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1日星期六

忍耐成負擔


忍耐力強,是一件好事、還是礙事?


 


忍耐力強,可以磨練意志,令人變得堅韌,但某程度上,卻會令人變得逆來順受,不敢反抗。明明不能再忍受的事,在我身上,偏偏仍不當作是什麼一回事。無聊地想,要是自己活在二、三十年代的時候,想必是一個忍得、做得、捱得的「媳婦」,可是,偏偏卻錯生於這年代,未能「一展所長」。忍耐力強,已不是一個「優勢」,相反,卻成了自己的負擔。還以為「忍得」是一項美德的時候,別人卻已經遠遠超越自己。


 


古有「百忍成金」,但現在,「忍」,卻是一個被視為「可欺負」的指標、被外界視為沒底線的人。人家咄咄逼人,自己卻事事忍讓;人家向前踏一步,自己便忍氣吞聲地後退一步。別人不會稱讚自己忍耐力強,只會嘲諷自己是天下第一大蠢人,不懂說不、不會反抗,不找自己來欺負,找誰?


 


「忍一時風平浪靜」,但過度的「平靜」卻會令人把自己「遺忘」。打一個比喻,如果同等的痛,別人在高呼痛楚、同樣在雪雪呼痛,自己卻「死忍爛忍」,不吭半句,人家可能還會循例式地問你「還好嗎?」,而當自己強忍著淚水說「沒事」後,對方便會轉身關心其他「更有需要」、面露痛苦之情的人。


 


不是說為了attention seeking而裝模作樣,明明沒問題也佯裝成嚴重不堪的地步,來引人注意,只不過,當太刻意地把情況壓抑著,非但不能減輕當中的嚴重性,相反,更可能惹來反效果,自吃苦果。


 


忍得痛、忍得悶、忍得‧‧‧所有事,對什麼事也好像沒所謂似的,底線像黑洞般──深不見底,漸漸便會被周邊的人漠視以及不斷地測試底線的極限。別人積極爭取想得到的事物,自己卻啞子吃黃蓮,既得不到應有的東西,同時換來滿肚子委屈,只能說是自討苦吃。


 


忍氣吞聲,彷彿成了自己的標記,被人蝦?有否被人take advantage?相信或多或少也會有(可能自己也不知道呢!)。這只能怪自己不懂爭取、事事逆來順受,沒有把握本已在眼前的機會,一次又一次的錯失、錯過,沒有把它牢牢的捉緊。錯失後又不敢說半句話,只會不停的自責,世上蠢人,莫過於此。


 


掛著「愚蠢」的名牌多年,是時候把它「除名」嗎?可惜,這形象已深入民心,牢不可破,要令自己變成不是事事啞忍的人,談何容易?


 


主動爭取?我也想啊!可惜,自己是一個「易氹」、易被說服的人,不會跟人家爭辯或爭取什麼。我不貪婪,我只想得到本是屬於自己的東西,為什麼會這樣難?


2010年7月30日星期五

罵人的技巧

做錯事,便得預料到被人責罵,且看問題的嚴重程度,以及對方的性格是否「剛烈」,從而影響到被責備的程度。一對、一錯,對的一方當然能大條道理指出錯的一方的錯處,直斥其非。要是對方是一個錯而能改的人,直接地指出其錯處,不用轉彎抹角,省時、省氣力,最重要的是,令對方立即明白錯在那裡,將來不會再重犯。心中不禁想:做錯事,不是要「正面」指出錯處,令對方知道錯在那裡嗎?然而,將心比己,人是喜歡被讚賞多於責罵,沒有人喜歡被指罵的,縱然做錯事,也會本能地反抗、駁斥、否認,能甘於認錯的,又有幾人?「教而不善,錯而不改」的人,大有人在,面對著這些擁有頑強自尊心的人,少一點耐性也會被氣得吐幾桶血。


 


要是能選擇的話,沒有人希望做錯事/決定。或者,基於缺乏經驗,一心以為自己的方法是對,因而做錯事也不自知,直到另有他人把正確的方法說出來,才知道自己的想法/做法是錯。當然,也少不了一些硬逞強的人,強充「有料」,卻是空有虛殼,錯了也繼續硬撐下去,「死雞撐飯蓋」。一個人要是能從錯誤中學習、改進,錯誤也可成為學習的一部份,上了寶貴的一課。可惜,有些人口硬心更硬,不能接受自己的過錯,要不,便是矢口否認,要不,便是但求脫身,把責任諉過他人,自己卻置身事外。


 


當別人做錯事,自己卻又不吐不快。啞忍著不說出口嗎?心又不甘。直斥其非嗎?卻又怕自己越說越火,怎樣做也不好。與其氣壞自己,對方卻無動於衷,倒不如連發火的氣力也省回,不用白白犧牲無辜細胞啊!


 


因此,慢慢學會聰明了。在指出別人錯處之前,定必先要作出詳細分析,確保自己的理據正確無誤,先增強自己的信心,同時能減低被反駁的機會。第二,便是一定要保持一顆冷靜的心,急躁只會誤了大事。明明自己有著充足的理據,要是因「一時火遮眼」而做錯決定、說錯話,「道理人」頓變成「潑婦罵街」,豈不是很傻?憤怒的心情只會令人喪失理智,無論道理再對,態度不佳,也會大打折扣,又怎能令對方心服口服地說「對不起」?


 


以前的我,每次遇上別人做錯事,很容易便火冒三丈,即使把情緒重重抑壓著,言詞也難免直接,要對方接受又增添多一層障礙,看到對方態度繼續傲慢,血液又繼續飊升,漸變成一個惡性循環。現在的我,卻學會了一點點的小技巧。先冷靜分析,以不慍不火的姿態出現,想辦法引導對方說出「正確」方法,從而推翻對方早前的論句,令對方不得不接受自己做錯的事實,令對方心悅誠服地接受自己的說話。即使對方口硬,沒說出「對不起」三字,但從言詞間卻看到對方的態度明顯軟化,已是一個「勝利」的象徵。


 


先冷笑一聲,把思緒沉澱,然後慢慢想出對策,比直斥其非的效果更為顯著,成功率也提高不少。個人雖不太喜歡這些要動腦筋、絞盡腦汁想法子的行徑,但奈何每天面對著不同的人,不想想法子,苦的只有自己,死的只有自己的細胞。


 


要學會言詞不偏激,卻又能把人的錯誤指出及擊倒,比高調讚揚別人更難,看來,我還有一段漫長的路去學習跟實踐呢。

2010年7月29日星期四

快樂的假象

我以為,在這幾年間,自己已慢慢走出昔日根深柢固的陰霾,變得開朗、歡樂。原來,在內心深處,仍是有著一個深不見底的「無形開關制」,只要輕輕一觸碰到,便一發不可收拾。


 


每天如常生活,作息算是規律正常,天天如是、日日如常。唯一跟以前有所分別的是,笑容多了,「快樂」時間好像多了。但其實,這只不過是一個假象。經過年年月月的「自我催眠」,幾乎連自己也相信自己已「變」得快樂,原來只不過是成功地瞞騙自己而已,真不敢相信,這謊話竟然如此成功。


 


一向我也是自卑、無能、懦弱,我不敢對自己有什麼期望,但求平平淡淡、安安定定,沒什麼特別事發生,便可以就此過一生。縱然內心深處曾產生一絲的欲望或想法,也會刻意地把它抑壓起來。一心以為能瞞天過海,可惜只能對自己掩耳盜鈴,旁邊的人卻是看得一清二楚。


 


跟友人相識多年,彼此間一直是有話直說,說話從不轉彎抹角,不論被笑、被讚、被罵,我也樂在其中。彼此是老朋友,卻不常見面;但只要一見面,卻一點兒的陌生感也沒有。可是,一向我也有一個壞習慣,便是跟太久沒見面的朋友見面後,便會產生一種強烈的失落及自卑感,久久不散。失落感並不是因為不知道何時再相見而失落,而是為何每次見面,自己仍是如此的不堪?自覺不堪到一個地步,連抬頭的勇氣也沒有。友人太熟知我的性格、脾性,知道自己凡事也喜歡「收收埋埋」,很自然地當上我的「發言人」,把一些連平日自己也不敢想、不敢說的心底話,一語道破。


 


你知道從別人的言語中了解自己,是什麼感受嗎?是尤如電殛,震撼心靈,令人想立即掉眼淚!友人指出,被視為「優點」的「優點」,在我身上,卻成了致命傷。我沒有好好的利用自己的優點,反而被它牽絆著自己,成了自己的包袱,苦了自己。


 


我常說,自己是一個不善表達的人,想深一層,不懂表達只因不敢表達。顧及別人感受多於自己,經過年月的累積,現在簡直嚴重得成了一種病態!一直只為別人而想(不是那種「為別人著想」那麼偉大),而慢慢失去自我。現在,已到了不能自拔的地步。問我想要什麼、想做什麼,我竟然啞口無言。


 


我快樂嗎?我可以笑著說「我快樂」、「我滿足」。但原來,在自己不為意之時,眉頭的緊皺,已把自己出賣了。捫心自問,心底裡仍是有著一根難以拔除的刺,一根無法令我由衷地笑、快樂的刺。


 


如友人說,「能說出來的,是『不快樂』;說不出來的,是『委屈』。」我心裡的,是「不快樂」還是「委屈」?答案不言而喻。

2010年7月28日星期三

先甜後苦

手拿著一杯mocha,雖然它是一杯朱古力咖啡,但我卻把它看待成朱古力飲品多於一杯咖啡,因此,對它的「期望」,自然有別於一般的咖啡。今天我想嗜甜一點,也就不介意朱古力的甜味把咖啡味道掩蓋,只要能滿足味蕾便可以了。


 


嚐了第一口,感覺還不錯,甜甜的朱古力味道,當中隱隱約約的帶點咖啡香味,正合我今天的心意。正當我繼續細意品嚐它的甜、它的香的同時,卻忽然令我眉頭一皺。為何剛才還是帶給我甜蜜的味道,這一刻,卻是苦澀的味道?是我的味蕾受不了朱古力的甜而產生另一種苦澀的味道嗎?還是這是mocha一向的味道,只是自己孤陋寡聞?不相信自己的味覺,只好再深深地呷一口,咖啡的苦(甘?)味直衝往喉嚨去,頓時把我從「天堂」打回到「凡間」去。


 


難道我早已把杯內所有的甜味「一飲而盡」,因此只留下濃烈的咖啡味道?不可能呢!明明已把飲料拌勻,為何還會出現這種霎時的錯覺?是否自己對它有著錯誤的期望?跟同事研究一番,對「一杯兩味」有著不一樣的見解。她認為是冰塊的溶解,把杯內的甜味「溝」淡,因而咖啡的苦澀味便顯得更濃烈。相反,我卻持有不一樣的看法。冰塊溶於杯裡,不是把整杯的濃度、甜度甚至苦味一併變淡嗎?為何甜味消失的同時,卻帶出隱藏著的苦味?


 


回想起生活上的甜跟苦,甜蜜快樂的事令人愉快、愜意;痛苦的事令人流淚、不安。不論甜或苦,同時會在身上出現。可是,當時間一過,令人回心微笑的快樂事,很快便會隨著時間而漸漸被淡化,相反,隱藏在內心深處的事,卻會慢慢浮現出來。難道,甜美只是一個掩飾,是一個糖衣陷阱,把苦事緊緊的包起來,只要時間一到,苦味便會慢慢釋放出來嗎?


 


可能期望太高,失望的心情也越大。先苦後甜,給人一個驚喜,即使之前受了不同程度的苦,只要最後能嚐到一刻的甜,也是值得的,以往的苦事,也會一掃而空。相反,先甜後苦,原已嚐過了「甜頭」,突然變苦,儘管那是平日可接受、甚至已是習以為常的苦味,相比之下,更顯得「苦不堪言」,難以接受。


 


看來,mocha並不是我「杯茶」。既然不能貪心地既要甜也要苦,要從當中二擇其一,我寧願只要苦,間中給我一點小「甜頭」(是否很傻?),總比當自己習慣了甜後,卻忽然要受苦,那種滋味,定必比只嚐苦更難受。

2010年7月27日星期二

別怪我殘忍


最討厭蚊子,特別是喜歡坐「霸王車」的蚊子。它靜悄悄地上車,跟其他乘客一樣,「乘坐」巴士到沿途各站,對其他乘客作出滋擾,討厭至極,卻「投訴」無門。它的討厭之處,是它跟自己近在咫尺,卻無處閃避,要與它共處在同一車廂內,時刻也要提高警覺,以防它對自己作出「埋身」攻擊。


 


平日眼力一般的我,當面對著體型如此細小的昆蟲,可是一反常態,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昆蟲殺手」。只要它在眼前出現,加上環境許可的話,「一拍」、「二拍」,一定逃不出我的「五指山」,不消一刻便命喪於我的「魔掌」之下。有一次,更被友人笑說我好比蜥蝪一般,只要舌頭(即我的雙手)一伸,蚊子、蟲子便難逃厄運!


