滑絕對沒有問題。偏偏,我希望能在牛奶中加添一點豆腐香味,便在牛奶中加入豆腐花,使其味道更香更濃。但只有香濃並不足夠,還要軟滑才叫完美。要令布丁軟滑,便得花上一點時間,把豆腐花過濾多次。第一次,「因時間關係」,加上自己懶惰,過濾得不夠徹底,製造出來的牛奶豆腐布丁「有味無形」──失敗收場。


 


心有不甘,再次以同等份量,重複製作,這次,汲取了上次的教訓,不敢偷懶,過濾了一次又一次(已忘記過濾了多少次了),結果嘛,當然是大成功!



這陣子愛上這迷你牛奶樽,只要一樽在手,不消一會,樽內的「牛奶」便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新鮮出爐,食用期限‧‧‧少於一天!


 


要做甜品,不能減少心思與時間,懶不得!

2011年1月26日星期三

假如我是老闆

當上司有上司的責任、當下屬有下屬的本份。你可以是某人的上司,同時也是某人的下屬,要同時肩負起兩個角色,找出平衡點,既能做一個出色的下屬,也是一個難能可貴的上司,想必是很多人的終極目標吧。


 


做下屬的,只需要盡自己本份,把工作做好,便已完成「任務」。要是想挑戰自己,不甘於「叫一步,做一步」的話,主動多做一點,機會便會隨之而來。表現良好是必須,要有突出的表現,才能令上司刮目相看,才有望晉升到另一職位。


 


當上司的,除了要擁有實力外(實際上是否擁有令人敬佩的實力便是另一回事),有遠見、有目標外,在適當時候下放權力,給予下屬自主發揮的機會;在適當的時候要堅持立場,不能搖擺不定;在適當的時候要放下當上司的身份,不獨只是指指點點,還要親力親為、跟下屬一起工作,才能令下屬心悅誠服。


 


忽然「妄想症」發作,要是不用計算任何條件、資格跟能力,我能當上一個好上司、好老闆嗎?


 


我想,自己並不是一個能當上成功上司的料子。


 


不是自己沒有上進心,而是自問不是一個擁有領導才能的人,要作統籌不易,要管理公司內的資產──人,更是難上加難。漸漸發覺,自己不是一個獨攬工作的工作狂,而是發現,當工作被擱置在一旁,所有人對這工作不聞不問,時間越久,越看不過眼,只好「出手」把它完成。曾嘗試求助其他同事,希望他們能「伸出援手」,然而,自己卻開不了口。擔心被誤以為不負責任、把自己不想做的事情硬要交給別人處理,想著想著,便把該說的話吞回肚裡去,寧願自己辛苦一點,默默地做。


 


未能在適當時候把工作、資源重新調配,並非一個好上司該有的態度。


 


作為打工一族,最討厭被人指東劃西、做這樣、做那樣。但當易地而處,方發覺「點」(分配)別人做事,比自己親力親為更難啊!看來,自己該是天生「下屬命格」,還是乖乖地當一個聽教聽話的員工好了!當老闆?還是留待在夢中時過過癮好了!

2011年1月25日星期二

為不該憂而憂


這份感覺,再次出現,令人十分困擾。


 


每次當有重大的抉擇需要面對,壓力便由心裡湧出來,這份不安、焦慮的感覺,無時無刻也在纏繞著自己。我不明白,小時候的「大無畏精神」去了哪裏?小時候雖然處處表現驚慌害怕,在無從選擇下也要咬緊牙關把它克服。然而,現在自主權雖然大了,但反而比小時候更畏首畏尾,把簡單的問題複雜化,同時,因害怕面對失敗而更加不敢向前走。還未知道結果,已經擔憂得半死,那將來的日子將要如何面對?


 


跟自己說,算吧,閉上眼向前衝吧,俗語說「有前無後,打死罷就」!大不了便是回到起點吧!然而,我就是這種人,未開始先心慌,擔心這擔心那,擔心自己力有不逮,最後白費勁。


 


我開始不明白,自己的勇氣為什麼隨著年歲的增長而蕩然無存?我本來就是什麼也沒有,從零開始,有什麼好懼怕?有什麼損失?難道真的是自己活在comfort zone太久,不願也不敢走出這個安全區域?越來越覺得自己窩囊不濟,要是再繼續得過且過的話,不但永遠停滯不前,我還會看不起自己!


 


不定時(其實是經常性)的自卑心發作,擔心自己高估自己的能力,「希望越大,失望越大」,遲遲未敢作出決定與突破。睡不好、噩夢連連,就連臉上也長了豆豆(難道我吃得太多上火食物?),我知道,這是壓力爆發的先兆。


 


我欠缺自信、勇氣信心,同時卻擁有太多擔憂、焦慮,當兩者「雙劍合壁」時,壓力以幾何級數上升。擔憂是源於對前景不明確,擔心作錯決定而後悔。希望隨著時間,能把面前模糊不清的景象變得清晰,令我能更坦然面對目前的不安。


2011年1月23日星期日

女兒之家(三十二)

Charmaine跟阮明碩拖拖拉拉、糾纏不清的關係,出奇地並沒有影響她在工作上的情緒,連半點異樣也絲毫沒有流露出來,仍是專心工作,即使在工作上有需要跟他接觸,她仍是以一貫態度相待,令阮明碩摸不著頭腦。另一邊廂,一向感情生活多采多姿的阮明碩,在處理感情事上,理應經驗更加豐富,可是這次,他卻像鬼迷心竅似的,難以自拔,經常睡眠不足,令其精神萎靡不振,對他的工作或多或少有著一定程度的影響。Charmaine越是積極地工作,更顯得阮明碩的消極落寞。


 


Charmaine不想給阮明碩一個無謂的假象,要是能選擇的話,她寧可選擇跟其他同事合作,也不願跟他獨處。她尤其喜歡找連仲勤問東問西,因為在她心中,連仲勤見多識廣,是最佳的學習對象。只可惜,打從第一天開始,他便對她沒什麼好感可言,唯有阮明碩願意教導她,她在不情不願下只好跟著阮明碩學習。隨著時間的流逝,連仲勤對Charmaine的偏見減少,不時在工作上協助及教導她,現在她更可以藉工作為名,伺機接近連仲勤而疏遠阮明碩。


 


「連律師,我有要事想向你請教‧‧‧」Charmaine輕敲房門後,逕自走進連仲勤的辦公室裡,「請問你有沒有相熟的地產經紀可以介紹給我?」


「你想搬房子嗎?」連仲勤放下手上的工作,抬頭問她。


「我的房東要把樓房收回自住‧‧‧一時之間,我來不及找新的房子。」Charmaine說。


「幹嗎不找阮律師?他交遊廣闊,認識的人一定比我多呢。」說罷,他又埋首文件堆裡去。


「我不想麻煩阮律師。」Charmaine支吾其詞。


「那麼你便不怕麻煩我了?」連仲勤反問。


「我‧‧‧」Charmaine一時間來不及反應。


「別緊張,我只是說說笑而已。」連仲勤一改態度,「我只是好奇,一直以來,你跟阮律師也是有講有笑,搬遷之事,自然地會『麻煩』他,所以我才奇怪為何你會找我幫忙而已。」連仲勤假裝全不知情。


「要是你不想幫我的話,我只好另找他人。」Charmaine一臉失落,想轉身離開。


「你跟阮律師是否發生了什麼事?」連仲勤知道不應問這問題,可是他最後仍是禁不住向她詢問。


「沒有,我們還是一如以往般,沒有什麼事發生過。」Charmine斬釘截鐵地說。


連仲勤聽到她的回應,還以為她只不過是不希望他倆的關係傳遍整個辦公室,因此連仲勤也不便繼續向她追問下去。


「我近來工作很忙,要跟進多個客戶的事,未必能騰出時間幫你找房子。我儘管嘗試給你聯絡一些朋友,看看能否幫上忙。」連仲勤說。


Charmaine連聲道謝後,便離開他的辦公室。


 


阮明碩看到Charmaine從連仲勤的辦公室裡出來,心中不是味兒。心情恍惚的他,更不小心把手上的咖啡打翻,連仲勤從門縫中看到阮明碩狼狽不堪的樣子,終於按捺不住,把他拉到辦公室裡去。


「你這樣子會嚇怕大家的!你看你現在像行屍走肉般,其他同事也開始在議論紛紛,以為你發生什麼事呢!」連仲勤為阮明碩遞上紙巾,著他擦去身上的咖啡。


「她找你幹嗎?」阮明碩沒頭沒腦地問。


「那個她?」連仲勤明知故問。


「你明知我說的是Charmaine。」阮明碩睥他一眼,「她近來在公事上好像沒有跟你有什麼聯繫似的,她找你有什麼要事嗎?」


「要是你著緊她的話,何不直接向她問個究竟?」連仲勤問,「她要搬家,難道你不知道嗎?」


「她要搬家?怎麼我從來不知道?」


「真不明白你倆在搞什麼鬼!你們不是已經好好地傾談過嗎?怎麼情況好像比以前還惡劣?」


「我怎麼知道‧‧‧」阮明碩只好把事情經過一一向他說出來。


「你真是無藥可救了!昔日是你玩弄別人的感情,這次,卻被她弄得自己團團轉。」


「別再揶揄我吧!」


「你想贏得她的芳心,便得加把勁了!」連仲勤看著他的樣子,哭笑不得,「剛好我這陣子忙得不可開交,不像你般整天只是為了感情事而煩惱。說實在,我連跟心綾見面的時間也欠奉,根本沒法騰出時間為Charmaine找房屋。加上我知道你有數個相熟的地產經紀,這個重任便交給你,你能否從中博取好感,便得看你的本事了,你好自為之吧。」


******


阮明碩盡心盡力為Charmaine找新房屋,然後把相關資料交給連仲勤,拜託他把資料轉交給Charmaine。當她接過資料時,表現得十分雀躍,因為她以為是連仲勤真的為自己花上寶貴的時間找房子,誰知道,連仲勤毫不掩飾,把真想道出來,背後默默為她付出的是另有其人,目的只希望能成就好友一段姻緣,為阮明碩「加分」。可惜,當Charmaine得悉真相後,非但沒有絲毫感動,相反,更抱怨阮明碩好管閒事,跟他大吵一場。


 


「你能否成熟一點?我已跟你說過,我倆是不能在一起的。」Charmaine決絕地說,「無論你為我做多少事,我也不會感動的。」


「為何你可以對我為你所作的一切事表現得無動於衷?」阮明碩仍舊不明白她的心意。


「你待我好,不等於我便要以愛你作回報,愛情是不能勉強、更不是施予。」她說。


「你待連仲勤還比我好。」阮明碩幽幽地說,「他什麼也沒做過,但你對他總是笑盈盈。相反,無論我做什麼事,你也看我不順眼。」


「沒錯,他比你好得多。」Charmaine終於道出真相,「當初認識你時,你是一個十分灑脫的人,這點我是非常欣賞的。可是,跟你相處越久,便發覺你比相像中的難纏,簡直令我透不過氣來。每當受挫折時,你便會變得頹廢失落,一點自信也沒有。相反,連律師事事處變不驚,即使他上次被雜誌社胡亂炒作,鬧得滿城風雨,他也毫無懼色。他的自信,是我最欣賞的,相反,我最討厭你這種感情用事的人了。」


「你怎能把他拿出來跟我比較?」阮明碩覺得這是他跟Charmaine之間的事,為何硬要把連仲勤拉進來、令事情變得更複雜?


