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9日星期五

蛻變中的小蝶(二十四) 臉紅


運動完畢,三個人餓得不得了,急不及待想出走一起吃下午茶。正當他們正思量著要吃什麼時,志謙突然說:「不行!我們現在不能去吃下午茶!」


「什麼?」家晴與熙怡不約而同地大叫著。


「我是說,不能現在吃下午茶。」他重覆說著。


「為什麼?做完運動也不能吃東西,你不是想把我們餓壞吧?」熙怡開始扁著嘴。


「做完運動後不能立即吃東西,否則會加倍吸收的。」常做運動的他,當然對這運動小常識瞭如指掌。


「那怎麼辦?難道我們就這樣捱餓嗎?早知做運動後不能大吃特吃的話,我就不來了!」熙怡埋怨著。


「你不是說要參加羽毛球比賽嗎?這麼快就要放棄?」家晴忍不住問她。


「我‧‧‧」熙怡一時語塞。


「傻妹,我不是說不能食,而是把吃的時間延遲一點。」志謙說著。


「你講清楚一點嘛!」兩個女孩同時說。


「誰知道你們兩個也是饞嘴的女孩啊!」


一聽到這句,家晴與熙怡便作勢追打他。志謙只好閃避她們兩人的「攻擊」。有風度的他,當然不會向兩位女孩「還手」,只好乖乖就範。


嬉戲完後,他便提議到某商場內的餐廳共享下午茶。期間,可能是由於有活潑開朗的熙怡在場,他們有說有笑,笑聲不斷,氣氛相當融洽。


他們也知道,要是只得他們倆人一起的話,一定會令氣氛緊張起來,尷尬不已。幸好,有熙怡作為彼此的橋樑,令三人的關係增進不少。


 


********


另一邊廂,作為他們的好朋友紫敏與智孺分別打電話給各自的好友。


 


「家晴,你在那裏?」聽筒傳來紫敏的聲音。


「我剛打完羽毛球,吃過下午茶,現在在回家途中。」


「怪不得整個下午也找不到你!你看看你電話有多少個【未接來電】?」


「啊‧‧‧」


家晴一看,原來紫敏在一個下午打了五次電話給自己。


「真對不起,可能打球打得太投入,連電話鈴聲也聽不到了,真不好意思。」家晴連忙道歉。


「哦‧哦‧哦,可以去玩,就連好朋友也忘記了,快告訴我,與誰一起去打球?為什麼不把我也一拼邀請去玩?」紫敏明知是玩弄家晴,非要「逼供」她不可。


「我與一個補習學生去打球。」她輕輕說著。


「就是這樣簡單?補習學生不是單給她補習就可以嗎?還要照顧她的課外活動嗎?」紫敏就是喜歡這樣咄咄逼人,但其實她是出於關心朋友。


「單是書本上的知識是不足夠嘛,身心健康也是非常重要的。」家晴嘗試著找另一些藉口,可是不把整件事的相龍去脈說出來,心中總覺得有點古怪,說起話來也結結巴巴的,要是紫敏站在她眼前,家晴的臉一定紅得像蘋果一樣。


「真的是這樣嗎?」紫敏帶著半信半疑的態度,再一次問她。


「嗯‧‧‧是的,不過,其實不只那補習學生,還有她的表哥。」家晴只好一五一十的跟她說。


「補習學生的表哥?就是那個【志謙】嗎?」


「就是他了。」


「想不到你真的這樣聽我的話,主動跟他出外玩啊!」紫敏口中雖然常常笑她,可是,今次是由衷的覺得家晴在進步,衝破了自己的心理枷鎖。


「又是你說,跟人家做做朋友,沒有什麼大不了啊!為什麼你這樣大驚小怪?」家晴反而因為這樣而顯得有點不安。


「不,不!」紫敏連忙解釋,「自從上次跟你說完那番話後,我覺得你可能在敷衍我而不會付諸實行。但事實証明,我今次是看錯了,你真的做到呢。」


「其實,與你傾談完後,我也覺得你說的不無道理,只是不知道如何踏出第一步。剛巧他打電話給我,我便藉機連他的表妹也約出來,才不致太尷尬,否則,我也未必有勇氣答應他的邀約呢。」


「啊!原來到最後都是人家先做主動!這樣不算數啊!不過,你已經比我想像中有進步了。」


「可能是給你【點醒】吧!」


「那為了報答我,要不就請我吃下午茶,要不就下次打羽毛球時也叫我一同去吧!想起來,我也很久沒做運動了,身上的脂肪開始【擴散】呢!」


「一言為定,下次你一定要來啊。」


 


*************


「好【安答】,近來如何?」智孺一打通電話就急不及待向他的好兄弟問好。


「還不錯喇」志謙心想,昨天才在校園見過面,還一起上課。才一天而已,怎會這樣見外?一定有要事相求,他才會這樣說的。


「怎樣?」


「什麼怎樣?」志謙不明所指是何事。


「上回問你的問題,我說要聽你下回分解嘛


「什麼上回、下回分解啊


「本來已經想在學校問你了,可是怕人多,耳朵又多,所以才特意打電話給你。我要問你的就是上次那個女孩子的事啊


「哦!」志謙這時才如夢初醒。


「你看,我眼中的志謙本是一個很精明的男孩,【話頭醒尾】的,今次卻支吾以對,一定有問題!快從實招來!


「真是逃不過你雙眼。」志謙無奈地說著。「【實不相瞞】,我剛才就是跟她與表妹一起打羽毛球及吃下午茶呢!」


「想不到你們發展一日千里啊!」電話筒的另一端傳來陣陣笑聲。


「葉少爺,請你不要胡亂用四字成語好不好?想不到堂堂一個大學生,中文程度竟然這麼差勁的!」志謙沒氣的說著。


「我有說錯嗎?單純的友誼不可以發展一日千里嗎?我沒有說什麼啊!還是你自己想到些什麼?嘿嘿~~


「才沒有呢!」


「要是要發生什麼的話,也是很正常的啊!畢竟我們的莫志謙動靜皆宜,又是班中的高材生,的確很吸引異性的呢!」


「不要胡鬧喇!」想不到他也會有臉紅的一刻。


「好喇,好喇,我都是關心你吧。不氣弄你了。認真的,你們怎樣了?」


「還可以吧。因為有小表妹在當中,感覺沒有那樣尷尬,我們談了很多話,之前的隔膜好像沒有了。」


「已經很不錯了!請恕我大膽一問,既然已有【第三者】在場,嗯,我指的是你表妹,不如下次你們打球時也預我一份,好嗎?一方面,我已經很久沒打羽毛球,有點技癢;另一方面,哈哈,我也想看看她是怎樣的一個人呢!」


