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30日星期五

胡言亂語


健康的身體,人人也希望擁有。生病時的辛苦,只有自己才最清楚,別人無法跟你分擔,只能獨自承受。金錢買不到健康,因此,健康是無價的財富。


 


同時,也有人說,「小病是福」,豈不是自相矛盾?一邊廂說要健康,另一邊廂卻說有小病才是「福氣」,那句才是真?


 


託天主的保佑、父母的福氣,自小我便是一個身體健康的人,只是偶然才會感到不適,隨著年紀日漸長大,看醫生的次數可以稱上少之又少,我也為有此壯健的體魄而感到自豪。


 


然而,近年太多有關隱性疾病的新聞,當你以為自己健康正常時,不容易察覺身體有什麼異樣,一不留神,後果可以比想像中嚴重。


 


越來越不了解自己的身體,每當身體有不適時,只會知道「不適」、「痛」。如何「不適」?哪裡「痛」?卻是花上很多時間也不能準確地解釋出來。是自己多疑?心理作祟?還是體內某部份開始「響起警號」,只不過自己遲鈍而懵然不知?


 


這時,方發覺,原來間中出現的「小毛病」,也是一件好事,至少,能「培養」多一點點的危機意識,會警惕自己,當身體不適時,知道那些情況是「可接受」,那些痛楚是「不能接受」而需要看醫生,從而接受診治。相反,少病痛的,可能不當作是什麼一回事,以為只是小毛病,延誤診治,後果「可大可小」!


 


當人的身體不在狀態時,便會胡思亂想。以前的我,不當作是什麼一回事,辛苦一會兒,便會自行調節、自行痊癒。可是,這次的不適,心中突然產生一陣恐懼感。


 


在腦海中突然浮現以下問題:「我會否突然暴斃?」/「我死了,家人怎辦?」


 


我不是害怕死亡,只是突然擔心往後家人的生活‧‧‧


 


那一刻,真的很徬徨!沒錯,我是想多了!


 


辛苦了兩天、過了兩天沒精打彩、做事提不起勁的日子,身體上的不適,總算是捱過了,再次回復「捱得」、「打得」的日子。


 


擁有健康的身體,不但是為了自己,而且還是為了疼惜自己的家人。


 


還是無病無痛的日子最舒服!

2010年4月29日星期四

豆豆變樹記

還記得種金蛋的啟示嗎?



經過十多天,究竟它能茁壯成長?還是早已死在蛋裡呢?


一直對這些罐頭/現成的盆栽不存厚望,因為你不會知道種子是否健康、泥土是否肥沃,能否長出一片天,只能聽天由命。按照說明指引,三至七天/四至十天便會發芽。每天看著只有泥土的蛋,是考驗耐性的時候,你不知道它會否「生生性性」地發芽,它何時發芽,你也不能控制,只能被動地等待。


 


一天一天的過去了,究竟繼續等下去?還是已失敗需要放棄?


 


世事往往這樣奧妙,當你不存希望時(其實多多少少都有DD既‧‧‧),奇妙的事便會發生!


 



就在星期一(第十天),它便蠢蠢欲動了!



 


當我還在思量著是否需要「幫它一把」時,它便已用極快的速度來成長!


 



第二天已經「出頭」,快得令人吃驚!


 



「字」出場喇!還以為是什麼「LOVE」呀,「HAPPY」呀‧‧‧


答案原來是「HAPPY」~



「EASTER」~


 


雖然復活節已過,但也是一個好MESSAGE啊!



 


才不過一個早上,它已靜悄悄地起革命!少看它一秒也會錯失精彩一刻!



「噗」一聲,破殼而出了!



「好嫩呀!」(請用普通話讀出~)



清楚嗎?




別忘了,這仍是同一天(i.e第二天)而已!已長高、破殼兼長葉!



第三天已經長得這樣高‧‧‧


真是比小嬰孩長得還要快,少看一秒也會錯失magic moment~



第四天已經長得很高了!



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眼睛!



週末過後‧‧‧它越長越高!


 


它‧‧‧不會有一天戳穿天花、衝上雲霄吧?

豆豆變樹記

還記得種金蛋的啟示嗎?



經過十多天,究竟它能茁壯成長?還是早已死在蛋裡呢?


一直對這些罐頭/現成的盆栽不存厚望,因為你不會知道種子是否健康、泥土是否肥沃,能否長出一片天,只能聽天由命。按照說明指引,三至七天/四至十天便會發芽。每天看著只有泥土的蛋,是考驗耐性的時候,你不知道它會否「生生性性」地發芽,它何時發芽,你也不能控制,只能被動地等待。


 


一天一天的過去了,究竟繼續等下去?還是已失敗需要放棄?


 


世事往往這樣奧妙,當你不存希望時(其實多多少少都有DD既‧‧‧),奇妙的事便會發生!


 



就在星期一(第十天),它便蠢蠢欲動了!



 


當我還在思量著是否需要「幫它一把」時,它便已用極快的速度來成長!


 



第二天已經「出頭」,快得令人吃驚!


 



「字」出場喇!還以為是什麼「LOVE」呀,「HAPPY」呀‧‧‧


答案原來是「HAPPY」~



「EASTER」~


 


雖然復活節已過,但也是一個好MESSAGE啊!



 


才不過一個早上,它已靜悄悄地起革命!少看它一秒也會錯失精彩一刻!



「噗」一聲,破殼而出了!



「好嫩呀!」(請用普通話讀出~)



清楚嗎?




別忘了,這仍是同一天(i.e第二天)而已!已長高、破殼兼長葉!



第三天已經長得這樣高‧‧‧


真是比小嬰孩長得還要快,少看一秒也會錯失magic moment~



第四天已經長得很高了!



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眼睛!



週末過後‧‧‧它越長越高!


 


它‧‧‧不會有一天戳穿天花、衝上雲霄吧?

2010年4月27日星期二

同情心何價


街頭騙案層出不窮,無良的騙徒,可以用上任何方法,務求博取「獵物」的信任,把他們的私己錢、血汗錢、棺材本騙到手。他們創意無限,覷準人家的無知、貪便宜的心態,以各種方式來瞞騙市民,同時也能以人家的同情心博取同情,最後目的也是只得一個──把銀包裡的金錢乖乖地「奉獻」出來!


 


大有大騙,小有小貪,要是身懷巨款,或是身有巨額家財,當然引來被不法之徒的覬覦,千方百計來把金錢騙到手上;即使只有小小的金錢,有的騙徒也不會放過。


 


你試過在車站或街上被人詢問有沒有零錢嗎?你會給予什麼反應?


 


要錢者,他們的理由也大同小異,什麼「丟了銀包」、「沒零錢」等等,總之,他只不過需要兩三塊錢,不會騙你全部家產。對很多人來說,只不過是區區幾塊錢,金額不多,很多人不疑有詐,便會上當、「中招」。


 


曾經,我也是當中一人,被問要錢,想也不想,便把零錢交給對方。及後,聽得太多、看得太多,方知道這並非真的用來幫助對方,只不過是這些人利用人的同情心而作出「呃得一蚊得一蚊」的行為。金錢事小,被騙取同情心的「傷害」事大,濫用別人的同情心,令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得不到協助,不是很可恥嗎?


