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5日星期五

示威


今天,在街上遇到很多示威者。


 


他們高舉的不是什麼反對示威牌,他們手上拿著的,是一束束美艷非常的鮮花。彷彿只要手上拿著一束花,就感受著被愛的肯定。


 


不知從何時開始,情人節跟收花(送花)畫上等號。在這天,男的要送花是必然,女的要收花是理所當然的。情人節的約會更加是不能缺少,早在很久之前便要為晚上的節目作好安排。


 


商人看準這商機,紛紛推出各式各樣的情人節套餐,加上一束鮮花,彷彿,這樣的配搭,才是一個完美的一天。而作為男生的,為表示出對女伴的誠意與愛意,即使價錢有多高,也乖乖地拿出錢包來,大破慳囊。


 


然而,單是在這天與戀人共進晚餐,送花給戀人,才是愛的表現嗎?


 


要是一個真正愛護自己的另一半,應該不論在何時何地也能表現出對另一半的關懷與愛護,而不是單單在這一天才「顯示」出來。


 


當每個女孩也抱著一束花在街上行走時,有沒有想過,其實也只是一個普通不過,沒什麼大不了的事罷了。加上被抬高價錢的鮮花,動輒要花上千多二千元,要是換上了平日的話,同樣的金錢,可以買到兩束,甚至三束的鮮花,論品質,可能更好呢!


 


在情人節收花,像是已「期待」的項目之一,驚喜欠奉,與其收花的目的是希望令戀人得到驚喜,何不選另一些日子才向愛侶表達「愛意」?要是讓我選擇的話,我寧願在一個出奇不已的普通日子收到鮮花,這比在這「特定」的日子收花來得更有驚喜與心思!付出同樣的價錢,分別能在兩個、甚至三個不同的日子收花,不是比在這天收一束花來得更特別,更化算嗎?


 


我算是現實嗎?我算是不浪漫的人嗎?


如果這樣也算的話,我承認,我是現實,我是浪漫欠奉的。因為我覺得把金錢花得其所,才是一個精明的消費者!


 


坦白說,女孩子說不喜歡花,是騙人的。那個女孩子不喜歡收花?花既漂亮,也是一個不錯的心意之一。偶一為之是「驚喜」,是「心思」,才能令對方刻骨銘心。可是,當這變成了責任,變成了「人有我有」的話,便已經失去了當中的意義了。


 


花上了心思,把花束送到戀人的跟前,要是能得到對方的欣賞,也是值得的。但如果把花送出去,卻吃閉門羹,花兒被放到一旁,沒人理會的話,那就可憐了。


 


看著一束巨型的玖瑰花束,的確能吸引途經的人停下來看一眼。可是當知道這束價值不菲玖瑰花束,被人放置在pantry的一角,孤伶伶的。這束花,跟送花的人,是何等的可憐呢?


 


鮮花的下場會如何?


相信不久之後,我們便會看它被放在pantry內,插得美美的,真要多謝這位「善心人士」,令我們在一個充滿花的環境下喝水。


 


送花人的下場會如何?


這個我當然不敢下結論,只好祝福他了。


 


要是你的另一半真心待你好的話,天天也是情人節,全年三百六十五天也是幸福溫馨的;


要是只在這天待你特別好的話,那就要好好的看清楚了。


 


你選擇過三百六十五天的情人節,還是過一天與別人無異的情人節呢?


 


話雖如此,我仍衷心祝福天下間的戀人,有情人終成眷屬,天天甜蜜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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