 


在昆蟲面前,身手再敏捷,也得要看環境才能「下手」。要是身處車廂內,它們便成了大贏家,它們可在車廂內胡亂起舞,而我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它們「消遙法外」,顯束手無策。無他,只因我還得顧全車廂內其他乘客的感受。要是選擇拍打昆蟲,突如其來的「啪」一聲,人家不把自己當作是神經病才怪。加上,面對著昆蟲,體內自然地釋放出強烈的「潔癖」感,非要立即清潔雙手不成。試問當被困在車廂內,不知道何時才到達目的地,豈能容許雙手被沾污(即使雙手沒有跟小昆蟲接觸)?權衡輕重後,唯有「大發慈悲」,對它作出大特赦,放它一條生路。


 


可惜,近日竟有不懂事的小蚊對我作出不同程度的惡毒攻擊,令我滿身「傷痕」,手臂盡是紅、痛、癢、腫,患處數天不消退,不禁火冒三丈。但凡遇到疑似蚊子的物體或是它的「近親」,一律殺無赦!


 


想不到,竟然有一隻不知死活的蚊子在眼前出現。要是它只在車廂內亂飛,我會選擇避開它。然而,它彷彿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像一頭盲頭蒼蠅般,只懂在窗前亂衝亂撞。既然它「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闖進來」,我與它只有一個手掌的距離,要是不把它迅速消滅的話,遭殃的可能是自己手臂。為免在手上多添一道紅腫傷痕,同時為民除害(呵呵,說得真偉大!),只能硬起心腸,快速地拿出紙巾跟它「決一生死」,否則,不知道還有多少無辜者遭殃。


 


後悔,當然有後悔,只因把蚊子消滅後,還得跟它共處一會,直到下車,才能把它丟掉。時間彷似停留不動,雙手也彷彿停在某一瞬間,不敢亂動分毫。不過,當一想到,世上少了一隻害人的傢伙,心倒是感到痛快的。


2010年7月25日星期日

女兒之家(七)

每次連仲勤相約心綾外出,也會特意挑一些特色餐廳與她共聚。對於一向甚少到高級或特色餐廳的心綾來說,無疑令她眼界大開,是一個不錯的經驗。然而,她心中不禁在想,為何他每次也非到特色餐廳不可?難道他是一個紈絝子弟,是一個不知「民間疾苦」的「天之驕子」?跟她在一起時的連仲勤,與平日自個兒的連仲勤,差別又有多大?


 


想著想著,心綾也覺得自己想得太多了,說到底,她跟他也只不過是一對普通的朋友,只要相見時彼此相處愉快便行了,還想著對方幹什麼呢?想罷,她不禁搖頭失笑。沒多久,她的電話響起來。


「心綾,你在幹什麼?」聽筒傳來連仲勤的聲音。


「當然是在上班啊!你該不是來突擊檢查我是否在偷懶吧?」心綾笑著說,「我還以為律師多是忙得不可開交,連電話也不能多講的。誰知道,給我遇上一個空閒得很、而且很會偷懶的律師呢!」


「不曉得今天發生什麼事,我從早忙到現在,現在才能偷閒三十秒,便立即找你,你還揶揄我躲懶?凡事也要講求實證啊!」連仲勤高呼委屈。


「你們這些律師,說不上兩句便講證據,真是說不過你啊!」心綾跟他越來越熟稔,更不用刻意裝扮什麼,「繁忙的連律師,在你『寶貴的三十秒』內,找我有什麼事嗎?」


「當然是有重要事才找你!」連仲勤說,「今晚有空出來一起吃晚飯嗎?」


「你真是輕重不分,真替你老闆擔心呢!」心綾口中雖調侃他,可是她卻打從心底裡感到高興,「每人每天也要吃飯嘛。」


「你沒聽清楚我的問題嗎?我是問你『有空』跟我吃晚飯嗎?」連仲勤沒好氣跟她說。


「好了,不再跟你胡鬧了。今天晚上‧‧‧嗯,剛好沒事幹,可以跟你吃飯。可是‧‧‧」心綾欲然又止。


「可是什麼?」連仲勤聽得出心綾有點擔憂。


「你剛才不是說自己今天很忙嗎?還有時間去吃飯?」心綾問。


「你不是說『每人每天也要吃飯』的嗎?」身為律師的連仲勤,頭腦、口才果然轉得比別人快,至少,比心綾快得多,「一句到尾,吃還是不吃?」


「當然吃!」心綾還沒待他說畢便搶著回答,「可是‧‧‧」


「小姐,你真的很多問題,很多『可是』啊!」連仲勤被逗得哈哈大笑。「一如以往,我訂好位子便告訴你。」


「真想問你一個問題。」心綾問,「你‧‧‧是不是天天如此?」


「什麼?」連仲勤聽得一頭霧水。


「每次跟你吃飯,你也帶我到不同的特色餐廳。真想問問你,你有到過快餐店、路邊檔吃東西嗎?」心綾把憋在心裡已久的問題說出來。


「我當然吃不少啊!每天趕忙著工作,常常託付秘書幫我買飯盒。要是需要在十五分鐘內把它吃完,再好吃的飯盒,也會吃不知其味。晚上的時間是屬於自己,當然要吃得好一點,加上,跟你吃飯,更加不可以馬虎了事啊!」連仲勤把他的吃飯格言說出來。


「同意。倒不如,這次由我作主,我帶你吃一些特別小吃。今天就別到餐廳去吧,好嗎?」心綾問。


「既然你有好主意,我當然答應啊!」他高與地說。


「但可能未必滿足到你『吃得好一點』的宗旨‧‧‧」心綾嘀咕著。


「食物雖重要,但也要看環境,以及跟誰吃嘛!」連仲勤說。


「那麼,下班後我們再約吧!不阻礙你工作了。」心綾舒一口氣,跟他掛線。


 


下班時間到了,心綾帶著愉快的心情離開辦公室。看著手錶,還有好一陣子才到約會時間,她便選擇四周閒逛,到點時,她便撥一通電話給連仲勤,可是遲遲未有人接聽,她只好繼續在街上逛著,繼續撥電話,電話繼續沒人接聽。過了一個半小時後,心綾的電話才響起,原來連仲勤公務上臨時有急事,會議一個接一個,連打電話給她更改時間也不能。


「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連仲勤連番道歉。


「你已說上千句了!」雖然他失約,但心綾一點兒埋怨的感覺也沒有,「如果你真的太忙,我們不如另約日子吧!」


「真的對不起!我今天被老闆煩死了!我一定要出外舒舒氣!」連仲勤仍是心存歉意,「如果你不介意的話,你可以先吃一點東西,只要我一把工作趕起,便立即找你,好嗎?」


「公事要緊,我真的沒所謂啊。」心綾知道他平日的嬉皮笑臉,是他減壓的方法之一,但一說到工作,他比任何人更認真,因此,她不敢在這時候跟他開玩笑,只會作出配合。


「答應我,先去吃一點小吃,別餓壞自己。我們一會兒要吃一個超級豐富的宵夜!」連仲勤一聲令下,心綾不敢不從。


 


過了一個半小時後,連仲勤終於出現。


 


「對不起‧‧‧」他一出現,便立即連珠炮地跟心綾道歉。


「夠了。」心綾說,「『如果道歉有用的話,哪要警察來幹嘛?』!」


連仲勤呆呆地看著她,不發一言。


「為什麼你沒反應的?」心綾對他的反應,感到十分奇怪。


「我‧‧‧該有什麼反應?我不是已經立即閉嘴嗎?」連仲勤對心綾的提問更是百思不得其解。


「你該不是不明白吧?」心綾噗哧一聲笑了出來,「那是當年紅遍中港台的劇集『流星花園』裡道明寺說的『金句』啊!你不是沒看過吧?」


「我‧‧‧真的沒看過啊!」連仲勤尷尬地說。


「這也對,你是高材生,怎會像我一樣,是一個電視迷呢?」心綾自嘲一番。


「誰說我不看電視?我知道,可不比你少啊!不過,我們可否先找地方坐下來、吃點東西?我快將餓暈了。」連仲勤摸摸肚皮說。


「好吧!」心綾看到他那滑稽的樣子,忍俊不禁。


 


他們打破以往的慣例,先到不同的食店、超級市場買下喜歡吃的食物,然後大包小包的到公園去。


「這還是第一次在晚上到公園吃晚餐‧‧‧」連仲勤一邊把麵包啃進嘴裡,一邊滿足地說。


「我閒著沒事幹的時候,也會到公園坐的。」心綾拿著罐裝咖啡,骨碌骨碌地喝著。


他們之間有著說不完的話題,一邊享受著晚風吹拂,一邊吃著便宜但美味的宵夜。


正當他們談論得興高采烈之際,忽然間,心綾突然叫停。


「請等我一會兒。」心綾煞有介事地說,便匆匆離開,令連仲勤摸不著頭腦。數分鐘後,她又回來。


「你沒事吧?」連仲勤關心她說。


「沒事、沒事。」心綾搖頭答道,「剛才我們談到哪兒?」


他們又再繼續說過不停,然而,好景不常,才說不過幾句話,心綾再次叫停,神色凝重地離開。沒多久,她又再若無其事的坐回來。直到第三次,她又再次離開,這時,連仲勤心感不妙,尾隨其後,發覺她直往洗手間方向奔走。


 


說時遲、那時快,心綾還未到達洗手間,便已忍不住在路邊嘔吐大作,把連仲勤嚇一跳。他立即上前扶起心綾,為她整理。


「為什麼你身體不適也不跟我說半句?」連仲勤帶點責備的語氣說。


「我真的沒事啊!」心綾面如白紙般說。


「只怪我沒對你多加留意,連你不適我也不察覺。」他開始自責。


「我‧‧‧」話未完畢,心綾再次嘔吐起來,他只好忙加照顧她。


「我帶你去醫院吧!」他緊張地說,「你是著涼了?還是吃了不潔的食物?應該不會啊,我跟你是吃著同樣的食物,我也沒事‧‧‧」


「我在跟你見面前,吃了半份三明治‧‧‧」心綾氣若游絲地說。


「一定是那三明治惹的禍!」連仲勤急著說,「你在那兒買的?我幫你去跟他理論!」


「算吧!我也只是懷疑而已‧‧‧如你所說,我沒實質證據證明是他的三明治不潔啊!」心綾拉著他的衣袖說。


「難道你不停的嘔吐不是最好的證明嗎?」連仲勤著急地說,「都是我不好,要是我今天沒約你、要是我今天沒遲到、要是我沒著你先吃點食物的話,你便不會弄成這樣子。」


「根本與你無關啊!你何必自責?」心綾反過來安慰他,「真失禮‧‧‧給你看到我最醜陋的一面。啊!我該怎麼辦?你教我以後如何面對你啊!」


「其實,我已不是第一次看著你『出醜』於我跟前,我已『見怪不怪』了!」連仲勤奸笑著。


「什麼?」心綾被嚇得幾乎彈起來,連那嘔吐的意欲也頓時消失。


「你可記得,你曾經在酒吧前喝得醉醺醺,被人搭訕嗎?」連仲勤試探著她。


「你是那名小混混?」說起那天,在酒精的影響下,心綾對曾遇過的人與事顯得有點模糊,卻只記得自己的心有多痛,至今難忘。


「拜託!無論怎樣看,我的樣子也不像小混混吧?」連仲勤被「錯認」為小混混,氣得呱呱叫,「我是那天幫你把小混混趕走的『壞人』啊!」


「什麼?」心綾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更不相信眼前的人,不是單純在「錯配」下認識的朋友,而是看到她畢生以來,最灰、最遜的時刻的連仲勤!她聽到事實後,幾乎想昏過去。


「想不到,不,應該說,幸好,這兩次也遇上我!」連仲勤笑著說。


心綾已經尷尬得無地自容,只懂掩面遮羞。


連仲勤一手把心綾的手捉住。


「從第一眼開始,我看到、認識的許心綾,已不是一個完美的人,而我偏偏喜歡你這種真。」連仲勤一口氣說出所有心中話,「我一點也不介意看到這個最真的你。」


「可是‧‧‧我介意啊!」心綾沒想過連仲勤會在這時這刻向自己告白。


「慢著。」他打斷她的說話,「那將會是你最後發生在你身上的尷尬事,我答應你,在未來的日子裡,我不會令你流半點眼淚,更不會讓你‧‧‧嘔吐!」


「別‧‧‧別再說了!」心綾非但沒有驚喜,反而把連仲勤叫停,「我‧‧‧我想吐!」


「我的話不是這樣不堪吧?竟然聽得你想吐?」連仲勤顯得一臉失落。


「拜託‧‧‧我真的很辛苦,再也沒什麼東西可吐了‧‧‧」心綾身體雖然十分虛弱,但看著連仲勤一臉可憐的樣子,哭笑不得,「這應該是史上最『厭惡』的告白吧?但可否先把這事暫放在一旁?因為我真的想看醫生‧‧‧」


連仲勤只記著跟心綾表白,卻忘記了她身體上的不適,頓時醒悟過來,急忙把她送到醫院去。


 


 


(待續)

2010年7月24日星期六

小孩與天氣


小孩子跟天氣樣,難以預測、難以估計,即使可以預測,也可以不跟隨預定「軌跡」而行,人們根本不能作出控制。


 


基本上,小孩子跟天氣是同樣可愛,但同時也帶點可惡。


 


笑容滿面的小孩子是可愛的;


眼淚在眼眶內不住打轉的小孩,一臉楚楚可憐,不忍心看著他流淚而忙加安慰;


同樣,


陽光燦爛的天氣,人人也喜歡;


下雨的日子,顯得特別納悶;


 


然而,


太乖巧的小孩,我們卻會擔心他是否「正常」,為何連一點兒的佻皮、搗蛋事也沒做過?


經常搗蛋生事的「小魔怪」,為何總不能靜下一秒鐘?為何發脾氣前毫無徵兆?