 


不是想變得冷漠無情,而只是不甘被騙,無可奈何下,被迫收起這些同情心。


 


不過,在某一次的親身經歷後,曾有一刻改變這念頭。


 


有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坐在車上,正在準備以八達通付車資下車時,方發覺八達通餘額不足,正想從錢包中找零錢時,才驚覺沒把錢包帶在身上,全身「身無分文」,卻要下車,只好硬著頭皮跟司機說,幸好司機十分友善,准予我坐了一程「霸王車」,至今尷尬難忘,對於司機的寬宏,感激不已。


 


經此一役後,我確信,真的會有些冒失鬼(只得一次的我也算是嗎?)會因忘了帶錢包而身無分文。因此,再次遇上「問途人要零錢」的人,便會產生同情分。(但回想起來,我當時也是身無分文,但我卻沒有問旁人要錢啊!要是真的需要坐車,只要道出原委,我相信,仁慈的司機是會酌情處理,根本不用向別人要錢啊!)


 


經過電光火石間的考慮,我決定拒絕對方的「要求」,對方便只好繼續向前方的途人「求助」。那一刻,我又再次作出反省,真的有點後悔、惱恨自己,為什麼不選擇相信對方?為什麼不嘗試設身處地在對方立場想想?自己是否真的像其他人說,「都市人都是冷漠的?」


 


才惱恨自己不過兩秒鐘,已被站在我後方的候車人「點醒」。


 


心中暗忖,「難道又遇上一個問自己要零錢的人?」原來不是!


 


原來她一直看著我們的對話/行徑,只是忍著不說。她已不是第一次看到那「當事人」向途人要錢,對方的匆忙焦急,令人不疑有詐,我,只不過是對方今天的其中一個「目標」而已!她還笑著擔心我會中計而乖乖給錢,幸好看到我「醒目」地沒上當才敢跟我說!


 


滿以為自己欠缺同情心而深感自責,卻被一位正義之士一語道破真相,令我舒一口氣之餘,也不用抱怨自己沒愛心。


 


我不希望被人騙金錢,更不希望被人騙取同情心!


 


被人騙去金錢,可以重頭再找回,可是被騙去的同情心卻是一生的事。失去同情心的世界,如同失去對人應有的信心,互相猜疑,氣氛變得冷漠,多麼可悲啊!

 


 


可以給我機會選擇「相信」嗎?



 

2010年4月25日星期日

甘味濃情(五十八)

自從當天采兒把自己要移民離港的消息告訴柏禮後,兩人不用多說便已有著默契,對此事絕口不提,因為大家也知道,要是誰先說出來,定必會把氣氛弄僵,因此他們每次見面,仍舊嘻嘻哈哈,直到離開前的一天晚上,柏禮才鼓起勇氣在電話中跟她道別。他本來提議在第二天到機場送別好友,但卻遭到采兒的強烈反對,她知道,再堅強的她,一定會禁不住灑淚,她喜歡重聚的歡樂多於離別的痛楚。為了留下美好的回憶,因此她堅持在她學成歸來後,才准許柏禮到機場迎接她。


 


第二天清晨,柏禮三兄妹跟著父母到牌檔。


 


「小帥哥,先來一客豬扒雞絲通粉、一杯熱咖啡‧‧‧再加一個火腿三文治吧!」一個中年男人甫坐下來便點選食物。


「火腿三文治‧‧‧雞絲豬扒通粉‧‧‧咖啡‧‧‧對嗎?」柏禮默默地唸,把客人點的食物覆述一遍。


「全對!你的記憶力真好!果然年少有為!」客人說,「我最愛吃豬扒雞絲通粉呢!」


「是『雞絲豬扒通粉』。」柏禮更正著說。


「『豬扒雞絲通粉』跟『雞絲豬扒通粉』還不是一樣嗎?」男人瞪眼一看。


「是『雞絲豬扒通粉』。」柏禮仍是說著同一番話。


「隨便你吧!」男人沒好氣跟他爭辯下去。


隨即柏禮便把客人點選的食物告知站在廚房內的父親。


跟哥哥一同隨行到牌檔的柏恆,看到一反常態、心不在焉的哥哥,一手把他拉到一旁。


「哥哥,你沒什麼事吧?整天你也心神恍惚似的,人家只不過把食物的次序倒轉而已,沒必要跟對方理論啊!要是得失客人怎麼辦?」柏恆皺著眉說。


「我有嗎?」柏禮摸摸自己的頭顱。


「難道我聽錯嗎?」柏恆反問,「究竟發生什麼事啊?你很累嗎?」


柏禮連聲否認。


「近日我見你心事重重、悶悶不樂。笑容!你的笑容去了那裡?」柏恆搖著他兩臂問。「是感情有煩惱嗎?」


「多事!」柏禮佯裝打他的頭顱,「是溫習太久而已。」


「看你這表情及反應,一定是感情事!」柏恆奸笑。


「人細鬼大!別胡說八道!給爸媽知道後果可嚴重了!」柏禮一本正經地說。


「那你要告訴我發生什麼事!」柏恆威脅著哥哥說。


柏禮只好無奈地把采兒移民他方的事略略告知弟弟。


「難怪你今天總是忐忑不安了!」柏恆似懂非懂的說著,「她何時走?」


「剛剛‧‧‧」柏禮看著牆上的鐘,若有所失地說。


「哥,天涯何處無芳草嘛!」柏恆在舞文弄墨。


「你這小子,胡說什麼?亂用詞句,令人貽笑大方啊!」柏禮睥睨著他,「我們只是一對好朋友,就這樣簡單!換了是你,要是你的好朋友要離開你,你也會失落吧?」


「我怎麼知道?我又不是你‧‧‧」柏恆吐吐舌頭。


「你真是欠啊!」柏禮嘆一口氣,「早知如此,我便不跟你說。」


「好、好、好,是我不對!」柏禮舉起右手放到額頭作道歉狀,「我還是去幫爸爸。」說罷他便飛快地溜到廚房去,柏禮也只能無奈地搖搖頭,看著天真無邪的柏恆一蹦一跳地跑到爸爸那裡去。


 


幸而,柏禮很快便回復昔日的鬥心,沒有因著此事而影響生活。


******


兩星期後。


 


柏渝跟母親從超級市場回來,手上揚著一封信。柏禮正在家中埋頭苦讀,對她們母女回家並不以為然,目光仍是專注在手上的書本。


「你看我手上的是什麼?」柏渝刻意提高聲調,可是柏禮瞄也不瞄她一眼。


「我手上有一封信啊!」柏渝喊得更大聲,「嗯‧‧‧是從外國寄來的‧‧‧地址是‧‧‧加拿大?媽媽,我們有朋友居住在加拿大嗎?」


「柏渝,你別吵著哥哥溫習吧!」天麗把嗓門壓低,可是淘氣的柏渝卻聽不進耳內。


柏禮聽到「加拿大」三字便如被電殛一樣,呆呆地放下手上的書本。柏渝看到哥哥的表情,更加沾沾自喜。


「收件人是‧‧‧謝柏禮?」柏渝佯裝無知,轉向哥哥說,「大哥,你有外國筆友?筆友不是應該收英語書信的嗎?為什麼這封信是寫著你的中文名字呢?」


聽到收件人是自己,柏禮立即從座位上彈起來,希望能把信件從柏渝手上搶過來,可是卻不得要領,兩人最後更扭作一團。畢竟柏禮在體型上佔優,不消數秒,信件已落在他的手上,可是信上一角已被捏皺,他立即把信件撫平。柏渝深深不忿,向哥哥作了一個鬼臉。


「哥哥為了一封情書而欺負我!」柏渝出言投訴。


「是你自找的!」天麗跟柏禮同時說著,兩母子對大家如此「合拍」不禁笑了出來。


「是哥哥的信,便給他吧!」天麗開腔說。


「這麼緊張,不是情書是什麼?」柏渝噘著嘴說,「媽媽,哥哥不乖喇!難道你不緊張誰寫信給他嗎?」


「才一封信而己,你便乖一點,不要戲弄哥哥吧。」天麗微笑著說。


「才一封信而己,你也幻想得太誇張吧?」柏禮吐出這句話後,便把信放在身後。


「哥‧‧‧來嘛,一起看‧‧‧」柏渝企圖偷看,卻被母親阻止。


柏禮匆匆走到房內,把門關上,然後小心翼翼地把信件打開。


 


粉藍的信紙,紙上的字秀麗端正:


「親愛的柏禮:


你好嗎?好不容易,在這裡已生活了一星期。這一星期,比想像中過得快,可能是由於身處在一個陌生的地方,所有事物也變得新奇,還未來得及適應便要應付其他事宜。這裡的天氣比香港好,但細味起來,人情味總不及在香港的濃厚,或許是由於這裡地方廣闊、渺無人煙,除了鄰居,方圓十里也找不到一個人的蹤跡吧?