「別忘記,是你先提及連律師的。」Charmaine反駁著他說。


「連仲勤‧‧‧我只不過是拿一個比喻而已!是誰根本不重要,即使我說的不是他,我還可以說是他的秘書Zita、馬律師、甚至茶水間的初嬸。」


「誰說不重要?他就是最重要!」Charmaine說漏了口,把抑壓在內心多時的說話說了出來。


這時,阮明碩恍然大悟,才知道在他跟Charmaine之間的「第三者」,原來是自己的好朋友跟同事連仲勤,難怪他無論作出什麼討好的行徑,也只換來厭惡的對待。


「我明白了。我想,我真的明白了。」阮明碩輕蔑地笑了一聲,「我真糊塗,竟然連情敵在自己眼前也懵然不知。」


「他根本不是什麼『情敵』,我跟連律師是清清白白的,沒有任何關係。」Charmaine澄清說。


「你明知他已有一個要好的女朋友,他是不會喜歡上你的,這又何苦呢?」阮明碩問。


「你別管我。」Charmaine眼眶紅了,「這是我的私事,與你無關。」


「我不會勉強你喜歡我,但有一個事實,我一定要告訴你,連仲勤是決不會喜歡上你的。」阮明碩說,「要是沒有連仲勤的出現,你會否考慮選擇我?」


「這是假設性問題,我選擇不回答。」Charmaine說。


「我不勉強你。我只希望你終有一天會清醒過來。」


******


阮明碩反覆地想著Charmaine的一番說話,「連仲勤」三個字,在他的腦海裡揮之不去,他不知道如何面對這個「非常三角關係」,更不希望連仲勤知道當中的真相而令兩兄弟心存芥蒂,因此他一直保守著這個秘密,把它藏在心底裡。然而,阮明碩壓根兒是一個守不了秘密的人,最後,他在某次飯聚後說漏了口,連仲勤得悉Charmaine暗戀著自己,沒有顯得特別驚訝,出奇地平靜。


「你一早便知道她喜歡你?」阮明碩以為連仲勤會表現驚愕。


「你別忘記,從一開始我便跟她刻意地保持著距離。」連仲勤正經八百地說,「我控制不了別人如何看待我,我只能盡力不令任何人對我的舉動而產生誤會。」


「只可惜你越是跟她保持距離,她越傾慕你。」阮明碩酸溜溜地說。


「拜託!難道我為了避嫌而要搬往荒島居住嗎?」連仲勤沒好氣地說,「我真的什麼也沒做過!我也不明白她為何會喜歡我!」


「你就是這樣子,什麼也不用做便惹來連續不斷的桃花運。」阮明碩既妒忌又羨慕。


「我寧願把所有桃花運轉送給你,這樣我便可以省卻不少煩惱。」連仲勤搖頭輕嘆,「然而,作為你的好朋友,別介意我有話直說。我覺得你在此事上的處理手法實在有點問題。你為了她而茶飯不思,把感情事帶到工作上,表現既不成熟也不專業。同事們雖然不介意分擔你部份的工作,但要是給老闆知道,你是為了感情事而影響工作,對你的前途有多大的負面影響,你心中有數。」


「你說得也對,『天涯何處無芳草』!」阮明碩如當頭棒喝,「從今天開始,我要從新出發,忘記Charmaine,令她知道,她不選擇我,是她的損失!」


「做回昔日充滿自信的阮明碩吧!我相信世上一定有人懂得欣賞你。」連仲勤說。


「在往後的日子裡,我要證明給其他人看,不獨連仲勤是最好,我阮明碩也是同樣的棒!我要明戀暗戀我的人比你多!」阮明碩終於釋懷,咯咯大笑。


「你好白痴啊!竟然說出這樣的目標!」連仲勤跟著他一起大笑。


「誰叫你事事也在我之上,我壓力大得很!說起來,我真的有點恨你呢!」


「恨我?那麼,要來打一場架、給你洩忿嗎?」連仲勤捲起衣袖,作勢跟他打架。


「自從中學畢業後,我很久沒打過一場架了!」


「你這名文弱書生也會打架?我才不信呢!」


「你先給我揪一拳便知道我的實力了。」


「我才不會笨得當你的出氣袋!」


他們就這樣吵吵鬧鬧起來,本來阮明碩曾懷疑自己跟連仲勤的「兄弟情」會否因Charmaine而中斷。然而,事實證明,連仲勤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好朋友,在阮明碩感到迷茫時毫不忌諱地給予意見,令他從迷失中甦醒過來,得以重拾信心,忘記煩憂的感情事,重新投入工作。


 


 


(待續)

2011年1月22日星期六

金玉其外

我們付款購物前,總會細心檢查貨物,確保買回來的物品不是次貨,更不希望自己是唯一一個被當作是「傻仔」的愚蠢顧客。特別是,大多數店舖也以「貨物出門、恕不退換」為前提,為免買了一件得物無所用的壞貨物,只好在交易前細心檢查清楚好,否則,只能看著物件而懊惱、捶胸。


 


一件數十元、數百元的貨物如是,更何況是動輒數以百萬、千萬計的樓房?


 


大部份的香港人,窮一生的努力,也只希望能為自己添一個安樂窩,一家人住在一起,享受天倫之樂。除非你是生於富裕世家、含著銀匙(甚至於金匙、「鑽石匙」)出生,買樓房如家常便飯,否則,買一個樓宇,幾乎用盡一生積蓄,是一輩子裡最大、最重要的「大買賣」,著緊程度可想而知,假若有什麼差池,所帶來的影響更是無法預計。


 


縱然現在樓價飆升的程度令人咋舌,數百萬元一個單位已經難找,動輒上千萬的單位比比皆是。然而,價值雖然過千萬,但它們是否物有所值(別妄想能「物超所值」),便有待相榷了。或許你會覺得我固執、愚昧,在我而言,現在所謂的「豪宅」,只不過是地段上的「豪」、裝潢上的「豪」,跟真正(或心目中)的豪宅有著天壤之別。真正住在那裡的人,真的有如置身夢境國度的感覺嗎?豪宅除了價值上「豪」之外,地段、裝潢、空間感,缺一不可。或許有人花上千萬甚至過億元買一個「迷你的式」單位而面不改容,美其名是「特色單位」,事實上,只不過是一個糖衣包裝,令買家「感覺良好」而已。花上大筆金錢,非但未能改善家居生活,換來的,只是一份虛榮感,是好是壞,各人心中有數。


 


近日城中的熱門話題,當然離不開擁有「象徵」、「地標」的某新落成的豪宅了。無論在外表上或地段上,它的確令人趨之若鶩,心中盤算著,「要是能住進去有多好!」,然而,它竟然是金玉其外、虛有其表的佼佼者!無論外觀修飾得如何金碧輝煌,內裡的境況竟然連一所普通的「平民住宅」也不如!


 


以前的樓房,標榜只要門匙在手,便隨時可以入住,為買家、住客帶來不少方便。誰會想到,比一般住宅「高尚」的「豪宅」,竟能如此荒謬絕倫,比一般的樓房更不濟。雖說是「清水房」,沒有裝修,換來一片頹垣敗瓦,未免過份了一點吧?


 


從來,只要大筆一揮,簽紙作實,買賣成交後,有什麼問題,也是買家「閣下自理」,吃虧的,永遠是業主。然而,這次「垃圾樓」一出現亂子,發展商便提出回購方案。說實在,這樣的回購方案,是否可接受,大家心照不宣。你猜發展商是因覺得內疚而作出類似的「賠償方案」嗎?發展商哪會笨得作賠本生意?


 


用上千萬買一個不是千呎的住宅已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現在,更是用千萬元買來一肚子氣,更是笑話中的笑話。


 


買樓當業主,除了要擁有「財力」外,看來,還要多加一個條件──運氣與彩數。除非你能視錢財如糞土,用辛苦賺來的血汗錢買一塊「爛」磚頭也面不改容,否則,不幸買了一幢「特色」樓房,在安樂窩還未建好的同時,卻換來上更多的麻煩,即使將來成功搬進去,想起當初的「苦」,什麼「樂」也頓時消失了。

2011年1月21日星期五

蛋糕仔的滋味


問題:有誰沒有吃過「蛋糕仔」?


那些一口一個、吃完想再吃的蛋糕仔,是小朋友心中最美味的「糧食」,同時,也是大人喜歡吃的小吃。這些小蛋糕,非但不會令人有飽肚滿足的感覺,相反,只會越吃越餓,越餓越想吃,不知不覺間,整包吃光光,口仍是「嘴lam lam」。


 


傳統麵包店的「蛋糕仔」最令人回味,其他地方買回來的,味道、感覺總是差一點點,或許,就是欠缺了那一點懷舊的味道。


 


平日烘焙的蛋糕,會擔心它不夠鬆軟、味道不夠香濃,成功失敗機會參半。忽然地想,何不自己「大量製造」,既能滿足飽腹,也能增加成功感。然而,要是連製作蛋糕仔也出現亂子的話,我相信,自己可以先自行「歲晚收爐」,從此「洗手不焗」了。



蛋糕仔出爐後,自己也不禁稱讚一下自己,看來似模似樣嘛!(等等‧‧‧這個難度分近乎零的製作,成功又有什麼值得驕傲的地方?)



這次用的紙杯比較硬身,形狀不易變形,不像以往的製成品般參差不齊,外觀上也可以騙騙人。



搞笑事一則,當我把蛋糕仔帶回辦公室給「白老鼠」試味時,自己也吃了一個(其實在新鮮出爐時我已經嚐了一口),當吞進肚裡時,自己不自覺地說了一句「好味啊!」說罷,自己也不禁噗哧一聲笑了出來(當時我應該以為自己在品嚐別人烘焙出來的食物,哈哈!),笑自己的低能、白痴跟自大,哈哈!