同樣地,


要是陽光長期高掛在天空,氣溫持續飊升,我們便開始討厭它的過份「熱情」,皮膚被曬得紅紅,汗流浹背,討厭加討厭;


下雨嗎?活動範圍只得被局限在室內,鬱悶心情隨之而起;


 


喜歡的同時,卻又帶點討厭,不是很矛盾嗎?


 


只因我們不接受「長期」處於同一狀態,而很容易對某人、某事產生厭惡。


 


我喜歡「太陽伯伯」,同樣喜歡下雨,但只限於「狠狠地」加「快快地」下的雨。我喜歡下雨,特別是那些只是「一剎那」的大驟雨,爽快!暢快!痛快!差點兒要拍手叫好!雨點嘩啦嘩啦的落下,如果那是傾盆大雨的更好!既能把炎熱的氣溫迅速降溫,同時也不會造成大影響(大前題是自己是在室內/有雨傘在手)()快來快走,沒有什麼形容詞比「瀟灑」及「暢快」來得更貼切。雨灑過後,接著便到陽光的「出場」,一天享受著兩種天氣,真爽!相反,一些「長命雨」,斷斷續續的下過不停,儘管雨勢不大,但面對停雨的一刻遙遙無期,心情豈會好轉?


 


正如,我喜歡小孩,對經常笑盈盈的小孩疼愛有加,但不代表會討厭哭鬧的小孩(人有情緒是很自然的事,更何況那是少不更事、不懂表達的小孩?)。然而,對於一些一開始哭鬧,眼淚便有「開」沒「關」的小孩最沒法子,哭得死去活來、沒完沒了似的,再多的耐力也忍受不了。為何有些小孩特別受歡迎?除了外在因素決定他/她是否一個可愛的小孩外,性格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大情大性的小孩子,喜歡笑便大笑(不會長期大笑吧?),不高興時便大哭。他們最值得「欣賞」的地方,是他們懂得「適當地」運用眼淚攻勢,因而成了最奏效的方法。「收聲收得快」,不會跟大人「鬥長氣」,「死唔斷氣」的哭哭啼啼,反而惹人反感。有時甚至會產生「狼來了」效應,明知小孩只是在鬧彆扭,一次又一次的測試著大人的忍耐力,要是「把持」(支持)不住,便屈服在小孩的吵鬧聲。要是耐力驚人的話,對小孩持續的哭鬧聲充耳不聞,「奸計」當然不能得逞。


 


可惜,不論你是否喜歡小孩,也不論你喜歡什麼天氣,他/它們仍是在身邊出現,避也避不來,也別妄想能控制或猜出他們的「心意」,唯有慢慢發掘他們的好處,令自己愛上他們吧!


2010年7月23日星期五

泥黃色的心情

很多人不喜歡下雨天,心情會隨著天色而變差。本身對下雨日子並不心存厭惡,但是由於雨天而引申出來麻煩事,卻令我感到十分討厭。


 


「努力」地趕著準時下班,四處濕漉漉,水窪處處,必須步步為營,猶如玩「跳飛機」一樣,向左行一步,向右跳兩步。一不小心,雙腳便踏進一灘水裡去,暗自慘叫一聲(甚至十聲!)。最討厭的,還得在狹窄的行人路上候車。車來車往、人來人往,偏偏等不到自己想坐的車。看著一班又一班的車駛近,「後來居上」的乘客魚貫上車,自己卻只能在車站發呆、呆等。往日只需要半小時的車程/路程便可回到家裡去,這天卻用上三倍的時間(足足1.5小時!)才能到達家門;明明自己沒做錯事(可能有而不自知),卻被迫站在街上「罰站」一小時,雙腳痛苦難耐,納悶得令人抓狂。


 


天色本來已不好,但慶幸自己不用在風雨中候車,已暗呼「好彩」。但無辜罰站多時,「無名火」便隨之而起。一邊百無聊賴,一邊為了分散注意力,只好仰天望地,四處張望。泥黃色的天空陪伴著我,心情也跟著它而改變,一邊沉醉於幻變色彩的一片天,另一邊廂,心裡卻不自覺地再次陷入胡思亂想的「境界」裡。


 


忽然想到,自己的命運是否如此不堪?簡單如選車也選錯,其他生活上的事也全都選擇錯,如何掌握自己的命運?明明可以「懸崖勒馬」、「回頭是岸」,乾脆轉乘另一車輛,便不用浪費時間在車站等待,為何我仍是死心不息的站著不動?說不定,別人已經安坐家中,為何自己仍是固執不變?


 


候車如是,工作上也如是。


 


為什麼我總不會變通、只會一成不變的站在原位?別人已遙遙領先,比我前行很多步,自己卻仍像一池死水,進退兩難?落得如此狀況,是自己一手造成的,怪只能怪自己。


 


心情像天空一樣,越來越低落、深沉。


 


不過,幸好還有那一點點的餘暉,把我從失落中拯救出來。原來,我只專注看著頭上的一小片天空,卻忽略了另外的一片天!眼前的天空,雖然開始變得昏沉,但天邊的一角,還有一點點的曙光,彷似一扇天窗,告訴我,「世上還有希望」。我不知道,這「希望」是真實還是假象,但願這忽起忽落的心情,早日離我而去,燦爛的日子,快點回歸。

2010年7月22日星期四

另類率真


假話聽得人心花怒放,真說話卻十分礙耳。人人也想聽、想說真說話,但奈何因著不同環境、禮數、經驗的種種因素下,不得不把真話稍為修飾一番,才能說出口。


 


童言無忌,有時被氣得哭笑不得,但出自小童口中,卻又不覺得是什麼一回事,只因我們知道,小孩子的天真,並不是刻意的硬裝出來,而是他們入世未深,對很多事情一知半解,卻又深信不疑,有話直說便成了他們的特權,縱然當中可能帶點冒犯,卻很自然地原諒他們。


 


隨著見的「世面」越多,接觸的人越多,知識隨著年紀而慢慢增長,令他們從無知中變得懂事,學會顧及他人感受,而不是事事以自己為先,這是成長的一部份,而非虛偽的建立。


 


每人也想聽到真話,可是,當真得不能再真的說話入耳時,卻換來尷尬、無言。有人把有話直說看作是率真,但率真也有其低線,至少要合符基本的禮貌,否則,無論表現有多「真」,也只會換來「不識大體」的評語。


 


當一個成人,思想還像小孩般(不是我們所想的擁有童真的那種),說話彷彿不經大腦,想到便說,這也算是「率性」嗎?


 


遇上真正「口直心快」的人,應對方法反而易辦。大前題是,他們也熟知自己的行徑,明白對方(自己)可能只是一時口快,並沒有惡意,在適當時候仍能說出「正常話」,久而久之便會習慣對方的說話方式。


 


然而,最難搞的,是那些看似口直心快,但實際上卻是口沒遮攔;說話聽似有禮,但細味起來卻是奇奇怪怪、沒什麼禮貌可言;人家不會說出口的話,他們全數說出來,把人殺過措手不及,氣氛突兀之餘,更令他人不懂如何反應。正所謂「嬲佢唔知,話佢唔好意思」,令人長期處於「O嘴」狀態。面對此等思想、言語上的分歧,唯有自我安慰,把它歸咎於彼此的文化各異、生活上的不同而造成言語上有所分別吧!


 


跟這些人相處,不能以正常方式跟他們溝通,唯有以另類思維,從他們的角度出發。既然他們不明、不懂,向他們解釋也是徒然,只能接受他們的另類「率真」。


 

2010年7月21日星期三

熱鬧非必然

我們都嚮往熱鬧,但我們卻又十分抗拒過份喧鬧的感覺,覺得失去該有的寧靜,令人頭昏腦脹。不論你是喜歡還是厭惡熱鬧、嚮往還是害怕寧靜,先決條件便是能從兩者中作出「選擇」。有選擇才能有這奢侈的想法。


 


小朋友年代,吵吵吵鬧鬧又過一天,整間屋子裡也是充滿著嘈雜聲(或是父母打罵子女的聲音?),想靜下來一秒鐘也不行。隨著歲月的流逝,小孩子已長大成人,熱鬧氣氛也逐漸減退,無不唏噓婉惜。


 


要是手上擁有選擇權的話,才能隨意、隨心地在熱鬧或寧靜之中任擇其一,然而,當被環境所迫而不得選擇的話,只能被迫接受其中一項,難受之處,不言而喻。


 


能隨心選擇,是幸福的。


 


原來有時能熱鬧,也是幸福的。


 


熱鬧跟寧靜,是相對的。熱鬧未必是壞事,同樣,寧靜也未必是完美。有時「寧靜」的感覺,引申出來的不安,可以恐怖得發慌。昔日一幕接一幕的情景,頃刻間全湧上心頭。年輕時巴不得擁有多一點「個人/私人空間」,覺得家庭總是煩惱的源頭。然而,當年紀漸長,卻抱怨空間太多,多得令人胡思亂想,方發覺昔日喧鬧的日子原是不可多得。


 


小時候,想寧靜一點也不行;年老時,想熱鬧一點也不能。


 


每人或多或少,總會經歷過不想跟家人到某某親戚家裡去的必經階段,老土、沒趣、沉悶。身在家中,心卻已飛到老遠去了。但隨著日子遠去,心,卻又慢慢回歸家裡去,這時才猛然發現,昔日的光陰已不復見。縱然家具一樣、擺設一樣、人物一樣,心態卻已不一樣了。長輩變得年老,當天的黃毛小子,如今也長大成人。被視為理所當然、甚或討厭的吵鬧(當然是指開心的吵吵鬧鬧,而非嘈得面紅耳赤的吵架啊!),如今已變得十分奢侈。


 


老人家,勞碌大半生,只不過希望兒孫生活快樂、平安。要是連年老時也不能享受這份熱鬧的心情,內心的空虛與無奈,只會有增無減。


 


當自己正享受熱鬧及獨處的時候,同時也不忘想想在家中的長輩們,盡量騰出多一點時間跟他們相處,給予他們多一份關愛之情。他們沒什麼奢望,只是希望偶然能有些「人氣」,跟他們有說有笑,聽聽他們「話當年」,當一個乖乖的聆聽者,令他們知道,他們並不是被忽略及遺忘的一群。

2010年7月20日星期二

珠片背後


一看到珠片,立即想到,「嘩,登台咩?咁誇張!」


 


的確,小小的一片珠片,體積雖小,但當它發揮其作用時,便會無比耀眼,令人眩目。一小片珠片,起不了什麼作用,然而,只要把所有珠片聚集在一起,才會產生出人意表的效果。


 


一直也頗抗拒珠片,覺得十分誇長,只適合穿在登台的明星身上,才能把全場的目光集中在其身上,任憑再誇張、再耀眼也當作是什麼一回事。然而,要是當燦爛歸於平淡,在台下穿上同一件衣服,頓時變得浮誇、不踏實。一直有一個迷思,珠片衣服是否只會穿一次?之後該如何打理及清洗?


 


近年,除了那些「登台服」印有閃閃發光的珠片外,它也開始漸趨「平民化」。一點點的小珠片(不能太多,否則會變得俗套),令一件本是平凡的衣服變得耀眼,在平淡中帶出一點色彩,實而不華。然而耀眼背後,卻要付出額外的代價。


 


珠片一片一片整齊地釘在衣衫上,遇上光線,猶如鱗片般奪目。在閃爍、燦爛的背後,卻隱藏著一個辛苦的標記。儘管現在已不是上世紀的「釘珠片」及「穿膠花」年代,很多製衣上的工序已變得機械化,要把珠片釘在衣衫上並不難,但要鋪排得整齊美觀,卻要花上一定的心思。要是其中一片的方向逆轉,整件衣服的美感便大打折扣。釘珠片可以機械化,可是當要把錯亂的珠片「撥亂反正」,不得不以人手把它修正。


 


即使以手洗方式把衣服洗乾淨,在過程中難免會把某些珠片翻轉,要令圖案變回昔日面貌,便要仔細地檢查。以人手方法把珠片逐一重回「正軌」,過程雖簡單,但卻要額外留神,正正能切身體會當年「釘珠片」的感受。珠片只不過是膠片一塊,「弱不禁風」,並不能承受過大的力度,只要稍一用力,很容易便會把它一分為二,衣服上只剩下空洞的線頭。這樣一來,連貫的珠片群,忽然少了一角,大大影響整體的美感及完整性。


 


想懶惰一點,不把凌亂的珠片弄好,由它「自由發展」,變得散亂、雜亂無章嗎?卻只會把一件衣服糟蹋,為此,只好乖乖地坐在一旁,默默地、專心一意的珠片逐一翻弄(噢!這場面也太楚楚可憐吧?)


 


要精緻,需要付出代價(除非那是用完即棄、或不介意只穿一次便被捨棄在一旁的,便另作別論)。要特別,便得付出時間與心思來「經營」。為了省時、方便(其實是懶及不諳改變),造成我為何總喜歡簡約、沒花巧的東西。偶然想變一變,給予自己多一點新鮮感,卻為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煩惱。不過,只要這「煩惱」不常出現,偶一為之的,也是一種另類的樂趣(雖然邊做會邊埋怨,其實也挺享受的,我這真人怪!)


 


不過,曾經試過便算了。經此一役後,以後無論看到一件衣服有多特別,只要它身上有這「別緻」的小珠片,還是少買(穿)為妙。畢竟,我還是一個超級懶惰的人,要每次「變身」後作一番「善後」工作,挺麻煩呢!


