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7日星期日

女兒之家(三十六)

連仲勤快將結婚的消息,漸漸在朋輩間傳遍開去,眾人都為他快將小登科而紛紛送上真誠的祝福。然而,有人歡笑,同樣有人在背後愁,曾經對連仲勤產生不一樣的情感的VicCharmaine,得悉最不希望發生的事情終究要發生,只好強忍著內心的翻騰,強顏歡笑,勉為其難地向他作出祝福。


 


一年後,連仲勤跟心綾在親朋好友的見證下結為夫婦。


 


他們同時邀請了各方的好友一起參與晚上的喜宴,一同分享一對新人踏入人生新階段的喜悅。VicCharmaine當然也是座上客之一,可是她們卻有別於其他賓客,她們懷著不一樣的心情來祝賀這對新人。


 


自從當日Vic被連仲勤斷然拒愛後,她便漸漸退出與Eunice及心綾之間的聚會。在這天以前,她們已有一年多沒有正式會面了。景物依舊,可惜人面全非,看著昔日好友跟自己曾經喜歡過的人結婚,心中頓時百感交雜,有說不出的難過,可是卻無法表露出來。Eunice已不下數次為心綾及Vic拉攏,希望他們能重修友情,可是卻失敗收場。萬料不到,Eunice的寶貝女兒Stacey竟然能成為她們破冰的橋樑。Stacey活潑可愛,逗得人家非常高興,人人也爭著跟她逗玩,可是她卻偏偏喜歡黏著Vic,看到Vic獨自苦悶著,Stacey便為她遞上一顆糖果。


「姨姨‧‧‧糖糖。」Stacey步履不穩地走到Vic跟前。


「噢!你太可愛了!」Vic罕有地流露出一抹笑容、逗著她的臉龐說,「媽媽呢?」


Stacey立即跑開,撲到Eunice的跟前。


Eunice,你的女兒好可愛,她跟你越來越相像。」甫見面,VicEunice的女兒讚不絕口,「很久沒見了‧‧‧你好嗎?」


「很好。每天跟Stacey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快樂,快樂得連什麼叫苦也忘記得一乾二淨。」Eunice眼中只有她的女兒。


「你沒後悔把女兒生下來嗎?」Vic衝口而出,卻知道自己錯問問題。


「一點也不。」Eunice滿不在乎地說,「要不是當天多得心綾勸解、把Stacey生下來,且怕我才會後悔一生。」


Vic看到今天脫胎換骨的Eunice站在眼前,少了一份稚氣,多了一份穩重,驚訝得說不出話來。


「你呢?生活過得好嗎?真的很久沒見你了,我跟心綾也很掛念你。想不到,再次遇見你時,是在心綾的婚禮上!」Eunice高興地說,「想不到,我們三人當中,心綾最快得到幸福、成為最先嫁的一個!」


「對。」Vic心中一陣刺痛,除了和應外,已不知道可以說什麼。


「你跟心綾究竟在搞什麼呢?大家本應是好朋友,卻因為小誤會而反目,人生匆匆數十年,難道你從此永遠跟她不瞅不睬?」Eunice忍不住把憋在心裡良久的話,連珠炮般說出來,「現在你願意出席她的婚禮,不是一個破冰的好機會嗎?」


「我只是賞面給連仲勤而已。」Vic毫不掩飾地說。


「那不是一樣嗎?」Eunice皺著眉說,「Vic,別那麼執著吧。你為何不能簡單一點?像小孩子一樣,別想得太複雜,這是我從女兒身上學回來的。我們有什麼不愉快的事,總是喜歡埋在心裡,結果呢?心裡變得越來越沉重。小孩子便不一樣,只要他們睡醒後,又是新的一天,昨天發生的事,便忘記得一乾二淨。當然,這也有弊處,就是當父母的,要不停地絮絮叨叨,每天重複著同一說話,多累人呢!」


想不到Eunice會以教導孩子作比喻,Vic被逗得咧嘴而笑。


「要是你怕尷尬,不知如何開始才好,讓我來幫你一把吧!」Eunice說,「我私人借出自家的『特派親善大使』Stacey來幫你們吧!沒有人能抵擋她的魅力,要『劈開冰山』,一點也沒難度。」


「你仍是一貫愛開玩笑。」Vic笑著說。


「當媽媽的,一定要有點童真,否則女兒不願跟我玩的。」


這時,換上晚裝的心綾,走到他們面前。三人互相寒暄一番,Vic努力嘗試打破彼此間的隔膜。


Vic,我很高興你今天願意抽空來這婚宴,謝謝你。」心綾禮貌地說。


「好歹我也是你跟連仲勤之間的『紅娘』,怎能不來?」Vic勉強地一笑。


之後她們便沉靜了數秒鐘,Eunice只好拉著Stacey來打破悶局。


Stacey,你看,這小玩意是否很漂亮?」她把心綾與連仲勤安排送給賓客的小禮物交給女兒。


「這小禮物很別緻。」這時,Vic才懂得答腔。


「當然,這是我的功勞!」說時遲那時快,新郎連仲勤突然在她們之間出現,「我可花上不少心思與時間呢!這『心連心』小玩意,是代表著我跟心綾的。我姓連,心綾的名字有『心』,是天造地設的一對,一生『心連心』!」


「新郎真是不怕肉麻的!」Eunice取笑著說,「心綾,真擔心你每天要穿上厚厚衣服才能抵擋得住!」


「連太,你就回答Eunice吧!」心情大好的連仲勤說,「我是否很肉麻?」


「我才不跟你說這笑話!」心綾別個頭來,把VicEunice拉著,「我們還沒有拍照呢!我們別理他,我們快去拍照。」


「不要我這主角了?」連仲勤扁著嘴說。


「女兒家拍照,才不要你當電燈泡!」心綾笑著說,「我們拍罷後,你才來補拍 一兩 張吧!」


 


婚宴完畢後,縱然心綾跟Vic的關係還未算百份百修補成功,但已是一個不錯的開始。然而,Vic對這關係仍不敢抱太高的期望,只因她知道,她仍需要時間來淡化這道鴻溝。


******


某天,Vic獨自一人在街上閒逛著時,忽然被一名陌生人叫停。


「你是Vic嗎?你還認得我是誰嗎?」那位陌生女子說。


「對不起,你是‧‧‧」Vic面對眼前的女子,茫無頭緒。


「我是Charmaine啊!」原來那名女子正是Charmaine,「我們在婚禮上見過面的。」


「噢!我想起了!」Vic如夢初醒,「你又是一個人?」


一向以來,閱人無數的Vic,在工作的訓練下,認人該是她的強項,然而,在婚宴的那一晚,Vic並不在狀態中,整天也如在游魂太空似的,即使當晚她初次跟Charmaine碰面,甚至傾談過,過後她也忘記得一乾二淨。


兩顆失落的心相遇,份外投契。這時,她們更相約到咖啡廳裡暢談。


Charmaine知道Vic在婚姻介紹所內工作,顯得很雀躍,還表示有興趣嘗試,一點忸怩也沒有。


「你既是專業人士,外貌又不俗,沒需要到婚姻介紹所啊。」Vic由衷地說。


「這又怎樣?這些外在條件,並沒有令我找到一個合適的伴侶。」Charmaine苦笑著,「看我現在還不是孤身一人,獨自在逛街?」


「好吧,讓我回去找一些適合你的資料,到時候,且看你有沒有興趣。」Vic口中雖然答應她,可是臉上卻流露出不太情願的樣子。原來在背後,她是有著另一個原因不想Charmaine成為她的客戶,只因她怕Charmaine會像心綾一樣,無心插柳下「捷足先登」。


「你真是有別於其他人,竟然不會主動爭取客源!這令我更放心把『將來的幸福』交給你!」Charmaine笑著說。


「我不是那些為了錢而作違背良心、出賣朋友的無良奸商啊。」Vic接著說,「加上,你『將來的幸福』應該交給未來的『他』而不是我啊!」


「朋友?好!就為了今天認識了新朋友而乾杯!」Charmaine語氣豪邁地說。


或許,她們在過往的生活裡,同樣欠缺一個能傾吐心事的朋友,因此她們一見如故。加上她們的遭遇十分相似,故她們每次見面也能暢所欲言。在互相安慰與扶持下,兩人漸漸走出昔日的陰霾,對人生、對朋友、對家庭、對愛情有著重新的定位,慢慢放下昔日的執著。


 


 


(待續)

2011年2月26日星期六

「聽」鍵盤,「知」心情

生活在新科技年代裡,已發展到打字多於寫字的景況。鍵盤,差不多成了日常生活中必然接觸的物品,說不定,還在牙牙學語的小朋友,小指頭已在鍵盤上「蠢蠢欲動 」。


 


你還記得電腦、鍵盤的「前身」是什麼嗎?就是那部又大又重的打字機啊!(希望九十後及千禧代知道我在說什麼吧!)