我還是懷念一班同學在班房內嘻嘻哈哈的日子、放學後撓著同學的手臂到商場閒逛、以及昔日跟你一起溫習的日子‧‧‧雖然往後的日子,我要從新適應這地方、認識新朋友,但這些點點滴滴,永遠存在我心中,是永遠!永遠!


你呢?沒有我跟你吵吵鬧鬧的日子,溫習進度如何?記著要專心溫習啊!不要看我平日大情大性的樣子,其實我真的希望能跟你一起升上大學呢!可惜‧‧‧現在我們要一同努力,要一起大學畢業啊!


不知為何,現在很想跟你說出一個心中的小秘密!


一直以來,爸媽也不准許我喝咖啡的,但到了加拿大後,卻給我嚐一口(或許是看見我沒精打彩,想給我「提提神」吧!)。但事實上,我卻沒把實情告訴他們:其實我已不是第一次喝咖啡呢!我喝的第一口咖啡,是在你家的牌檔裡,由你爸爸親自沖泡出來的!那一口濃郁的咖啡香,香滑可口,一喝難忘啊!現在想起來,也想喝一杯呢!不過,我還不敢跟爸媽說,怕他們不高興。不知道何時才能再喝一口由你爸爸沖調的咖啡呢?


真的很想念你‧‧‧爸爸的咖啡啊!


好了,時候不早了,我也要去睡覺。


期待你的回信!


 


采兒上」


 


拿著粉藍色信紙的柏禮,禁不住發出會心的微笑。他想也不想,便從抽屜裡拿出紙筆,飛快地回一封信給對方。


 


就這樣,他們便以書信來往,訴說彼此間的生活逸事。會考如箭在弦,柏禮也不敢怠慢,加上采兒在彼邦也忙著應付繁重的功課與考試,書信次數也漸漸減少。


 


經過兩年來的努力,雖然柏禮不是頂尖高材生,在班裡的成績也不是最出眾的一位,但他仍不負眾望,以中上的成績順利考上預科,為柏恆、柏渝作了一個最好的榜樣。兩小兄妹也不敢怠慢,只好把平日貪玩、佻皮的性格收起來,專心為未來的考試而努力。


 


 