「我今天才發覺你是一個很八卦的男孩呢!為什麼以前我不發覺的?」志謙被氣得七孔生煙。


「好吧?好吧?」智孺在哀求著志謙。


「她只不過是一個普通不過的女孩,又不是有七手八臂的,有什麼好看呢?」


「關心你嘛,好【安答】!」


「好吧!怕了你!但你到時一定不能亂說話,如失禮我的話,我就與你絕交啊!」


「不用絕交那麼嚴重吧?我會的喇,作為莫志謙的好朋友,做事一定會機警的!」


「真給你氣死了。」


 


口雖然說著好友十分八卦,但志謙卻深深明白智孺除了那一點點貪玩的性格外,著實是一個難得的好朋友。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類同,實屬巧合)

蛻變中的小蝶(二十四) 臉紅


運動完畢,三個人餓得不得了,急不及待想出走一起吃下午茶。正當他們正思量著要吃什麼時,志謙突然說:「不行!我們現在不能去吃下午茶!」


「什麼?」家晴與熙怡不約而同地大叫著。


「我是說,不能現在吃下午茶。」他重覆說著。


「為什麼?做完運動也不能吃東西,你不是想把我們餓壞吧?」熙怡開始扁著嘴。


「做完運動後不能立即吃東西,否則會加倍吸收的。」常做運動的他,當然對這運動小常識瞭如指掌。


「那怎麼辦?難道我們就這樣捱餓嗎?早知做運動後不能大吃特吃的話,我就不來了!」熙怡埋怨著。


「你不是說要參加羽毛球比賽嗎?這麼快就要放棄?」家晴忍不住問她。


「我‧‧‧」熙怡一時語塞。


「傻妹,我不是說不能食,而是把吃的時間延遲一點。」志謙說著。


「你講清楚一點嘛!」兩個女孩同時說。


「誰知道你們兩個也是饞嘴的女孩啊!」


一聽到這句,家晴與熙怡便作勢追打他。志謙只好閃避她們兩人的「攻擊」。有風度的他,當然不會向兩位女孩「還手」,只好乖乖就範。


嬉戲完後,他便提議到某商場內的餐廳共享下午茶。期間,可能是由於有活潑開朗的熙怡在場,他們有說有笑,笑聲不斷,氣氛相當融洽。


他們也知道,要是只得他們倆人一起的話,一定會令氣氛緊張起來,尷尬不已。幸好,有熙怡作為彼此的橋樑,令三人的關係增進不少。


 


********


另一邊廂,作為他們的好朋友紫敏與智孺分別打電話給各自的好友。


 


「家晴,你在那裏?」聽筒傳來紫敏的聲音。


「我剛打完羽毛球,吃過下午茶,現在在回家途中。」


「怪不得整個下午也找不到你!你看看你電話有多少個【未接來電】?」


「啊‧‧‧」


家晴一看,原來紫敏在一個下午打了五次電話給自己。


「真對不起,可能打球打得太投入,連電話鈴聲也聽不到了,真不好意思。」家晴連忙道歉。


「哦‧哦‧哦,可以去玩,就連好朋友也忘記了,快告訴我,與誰一起去打球?為什麼不把我也一拼邀請去玩?」紫敏明知是玩弄家晴,非要「逼供」她不可。


「我與一個補習學生去打球。」她輕輕說著。


「就是這樣簡單?補習學生不是單給她補習就可以嗎?還要照顧她的課外活動嗎?」紫敏就是喜歡這樣咄咄逼人,但其實她是出於關心朋友。


「單是書本上的知識是不足夠嘛,身心健康也是非常重要的。」家晴嘗試著找另一些藉口,可是不把整件事的相龍去脈說出來,心中總覺得有點古怪,說起話來也結結巴巴的,要是紫敏站在她眼前,家晴的臉一定紅得像蘋果一樣。


「真的是這樣嗎?」紫敏帶著半信半疑的態度,再一次問她。


「嗯‧‧‧是的,不過,其實不只那補習學生,還有她的表哥。」家晴只好一五一十的跟她說。


「補習學生的表哥?就是那個【志謙】嗎?」


「就是他了。」


「想不到你真的這樣聽我的話,主動跟他出外玩啊!」紫敏口中雖然常常笑她,可是,今次是由衷的覺得家晴在進步,衝破了自己的心理枷鎖。


「又是你說,跟人家做做朋友,沒有什麼大不了啊!為什麼你這樣大驚小怪?」家晴反而因為這樣而顯得有點不安。


「不,不!」紫敏連忙解釋,「自從上次跟你說完那番話後,我覺得你可能在敷衍我而不會付諸實行。但事實証明,我今次是看錯了,你真的做到呢。」


「其實,與你傾談完後,我也覺得你說的不無道理,只是不知道如何踏出第一步。剛巧他打電話給我,我便藉機連他的表妹也約出來,才不致太尷尬,否則,我也未必有勇氣答應他的邀約呢。」


「啊!原來到最後都是人家先做主動!這樣不算數啊!不過,你已經比我想像中有進步了。」


「可能是給你【點醒】吧!」


「那為了報答我,要不就請我吃下午茶,要不就下次打羽毛球時也叫我一同去吧!想起來,我也很久沒做運動了,身上的脂肪開始【擴散】呢!」


「一言為定,下次你一定要來啊。」


 


*************


「好【安答】,近來如何?」智孺一打通電話就急不及待向他的好兄弟問好。


「還不錯喇」志謙心想,昨天才在校園見過面,還一起上課。才一天而已,怎會這樣見外?一定有要事相求,他才會這樣說的。


「怎樣?」


「什麼怎樣?」志謙不明所指是何事。


「上回問你的問題,我說要聽你下回分解嘛


「什麼上回、下回分解啊


「本來已經想在學校問你了,可是怕人多,耳朵又多,所以才特意打電話給你。我要問你的就是上次那個女孩子的事啊


「哦!」志謙這時才如夢初醒。


「你看,我眼中的志謙本是一個很精明的男孩,【話頭醒尾】的,今次卻支吾以對,一定有問題!快從實招來!