 


尤幸自己在成長過程中,能見證著科技從舊變新的歷程,接觸過(其實是「玩」) 打字機,更覺得電腦是一樣何其偉大的發明。那一台重典典的打字機,每按一下鍵,便會發出一下鏗鏘的聲音。當打到句末,便會「叮」一聲,提醒著用者要轉到下一行。另一方面,打字者要有無比的手力,同時也要用力得宜,否則,手指便會很容易插入鍵與鍵之間的縫隙,其痛無比。當年還年幼的我,未能好好掌握當中的竅門,經常把手指插入縫隙,還未聽到「叮」一聲,便先聽到雪雪呼痛的慘叫聲。


 


打字機日漸式微,最後被電腦淘汰,換上小巧的鍵盤,再不會發生手指插入縫隙的苦事。鍵盤變得輕型,連帶它所產生出來的聲響也變小。市面上推出了不少無聲的鍵盤,令在處理文書工作上變得寧靜得多。然而,會發聲(多多少少也有一點吧)的鍵盤仍然存在,它雖未如昔日打字機般發出「巨響」,但打字的速度,還是可以聽得出。


 


從按下鍵盤的速度,或多或少也可感受到打字者的心情。


 


打字速度平均,代表那人心情大都是平和、安穩;


字速緩慢,說不定那人正在思考當中;


要是速度急速、鍵盤聲響漸大的話,要不,便是那人的思潮正在處於巔峰狀態;要不,便是正在蘊釀著急躁、憤怒的情緒。


 


偶然在工作上遇上一些令人為之氣結之事,需要花上不少時間、筆墨來解釋及跟進。有趣的是,面對越令人冒火(或不吐不快)的事,思潮越見「澎湃」,腦海裡一想到什麼,便得立即把它一字不漏地記下來。這樣一來,鍵盤的聲音此起彼落,「噼噼啪啪」聲越來越急速(還是鍵盤長用至今,已經開始鬆散,所發出的聲音才越見「鏗鏘」?)。這時候,即使別人不看我面上的表情,只要聽著鍵盤的速度,也能大概知道自己當時的心情,內容是什麼並不重要,總而言之,最後的完成品(即是電郵或其他文件),絕大部份也是一些「長篇大論」、富爭議性或有待解決的問題。


 


有時會想,為了避免別人得悉自己的情緒,不如乾脆把鍵盤換成不發聲的那一種吧?然而,由於自己懶惰,加上現有鍵盤狀況仍是十分「健康」,忽然把它換掉,好像不太合適吧?為此,只好把它當作訓練自己EQ的其中一個方法,盡量減低把情緒發洩在鍵盤身上,也為其他人的耳根著想,減少「嘈音」。

2011年2月25日星期五

愛情敏感症

當愛情來到的時候,是苦也是甜;


當你找到「對」的人時,無時無刻也是甜在心頭;


當你陷入苦戀的困局時,再苦也只有自己感受到;


 


愛情或許是甜品,也可能是毒藥,這份令人朝思暮想、令人心跳的感覺,有著難以抗拒的魔力,因此世上的人,才願意不惜一切,為情為愛而嘗試它。


 


對食物敏感,可以避而不吃;對用品敏感,可以選擇其他代替品,然而,假若不幸患上愛情敏感症,該要怎麼辦?


 


明明眼前的人就是自己最深愛的人,跟對方過每分每秒也是甜蜜幸福的。可惜,這份愛情,除了提升了體內的安多酚外,還「附送」一份不一樣的禮物──敏感症。這敏感症,不是心理上、而是生理上的敏感症。體內的荷爾蒙產生變化,滿身濕疹,嚴重得連面容也有變。


 


假若你是當事人,明知病變是由愛而起,你會為了捉緊愛情裡的Mr. Right/Miss Right而甘願以身體作賭注,愛情大於一切,繼續愛下去?還是為了自身的健康而被迫放棄自己所愛的人,跟自己說,「或許這便是命運,或許將來會遇上一個更好的」?


 


假如你所愛的人,忽然有天病發,你會對他/她不離不棄、一同面對疾病痛苦?還是敵不過病魔的煎熬,最後各走各路?要是選擇離開,或許要背負起自私、無情、經不起愛情的考驗的「罪名」,然而,愛情再甜蜜溫馨,最終也要面對現實,誰也不能直斥誰是誰非。既是如此,要是兩人能甘苦與共、無懼因病而肩負起漫長的抗病歷程的話,這份情,更是難能可貴。


 


或許這份真摰的感情感動了上天,罕有地患上「愛情敏感症」的患者,竟然在婚後不藥而癒,這不是上天給這對戀人最真誠的祝福、最寶貴禮物嗎?


 


沒有人希望自己會受這種「考驗」,但既然希望從愛情中嘗到甜美的感覺,同樣,也要有心理準備面對任何因愛而產生不同程度的苦澀。


 


真愛,能接受任何考驗;能共同面對困阨,才能為彼此間的感情奠下更鞏固的根基。

2011年2月24日星期四

這一個月


相信大家不難發現,我是一個典型的怕事膽小鬼。與其說我不怕悶、有耐性,說穿了,其實只不過是一個怕改變、怕失敗的怯懦者。我不想一生背負著這個名號,去年年底便決心清洗這個「名堂」,「的起心肝」,作出別人認為只是一件普通不過的小突破。


 


踏出了一小步後,內心充斥著期待、等待、緊張、苦惱、惆悵。正當心情慢慢作出調節之際,為了自己終於願意跨出一步而暗自高興之時,意料之外的事,卻在同一時間發生。


 


這時,我真的不禁高呼一句,「係咪連個天都玩我?」,給予我一個不一樣的挑戰,看我怎樣收拾這個殘局?不禁想著,要是一開始沒有下決定,現在便不用自找麻煩了! 


 


在過往的日子裡,我「不動」,身邊的一切也「不動」,一切也顯得相安無事。就是眼見生活得太平靜,沒什麼火花及衝擊可言,猶如活在一池死水裡。與其跟一條「咸魚」沒什麼分別,倒不如決心衝出自己的安全網。可惜,時間上的錯配,令我還沒有看到成果之前,已在開首產生不少衝突,而這種矛盾,卻是無法並存,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現階段只能「有你無我」,二擇其一,是目前唯一的解決方法。「問心嗰句」,我不想放棄自己本來的決定(起初我還以為自己是一個很易放棄的人),但權衡利弊後,只有暫時犧牲其中一方,才能把事情解決。


 


這一個月,白忙了一場,說沒有失望,是騙人的。兜兜轉轉,最後,也只不過是回到起點,back to square one。本以為能邁進一步,卻因為種種原因而未能繼續前進,除了說一句「造物弄人」外,已不知能說什麼作為總結。


 


別以為我在自怨自艾,現在冷靜後回首一看,我反而很感謝上天給自己一個機會,學會如何獨自面對問題,如何找尋最佳的解決辦法,如何收拾這個爛攤子。雖然,當中仍存在著很多未知之數與變數,最終結果會是怎樣,而我會否難逃一向的運數──選擇錯誤?我不知道,但至少現在上天還給我選擇權,給我一線曙光,從中作出有限度的抉擇。不能否認,這是一個磨練自己的好機會,或許上天知道現在還不是最好的時候,先加強自信心,當真正的準備充足時,才重新出發。


 


這次的「教訓」,令我明白到,一切不是必然,矛盾與障礙會隨時出現,令人氣餒。不是人人有take two的機會,我知道,他日機會再來的時候,更要好好把握。雖然,過去數月是沒結果地白忙一場,卻給我意外發現,原來自己是有能力把問題與矛盾一一解決。


 


Ready or not?希望很快便有一個完滿的答案。

2011年2月23日星期三

人多好礙事


究竟,人多是「好辦事」,還是人多「手腳亂」?


 


理論上,每人發揮自己所長,不用分神,只需專注在自己的工作範疇內,各人分工合作,加快完成工作。可惜,事實上,這「分工」卻未必如想像中的理想,有時更會適得其反。


 


人總有惰性,總有一點點依賴的心。同一工作,要是沒有平均分配的話,大家便會依賴別人,期望別人「出手相助」,自己便能坐享其成。然而,你有這樣的奢望,同樣,別人也會有這樣想法。本是齊心合力來增加效率,最後卻變成左右推搪,一事無成。


 


把工序拆開、細分成不同部份,每人只專心地做自己的一小部份,最後合併成一幅完整的「圖」,最後大家也無可避免地變成「車衣女工」。然而,只會做自己的那一部份,往往忽略了大局。有些人但求做好自己的那一部份,其餘的事,便與自己無關,即使有關聯,也可以推卸給其他人而面不改容。


 


要是問我,較喜歡提供「一條龍」服務,還是喜歡當「工廠」裡的一顆小螺絲,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前者。「一條龍」服務,事無大小,也得一手一腳包辦,時間不敷應用。雖然忙得頭昏腦脹,但當有幸看著成果之時,便有著一份難以言喻的滿足感,縱然當日再忙、時間再難熬,也是值得的。凡事親力親為,獨立行事,自主權多一點,依賴別人的時間相對減少,「成也自己,敗也自己」,責任感大了、壓力大了,但效率同時也增加不少。


 


相反,分工分得太仔細,看似能提高效率,但結果往往是出人意表。每人只著眼自己眼前的小工序,對工作不求甚解,每天不停地在做著一些刻板而沒意思的工作,連自己為何要這樣做也不知道,事事變得機械化、公式化。


 


我喜歡分工合作,但要是這份合作,最後演變成互相推卸責任的藉口,我便寧願自己辛苦一點,把所有大小事務一力承擔。我不是工作狂,更不是喜歡獨攬大權,而是知道自己與其花時間、花心機在想著不同的方法把工作推卸開去,而最終也要把工作完成的話,倒不如實事求事,把這份卸責的心思放在工作上,早日完工、早日享受「成果」。

2011年2月22日星期二

紙巾的魔咒


從沒想過,我跟她的緣分,始於一張紙巾,同時也終於一張紙巾。


 


猶記得第一天遇上她,是在戲院裡。當時,我倆互不相識,卻同時單獨前往看戲。最不喜歡看文藝片的我,每當遇上哭哭啼啼、淚眼漣漣的場面便毛管直豎,要不是好友臨時爽約,又不想浪費戲票的話,我才不會進場看戲。說起來,還要多得這位好友,否則,我也沒機會碰上她。


 


她坐在我身旁,不時低頭抽泣,哭得整包紙巾也用光了。心中暗忖,戲裡內容不是那麼令人動容,何解她會哭得這樣厲害?隨手掏出一包紙巾遞給她,她彷彿被別人看穿了心事似的,只好尷尬地接過我手上的紙巾,然後別過臉來,再也沒有發出半點聲響,直到完場為止。


 


離場後,我們分道揚鑣,想不到,竟然在餐廳裡重遇她。為免她感到尷尬,我刻意坐在另一角落,想不到,她竟然先發覺我的存在,上前跟我打招呼。她為了在戲院內失儀而導致我未能集中精神欣賞電影而向我作出道歉。事實上,我本無心看戲,而她這樣一哭,反而令我更好奇這個屏幕下的故事。兩個互不相識的陌生人,就這樣,竟然侃侃而談。原來,她剛失戀了。戲內的劇情,勾起她跟舊戀人昔日在一起同度的時光,忽然感觸起來,所以才禁不住低泣痛哭。


 


或許,兩個單身的人,容易顧映自憐,我倆順理成章地走在一起。起初,彼此也過著甜蜜幸福的生活。然而,當相處的日子久了,她便開始事事作出約束。也許,昔日的情傷,令她變得杯弓蛇影,對人的信任盡失。事無大小,她也得要問個究竟,對於一個嚮往自由、不甘於被管束的我來說,為我帶來不少無形的壓力。昔日的甜蜜的時光,換成一個又一個為了猜疑妒忌而引發的吵罵。


 


越對她作出容忍,卻造就她越來越橫蠻無理,究竟我是否做錯?