 


~~~待續~~~

2010年4月24日星期六

混沌一星期


一個不知時、日的人,究竟會是迷茫還是無憂、沒顧慮?


 


別誤會,也別擔心。這星期不是發生了什麼事而令人混沌不安,相反,不知道腦內那一條神經線出錯,整星期的「日子」概念全變得翻天覆地。


 


時間日復日、月復月的過去,你有否試過把日子錯認,把它當成另一天?


 


人的心理很奇怪,有時會被周遭的環境影響到,令時間、日子上有所差誤。相信大家也曾有類似經驗,明明今天是星期四,卻有著如星期五、放假前的心情。但當翻開日曆,證實那只是「幻覺」時,失落感頓時產生。有趣的是,這幻覺不單自己獨有,很多時候,只要向周邊的人詢問,也會得出相同感覺。


 


這星期,不知發生什麼事,日子總是錯配:把星期二當作是星期一、錯把星期三當作是星期二、星期四卻錯看成星期五。日子大倒轉,對生活上難免產生一點困擾。


 


明明已過了數天,但感覺仍是停留在一週之始,遠望不見曙光之時(即週末的輕鬆),之前的辛苦不是「白捱」了嗎?


明明還有數天才能「脫苦海」,心卻已飛得老遠,以為週末就在眼前,誰知道這只是一個如泡沫的幻象,還得接受現實,繼續苦幹下去;


 


最可怕的,是真的把日子混淆而懵然不知。要是在這天有著重要的事情需要按著日子來行事的話,一不小心便會出現亂子,例如,要繳交信用卡結欠,卻錯記了還款日期、誤以為到期日還未到,準時變成延誤,這時候,巴不得把時鐘向前轉一圈,可惜為時已晚了!


 


基於工作上的需要,對日子、時間上有一定的要求,一旦延誤,後果嚴重。幸好,這星期「渾渾噩噩」的生涯已到了尾聲,否則,也不知道要糊塗到何時啊!

2010年4月23日星期五

究竟這是一個什麼世界?

是一個資訊越來越發達的社會?


無所不知、無所不曉的大都市?


可任意妄為、不需負責的地方?


還是一個無法控制的混亂城市?


 


活在廿一世紀裡的都市人,源源不絕的資訊衝著而來,「不怕你不知,只怕你無知」。可是,在這資訊泛濫的年代,有些人從中獲益良多,可是仍有不少處於無知的階段。


 


為什麼現代人會越來越開放?視性如無物,把它看成比「家常便飯」更普通的事?


 


濫交、濫情,在這世代被視為等閒之事,道德、倫理完全被扭曲。當十個人之中,有半數人覺得「沒所謂」時,作為第六(或第七至十)個人,是否也要「順應民意」,接受這不能接受的歪風?


 


人,特別是年青人,在成長過程中,充滿好奇、疑惑,面對各種誘惑,想去探究、體會,不顧後果,任性過後,不但傷害了自己,還傷透家人的心。


 


即使被人譏笑為「古老石山」、「守舊古板」,對某些事而言,我的立場從不變改,也永不會變改,該堅持的便要堅持,不能人云亦云,把自尊、尊嚴白白斷送。尊嚴無價,要是自己不尊重自己、不自愛,如何要別人尊重自己?最後只會自討苦吃。


 


憋在心裡的想法多時,看著越來越多人的過份行為,不吐不快。


 


某些人覺得未婚生子不是問題,sorry,我不能接受;


某些人覺得「合則來、不合則去」,easy comeeasy gosorry,我接受不來;


某些人的行為,特別是那些「生理成熟、心理白痴」的年輕一輩,行為開放得令人咋舌!


 


個人絕不認同此等莽撞行為,只能為他們的行徑感到悲哀,替他們的父母感到痛心。


 


年青人,變得玩世不恭、放蕩,周遭的環境、家庭的教育、個人的思維,有著重大的影響,當中包含著千絲萬縷的關係,不能把責任只推卸到某一方。要選擇放任還是自律,全是個人的選擇,誰也迫不了誰。


 


Well,既然選擇了享受玩樂(我重申,自己絕不主張與贊同),是否也要「玩得安全」?連自己也不保護自己,誰會介意你的生與死?


 


只顧一刻的歡愉,換來滿身是病,甚至懷孕,誰會可憐你?


 


Ok,要是真的不幸懷孕,是否找方法解決?要是打從第一天已沒想過當父母的話,長痛不如短痛,可以選擇中止懷孕,不用受著懷胎十月的痛苦,更不用把無辜的小生命帶到世上 (再重申,個人立場並不主張與贊同)


 


Ok,要是選擇把孩子生下來,坊間有不少志願機構可以提供協助。生了出來,可以選擇自己照顧孩子,或是把孩子給有心人士領養,用不著把孩子生下來便把他當作垃圾一樣丟在一旁,甚至親手殺死他!這是一條生命,不是死物啊!不要藉詞說自己無知得不知道自己懷孕、不知道怎樣辦才好,但卻偏偏懂得什麼叫「歡愉」!


 


年青人好奇心極重,什麼也想「試」,卻只顧目前,不顧後果,無知得令人悲哀!以此為傲,感到勝人一籌,藉以炫耀自己的高人一等?這只是一個把自己傷害得體無完膚的事!試問有誰會傻得做一些事來傷害自己?


 


片刻的快樂,換來永不磨滅的痛苦,不是人人承受得起。要嘗過苦才明白痛、才後悔,為時已晚。看到太多太多別人的教訓,還未知「驚」?已有著千千萬萬個事例在眼前,難道仍覺得別人不明瞭自己?真的要噩夢臨近時才明白家人的用心?


 


這歪風能糾正過來嗎?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社會歪風杜絕不了,是鐵一般的事實。但要是每個人也能堅守自己的信念,這社會仍存有一絲希望。但如果連這一點點也做不到,社會只會變得更混沌、污穢不堪。

2010年4月22日星期四

點點糕點(七)

包裝,一向是我的弱項。不懂包裝,在這社會裡,是較吃虧的。內涵再多,要是沒有一個吸引人的「外表」,要贏得多點分數,非要比別人多出一點力不可。


 


包裝,在甜品這方面,尤其重要。要是外表不吸引,即使再美味,也難以吸引別人前來嚐一口(除非那人膽色過人)。因著這「弱點」,在整作甜品的過程中,便成了最大的阻力。


 


要是弄一些簡單的糕點還可,只要用蛋糕模型便可整作出似模似樣的甜品來「欺騙」食客。但是,一旦需要為蛋糕面上稍加一點裝飾時,往往便成了敗筆之作、功虧一簣!


 


測試了多次後,發覺自己連簡單的「塗抹」也做不來。


 


在街上,你看到那些鋪滿忌廉、朱古力的蛋糕,既平滑又精緻,看似容易,但原來當自己親手把它們鋪在蛋糕上卻殊不簡單。一不小心,說不定,一個本來美味可口的蛋糕便會毀於一旦、無法「挽救」。



這次試做的,是維也納沙架蛋糕(Sacher)。


 


基本上是以朱古力蛋糕為主,每層夾雜著黃梅醬,在蛋糕面上再淋上一層朱古力醬便成。


 


可惜自己「道行」未夠,該平滑的表面,卻出奇地「突出」,感覺差太遠了!


 


看來,除了打好「基本功」外,還要好好學習「油灰水」(oppsss‧‧‧應該是塗朱古力醬才對!)


 


 


希望這蛋糕不會嚇怕大家吧!終有一天,我會做出一個「滑滑溜溜」的蛋糕的!只是‧‧‧可能要再等多年吧!哈哈!


 

點點糕點(七)

包裝,一向是我的弱項。不懂包裝,在這社會裡,是較吃虧的。內涵再多,要是沒有一個吸引人的「外表」,要贏得多點分數,非要比別人多出一點力不可。


 


包裝,在甜品這方面,尤其重要。要是外表不吸引,即使再美味,也難以吸引別人前來嚐一口(除非那人膽色過人)。因著這「弱點」,在整作甜品的過程中,便成了最大的阻力。


 


要是弄一些簡單的糕點還可,只要用蛋糕模型便可整作出似模似樣的甜品來「欺騙」食客。但是,一旦需要為蛋糕面上稍加一點裝飾時,往往便成了敗筆之作、功虧一簣!


 


測試了多次後,發覺自己連簡單的「塗抹」也做不來。


 


在街上,你看到那些鋪滿忌廉、朱古力的蛋糕,既平滑又精緻,看似容易,但原來當自己親手把它們鋪在蛋糕上卻殊不簡單。一不小心,說不定,一個本來美味可口的蛋糕便會毀於一旦、無法「挽救」。



這次試做的,是維也納沙架蛋糕(Sacher)。


 


基本上是以朱古力蛋糕為主,每層夾雜著黃梅醬,在蛋糕面上再淋上一層朱古力醬便成。


 


可惜自己「道行」未夠,該平滑的表面,卻出奇地「突出」,感覺差太遠了!


 


看來,除了打好「基本功」外,還要好好學習「油灰水」(oppsss‧‧‧應該是塗朱古力醬才對!)


 


 