 


 


本來的食譜,是可製造六十個蛋糕仔,但當時心想,六十個,太多了吧!故把材料減半,誰知道,自己低估了一半的份量,原來,一半‧‧‧太少了!下次還是做回全份好了!


 


問題二:試猜猜這次我做了多少個蛋糕仔?


 

蛋糕仔的滋味


問題:有誰沒有吃過「蛋糕仔」?


那些一口一個、吃完想再吃的蛋糕仔,是小朋友心中最美味的「糧食」,同時,也是大人喜歡吃的小吃。這些小蛋糕,非但不會令人有飽肚滿足的感覺,相反,只會越吃越餓,越餓越想吃,不知不覺間,整包吃光光,口仍是「嘴lam lam」。


 


傳統麵包店的「蛋糕仔」最令人回味,其他地方買回來的,味道、感覺總是差一點點,或許,就是欠缺了那一點懷舊的味道。


 


平日烘焙的蛋糕,會擔心它不夠鬆軟、味道不夠香濃,成功失敗機會參半。忽然地想,何不自己「大量製造」,既能滿足飽腹,也能增加成功感。然而,要是連製作蛋糕仔也出現亂子的話,我相信,自己可以先自行「歲晚收爐」,從此「洗手不焗」了。



蛋糕仔出爐後,自己也不禁稱讚一下自己,看來似模似樣嘛!(等等‧‧‧這個難度分近乎零的製作,成功又有什麼值得驕傲的地方?)



這次用的紙杯比較硬身,形狀不易變形,不像以往的製成品般參差不齊,外觀上也可以騙騙人。



搞笑事一則,當我把蛋糕仔帶回辦公室給「白老鼠」試味時,自己也吃了一個(其實在新鮮出爐時我已經嚐了一口),當吞進肚裡時,自己不自覺地說了一句「好味啊!」說罷,自己也不禁噗哧一聲笑了出來(當時我應該以為自己在品嚐別人烘焙出來的食物,哈哈!),笑自己的低能、白痴跟自大,哈哈!


 


 


本來的食譜,是可製造六十個蛋糕仔,但當時心想,六十個,太多了吧!故把材料減半,誰知道,自己低估了一半的份量,原來,一半‧‧‧太少了!下次還是做回全份好了!


 


問題二:試猜猜這次我做了多少個蛋糕仔?


 

2011年1月20日星期四

感激我遇見

我不認為自己是一個幸運的人,並非事事一帆風順,經常面對不同程度的挫折,偶然也會怨天怨自己,「為什麼是我?」這句話當然有說過。然而,抱怨過後,再回頭一望,情況真的這樣糟糕嗎?沒有當天的磨練,哪能造就今天(看似)堅強的自己?


 


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本不應該互相比較,但現實裡,哪能做出這樣理智的舉動?或多或少也會跟旁人比較。以積極的角度來看,當比別人優勝的時候,應當繼續保持水準,不要落後於他人;當情況遜於他人時,更應以此為奮鬥目標、鞭策自己。畢竟,人性總有軟弱的時候,看到自己的不濟,或許會令人更深深不忿,怨天尤人,未能改善情況之餘,更會繼續惡化下去。


 


雖然自己不是處處獲幸運之神眷顧,但慶幸在工作上還有一點「小運」。這運氣並不是指自己在職場上能步步高升,所指的是,自己能遇上還算不錯的上司。總括而言,自己在工作上還算穩定,但在這穩定中,偶爾也有一點小變化,更換上司更是無可避免地發生。在人生上面對的第一位上司對我起了很大的影響,他給予我很多機會,對一個初入職場的我來說,挑戰極大,他能令一個本來自信不足的人重拾自信,那時候,每次一說起工作,我便笑逐顏開,工作是我快樂的源頭。直到現在,我也覺得他是我的「百樂」(雖然我並非什麼「千里馬」)


 


接著,職系上的改變,更改了本來的reporting line,接觸了另一位上司。她也是一個和藹可親的上司,給予我很大的自由度。對員工而言,信任是非常重要,俗語說「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這樣才能給下屬機會發揮。那時候,縱使工作到不分晝夜,工作仍是滿足而愉快的。


 


一段日子後,再換了另一個上司,那時候,壓力非常大,因為這上司比以往的麻煩,動不動便找自己訓話,做得好,當然是應該,要是做得不合她心意,便會換來不停的絮絮叨叨。每天不是擔心工作出錯,而是擔心在忙得不可開交的時候被召去「開會」,為此曾經憂鬱了好一陣子。然而,事過境遷,現在回望昔日的日子,並非真的這樣糟糕,至少,我學會了在一向的審慎中更加謹慎,造成今天一絲不苟的我,這份嚴謹,某程度上為某些人帶來麻煩與困擾,但要是能令工作順利完成而沒有後遺症的話,深信「真理勝於雄辯」,總會有被認同的一天,在過程中當上「醜人」又何妨?


 


轉換部門,想當然的跟著轉換上司。他()給予我更大的空間與自由度,對我百分百信任,不會事事作出管束。當有問題需要他()處理時,他()更是二話不說便會伸出援手,絕不推卸責任。有人在背後支持自己,而不是孤軍作戰,令我更安心地工作。他()從沒說過我的不是(最大問題便是信心不足!),他()不斷地鼓勵我,自信慢慢建立起來,更開始放膽在人前跟人討論、爭取。


 


我不敢說以上曾經當過我的上司是世界上最好的上司,但至少,我沒碰過自己認為「差」或不負責任的上司(lucky)。跟一些毫無責任感的上司工作,即使不吐血斃命,也會抑鬱到病,長此下去,身心不但疲累,更是苦了自己。


 


工作再忙,只要做得心甘情願,能被肯定與認同的話,再忙也是甜。要是遇上一個糟透的上司,即使是一份優差,也會覺得度日如年。我慶幸、更感激這些年來所遇過的上司們對自己的支持,即使面對一些令人抓狂的同事,自己在暗暗發飆的同時,上司的「槍頭」並不會指向自己,反而作出支援與幫助。希望這運氣能繼續延續下去,直到永遠。

2011年1月19日星期三

黑色的煩惱

顏色,影響心情。深沉的顏色,給人踏實而穩重的感覺;暖色或淡色,令人覺得輕鬆自若。顏色千變萬化,除了紅橙黃綠青藍紫外,還有很多不同的色彩。即使大家同樣說著某一種顏色,當中還有一點差別(除了一種顏色以外──黑色)


紅色,分開桃紅、粉紅、玫瑰紅;


藍色,究竟是湖水藍還是寶藍;


黃色,是米黃還是鮮黃;


 


無論如何細緻,除了黑色以外,其他顏色,即使是同一色系,當中還有一點些微差別。


 


我喜歡彩色,可是彩色不喜歡我。要以顏色襯托,可要額外花上心思。我是一名懶骨頭,最方便而不用思索的顏色便是黑色。家中衣服,自然地以沉色為主,黑色的衣服,更以大比數「取勝」。黑色衣服的優點,是不用擔心襯托的問題(大不了是沉悶沒生氣而已),它給予我的「安全感」也是最多的。不知不覺間,家中的黑色衣服越來越多,即使有所「進步」,也只不過是由黑變灰,顏色並不太分明。一直也以為黑色的衣服「利多於弊」,但終於有一天,發覺太多相同顏色的衣服,為生活上帶來一點不便。把衣服摺疊起來,全色系都是黑色,單從肉眼卻未能分辨出那一件衣服是自己想穿的,唯有開始「翻箱倒篋大行動」,滿地()也是衣服,一件是黑色,兩件是黑色,第三件也是黑色,越心急卻越不得要領,在趕時間的時候,可是要了我的命。這時候,猶如當頭棒喝,難道我只能跟黑色「相依到老」?還是可以突破自己,令自己慢慢接受其他非黑色的東西?至少,他日在選衣服時,單憑那一點點的色差便可以把心儀的衣服找出來而不用天天進行「六國大封相」。


 


衣櫃裡多一點色彩,穿上身時,不但帶給自己(同時帶給人)新鮮感、人也精神一點,最重要的是,不用為找不到衣服而發脾氣,未上街先影響心情。黑色,在能控制的範圍下會盡量避免選擇,轉而改投顏色奪目(不用太鮮艷),希望將來不用再為找衣服而苦惱。

2011年1月18日星期二

沒有時間日子的一天


我們對時間的認識,是建基於時鐘及日曆上。要是沒有日曆、沒有時鐘,我們還可以如現在般過活得消遙自在嗎?


 


要避開跟時鐘、日曆的生活,談何容易?


早上醒來,打開電視,播放著「香港早晨」,即使沒有看到屏幕上的小小跳字鐘,也可知道大概的時間;


手上不帶上手錶,但只要一看手提電話,同樣可知道時間;


再不然,站在天星碼頭,不難聽到定期的報時鐘聲;


 


時鐘幫助我們知道準確時間,日曆令我們知道今天是何年何月,然而,即使手錶在手、日曆在眼前,偶爾也會有迷茫的一刻。你曾否試過當自己身體疲憊不堪時,閉起雙眼,一心只是閉目養神、小休一會,卻偏偏在這短暫的一瞬間送入夢鄉,忽然驚醒時,看看時鐘,一時「回不了神」,把時間倒轉是等閒事,以為自己還要趕著上班、上課?但事實上卻早已下班、安在家中休息,一切也只不過是自我驚嚇而已。


 


除了有機會對時間產生模糊的感覺外,對「日子」的概念也是一樣。要是沒有「死線」、限期的出現,昨天今天明天的分別其實並不明顯。要是你問我,今天是幾月幾日,或許我未能立即作出回應,說不定還要定眼盯著牆上/桌上的月曆,再加上數秒鐘的「思考」,才能把正確日子說出來。


 


在生活上,時鐘跟日曆,是兩樣不可缺少的用品,否則便會為自己帶來很多不便。忽發奇想,我可以暫時放下這兩樣東西而同時不影響日常生活嗎?某程度上,我相信自己(在短期內)能做到,因為我不是一個時刻也要看時鐘、看日子而生活的人,即使把這兩樣物品拿走,相信對我的影響也不大,大不了是人會變得更糊塗,就此而已:


早上依靠生理時鐘把自己「喚醒」(寒冬時可能會難一點)