2010年7月18日星期日

女兒之家(六)

終於,心綾把電腦的開關制徐徐打開,看著數十個未讀的電郵,未看已開始感到頭痛。只要看到一些不明來歷的電郵,她便把它們當作垃圾郵件般看待,繼而逐一把它們放到垃圾桶內刪掉。同時,她也不忘找出Vic公司傳送過來的「配對」電郵,可是卻遍尋不獲。或許,這是命運的安排吧!連電郵也收不到,即使她現在改變初衷,希望跟對方作進一步發展,也變得不可能。想罷,心綾輕嘆一口氣,頓時放下心頭大石。


 


正當她準備按下「清理」鍵,把已刪電郵徹底刪除之際,她的目光停卻留在一個電郵上。電郵主題只是簡單一個「Hi」字,再看寄件人,卻不是平常收到的那些垃圾郵件、更不是來自她的朋友,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她決定把它打開一看。


 


直覺告訴她,那並不是一封垃圾電郵。


 


電郵內容大意是一些自我介紹的說話,還希望能跟她做朋友云云。正當她以為是別人錯發到她的電郵箱去的信件時,猛然發現,電郵末端的簽署竟然是──連仲勤?!一封來自剛剛認識的人?為什麼對他連丁點兒的印象也沒有呢?


 


要是在這天晚上沒有遇到連仲勤的話,她一定會選擇不回覆電郵,以沉默對待,好使對方知難而退。然而,剛剛才跟他話別,要是繼續裝作不知情,便有點不近人情。因此,在禮貌上,她只好回一封簡單的電郵,以示謝意。誰知道,他竟然繼續回覆她的電郵。就這樣,他們以電郵來往了兩星期,開始了一段不一樣的友誼。期間連仲勤曾多番邀請她吃飯,可是心綾卻藉詞工作繁忙而一一婉拒。


******


他們再次面對面「相遇」,已是兩星期後的事。


 


「 許 小姐!」連仲勤上前手跟心綾打招呼,「真巧在這裡遇到你,原來我們在同區工作呢!你一個人吃飯嗎?」


「連律師,你好。」心綾想不到在午飯時候會遇到他,尷尬得低下頭,「我正準備買飯盒回公司,我不打擾你了。」


「你也是一個人吃飯嗎?我也是啊!賞面跟我吃一頓飯嗎?」連仲勤打蛇隨棍上。


「我‧‧‧只有一小時的用膳時間,待會兒還得準時回公司。你的好意,心領了。」心綾拒絕,「我還是先走了。」


「噢,我真大意!這樣沒誠意的邀請,你不答應也是正常。」他摸摸頭顱說,「那麼,你今天晚上有空嗎?」


心綾雖然對於連仲勤的鍥而不捨感到有點煩擾,可是卻又說不出什麼話來拒絕他。


「今晚不行嗎?那麼明天?後天?還是由你提議一個日子?」連仲勤看見她沒什麼反應,便再次問她,「是不是我對你造成困擾?我可不是一個難纏的人‧‧‧我只是想吃一頓飯而已,絕無其他意思的。」


「連律師,別這樣緊張‧‧‧」心綾看到連仲勤緊張得臉紅的樣子煞是有趣,忍俊不禁,「我只是在想那一天比較方便而已。」


連仲勤立即吁一口氣。


「不如明天晚上吧。」心綾本想說就在今天晚上,可是,她卻覺得立即答應邀約的話,感覺好像怪怪的,因此便把約會推到明天。


「好!那麼,我明天來接你,好嗎?」連仲勤喜出望外。


「不用麻煩你了。我自己去也是一樣。」心綾說。


「我可以跟你交換電話嗎?」連仲勤不忘把電話拿出來,「我訂好餐廳後便會通知你。」


心綾乖乖地把自己的電話號碼按到他的電話裡。


「謝謝你!明天見。」連仲勤跟她道別後,兩人便各自離開。


 


第二天晚上,他們相約到一間餐廳共進晚餐。


一向守時的連仲勤,提早了十五分鐘到達餐廳,心綾也依時赴約。


「你很準時啊!」心綾看看手錶,同時看著桌上已喝了一半的清水說,「我還以為自己遲到呢!」


「別這樣說。」連仲勤笑著說,「因著職業的關係,不得不培養出準時、甚至早到的習慣。你也不賴啊!你很守時呢!」他由衷地欣賞她。


連仲勤細心地把椅子拉開,好讓心綾坐下。兩人坐下後,卻出奇地相對無言。


「我‧‧‧」兩人異口同聲地說。


「你先說‧‧‧」兩人繼續「合拍」地同時說話。


「我們先點菜吧。」連仲勤不好意思地說。


揀選了晚餐後,二人又再次回復寧靜。


「連律師,為什麼要約我出來呢?」心綾首先打破沉默。


「別叫我連律師吧, 許 小姐。」連仲勤說,「現在不是工作時間,我不習慣朋友這樣稱呼我,叫我仲勤吧。」


「朋友?」心綾暗忖。


「你也別叫我 許 小姐,叫我心綾好了。」她說。


「真好,多麼怕你不說這話啊!」連仲勤笑著說。


「你還沒有回答我問題啊!」心綾問。


「我覺得你是一個有趣的人。」連仲勤一本正經地回答。


心綾面對著一個擁有專業知識的人,竟然給予這樣的回應,感到既無奈又可笑。


「我不是小丑,一點也沒趣。」心綾也板著臉說,「恕我直接,我意思是,『為什麼是我?』。」


「『為什麼是你?』」連仲勤噗哧一聲笑了出來,「這便是你可愛之處。」


「去婚姻介紹所的人,不是急著要找另一半嗎?但就我當天看到的你,完全不是那回事。」他呷一口清水繼續說,「當所有女性也在吹噓著自己的優點時,你卻是全場中表現出最毫不在意的一位。你的率真、不造作,反而令你成為最突出及獨特的一個。」


「我根本沒想過要作一些討好別人的事。」既然連仲勤有話直說,心綾也不再轉彎抹角,「無論當時表現有多好,終有一天會露出真面目。日後才知道真相,不是令人更失望嗎?」


「就是這樣了!」連仲勤拍手叫好,把心綾嚇著,「你正說出我的感受!這跟見工面試有何分別?為了得到別人的青睞,每人也得把優點展露出來,但往往在日後相處後,方發覺起初所說的全是假,失望得令人氣餒。」


「但為了被挑選出來,也是無可避免的啊!」心綾說。


「所以我在見工面試時,只會有話直說,不會假惺惺。」連仲勤昂起頭說。


「以你的條件,當然可以。因為你有的是專業,有實力,哪怕沒人賞識?」心綾羨慕地說。


「專業不代表是『奉旨』的。」連仲勤清清喉嚨說,「我便是其中一個例子。我當年可是碰了很多次壁,才得到現在的老闆的賞識啊!要不是他的『品味』獨特,恐怕到現在也沒人敢收留我呢!」


「既然你有這樣的想法,不喜歡作假的見面,我想問,為什麼你還要‧‧‧出席當天的聚會?」心綾終於提出問題。


「還不是跟你的理由差不多。」連仲勤滔滔不絕,「我其實並不是當天的參加者之一。」跟著,他便把當天既錯綜複雜又巧合的細節,跟心綾一一道出來。


「看來,我倆應是當晚最不願出席的一對。」心綾笑著說。


「所以我們便被編成一對了。」連仲勤一笑。


「更正,我們‧‧‧並不是一對啊!」心綾忙不迭糾正他。


「我還未說完呢!」連仲勤發揮他的口才,「是一對朋友!」


「但有一點,我還是不明白。」心綾蹙著眉說,「既然你不喜歡,你可以在當晚之後,當作沒發生任何事,為何要選我?」


連仲勤看到心綾鍥而不捨的追問著同一問題,不禁偷笑。


「小姐,我不是已經跟你說出原因嗎?」連仲勤沒好氣的說。


「但是說服力不夠。」


「你現在算是挑戰我吧?」連仲勤噗哧一聲笑了出來,「好。因為兩個原因。其中一個原因是‧‧‧你跟我的妹妹很像。」


「想不到堂堂一名律師,也會說『感覺』。」心綾被他逗笑了,「我以為律師都是很理性的。」


「誰說感性的人不能當律師呢?」連仲勤反問,「工作時,我絕對是專業、理性的。但放下工作後,當一個感性的人也不錯啊。」


對於他的一番「感性」論,心綾聽得目瞪口呆。


「你嫌家中有一個妹妹還不夠煩?還想多要一個?」心綾聽到這樣另類的原因,對他又有一點改觀。

「妹妹不會嫌多。」


「你這哥哥可真特別。」心綾雙目盯著眼神堅定的連仲勤,直到四目交投的一剎那,她才慌忙地把眼神移開。


「當我的妹妹是幸福的。」他一臉自信。


「另一個原因呢?」心綾繼續追問他。


「留待下次見面時,我才跟你說吧。」連仲勤故弄玄虛,「否則,你怎會答應赴約?」


「你豈知我會答應你下次的邀約?」心綾衝口而出。她也萬料不到,第一次的約會還未結束,便已開始相談第二次、甚或以後的約會。


「以你窮追不捨的性格,得不到答案,你不會罷休的。」他胸有成竹地說。


跟連仲勤相處只不過是一晚的時間,但他卻看似十分了解她的性格,心綾不得不讚賞連仲勤觀察入微的性格,對他更是另眼相看。


「你可別妄想避開我的問題,我可是很會纏人,甚至煩人的。」既然雙方已不避嫌的以真面目示人,她也不用裝作什麼矜持,更不用刻意討好對方,因此,他們倆人很快便變得熟稔起來。


 


 


(待續)

2010年7月17日星期六

Chocolate Temptation

要數世上最evil的東西,朱古力定必名列 三甲 之內。它的「可怕」之處,在於無處不在,「梗有一個係咗近」。它可以隨時化身成任何形狀,以形形色色的品種呈現在眼前:糖果、雪糕、飲品、餅乾、蛋糕‧‧‧等等,只要你想得出來,它便會成了另一樣將會誘惑你的食物。(忽然想起,好像還沒有看過朱古力啫喱呢!)


 


心情不佳時想吃甜食,心情好時也想吃甜食,無論你是處於任何狀態,它總有辦法令你愛上它,對它欲罷不能,把它「拒諸門外」?恐怕不是一件易事。


 


要吃,可以有一百個理由;「罷吃」,也可以有一千個理據支持著自己。往日對自己的克制,偶爾也要放鬆一下,令自己心情更好,才能繼續把餘下來的事情辦妥(這分明是一個強詞奪理的理由嘛!)


 


真的,平日我真的很克制自己的。每論心中有多想吃某食物,也不會要求天天吃著它,只要給我偶然的「特赦」一次,這份高昂的情緒便得以持續好一段時間。


 


這天,再也敵不過它的誘惑,乖乖地把它從冰櫃內「拯救」出來(但誰會把我從厚厚的脂肪中拯救出來啊?)



每一口也充滿香濃的朱古力味,真是一試難忘。



內疚感還在體內未散,還未來得及讖悔與反省,第二天又再次敗於朱古力的誘惑之下。


 


「這牌子還沒試過,不如試一次吧!」


「難得有優惠,機會難逢嘛!」


「與其喝Iced coffee,倒不如試試Iced Chocolate吧!」


「天氣這麼悶熱,喝一喝、降降溫。大不了,明天少吃一點吧!」


(下刪一千個理由‧‧‧)


 


最緊要是:


「今天mood到!喝後會很開心!」


這不是最重要的主因嗎?


 


就這樣,我又被它俘虜了!


 


連續放肆了兩天,心情當然大好,在大熱的天氣下,成了最好的消氣、消暑方法。當然,之後便要苦思消脂的方法了!


 



(那些「圖案」,其實是朱古力,而不是杯的圖案,只要花點時間、心思把它與飲品拌勻,朱古力味更濃呢!)

Chocolate Temptation

要數世上最evil的東西,朱古力定必名列 三甲 之內。它的「可怕」之處,在於無處不在,「梗有一個係咗近」。它可以隨時化身成任何形狀,以形形色色的品種呈現在眼前:糖果、雪糕、飲品、餅乾、蛋糕‧‧‧等等,只要你想得出來,它便會成了另一樣將會誘惑你的食物。(忽然想起,好像還沒有看過朱古力啫喱呢!)


 


心情不佳時想吃甜食,心情好時也想吃甜食,無論你是處於任何狀態,它總有辦法令你愛上它,對它欲罷不能,把它「拒諸門外」?恐怕不是一件易事。


 


要吃,可以有一百個理由;「罷吃」,也可以有一千個理據支持著自己。往日對自己的克制,偶爾也要放鬆一下,令自己心情更好,才能繼續把餘下來的事情辦妥(這分明是一個強詞奪理的理由嘛!)


 


真的,平日我真的很克制自己的。每論心中有多想吃某食物,也不會要求天天吃著它,只要給我偶然的「特赦」一次,這份高昂的情緒便得以持續好一段時間。


 


這天,再也敵不過它的誘惑,乖乖地把它從冰櫃內「拯救」出來(但誰會把我從厚厚的脂肪中拯救出來啊?)



每一口也充滿香濃的朱古力味,真是一試難忘。



內疚感還在體內未散,還未來得及讖悔與反省,第二天又再次敗於朱古力的誘惑之下。


 


「這牌子還沒試過,不如試一次吧!」


「難得有優惠,機會難逢嘛!」


「與其喝Iced coffee,倒不如試試Iced Chocolate吧!」


「天氣這麼悶熱,喝一喝、降降溫。大不了,明天少吃一點吧!」


(下刪一千個理由‧‧‧)


 


最緊要是:


「今天mood到!喝後會很開心!」


這不是最重要的主因嗎?