希望這蛋糕不會嚇怕大家吧!終有一天,我會做出一個「滑滑溜溜」的蛋糕的!只是‧‧‧可能要再等多年吧!哈哈!


 

2010年4月21日星期三

神秘電話

久不久也會收到一些不明來歷的電話。


 


這些電話,大致上也是如出一轍,絕大部份是以宣傳為主的電話,不聽也不覺可惜。宣傳電話中,可分為兩大類:銀行借貸優惠及美容院的修身、纖體套餐。聽得多,也覺厭煩。以往未孰知當中的推銷手法,一不留神,便按下了接聽鍵,即使立即推卻對方、掛線了事,當中也已浪費了十多廿秒的時間。現在學聰明了,單看來電顯示,已可以把當中一半的宣傳電話過濾,省回不少時間。然而,仍有少部份是因著種種原因而「不幸」地接聽,只好以熟練的口吻把對方打發走。


 


這些電話中,有些只是cold call,不知對方底蘊,有些卻是知道你姓什名誰(例如銀行推廣),但自己卻對對方一無所知,感覺有點不是味兒,總覺得自己處於一個被動的狀況。


 


撇除這百份之九十九以上的宣傳電話,餘下來的1%,便正正是令人摸不著頭腦的神秘電話。它所以是神秘,是因為對方能清楚道出自己的名字,但卻因為時間上的「錯配」,未能親自接聽這電話,對方也樂意把自己的聯絡方法留下,著自己有空閒時回覆電話給對方。思前想後,總無法記起對方是何方神性,是自己記性太差,把對方忘掉?還是對方打錯電話?


 


立即從自己大腦內的資料庫「翻查」僅餘的記憶,仍是想不到對方是誰。對方找自己的目的為何?為何只有自己舊有的聯絡方法?難道真是給我「開口中」,竟然有一個多年沒見的友人忽然想起我而嘗試聯絡自己?再想深一層,或許我忘了某些「年代久遠」的朋友,但只要一道出名字,理應可以立即refresh自己的記憶,斷不會連名字也忘記得一乾二淨吧?


 


另一方面,卻又會想,會不會對方的來電只是一個巧合?


剛巧打電話到來、剛巧有人接聽、剛巧有一個同名同姓的人?


把無數的巧合累積起來,便有了這一通電話?


一切也只是一個巧合,那只是一個單純而美麗的誤會?(因為以前有一經驗,令我無法不把對方看成只是一個「白撞」的電話)


 


對方留下聯絡方法,我應主動回覆?還是待對方再打電話來才再作打算?


 


一個神秘電話,令我頭上長出無數的疑問與問號。


 


要是那個是我的家人、朋友,不論熟稔與否,我也毫不猶豫地回對方一個電話,因為我相信,對方既然找自己,一定有一些事情想告訴,加上要有禮貌,一定會主動回覆。然而,這個抓破頭皮也想不起的電話,該如何辦才好?要是我主動回覆,該怎樣開口?


 


我承認,我是想太多了!但這個奇怪電話,卻實在令人產生太多的聯想!不用擔心,看似苦惱,但實在是一個有趣的時刻。滿腹疑團,想解開疑問,卻又羞於追查,好奇中又帶點不安。


 


人,可能就是喜歡徘徊於這種似是而非的感覺吧?

2010年4月20日星期二

樓盤煙幕

每人也需要一個家,一個家,是由「家人」與「居室」所組成。絕大部份的人,窮一生的積蓄,也只為了頭上的一片瓦片,先「安居」,後才能「樂業」。試問一個人,如無一個安定之所,沒一片瓦片遮頭來遮風擋雨的話,又怎能繼續為自己的理想與目標進發呢?


 


要是說結婚是人生大事之首,買樓置業也能列入首三名之內。


 


買樓置業,動輒需要過百萬,即使可以找到銀行作貸款,自己也要先行儲一筆首期,才能成為業主。人生有多少次機會要作出這重大決定呢?或許在平常生活中,我們也會買一些比較昂貴的東西,衣履鞋襪、家庭電器、甚至無聊玩意,最貴也可能只是數千或數萬元,卻不會貿然用上數百萬元來買一個「玩意」,因此,雖然同是「買」,但置業這決定絕不兒戲,否則,只會惹上一屁股債。


 


然而,近日(或近年),發覺樓宇買賣,遠比想像中的兒戲。只要動筆簽了合約,期限一到,便要如期交收,否則便有懲罰性款項,甚至當作「撻訂」論。但這次卻偏偏可以因應買家要求而延長交易時間,先以口頭延期,後才改為書面延期,這是為了吸引買家而新增設的置業「優惠計劃」?還是只限於「特選客戶」?為何在從前從未聽過有此服務?或是只有能力買豪宅的準買家才有此待遇?


 


舒適寬敞人的空間人人嚮往,奈何香港地少人多,寸金尺土,能有一個可「轉身」的家,已暗自偷笑!以一般打工仔的情況而言,豪宅更是能看不能買(或是連看也未敢看?)。不過,現在豪宅已開始進駐每一區了,與「平民百姓」的距離近在咫尺。以往豪宅只侷限於某些區域,現在卻跨區出現,幾乎每一幢新落成的住宅也自稱為城中名宅,坐享無敵海景、超凡脫俗、罕有尊貴、瑰麗堂皇的環境,彷如置身世外桃源。每天回家,悠閒得像到別墅、渡假屋一樣。


 


試看看報章雜誌上的樓盤廣告,豪華的、愜意的、寬敞的、寫意的、創意的,應有盡有,加上與別不同的住宅名稱,未見真身,已猶如置身一個五星級的家。試問有誰不想入住?


 


慢著!這些樓盤除了擁有超然、極級的名字外,究竟確實地點位於那裡?把整篇廣告從頭到尾,再從尾看回,反覆細看,仍看不出任何端倪。只看到設計師「心目中」的理想之家,實際環境如何?設施如何?總不能傻得只看「設計圖片」便決定買與不買吧?


 


當看示範單位時,另一難題也隨之而起。未必每個樓盤也可到現樓參觀實際單位,發展商只能安排在某大型商場設置售樓處及搭建模擬示範單位。這樣,如何能把未來居住數十年的安樂窩看得清、看得真?坦白說,在室內的模擬示範單位,發展商一定會花盡心思把「單位」佈置得富麗堂皇,令人一見傾心,當中有多少能反映實際環境?實際遠眺什麼風景,旁邊有什麼建築,通通不知道,教人如何安心購買?在商言商,包裝一定會有,但是否要對消費者多一點良心及責任?坦白說,有多少人最後能真的買到一間百分百合心意的屋?當中一定有點小瑕疵、小不滿。要是發展商能把現實環境如實反映出來,即使環境不是最完美,但仍一定吸引到有需要置業的買家,何須以此等譁眾取巧的技倆來銷售呢?


 


面對著如此高企的樓價,望塵莫及,加上現在的樓盤上每每被加上一層糖衣陷阱。要成為業主,除了為了首期而煩惱外,看來又多一點難度了。

2010年4月18日星期日

甘味濃情(五十七)

自從柏禮答應了跟采兒一起溫習後,一星期中安排兩天時間到采兒的家一同溫習功課,遇有不明的地方便互相請教,短短數月內,兩人的成績已明顯有進步,證明這一同溫習的方法對他們來說是湊效的。


 


諾彬看到柏禮一星期裡總有數天時間在放學後沒跟他一起,暗覺奇怪,因此他便向柏禮詢問。柏禮也直言是跟朋友一起溫習。


「怎麼溫習也不叫我?」諾彬取笑他,「難道那人是女孩子不成?」


「男生、女生也沒關係吧?那人你也應該認識的。」柏禮仍是低著頭看著參考書。


「怎會沒關係?」諾彬奸笑著,「如果是女生,總會著緊一點吧?」


「你別胡說喇!」柏禮皺著眉,「你還是專心一點,把試考好吧!」


「對了!剛才你說什麼?你說我也認識她?她是誰?」諾彬如夢初醒。


「你還記得梁采兒嗎?」柏禮問。


「梁‧‧‧采‧‧‧兒‧‧‧?」名字不停在諾彬在心中盤旋著。


「那是在小學時,你經常跟她吵吵嚷嚷的那一個‧‧‧」柏禮給他一點提示。


「噢!我想起來了!是那個『惡人精』!」諾彬倖倖然說,只因他對當年的事仍歷歷在目。


「別叫人家做『惡人精』吧!」柏禮阻止他,「要不是你當年這樣『欺負』我,她才不會為我強出頭呢!」


「想不到你還有跟她聯絡!」諾彬說,「當年我哪有『欺負』你?那是‧‧‧我們兄弟之間的小誤會吧!你看,我倆現在的感情,不是比任何人還要好?」


「所以,我有跟她解釋大家之間的誤會。」


「我才不要跟她解釋什麼!」


「你別這樣小器吧!男人大丈夫,要寬宏大量啊!加上,那已是孩童時的事了!」


「隨便你吧!」


 


「柏禮!」遠處傳來一把女聲,「學校剛派了往年的模擬試題,我特意給你複印了一份。」


原來那人正是采兒。


「采兒,謝謝你啊!」柏禮連忙道謝,「你不用這樣著急把試題送來,你下星期給我也是一樣呢。」


「我想快點給你試做,下星期可以一起研究嘛。」采兒笑著說。


「謝謝你!」柏禮再次道謝。


「他是‧‧‧?」采兒最喜歡認識新朋友,還沒待柏禮介紹,便自我介紹,「我是采兒,你好!」