要吃早午晚餐的話,除了「憑感覺」外,還可以從觀察環境及其他人,從中知道自己何時需要把肚子填飽;


當自己感覺到累時,便上床就寢,呼呼入睡;


 


原來,一切也得靠感覺與觀察才能成事。


 


不過,感覺再準確,偶然也會有失準的時刻。為了安全起見,這實驗還是留待在沒事忙的一天才進行,否則,因誤點而錯過上班、下班、甚至聚會時間,後果便不堪設想了。(假使自己是一個沒有時間觀念的人的話,最好避免不要作這大膽的嘗試了。)


2011年1月16日星期日

女兒之家(三十一)

翌日,連仲勤在工作上忙得不開交,一直忙於跟客戶見面,連吃午飯的時間也欠奉,更遑論跟阮明碩打招呼及跟他進行「大逼供」了。


 


忙了一整個上午,連仲勤終於在下午時分能停下來喘一口氣,立即到隔壁的辦公室找阮明碩出外喝一杯咖啡。


「今天真是忙得要命!還沒吃過午餐啊!」連仲勤甫進入咖啡室裡,伸伸懶腰,逕自坐下,點選了一杯咖啡及一件鬆餅當下午茶。


「我整夜也沒有睡好,卻又要忙著見客,現在又要當上你的陪客,我累得快不行了,快要倒下來啊!」阮明碩呵欠連連。


「不是說熱戀中的人會神采飛揚的嗎?為何偏偏你卻是沒精打采的?」連仲勤關心著他說。


「唉,真不明白女孩子的心理,不知道她們心裡在想什麼。」阮明碩無奈地嘆息著。


「如果連阮律師也不明白女孩們的心理,看來世上再沒有人會明瞭『什麼是女生』了。」連仲勤揶揄他說。


「你是否我的兄弟啊!一點關心也沒有,只懂在取笑我!」阮明碩作出投訴。


「豈敢?」連仲勤急忙澄清,「快告訴我發生什麼事吧!昨天跟你通電話時,還不是好好的嗎?」


「我猜‧‧‧我『中招』了。」阮明碩一臉愁容。


「什麼?你別嚇我‧‧‧別告訴我你有什麼暗病啊?還是‧‧‧還是你有愛滋病?」連仲勤連珠炮般說出所有可能。


「你這臭小子,竟然這樣咀咒我!」阮明碩睥睨他一眼。


「要不然你說什麼『中招』?」連仲勤看到阮明碩的反應,暗暗舒一口氣,「以你昔日的愛情史,也難怪我會有這樣的推測啊!」


「我想我真的喜歡了某人。」阮明碩幽幽地說。


「什麼?我有沒有聽錯?還是你被什麼東西附了上身?你竟然會認真地喜歡上別人?」連仲勤驚訝得差點兒連口中的咖啡也噴出來。


「很出奇嗎?人終究有停下來的一刻嘛。」阮明碩兩頰竟然泛紅起來。


「要一名出名是『沒腳的雀仔』的阮明碩停下來,這人的魅力果真非同凡響!我真想認識是誰家的女孩能把玩世不恭的你馴服過來。」連仲勤笑著說。


「我說出來是要你給予我一點意見,而不是給你揶揄的!」阮明碩感到不是味兒,話中充滿火藥味,「要是你幫不上忙的話,那麼我先走了!」


「且慢嘛‧‧‧有話好說,我跟你說說笑而已。單看著你這個緊張的樣子,便知道你正面臨感情上的一大難題。來吧,我的好兄弟,有什麼問題儘管說出來,且看我能否幫上忙。」連仲勤急忙向他道歉。


「我自問有一套方法跟女生相處,可是這次面對著她,我卻一籌莫展,不知從何入手。」阮明碩呷一口咖啡說,「她對我忽冷忽熱,這天笑盈盈的跟我上街,明天卻對我不瞅不睬,無論我如何哄她也不得要領。我以為只是她一時在鬧情緒,誰知道,情況一發不可收拾,對我非常冷淡。但忽爾間,她又會重新跟我聯絡上,對她莫名其妙的行為,我實在無計可施,身心疲累不已。」


「連帶你以前一向所向披靡的殺手鐧也起不了作用?」連仲勤覺得阮明碩的感情問題越來越有趣。


「就是嘛‧‧‧一向我也堅守著『合則來、不合則去』的原則來跟女生相處,從沒有發生什麼事端的。坦白說,以往曾交往的女友中,我不用花上什麼心思,女友們便被我逗得樂開懷,但這次‧‧‧卻有點難度。」


「就是因為這名女生不接受你一向的模式,所以你想向難度挑戰?」


「我不知道。我以為自己在情場無敵手,起初可能不甘於被拒絕,心有不甘,才想把她追到手,但後來卻發覺自己對她產生了真感情,每秒也在想著她而不能自拔。」


「原來情聖也會有感情煩惱呢!」連仲勤說,「她有什麼好而吸引著你?」


「吸引‧‧‧?我真的說不出來,就是這份迷茫便教我懊惱不已!」


「看你一副認真而緊張的表情,看來你真的很喜歡她啊?」連仲勤問。


「我只覺得,她比我一向認識的女生來得特別,可是她卻不願意被我了解。」


「說實在,實在沒有什麼女生能駕馭你,看來,這位『真命天子』的出現,正好出來馴服你了。」連仲勤說道,「放心吧,以你一向窮追不捨的態度,她終有一天會被你感動的。」


「萬料不到,我會栽在她手上。」阮明碩搖頭輕嘆。


「我還有一個問題想問你。」連仲勤說,「你口中的那個『她』,我是否認識的?昨天看到你倆的背影,總覺得站在你身旁的『她』似曾相識。」


「唉‧‧‧好了好了,既然已給你看到,我也不妨跟你說‧‧‧你要答應我保守著這秘密‧‧‧她就是Charmaine了。」阮明碩終於忍不住把這藏在心中已久的秘密說出來。


「原來是她!」連仲勤一臉驚訝,「這樣我便開始明白她為何會有這樣的反應了。」


「什麼?什麼?你知道些什麼?快告訴我!」阮明碩緊張地問。


「你的浪子形象深入民心,她天天對著你,無論是好的壞的,統統給她看得清楚,你教她怎樣安心跟你交往?」連仲勤細心地分析。


「我在辦公室已經非常收歛,處事專業,她應該不會對我有什麼誤會吧?」阮明碩皺起眉頭。


「誰說?她可以從其他同事口中得知你的過去。」連仲勤繼續說,「加上,辦公室戀愛,對Charmaine而言,可能也有著一點壓力,或許她不想被其他同事誤以為自己靠關係而得到任何工作上的機會吧。」


「真的會這樣嗎?」


「誰知道?我又不是她。要是你真的想了解她、想知道她的想法,何不跟她好好的傾談一次?光坐在這裡跟我這個毫不相干的男人訴苦是沒有用的。你該不是害怕吧?」


「胡說!眾所皆知我口才了得,才不怕跟她傾談呢!」


「那就坐言起行吧!」


******


阮明碩果然言出必行,相約Charmaine在下班後小聚,可惜她卻藉詞忙碌不欲赴約,然而阮明碩仍是死心不息,誓要把她約出來,Charmaine經不起他的苦苦相纏,無奈只好答允出席。


「我是否作了什麼壞事而惹怒了你?」阮明碩開門見山跟Charmaine說,「你不妨坦白跟我說,我願意道歉、願意改變的。」


「哪有‧‧‧」Charmaine低著頭,只顧玩弄著手上的手提電話。


「我真的想知道你心裡在想什麼?為什麼對我忽冷忽熱?」阮明碩從沒這樣苦惱過,「昨天我們還是好好的,為什麼今天對我不瞅不睬?」


「都說沒什麼啊!」Charmaine仍是不看他一眼,「不舒服便是這樣子,我就是這樣的一個人,要是你接受不來的話,我們便分開吧。」


「別動輒說分手吧!」阮明碩被弄得頭也大了,「你身體不適嗎?我跟你去看醫生吧!」


「你很煩人啊!」Charmaine放下手上的電話,看著他說,「以前的你,不是很灑脫的嗎?你何時變得這樣婆婆媽媽?你知道這樣很惹人生厭嗎?」


「我也只不過是關心你而已。」阮明碩答說,「沒錯,昔日我是一名花花公子,從沒認真對待一段感情,自問做事從不拖泥帶水,但這次我待你是認真的,我願意為你作出改變。」


「誰要你作出改變?你別多此一舉作這無聊事。」Charmaine有別於在辦公室裡的樣子,更令阮明碩摸不著頭腦,「大家也是成年人,『合則來、不合則去』,我發覺跟你真的不合拍,倒不如現在就拉倒,至少還能做回朋友。」


Fine‧‧‧但我想知道當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阮明碩不明所以。


「我跟你在一起,只不過是嘗試性質。現在發覺大家性格不合,早分開不是更好嗎?」Charmaine板著臉說。


「為什麼一夜之間你會突然變成這樣?」


「我們一開始根本便是一個錯誤。」Charmaine說,「我承認自己貪玩,難道你不是一個貪玩的人嗎?兩個貪玩的人在一起,不是可以更加灑脫嗎?為何你現在忽然認真起來?」


「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難道你怕被同事撞破我倆在一起的事?」阮明碩從沒被女生玩弄感情,感到非常愕然,「以我認識的你,並不是這樣子的,為何這夜你態度突然轉變?」


「你認識我?你認識我有多深?你知道我的事情又有多少?」Charmaine倖倖然說。


「你根本沒有給予我機會認識你。」


「別浪費心思在我身上了。」Charmaine終於道出原因,「我以為跟你在一起,便可以忘記他,誰知道,跟你在一起的日子越久,我便越發覺自己不能忘記對方。每次跟你在一起時,我便內疚得要死,覺得對不起他。我再也不能欺騙自己,我的心,只能容下一個人,但那個人,並不是你。」


「他是你的前男友?」阮明碩無奈地問她說。


「我倒希望他是我的男朋友,可惜,我們什麼也不是。」


「既然如此,你為什麼不給自己一個機會去開展一段新感情?這樣以短暫的感情來麻醉自己,受到的傷害可能更大啊!」


「我以為自己可以做到,原來並不可以‧‧‧」話未說畢,Charmaine便淚如雨下,「只要一看到你,我便不由自主地想起他,越想起他,我的心便越痛。」


「我跟他很相似嗎?」阮明碩還心存一絲希望。


「他?他跟你是完全兩個性格的人。」Charmaine凝望著遠方說,「我就是喜歡他用情專一,做事認真。然而‧‧‧就是他這個優點,令我知道,我是沒法子可以跟他在一起。」