 


這些日子,我們總是為了一些芝麻小事而大吵大鬧,我已厭倦這種生活模式,但每次看到她哭得梨花帶雨的時候,我又於心不忍,只好遞上一張紙巾給她拭淚。每次當她接過紙巾時,她便會停止哭訴,於是乎,這過程不斷地重複著。這只不過是一張平平無奇的白色紙巾,但它彷彿有著神奇的魔力似,難道她把它看作成自己投降的「白手帕」,覺得我是作出讓步?


 


然而,魔法終有消失的一天。


 


這次,我們又為著一些不著邊際的小事而發生口角,她又再次施展哭哭啼啼的板斧,可是,這次當我遞上紙巾時,她非但沒有停止哭聲,反而哭得更厲害。不知道是誰作弄我,手上拿著的,竟然不是昔日白雪無痕的紙巾,相反,是一張印上可愛卡通小熊的紙巾!這回,卻惹起她潛藏在心內的妒忌心,她不停地斥責我,紙巾的由來。天啊!我怎麼知道?我怎麼知道自己何時拿了別人的紙巾?這只不過是小事一椿,卻被她說成我好像有瞞著她在外邊有染似的,無論我如何解釋也是百辭莫辯。我可以容忍她的嬌蠻,卻不能忍受她懷疑我對她的忠誠!


 


一段充滿猜疑、沒有信任可言的關係,勉強維繫下去也是徒然。既然我未能給予她百分百信心,倒不如就此作出一個了結,走出死胡同,總比拖拖拉拉為好。任憑她這次哭得如何聲淚俱下,我也要硬著心腸,而這次,也是唯一一次,在她哭著的時間,我沒有作出安慰,反而選擇揮袖離開,否則,這個「一哭二鬧」的情景,只會沒完沒了的重複著。


2011年2月20日星期日

女兒之家(三十五)

才到達連仲勤家的樓下,心綾本來興奮的心情驟然減退,更忽然停下腳步,不欲前往。


「倒不如,還是留待下一次再來拜訪你的父母吧。」心綾細聲地說。


「你又不是第一次上來我家,爸媽對你的印象一向不錯,要是他們知道我們要結婚的話,一定很高興的。」連仲勤安慰著她說。


「可是‧‧‧」心綾欲言又止。


「別再『可是』了。我知道了!你一定是害羞吧?」連仲勤取笑她說,「醜婦終須見家翁嘛!何況,你一點也不醜!別再鬧彆扭了,快跟我回家吧!」


心綾只好拖著他的手,無奈地跟著他回家。


當連仲勤向父母宣佈他倆的婚事後,他的母親更高興得摟著「準媳婦」不放。猶記起連媽媽第一次跟心綾見面時,她便對心綾一見如故,喜歡她到不得了,連仲勤更曾為此而笑說自己從此「失寵」。


連仲勤以為一切也盡在掌握,加上家人對心綾喜愛有加,結婚對他們來說,應顯得順理成章。然而,他看到今天的心綾在家中的表現有別於平日,感到有點奇怪。起初,他還以為是心綾因興奮過度、一時間未能接受快成為人妻的事實而顯得心神恍惚,直到他送心綾回家時,才得悉她內心原來是十分擔憂。


「幹嗎剛才又打破碗碟、又打翻水杯?」連仲勤問,「難道是面對未來家翁家姑感到緊張?當心這樣會失掉不少分數啊!」


「看著你這張嬉皮笑臉,真的很想揍你啊!」心綾噘著嘴說。


「我倆快結為夫妻,有心事要跟我說。」連仲勤終於收起笑容,一本正經地說,「我對你嬉皮笑臉,只是想你心情輕鬆愉快一點。」


「勤,我們不如遲一點才結婚吧。」心綾猶豫地說。


「什麼?你想反悔啊?」連仲勤緊張得把心綾捉得緊緊,「剛才你不是這樣的啊!」


「我不是反悔‧‧‧」心綾結結巴巴地說,「只是‧‧‧只是在面對你的父母,我壓力很大‧‧‧我擔心我當不了你的妻子、他們的媳婦。」


「壓力大?」連仲勤聽得一頭霧水,「我媽非常喜歡你,她喜歡你的程度‧‧‧簡直令我有點妒忌啊!」


「我就是吃不消‧‧‧」她別個臉來。


「哪有人會因為別人對自己好而感到吃不消?」連仲勤不明,「至少,你不用擔心將來有婆媳問題啊!」


「她待我太好,我怕會令她失望。」


「你怕媽媽會失望,難道你不怕我失望嗎?」連仲勤失望地看著她。


原來,心綾一直放不下自己的身段,覺得自己在高攀著連家,連仲勤越是對她好,她便越覺得配不上他,她以為時間可以令她慢慢把這感覺淡忘,誰知道,在求婚後,這沉寂在內心的感覺重新湧現上心頭,一時間未能調節自己的心態,才希望把婚期延遲。


「你這人就是太悲觀,媽媽待你好,你不把它看作是一份天賜的禮物,反而把它看成是一種負擔?是否我還沒有給你足夠的信心、令你未能對我作出全然的信任?」連仲勤輕摟著她,「你可以說我會騙你、哄你,但我父母卻沒這必要討好你吧?他們待你真的很好!比我這兒子更好!」


「你又在哄我‧‧‧」心綾噘著嘴說。


「我現在可說是分身乏術‧‧‧你已深得媽媽的歡心,我要更努力地『巴結』你,同時又要在家裡『討好』母親大人,否則,將來你倆婆媳聯手『出擊』時,恐怕我跟爸爸會地位不保,沒立足的餘地呢!要是我娶不到你回家,我怕媽會把我撕開兩邊、逐我出家門啊!」


「油腔滑調!」心綾終於重現笑容,「你父母真的不嫌棄我的出身?」


「拜託!現在是什麼年代?加上,你出身很差嗎?我倒是一點也不覺得啊!」


「可是‧‧‧」


「你又來這套了!我可以不厭其煩地重頭再說一遍‧‧‧」連仲勤眉頭一皺,「我可是訓練有素的。」


「你真的很囉嗦呢!」心綾笑著說,「當心老人院也不接收你!」


「有你照顧我,我哪用進老人院?」連仲勤大笑起來,「話說回來,我是認真的,你真的不用介意什麼,更不用理會別人的目光。我們一家真的很喜歡你!不過,最愛你的人,當然是我囉!」


「你說話越來越噁心啊!」心綾佯裝不滿,「要一輩子聽著你的花言巧語,我怕受不了!」


「這些話,只會在婚前說嘛!」連仲勤說,「婚後嘛‧‧‧嗯‧‧‧心照不宣了!」


「連仲勤,你好現實啊!」


「只要你當上連太後,你便知道婚前婚後有沒有分別了!」


「你好可惡!」


******


自從得知兒子快要結婚,連媽媽表現得非常興奮,四處為兒子張羅結婚上的大小事務。


「勤,別再吊兒郎當,要著緊一點籌備自己的婚禮啊。」連母語重心長地說,「我把心綾當作是女兒看待,你別經常惹怒她啊!」


「世界變了,兒子失寵,兒媳婦反成了新寵兒。」連仲勤酸溜溜地說,「我應該找老爸詳談一下,跟他聯成一線,來『對抗』你們這對婆媳。」


「已長得這麼大,快要結婚了,還是這樣沒點兒正經!」連母拍打著兒子的頭,「要好好的對待心綾,別辜負她。」


「媽,你對自己的兒子一點信心也沒有?」他佯裝生氣。


「媽看得出,沒信心的人是心綾。」她說,「那天晚上,雖然心綾是面帶著笑容,但我卻感覺到,她的笑容裡,卻是帶著一份不安。」


連仲勤只好把心綾的深底話跟母親說出來。連母得悉自己對心綾的關心、關懷,反而成了她壓力的源頭感到非常驚訝。


「媽,你放心好了。我已跟她說明一切,當她知道你偏心於她時,她不知有多高興,我還看到她暗暗偷笑呢!她只是一時間未能適應過來,給她一點時間吧,她會慢慢適應你的『熱情』。」


「這樣損你媽?」連母哭笑不得。


「豈敢啊!要是沒有你,家裡哪會這樣和諧溫馨?未來婆媳、甚至婆孫關係,還得依靠你啊!」


「你這小子沒什麼長處,就是最會逗人!」連母說。


「這樣才能把你的媳婦哄回來孝順你啊!」連仲勤自豪地說。


******


另一邊廂,患上「婚前綜合症」的心綾,把她快將要結婚的消息告知好友Eunice


「恭喜你啊!」抱著女兒的Eunice,立即上前恭賀心綾,然而,看到一臉患得患失的她,Eunice不禁替好友擔憂起來,「好事近的人,理應神采飛揚,幹嗎你好像滿懷心事似的?」