 


就這樣,我又被它俘虜了!


 


連續放肆了兩天,心情當然大好,在大熱的天氣下,成了最好的消氣、消暑方法。當然,之後便要苦思消脂的方法了!


 



(那些「圖案」,其實是朱古力,而不是杯的圖案,只要花點時間、心思把它與飲品拌勻,朱古力味更濃呢!)

2010年7月16日星期五

甜甜剝橙論


雖然我是一個不偏食、不擇食的人,但並不代表沒有喜惡。吃水果,我喜歡方便、乾淨、易清理的。首選當然是那些只要用水清洗便可以吃進肚內的水果,例如士多啤梨(草莓)、車厘子(櫻桃)、提子、蘋果(可惜我不太吃)、梨等等。要剝皮的,最方便要算是香蕉了。橙,最普遍、營養豐富,可惜最麻煩的是要把它的皮先剝掉,才能吃到它的果肉。


 


個人而言,並不喜歡剝橙皮,它總會令雙手充滿著陣陣橙香,久久不散,感覺很不乾淨似的。不是我洗手洗得不夠徹底,而是無論如何清洗,它終究會帶一點「餘香」,要過一段時間才「揮發」掉。在家裡,間中媽媽會為自己剝橙,不用接觸橙皮,也能品嚐果肉的味道,當一個幸福的女兒。然而,當人在外頭時,誰會為自己當這「剝手」呢?不能假手於人,便只好親自動手。


 


在公司內,每次在把橙剝皮的同時,也會被同事揶揄著是「賢良淑德」的表現(天啊!原來要做一個「賢良淑德」的人並不難,只要會剝橙便可以了!)。聽得太多,幾乎開始相信這是「事實」呢!這次,在被「讚揚」的同時(其實他們只是從旁作另類「鼓勵」,好使我甘心情願地繼續為他們「服務」而已!),有人提出了一個問題:


「結婚後,應該很難會這樣為另一半剝皮吧?」


說罷,全場大笑起來。


 


首先,從來也沒想過會有「這一天」,接下來的「情節」也想當然的沒想過!其次,這不禁令我想起,婚前婚後,落差真的有這麼大嗎?


 


現實與幻想,永遠有著一道距離,幻想中的生活有多麼的幸福、甜蜜,當中少不免也要面對現實的殘酷。來自兩個不同家庭的人,住在一起,朝夕相對,相處期間偶然也會有磨擦、拗撬,只要從中找到平衡點,互相體諒,問題便能迎刃而解。婚前可以把最美好的一面呈現在對方面前;但無可避免地,在婚後一起生活,任何一個細節也會鉅細無遺地在對方面前展露出來。甜蜜終有一天變回平淡,昔日被視為甜蜜的事,漸漸變成例行公事,所有事也變得「想當然」,越來越難欣賞對方的好,卻會不停地挑剔對方的缺點,「甜蜜」,頓成了歷史,因而才會產生以上的「問題」吧?


 


面對著自己深愛的人,你會為對方做什麼?


 


為對方赴湯蹈火?不惜犧牲自己、為對方作任何事?


 


真心喜歡一個人,為對方所做的每一件事也自然地發自內心,不用強迫、不用勉強。只要是發自內心的話,便沒有所謂的「犧牲」跟「屈就」。


 


剝橙事小,背後的意思重大。


 


要是你能細味及欣賞對方為自己所做的事,無論雙方是初相識還是共同生活了半世紀,你也會為此等小事而深深感動。只要一想到,世上沒有什麼是理所當然的事,便會發現眼前所得到的,全是得來不易的恩賜。


 


回到問題,當時我不加思索便回答,「要是那人是我所愛的,我願意為對方剝一世的橙。」即使那是自己最厭惡之事(其實也算不上是最厭惡之事,只是不太喜歡而已),只要看到自己喜歡的人吃得津津有味,那種滿足感是無法代替的。做一些事能令對方快樂,是幸福的;對方願意為自己辦事,更是幸福。幸福加幸福,甜蜜感倍增,哪會有淡下來的時候?


 


從前,自己只會翹著雙手吃媽媽剝的橙,是時候要交換角色。好,明天便動手剝橙給她吃,即使那是一個奇酸無比的橙,她應該也會吃得開懷吧?


 

2010年7月15日星期四

不適當的專心


時常抱怨,想做的事情太多,但時間卻不夠。撫心自問,其實自己卻又只不過是一個百無聊賴、無事忙的一等一閒人,何來繁忙?何來時間不夠?


 


每人總想在預定時間內做畢所有事情,要是能超額完成,更是一個bonus


 


把握分秒做不同的事,是城市人的習慣,有人在車上倒頭大睡;有人在車內極速化妝;有人在車內看報、看書、聽歌;有人在車內發呆‧‧‧


 


要是可以選擇的話,我喜歡在車內看書或是四處張望、看看人生百態。然而,因為自己的不中用,想學別人般增添一點「書卷氣」也不行,只因自己一旦在車廂內,便無法閱讀,看一行字已經暈眩眼花、暈車直到下車為止,所以從來也不能在車廂內閱讀。雙眼不看字,反而能騰出時間來四處觀察,看盡人生百態,這點缺憾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在顛簸的車廂內不能閱讀,但在行車平穩的地鐵內卻沒有這煩惱。因此,我很喜歡坐地鐵時看書(難得一看嘛!)。平日算不上是專心一意的我,在看書時卻會看得入迷,旁邊發生什麼事也不知道(吊詭的是,我卻會不時東張西望,看看有沒有孕婦、老人家需要座位,除此以外,什麼也看不見,哈哈)。雖然看著指示屏、看著月台企圖找出站名,可是眼睛卻全無焦點,沒有把眼前景象放進腦內分析;即使聽到列車廣播,也只是一些無意思的音波走進耳窩內。試過多次驚險的經驗,看書看得入迷,在翻開新一頁時,同時抬起頭休息半秒鐘,卻猛然發現原來已經到達目的地,急忙地從座位上彈起,然後匆忙離開。多次因為過份專注而幾乎下不了車,想起也抹一把冷汗。


 


專注並不只在於看書,還有其他無聊事上。例如,只要專心在工作上(或是回家後使用電腦),周遭的事,一律看不見、聽不到。即使站在我身旁,也不為察覺。要是從後大叫一聲/拍打我,一定可以把我嚇一跳(是真的「跳」啊!);站在我身旁,除非在盯著對方/已知對方的存在,否則,千萬別跟我說話,因為體內會自動產生「隔音系統」,即使當中有「對答」,也可能是無意識/隨意的回應,當「元神歸位」後,對自己所說的話或反應,也會變得模糊。


 


這份不一樣的專注(正確一點來說,應稱為「該專心時不專心」),非但未能成就我在工作上有更出色的表現,相反,好像成了自己的另一種缺憾似的。別人擁有「一眼關七」的心,而我卻只顧死盯在自己眼前的事,往往忽略了身邊發生的一事一物。


 


原來,「不專心」也需要學習的。一向「開眼」便會「閉耳」的自己,要學習「八卦」一點,要成為多功能(multi-tasking)而不能做「單一」動物。


2010年7月14日星期三

兩個贏家


世界盃已經曲終人散,個多月來把生理時鐘搞得翻天覆地、徹夜不眠觀看球賽的球迷,終於可以重過正常生活。節目豐富的晚上,忽然變回平淡的夜晚,少不免帶點若有所失的感覺,也要一點時間來適應沒足球的日子。


 


本來沒打算為今屆世界盃記下一字半句,想不到,在人人也喊沉悶的南非世界盃,竟然紅了一隻八爪魚──保羅!為免日後老人痴呆症發作,不得不把牠「記錄在案」,好使他日細說「當年今日」時,還可以記起這個小小花絮。


 


比賽,有勝也有敗,在比賽還沒有結束之前,每人也對賽果抱著希望,支持、加油聲不絕於耳。然而,當比賽結束後,難免要面對現實的一面。成王敗寇,勝者為王,得到萬千寵愛,被人前呼後擁,之前所付出的汗水、努力並沒有白費,好不威風!相反,失落於冠軍的一方,卻好像突然被全世界摒棄似的,變得黯然失色。現實真是殘酷無情啊!


 


在球場內流著汗水,帶著足球,不停向前衝、向對方龍門奔跑的球員,竟然不及一隻能「預測賽果」的八爪魚出名,果然是不一樣的世界盃。無疑,牠預測賽果的「準確度」奇高,因而「一估成名」。牠擁有預知能力?還是牠只是「隨心而行」,只不過是人們「諗多左」,對牠一廂情願?無論如何,如此多的巧合湊併在一起時,加上人們落力催谷,把牠奉若神明,成為新一代「明燈」也不難理解。


 


足球不是一項個人的活動,太多外在因素能影響賽果,球員的合拍度、球證的判決、天氣的好壞、對手的攻守等等,也足以左右結果,既然不在控制範圍內,乾脆把命運放在八爪魚身上,要是猜中的話,便說是奇蹟、有異能;要是猜錯了,便說牠只是一隻海洋生物,猜不中是意料中事。


 


球員,還可以用樣貌來辨別出來,但這隻八爪魚呢?每天飼養牠的工作人員或許能把牠的特徵辨認出來,但作為普通人,又怎知道這是「保羅」還是「瑪莉」?膽敢說,現在隨便問,「章魚跟八爪魚有什麼分別?」,也未必人人能準確地回答得到呢!


 


「見好就收」,是「保羅」現在要做的事,畢竟,要猜一個「全中」的機會並不高,要是繼續猜下去,萬一不幸被打破這個「不敗之身」,牠再也不是這世上唯一幾近「完美」的八爪魚生物,人們對牠的「幻想」也立即幻滅。


 


他日當要回想這屆世界盃的冠軍屬誰時,只要一想起幾乎成為西班牙炒飯內的八爪魚時(真是替牠捏一把汗啊!),便會記起,冠軍得主是西班牙了!


2010年7月13日星期二

快驗眼吧


一般來說,女生都不太喜歡被陌生人搭訕,特別是那些不懷好意的搭訕行為。


 


無論女生有多喜歡聽甜言蜜語,心裡大多數也有一個自動調節機制,能把善意的搭訕,跟惡意的完全分開。對於善意的「口花花」,大多會一笑置之;但惡意的話,便會感到十分厭惡,頭也不回(甚至怒目相向)地離開。


 


把一個人界定為「口甜舌滑」或是「口不擇言/口沒遮攔」,只是一線之差。要是未能掌握得到當中的「竅門」而胡亂跟人搭訕,只會換來討厭的目光,自討沒趣。當然,世上還有不少「口痕」的人,毫不介意你以什麼目光看待,只因他們喜歡以騷擾別人來尋求一刻的樂趣。


 


天生麗質、樣貌標緻的可人兒,每次上街也會引來別人的注目禮,被「撩」也是家常便飯,部份人會以此為「榮」,作為自己吸引指數的「指標」。同時,也有很多人不喜歡這種輕佻的行為,覺得不被尊重。資質平庸如我的人,被搭訕的機會幾乎等於零(但卻不等於沒發生過啊!),忽然被「撩」,非但沒有一線「飄飄然」,反而覺得討厭、突兀。心想,「搭訕也不先看清目標,難道真的是瞎了眼嗎?」


 


「撩」是一個很主觀的感覺,對方可能出於真心、由衷的讚賞,但要是態度輕佻浮躁,再「真誠」的讚美也會變得虛假。


 


以往也曾提及過,被一些口沒遮攔的「無品」人搭訕。對付他們的唯一方法,便是裝聾扮啞,假裝什麼也聽不到、看不到,不給予對方任何反應,即使內心有多討厭及恐懼,也別給他們看到任何面部表情的改變,令他們自討沒趣。雖然未必能令他們立即閉嘴,至少不會有機會跟對方糾纏下去,畢竟,安全最重要!


 


然而,剛巧又發生了一件令人發笑的小事,令我哭笑不得。


 


事緣發生在一家眼鏡店內,店內客人絡繹不絕,店員忙於招呼各客人,非常熱鬧。正當準備離開之際,忽然聽到坐在旁邊的伯伯在以半中半英的口吻說話,自然地朝著他的方向「八卦」一番。以為他在跟店員詢問、閒聊,誰知道,他原是跟我講話!


 


那位年過六旬的伯伯,雖然口不擇言/口花花,但跟其他遇過的「無賴」相比,伯伯已是一位gentleman了。他不停地跟我說著讚美的話(他說的話,幾乎把我笑死),令我非常尷尬,只能不停地以笑遮醜。最尷尬的是,他的話,坐在對面的店員全都聽進耳裡,令我差點兒想找地洞鑽進去啊!平生最怕便是面對如此尷尬的場面,唯有以極速離開現場。


 


正面一點來說,伯伯是一個風趣幽默的老頭子,但是當對象是一個膽小如鼠的我,情況卻是剛剛相反,「口花老頭」嚇怕「膽小鬼」,大概可以想像到情況有多可笑(還是可怕?)了。


 


當逃離現場後,立即想到以下一連串的無聊事:


伯伯年輕時,一定是參加童子軍,否則,他又怎會對我「日行一善」?


伯伯的視力一定出現嚴重的問題,否則,沒理由他還能出言稱讚?