「真是逃不過你雙眼。」志謙無奈地說著。「【實不相瞞】,我剛才就是跟她與表妹一起打羽毛球及吃下午茶呢!」


「想不到你們發展一日千里啊!」電話筒的另一端傳來陣陣笑聲。


「葉少爺,請你不要胡亂用四字成語好不好?想不到堂堂一個大學生,中文程度竟然這麼差勁的!」志謙沒氣的說著。


「我有說錯嗎?單純的友誼不可以發展一日千里嗎?我沒有說什麼啊!還是你自己想到些什麼?嘿嘿~~


「才沒有呢!」


「要是要發生什麼的話,也是很正常的啊!畢竟我們的莫志謙動靜皆宜,又是班中的高材生,的確很吸引異性的呢!」


「不要胡鬧喇!」想不到他也會有臉紅的一刻。


「好喇,好喇,我都是關心你吧。不氣弄你了。認真的,你們怎樣了?」


「還可以吧。因為有小表妹在當中,感覺沒有那樣尷尬,我們談了很多話,之前的隔膜好像沒有了。」


「已經很不錯了!請恕我大膽一問,既然已有【第三者】在場,嗯,我指的是你表妹,不如下次你們打球時也預我一份,好嗎?一方面,我已經很久沒打羽毛球,有點技癢;另一方面,哈哈,我也想看看她是怎樣的一個人呢!」


「我今天才發覺你是一個很八卦的男孩呢!為什麼以前我不發覺的?」志謙被氣得七孔生煙。


「好吧?好吧?」智孺在哀求著志謙。


「她只不過是一個普通不過的女孩,又不是有七手八臂的,有什麼好看呢?」


「關心你嘛,好【安答】!」


「好吧!怕了你!但你到時一定不能亂說話,如失禮我的話,我就與你絕交啊!」


「不用絕交那麼嚴重吧?我會的喇,作為莫志謙的好朋友,做事一定會機警的!」


「真給你氣死了。」


 


口雖然說著好友十分八卦,但志謙卻深深明白智孺除了那一點點貪玩的性格外,著實是一個難得的好朋友。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類同,實屬巧合)

2008年2月28日星期四

考驗意志

當一個人生病時,很多食物也不能吃,而這時,正好是考驗自己的意志是否堅定的時候。


 


平日看到平常不過的食物,在一個病人面前,竟然變得如此不平凡!這個不能吃,那個也不能吃,最後,能吃些什麼呢?


 


平日不偏食的我,幾乎什麼也能吃進肚子裏,從不「嫌三嫌四」的。雖然如此,我也是一個十分有節制的人,不會過份饞嘴,也很少吃著無謂的零食(其實是怕胖!)。醫生告誡自己不能吃甜、酸、辣的食物,也不能喝咖啡、奶茶等飲料,聽後,當然輕鬆地回答著「哦,知道。」,但之後卻忽然「心思思」很想盡情地吃他口中所說不能吃的食物!


 


看著美味的雪糕,吃不得;


看到香脆的薯片,吃不得;


看著甜美的糖果,吃不得;


嗅到香濃的咖啡,喝不得;


彷彿身邊的食物與飲料,全都長出「兩隻角」,做其「魔鬼」,不停地引誘著我、試探我,看看會否因為要「禁食」而作出反抗。


 


我不是那種因為「喜歡」吃而吃的人,反而,我是一個喜歡隨著心情而吃的人。要是有一天忽然想起某種食物,不為什原因,總之,一定要設法把它送進口裏才會甘心的人。但是,有時我卻可以滴口不沾,一點零食也不吃的人。


 


人就是這樣的了,當沒有任何限制或束縛,活在自由的空間時,便會覺得每樣東西也是來得這樣自然。而當失去了這份自由,便會企圖把這束縛解開,從中獲得更大的滿足感。


 


話說回來,是否戒吃某些東西,其實沒有人在監督著自己,而是全憑自己的意向。要是硬著頭皮來吃的話,的確能滿足自己的食慾,但滿足過後,便會後悔不已。因為要為這饞嘴而付上健康的代價,把康復的時間延長,辛苦的,只有自己才知道。


 


為著自己的健康,忍口,雖然辛苦,但是必須的。


 


待我康復後,我一定會把它們吃進肚子裏的!(不過,到時想吃的欲望,可能已經降到零了,只會「想吃」,而不會「真吃」了!)

2008年2月27日星期三

倒下了

當身邊的人被病菌擊倒時,任憑意志如何強頑,一心以為可以用意志把它們擊退,但原來發覺病菌是如此強悍,竟在不知不覺間,被它悄悄地入侵身體裏了。


 


看見別人病倒,第一時間便著對方快點看醫生,多點休息。相反,當發生在自己身上時,總覺得不是什麼大病,不用看醫生,只要早點休息,多喝水,病自然會好。然而,對於這個不看醫生的我,今天也要乖乖地屈服。


 


小病所帶給我的,除了一包包「七彩繽紛」的藥丸外,還令我深深感受到,簡單如呼吸新鮮空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實只是小病,沒什麼大不了的,可是,不能用鼻子呼吸,加上喉嚨痛,令人不能集中精神做事,間接要用兩倍的力量來做平日的事,倍感乏力。


 


因為怕家人擔心,因此,一向很抗拒在睡眠時間以外的時間小睡的。可是,今天卻真的有點力不從心,幸好家中沒人,我便「肆無忌憚」地在家中昏睡了兩小時,起床後,感覺好了一點,相信只要休息一晚後,明天一起床,精神一定會回來的。


 


我知道,我能用意志打敗病魔的!


 


(雖然生病了,但對於自己忽然擁有一把「沙沙」的聲音(早上起床時幾乎失聲!),覺得很有趣,很喜歡這把「磁性」的聲音,無法解釋,真不可思議!)

2008年2月26日星期二

迷之熊

它沒有美麗的外表;


它沒有華麗的衣服;


它不像同類般肥胖;


它只有瘦弱的身軀;


 


沒錯,它,便是我親手造的第一隻小熊!


 


女孩子玩毛公仔,機會多的是,但要是親手造毛公仔的機會卻不是常常有。


 


拿著布料,很難想像一個小熊能單靠這些原材料便可以造出來。


拿著剪刀,久久未能放膽「揮刀」。


深呼吸一下,一揮剪刀,便無法停下來。


 


對有興趣的東西,一向抱著「一氣呵成」的宗旨,只要一打開書本,便想盡快把它看完;


小時候貪玩,編織頸巾,只要一針在手,便不停地埋頭苦幹,編織直到深夜;


只要靈感一到,腦子一邊想,手便一邊寫,直到把心中所想全都寫下來為止;


看書如是、編織如是、寫作如是、甚至現在造小熊也是如是。


 


一心以為要用上幾天時間,每天做一點點,終有一天能把它完成。想不到,久沒拿針線的我,竟一點生疏的感覺也沒有,反而,一針在手,像上了摩打似的,一但開始了,便停不下來,非要把它完成不可。埋首一針一線的縫著,間中不小心給針刺著,呼呼兩口氣,又繼續把餘下來的布料縫合。經過幾小時的努力後,手、腳、頭、身,漸漸長出雛型,接著便好像醫生幫病人做手術一樣,把身體各份縫合起來。


 


一隻不經加工,只經人手而成的小熊終於面世了!



 


看著它瘦弱的身軀,不禁笑了出來,「為什麼它好像從非洲而來,好像沒吃飽的樣子,瘦瘦的,好不可憐」!要不是臉上露出那「僅存」的笑容的話,我會覺得它其實帶點楚楚可憐的!


 


與街上商店的小熊相比,這隻小熊,當然是難登大雅之堂,近看,著實有點醜陋呢!從小到大,在做這些小手工時,從來我也不太理會當中的結果,因為我只享受當中的過程,從零開始,享受當中的滿足感,真的很開心!