「噢!對了,這是我的好朋友,你應該‧‧‧」正當柏禮想把諾彬跟采兒「相認」之時,諾彬暗暗用手肘撞了他一下,著他閉嘴。


「我是‧‧‧Jonathan!」諾彬先自我介紹。


Jonathan‧‧‧‧?」作為諾彬的好友,柏禮還是頭一次聽到諾彬有英文名。


「多事!」諾彬向他瞪了一眼。


他們互相介紹後,寒喧一番,采兒便先行回家繼續溫習、做功課。


目送她離開後,柏禮便急忙質問諾彬。


「諾彬,不‧‧‧應該是Jonathan才對吧?」柏禮咯咯大笑,「認識你多年,還不知道你有英文名呢!」


「笑什麼!想被揪嗎?」諾彬緊握拳頭,作勢要揮拳。


「不敢!不敢!」柏禮忍俊不禁,「我只是好奇而已。」


「我不『表露』身份,是希望看看她在多年後的今天有沒有改善以往刁蠻任性的性格吧!」諾彬解釋著說。


「是嗎?」柏禮不忍心拆穿他的西洋鏡,只好笑著反問他,「那麼,現在你對她感覺如何?改觀了嗎?」


「這個嘛‧‧‧只是數分鐘的事,又怎能這樣快下結論?」諾彬說,「還要有待觀察。」


「好吧,好吧,你慢慢細心觀察吧!」柏禮已笑得人仰馬翻,「不過記著別分神,仍是要學業為重啊!」


「你想到哪裡啊?別想歪!」諾彬整張臉也變得通紅。


******


中五上學期的某一天,柏禮如常地放學後到牌檔。在途上,遇上剛放學回家的采兒,便打算一起結伴前行,送采兒回家。


「柏禮,我不想回家。你有時間嗎?我‧‧‧我有說話想跟你說‧‧‧」采兒有別於平日,收起了笑容。


「幹嗎苦著臉?難道是測驗成績『大倒退』?」柏禮揶揄著她說,「不過,應該不可能啊!有我從旁指導,成績應該有所進步才對呢!」


「我是認真的喇‧‧‧」采兒呶著嘴說。


「好、好、好‧‧‧我們認真一點,你想說什麼?」柏禮不再嬉皮笑臉。


「我們不如到公園才說吧!」采兒未待柏禮同意,便拉著他走。


甫到公園,采兒卻只顧低著頭不停地向前走,柏禮只好從後跟隨著她。兩人默默地在公園裡踱步,過了廿分鐘,柏禮終於按捺不住拉著采兒的手臂,把她叫停。


「我們已走了很久了,你不是有話要說嗎?究竟‧‧‧究竟你想說什麼?」柏禮問。


采兒靜靜地走到花圃旁,逕自坐下。


「你看‧‧‧這些花兒美嗎?」她指著花圃裡的小黃菊說。


「美‧‧‧那有花兒不美?」柏禮對采兒的提問摸不著頭腦。


「的確‧‧‧小菊真的很美‧‧‧你知道嗎?我很喜歡數著他們的小花瓣‧‧‧可惜,我不能再看到它們了。」


「你怎麼了?說話怪怪的?什麼花‧‧‧什麼花瓣‧‧‧又什麼不能看到它們‧‧‧」柏禮聽得糊塗,「難道你是為了會考而煩惱嗎?你溫習得太累時,仍可到公園舒舒氣啊!」


「沒機會了‧‧‧」采兒如豆大的眼淚奪眶而出,「上學期,媽媽老是說怕我追不上功課,要我補習。現在我成績進步了,她卻說‧‧‧說要把我送到外國讀書‧‧‧」


「這不是數月前的事嗎?為何要舊事重提?之後跟你一同溫習的日子裡,你的成績不是已有明顯的進步嗎?為何她還是堅持要送你出國?」柏禮不明。


「明明說好了,要是我成績有進步的話,我便可以留下來,她不守諾言!」采兒擤著鼻水,哭得梨花帶雨。


「倒不如你跟他們再坐下來商量一下吧?」在柏禮心目中,采兒是一個不吃人間煙火,沒煩惱的一個鄰家女孩。加上在小時候,她曾為柏禮出頭,故在他心目中,她是一個很堅強的女孩。這還是頭一次看到她如此失控的情況,令他有點不知所措。


「沒用的。」采兒斬釘截鐵地說,「因為這還不是重點。」


「這話何解?」柏禮聽得一頭霧水。


「我也以為只要自己努力讀書,便可以不用離開香港,原來一切也只是一個『騙局』!」采兒越說越激動,「爸爸媽媽原來早已安排了舉家移民加拿大,他們怕我的成績不好,到當地找不到好的學校,因此便哄著我、令我努力讀書,目的是希望我在移民前能拿著一張好看的成績單,在彼邦能找到一所好學校!」


她一邊說,一邊嚎哭起來,令途經公園的遊人為之側目,柏禮也顯得非常尷尬,急忙作出安慰。


「你‧‧‧你先別哭吧!」柏禮輕拍著采兒的肩膀。


「他們一直把我蒙在鼓裡,我毫不知情,難道我還要表現興奮、高興嗎?」采兒開始抓狂。


「但他們的出發點,也是為你好啊!」柏禮說,「至少,你的成績也有進步,在可見的未來,你前途是一片光明啊!」


「光明?」采兒不禁哽咽,「我所有同學、朋友‧‧‧我的一切一切也在這裡!突然要離開這裡,到一處陌生的地方,要我怎樣適應?」


「你父母也是希望你將來生活過得好一點吧。」柏禮企圖安慰著她。


「誰說我在香港會沒將來?」采兒反問,「他們自以為是,從沒理會我的感受。我在這裡過得十分開心,貿然放棄這裡的所有東西,我捨不得。」


「采兒,難道只有你才需要放棄這裡的一切嗎?」柏禮對采兒的抱怨開始不滿,「我相信,你父母也經過一番內心掙扎才得出這個決定的。為什麼你不嘗試從他們的角度出發?」


「可是‧‧‧他們也得跟我商量啊!我不是三歲小孩,是有權利知道自己的前途,而不是成為最後一個被通知的人!」采兒執意地說。


「或許,他們便是怕了你現在的反應,所以才『先斬後奏』吧!」柏禮安慰著她。


「根本是藉口!」剛停止哭的采兒,再次聲淚俱下。


「雖然我不太認識你父母,但每次到你家一起溫習時,看得出他們待你如掌上明珠,他們凡事也以你為先,每個決定也是以你為大前題,你不要這樣固執吧!你有跟他們冷靜地坐下來傾談這件事嗎?」


采兒搖頭無言。


「你們一家的關係一向十分良好,實在沒必要為這事而產生不必要的誤會與爭拗。」柏禮好言相勸,「你所謂的『犧牲』,可能只是這十多年的光景。但試想想,你父母在香港紮根數十年,他們的生活圈子、工作圈子、親友、朋友、全都在這裡,他們也要跟你一起離鄉背井,他們的心,可能比你難受百倍啊!」


被柏禮一言驚醒,采兒猶如被當頭棒喝,怨氣逐漸從她臉上消失,但眼淚卻仍是不受控制般從眼眶流下。


「回家後,好好的跟他們傾談吧,凡事好商量,把你的心底話說出來,好讓他明白你的擔憂與困擾,一定能找出一個雙方也接受的方案。」


「機會應該不大‧‧‧」經過柏禮的一番安慰,采兒心情明顯轉好,但對於自己的『前景』,仍然感到十分迷惘,不太樂觀。


「至少,能把自己的心結解開吧。」柏禮微笑。


「或許吧。」采兒失去了昔日的光采,「要是我真的要走,你會想念我嗎?」


「當然!你是我的朋友,我不會忘記你的。」柏禮堅定地說。


「不枉我把你當作是好朋友!」


「好朋友‧‧‧還是快點起來回家吧!不要爸媽擔心你啊!」柏禮坐起來,拍拍身上的灰塵,「還有‧‧‧記得先把眼淚拭乾,否則小心人家把你當作怪物來看!」


「你這傢伙!還伺機嘲諷我!」采兒破涕為笑。


「你也快走了,現在當然要多點戲弄你,否則當你離開香港後,便沒人跟你這樣說笑了。」


說罷他們兩人沉默對望了一會,氣氛變得尷尬。


「還是快點回家吧!」柏禮打圓場說。


******


第二天,諾彬跟柏禮一同放學。


「柏禮,你鬼馬了!快從實招來!」諾彬調侃著柏禮。


「什麼嘛?」柏禮茫無頭緒。


「我昨天看到你跟采兒到公園去,你們不是溫習的嗎?怎麼會走到公園去?」


「整天溫習,也要一點點時間透透氣吧?」柏禮沒精打彩地說。


「怎麼了?跟她吵架嗎?」諾彬搭著他的肩膀。


「別胡說。我好端端的為什麼要跟她吵架?」柏禮欲言又止。


「有話便說吧!」諾彬說。


柏禮便把采兒的煩惱說出來,諾彬也只好出言安慰。


「這只是一個過度期,她很快便會適應彼邦的生活。」說時,諾彬也有一點失落,「大家可以繼續以書信來往,保持聯絡啊!」


「我也是這樣跟她說。」柏禮說,「大家努力了一年多,還不是希望能把會考考好?想不到,這些年來的努力,還未得以證實與肯定,她便要離開,我覺得有點可惜吧。」


「這沒有可惜不可惜的,她仍可以現在的成績,在那邊繼續升學,不是更好嗎?」諾彬繼續說,「我巴不得跟她一樣,可以出國,見見世面,奈何家境不容許我這樣做。」


「待我們長大後,一樣有機會的!」


「我也不抱太大的期望,我還要照顧家人及諾言啊!」


「所以我們更不能鬆懈!為自己的目標而努力啊!」


 


 


 