「那麼,你何苦在等待著一個沒結果的感情?」


「可能這便是我唯一可以堅持的事吧。」Charmaine苦笑著,「我還奢望有天他會跟他的女朋友分開,這樣,我便可以名正言順地待在他身邊。」


「你是否覺得自己有點一廂情願?這樣守下去,值得嗎?你可能會錯過一些待你更好的人。」


「沒有人會比他更好。」Charmaine斬釘截鐵地說。


「我會以時間證明,我會比你口中的『他』更好。」阮明碩滿有信心地說。


「你別痴心妄想。」Charmaine試圖打擊他的自信心。


「或者當我找到另一個更好的時候,我才會轉移目標,放棄追求你。」阮明碩一貫嬉皮笑臉的作風重新出現。


「你知道你很討厭嗎?」Charmaine不禁笑了出來。


「討厭的人,最後或許變成討人喜歡的人。」


「機會率微乎其微。」


「我就是喜歡向難度挑戰。」


「隨便你吧。」


 


 


(待續)

2011年1月15日星期六

冷‧呆

天寒地凍的日子,除了摟著厚衣、曲著身體取暖外,實在沒法騰出其他時間、空間及心思去想其他事。多久沒有試過呼呼北風直吹入心窩?多久沒在從口中呼出陣陣白煙(我還像小孩子般,喜歡用力呼吸,口中噴出白煙,實在令人與奮)?雙手雙腳鼻子冷得像冰棒一樣(我承認自己不願多穿一件衣服‧‧‧),血液運得極為緩慢,除了在追趕巴士時會走快幾步,血氣才得以「回復」一點。只要稍為休息一會,身體又變回當初的冰冷。


 


冷冰冰的天氣,不但影響日常工作,整個人顯得懶洋洋,頭腦也變得遲鈍,本來反應已不快的我,在寒風刺骨的日子裡,更加顯得呆頭呆腦。發呆程度,嚴重得連在街上碰到認識的人也不知道。


 


自問是一個頗為善於「認人」的人,即使沒有在街上左顧右盼、沒有「不專心」地過馬路,但凡有些面熟的人在遠處出現,要把他們認出來,本應沒有什麼難度。然而,從昨天至今,分別有三位(朋友及同事)在身邊跟自己擦身而過,可是,我卻對他們視而不見。即使他們拍打著我的肩膀或向我示意打招呼,轉身跟對方四目交投,雙眼卻全無焦點可言,凝視對方達兩秒(或以上),仍是無法說出對方的名字。這不是冷壞了腦袋嗎?要是人家不知道自己底蘊,說不定還可能把自己誤以為目中無人,對人不瞅不睬,那就糟糕了!


 


冰冷的天氣,除了令自己產生了暫時的「認人障礙」外,最大問題是,腦袋經常變得一片空白,連發白日夢的意欲也消失!什麼也想不到,做什麼最好?當然是躲進暖烘烘的被窩裡睡覺了!可是,要被窩變得暖烘烘,還得要花上一點時間,在床上輾轉反側的這段時間裡,最難熬!


 


我是一個怕熱不怕冷的人,冷冰冰的天氣,我還可以忍受,可是連自己的思想也冰封的話,便接受不了了!還是快點找些方法刺激自己的大腦思維,先暖化自己的腦袋!我可不想在冬天裡成為一個沒頭沒腦的呆笨女孩啊!

2011年1月14日星期五

打破不了這宿命


天氣寒冷,呼呼北風直吹入衣服內,無論你穿多少件衣服、衣服穿得有多厚,風仍是直透入心房,最好的取暖保溫方法,當然是圍著一起吃火鍋。然而,為了加強這「冷凍」的氣氛,就讓我帶大家到一處更冰冷、冷清的地方吧!


 


 


家中附近有一個游泳池,每星期也定必會經過,可是每次卻是過門不入,因為覺得這不是屬於自己的地方。如是者,過多不少過寒冬春秋,我跟它仍是緣慳一面。


 


直到去年(還是大前年?),突然很想挑戰自己,希望能鼓起勇氣學習游泳,然而,說了一季又一季、一年又一年,總是打破不了內心的掙扎,遲遲未能踏出第一步。想不到,當自己還在掙扎當中時,游泳池便要跟自己說再見了。


 


雖然未有機會以「泳客」身份進入游泳池,但是卻有幸在最後一天,以「正常裝束」看它的「最後一面」,不,應該說是「廬山真面目」才對。




嘩,原來一直過門不入的游泳主池是這樣的!只是從這天開始,泳池再沒有池水,池裡內外再也沒有泳客,一切回復寧靜。



從沒踏足過的觀眾席,這天仍是無緣留下腳印。



看來,整個游泳池裡,最適合我而又最安全的地方,便是這個小童嬉水池了。



你能想像昔日這裡充滿著歡笑、玩樂聲嗎?



先量一量高度,看看適合在那一個泳池暢泳。我身高雖然合乎資格,然而,總是未能成功克服對水的恐懼,想起來,也覺得自己很沒用!



昔日熱鬧非常,現在人跡渺渺。



看來,我一輩子也沒機會站在這位置了。



轉一個彎,便到了副池。噢!原來我偷偷走進來呢‧‧‧還是快點離開!



1.93米,對我來說,簡直是impossible!在還沒有被水淹沒前,我已被嚇得面無血色、昏厥過去了!


想不到,這第一次踏足(「聽說」自己曾在小時候到過游泳池,但那應該是幾歲大的事,毫無記憶可言),也是最後一次踏足這場地。昔日游泳池不准拍攝,現在是唯一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特准」拍攝,感觸良多。一直以來為不少人帶來歡樂的地方,現在要關閉、搬遷。直到要告別這地方,方發覺它位置真的非常方便,沒有好好享用這bulid in的設置,覺得自己很愚笨呢!


 

打破不了這宿命


天氣寒冷,呼呼北風直吹入衣服內,無論你穿多少件衣服、衣服穿得有多厚,風仍是直透入心房,最好的取暖保溫方法,當然是圍著一起吃火鍋。然而,為了加強這「冷凍」的氣氛,就讓我帶大家到一處更冰冷、冷清的地方吧!


 


 


家中附近有一個游泳池,每星期也定必會經過,可是每次卻是過門不入,因為覺得這不是屬於自己的地方。如是者,過多不少過寒冬春秋,我跟它仍是緣慳一面。


 


直到去年(還是大前年?),突然很想挑戰自己,希望能鼓起勇氣學習游泳,然而,說了一季又一季、一年又一年,總是打破不了內心的掙扎,遲遲未能踏出第一步。想不到,當自己還在掙扎當中時,游泳池便要跟自己說再見了。


 


雖然未有機會以「泳客」身份進入游泳池,但是卻有幸在最後一天,以「正常裝束」看它的「最後一面」,不,應該說是「廬山真面目」才對。




嘩,原來一直過門不入的游泳主池是這樣的!只是從這天開始,泳池再沒有池水,池裡內外再也沒有泳客,一切回復寧靜。



從沒踏足過的觀眾席,這天仍是無緣留下腳印。



看來,整個游泳池裡,最適合我而又最安全的地方,便是這個小童嬉水池了。



你能想像昔日這裡充滿著歡笑、玩樂聲嗎?



先量一量高度,看看適合在那一個泳池暢泳。我身高雖然合乎資格,然而,總是未能成功克服對水的恐懼,想起來,也覺得自己很沒用!



昔日熱鬧非常,現在人跡渺渺。



看來,我一輩子也沒機會站在這位置了。



轉一個彎,便到了副池。噢!原來我偷偷走進來呢‧‧‧還是快點離開!



1.93米,對我來說,簡直是impossible!在還沒有被水淹沒前,我已被嚇得面無血色、昏厥過去了!


想不到,這第一次踏足(「聽說」自己曾在小時候到過游泳池,但那應該是幾歲大的事,毫無記憶可言),也是最後一次踏足這場地。昔日游泳池不准拍攝,現在是唯一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特准」拍攝,感觸良多。一直以來為不少人帶來歡樂的地方,現在要關閉、搬遷。直到要告別這地方,方發覺它位置真的非常方便,沒有好好享用這bulid in的設置,覺得自己很愚笨呢!


 

2011年1月13日星期四

易氹的動物

男人天生以理性主導、女人卻從感性出發,在理智與感情之間,哪一方容易被哄被氹?


 


要說服一個男人,理據要充足,才能得到對方的同意及支持;在女人而言,理據固然不可缺少,但另一方面,只要找到女人的「特性」(或者是「弱點」),先照顧了女方的感受,「良好」感受能凌駕一切所謂的理據,要成功哄到對方,更能事半功倍。


 


很多人說,女人是善變、三心兩意、難以理解的,要逗得她開懷大笑,非要花點心思不可。花心思,並不代表一定要絞盡腦汁,有時簡單一句問好、一件小禮物,已可以把人逗得開懷。願意花心思來哄女人的人固然值得「嘉許」,然而,女人並不如一般人心中的難以呵哄,只要適得其法,要逗得伊人歡顏大笑,毫無難度,當中最關鍵的是,那人是否值得「被氹」而已。


 


不妨告訴大家一個小秘密:我常笑說,在辦公室,因著工種問題,因誤會而得失其他人/部門機會很大,為此,「樹敵」應該為數不少。話雖如此,自問未必能準確地說出誰對自己最為「不妥」──除了某人之外(想知道是誰人,可以私下告訴你)。跟對方在工作上毫無抵觸(是絕對沒有!),但偏偏對方看自己不順眼。當然,我絕對明白,沒有人能取悅全世界,身邊總有一些人不喜歡自己也是正常不過之事,我也從不介意。有趣的是,跟另一位同事偶然傾談起來(對方跟「某人」頗混熟),她說某人不難相處、很易氹的。我當下第一個應是,「我為何要氹某人?某人何德何能要我作出「哄」的行為?」


 


的確,要哄要氹對方有何難度?根本簡單如「吃生菜」,但問題是「是不為也,非不能也」,是原則性的問題。


 


我這人很簡單,要對人好,沒有難度,但要對某些人無理的行為而作出認同與妥協,恕我無能為力。自問還未達到「以德報怨」的高尚情操(真沒用!),極限是以平常心來看待對方:當對方作出「單打」行為,自己便假裝聽不到、唯唯諾諾、把問題輕輕帶過便算;平日會跟對方打聲招呼,無論對方是否有回應,至少,我也盡了自己的基本禮貌,對方會否「回禮」,便另作別論。


 


女人,天生易哄,沒有一個女人不喜歡被哄的,只要是喜歡的話,一旦被click中心中那一個「like」的穴位,「送粒糖、輸間廠」的人大有人在,重點是,這粒「糖」是否在適當的地方及時間上出現。同時間,女人也是記仇的,只要得罪女人的話,那便是一輩子的事。女人或許會忘記被得罪時的細節,但長留在記憶裡的,是那份令人不快的感覺,而非過程中的細節。一旦這份感覺「成形」,便會揮之不去,要呵要哄,更是難上加難。


 


很多人也曾對我說,我是一個超級易哄的人,更有人取笑我,叮囑我凡事要小心一點,否則很易受騙,「送粒糖、輸間廠」的日子,指日可待!當然,我會把這些告誡銘記在心,不會隨隨便便的接受別人的「糖」而白白斷送自己的「廠」。同時間,我願意無條件地氹人,但在氹人前,還得先通過一個基本原則──先看清楚那人是否值得自己這樣做,才會作出「送糖」行為。

2011年1月12日星期三

大開眼(耳)界

要學會外語,需時多久?三個月?一年?還是終生學習,長學長有?