伯伯不是在配眼鏡嗎?看來他早前的驗眼並不太準確,要再驗眼、再配一副新眼鏡了!


 


P.S:我不會怪責伯伯,正因為他的視力有問題,才會到眼鏡店,才會遇上我吧?哈哈~~

2010年7月11日星期日

女兒之家(五)

「不去白不去,便當作是見識一下吧!」這是心綾對於speed dating的看法。要不是Eunice硬把她拉去的話,她是永遠不會參加這種派對的。加上現在回復單身,無後顧之憂,不論這次活動是否適合自己,就當作是一項跟朋友消遣的節目好了。


 


「你為什麼穿成這樣子?」在約會當晚,Eunice甫見心綾便問道,「好歹也是一個認識新朋友的日子,你應該穿得漂亮一點,否則,怎能惹來別人的垂青呢?」


「要是單靠外表才能討好別人,我根本不用出席。」心綾說得理直氣壯,「現在我也穿得不賴啊!簡簡單單,才不會顯得太突兀。太刻意的妝扮,反而感到混身不自然,怎能有好的『表現』呢?你可不同了,一件連身裙穿在你身上,顯得你更高貴大方,定必能引來全場的目光啊!最重要是,我不想搶去你的光芒嘛!」


「口甜舌滑!不過‧‧‧我喜歡!」Eunice被心綾逗得樂開懷。


 


到了會場,她們倆已看到Vic在忙得不可開交,忙著打點一切,連跟跟她們打招呼的時間也欠奉,她們只好自行找一個角落坐下來等候。另一邊廂,Vic的電話在響過不停。


「什麼?那怎麼辦?我要十男十女,現在你不能來,突然之間缺少一人,我從何處找人啊?」突如其來的電話,令Vic束手無策,但卻又怕給其他客人聽到,只好刻意壓低聲浪。


正當她發愁之際,忽爾雙眼發亮。


「遇上你真好!」Vic上前向男子打招呼。


Vic,真巧能在這裡遇上你!」那男人說。


「你現在有空?可以幫我一個忙嗎?」Vic問。


「我剛巧下班,準備一個人去吃晚餐,你有興趣一起吃嗎?我請客。」他說。


「我‧‧‧其實有個不情之請。」Vic靦腆地說。


跟著她便把活動事宜跟他說一遍。


「什麼?要我臨時充當作其中一個參加者?那怎麼行!不行!不行!」他連忙耍手拒絕。


「求求你吧!活動人數一定要雙數,不能以單數出現啊!求求你!只是一個普通的社交活動,你便當作是認識新朋友好了!說不定,你能從中找到意中人呢!或者‧‧‧或者能為你找到新客戶啊!要是你能幫忙,萬分感激!」Vic哀求他說。


「感激歸感激,你不會要求我以身相許吧?」他笑著說,「你知道我從事那一行業,怎會有可能在這裡找到新客戶?」


「也對啊!」Vic微笑著說,「以你的條件,一定有很多女生向你投懷送抱,不用我以身相許吧!不過,要是這晚有你的出現,活動定必會生色不少!」


「你這樣抬舉我,要是我不答應你,豈不是全言否定你對我的讚賞?」


「英雄出手相助,小女子沒齒難忘!」


「你欠我一頓飯!」他笑著說。


「晚飯‧‧‧現在免費給你享用,喜歡的話,請在當中選出你心目中的夢中情人吧!她們質素很高,全是好女孩呢!」


「你用不著賣花讚花香吧?」


得到朋友臨時的仗義相助,Vic才得以暫時舒一口氣,繼續專心為活動打點。


 


「各位男士、女士,歡迎你們來參加今晚的約會派對,讓我先來作自我介紹,我是Vic,是今晚的主持。在入場時,工作人員已為你們分派了一張寫有號碼的名片及一張紀錄紙,以方便你們在認識了新朋友之後,把對方的印象及感想記下來。


 


你們每人每次有三分鐘的時間跟坐在對面的一位異性介紹自己及傾談,時間一到,女士們可以留在原位,煩請男士們向右移一個座位,以便認識另一位新朋友,如是者,直至把所有新朋友全部認識為止。


 


要是你對對方有興趣並想有進一步的了解及聯絡,可以在紀錄紙上劃上『剔』號。活動完畢後,工作人員會把紀錄紙收集起來。要是當中雙方也為對方劃上『剔』號,我們便假設配對成功,然後我們會把彼此的聯絡方法交給對方。


 


好了,不阻礙大家寶貴的時間,活動現在正式開始!希望大家有一個愉快的晚上!」Vic簡潔地把活動過程向在場的參加者介紹一次。


 


說罷,整晚節目便進入高潮部份:


 


「你好,我叫Stephen Pang,是一名工程師,閒時喜歡打高爾夫‧‧‧


「我叫Tiffany,我是graphic designer,喜歡聽jazzR&B,最不喜歡到卡拉OK‧‧‧


「我叫連仲勤,我是一名律師,因平日工作太忙,閒時也只是留在家中工作‧‧‧


「我是Eunice,是一名秘書,最喜歡shopping,購物可以令我減壓‧‧‧


「我叫Wallace,是一名老師,下課後喜歡自己煮食,最不喜歡吃甜‧‧‧


「我是許心綾,是‧‧‧是一名接待員,喜歡看書、看電影‧‧‧


「我是汪喬,是銀行經理,閒時最喜歡旅行,能周遊列國是我畢生的夢想‧‧‧


「我是禤穎昕,職業是一名護士,不用輪班時會當義工,教小朋友畫畫‧‧‧


 


如是者,二十位參加者各自向其他人作自我介紹、交談,活動在兩小時後完滿結束。


 


活動結束後,眾人也帶著興奮的心情離開。甫離開,Eunice已急不及待向心綾交代。


「怎樣?怎樣?有看上誰人嗎?」Eunice蹦蹦跳地問,「剛才有兩、三位都不錯呢!但是有幾位怪裡怪氣,『問一句、答一句』,不夠主動,不行、不行!」


「你收穫應該不錯吧?」心綾瞥她一眼。


「算是不錯吧!我只希望不會跟你挑選同一人呢!」


「即使我們選上同一人,也要對方選我們才行啊!」心綾理智地說,「縱然真的如此巧合,我也會把機會交給你。」


「你現在當然這樣說,要是當你的真命天子出現時,我怕你才不會這樣慷慨大方呢。」


「我早已說過,這次是跟你來大開眼界,我並不在乎能否認識到心儀的人。」


「待明天收到『幸運名單』後,你或許會改變想法呢!」


「你猜你會得到多少個『剔』呢?」心綾問。


「以我的質素,當然越多越好!」


「你臭美!」


******


翌日,她們收到Vic公司的電郵,把配對結果通知每位參加者。


「我收到了!我竟然有兩個配對成功啊!」Eunice興奮地把消息告知心綾,「你呢?成績如何?」


「我還沒有查看電郵。」跟Eunice相比,心綾顯得毫不著急。


「那你還不快點查看?」Eunice拉著她到電腦前。


「我不檢查了。橫豎也只是沒結果的,免浪費時間。」心綾答說。


「話不是這樣說‧‧‧」


「總之,我的事自會處理,你還是好好跟你的『目標』培養感情吧。」心綾笑著說。


 


Eunice明顯比心綾表現得積極主動,在收到電郵通知後,她已經分別跟兩位心儀的男士見面。另一邊廂,心綾仍是作息如常,跟以往沒有分別。


 


一個月後的某一天,心綾在街上閒逛,剛巧碰上工作完畢的Vic


「心綾,很久沒見你啊!近來如何?」Vic關心著心綾問。


「還不是老樣子。」心綾笑著說,「你呢?工作很忙嗎?」


「忙著不停地搞活動。」Vic答道,「對啊,上次的活動,有跟對方聯絡嗎?」


「對方?」心綾狐疑,「我其實沒放在心中,沒有跟任何人聯絡啊。」


「那麼豈不是白白浪費了一個美好機會?」Vic替她不值,「不如我們找個地方坐下來邊喝邊傾談吧。」


心綾眼看自己也只是一人無聊地閒逛,便答應跟Vic一同前往咖啡室。


到了咖啡室,Vic便帶著心綾直入店內,而不像往日先在登記處等候入座。


「連律師,要你等候,真不好意思!」Vic向著一名男士說。


「平日只有客戶等我,要我等人,恐怕你是第一人了!」那位「連律師」說。


「下不為例好了!我剛巧在街上遇上朋友,你不介意吧?」Vic把心綾向連律師介紹,「這是我朋友心綾,這是連仲勤律師。」


三人互相打招呼後,便一起坐下。


Vic,你有約在身,我不便留在這裡,我還是先走好了。」心綾識趣地說。


「我想連律師不介意的。」Vic說,「連律師,你說是嗎?」


「當然沒問題啊!」連仲勤答,「加上我們已不是第一次見面了。」


「我跟你有見過面嗎?」心綾摸不著頭腦。


「上個月,我們在Vic的活動裡見過面了,難道你忘記了嗎?還是,我真的這樣平凡,沒法令你留下任何印象?」連仲勤自嘲著。


「抱歉‧‧‧」心綾說,「我不是有意的。只是我真的沒有把當天的事放在心上。」


「也對。」連仲勤點頭說,「要在一夜之間認識十位不一樣的陌生人,要記著誰跟誰,真是有點難度。」


Vic,看來你要檢討一下活動的流程,每次活動人數是否需要減少一點呢?」連仲勤笑著說。


「多點選擇,成功配對機會多一點嘛。」Vic反駁著說。


「但會花多眼亂啊!」連仲勤說。


「論口才,我無法勝過你。」Vic聳聳肩,「我回去考慮考慮吧。」


「心綾,活動後,你沒有跟任何人聯絡嗎?」連仲勤問她。


「我其實沒有翻查電郵,所以並不清楚。」心綾如實說出來。


「難道你不好奇?」連仲勤繼續追問。


「當你知道結果後,也不外如是,會有什麼好奇呢?」心綾說。


 


心綾被連仲勤一問,心裡忽爾泛起一絲的好奇。跟兩人分別後,回家看著電腦,猶豫是否去覆查電郵。


 


 


(待續)

2010年7月10日星期六

一刻驚夢

身邊有些同事,無時無刻也處於「渴睡」狀態:


晚上睡不夠(其實可能是不論睡多久也是不夠),早上不願起床上班,回到公司仍是昏昏欲睡;


吃過午飯後,飯氣攻心,眼皮敵不過地心吸力,不停用念力跟睡魔抗衡;


下班後回家,無無聊聊一個晚上,坐在沙發上也能呼呼入睡;


就這樣,每天循環不息,每一刻也想著「睡」;


 


而我,不知道是否年紀漸長,不像年青人般「充滿活力」,口喊著「好攰」、「好眼瞓」的機會不多。自問並非體力過人,更不是睡得比豬還要多,只是與其他人相比,沒有他們般易累而已(還是我在硬撐著?)


 


有一段時間,一跳上床便可以立即安睡,一覺睡到天明,簡直是一生一大快事。然而,近日卻又開始了規律性失眠,非常苦惱。睡眠時間一到,睡意也漸濃,立即跳上床、閉上雙眼,希望快點跟「周公」相見。可惜,只要一閉上眼,睡意便立即消失,輾轉反側,總是未能入睡。越想睡,人便越緊張,每晚差不多要輾轉一小時,才能迷迷糊糊的睡著。慶幸的是,只要一睡,便能睡到天亮(最怕在半夜醒過來,要再入眠,恐怕不易)


 


飽受失眠之苦,已令我叫苦連天。最可怕的是,在入睡後竟然不識趣地發噩夢!


 


發噩夢,想必人人也試過,只在於多與少的分別而已。噩夢的定義,也因人而異。不是只有洪水猛獸、血腥場面才稱得上是噩夢。那怕只是一件極平凡的事,只要觸動到體內最軟弱的一角,便足以令人心寒及膽怯。


 


冒汗、驚醒、甚至流出真眼淚,也是噩夢的「後遺症」。在夢中如經歷了另一次的體驗,若然那是一個美夢的話,巴不得把夢延續下去,然而,要是噩夢連連,便得看潛意識是否夠強硬,令自己早一點逃離夢魘的折磨。


 


昨夜發了一個夢,在他人而言沒什麼可怕,可是,我卻有說不出的恐懼。沒有突然驚醒,只是平靜地離開夢境,可是,卻已教我再也不能入眠(可恨的是,那是半夜啊!害得我白白浪費了一個晚上!),一個無形的陰霾,揮之不去,現在回想起來,仍心有餘悸。


 


幸好這只是一場如煙的夢,要是不幸成真,我也不知如何是好了。


 


失眠可惡,也不及噩夢可怕。偶一為之的失眠,或許只是令自己在日間「慢半拍」,只要當晚能「生生性性」,便可以睡個夠本。然而,噩夢的出現,卻會把人殺個措手不及,不但影響睡眠質素,最可恨的,便是連整天的心情也給賠上。即使夢境內容已漸變模糊,但不安、心怯的感覺卻在瞬間湧上心頭,只能被動地等待它「自然消散」。


 


我別無他求,只希望不用發夢、不用費神,能一覺睡到天明,便是每晚睡前的小心願。

2010年7月9日星期五

一夜之間


每天走在同一條街道上,踏著同一寸土地,看著同一個天空,看似天天如是,其實卻在無聲無色之間產生了變化而不自知。


amazing的,莫過於見證著「拆樓」及「起樓」的「神秘」過程。


 


每天經過的地方,大廈林立,幾乎已成了生活的一部份,也不會引來人們的特別注意。然而,忽然有一天,當「空間感」突然增多,再細心想一想,「叮」一聲的想起來,為什麼昨天還佇立在眼前的建築物,竟然在一夜之間消失?原來樓宇已經在不知不覺間被拆卸了!一幢屹立數十載的樓宇,頓時變回一片荒地,瓦礫、沙石也不見!昔日習慣的景象不見了,心中若有所失似的。想著昔日的光景,同時也期待日後的一番新景象。


 


正當再次習慣這片被荒廢的空地的同時,突然間變得熱鬧起來,原來施工在即,一批建築工人準備開工,另起建築物。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每天看著工人汗流浹背地穿梭於地盤內,與猛烈的太陽搏鬥,默默地把地基打好。空空的地盤,逐漸從「空洞」變得「豐富」起來。


 


我不是地盤監督,不會長時間看著工人如何施工,只會在上班、下班或偶然經過時才會瞄它一眼:這天看到地面上擺放了很多鋼筋,明天卻已經不見了,原來它們已經跟石泥二合為一,根基已在不知不覺間,慢慢建立起來。再過數天,奇景出現了!「未來建築物」一天「標高」了數層樓,雛型漸現,一眨眼,便增高數層,如是者,再過一陣子,新的建築物便已施工完畢,在眼前出現。


 


「起樓」、「拆樓」的原理不難明,然而,對我而言,它是一項偉大而不可思議的工程!看到建築物一天一天地「成長」,不禁對在酷熱天氣下默默耕耘的地盤工人作出致敬及欣賞!