~~~待續~~~

2010年4月17日星期六

不需要俊朗


地球每天在轉,人每天做著相同的事。在不變中,其實已經漸漸起了變化。


 


女生要變不難(對我來說,卻比開山劈石更難啊!),廿四變、三十六變、甚至七十二變也不難,只要穿上適當的衣著服飾,配上一點點化妝,不需要整容,也可以在瞬間蛻變。男生呢?男生也可以從鄰家小男孩變成充滿男人味的男子漢,言行舉止大方、談吐得體,從外到內也能散發出一種令人豔羨的目光。


 


然而,這卻非是朝夕可見的改變,是需要時間的浸淫。即使外表改變了,內裡卻仍是稚氣未減的話,只會令人貽笑大方。


 


多年前一炮而紅的F4,風頭一時無兩,成為萬千少女的寵兒。雖然當年的我,已不再屬「少女」層,但仍樂於追看他們的劇集。以當年的標準,他們的確是高大威猛的帥哥,唯獨一人,卻不太欣賞,那人便是在當年別具一格,擁有一頭如瀑布般的秀髮的吳建豪。長長的直髮、眼睛小小的他,很多人也為他起了一個別號──「負離子」,形象普遍不獲好評。每當四人站在一起,他總是最突兀的一個,形象一般,不甚討好。


 


想不到,事隔多年,他竟然來了一個大變身。


 


眼睛仍是小小如鳳眼般,笑起來像一根線似的;


沒有黃金比例的樣貌,大大的嘴巴,加上一排整齊潔白的牙齒,全放在一個小臉龐上;


皮膚白得透光(真令眾女生恨得牙癢癢!),卻擁有一身健碩的肌肉(應該也是男生求之不得的身型吧?)


 


橫豎看來也不是帥哥的搭配。然而,現在看他卻是越來越順眼。


 


他以往的形象,像刻意的裝酷耍帥,稍一不小心,過了火便會惹來反感。


 


初出道的藝人像白紙一般,不知道該朝那一種路線發展,唯有不斷大膽嘗試,反覆試驗過後,方知道那一個形象最適合自己。君不見很多現在成功的藝人,在當年也曾以「不堪入目」的形象示人嗎?多年後回望自己,便成了最有趣、可笑的笑話!


 


吳建豪經過了多年來的不斷啄磨與摸索,他開始找到自己的方向與定位,從昔日的「負離子」蛻變成今天的型男。即使那只是刻意營造出來的效果,但卻是成功令人改觀。


 


他那張不合比例的嘴巴,咧嘴而笑,便已佔了臉頰的大部份。蹙眉時,狡黠中帶點睿智,出奇地吸引!剪了一頭短髮的他,予人清爽感覺,加上練得一身結實肌肉,穿上衣服好看到不得了!


 


說罷了外型,還得讚讚他的演技。跟初出道時的表現相比,他的進步,的確令人刮目相看。與有經驗的前輩相比,他仍有改進的空間,但至少,能看得出他在這些年來確有付出努力,洗脫了昔日只會耍帥的樣子。


 


想不到,昔日對他沒什麼好感,想不到,多年後的今天,竟然對他刮目相看,果然世事無絕對!


 

 

不需要俊朗


地球每天在轉,人每天做著相同的事。在不變中,其實已經漸漸起了變化。


 


女生要變不難(對我來說,卻比開山劈石更難啊!),廿四變、三十六變、甚至七十二變也不難,只要穿上適當的衣著服飾,配上一點點化妝,不需要整容,也可以在瞬間蛻變。男生呢?男生也可以從鄰家小男孩變成充滿男人味的男子漢,言行舉止大方、談吐得體,從外到內也能散發出一種令人豔羨的目光。


 


然而,這卻非是朝夕可見的改變,是需要時間的浸淫。即使外表改變了,內裡卻仍是稚氣未減的話,只會令人貽笑大方。


 


多年前一炮而紅的F4,風頭一時無兩,成為萬千少女的寵兒。雖然當年的我,已不再屬「少女」層,但仍樂於追看他們的劇集。以當年的標準,他們的確是高大威猛的帥哥,唯獨一人,卻不太欣賞,那人便是在當年別具一格,擁有一頭如瀑布般的秀髮的吳建豪。長長的直髮、眼睛小小的他,很多人也為他起了一個別號──「負離子」,形象普遍不獲好評。每當四人站在一起,他總是最突兀的一個,形象一般,不甚討好。


 


想不到,事隔多年,他竟然來了一個大變身。


 


眼睛仍是小小如鳳眼般,笑起來像一根線似的;


沒有黃金比例的樣貌,大大的嘴巴,加上一排整齊潔白的牙齒,全放在一個小臉龐上;


皮膚白得透光(真令眾女生恨得牙癢癢!),卻擁有一身健碩的肌肉(應該也是男生求之不得的身型吧?)


 


橫豎看來也不是帥哥的搭配。然而,現在看他卻是越來越順眼。


 


他以往的形象,像刻意的裝酷耍帥,稍一不小心,過了火便會惹來反感。


 


初出道的藝人像白紙一般,不知道該朝那一種路線發展,唯有不斷大膽嘗試,反覆試驗過後,方知道那一個形象最適合自己。君不見很多現在成功的藝人,在當年也曾以「不堪入目」的形象示人嗎?多年後回望自己,便成了最有趣、可笑的笑話!


 


吳建豪經過了多年來的不斷啄磨與摸索,他開始找到自己的方向與定位,從昔日的「負離子」蛻變成今天的型男。即使那只是刻意營造出來的效果,但卻是成功令人改觀。


 


他那張不合比例的嘴巴,咧嘴而笑,便已佔了臉頰的大部份。蹙眉時,狡黠中帶點睿智,出奇地吸引!剪了一頭短髮的他,予人清爽感覺,加上練得一身結實肌肉,穿上衣服好看到不得了!


 


說罷了外型,還得讚讚他的演技。跟初出道時的表現相比,他的進步,的確令人刮目相看。與有經驗的前輩相比,他仍有改進的空間,但至少,能看得出他在這些年來確有付出努力,洗脫了昔日只會耍帥的樣子。


 


想不到,昔日對他沒什麼好感,想不到,多年後的今天,竟然對他刮目相看,果然世事無絕對!