 


要學會其他語言,最易學及第一句學會的說話會是什麼?是「早晨」?「你好嗎」?還是「多謝」?曾聽說過,要學一個語言,首要學會它的粗言穢語,至少在被罵時,也知道對方在咒罵自己而不會看著對方傻笑。我沒有作過研究或統計,不知道這話的真確性有多高,至少,我沒有親身當這試驗品。


 


或許我真的沒有什麼語言天份,要學會正規的詞彙、文法、語調、語法等等已不易,要是連這些非規範的也加進學習範疇內,自問沒這本事,倒不如乖乖地當一個好學生吧!


 


說起粗言穢語,令我回想起一個小小的經驗。從小到大(應該是到中學階段吧!),我也不知道什麼是粗言穢語,只知道它有一個別號,就是「三字經」,可是,在我的腦海及記憶內,根本對它「一無所知」,只知道自己從不會說、更不會聽。可能你會說我是在裝純潔、扮天真,然而,這卻是千真萬確的事。還記得有一次,跟同學同坐在一輛公共小巴內,依稀記得司機跟其中一個乘客發生口角。兩個男人吵架,只有出口對罵而沒有出手打架,已是一項「奇蹟」,對罵之間夾雜著粗言穢語,更是家常便飯。當時的我,卻是毫無反應,繼續自個兒看著街外的風景。事後,同學們熱烈地討論剛才發生的事,我卻仍是懵然不知。經過同學們的解說,方知道剛才「粗口滿場飛」,你說我是否後知後覺?(或許是因為自己耳朵有著一個不一樣的機制,會自動過濾「不必要」的說話,只會聽重點吧!哈哈!)


 


我不會刻意地聽別人說髒話,但自那一次後,心中便開始對「髒話」有一個基本概念,知道有些人在發怒、發飆、「發爛渣」時便會出動這些「助語詞」。直到現在,「自動調節髒話機制」仍在運行中,但凡不合心意的話,便會自動過濾,盡力為耳朵帶來一點清淨。不過,偶然也會被污染,聽起來特別礙耳。


 


現代青年有多「醒目聰穎」,相信不少人也「領教」過,但恕我孤陋寡聞,要是未能親身耳聞目睹的話,「說服力」仍是不足。想不到,終於「有幸」給我親眼()見識。站在眼前的,是一個乳臭未乾的男孩(正確來說,是一個還未發育的小孩),身高比我矮一截,相信他還未上中學,但他的言行舉止卻像極一個老練的男人,「出口成文」,開腔便是一口流利的髒話,令人側目,我當然盡力抑制自己那幾乎已掉到地上的下巴,裝作若無其事(深怕翌日的新聞頭條會變成「十歲小童在地鐵內跟一名《眼超超》女士大打出手」),直到對方離開車廂,才敢吁一口氣。


 


小孩子的模仿及吸收能力,的確比預期中更厲害,看到此情此景,只能搖頭輕嘆。要是這些人細鬼大的小伙子,能把心思放在別處上,相信成就一定非同凡響!這更加突顯出,周遭的環境、以及家庭和朋輩間的相處,對一個小孩/年青人的成長有著多麼大的影響!


 


要學會外語,可能需要三個月,但要一個小朋友學壞,三秒也嫌多!


 


聽「麻甩大漢」說髒話已令我渾身不自在,想不到,要是出自一個乳臭未乾的小伙子口中,更加難聽呢!

2011年1月11日星期二

打開塵封的黑洞

我家有一個櫃,那只不過是一個尺寸普通的高身櫃子,從外觀看來,一點也不花巧、不精緻,嚴格來說,它毫無「外表」可言,可是,它卻擁有無窮無盡的實力,有著非一般的容量,幾乎能把我所有的「身外物」統統吸收。


 


千萬別誤會我是住在千萬呎的豪宅內;也別以為那個櫃子是貨櫃,更千萬別以為我是住在「迷你倉」內!這的的確確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櫃子。大學時期的筆記及書本、用以消閒自娛的課外讀物、書信文件、小玩具、小玩物、小擺設‧‧‧只要想得出來的東西(當然食物除外啦),也可以在櫃內找到。直到現在,我也不明當初我是如何把它們一一收進這個櫃子裡。這個櫃子,深不見底,深不可測的程度,絕對是超出自己的想像之外。


 


只要有東西要放進去,它總可以擠出空間把物品/書本吸進去,加上在堆砌物品以騰出空間的同時,充分發揮「俄羅斯方塊」的原理,如此一來,這個像黑洞的櫃子,越吸越有,而我更越放越起勁,「身外物」也越來越來,「堆積如山」已不足以形容目前的景況。


 


「黑洞」的特性,除了能把外在物全部吸走外,另一特色是,只要被它吸去,便很難把它「釋放」出來。我家的櫃子正擁有相同特性,一旦把東西放進去,從此便不見天日。


 


我知道什麼東西被放進櫃子裡(因為只有一處地方能擺放自己的東西),但要從云云「寶物」中找回自己所需要的東西,卻有著9.9分的難度分。如非必要,我也不會隨意搬弄它。可惜,因為某些原因,卻需要從這個櫃裡找回昔日塵封已久的文件。只要一想到,要翻箱倒篋,已教我頭痛皺眉。打開櫃門,不知從何入手,深怕只要把東西翻出來容易,要把它們重新「歸位」卻要以倍數「奉還」。在無計可施下,仍是要「埋首」在這個「黑洞」裡,尋找那幾乎已被遺忘的資料。


 


幸好,不用把整個櫃子翻轉,比預期中需要更少的時間便能把所需的東西找出來。在尋寶期間,看回不少昔日的物品,回憶在剎那間湧上心頭,巴不得繼續沉醉在昔日當作是寶貝的寶山裡。可是,由於時間所限,當「目的」達到後,便只好把這黑洞重新「封存」起來。


 


對這個黑洞又愛又恨,愛它能收藏一切有關自己的東西及事物甚至記憶,恨它實在「太大」,要從中找出多年沒再接觸的物件,真在太難太難了。看來,真的有必要找一個時間,好好整理自己的「身外物」,把這「黑洞」變得更有「系統」,最理想的,當然是能騰出更多的空間,存放在未來三、四、五十年間更多的物品及記憶。

2011年1月9日星期日

女兒之家(三十)

相信連Stacey也沒想過,自己的命運會如此曲折離奇。在她還沒有出生以前,她的親生母親Eunice把她視作為人生中的污點,差點兒想把她打掉,令她無法來到這個花花世界;當Eunice決定把她生下來時,卻又想過放棄撫養她,令她差點兒成為無父無母無身分的孤兒;直到母親決定親自撫養自己,自己的「身分」才得以確立,成為母親、外婆及她的朋友之間的寶貝兒。昔日被視作難以承擔的包袱,今天變得萬千寵愛在一身。雖然現在的Stacey只是一個嬰孩,還未懂得什麼人情世故,但她彷彿知道自己的生命得來不易,同時也怕母親會再次遺棄自己似的,故此更加珍惜被母親照顧的每分鐘,她比任何的小孩還要乖巧,除了在需要吃奶、換尿布時會輕輕哭鬧一會外,其他時間,要不,便是笑著自娛,要不,便乖乖地睡著,從不為母親帶來任何麻煩,因此才會發生上次Eunice誤會正在憩睡中的Stacey昏迷不醒的大笑話。


 


Stacey雖然缺少了父愛,但她卻得到更多人的愛護,每次碰面,她也會得到各式各樣的禮物。Eunice已向她的朋友言明,不用再為她的女兒買什麼禮物或日用品,言猶在耳,她的朋友們仍是為嬰兒不停送上禮物而感到樂此不疲。


 


這天,心綾相約連仲勤到商場的嬰兒部,為Stacey選購轉季衣服。即使心綾還未當上母親,但看到各式各樣的小衣服,已教她心花怒放,興奮地捉著連仲勤四處比看,看看哪一件衣裙適合Stacey穿著。


「你看哪一件較好?這小裙子上的紅色小蝴蝶結可愛到不得了啊!但這個連著帽子的衣服也很好看呢!」心綾手上拿著兩件衣服細心地作出比對。


「你真是三心兩意呢。」看到心綾樂在其中的樣子,連仲勤笑著說,「你不覺得為嬰兒買得太多衣服嗎?」


「這個時候的小孩子,穿什麼也好看的,當然要時刻為她打扮得漂漂亮亮、人見人愛嘛。」心綾雙眼繼續在衣櫥上游走,「加上Stacey真的太乖巧了,要對她作出獎勵啊!」


「我真怕她還未長大,便已被你們這班姨姨們寵壞了。」連仲勤搖頭說。


「我是『姐姐』,不是『姨姨』啊!別把我叫老啊!」心綾呶著小嘴說。


「你跟Eunice是『姐妹』,她的女兒,當然要稱你作『姨姨』,你的常識去了哪裡?」連仲勤調侃她。


「你別老是跟我抬槓吧!」心綾輕力地拍打連仲勤手臂。


「好吧好吧,一切也依你吧‧‧‧『姐姐』!」連仲勤刻意提高聲調說,令心綾十分尷尬,氣得她更加使勁拍打他。


「你只顧買衣服給Stacey,你知不知道已把我冷落在一旁?」連仲勤醋意大發,「你連一件衣服也沒有為我選購過啊!」連仲勤細聲說。


「連律師,你不是說笑吧?你竟然會為一個小女孩而呷醋?」心綾忍俊不禁。


「我也想有被人照顧的感覺嘛。」他嘀咕著。


「我知道這半年來,為了Eunice的事而把你冷落,現在又要為Stacey四出張羅,的確把你忽略了。我答應你,我盡可能騰出更多時間來陪伴你,好嗎?先別扁著嘴吧!給你的客戶看到一向專業俊朗的連律師會這樣耍性子,辛苦建立得來的專業形象蕩然無存,不是很可惜嗎?」心綾腦筋一轉,知道連仲勤對自己的事業最為著緊,立即以此作藉口。