 


雖然有點瑕疵,但看著這隻親手做的小熊,仍是覺得很心滿意足!



無論我怎樣著它擺pose,感覺總是怪怪的!可能它天生不是美人兒,怎樣擺pose也不會太美,還是這樣「自然」一點吧!


 



這個「三七面」,會不會好一點?


 

 


 


後記:年多前,媽媽也做過一個公仔看來,她的天份比我高,我做出來的小熊,總不及她做的好看呢!

迷之熊

它沒有美麗的外表;


它沒有華麗的衣服;


它不像同類般肥胖;


它只有瘦弱的身軀;


 


沒錯,它,便是我親手造的第一隻小熊!


 


女孩子玩毛公仔,機會多的是,但要是親手造毛公仔的機會卻不是常常有。


 


拿著布料,很難想像一個小熊能單靠這些原材料便可以造出來。


拿著剪刀,久久未能放膽「揮刀」。


深呼吸一下,一揮剪刀,便無法停下來。


 


對有興趣的東西,一向抱著「一氣呵成」的宗旨,只要一打開書本,便想盡快把它看完;


小時候貪玩,編織頸巾,只要一針在手,便不停地埋頭苦幹,編織直到深夜;


只要靈感一到,腦子一邊想,手便一邊寫,直到把心中所想全都寫下來為止;


看書如是、編織如是、寫作如是、甚至現在造小熊也是如是。


 


一心以為要用上幾天時間,每天做一點點,終有一天能把它完成。想不到,久沒拿針線的我,竟一點生疏的感覺也沒有,反而,一針在手,像上了摩打似的,一但開始了,便停不下來,非要把它完成不可。埋首一針一線的縫著,間中不小心給針刺著,呼呼兩口氣,又繼續把餘下來的布料縫合。經過幾小時的努力後,手、腳、頭、身,漸漸長出雛型,接著便好像醫生幫病人做手術一樣,把身體各份縫合起來。


 


一隻不經加工,只經人手而成的小熊終於面世了!



 


看著它瘦弱的身軀,不禁笑了出來,「為什麼它好像從非洲而來,好像沒吃飽的樣子,瘦瘦的,好不可憐」!要不是臉上露出那「僅存」的笑容的話,我會覺得它其實帶點楚楚可憐的!


 


與街上商店的小熊相比,這隻小熊,當然是難登大雅之堂,近看,著實有點醜陋呢!從小到大,在做這些小手工時,從來我也不太理會當中的結果,因為我只享受當中的過程,從零開始,享受當中的滿足感,真的很開心!


 


雖然有點瑕疵,但看著這隻親手做的小熊,仍是覺得很心滿意足!



無論我怎樣著它擺pose,感覺總是怪怪的!可能它天生不是美人兒,怎樣擺pose也不會太美,還是這樣「自然」一點吧!


 



這個「三七面」,會不會好一點?


 

 


 


後記:年多前,媽媽也做過一個公仔看來,她的天份比我高,我做出來的小熊,總不及她做的好看呢!

2008年2月24日星期日

心太軟

心太軟,是近年日漸受歡迎的甜品之一,既有朱古力蛋糕的外表,也有濃濃的朱古力在內。只要把它切開,內裏朱古力漿,便徐徐的流出來。外熱內暖,一個甜品,兩個感覺,令人一試難忘。甜品中的心太軟,一試、再試也無妨,然而,現實生活中的「心太軟」──太容易心軟,卻令人感到懊惱。


 


不得不承認,我是一個很容易心軟的人。遇到某些人、某些事「看不過眼」,想出手相助。起初會有點擔心,怕別人怪自己好管閒事,曾企圖嘗試狠下心場,當作看不見,當作不知道。但原來,這只是自欺欺人的表現,因為打從心底裏,我己經把事情放在心上,根本沒有忘記。每當看到事情還未解決時,心中便會忐忑不安,良心總在說服自己,不能不聞不問,一定要站出來,做回自己認為該做的事。


 


一個人的力量有限,要把全部事情往身上扛,其實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但是,卻不能眼睜睜的看事情變壞而視而不見。盡可能的話,「幫得就幫」,「做得就做」,雖然辛苦,但仍是值得的。


 


有時我會恨自己太容易心軟,越想表現得堅定一點,便越容易心軟。既想做一個情理兼備的人,也想做一個能在人前表現出有堅定意志、有原則的人,我是否太貪心呢?


 


兩者其實並沒有抵觸,就像搖搖板一樣,一定要在當中取得平衡,取其中庸之道,才是明智的做法。太著意某一方,也會令這個搖搖板失去平衡。可是說易行難,明知這道理就在眼前,卻常常做不到。


 


容易心軟?硬起心場?二擇其一?後者對我來說,可能太困難了。


 


看來,我仍是會選擇前者,因為,我不忍心。

2008年2月22日星期五

保存香氣

年花、年花,年年開花。每逢新年,街上放滿各式各樣的年花,四季吉、桃花、水仙花、劍蘭、火百合、銀柳、五代同堂等等, 任 君選擇,眼前有著數之不盡的花,色彩斑斕,令人眼花撩亂。


 


當中我最喜歡的,有水仙跟火百合,它們同樣地帶著花香,只要花蕾一開,整間屋子也充滿了花香,在任何一個角落也聞得到。


 


水仙,給我一個很特別的感覺。它不是一年四季也出現,只會在新年前後才在大街小巷出現。它本是一個像「洋蔥頭」的東西,滿身也是泥,外表毫不起眼,可是只需要在它身上切割幾下,不久,便會長出一束束像蔥一樣的綠色枝葉。只要時間、氣溫的配合下,忽然有一天,在枝葉間長出了一支支的花菖。而每天更會用手當作尺,比對枝葉的高度,看看它有沒有長高。當它努力地向上爬時,更急切地期待它開花的一天。



 



 


期待了多時,終於,在某一天,花蕾變成一朵清麗脫俗的水仙花。白色的花瓣,加上淡黃色的花冠,內裏藏著極細小的花蕊,單是看花的外表,已經是一件賞心悅目的事了。禁不住把鼻子往那兩三朵小花一嗅,啊!不得了!花香得不得了!精神即時為之一振!



 


即使已遠離花盆,但只要有風輕輕吹過,整個屋子也充滿著芬芳噗鼻的水仙花香。每當嗅到這些花香,所有煩惱一掃而空,腦海裏只有花的蹤影,臉上只懂得微笑!


 


水仙,真是一種有趣的植物,當第一天只有寥寥數朵花,不消十二小時,便已經開得十分燦爛,好像全都要爭取最佳的位置,展現出它最美的一面似的。



 



 


不禁在想,這麼美、這麼芬芳動人的水仙花,為什麼只有在新年期間才能種植呢?要是能一年四季也能享受著這清幽的花香,那將會是一件多美好的事啊!還是,正因為它的罕有,我們才會更珍惜它的出現?