 

 

2010年4月16日星期五

聽MP3的乞丐


社會再進步、先進、文明,也偶然會在街上遇到乞丐,坐著、躺著、蹲著、跪著、趴著‧‧‧什麼形態也有。有多少個像「犀利哥」般出眾?要是真的有這樣的一個「犀利哥」在你面前出現,我相信,絕大部份人也會選擇避之則吉,「速逃」離開此等「丐幫幫主」十尺範圍以外,視線不會在他身上停留超過兩秒鐘。


 


不是說現代人開始沒同情心,見到可憐的行乞者莫不關心、不作幫助、視而不見,而是現在有太多不是真正需要幫助的乞丐,當中更有不少是混水摸魚之徒。以前的街頭行乞者,多是因為窮途末路,才被迫在街上「飄泊」。可是,近年太多無恥、無知的人,覷準人們的同情心,紛紛加入這「行業」。輕則,喬裝老弱傷殘,把它當作是一種「無本生利」的職業,嚴重者,還會強迫小孩跟著一起行乞(甚至把他們刻意的弄斷手腳,加重「可憐感」),實在是無恥到極。同情心被濫用,被騙了多次後,人們便加強了防備,提升了警戒心,不再輕易相信這些行乞者。


 


有些會化作街頭表演者,拿著咪高峰、彈著電子琴自彈自唱。無可否認,某些還能彈得一首好歌,可惜,當中仍以音量過大、發出震耳欲聾的聲音者居多,對途人造成不必要的噪音滋擾,令人不勝煩擾。最後只能皺著眉、急促地離開。


 


每天在車站旁,也會看到一個胖胖的胖子站在快餐店門外。起初,並不發覺他有什麼異樣,留意到他,只是由於他龐大的身型,才多看兩眼。他是那一種肥胖到連是男是女也未能一眼看出來,因此才悄悄地留意他(她?)。終於在某一天,知道他是「他」,解開了當時的一個謎團。往後的日子,發覺他原是在街上派發傳單的人,派完了,便站在一旁,本來也是正常不過。可是,從某天開始,他手上再沒有傳單,但卻仍是站在同一位置,所不同的是,他自個兒聽著電話內的MP3,自得其樂地高聲歌唱。可惜,他確實唱得太有「味道」、太「另類」了(可以跟當年「獎門人」中外國人唱歌/估歌仔的環節媲美!),恕我無法欣賞。在擠滿候車人的街道,無處可逃,只可硬把那「天籟之音」收進耳內。經過一輪「訓練」後,漸漸已能把這些音量全數過濾,充耳不聞,直到巴士到站便徐徐上車。


 


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加上在候車時候百無聊賴,再次令我對他產生好奇,不禁瞄了一眼,發覺竟然有人把錢塞進他手上的紙杯裡!(天!我還以為那是他唱到口乾時,用來喝水的!)自那一天起,每天傍晚也會看到他拿著紙杯,熱烈地高聲吭歌,等待別人的施予!


 


有錢買手提電話、有閒情唱歌聽MP3、有心情天天吃著快餐店的食物,吃得肚滿腸肥(營養應比你和我更好!),為何不踏實去做一些更有意義的事,相反,卻天天流連街頭,等人施捨?


 


究竟是什麼原因令一個年青人在街上高歌行乞(我不認為那是一般的「街頭賣藝」或是「藝術表演」以籌集旅費的人)?是受了重大的挫折繼而自暴自棄?是精神失常?是對自己沒信心找到工作?還是有別的原因?


 


四肢健全,為何不好好的找一份工作,用勞力換取生活費用?找工作縱然真的不易,但也不能每天只等待別人的施予(甚至施捨),虛耗光陰,浪費人生。


 


我相信,人生是一面鏡子、一個循環,與生活互相影響著。只要你在生活中找到存在感,便會願意繼續努力付出,反之亦然。沒有動力,常有挫敗感,便會產生惡性循環,事事顯得不順心。踏出第一步是最困難,但只要願意伸出雙手(),踏出最艱難的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相對上便變得輕鬆。人生變得積極、有意義,便不會動也不動,只求伸出雙手等待別人的援助。

2010年4月15日星期四

距離不能用尺量度

當我們還小的時候,老師教我們如何量度距離?用手?用間尺?用繩子?


 


A點到B點的距離是多少?


 


人漸長大,發覺距離並不是由A點到B點那麼簡單。


 


明明彼此間的距離(physically)是這樣相近,幾乎伸手能及,卻偏偏有著「遙不可及」的感覺。以往面對面時,當中雖被一層屏風阻隔著,但仍無損彼此間的溝通。現在的physical distance雖然是近了,但感覺卻好像比以往的更遠,在環境的侷限下,令我們更不能暢所欲言,空氣中充滿沉默的份子。


 


最簡單的距離,是以「點對點」畫上一條直線,可是,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並不能單以尺來作直線量度。當中,說不定那是一條曲線,或是縱橫交錯,根本無法把距離正確地計算出來。


 


距離感的增加,源於「看」不見對方,對望的距離,應是最短的,當不能對望時,距離便驟然拉遠。話雖如此,看不到、觸不到,也不代表疏遠,只要「感覺」到對方在身邊,無論分隔多遠,心仍是連在一起。


 


要是彼此面對著,距離就是這麼近,感覺卻是那麼遠,半句話也說不出,才是最可悲的。與其相對無言,倒不如不見,把對方從裡裡外外徹底地忘記,眼不見為淨。


 


相反,要是彼此仍是關心對方,縱使分開千里,無時無刻也會在掛念著對方,用著不同方法跟對方保持聯繫、關心著對方,情誼並不會因地域的遠近而受影響。


 


距離的遠近,會影響心情。要是能從遠變近,關係變得密切,固然高興;要是從近變遠,難過的感覺難免會湧上心頭。然而,這是不可能避免的現實。即是其中一方原地不動,另一方稍一離開;或是雙方同時朝著相反方向前進,距離也只會越走越遠。


 


要是關係一旦改變,距離漸遠而從此無法拉近的話,勉強拉近只會徒添煩惱。既然已成為改變不了的事實,倒不如坦然地接受,原地踏步,也於事無補。說不定,在跟這人的距離拉遠的同時,有另一位跟你變得接近了。

2010年4月14日星期三

開爐看天氣

在乍暖還寒的日子,出門上街,先要看天氣、看溫度,才知道自己要穿上什麼衣服:不會在翳熱的天氣穿上厚衣服;不會穿上薄如蟬翼的衣服與呼呼北風對峙著。


 


原來,除了上街需要看天氣,躲在家中「開爐」做食物,也要看天氣。


 


不同的食物,需要的「環境」也不同:


焗製曲奇,當然希望曲奇鬆脆、香口。要是在潮濕的日子烘製,未能及時把它封存好的話,不消一會,它便會變軟,失去質感;


自製麵包,當然希望麵包鬆軟。要是在乾燥的日子裡發酵,或是在期間忘記了水份的控制,濕潤度不足,令發酵過程不佳,焗製出來的麵包便會「堅硬」無比,甚或比石頭更硬;


 


還記得上星期的《看圖猜食物》嗎?


 



 


究竟這個像「豬仔包」,又像「牛脷酥」的麵包是什麼?


 


 


其實,這只是其中一個「最不像樣」的「法式小餐包」!


 



 


這位麵包小兄弟,是否多一點「法式小餐包」的味道呢?


 


因著人手一個一個的造出來,而不是機械式的捏製,縱是同一個麵粉糰,在搓揉製成小麵糰時,總會有點點的分別,只不過,這次的「落差」大了一點而已!哈哈!


 



 


法包本身是有點硬,但仍需要發酵,要是發酵不足,當咬下去時,便真的咬石頭了!好吃的法包,當吃下去時,既要香脆,也要有一點點的煙韌才像樣,幸而,第一次製造,質感上也有幾分相似。


 



 


不知何解,這個包包爆裂的「位置」有點偏差啊!


 



 


一碟子包,個個不同,各有「風味」,是刻意,也是天意!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