心綾只好把自己的擔憂一一向Eunice道出來。


「傻瓜!為不該憂的事而憂慮,你是否傻了?」Eunice安慰她說,「你不會因為我過去的經歷而令你蒙上陰影吧?這樣我會過意不去的。」


「有時候我會在想,眼前的幸福,是否一抹輕煙,是否只是過眼雲煙,終有一天會消失?」心綾懊惱地說。


「相信我,你更要相信自己的眼光。連仲勤是不可多得的一個好男人。老土一點來說,他是絕世好男人,你要捉緊自己的幸福,別讓他白白流走啊!」Eunice給予她信心,「雖然我不是一個好例子,但我仍相信,幸福就在眼前,看到你有美好的結果,我是衷心的替你高興!」


Eunice,謝謝你!」心綾再次得到肯定,頓時釋懷,「為了答謝你,你可否答應我一個請求?」


「別說要我當你的伴娘啊!我已有Stacey,加上‧‧‧你把我看作迷信好了,你還是另找人選吧。」Eunice先發制人,拒絕心綾的請求。


「那麼‧‧‧我可否邀請Stacey當我的小花女?」心綾知道一旦Eunice下了決定,很難改變她,故退而求其次,作出另一個要求。


「真的?嘩!太好了!」想不到Eunice竟然一口答應,「但她年紀還小,怕不怕她會把婚禮搞砸?我可擔當不起啊!」


「才不會!你知道我有多愛錫Stacey!我真的很想她有份參與我的婚禮!」心綾一邊逗著Stacey一邊說,「加上,有你這位媽媽從旁幫忙,她一定會成為全場的焦點呢。」


「我一向也知道Stacey人見人愛,可是,要她搶去新郎新娘的峰頭便不太好了!」


「我不依!我要Stacey當我的小花女!」心綾耍計要Eunice答應。


「好友結婚,我豈敢不從!」Eunice笑著答應,「你趕快跟連仲勤生一個小寶寶,好讓我的女兒有個伴兒啊!」


「別說得這樣遠吧,我還有很多東西未準備好呢!」心綾說,「你一定要幫我!」


「你不讓我幫忙,我才會生氣呢!」


跟著的日子,心綾便忙著自己的婚事而忙得不可開交。籌備工作雖然非常繁瑣,可是,心綾卻越來越享受當中的過程。


 


 


(待續)

2011年2月18日星期五

堆砌的心

曾幾何時,把朱古力推砌成一束花,送給情人,「睇得又食得」,是一件何等甜蜜幸福的事。隨著哄情人的方法推陳出新,新鮮感漸漸減退,朱古力花已經變得落伍,看到一束金澄澄的朱古力花,除非伴侶是一個骨瘦如柴、吃什麼也不會胖的女孩,否則,多會對朱古力說「不」。


 


小時候,物質生活沒有現在般豐盛,雖不是天天咸菜白粥,但對於日常食糧以外的食物(不論是小吃還是零食),不是經常能品嚐得到,因此每次能吃的時候,份外覺得珍貴美味。巧克力,是「奢侈品」,一定要在乖巧時或特別時刻才能吃到。


 


相信不少人對巧克力又愛又恨,愛它能令人感到幸福快樂;恨它令人增加熱量,多吃的話更會「附送」數磅贅肉。雖然自己饞嘴(其實我覺得是有「依食」,不浪費食物而已!),但面對零食,卻不是十分熱衷,大部份時間也只是輕嚐 一兩 口,然後便會把零食放下。很多女孩子也喜歡吃巧克力,我也不例外,但要我瘋狂地吃掉它,卻未必能做得到。我喜歡用眼睛來「吃」,多於真正把它吞進肚裡去。巧克力,放在眼前,我便心足、心甜了,根本不需要用舌頭感覺它的存在。


 


一盒朱古力放在面前(所指的不是小小一盒的那種),相信用一年時間也未必能把它「完成」。然而,又想偶爾提升體內的快樂指數,該怎麼辦?跟人一起分享,分甘同味,大家一起感受朱古力的甜味,不是一舉兩得嗎?


 


同事帶來一盒巧克力,看著它,已經覺得甜、感到「漏」(千萬別誤會是什麼人送給我,是給整個部門的)。另一位同事看到盒內剩下數顆巧克力,再次發揮「小宇宙力量」,把創意用在巧克力上,把剩餘的巧克力有系統地排列,竟然給她堆砌出一個「心」,令人眼前一亮!



 


這舉動雖然簡單,然而,我就是欠缺這份創意,不懂把平平無奇的巧克力重新包裝!這樣一來,巧克力又再次發揮出它的「魅力」,吸引著其他人對它的「垂青」。(不過,我仍是喜歡「看」它多於把它吃掉)


 


看似平凡不甚起眼的東西,只需要經過一點點的心思,說不定能化腐朽為神奇,給人一個小驚喜呢!


 


碰巧這天年元宵節,就讓我用這堆砌而成的「巧克力心」,借花敬佛,祝大家有一個甜蜜溫馨的元宵節!

堆砌的心

曾幾何時,把朱古力推砌成一束花,送給情人,「睇得又食得」,是一件何等甜蜜幸福的事。隨著哄情人的方法推陳出新,新鮮感漸漸減退,朱古力花已經變得落伍,看到一束金澄澄的朱古力花,除非伴侶是一個骨瘦如柴、吃什麼也不會胖的女孩,否則,多會對朱古力說「不」。


 


小時候,物質生活沒有現在般豐盛,雖不是天天咸菜白粥,但對於日常食糧以外的食物(不論是小吃還是零食),不是經常能品嚐得到,因此每次能吃的時候,份外覺得珍貴美味。巧克力,是「奢侈品」,一定要在乖巧時或特別時刻才能吃到。


 


相信不少人對巧克力又愛又恨,愛它能令人感到幸福快樂;恨它令人增加熱量,多吃的話更會「附送」數磅贅肉。雖然自己饞嘴(其實我覺得是有「依食」,不浪費食物而已!),但面對零食,卻不是十分熱衷,大部份時間也只是輕嚐 一兩 口,然後便會把零食放下。很多女孩子也喜歡吃巧克力,我也不例外,但要我瘋狂地吃掉它,卻未必能做得到。我喜歡用眼睛來「吃」,多於真正把它吞進肚裡去。巧克力,放在眼前,我便心足、心甜了,根本不需要用舌頭感覺它的存在。


 


一盒朱古力放在面前(所指的不是小小一盒的那種),相信用一年時間也未必能把它「完成」。然而,又想偶爾提升體內的快樂指數,該怎麼辦?跟人一起分享,分甘同味,大家一起感受朱古力的甜味,不是一舉兩得嗎?


 


同事帶來一盒巧克力,看著它,已經覺得甜、感到「漏」(千萬別誤會是什麼人送給我,是給整個部門的)。另一位同事看到盒內剩下數顆巧克力,再次發揮「小宇宙力量」,把創意用在巧克力上,把剩餘的巧克力有系統地排列,竟然給她堆砌出一個「心」,令人眼前一亮!



 


這舉動雖然簡單,然而,我就是欠缺這份創意,不懂把平平無奇的巧克力重新包裝!這樣一來,巧克力又再次發揮出它的「魅力」,吸引著其他人對它的「垂青」。(不過,我仍是喜歡「看」它多於把它吃掉)


 


看似平凡不甚起眼的東西,只需要經過一點點的心思,說不定能化腐朽為神奇,給人一個小驚喜呢!


 


碰巧這天年元宵節,就讓我用這堆砌而成的「巧克力心」,借花敬佛,祝大家有一個甜蜜溫馨的元宵節!

2011年2月17日星期四

怒怨恕

「怒」、「怨」、「恕」,究竟這三個字,當中存在著什麼關係?有什麼共通之處?


 


先別想得太複雜,答案其實很簡單:三個字同樣以「心」為部首的字!


 


不過,除此之外,它還有兩個意思。


 


憤怒、埋怨、寬恕,是人類都最常見的情緒、感覺與態度。以「心」出發,卻偏偏沒有溫暖、愛意的意思,相反,卻是充滿負面的情緒(「恕」除外)。每天遇上不同的人與事,不論是喜與悲、愛與恨、樂與苦,無可避免地交替出現。當別人跟自己持相反意見或事情不順從人願時,我們很自然地會埋怨,怨著別人不依從自己的方式來辦事。埋怨,傾向向內的情緒發洩,一旦怨氣越積越深,到達一個忍無可忍的地步時,埋怨便轉化到另一個層次──憤怒。


 


要是說,埋怨多是往心裡「埋」的話,相對上,憤怒便形於外了。當人家作了一些令自己不高興之事,往往不吐不快,把心中的怒氣發洩出來,怒氣全在面上出現。假若要以顏色來區分兩者的話,我會說,埋怨是灰色的(因為暗藏在心中);憤怒是紅色的(因為發怒時,大多數會變得面紅耳赤)


 


忍過、嬲過、罵過後,發覺這些都是「傷身」行為,為了別人的錯而懲罰自己,當別人滿不在乎、還在嘻哈大笑的時候,自己卻像一隻青蛙般鼓著腮,細胞白白「枉死」,不是很笨嗎?倒不如退後一步,心胸廣闊一點,寬恕他人,等於放過自己?要是能想得通,令這顆寬容別人的心在心內慢慢滋長,自己才能放下仇怨,笑著過日子。


 


為什麼忽然想起「怒、怨、恕」這三個字?無他,全因為第二個原因:只因在打字時,經常把這三個字打錯!要強調一點,我是沒有讀寫障礙的,用紙筆把這三個字寫下來是絕對沒有問題,可是,雙手放在鍵盤上時,偶然會把這三個字互相對調,真想痛打自己雙手「十大板」!當知道自己有此小毛病後,每次打字也會格外留神,確保不會把這三個字再次倒轉。經過一輪糾正後,「打錯字」的機會已經逐漸減少出現了。


 


回想起來,在電腦前、在鍵盤上,我是十分介意自己把這三個字對調/打錯,時刻提醒著自己別再犯上同一毛病。然而,要是可以選擇的話,我卻希望這「善忘」「應用」在生活上:把怒氣、怨恨統統拋諸腦後,「盡情」忘記什麼是怒、什麼是怨,只需要把寬恕別人的心留在身邊便可以了。

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

還可以怪誰

機會,除了需要別人給予之外,最重要的,還是自己主動爭取。機會不會從天而降,上天不會無原無故把你想要的東西統統放在眼前,即使真的如此,自己也得使點勁把它捉緊,把潛能發揮出來。要成功必先好好裝備自己,以雙手把機會接住,否則,縱使大好機會就在眼前,也只能白白地讓它從指縫中流走。


 


某碩士畢業生,畢業多時也找不到工作,最後更要申領失業綜援,引起社會廣泛討論。是社會的失衡造成他的失敗?是社會及僱主沒有「給」他一個機會?還是他也要為自己的種種行徑負上責任?