 



 


花開、花落,是平常不過的事。


花開,我可以用相機留住它最美的一刻;


花香,我又怎樣能把它好好的留住呢?


有人說,嗅覺的記憶是一生的,只要心中想著那味道,那味道就會浮現在眼前。


唯有腦海的記憶,才是最佳保存花香的方法。


你感覺到嗎?

保存香氣

年花、年花,年年開花。每逢新年,街上放滿各式各樣的年花,四季吉、桃花、水仙花、劍蘭、火百合、銀柳、五代同堂等等, 任 君選擇,眼前有著數之不盡的花,色彩斑斕,令人眼花撩亂。


 


當中我最喜歡的,有水仙跟火百合,它們同樣地帶著花香,只要花蕾一開,整間屋子也充滿了花香,在任何一個角落也聞得到。


 


水仙,給我一個很特別的感覺。它不是一年四季也出現,只會在新年前後才在大街小巷出現。它本是一個像「洋蔥頭」的東西,滿身也是泥,外表毫不起眼,可是只需要在它身上切割幾下,不久,便會長出一束束像蔥一樣的綠色枝葉。只要時間、氣溫的配合下,忽然有一天,在枝葉間長出了一支支的花菖。而每天更會用手當作尺,比對枝葉的高度,看看它有沒有長高。當它努力地向上爬時,更急切地期待它開花的一天。



 



 


期待了多時,終於,在某一天,花蕾變成一朵清麗脫俗的水仙花。白色的花瓣,加上淡黃色的花冠,內裏藏著極細小的花蕊,單是看花的外表,已經是一件賞心悅目的事了。禁不住把鼻子往那兩三朵小花一嗅,啊!不得了!花香得不得了!精神即時為之一振!



 


即使已遠離花盆,但只要有風輕輕吹過,整個屋子也充滿著芬芳噗鼻的水仙花香。每當嗅到這些花香,所有煩惱一掃而空,腦海裏只有花的蹤影,臉上只懂得微笑!


 


水仙,真是一種有趣的植物,當第一天只有寥寥數朵花,不消十二小時,便已經開得十分燦爛,好像全都要爭取最佳的位置,展現出它最美的一面似的。



 



 


不禁在想,這麼美、這麼芬芳動人的水仙花,為什麼只有在新年期間才能種植呢?要是能一年四季也能享受著這清幽的花香,那將會是一件多美好的事啊!還是,正因為它的罕有,我們才會更珍惜它的出現?


 



 


花開、花落,是平常不過的事。


花開,我可以用相機留住它最美的一刻;


花香,我又怎樣能把它好好的留住呢?


有人說,嗅覺的記憶是一生的,只要心中想著那味道,那味道就會浮現在眼前。


唯有腦海的記憶,才是最佳保存花香的方法。


你感覺到嗎?

2008年2月21日星期四

不設問路

當你獨自一人在街上,面對著一個全無認識地方,站在街角時,你會怎樣辦?


 


世上有三種人,第一類,會在出門前先把地圖看熟,確保「迷路之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但是,世事變幻無常,當真正走在街上時,要是遇上修路或改道的話,即使看過地圖,也未必能避免迷路。


 


第二類人,會在陌生的地方自行找出路線,不求他人,抱著「路是由人走出來」的宗旨。縱然有機會走錯路,但仍會憑自己的力量去把正確的位置找出來。


 


第三類人,會奉行「路在口邊」這金石良言,每當遇到不確定的地方,為免多走「冤枉路」,便會向身邊的途人或商店的店員詢問正確地址。


 


以上三種方法,我也試過。


 


當自己年紀還小的時候,害羞的要命,要我向陌生人問路,比做任何事還要難。如非真的有迫切性的話,我仍是會自己找尋出該走的路。


 


長大後,發覺一個有趣的現象,便是但凡到一處陌生的地方,要是事前沒有做「準備功夫」,要在路口選擇方向時,總會走錯路,或是明明想到A,偏偏要多走一圈,先經過B,才能到達A。即使最後能找到正確位置,也已經比平常多走幾倍路。自我安慰地說,走多點路,就當作是額外運動吧!可是當在趕時間時,或是在炎炎夏日,或是在寒風刺骨下,即使只是多走一條街,也是一件苦事。所以,我漸漸學會「不恥下問」,找一個帶有「信心」標誌的路人問路,總好比像一隻迷途的小羊在街上胡亂走,找不到方向好得多。


 


然而,在選人上也要有點技巧,要找一個「看似」熟悉那地區的人,也得花點心思。很多時候,找錯人,問錯路,慘吃閉門羹,只好從新在街上另找「目標」。當找不到合適的「人選」時,找店舖的職員或是在街角的「報紙攤」也是另一個選擇。


 


可能,你並不介意向一個陌路人指示路向,可是,卻不是每個人也有這助人之心。或者,他們每天面對著數以十計,甚至數以百計的途人問路,而沒有光顧,因而覺得十分厭煩,但試問有誰會無故問路?如非必要,也不會麻煩他人吧?


 


看到一個紙牌高掛,牌上寫著「不設問路」,覺得很奇怪,是店主再也忍受不到途人的提問?還是想避開那些沒光顧的人?雖然明白他們不想重複聽著同一問題,答著同一答案,「請問XX街怎樣去?XX店在那裏?」或是「直行轉右。前行一個街口再左走。」等等,明刀明槍,只要你識字的話,不用言明,便會自行離開,少點煩惱。然而,當第一眼看到時,仍是令人覺得對方有點拒人於千里,不近人情的感覺。即使本身希望在問路之餘,停下來買一點東西的意欲也大大減低!


 


將心比己,如果當自己在一個全不認識的地方時,也希望有人能伸出援手。要是自己也只是路過的話,不太熟悉的話,也無話可說,只好把實情說出來,著對方再另覓人選,好比指示出一個錯誤的路向好。然而,如果有能力的話,我仍是十分樂意給那個站在街角處迷路的人做其「人肉指示牌」的。

2008年2月20日星期三

蛻變中的小蝶(二十三) 三人行


轉眼,就到了星期六下午,他們相約了在熙怡家的會所門外集合,然後一起到一早預定的羽毛球場打羽毛球。


 


家晴早在相約前的十分鐘就已到達,才到達門口,已經看到志謙跟熙怡站在大門外等候了。一看到一身運動裝束的家晴,他們兩個就連忙跟她揮手。


 