2010年7月8日星期四

別要變成他

取他人之長,捨他人之短,集眾人的優點於一身,該是一件最完美的事吧?世事無完美,人也一樣,要是優點能比缺點多,「適當地」隱惡揚善,在別人心中,已是一個不錯的人了。


 


要學習別人的好,從而得到別人的認同,需要很大的決心與毅力;相反,要學「壞」,一秒也嫌多。如上篇所說,權威性是需要經過年月的累積,做起事來,才能令人心悅誠服(狐假虎威的「假權威」除外)。這對一些由「零」開始、慢慢累積「功績」的人特別奏效。然而,對一些從一開始已表現不濟的人,要從「負」到「正」,令人改觀,卻不是一件易事。


 


好事做一百件也未嫌多,同時也未必有人讚賞;可是,當做了一件壞事後,特別是在日後變本加厲的話,要「翻身」便顯得更加困難。


 


相信每人身邊,或多或少總會認識一些「無料之人」,只要聽到他們的名字、看到他們的背影,一個個「壞印象」便從腦海中浮現出來,心中不禁想:


「他/她?完全唔掂!」


「旨意佢一定出事!」


「靠佢不如靠自己!」


「等佢?分分鐘等一世都做唔好!」


「全team人最唔得既就係佢!」


下刪一千字‧‧‧


 


每當說起某人的「豐功偉績」,可能說三天三夜也說不完,頓時火冒三丈,氣難平。處事不負責任,已經見怪不怪,再埋怨、再氣憤也於事無補;要是偶一為之的表現「正常」,並不會因此而覺得對方「覺悟前非」,反而覺得他的行徑「反常」,違反了本身人物性格的特徵,心想對方不消一會便會故態復萌,簡單一句,「從不會妄想對方會改善任何事」。


 


面對著這些人,明知不能改變事實,只能硬著頭皮面對,唯有自求多福,不能對他們寄予厚望。有時也會覺得自己很討厭,為何要「睇死」對方,不給予對方改過的機會?難道一刻的錯失,便換來一世「不濟」的名號?


 


機會不是沒有給予過,只是對方一次又一次的令自己失望。失望得太多,便會變成絕望──絕對沒期望。無論以後如何覺悟(相信機會不高,只因三歲定八十,態度照舊的屢見不鮮),也難以一洗根深柢固的臭名。


 


面對著這些人,已經變待得麻木。縱使已習以為常,但偶然也會為些芝麻小事而發牢騷,細心一想,基本上他們的行徑、態度,已對自己起了免疫作用,只因已明知「佢係咁架喇!」,便只好接受,否則,只會氣壞自己。同時,也多得他們,成為「樣板」,從他們身上學會不少,至少,一想到他們,便會提醒著自己,切忌把自己變成另一個「他」!每當人們想起我時,雖不奢望別人記得我的好,卻不希望別人在背後為我下一個評語,「這個人完全唔掂!」。即使不能「名留青史」,也絕不能變成「遺臭萬年」!

2010年7月7日星期三

享用不到的Privilege


同一句說話,出自不同人口中,自有不同效果。


 


要是你擁有足夠權威性的話,那怕你只是說一個字,其他人自有方法把這字慢慢拆解及解讀。相反,要是地位不夠「崇高」的話,即使你解釋得如何清晰,對方仍會鍥而不捨地追問下去。


 


權威,需要時間浸淫,把基礎打穩,別人才會對自己所說的話投以信任一票。初生之犢,能力再高,欠缺的卻是經驗,即使他能說出至理名言,能不抱懷疑態度而第一時間選擇相信他的人應該不多。每當做對或說中一件事,便能為自己增添一點誠信,如是者,一點一滴地把信譽建立起來,他日要說服別人,信心大一點,成功的機會率也高一點。


 


以實際行動,用實力來證明自己的能力,是每個人該要做好的基本功。但原來在努力背後,還有著一些不能控制的因素而影響到被人信任的程度。


 


你覺得那些人說話較有說服力?


 


就我所見,原來外國人(意即Non-Cantonese speaker),說起話來,較有power。客觀地分析,他們不是比Cantonese speaker特別優勝,但出奇地,同一番說話,只要是出自他們口中,其他人作出反駁的機會率明顯地低一點。主觀地想,難道是因為言語的大不同,當要以另一種語言跟對方溝通或理論時,所表達的意思或多或少也會打折扣?抑或,某些「本地人」,心理上原是「怕」「外國人」,怕詞不達意,從而避免跟他們「對話」?只要他們「金口」一出,眾人便會立即附和、認同,不會再吭半句聲。但要是出自「同聲同氣」的本地人口裡呢?卻會換來一個接一個的提問。


 


是「外國人」特別權威?還是「本地人」太不濟?


 


明顯地,我便是那個「本地人」,而受著不一樣的「歧視」。


 


我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薯」,所說的話,得不到別人的信任,也是自然不過之事。經過多番的努力,把事情弄清楚,向有關人士一一的交代,卻不時被反問、懷疑,自信心連番受打擊,不禁反省,是自己做得不夠好?還是自己表達能力差,所以得不到別人的信任?我不否認,這全是自己失敗的主因之一。然而,當同一番說話,出自一位外國人口中(其實是藉他的口而說出來而已),對方不費吹灰之力,便把事情辦好。


 


我可以用個人力量、努力地把能力提升,卻不能把自己易容、令自己由「本地人」變為「外國人」,從而增加說服力。別人從容不迫地便可以把問題一一解決,而我卻要比別人多花心血,連「牙血都出埋」,才可以把事情做好。偶爾也會為此而感到無奈及心灰意冷,但這卻是鐵一般的事實。


 


自信心連番受打擊,心裡一點也不好過。正因如此,令我下了更大的決心,用實力顯示給別人看,無論被懷疑多少遍,也要用實力、用信心,用事實證明給別人看,自己「所言非虛」!


2010年7月6日星期二

刻意的煩惱


開這網誌,主要目的是希望找一個渠道把心中所想、腦有所思的事記下來。深明網上世界跟現實面對面的世界一樣,不能因不用「面對面」而可以胡作非為,對自己的言行操守仍是一樣,不可作假、不作言論攻擊之事。


 


雖然我並不是什麼人,沒有人會留意我在想什麼、說什麼,只是,在人前,我仍是羞於把內心的一面揭露出來,不太習慣坦然跟別人分享自己的事,唯有把想法寄託在文字上,當作是另類的宣洩。


 


這裡從沒有什麼見不得光的事,也從沒以這網誌來抨擊或抹黑任何人,自問光明正大,「行得正、企得正」,沒什麼好怕。這裡多是抒發自己心事的地方(雖然近年確實少了,未嘗不是一件好事,證明自己要宣洩的心事不多?),取以代之,以平日所遇到的逸事來自說自話的居多。縱使給相識的人知道,著實也無傷大雅,然而,我仍是覺得,這片秘密小天地,是有必要繼續「秘密」下去。沒人知道「我」的存在,便不用背負著無形的壓力,才能面對最真的自己,暢所欲言。


 


當然,一開始從這裡認識我的你/妳,並不在此列之內。對看到這小天地的你們來說,你不認識「從前的我」,我的一切,就如白紙一樣,沒有以既定的框架來看待我,令我好像重生一樣,令我有機會發掘出一個不一樣的自己。只因從一開始,你們已不是因著各種外在因素(如外表、性格、職業、嗜好、背景等等)來認識我,相反,你們是從「零」開始去認識我,用「心」來了解這個我。


 


回頭一看,真不敢相信,這「秘密」竟能成功維持四年之久。從來也沒刻意的隱瞞,當然,也沒有刻意地把這小天地宣揚開去,因此別人才不易察覺我的「存在」。或許有人不知不覺間發現了這個「我」,只不過是自己不察覺而已,但至少,直到現在,我還能在這裡無拘無束地寫我所想,敢我所言,沒有被無形的壓力而影響這裡的「我」。


 


從沒想過要把這個自稱為「秘密小天地」公諸於世,可以的話,巴不得把它繼續保密下去,直到永遠。然而,世事往往出乎意料之外,不得不開始思考這問題(其實我只是太無聊,胡思亂想罷了)。或許是我真的想多了,又或者,是自己杞人憂天、過份擔心,我知道這片小靜土終會有被發現的一天。究竟,我該繼續「保密」下去,還是由它「自然地」出現在別人眼前?


 


直到現在,我還未想得通。


 


坦白說,要繼續守著這秘密小天地並不難,然而,想深一層,有這必要嗎?我既不是不見得光,為何要閃縮避人?但話說回來,要是這裡「曝光」後,我還能以昔日無負擔的心態寫下去嗎?

2010年7月4日星期日

女兒之家(四)

一向滴酒不沾的心綾,即使只喝了一點點含酒精成份的雞尾酒,雙頰便已經泛紅。輕微的酒精,足以令她的心情放鬆,跟初踏入酒吧內時的繃緊情緒相比,簡直是判若兩人。


 


三個女子在節拍強勁的酒吧內暢飲了一整晚,心綾看看手錶,原來不經不覺已是十一時半。對VicEunice來說,時間尚早,她們還可以暢飲多三、四小時也可以,然而,對心綾而言,她卻歸家似箭。


「我要回家了。」心綾摸摸自己微熱的臉頰說。


「再玩多一會吧!」Eunice拉著她的手說,「你看,你已經開始喜歡這裡了,不是嗎?」


「但明天還要上班,還得要睡覺休息啊!」心綾再瞄一瞄手錶。


「那我們送你回家吧!」Vic放下酒杯說。


「不用、不用。你們玩得正興高采烈,我自行回家便行了。」心綾說。


「你‧‧‧真的可以嗎?你有沒有醉?不如你先走一條直線給我看看。」Eunice指著地板說。


Eunice,看來你才是喝醉啊。」心綾擔心著她,「不如你也回家休息吧。」


「不用怕!每次也是Vic送我回家,絕對不成問題的。」Eunice答道,「大不了,明天請病假便好了。」


「那我先走了。」心綾既說服不了她們,只好跟她們道別,然後離開酒吧。


 


帶著微醉的心綾,步出酒吧後不久便發生了小意外。


 


步履輕浮的她,沒留意在馬路邊的小石級,一不留神,左腳被絆倒了,右腳踏了個空,頓時失去平衡而跌倒在地上。扭傷了腳踝的她,痛得無法站起來,只好失儀地坐在馬路邊,不停按著腳踝。這一跌一痛,令她痛得眼淚直流。


 


剛巧,一名年約三十歲,穿著筆挺西裝的男士經過,看到心綾一個人坐在馬路旁,流著淚,便上前詢問她。


「小姐,你沒事吧?你一個人嗎?你的朋友呢?要幫忙嗎?」那男士一口氣向她發問。


「你走開吧!」心綾一手把他推開,「我不是你想像中的女人,你別來搭訕!男人總是喜歡這樣認識女人嗎?」上一秒,當心綾還是跟朋友在一起時,她仍是表現得十分正常,但當只剩下她一人時,加上無故受了傷,真面目便開始流露出來,防禦意識極高。


「我只是看看有沒有地方可以幫忙而已。」那男人無辜地說。


「我才不需要你的幫忙!」心綾把抑壓已久的情緒,一次過發洩在這名陌生男人身上,「在酒吧出入的男人都是壞男人!Simon如是,你也是一樣!」當天,她正是在酒吧門外遇上前男友跟他的新歡,因此,潛藏在她的內心深處,她是十分抗拒酒吧這地方,更遑論是在這地方出入的男人,最諷刺的是,Eunice竟然帶她到酒吧「療傷」。


「既然這樣,你自己小心一點吧。」說罷,那男人轉身便離開。


才過了兩秒鐘,兩名不知從那裡出現的青年,向心綾搭訕。慘受腳傷之痛的她,毫無還擊之力之餘,只能把自己捲縮起來,不停揮手拍打對方,企圖把他們打發走,可惜卻不得要領。


 