 


古往今來,工作從來也不是易找的,否則,便不會叫做「求」職了。要進入職場工作,經驗多寡成了求職的最大籌碼,學歷反而變成次要。然而,對一個初出茅廬的畢業生,毫無經驗可言,又如何能踏出職場生涯的第一步?經驗,是由時間累積而成,凡事總有第一次,每個人總有「零經驗」的一刻,一切從零開始。第一步永遠是最難開始,要是只會故步自封,這一步,永遠也踏不出去。


 


縱然你是在學校裡的尖子門生,考試成績有多超卓,要是沒有良好的品格與工作態度,成績表再突出也是徒然。讀書成績好、在考試裡考獲佳績的,並不代表能靈活處理突發的事務;相反,成績平庸的,說不定在職場上「實戰」時有超卓的表現、令人眼前一亮。


 


找工作,天時地利人和,缺一不可。有誰沒有試過發出多封求職信,但卻一直鮮有消息、所有求職信像石沈大海一樣?有誰每次面試都能「百發百中」、人人爭著下聘書?


 


為什麼找不到工作?請捫心自問,是否自己條件未能符合對方入職要求?也許,從一開始,求職的方向已經錯了,即使勉強找到工作,工作壽命也不會長久。要是連本身的方向與目標也不明確,要一個對自己毫不認識的僱主如何放心聘請自己?做員工的,要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當僱主的,要知人善任,找一個對公司有價值、有貢獻的人。資源錯配,不但員工未能一盡所能、沒半點歸屬感,且對公司沒有半點益處,試問,誰會笨得請一個對公司沒貢獻的員工?


 


比方說,明知自己體力不夠好,卻又不勤於鍛鍊體格,怎能當上以體力勞動的工作?明知自己沒有口才,卻偏要找一份以推銷為主的工作,不是苦了老闆、害了自己嗎?一旦「大方向」出錯,任憑你寄千封萬封求職信,相信成功率幾乎等於零。


 


知識可以從書本上學習,但人際關係、待人接物,卻非書本上能學得到。沒有一顆謙卑的心,事事顯得自我中心,即使成績再好,也不會令自己在工作上更上一層樓。校內成績及證書,只是表示你擁有學習的能力,卻不保證能一世成功。


 


要是面試失敗,只懂不停地怨天尤人,卻不先作出自我反省與檢討,實在「誠意」有限。怪別人沒給予自己機會、不懂欣賞自己,何不先捫心自問,自己有什麼長處值得被別人欣賞?面試時間有限,要在有限的時間內清楚一個人的背景與潛能,根本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要是未能把握時間,在短暫的面試裡把自己的優點表現出來,如何能說服僱主說「我就是你想要的人才」、「不聘請我是公司的損失」?


 


沒什麼自信的我,當年畢業後,也曾擔心及迷茫過,究竟能否順利找到工作?成績不及他人優秀,性格不及他人主動,要突圍而出,看似是不可能的事。自問面試技巧不好,對答也未必流利,幸好,即使自己表現再差,最後也能獲得一份工作,令我喜出望外,自信心得以慢慢建立起來。


 


求職,混合了機會、運氣跟誠意,像我這樣平凡的人,也能僥倖找到一個「容身之所」,相信絕大部份人也會比我更優勝。只要有誠意、謙遜,要找一份工作(是否滿意卻是另話),並不是一件難事。

2011年2月15日星期二

一日為師


老師與學生(或家長)之間的關係,在不知不覺間起了變化。昔日的師生關係,老師高高在上,學生尊師重道;父母說的道理可以不聽從(或當作耳邊風),但老師說的一字一句,便一定是對的。老師只要一聲令下,比父母說上十句更奏效。然而,這已是「上世紀」的事了。隨著時間的「進步」,現在兩者角色有所改變,學生/家長變成客戶(client)、老師變成服務提供者(service provider)。但凡有什麼不妥,投訴變成一件家常便飯的事。經過深入的調查、交涉及溝通後,學生/家長仍是要聽 從 老師的那一套,可是,當中已浪費了不少時間。從來,老師這角色也不易當,當現代的老師更是難上加難。


 


不論是昔日還是現在;從幼稚園到大學;只要是站過台上、當過「我的老師」的老師,他/她永遠有著超然崇高的地位,絕不會因時間的流逝而沖淡這份關係。俗語說,「亦師亦友」,這是我所期望的終極關係,然而,我知道自己是永遠無法跟老師達到這關係。


 


離開學校後,跟老師的接觸自會減少,加上,在校內,我從不是什麼優秀或傑出的學生,對老師而言,我是一個近乎透明的學生,老師一旦離開課室,我的名字跟樣貌便會跟著一併變得模糊、甚至消失。


 


相信在我的生命裡,沒有什麼老師會記得曾經教過我,除了一位老師以外。


 


她是我小學二年級的班主任。


 


我只是一個平凡、不太作聲的一個學生,沒有什麼「豐功偉績」令老師留下印象,隨著一年一年的升級,老師應該把我忘記得一乾二淨。然而,由於老師的住處跟我非常接近(幸好不是鄰居,否則,我會時時刻刻處於高度驚嚇的狀況),偶然在街上也會碰到她,看到她,自然地肅然起敬,向她點頭敬禮。這不只局限於當年,直到數十年後的今天,只要在街上或教堂裡遇上她,我也會同樣尊敬地叫她一聲(幾乎是那種上課時叫「Good morning/Good Afternoon Miss/Mrs. XXX」般),想起來也覺惹笑,即使畢業多年,這「習慣」也無法改變。


 


更有趣的是,我曾經為她的女兒補習!這更是一個挑戰自己極限的事!深入老師的家,跟她的女兒補習,壓力更是非一般的大啊!回想起,真的不知道為何當年會有這膽識答應她、接受這「任務」呢!


 


當年黃毛小丫頭的我,今天已經長大成人。我只看到自己從小女孩長大成人, 卻忘記 老師也會隨著時間而變老,現在重遇她,她變老了,頭髮變白了,同時卻變得和藹可親(當年覺得她很嚴肅)。每當她跟自己閒話家常時,我仍會為了她記得自己這名「透明學生」而暗自高興,同時,不忘抱著敬畏之心,恭敬有禮地回答,頓時變回一個乖乖的小學生,低著頭,有時候更不敢跟她有眼神接觸呢!


 


不論是過去、現在或將來,她是我的老師,一生也是我的老師。無論我是當年的七歲的女孩,還是長大到十七歲的青少年、甚至七十歲的老婆婆,在我心中,她的地位永遠崇高而不改變。


 


不知道其他曾教導過自己的老師,現況可好?


2011年2月13日星期日

女兒之家(三十四)

連仲勤跟心綾之間的相處越見穩定愜意,他們漸漸開始建立起非一般的默契,還未待對方開腔,便幾乎已能猜出對方下一步準備說什麼、做什麼,有時,他們更為此而感到驚訝,更以彼此間的合拍當作笑話來說笑。


 


「你猜我現在心中想什麼?」連仲勤嬉皮笑臉地說。


「誰有興趣猜你在想什麼?」心綾刻意跟他唱反調。


「來吧,來猜猜吧。」連仲勤繼續鬧著玩。


「你要說的,自然會說,我才沒好氣跟你玩啞謎。」心綾咯咯大聲地笑,「我現在偏不猜不說,且看你能把這想法憋在心裡憋多久。」


「你很討厭呢!一點兒情趣也沒有。」連仲勤不服氣地說,「還虧我經常想點子逗你歡笑。」


「只因你太無聊,才找我來消磨時間而已。」心綾明知連仲勤是一個能說笑的人,所以才肆無忌憚地調侃他,可是這次,他卻出乎意料之外,面露不悅之色。


「你不是介意我的笑話吧?」心綾知道自己口不擇言,闖了口舌之禍,立即向他道歉,「對不起啊,我‧‧‧我只是說說笑而已!你胸襟廣闊,大人有大量,別生氣好嗎?」


「在你心目中,我是一個只懂嬉皮笑臉、無聊透頂的人嗎?」連仲勤板著臉說。


「究竟你今天發生什麼事?平日你不是很會開玩笑嗎?幹嗎這天認真得這樣可怕?」心綾從沒看過連仲勤有這樣的反應,被嚇了一跳。


「只因我本來今天有很重要的事要跟你說,而你卻偏偏把這氣氛搞垮。」連仲勤別過臉來,心綾只好不停地向他道歉。


想不到,這竟然是連仲勤為了作弄心綾而想出來的小詭計,他看到心綾急得如熱窩上螞蟻的樣子,煞是可憐又可愛,禁不住偷笑起來。心綾瞥見剛在發怒的連仲勤竟然在暗暗偷笑,方知道自己被愚弄,氣得雙眼通紅。