「今天你跟平日很不一樣啊。」志謙一見到家晴就對她說。


「傻瓜,今天是打羽毛球,當然是穿運動衫褲加球鞋了,難道還要穿裙子不成?」還未待家晴回答,熙怡便急不及待搶著回答。


家晴聽到熙怡的回答,顯得有點尷尬,只好點頭微笑。


「你這小鬼真不懂尊重長輩,總喜歡駁嘴。」志謙沒氣的跟她說。


「我說的也是事實嘛。」熙怡故意作出一個鬼臉。「姐姐,你說是嗎?」


「我們今天要玩得開心一點,好嗎?」為了不想破壞週末玩樂的氣氛,她高調地說著,深怕他們會因此而吵鬧,影響了整個活動的氣氛。


「好!」二人齊聲說著。


「你們兩表兄妹真合拍!」家晴笑著說。


「姐姐我跟你一組,表哥堂堂一個大男孩,自己一個一組就行了。」熙怡一邊說著,一邊拉著家晴走到簽場處簽名。


 


進了場館,做了熱身後,男女羽毛球比賽便正式開始了。


 


一向運動了得的志謙,在羽毛球場下竟然發揮不了他體內的運動細胞。彷彿,一個輕型的羽毛球,對他來說太輕了,難道只有籃球及足球才能把他的長處發揮得淋漓盡致?


 


看著烏龍百出的志謙,不是錯失了擊球的機會,就是太用力,總之,一塊羽毛球拍跟他放在一起,總是笑話百出。「還是籃球框跟他比較相襯。」家晴心中這樣想著。


 


當她想得發呆時,球剛好落在她的頭上。她,中了「頭獎」!


「噢!」家晴如夢初醒般,叫了一聲。


「對不起啊!你沒事吧?」志謙從場的另一面大聲說著。


「沒事、沒事!」家晴摸摸頭說著,「幸好不是籃球,否則我就要暈倒了!我的頭,可是很吸引著各種球類呢!」


「要專心打球!不要老是發白日夢啊!」熙怡一本正經的跟她說。


「我那有?!」家晴一臉無辜的說著。


「還說沒有,我剛才正叫你留意著打來的球,但我卻看到你在偷偷地笑啊!」


「啊!有嗎?」家晴的臉開始發紅,胡扯著說,「我是覺得你模仿著專業球員而覺得好笑吧!」其實,她又怎能說出,她是因為看著志謙的古怪動作而逗得人發笑呢?


「我可是很認真的啊,因為我想參加學校的羽毛球比賽。」熙怡說。


「真的嗎?」志謙說,「那你要跟我們多多練習才行啊。」


「你說你自己?你根本就不會打,還說是運動健將!我看你像一隻怪獸在場內跑來跑去多一點呢!」


熙怡一說,三人也捧腹大笑,令整個場館也充滿了笑聲。


「怪獸?好,你跟著瞧吧!憑我一身好【武功】,加上我天資聰穎,不出半小時,我一定能打得很好的。」志謙滿臉信心的說。


 


或許,這就是志謙優勝及吸引人之處。事事也都盡力而為,充滿信心,像有用不完的精力,跟同場的家晴有著天壤之別。


 


 


運動,的確能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


 


 


果然不出所料,志謙不消一會兒便能掌握到打球的技巧,加上精力充沛的他,好像有用不完的精力似的,在場內四處走也絕不氣喘。


「知道我的厲害吧?」志謙洋洋得意的向熙怡說著。「我這個運動健將也不賴的,在這速成班中,成績也算是不錯吧?」


「的確不錯。以後我練習羽毛球時,就不愁沒有練習對象了。」熙怡一臉認真的說著。


「我當然沒有問題,運動是我的第二生命。不過,我也要有個後備才行啊!總不能每次跟你打兩小時,我一定會累死的。不如就叫家晴一起來吧,有講有笑,不是更好嗎?」志謙望著家晴說,「家晴,你可以嗎?」


「我?」


「對啊,就當是做做運動,強身健體好了,加上要我每次一個人對著她,不是給她煩死就是吵死了,多一個人幫我分擔一下嘛。」


「也好,我也想多做點運動。」出乎他們意料之外,家晴竟然一口答應。


跟著志謙悄悄地走到她身邊,細聲說:「只有你才能把她治得【妥妥貼貼】。」


聽罷,家晴忍不住偷笑了一下。


「你們在說什麼?不是說我壞話吧?」熙怡看到他們在一旁偷偷有講有笑,心慌起來。


「沒有!沒有!」他們二口齊聲說著,跟著相視而笑。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類同,實屬巧合)

蛻變中的小蝶(二十三) 三人行


轉眼,就到了星期六下午,他們相約了在熙怡家的會所門外集合,然後一起到一早預定的羽毛球場打羽毛球。


 


家晴早在相約前的十分鐘就已到達,才到達門口,已經看到志謙跟熙怡站在大門外等候了。一看到一身運動裝束的家晴,他們兩個就連忙跟她揮手。


 


「今天你跟平日很不一樣啊。」志謙一見到家晴就對她說。


「傻瓜,今天是打羽毛球,當然是穿運動衫褲加球鞋了,難道還要穿裙子不成?」還未待家晴回答,熙怡便急不及待搶著回答。


家晴聽到熙怡的回答,顯得有點尷尬,只好點頭微笑。


「你這小鬼真不懂尊重長輩,總喜歡駁嘴。」志謙沒氣的跟她說。


「我說的也是事實嘛。」熙怡故意作出一個鬼臉。「姐姐,你說是嗎?」


「我們今天要玩得開心一點,好嗎?」為了不想破壞週末玩樂的氣氛,她高調地說著,深怕他們會因此而吵鬧,影響了整個活動的氣氛。


「好!」二人齊聲說著。


「你們兩表兄妹真合拍!」家晴笑著說。


「姐姐我跟你一組,表哥堂堂一個大男孩,自己一個一組就行了。」熙怡一邊說著,一邊拉著家晴走到簽場處簽名。


 


進了場館,做了熱身後,男女羽毛球比賽便正式開始了。


 


一向運動了得的志謙,在羽毛球場下竟然發揮不了他體內的運動細胞。彷彿,一個輕型的羽毛球,對他來說太輕了,難道只有籃球及足球才能把他的長處發揮得淋漓盡致?


 


看著烏龍百出的志謙,不是錯失了擊球的機會,就是太用力,總之,一塊羽毛球拍跟他放在一起,總是笑話百出。「還是籃球框跟他比較相襯。」家晴心中這樣想著。


 


當她想得發呆時,球剛好落在她的頭上。她,中了「頭獎」!


「噢!」家晴如夢初醒般,叫了一聲。


「對不起啊!你沒事吧?」志謙從場的另一面大聲說著。


「沒事、沒事!」家晴摸摸頭說著,「幸好不是籃球,否則我就要暈倒了!我的頭,可是很吸引著各種球類呢!」


「要專心打球!不要老是發白日夢啊!」熙怡一本正經的跟她說。


「我那有?!」家晴一臉無辜的說著。


「還說沒有,我剛才正叫你留意著打來的球,但我卻看到你在偷偷地笑啊!」


「啊!有嗎?」家晴的臉開始發紅,胡扯著說,「我是覺得你模仿著專業球員而覺得好笑吧!」其實,她又怎能說出,她是因為看著志謙的古怪動作而逗得人發笑呢?