那陌生男人,本已離開,可是卻因著擔心受了傷的心綾的安危而回頭看她一眼。眼見她被兩名青年搭訕,急忙走上前為她解窘,那兩名青年看到這名男子護著心綾,只好沒趣的離開。


「都說你不要理我!我可以照顧自己,不用你來費心!」心綾向著陌生男人咆哮著。


「要是我不回頭,你的處境可能更危險!」他大聲地說。


「你跟他們不是同一黨的嗎?我跟你素不相識,你為何要幫我?不要作偽君子吧!」心綾把他推開,「你回去繼續找你的目標吧!」


「好,就當我是偽君子,我對你有作過什麼無禮之事嗎?」男人瞪她一眼。


心綾無言。


「我不是好人,但我也未至於這樣好管閒事!」男人把心綾扶起,「你就當我是壞人一個。現在我這『壞人』要把你送上計程車裡去!」


說也奇怪,心綾被他一喝之下,不吭半句聲,只由他扶著自己等候計程車的到來。


「車到了,你把地址告訴司機吧!」男人小心翼翼地把心綾扶上計程車裡,「我這『壞人』現在功成身退,你自己小心一點吧!」


目送著陌生男人的離開後,坐在車廂內的心綾,只能繼續撫弄著受傷的腳踝,直到計程車在家門前停下,她才一拐一拐的回家。


 


因為受了傷,因此她在第二天請了病假。對於心綾突然請病假,眾人也議論紛紛,特別是Eunice,更是擔心得要命,立即打電話向她慰問一番。心綾為免她內疚及擔心,只好唯唯諾諾的把事情經過略略帶過便算。


 


然而,這一痛,令她痛定思痛,與其終日沉淪在失戀的痛苦裡,對方卻繼續「風流快活」地生活,痛苦只有自己一人來承受,一點也不值得。她終於立下決心,把這曾經傷透她的心的人徹底忘記,即使忘不了,也再不能被他牽絆著自己、被他無形地操控著自己的情緒。這次跌倒,令她完全清醒過來。


******


一星期過去,心綾的情緒逐漸平復,笑容再次在她臉上綻放出來。Eunice眼看她已從失戀的陰霾中復原過來,暗裡替她高興。同時,她也不忘她們仨之間的「約定」。


「心綾,這次你一定要陪我啊!」Eunice向心綾撒嬌。


「陪你?陪你買新衣?」心綾明知故問。


「你別裝作不知情吧。」Eunice笑著說,「久病初癒,也是時候『從新出發』嘛。看看你的『魅力指數』是否重回水平啊!」


「我的『魅力指數』從來也是負數的。」心綾自嘲說。


「你別妄自菲薄吧!」Eunice說,「我對你充滿信心,你只要作出適當的改變,加上一個燦爛的笑容,一定能俘虜不少男人的心!」


「你說話也未免太誇張吧?」心綾聽到Eunice對自己的誇獎,噗哧一聲笑了出來,「沒男人願意被我俘虜。」


「這是事實嘛!」Eunice笑著說,「不過‧‧‧其實我也有點私心的。Vic跟我說,這次Speed Dating的質素相當高!她從沒這樣認真的給我介紹過男生,但這次,她卻是一本正經的跟我說‧‧‧我想她也不會害我這朋友吧!既是這樣,我反而有點緊張‧‧‧需要你給我壯膽啊!再者,有好的機會,一定要跟你分享,所以我們要一起出席啊!」


「你不是已有男朋友嗎?幹嗎還要‧‧‧相親?」心綾不明。


「不、不、不!第一,那些只是追求我的人,並不是我的男朋友!吃飯、上街還可,但要當作是另一半的話卻不可以。第二,那不是相親,是speed dating,是認識新朋友的機會,沒有你想像中的老土啊!」


「這還不是一樣嗎?只是中英譯名不同而已。」心綾嘀咕著。


「我們不是要研究當中有什麼分別,現在是『去』與『不去』的問題啊!快答應我吧!」Eunice求她說。


「平日凡事敢作敢為的Eunice去了哪裡呢?」心綾調侃她說。


「女兒家,始終有點羞怯嘛。」Eunice刻意的低下頭,令心綾笑得合不攏嘴。


「原來Eunice也會害羞的!」


「你『去』還是『不去』?」Eunice作勢叉起腰肢說。


「現在騎虎難下,我想拒絕也不可能吧?」心綾苦笑著說。


「枉我一片好心,給你一個大好機會找尋幸福,想不到你竟說我迫你啊!我真可憐呢!」


「好吧,好吧!你說去便去吧!我當作是‧‧‧開開眼界好了!」


「這才是我的好姐妹!」她高興得幾乎要吻心綾。


「其實我只是想一睹Eunice含羞答答的樣子而已!」


「你找死嗎?」Eunice佯裝打她,「只怕到時候,看到一眾高質素的男生,含情脈脈的會是你啊!」


「我才不會!」


 


 


(待續)

2010年7月3日星期六

今天的我打倒昨天的我

時間會令人成長,隨著年月的過去,經驗得以累積起來,當中有成功,也有失敗。要是成功的話,便持之以恆;要是失敗,從中汲取教訓,當作上了一課,他日不要重蹈覆轍,已是一個成長的標記。昨天的想法,跟今天的想法不同,人人也試過,懂得「覺今是而昨非」,在成長過程中是十分重要的。但這並不是說要全言否定昨天作過的事,否定過去,只會弄巧反拙,是偽善的表現而已。


 


去年的「o靚模」熱,並沒有因著冬天的到來而消失,相反,夏天的來臨,便是她們「重出江湖」的日子。越鬧越熱的話題,一個接一個。說去年的「o靚模」出位、大膽?一代新人更勝舊人!年紀不但越來越年輕,露肉「指數」越來越高,處處表現出違反自然定律的「神乎奇技」,令人瞠目結舌。可惜,單靠露胸、露肉的宣傳,已經太多、太濫,起不了任何宣傳效果,為了突出自己的與別不同,只好各出奇招。


 


單是聽到她們為求出位而不擇手段,不但拍下意淫的寫真集,甚至拍下一些但求譁眾取寵、貶低女性的短片,侮辱女性之餘,簡直是教壞細路!


 


本來,應該先要客觀分析,「看」過後才能評論,但面對著這些已開始走火入魔的行為,實在「看」不過眼、不欲觀之!妄斷說一句,瞄一眼也覺低俗,更莫論要把「書」拿上手,巴不得跟它保持十丈遠的距離。到底有誰會是她們的「讀者」及fans呢?除了那些「龍友」、喜歡布少肉多的「咸濕佬」外,有誰會對她們有真正的興趣?


 


不要跟我說,「她們都是搵餐飯食啫!」。「搵食」可以有很多方法,露也可以露得很有美感,斷不用以出位、意淫的方法來突出自己、增加銷路!她們錯在以為越露得多便是越美麗,然而,事實剛好相反。什麼「健康的性感」,根本是廢話,只不過是藉此而催眠別人,令人覺得是「美感」而不是「反感」,同時,也是在催眠自己,令自己覺得所做、所拍的,是「美而不淫」,真在是最悲哀的事。


 


這還未算是最可笑。最可笑的,竟然是「上一代」的師姐們五十步笑百步,義正詞嚴地說「此風不可長」,立即跟他們劃清界線。去年她們也不是鎂光燈下、成了各頭條的「主角」嗎?她們不是也以言論、行為出位來惹人注目嗎?當中的分別,只是「嚴重」,跟「極度嚴重」的分別吧!為何一年後,她們紛紛築起防欄,擺出一副事不關己、隔岸觀火的嘴臉?她們像吃了「失憶迷暈丹」似的,把自己昨天(去年)的言行抹得一乾二淨。不論是去年還是今年,所謂的「創意」,也是譁眾取寵的行為,分別只在於程度上的不同而已。


 


當她們知道自己不能在今年書展內出現後,表現得十分不滿,覺得別人為她們冠以有色眼鏡、歧視她們。撫心自問,要是她們的產品是正面而不帶任何意識不良的話,誰會把她們拒諸門外?人的眼睛是雪亮的,什麼是美、什麼是俗不可耐,一眼便看穿。不說出來,並不代表是「可接受」。


 


道德觀念越來越被扭曲,才不過是兩年的事,已經變得如斯田地,真不敢想像,往後的風氣會變成怎樣。或許有人覺得沒有人可以做這道德判官,但此風實在不可長,否則,世界會變得越來越亂,是非黑白不分,入世未深的年青人,往往是最受影響的一群。

2010年7月2日星期五

說給自己的話

每人心中也有一些想說而不敢說、或是不想說出來的話,可是,把它憋在心裡,確實是一件很難受的事。要不,便是跟人beli bala的一一訴說出來,要不,便另找方法解決、發洩。跟人訴苦,要是能把問題解決固然好,但要是未能把苦惱消除,也未必是一件壞事。一個求幫助的人,內心或許只有一個很卑微的要求──找一個聆聽者「聽聽」自己的心底話,從而得到一個無形的支持,便已足夠。


 


電台常有一些節目供聽眾打電話訴心聲、分享逸事的熱線電話。當中有笑、有淚、有悲、有喜。作為局外人,聽別人的故事,不搔不癢。電台主持盡量以客觀的角度替他們分析,有讚也有鬧,有時更會比當時人顯得更「咬牙切齒」,恨鐵不成鋼,把他/她從迷失的世界裡救出來。


 


當中能有多少幫助與得著?當時人能否被「罵醒」?還是掛線過後故態復萌?答案只有當時人才知曉。但對他們來說,當時的對話,最重要是為自己帶來一個暫時性的心靈慰藉,從聽取意見中(會否接納便另作別論),找尋一線生機及出路,令自己感到不是孤單無依的。


 


誰人沒煩惱呢?人人也有煩惱。自己不幸嗎?世上還有千千萬萬的人的遭遇比自己更慘。不是說要在比「誰更可憐」或是「誰最幸福」,而是從聽取別人的故事的同時,要知足及惜福,不要只顧自己眼前的困擾而自怨自艾。


 


道理誰也會說,可是能真真切切的做到卻很難。


 


在偶然的機會下,竟然聽到一位聽眾在說著一個跟自己有八成相似的故事,心中涼了半截。一直很怕把心事說出口,現在竟然以第三者的角度來聽回自己的故事,感覺既熟悉、也陌生。原來在某一角落,一個陌生人,跟自己的遭遇竟然如此相近!巴不得想跟對方說出,自己完全明白對方的感受,對方的難處,正是自己困擾的所在。主持人的見解與分析,彷似在同時跟自己說著似的。雖然未能全數接受,要改變也不是易事,但也不失為一個自我反省的好機會。


 


謝謝那位聽眾,把我不敢說的話說出來,彷彿替我吐一口氣似的。同時也要謝謝那位主持,把一直沒有人跟我說過的話聽了一遍。要解除心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我不敢說,也不敢期望,最終能否做到,既然改變不了,只好接受。然而,對一個固執的我來說,仍需要時間去調適、去接受。

2010年7月1日星期四

視而不見

自問不是一個熱情如火的人,也許,以「外冷內熱」來形容更為貼切。不熟悉自己的人,或許會覺得我是一個冷酷、難以相處的人;但要是認識過後,便覺得我不外如是,更甚者,可成為說笑對象(咦,是不是有點過份hardsell?哈哈)


 


有人天生樣子甜美,不笑時的樣子,也像跟人微笑一樣,非常可愛。可惜,我並不是這種類型。為了補救這天生的「缺陷」,只好更賣力令別人知道自己並非「生人勿近」。當然,以自己的性格,是無法做出刻意討好別人的事,但只要有緣把這隔膜打破的話,我多言、滔滔不絕的性格,或許會把很多人嚇壞呢!


 


每天跟無數的人相遇,有認識的(同事或朋友),也有不認識的(同事或街上的陌生人),在正常情況下,當然不會貿然跟一個陌生人點頭、打招呼,要是真的這樣做,別人不把自己看作是精神有問題才怪!但要是遇上認識的,不論是十分熟稔還是泛泛之交,縱然不停下來寒暄數句,也會點點頭,打打招呼,以示友好,然後各走各路。不要小覷這個小小的點頭動作,至少也能表示友好表現的一種(姑勿論是真心還是假意、是真誠還是虛偽)。最怕是明明兩人相遇,四目交投,有著眼神接觸卻刻意迴避對方的眼神,假裝看不到對方,跟著擦身而過。Fine!就當作是我「表錯情」,我認識他/她,而他/她卻不知我是誰。為免自尋尷尬、自討沒趣,當下一次再次「相遇」時,便把熱情收回吧!可惜,這些「不認人」的舉動,卻只不是一個假象。在「適當」的時候(或者應該說是「被迫」的時候),對方卻會跟自己侃侃而談。有「目的」而來,便會認得自己,當「目的」達到後,便當作是陌路人,彷彿從不認識似的。


 


我明白,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是人夾人緣,不能勉強,總有些人跟自己比較投契,有些人卻是話不投機半句多。但面對著雙面人的感覺,確實不好受。


 


沒有人喜歡跟不投緣的人相遇,甚至巴不得從沒「遇」過對方!然而,要是真的遇上了,只是一個點頭、一個微笑,不用說話,也是解圍方法之一。如果真的十萬個不願意跟對方碰過正著、怕相對無言的話,倒不如在遠處看見對方的背影時,轉身便「逃」?我寧願選擇「明刀明槍」的逃避,總比假裝看不到對方,在跟對方擦身而過時才「掩耳盜鈴」來得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