「原來你在作弄我!」心綾被氣得幾乎哭了出來,「你覺得這樣子很好玩嗎?」


「我只是想測試一下你對我的脾性了解有多深而已。想不到你這樣容易上當啊!跟你一起多時,我何曾向你發脾氣呢?」


「你‧‧‧」心綾被氣得說不出話來。


「別生氣嘛,你等我一會,我很快便回來。」說罷,他便轉身走開。


「你‧‧‧你連哄也不哄我便逕自走開,連仲勤,你有種。」心綾在心中暗自咒罵他。


數分鐘後,連仲勤徐徐回來,手上還拿著一杯熱騰騰的latte。看到氣憤未平的心綾,他又再次露出燦爛的笑容。心綾看著他那張嬉皮笑臉的嘴臉,猶如火上加油。


「別生氣嘛,我也只是跟你說說笑,我只想為你增添多一分幽默感而已。」想不到,這次換了連仲勤連聲道歉,「來喝一口latte下火吧。」


「我不喝。我巴不得把你吞進肚裡去!」心綾仍是噘著嘴說。


「原來你生氣的樣子挺可愛呢!這可是我第一次看你鼓著腮的樣子,很像一隻青蛙。」連仲勤想著辦法逗她。


「你真變態啊!不是逗我高興,而是把我惹怒。」心綾被氣得哭笑不得,卻又要強忍著笑意。


「你先喝一口吧‧‧‧我特意買來向你賠罪的。」連仲勤仍是不停叫心綾喝一口咖啡。


「誰會只買一杯latte來向人賠不是?」心綾做了一個鬼臉,「我沒心情喝,要不你自己喝掉,要不,你把它倒掉好了。」


「我是誠意十足的啊!你把它喝完便知道我的誠意有多深。」


「你今天老是古靈精怪,我才不會笨得再中計呢!」心綾不禁狐疑起來,更企圖把杯子丟到垃圾桶裡去,幸得連仲勤及時作出制止。


「我沒騙你啊!我來試一口給你看。」連仲勤為表誠意,只好骨碌骨碌地大口大口喝著杯裡的latte


「你把整杯全喝掉,那麼我喝什麼?」看到連仲勤急著喝咖啡的樣子,心綾終於忍俊不禁,連忙把杯子從他手上搶回來。


當她喝到一半時,她開始面有難色,把咖啡交回他手上。


「你的咖啡在那裡買的?難喝死了。」心綾苦著口說,「還有‧‧‧杯裡好像有異物啊‧‧‧我們快點到那咖啡店向老闆投訴,這樣的咖啡會喝壞人啊!」


「你多試一口吧。」連仲勤死心不息地叫她把咖啡喝完。


「為什麼你總是要我把它喝完?是不是你從中作了些古怪?」心綾看到連仲勤不發一言,知道事有蹺蹊,企圖把剩餘的咖啡倒出來,卻被他阻止。


「小心一點啊‧‧‧」連仲勤衝口而出。


心綾小心翼翼把咖啡倒出,倏地在杯底發現了一顆戒指,驚訝得說不出話來。


「噢!為什麼會有一枚戒指?一定是店內的人在沖咖啡時不小心丟到杯裡去!他們真粗心大意!我們趕快把它送回店裡去!」


「慢著‧‧‧」連仲勤再次制止她。


「你是律師,你該不會拾遺不報吧?」心綾問。


「才不是啊!問題是‧‧‧那是我的戒指‧‧‧」連仲勤搔著頭說。


「什麼?」


「那‧‧‧那是我送給你的戒指啊。」連仲勤的聲線越見微弱。


「送給我?為什麼會在杯裡?」心綾被他搞糊塗,越聽越不明白,「慢著,你再說一遍?」


「我打算向你求婚‧‧‧那是求婚戒指啊。」一向口齒伶俐的連仲勤,竟是結結巴巴地說著,「我打算給你一個驚喜嘛。」


「這果然是一個『驚喜』!」心綾內心感到一陣悸動,「哪有傻瓜求婚會把名貴的戒指泡在咖啡裡?萬一我喝進肚裡去怎辦?或是我把杯子丟掉了,那又怎麼辦?」


「我只想給你一個與眾不同的求婚過程,令你一生難忘嘛。」連仲勤笑著說,「萬一你把它吞進肚裡去,你便註定一世屬於我,逃跑不掉了!」


「你錯了,我會立即跑到醫院,即使要做手術,也要把它拿出來。」心綾叉著腰說。


「你真的很不願意當我的太太嗎?」連仲勤皺著眉說。


「戒指是用來戴而不是用來吃的。」心綾沒好氣地說,「我不想自己消化不良啊!」


「那麼,既然現在戒指就在你眼前,你願意嫁給我嗎?」連仲勤一臉誠懇地說。


「我才不要戴一枚有咖啡味的戒指‧‧‧」心綾強忍著笑說,「再者,你的橋段也太爛吧?把東西放進飲品裡去,你的衛生常識去了那裡?」


連仲勤把手伸進衣袋口裡,拿出一個絨盒,內裡有另一枚戒指。


「嫁給我,好嗎?」連仲勤誠懇地問。


「你瘋了嗎?究竟你買了多少枚戒指?」被連仲勤連番戲弄,她的聲音開始顫抖起來。


「只要你答應嫁給我,再多的戒指我也願意買下!」連仲勤正經八百地說,「杯裡的只是『道具』,我才不會笨得把戒指『犧牲』。我手上的一枚才是『真命天子』,你願意把它戴上,當我的連太嗎?」


由於事出突然,心綾一時間反應不來,只是呆愣愣的看著他。


「我答應你,這生這世,我會好好的待你,一切也依你。」


「你總是找方法戲弄我,我才不會上當啊。」心綾不禁相信連仲勤竟然會向她求婚,頓時不知如何反應才好。


「我是認真的‧‧‧」連仲勤說,「我會令你每天也生活在笑聲與快樂之中。」


「逗我笑,是一件很累人的事。」心綾忽然憂慮起來。


「我還以為自己已成功令你變得快樂,不是嗎?」


「但你要當一世的笑匠,也絕不後悔?」心綾衝口而出,「要是我笑得累了,怎麼辦?」


「我千萬個願意!」連仲勤急著回答,令心綾甜在心頭,「當你笑得累了,便擱在我的肩膀上休息,之後再繼續捧腹大笑!」


「傻瓜!」


「你即是答應吧?」連仲勤繼續追問,但心綾只是一笑,連仲勤得知求婚成功後,高興得大叫大跳。


「我要立即向家人宣告這好消息!我們一起回家吧!」他興奮得摟著心綾,然後一起回家。


 


 


 


(待續)

2011年2月12日星期六

明搶錢的「心」

一直也認為,喜歡一個人,講「心」便不要講「金」,心思、心意,是金錢買不到的。然而,商人為了製造多點商機,以金錢打造形形色色的「心思」,以美輪美奐的包裝來吸引人。一年一度的「搶錢日」──情人節即將來臨,每對情侶,為了這天,不惜花上不少時間與心思,為的只是為博紅顏一笑,營造一份甜入心的感覺。


 


眼看著大大小小的商店,把平日平常不過的東西重新包裝,換上紅紅紫紫的「新裝」,加上「心、心、心、心、心」的外形,務求令人感到無限的浪漫甜蜜感覺,價錢便可以賣貴數倍。


 


這個日子,從來也跟我無關,然而,卻無可避免地經過大大小小的商店,「感受」當中的「氣氛」。看到「鋪天蓋地」的「心型世界」,各色各樣以心型作造型的商品:巧克力、花、小禮物,只要你想得到的,全都可以化身成心型禮物,務求令人一旦看上,便會迷上,然後乖乖地把它帶回家。


 


願意為伴侶製造驚喜、送上小禮物,是值得一讚,然而,刻意地在這一天才對身邊的伴侶好,是否真的出於真心?還是有點隨波逐流?


 


或許我有點古怪,總覺得,在情人節推出各種甜心行為或食物,情人是開心,但商人更高興!要對人好,在一年三百六十五日裡任何一天(正確來說,應該說是每一天)也可以對人好,不用刻意在某天買或製作一些有「心」的事才叫做甜蜜。能在平常日子裡,表現出關懷,而非令為了「應節」而做,這才能令人感到更窩心感動。


 


坦白說,在這天買的吃的玩的,價錢全都是比平日昂貴,但質素卻跟平日無異,值得嗎?或許你會說,為博紅顏一笑,再貴也是值得啊!但恕我「市儈」,我寧願把金錢花在平日上,必定能吃得更好、玩得更盡興呢!何必把金錢白白花在不必要地方,讓商人賺取「額外」而可觀的利潤?


 


很不浪漫吧?的確,我是一個「講心不講金」,論感覺不論日子的一個大怪人!哈哈!

2011年2月11日星期五

最願意花錢的人

中國人「無飯不歡」,外國人以麵包為主食,嬰孩以奶粉為主要食糧。只要你一天生存在世上、呼吸著一口空氣的話,你便要吃東西來維持生命。不喜歡吃米飯,可以選擇吃麵條,不然便吃麵包、甚或是其他雜糧,因循個人喜好,只要能給予身體熱量,吃什麼也不是問題(唯獨嬰孩沒法選擇,只能吃奶來幫助成長)


 


「搵食」難,賺錢「搵食」更難。在百物騰貴的社會裡,什麼也跟通脹扯上關係,要吃得飽,便要比往日付出更多的金錢,吃著跟以前一樣的食物。加價不絕於耳,甚至乎,你會發覺面對同樣的食物,質量及質素徐徐下降,簡直是雙重「損失」。然而,為了果腹飽肚,再貴的食物,也得買回來吃,難道因為價格上漲,我們便絕食嗎?在無從選擇下,唯有訓練自己成為精明的消費者,在可行的情況下,當一個格價專家,「慳得一蚊得一蚊」。


 


主要食糧加價,我們無從選擇,然而,對於一些非主食的「奢侈品」──零食、甚至於零食也說不上的物品,如香煙,便成了可有可無的東西,即使少吃一點,也不會有什麼損失,對身體也不會造成任何傷害。畢竟,沒有零食、沒有香煙的日子,並不會把人餓死(反而令人健康一點呢!),最多,只是失去了一點兒的(另類)人生樂趣吧!