「我可是很認真的啊,因為我想參加學校的羽毛球比賽。」熙怡說。


「真的嗎?」志謙說,「那你要跟我們多多練習才行啊。」


「你說你自己?你根本就不會打,還說是運動健將!我看你像一隻怪獸在場內跑來跑去多一點呢!」


熙怡一說,三人也捧腹大笑,令整個場館也充滿了笑聲。


「怪獸?好,你跟著瞧吧!憑我一身好【武功】,加上我天資聰穎,不出半小時,我一定能打得很好的。」志謙滿臉信心的說。


 


或許,這就是志謙優勝及吸引人之處。事事也都盡力而為,充滿信心,像有用不完的精力,跟同場的家晴有著天壤之別。


 


 


運動,的確能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


 


 


果然不出所料,志謙不消一會兒便能掌握到打球的技巧,加上精力充沛的他,好像有用不完的精力似的,在場內四處走也絕不氣喘。


「知道我的厲害吧?」志謙洋洋得意的向熙怡說著。「我這個運動健將也不賴的,在這速成班中,成績也算是不錯吧?」


「的確不錯。以後我練習羽毛球時,就不愁沒有練習對象了。」熙怡一臉認真的說著。


「我當然沒有問題,運動是我的第二生命。不過,我也要有個後備才行啊!總不能每次跟你打兩小時,我一定會累死的。不如就叫家晴一起來吧,有講有笑,不是更好嗎?」志謙望著家晴說,「家晴,你可以嗎?」


「我?」


「對啊,就當是做做運動,強身健體好了,加上要我每次一個人對著她,不是給她煩死就是吵死了,多一個人幫我分擔一下嘛。」


「也好,我也想多做點運動。」出乎他們意料之外,家晴竟然一口答應。


跟著志謙悄悄地走到她身邊,細聲說:「只有你才能把她治得【妥妥貼貼】。」


聽罷,家晴忍不住偷笑了一下。


「你們在說什麼?不是說我壞話吧?」熙怡看到他們在一旁偷偷有講有笑,心慌起來。


「沒有!沒有!」他們二口齊聲說著,跟著相視而笑。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類同,實屬巧合)

2008年2月19日星期二

一個人在途上(六)

世界之大,單是用一雙眼睛、一雙腿,即使窮一生的精力,也是無法全部踏足得到的。要是有機會的話,看看不同地方的文化與當地的風土人情,未嘗不是一個好的經驗。


 


同樣地,世界各地也舉辦很多大型的活動或是運動比賽,最廣為人熟悉的,包括奧運會、世界盃、溫布頓網球賽、美國職業籃球賽(NBA)等等。因為這些賽事也是舉足輕重的大賽事,全球的擁護者也都會全力支持與捧場,然而,這些比賽,全都是在地球的另一方,要親身到場觀看的話,即使能買機票飛到那邊,也未必能買到票呢!


 


有時會想,要是能在有生之年,能觀看到以上這些大比賽,真是今生無憾!


 


這些旅程中,本來並沒有想過會看什麼特別東西,一心只覺得,能四處逛逛,便已經不錯了。想不到,竟然能看到其中一場籃球比賽。


 


雖然我並不是籃球迷,籃球知識也十分貧乏,但機會難逢,剛巧有一場比賽,不論時間及地點,跟自己的時間表也十分吻合,這場比賽,好像是為了我而設的,如果不去的話,不知道日後會否再有這難得的機會了。


 


不要取笑我,雖然我是生活在資訊科技發達的廿一世紀,可是,我卻是一個絕少用網上購物的人,而訂購這次籃球比賽的門票,卻是我人生之中的第一次使用網上訂購!本來,買門票,是可以即場到比賽場地外的售票處購買的,可是,當一想到,一場精彩的比場,除非一早訂購,否則,門票太多數會早早售韾。加上,工作的繁忙,根本未能騰出時間到售票處,只好硬著頭皮,戰戰兢兢的在網上click click click,最後,成功地買到門票了!


 


雖然只是「山頂」位,但能親身感受一下現場的氣氛,實在難得!然而,價錢卻一點也不便宜!如果同等價錢,在香港看演唱會的話,將會是「握手位」的票價呢!不過,這是不能相比的啊,因為,這是大比賽嘛!


 


在香港,我還未敢自己看電影、看演唱會等,但人在外地時,膽子卻忽然大了一百倍,什麼事也可以自己一個做,還為此而感到十分自豪!


 


一下班,便帶著興奮的心情乘車到場地觀看期待已久的比賽!



從遠遠的車站外,已經看到場館的蹤影了。


 


可是,事情並沒有想像中的順利。


 


只要一下班,我便會變身成為一個遊客,帶著背包與相機,走到那裏,便拍到那裏。這夜,我也是帶著背包,乘車到場地。一到達,便到門票處換領入場門票。場外有著一些售賣紀念品的商店,內裏熱鬧非常,各人也爭相購買心頭好。



因為是主場的關係,店內所售賣的,全是球隊的紀念品。


 


途中,竟然遇上一位同事及她的丈夫,因此我們便一起進場了。


 


可是,問題便發生了。大意的我,竟然沒有看到附錄,是不准帶背包跟相機進場的!給當場的保安員看到,拒絕給我入場!當時,我真的呆著了!不能進場?!怎麼辦?距離開場時間越來越近,我斷不能因此而打道回府不看的啊!要是先放下行李,再次進場的話,定必會錯過大半場的賽事,正是進退兩難,面對著這難題,我真的呆立當場,不知怎算好!


 


上天待我真的不錯!給我在茫茫人海中遇到我的同事!她立即想到一個辦法。她著我走到一旁,脫下外套,嘗試用外套把背包遮蓋著,企圖掩人耳目!然而,我穿著的不是長長的大褸,即使用外套把它遮掩著,也未能把整個背包覆蓋,也是徒然。


 


最後,同事想出一個終極辦法,她把她那長及腳跟的大衣與我交換,這樣便把問題解決了!幾乎冒著汗,帶著戰戰兢兢的心情去「闖關」!從未試過這樣驚恐過,幸而,終於成功進場!


 


進場後,現場氣氛相當高昂,而我卻繼續用大衣抱著背包,想起來,當時的樣子一定十分趣怪及尷尬了。定過心神後,偷偷地拿出相機,拍下一點點的相片,又匆匆把相機收藏起來,深怕給別人發現似的,想起來也覺好笑。


 


因為同事坐的位置比較好,而我買的是最平宜的票,所以我只好獨自一個欣賞賽事了。


 


雖然不太懂得籃球的比賽規則,但單是看到著名的隊伍比賽,加上場內觀眾的叫囂吶喊聲,便已經值回票價了!(今天的比賽是塞爾特人(Celtics)對金州勇士隊(Golden State Warriors)



全場爆滿,好不熱鬧!