「看來你口才比我還了得!」連仲勤輕捏她的臉頰,「真拿你沒輒!」


「待我買了嬰兒服給Stacey後,再跟你到男裝部看衣服吧!」心綾看到連仲勤怪模怪樣的表情,哭笑不得。


「這才是我的好女友。」連仲勤奸計得逞,咯咯地笑。


 


他們之間的打情罵俏,剛巧給阮明碩看到。他躲在一角,撥了一通電話給連仲勤。


「嘩‧‧‧看來連律師好事近了!在嬰兒部肆無忌憚地跟女友打情罵俏,真是羨煞旁人呢!難度是準備買嬰兒用品給自己的小孩不成?」阮明碩不忘伺機揶揄他,「你何時帶你的神秘女友出來給我認識?我倒想看看她的蘆山真面目呢!」


「你何時當上『狗仔隊』?快給我站出來啊!」連仲勤知道阮明碩在戲弄他,命令他立即現身,「你現在也看到她,我何須刻意帶出來跟你見面?」


「我才不會上當呢!嘿嘿!」阮明碩奸笑著,「我還看到更多東西啊!」


「胡說八道!」連仲勤沒好氣地說,「不過,你也不遑多讓,要不是你到嬰兒部,哪會看到我?快從實招來,你來幹嘛?」


「我‧‧‧」想不到阮明碩也有語塞的時候,只好胡扯一個藉口,「我在找洗手間。」


「哦‧‧‧明白!」連仲勤知道自己再勝一仗,不禁沾沾自喜,「洗手間在三樓‧‧‧快去吧!」


「多事!」阮明碩像有隱衷似的,匆匆掛線。


******


「是誰啊?」一把女聲跟阮明碩說,原來那人正是Charmaine


「沒什麼,『豬朋狗友』而已。」阮明碩回答,然後他自然地把手搭在Charmaine的肩膀上,原來,他們兩人已靜悄悄地走在一起、成為一對戀人。


「你什麼也不多,就是『豬朋狗友』最多。」Charmaine笑著說。


「誰叫我人緣好,人人也爭著跟我做朋友。」阮明碩自豪地說。


「自大狂!」Charmaine被逗得開懷。


 


正當他們談笑風生的時候,Charmaine忽然面有難色,除了把阮明碩的手甩開外,更立即著他跟自己往另一邊離開。


「發生什麼事?」阮明碩不明白為什麼Charmaine會對自己忽冷忽熱。


「我們先走,容後再跟你解釋吧。」Charmaine似有難言之隱,但阮明碩仍是死心不息地追問,Charmaine經不起他的追問,只好實話實說。


「你看‧‧‧那人不是連律師嗎?」Charmaine指著遠處的人說。


「就是因為他?」阮明碩沒料到Charmaine跟自己一樣,同樣怕被撞破自己拍拖之事,只是他們兩人卻不知道,當中的原因各異。


「不‧‧‧只是我不想大家碰面時產生尷尬而已。」Charmaine說,「我想低調一點‧‧‧」


「明白。我們快點離開吧。」阮明碩急忙地跟Charmaine離開,可是他們的背影卻剛巧給連仲勤看到。連仲勤知道阮明碩似有難言之隱,不欲當面戲弄他,他立即想到「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回了一通電話給阮明碩。


「阮律師,我什麼也看到了。」連仲勤最喜歡跟阮明碩開玩笑,而當他聽到連仲勤的一番話似曾相識,怔了半晌。


「你看到什麼?」阮明碩反問。


「看到一個玩世不恭的阮公子,終於願意停下來,正正經經地找一個女朋友了。」連仲勤忍著笑說。


「誰說我停下來?」阮明碩反客為主,「我還想多玩幾年呢!」


「是嗎?我看到有人匆忙地離開,身旁的女伴不能現身示人嗎?」連仲勤繼續調侃他,「快說,她是誰?我就在你後方,要我從後跑上來跟你『打招呼』嗎?」他只是一心測試阮明碩,根本沒有拆穿他的意圖。


「不不不!千萬不要‧‧‧」阮明碩似有苦衷,欲言又止。


「跟你開玩笑而已!」連仲勤變回一本正經的樣子,「單聽著你這把聲音,已知你有別於平日,我更加有興趣知道誰人有此魅力把你改變。放心,我識趣嘛!明天上班時,我才繼續向你『逼供』!現在不耽誤你了,have fun!」


「隨便你吧!唉‧‧‧我已有『肉隨砧板上』的感覺‧‧‧」阮明碩無奈苦笑著。


「誰叫你先暴露行蹤?下次出街時,找個幽靜一點的地方吧!你需要我介紹些新地方給你嗎?」


「你找死啊!我堂堂阮明碩也要勞煩你找地方?我顏面何存?」阮明碩笑著說。


「快點去捉緊你的女友,小心跟她失散!」連仲勤大笑,「不耽誤你過二人世界了!明天見!不,應該說,『明天逼供時見!』,哈哈!


 


 


(待續)

2011年1月8日星期六

Block or not?

在交朋結友上,我沒有太大的要求,只本著一個基本原則:要是志同道合的話,便能更暢所欲言、侃侃而談;縱使未能成為深交,當一個普通朋友也沒所謂。有些性格分明(不像我優柔寡斷)的人,立場卻是非常鮮明:是朋友的話,可以「friend過打band」,要是當不成朋友的話,便會表明立場,「冇friend做」。我十分認同「話不投機半句多」這話,要是能有選擇的話,何必勉強自己跟一些意見不合的人來往?然而,在人際關係上,要做到「非黑即白」,談何容易?畢竟,世界這樣小,世上沒有永遠的敵人,誰能預料到,或許在某一天會「山水有相逢」?把關係弄得太僵也非一件好事。我並不是說做人要戴著假面具、表現虛偽、即使不友好也要假裝友好,我只覺得,對別人多一份包容,世上便少一點爭拗、多一分和諧。


 


我常被同事笑說,自己「包容性」十分高,對著一些在普遍人眼中、以「溝通不來」見稱的人,也可以「溝通」得來。說實話,並不是因為自己包容性高(其實我是一個很易發忟的人),而是覺得,既然有緣大家碰到面,無需太過計較,把關係弄僵,碰面時要左閃右避,把對方當作透明,不是更加辛苦嗎?


 


要把兩人(或更多)拉攏在一起,要成為「朋友」,單憑一方面之力是不行的。對朋友,不但要「認」,也要「識」。要是能把人的名稱與樣貌「認」出來便當作是「識」對方,未免太兒戲。若以這標準來計算的話,可以有千千萬萬個朋友,而事實上,真正認識自己及對方的「朋友」,又有幾人?要是當中有10-20%能成為「朋友」的話,已稱得上是交遊廣闊了。朋友,是重質不重量,友好的,數個便夠了,否則,給你「朋友三千」,沒有一個能傾聽心事的話,也是徒然。


 


現今資訊發達,在社交網站、即時通訊等地方,朋友理所當然的是朋友、陌生人也可以成為朋友,「四海之內皆朋友」,自己要適當地作出選擇及過濾,千萬別「來者不拒」,便可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試想想,要是在「水蛇春咁長」的朋友列內,只供「觀看」而沒有「實用性」的話(意指,連「hi」也不會說),這算是什麼「朋友」呢?倒不如從一開始便不「認識」對方好了。


 


對一些明知是滋擾性的「朋友request」,不用思量便會把對方拒絕。但對於一些「似熟非熟」的(就是那些連碰面也不會說「hi」的那種),又該如何處理?根據自己的「包容性」來算,通常,我也不會刻意地拒絕。然而,某些「朋友request」卻是太出人意表,明知對方為著某些暗藏目的而衝著自己而來,「明刀明槍」的來當自己的「朋友」,不是太突兀嗎?面對這難題,真是左右為難。無視對方、拒絕對方的請求嗎?自己彷彿成了一個壞人似的,過不了自己的心理關口;然而,要我把對方視作「朋友」的話,自己卻心有不甘。「朋友」這課題,原來不是想像中的簡單,特別是當對方可能暗藏著某目的而來的話,處理上更要小心謹慎。

2011年1月7日星期五

我有一個鄰居


我有一個鄰居,她是一個胖嘟嘟的小女孩。不需要教導/引導/指導,只要她看到身邊有人,她便會自動自覺,很有禮貌地跟對方打招呼,「姐姐早晨」/「姨姨你好」不絕於耳。出入電梯必是最禮讓的一個,是一個人見人愛的小妮子。自己一天一天的過,感覺沒什麼兩樣,但看著小妮子忽然長高,才知道光陰似箭、歲月之無情。現在,小妮子長得幾乎跟我一樣高,雖然還未算亭亭玉立,稚氣已不再,但仍是一個乖巧純品的小女孩。


 


我有一個鄰居,她是一個老婆婆,當我還是年少時,跟她沒什麼溝通,但隨著自己年紀漸長、對方的步伐開始減慢,停下來交談的機會也多了。在等候電梯時,她總喜歡跟自己談及她的孫兒,因為孫兒的成就而顯得十分自豪。然而,可能對方的年事已高,每次碰面,她也是重複說同一番話,說了兩遍、三遍、四遍後,只要她一開口,便已猜到她下一句會說什麼。雖然新鮮感不再,但看到她滿足的表情,也不願破壞她樂透的情緒,靜靜地聆聽著她的故事,直到電梯到達大堂、分道揚鑣的一刻為止。


 


我有一個鄰居,他們是神秘一族,甚少(或從來)沒見過他們出現。或者他們曾出現,但他們的行蹤確實太飄忽,即使遇上他們,也不知道他們就是同在一個大廈、同坐一部電梯、住在隔壁的鄰居。


 


我有一個鄰居,他們算是最正常的一家,從小時候到現在,見面時也會打聲招呼問好,這份「正常」能維持多年,實屬難得。


 