 


相信沒有人會反對,香煙是一件對身體有百害而無一利的物品,對自己身體、身邊的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對周遭的環境造成破壞。我是一名非吸煙者,我是無法明白香煙有多「香」、有多吸引,我只知道,要是它是一件有益的物品,政府便不用規定未滿十八歲人士不能購買;要是它「有助」成長的話,為何家長不乾脆把香煙當作零食般來「獎勵」小孩子?要是香煙真的「老少咸宜」的話,為何要把大部份地方規劃為非吸煙區?(別誤會,我不是鼓吹吸煙有多好啊)


 


難道是非吸煙者妄顧吸煙人士的權利?刻意跟他們作對,令他們連丁點兒吸煙的自由也剝奪嗎?


 


我們視米飯為主要食糧(不吃飯,我會死啊!),而某些吸煙人士卻把香煙當作另類食糧(不吸煙會死嗎?)。增加煙草稅,令他們的「米飯」成本增加,因而「怨聲載道」,說是對他們不公平。然而,捫心自問,他們又何曾為非煙民著想過?他們「慷慨」地把香煙「與民共享」,令我們「免費」享受不少「二手煙」!但他們有否詢問過我們是否樂於吸取這些免費煙?


 


「唔食唔知價」,原來一包香煙真的很貴!不過,再貴的香煙,仍有不少人願意以金錢換取,果然是魅力沒法擋!撇開有損健康及其他因吸煙而衍生的種種問題,假設它是一件「有益健康」的物品,單是「價錢」已令我卻步!數十元一包的香煙,要是天天一包,每月的花費真不少啊!不過,縱然香煙的價錢再貴,它仍有它的市場。畢竟,「飯可以不吃,煙卻不可不吸」,是不少煙民的「宗旨」,為了香煙,節衣縮食也在所不惜。換了是我,我寧願以同樣(或更多)的價錢來買一些能令自己飽肚的食物(我承認自己饞嘴)


 


因此,無論如何,我也及不上這些煙民豪爽大方,天天享受著這些奢侈品而面不改容。不論是富有還是貧窮的吸煙者,只要能一煙在手,享受吞雲吐霧的感覺,便可以連正常飯餐也省掉。相信世上最願意花費的消費者,非他們莫屬了!

2011年2月10日星期四

最笨的才留到最後

面對最好的、最喜歡的東西,你會立即使用?還是留待最後才慢慢享受?


 


這不禁令我聯想起孩童時聽過的一個有關蜜蜂(還是螞蟻?)與蝴蝶的伊索寓言的故事,故事裡,小蜜蜂積穀防饑,小蝴蝶卻喜歡享樂,蝴蝶譏諷蜜蜂是一名傻瓜,只懂工作不會玩樂。蜜蜂沒有被她影響,仍是默默地為將來臨的冬天而作好準備。當冬天真的來到時,蜜蜂能安在家中,享受一個溫暖飽飫的寒冬,相反,蝴蝶卻因為只顧享樂而沒有勤勞工作,最後冷死收場。


 


勤有功,戲無益,唯有先作好準備,即使眼前有多困苦,將來終有苦盡甘來的一天,那時候,便可以「坐享其成」,好好地享受成果了。一直也持守著這個信念,面對再苦再難過的事,也會乖乖地咬緊牙關熬過去。然而,有時也會覺得自己過份地堅守著這原則,把享樂「推遲」,未能及時行樂,是另類的「自虐」。


 


相信很多人(特別是女孩子),很喜歡逛街購物,雙眼只需集中在眼前五光十色的物品,便已經樂上大半天。要是能找到心頭好,把它買回家,巴不得立即把它打開、使用它,更能樂在其中(希望沒有鼓吹大家成為「購物狂」吧)。可是,我偏偏是一個願買不願用的人。不是自己吝嗇,而是習慣了用舊的東西,忽然眼前出現一件簇新的「代替品」,頓時變得不知所措。


 


買衫、買鞋、買什麼也好,在試穿試著的時候,都是一個令人感到愉快的過程,付款時更是痛快(或「肉痛」?),直到回家的一刻,內心仍是興奮無比。然而,要是當這份熱情冷卻後,要把它再次穿上身時,便會顯得有點怯懦。想深一層,有什麼好害怕呢?只要能豁出去,踏出第一步後,自信便立即「重投」自己的懷抱了。


 


你有否試過,買了一件衣服後,遲遲沒有(或捨不得)把它穿上,衣服仍是孤單地留守在衣櫃裡?直到某天,再次經過同一所服裝店,一件似曾相識的衣服再次出現在眼前,才想起自己也曾擁有它!唯一不同的是,現在能以更低的價錢,便可以買回同一件衣服!最令人咬牙切齒的是,家中的那一件衣服,仍是原封不動、完整無缺的在家中!當「新衣裳」碰上「新衣裳」,唯一不同的,只是身價降低了!這時,不「呻笨」才怪!要是當天買下衣服後,立即把它穿上,在這段時候,當一個漂漂亮亮、醒神自信的人,即使買貴了,也是值得嘛!要是抱著捨不得用的心態,只買不用,那麼,根本不用花上額外金錢來擁有它。


 


原來,不是把所有東西留在最後便代表最好,在適當的時候,及時行樂,早點享受,才是真正的對自己好。為將來作好準備是必須,但要令現在的自己變得快樂,同樣重要。現在的我,不會笨得把所有東西留待「明天」或「日後」才享用,畢竟,早點享受,快樂也多一點。

2011年2月9日星期三

價值觀怪胎

每人看事物的觀點與角度不同,處事方法有異是正常不過,在意見分歧中找尋共識、在相同意見裡繼續集思廣益,說不定能找出更佳的辦法把事情辦妥。要取得共識,一點也不易,說不定,更可能要在過程中作出種種犧牲,為了顧全大局,便得犧牲小我以完成大我。要是互不相讓,最後可能換來兩敗俱傷。然而,在作出相讓或妥協之時,卻並不是代表對解決方案或意見全然認同,只是在比較下,某觀點及角度較可取而已,要是他日有另一個更佳的想法,原有的便會被淘汰。


 


我常笑說,「一個謊話,當說上一百次後,便會成了真話」,應用在一些無關痛癢之事上,這種自我麻醉的方法,有時是挺奏效的。可是,當面對一些牢不可破的定律或原則時,無論自我催眠一千次、甚至一萬次,也不能把它當成真理看待。


 


我雖未稱得上是憤世嫉俗之人、對身邊的人與事諸多不滿,然而,對於一些根深柢固的原則與想法,仍是有著一點「僅餘」的堅持。


 


比方說,某人做了某行徑,你會覺得荒唐無奚,但當有一百人做著同一件事時,這代表那行為是正確嗎?從來,「小數也要服從多數」,既然大眾也開始接受了,自己是否要開始改變自己的想法,與其不能獨善其身,何不隨波逐流,接受一些大眾認同的事?可惜,我就是這樣的一塊頑石,固執得連鐵鑽也鑿不開,那怕別人施以奇異目光,對已「入心入血」的固有原則仍是堅持不變。這並不是代表自己清高,而是,我真的沒法接受一些超越自己原則、道德之事。


 


人要進步,思想亦然。可是,在越來越進步的社會裡,我的思想,並沒有跟從大隊前行,相反,彷彿不停大倒退,對一些新思維、新行徑卻不敢恭維。雖然生於現代,思想卻停留在古代。或許,我就是錯生於這世代的怪胎,無法融入這種前衛的思想。在矛盾之間,苦了自己,也苦了別人。盡可能,我希望能在分歧裡找出丁點兒的認同感,可惜卻非易事。思想無法跟別人「與時並進」,便落得被孤立的地步。事事妥協,只會令人越來越迷失方向;對與錯,變得越來越模稜兩可,妥協反而成了思想的絆腳石。是「眾人皆醉我獨醒」?還是刻意裝酷、要與眾不同?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要放下現有的堅持,接受「事實」,短期內也不能實行。

2011年2月8日星期二

越來越牛


在一般人心中,牛,是一種勤勞的動物,同樣,牠是勤奮、默默耕耘的象徵。被人比喻作牛,至少不是懶惰蟲。然而,牛卻不是十全十美,牠的「脾氣」,便被形容為最「臭檔」的。


 


牛脾氣,不但只會發生在男人身上,在女人身上,也會遇見。男人的牛脾氣,可以化身為言語,甚或「動作」,罵人打人,「悉隨尊便」。牛脾氣,多是用來形容男人,然而,女人一樣可以有「牛脾氣」,只是女人的打罵程度沒有男人般強或激烈(當然,某些女人打罵起來,比男人更「出色」)


 


不幸地,我也擁有這種「牛性」,而且越來越強。


 


遇上令人不快的事,你會怎樣處理?理性分析?還是「bili bala」地不吐不快?不得不承認,當心中有鬱結時,最佳的方法便是想辦法把問題解決。然而,世上問題太多,而且很多時候也是在控制範圍之外,再不想接受,也得接受。這可以說是無奈,也可以說是現實。除了接受外,情感上的不快,只好另找渠道來發洩。以不同的方法來減壓,有人喜歡做運動,有人喜歡找人傾訴,方法層出不窮,只要能令自己變得輕鬆便可以。


 


一向不善於表達自己的我,有什麼事也不會宣諸於口,只會不停地往心中積壓著。以往的日子,自己還可以帶著一個笑皮囊來做人,暗自不快,但在人前,盡可能也會裝作滿不在乎。出現大發脾氣(如大吵大鬧、強烈地表達不滿)的機會率幾乎是零。不是說自己沒脾氣,只是選擇不「形諸外」,減少得罪人的機會。


 


然而,隨著自己漸長,自己越來越固執,遇上不快事,縱然仍是不說出口,但面部表情卻越來越不受控制,時刻也被自己的面部表情所「出賣」。當人家感到忿忿不平時會破口大罵,或是找方法把想法「說」出來,偏偏我是越「怒」越不作聲,越不作聲,臉色便越來越「黑」,新一代黑臉神便隨之「誕生」。


 


我討厭自己的黑臉,不用照鏡子,我也知道自己有多討厭乞人憎,然而,我就是控制不了臉上的肌肉及「顏色」。不會把不滿說出口,卻不自覺地全放在臉上。例如,要是不贊同或討厭別人的言行舉止或觀點,當中20%是不滿對方,其餘80%是討厭自己,為何不能接受對方跟自己觀點與角度有別?為何自己要表現出不滿?為何自己不好好控制自己情緒?雖沒有把不滿說出口,但所有不滿全都表現在臉上,那麼,跟人大吵大鬧有何分別?


