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日星期四

視而不見

自問不是一個熱情如火的人,也許,以「外冷內熱」來形容更為貼切。不熟悉自己的人,或許會覺得我是一個冷酷、難以相處的人;但要是認識過後,便覺得我不外如是,更甚者,可成為說笑對象(咦,是不是有點過份hardsell?哈哈)


 


有人天生樣子甜美,不笑時的樣子,也像跟人微笑一樣,非常可愛。可惜,我並不是這種類型。為了補救這天生的「缺陷」,只好更賣力令別人知道自己並非「生人勿近」。當然,以自己的性格,是無法做出刻意討好別人的事,但只要有緣把這隔膜打破的話,我多言、滔滔不絕的性格,或許會把很多人嚇壞呢!


 


每天跟無數的人相遇,有認識的(同事或朋友),也有不認識的(同事或街上的陌生人),在正常情況下,當然不會貿然跟一個陌生人點頭、打招呼,要是真的這樣做,別人不把自己看作是精神有問題才怪!但要是遇上認識的,不論是十分熟稔還是泛泛之交,縱然不停下來寒暄數句,也會點點頭,打打招呼,以示友好,然後各走各路。不要小覷這個小小的點頭動作,至少也能表示友好表現的一種(姑勿論是真心還是假意、是真誠還是虛偽)。最怕是明明兩人相遇,四目交投,有著眼神接觸卻刻意迴避對方的眼神,假裝看不到對方,跟著擦身而過。Fine!就當作是我「表錯情」,我認識他/她,而他/她卻不知我是誰。為免自尋尷尬、自討沒趣,當下一次再次「相遇」時,便把熱情收回吧!可惜,這些「不認人」的舉動,卻只不是一個假象。在「適當」的時候(或者應該說是「被迫」的時候),對方卻會跟自己侃侃而談。有「目的」而來,便會認得自己,當「目的」達到後,便當作是陌路人,彷彿從不認識似的。


 


我明白,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是人夾人緣,不能勉強,總有些人跟自己比較投契,有些人卻是話不投機半句多。但面對著雙面人的感覺,確實不好受。


 


沒有人喜歡跟不投緣的人相遇,甚至巴不得從沒「遇」過對方!然而,要是真的遇上了,只是一個點頭、一個微笑,不用說話,也是解圍方法之一。如果真的十萬個不願意跟對方碰過正著、怕相對無言的話,倒不如在遠處看見對方的背影時,轉身便「逃」?我寧願選擇「明刀明槍」的逃避,總比假裝看不到對方,在跟對方擦身而過時才「掩耳盜鈴」來得真。

9 則留言:

  1. 最怕是明明兩人相遇,四目交投,有著眼神接觸卻刻意迴避對方的眼神,假裝看不到對方,跟著擦身而過。=)又會咁啱,我今日做左exactly呢樣野,係我費事再望清楚究竟係咪「佢」,寧願唔望對方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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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就從來無覺得你“冷”囉~喺我心目中,你係百份百“熱”架!
    話時話,如果見到d唔想見嘅人,又或者明知碰面又冇話題嗰d“生物”,通常我見到類似身影都會盡量運路行,免得被疑似物體影响我當天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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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試過隔二個身位過馬路, 佢都話睇我唔到. 算啦都唔係同佢好 fd. 幾時都係笑面迎人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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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一個微笑,或是點點頭,是基本的禮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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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算啦, 相識的唔係朋友. 我一啲都無難受,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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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扮唔識的唔會太 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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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如果老遠發現唔想見到的人的影, 我都會選擇走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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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對不熟的人視而不見,我還能接受,但是雙面人最令我反感。有求於你時就熱情如火,超假!偏偏現時生活中這種人又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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