還未開場,先來一點熱身吧!



球賽開始了,雖然互有攻守,但主場仍是佔優的!


每當進了一球,現場歡呼聲不絕於耳!可是當對手得分時,卻只得零星歡呼聲。



中場休息時,當然不能缺少啦啦隊的表演!當中還有些特別演出,以及從天降下一些小禮物,可是因為我坐得太遠,與禮物無緣了。




看!觀眾看得多投入!有些更化了奇妝異服來吸引別人的注意呢!



賽果如何?主場當然不負眾望,Celtics贏Warriors─105比82!


賽事完結後,便帶著興奮的心情回去了。因為賽事是在晚上進行,所以我決定在第二天早上,再到場館拍照留念。



火車站外一看。



街上全是Celtics的標誌。




早上跟晚上看的,感覺很不一樣。



貴賓位?當然沒我的份兒,只好在外邊看看算了。



最後送上當天抬頭最美的雲層給大家欣賞。


 


 


~~~~待續~~~

一個人在途上(六)

世界之大,單是用一雙眼睛、一雙腿,即使窮一生的精力,也是無法全部踏足得到的。要是有機會的話,看看不同地方的文化與當地的風土人情,未嘗不是一個好的經驗。


 


同樣地,世界各地也舉辦很多大型的活動或是運動比賽,最廣為人熟悉的,包括奧運會、世界盃、溫布頓網球賽、美國職業籃球賽(NBA)等等。因為這些賽事也是舉足輕重的大賽事,全球的擁護者也都會全力支持與捧場,然而,這些比賽,全都是在地球的另一方,要親身到場觀看的話,即使能買機票飛到那邊,也未必能買到票呢!


 


有時會想,要是能在有生之年,能觀看到以上這些大比賽,真是今生無憾!


 


這些旅程中,本來並沒有想過會看什麼特別東西,一心只覺得,能四處逛逛,便已經不錯了。想不到,竟然能看到其中一場籃球比賽。


 


雖然我並不是籃球迷,籃球知識也十分貧乏,但機會難逢,剛巧有一場比賽,不論時間及地點,跟自己的時間表也十分吻合,這場比賽,好像是為了我而設的,如果不去的話,不知道日後會否再有這難得的機會了。


 


不要取笑我,雖然我是生活在資訊科技發達的廿一世紀,可是,我卻是一個絕少用網上購物的人,而訂購這次籃球比賽的門票,卻是我人生之中的第一次使用網上訂購!本來,買門票,是可以即場到比賽場地外的售票處購買的,可是,當一想到,一場精彩的比場,除非一早訂購,否則,門票太多數會早早售韾。加上,工作的繁忙,根本未能騰出時間到售票處,只好硬著頭皮,戰戰兢兢的在網上click click click,最後,成功地買到門票了!


 


雖然只是「山頂」位,但能親身感受一下現場的氣氛,實在難得!然而,價錢卻一點也不便宜!如果同等價錢,在香港看演唱會的話,將會是「握手位」的票價呢!不過,這是不能相比的啊,因為,這是大比賽嘛!


 


在香港,我還未敢自己看電影、看演唱會等,但人在外地時,膽子卻忽然大了一百倍,什麼事也可以自己一個做,還為此而感到十分自豪!


 


一下班,便帶著興奮的心情乘車到場地觀看期待已久的比賽!



從遠遠的車站外,已經看到場館的蹤影了。


 


可是,事情並沒有想像中的順利。


 


只要一下班,我便會變身成為一個遊客,帶著背包與相機,走到那裏,便拍到那裏。這夜,我也是帶著背包,乘車到場地。一到達,便到門票處換領入場門票。場外有著一些售賣紀念品的商店,內裏熱鬧非常,各人也爭相購買心頭好。



因為是主場的關係,店內所售賣的,全是球隊的紀念品。


 


途中,竟然遇上一位同事及她的丈夫,因此我們便一起進場了。


 


可是,問題便發生了。大意的我,竟然沒有看到附錄,是不准帶背包跟相機進場的!給當場的保安員看到,拒絕給我入場!當時,我真的呆著了!不能進場?!怎麼辦?距離開場時間越來越近,我斷不能因此而打道回府不看的啊!要是先放下行李,再次進場的話,定必會錯過大半場的賽事,正是進退兩難,面對著這難題,我真的呆立當場,不知怎算好!


 


上天待我真的不錯!給我在茫茫人海中遇到我的同事!她立即想到一個辦法。她著我走到一旁,脫下外套,嘗試用外套把背包遮蓋著,企圖掩人耳目!然而,我穿著的不是長長的大褸,即使用外套把它遮掩著,也未能把整個背包覆蓋,也是徒然。


 


最後,同事想出一個終極辦法,她把她那長及腳跟的大衣與我交換,這樣便把問題解決了!幾乎冒著汗,帶著戰戰兢兢的心情去「闖關」!從未試過這樣驚恐過,幸而,終於成功進場!


 


進場後,現場氣氛相當高昂,而我卻繼續用大衣抱著背包,想起來,當時的樣子一定十分趣怪及尷尬了。定過心神後,偷偷地拿出相機,拍下一點點的相片,又匆匆把相機收藏起來,深怕給別人發現似的,想起來也覺好笑。


 


因為同事坐的位置比較好,而我買的是最平宜的票,所以我只好獨自一個欣賞賽事了。


 


雖然不太懂得籃球的比賽規則,但單是看到著名的隊伍比賽,加上場內觀眾的叫囂吶喊聲,便已經值回票價了!(今天的比賽是塞爾特人(Celtics)對金州勇士隊(Golden State Warriors)



全場爆滿,好不熱鬧!


還未開場,先來一點熱身吧!



球賽開始了,雖然互有攻守,但主場仍是佔優的!


每當進了一球,現場歡呼聲不絕於耳!可是當對手得分時,卻只得零星歡呼聲。



中場休息時,當然不能缺少啦啦隊的表演!當中還有些特別演出,以及從天降下一些小禮物,可是因為我坐得太遠,與禮物無緣了。




看!觀眾看得多投入!有些更化了奇妝異服來吸引別人的注意呢!



賽果如何?主場當然不負眾望,Celtics贏Warriors─105比82!


賽事完結後,便帶著興奮的心情回去了。因為賽事是在晚上進行,所以我決定在第二天早上,再到場館拍照留念。



火車站外一看。



街上全是Celtics的標誌。




早上跟晚上看的,感覺很不一樣。



貴賓位?當然沒我的份兒,只好在外邊看看算了。



最後送上當天抬頭最美的雲層給大家欣賞。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