 


以往對別人的忍耐與耐性,為何突然蕩然無存?


 


要是我能變成一個「什麼都好」、沒有情緒起伏的人,對別人造成的影響不是最少嗎?為何自己在這方面越來越退步?就是自己越來越頑固(變態)的性格,令身邊不少人受苦,可是自己卻無論如何也改善不了,這份矛盾,令自己更討厭自己。巴不得把昔日的「面具」再次戴上,然而,這面具去了哪裡?


2011年2月6日星期日

自家手作

從小我已接受了一個永遠無法改變的事實:我是一個毫無創意及藝術天份的人。


要我從零開始,把一樣平平無奇的東西作出變化,無論如何,我是無法做到的。即使把方法、過程一一跟從,要是能臨摹出五成已是極限,要用自己「腦力」把藝術品完成,是永遠不會發生在我身上的。


要是你問我,一生中最羨慕的是什麼?除了是別人的才華外,我想,非人家的藝術天份莫屬了。但凡看到別人畫畫、做手工,我便如著了魔似的帶著羨慕的目光相待。別誤會我是一個很會賞藝術、賞畫的人,其實,我是一個全無藝術細胞的人。


近年才發現,母親原是一個很會創作的人,她會織毛衣、勾冷帽、穿珠仔,而我卻偏偏連丁點兒的遺傳也沒有。我會織毛衣,但只限於一些容易的圖案,要自創一些圖案,應該沒可能;要穿珠仔,我也可以,但我卻不能自行研究一些新穎圖案,能默默織,卻不會「想」。


這次,母親又再次以她的創意,利用舊利是封,拼拼貼貼後又成了一個新「玩具」,為新年添上一點小色彩。



希望大家在兔年大展鴻圖,一帆風順,大吉大利!

自家手作

從小我已接受了一個永遠無法改變的事實:我是一個毫無創意及藝術天份的人。


要我從零開始,把一樣平平無奇的東西作出變化,無論如何,我是無法做到的。即使把方法、過程一一跟從,要是能臨摹出五成已是極限,要用自己「腦力」把藝術品完成,是永遠不會發生在我身上的。


要是你問我,一生中最羨慕的是什麼?除了是別人的才華外,我想,非人家的藝術天份莫屬了。但凡看到別人畫畫、做手工,我便如著了魔似的帶著羨慕的目光相待。別誤會我是一個很會賞藝術、賞畫的人,其實,我是一個全無藝術細胞的人。


近年才發現,母親原是一個很會創作的人,她會織毛衣、勾冷帽、穿珠仔,而我卻偏偏連丁點兒的遺傳也沒有。我會織毛衣,但只限於一些容易的圖案,要自創一些圖案,應該沒可能;要穿珠仔,我也可以,但我卻不能自行研究一些新穎圖案,能默默織,卻不會「想」。


這次,母親又再次以她的創意,利用舊利是封,拼拼貼貼後又成了一個新「玩具」,為新年添上一點小色彩。



希望大家在兔年大展鴻圖,一帆風順,大吉大利!

2011年2月4日星期五

學前恐懼

2011119


 


放下了書包多年的我,一直也不敢重拾書本。從小到大,我也不是一個讀書的材料,成績總是採取「中庸之道」,在中間載浮載沉,能過度會考、高級程度會考、考進大學、大學畢業,所有一切一切也像夢幻般,既真實又虛無,除了說自己那一點點努力外,最主要還得靠天主對我的眷顧,沒有衪,我甚至什麼也不是、什麼也沒有。


 


以前,讀書是為讀書,不是百分百心甘情願,畢業後,工作久了,發覺自己知識實在太貧乏,人家在不斷進步,自己卻不進則退。單是拿著一個本科畢業生的文憑,又能有什麼大作為?加上,自己不是出身於名牌大學,自卑心比別人大。一直也希望,要是將來有一天要再次讀書,一定要找一科自己有興趣,「不是為讀書而讀書」(不過,現在報讀,不又是「為讀而讀」嗎?)。說了多年,還沒有落實執行,只說不做,實在有愧於心,終於,我鼓起了最大的勇氣,報名讀書。


 


錯有錯著,在201011月,我糊裡糊塗報了名,還以為自己在11月便可以開始讀書,但遲遲未收到通知,原來是早了報名,真是白痴!


 


之後,終於收到大學通知,知道自己被取錄,內心既驚且喜。喜是沒有被大學拒絕(我怕自己不合乎資格),驚的是怕自己不是讀書材料,加上多年來沒有讀書,怕自己邊做工邊讀書會應付不來,「自找麻煩」!心中非常不安,卻又訴說無門。


 


大學通知,要自己參加一個英文測試才能修讀。自問英文不是很好,但基本的也應該沒什問。可是,當一聽到要先參加英文測試,心中便惶恐起來,萬一測驗失敗了怎麼辦?這一切也是源於自卑心作祟,是自己不是來自名牌大學所以要考試?還是自己的英文真的這樣糟糕?


 


心中非常憂慮,壓力全在夢中出現。


 


夢中的我,在班房裡上課。忽然,老師高聲說班中有兩位同學英文不好,要考試重考,還把名字高聲朗讀出來。坐在我旁的同學,還好奇地問我,問我是否知道xxx(我的名字)是誰,教我不知如何回答,只能報以尷尬一笑。誰知道,坐在我前方的同學,竟然回頭問我,還大聲地說著我的名字,那即是「全人類」都知道xxx便是我了!


 


噩夢驚醒,才知道,重拾讀書的滋味,原是這樣壓力大的。


 


能否順利完成學業,仍是未知之數,我只知道,現在的我,壓力大得沒法透氣,不安、惶恐感覺,與日俱增。

飛躍在兔年

一年之始,首先恭祝各位兔年進步、身體健康、心想事成!


新一年、新開始,要是還沒有想好來年的計劃的話,最好便藉著這個大好機會,為自己定下目標,在未來的一年,好好向前進發,無論成敗得失,盡了力,便無怨無悔了。


當新年還沒有來到時,已知道自己在兔年內會有新挑戰等待著自己,矛盾、混亂全集於一身。一時之間要接受數個(或更多)的新挑戰,心中很是忐忑與徬徨,但我相信,在未來的日子裡,總有辦法把它們一一解決與完成。



曾幾何時,你有想過飛往天上嗎?



像小鳥般在空中飛翔?還是像蝴蝶般身輕如燕,在漫天飛舞?


像蜻蜓也不錯吧?



原來那只不過是紙鳶而已。



站著不動,當然只會原地踏步,然而,只要順著風而行,一樣可以飛得高、飛得遠。



想自由自在地翱翔天際,需要的,是一份勇氣。



不論是蝴蝶


還是蜻蜓


只要你願意張開翅膀,朝著目標「衝呀衝」,要達到理想,並不如想像中的困難。



兔年,是跳脫躍動的一年。



我已預見這一年,將會是多變化、多變動的一年,我有能力把它們一一克服嗎?



蛻變成蝴蝶,會發生在我身上嗎?



明燈在眼前?



飛龍在天,希望在前。



千萬別「虎頭蛇尾」!要像龍一般,勇往直前!



不一樣的一年,留待大家慢慢發掘與開拓。



鳳凰展翅



期待它出現在你們及我的身上。



小兔子也會出手幫忙。



漫天桃花,希望大家有一個愉快、歡欣、健康的兔年!

飛躍在兔年

一年之始,首先恭祝各位兔年進步、身體健康、心想事成!


新一年、新開始,要是還沒有想好來年的計劃的話,最好便藉著這個大好機會,為自己定下目標,在未來的一年,好好向前進發,無論成敗得失,盡了力,便無怨無悔了。


當新年還沒有來到時,已知道自己在兔年內會有新挑戰等待著自己,矛盾、混亂全集於一身。一時之間要接受數個(或更多)的新挑戰,心中很是忐忑與徬徨,但我相信,在未來的日子裡,總有辦法把它們一一解決與完成。



曾幾何時,你有想過飛往天上嗎?



像小鳥般在空中飛翔?還是像蝴蝶般身輕如燕,在漫天飛舞?


像蜻蜓也不錯吧?



原來那只不過是紙鳶而已。



站著不動,當然只會原地踏步,然而,只要順著風而行,一樣可以飛得高、飛得遠。



想自由自在地翱翔天際,需要的,是一份勇氣。



不論是蝴蝶


還是蜻蜓


只要你願意張開翅膀,朝著目標「衝呀衝」,要達到理想,並不如想像中的困難。



兔年,是跳脫躍動的一年。



我已預見這一年,將會是多變化、多變動的一年,我有能力把它們一一克服嗎?



蛻變成蝴蝶,會發生在我身上嗎?



明燈在眼前?



飛龍在天,希望在前。



千萬別「虎頭蛇尾」!要像龍一般,勇往直前!



不一樣的一年,留待大家慢慢發掘與開拓。



鳳凰展翅



期待它出現在你們及我的身上。



小兔子也會出手幫忙。



漫天桃花,希望大家有一個愉快、歡欣、健康的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