我有一個鄰居,她的行為怪異。當她走在街上時,看似正常不過,但當跟她一起等候電梯時,她便是另一個面孔。我知道自己沒有一個和善親切的面孔,但無論怎麼說,我也不是那些窮兇極惡、面目可憎的人。她從來沒有正面看我(及家人)一眼。只要她意識到我們走到大堂等候電梯時,她便開始混身不自在,動作變得閃縮,刻意迴避我們的目光。當電梯門一打開時,她便一個箭步走進電梯內,猛力按著關門掣(像發脾氣的那一種),要不,便是面壁,直到電梯門打開,飛奔走開;要不,便獨個兒瑟縮在一角,頭低得幾乎貼到胸口,看到此情此景,也替她感到辛苦難過。心中不禁暗想:自己真的這樣可怕嚇人嗎?還是自己在那一個時刻得罪了她而不自知?「喜愛」反省的我,曾經也為此而耿耿於懷,心中覺得不是味兒。後來發覺,問題不在自己身上,從起初的不滿,慢慢轉變成無奈,到現在把她的行徑當作是笑話來看,搖頭失笑。看到她「努力」地迴避人的目光,真替她感到辛苦呢!曾有一刻想過「成全」她而自行離開(例如改乘其他電梯或索性走樓梯),但思前想後,我又不是不能見光,也沒有當過什麼失禮事,幹嗎我要迴避來成就她?這時,我便更加挺起胸膛,光明正大地等候、坐電梯。要是她忍受不了的話,便由她暫緩坐下一部電梯好了。我有我挺身進出,她有她「面壁思過」,場面也挺有趣惹笑。


 


我曾有一絲妄想,希望能拉近鄰里關係,然而,即使我先主動搭訕問好,要是對方沒什麼反應,這份好意也是被付諸流水。話雖如此,儘可能的話,我也會努力打破這份隔膜(那位沒臉見人的婦人除外)

2011年1月6日星期四

專心地multitask

究竟專心一意地做事好?還是一心多用更有效率?


 


似乎兩者同時在我身上出現。


 


一心多用,同一時間作多項工作,已成了習慣的一部份。一邊處理task A,在等待對方回覆或資料更新期間,為了不浪費時間,便利用空檔時間處理task B,當一切準備就緒,能繼續進行task A時,便暫時放下手上的task B工作。能適當地把握時間、爭分奪秒,別浪費時間在等候上,工作便能得以「超額」完成。當然,時間上的掌握及技巧非常重要,否則,除了白忙一場外,還落得每件事也只完成一半,沒有一件事能完整完成,「半桶水」收場,比只專心一意做一件事更糟糕。


 


然而,要做到multitasking,唯一的條件是,我要「專心」地做。何謂「專心」?舉一個例子,要是我專心在文書處理上,我便得專心地看著文字,一心多用,用在文字上,一點難度也沒有。即使手上同時開啟著數個文件,需要一邊思考著解決方法、一邊回覆電郵、另一邊廂便已開始檢視另一個工作。但是,只要忽然有一刻,有人打斷我的思路,「開口」跟我說話或問問題,正在高速轉動的腦袋,便好像一部需要急煞停的車輛般,突然「hang機」,一時回不了神,愣住不動。換個場景,只要一開始埋頭苦幹,無論身旁發生什麼事,對自己也起不了什麼影響(這可是一個缺點,開玩笑說,要是不幸失火,四周的人全走掉,看來我也只會埋首在自己的空間裡,哈哈)。那怕有人在耳邊大聲地說秘密或八卦事,在我而言,這只是一些沒意思的聲音。


 


換句話說,聲音跟文字,原來是不能並存的。要聽要說的時候,便要把手上的工作放下,專心聆聽;要讀要寫的時候,耳朵便自動「關」起來。這個「手耳自動開關」的調節機制,是好是壞?在我而言,在同一時間內能完成各項工作,效率高,滿足感自然大增;缺點嘛,便是少聽很多八卦事,當跟別人談論起來時,很多事也懵然不知,後知後覺。人家「手口並用」的同時,我卻是「手停口動」,當工作時,便要當一個聾啞人士,對任何聲音充耳不聞,默默地幹;放下工作,便當回一個「正常人」,跟人有講有笑。

2011年1月5日星期三

像包更像酥


假若我不告訴你這是什麼,你會把這盤食物當作是什麼?



不夠清楚仔細嗎?來一個近鏡吧!


 


麵包?


皮蛋酥?


 



 


內有乾坤‧‧‧紫色的餡料,是紫心番薯。


 



 


怎樣了?覺得是什麼?番薯酥?


 


Nonono‧‧‧


 


揭曉答案吧‧‧‧


 


Well,這個似包非包、似酥非酥的,原意是製作一個番薯麵包(這也差太遠了吧?)。只可惜,因為天氣太冷,冷得連酵母也躲懶,偷偷睡著不起),發酵過程未如理想。雖然未能烘製成一個鬆軟的大麵包,但卻得來一個意外驚喜──一個「表裡不一」、外表小巧、像皮蛋酥的番薯麵包(難度指數:可一不可再),怪有趣的。


 


還有,你看到麵包有一點綠色嗎?因為我加了斑蘭香油(人家一心希望能做出一個斑蘭番薯包嘛)。

像包更像酥


假若我不告訴你這是什麼,你會把這盤食物當作是什麼?



不夠清楚仔細嗎?來一個近鏡吧!


 


麵包?


皮蛋酥?


 



 


內有乾坤‧‧‧紫色的餡料,是紫心番薯。


 



 


怎樣了?覺得是什麼?番薯酥?


 


Nonono‧‧‧


 


揭曉答案吧‧‧‧


 


Well,這個似包非包、似酥非酥的,原意是製作一個番薯麵包(這也差太遠了吧?)。只可惜,因為天氣太冷,冷得連酵母也躲懶,偷偷睡著不起),發酵過程未如理想。雖然未能烘製成一個鬆軟的大麵包,但卻得來一個意外驚喜──一個「表裡不一」、外表小巧、像皮蛋酥的番薯麵包(難度指數:可一不可再),怪有趣的。


 


還有,你看到麵包有一點綠色嗎?因為我加了斑蘭香油(人家一心希望能做出一個斑蘭番薯包嘛)。

2011年1月4日星期二

全城phone狂


事先聲名,如以下的答案令閣下感到無聊白痴的話,請別追打我,只因希望大家能在新年的開始時「笑一笑」而已。


 


準備好了沒有?


 


OK


 



究竟相中有何「不妥」?


 


答案‧‧‧


 


 


是一桌子人中,竟然一個iPhone也沒啊!(這個答案是否很爛?早說過,這問題及答案也很無聊嘛!)


 


 


以廿一世紀的香港來說,iPhone的滲透性可以說是「要幾多有幾多」。想不到,圍著的數個人之中,竟然一個iPhone也沒有,很不可思議,機會率應該很微!


 


 


 


人類是一種奇怪而難理解的動物。


 


當人人也在抗拒跟別人「撞衫/撞褲/撞鞋」,為免跟人穿著一樣的衣服/制服/校服而為自己的衣服作出不同的配搭而各出其謀的同時,有一樣物件,卻偏偏不怕跟人「撞款」,而且更為遇上同款而顯得沾沾自喜,那便是iPhone


 


手提電話初現的時候,每人也為手上能拿著一個與別不同的電話而自豪。換電話款式的頻率,比換衣服還要高。跟人家的款式不同,才能突出自己的前衛及跟貼潮流,機身越來越小(大至「大哥大」的「水壺電話」,到小得比手掌還小的電話嗎?),才顯出科技的進步。但時過境遷,電話再次由「嬌小」變大,屏幕越大,才能「看」得更多,說它是一部電話,倒不如說它是一部附帶電話功能的一部微型電腦更為貼切。


 


iPhone的滲透性,已經如空氣般滲透到每一個角落,「無遠弗屆」。不論在車站、餐廳、咖啡店、電梯、商場、辦公室等等,只要是有人的地方,便不難發現它的影蹤,小至兩三歲的小娃兒,上至八十歲(雖然還未真正遇上),也為之著迷。十之七八,也成為它的追隨者。有了它,不但跟別人有共同話題、溝通得更好,一看便知是「自己人」;相反,還拿著傳統電話的,統統變成「絕世奇人」。


 


不難發現,只要你在街上,舉頭一看,便看著這一堆、那一堆人也在默默地低著頭,忙著在自己的電話屏幕上「點點點、畫畫畫、擦擦擦」(希望你不是其中一人吧,哈哈),場面搞笑有趣。即使一班彼此認識的朋友圍著坐在一起,各人也各自專心地玩著自己的電話。要溝通?先別說話,快用各種不同的apps吧!


 


無可否認,iPhone的出現,的確扭轉了人使用電話的模式,方便、易用,令人著迷也不無道理。然而,近年使用iPhone的人,除了不斷上升外,其瘋狂著迷的程度也令人咋舌。不論是站著走著跑著甚至是幾乎睡著,也是機不離手,對它的依賴與日俱增,用它上網、閒聊、聽歌、到社交網站、上youtube、玩遊戲、追劇集‧‧‧要是有一天,它突然消失的話,頓時令人鼓譟、坐立不安。


 


無論它價錢有多貴、程式上有什麼漏洞、電話接收能力有多壞,仍是不乏支持及擁護者。口中雖投訴著它有何不好,但樂於使用它的仍大有人在。電話接收有問題?送一個機殼給你吧!電話響鬧有問題?好好好,立即改軟件來把問題解決。「死機」?沒問題,重新安裝軟件便成了!即使發生任何問題,也無損用家對它的鍾愛。


 


「蘋果」的魔力果然沒法擋,能瘋魔萬千群眾,片刻不能跟它「分離」,到了不能自拔的景況。


 


身邊無時無刻也有人在不停落藥「荼毒」我,希望我會成為其中一份子。撇開價錢問題,雖然它的確是十分方便,可是我總提不起興趣把它帶回家。一來,我不想成癮,另一方面,因著「體格精奇」──除非是靜下來,否則我是無法專心及隨時隨地上網/玩遊戲(會頭暈作嘔),既然要坐好才能「玩」,我何不乾脆在電腦前玩?


 


當人人也在「潮玩」iPhone之時,在某個角落裡,某人(即是我)仍樂於繼續使用一部幾乎被人鄙視、隨便放在公眾地方也沒有瞄一眼的「電話」。被偷被搶電話的事,應該不會發生在我身上,這是否一個值得引以自豪及安心使用現有電話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