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星期四

驚嚇‧嚇驚

隨著年紀的長大,很多昔日認為很可怕、很恐怖的事,現在亦變得不外如是。是自己的膽量越來越大?還是可怕事已不再可怕?抑或,是自己對這些「刺激」東西開始麻木,甚至不再有感覺?

不再天真,加上歷練的累積,令人明白到恐怖背後的真相,某些令人懼怕的東西,可能根本不存在。鬼片、恐怖片,越可怕卻越要看,究竟是想藉著大呼小叫而得到心靈上的發洩?還是真的喜歡被嚇的滋味?

恐怖片是否恐怖,在乎環境、氣氛、地點、人物。在日照時候,一大班一起坐著看恐怖片,「恐怖極有限」,即使有驚嚇場面,亦有其他人「分擔」,要是遇上搗蛋鬼,說不定他們才是加強恐怖效果的催化劑呢!相反,要是只有自己獨自在夜深人靜的時候看驚嚇片,即使只是一個小聲效,足以令人「杯弓蛇影」,胡思亂想,產生無限的想像與幻想,開始疑神疑鬼,最後嚇得自己面無人色!

年紀越大,要找一齣足以令人嚇破膽的片子也越難,一來,是要求高了,不再單純地接收,腦袋裡的某一角,總會理智地想出一些不乎合現實的論點,二來,驚嚇再不是單純地以陰森的面容、血淋淋的場面來表達,作為觀眾,要求越來越高,要令人產生一種不寒而慄的感覺才是真正的驚慄。

除了鬼片/驚慄片外,近年,鬼屋亦成了不少人為之興奮的地方。說實在,當明知當中的鬼怪全是由人所扮演,他們的出現都是跟著一個既定的模式來嚇人,又有何驚嚇呢?不禁在想,看到他們被人嚇得嘩嘩大叫,雞飛狗走,其實是一件挺惹笑的事(我承認,自己很冷血啊!總喜歡冷眼旁觀!)!

要是驚嚇度不足,甚至只是虛張聲勢,驚嚇不足,卻搞笑有餘,頓時成了一齣笑片呢!

或許,人就是希望在繃緊的生活中找尋一些能釋放壓力與情感的方法,所以才想到鬼屋或看驚慄片吧!

2013年10月29日星期二

唔買又買

是咁的,在購物的時候,我經常猶豫不定、「議而不決」。好聽一點,便是三思而後行,不會胡亂揮霍(不過只要一旦找到「缺口」,銀根一「缺堤」,便一發不可收拾,會流血不止!所以要額外小心!),難聽一點,就是磨蹭沒主見。

每次遇上心頭好,總是左思右想,想來想去也未能下到決定。明明只有兩個選擇,「買」還是「不買」,結果卻走出第三個結果:先說服自己不買,及後又後悔,心情忐忑不安,數天後,「死死地氣」回到同一地方,把同一樣的東西買回家。幸運的話,心頭好仍舊等待我來「接」它回家,損失的,只不過是時間;然而,更大機會是回頭購買時,它已經不再存在,為此飲恨,後悔不已!

同事說得對:與其買又會後悔(擔心一時衝動買了不合適的物品,浪費金錢),不買又後悔(擔心物品一早沽清,再也買不回來!),倒不如把它買回家,至少後悔亦有一件物品在手(有購物狂或自制能力差人切勿模仿!)。不過,人的性格是很難完全改變,偶然內心仍會有所掙扎,但「反反覆覆」、「來來回回」的時間的確縮短了,而更重要的是:

今天我終於汲取了去年的教訓,打破了「宿命」,快、恨、準地下了一個決定,節省了不少時間與心思,而回到家裡,丁點兒也沒有後悔!

我。終。於。成。功。了!

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

一道不關上的門

每個人都會十分保護自己的家,不容外來「入侵者」(即賊人)來破壞自己的安樂窩。

回想那些年的日子(well,嚴格來說,其實並不是自己的「那些年」,應該說是長輩們的「那些年」才對),睦鄰關係好得不得了,對各家各戶非常信任,經常「大開中門」,「自出自入」更是等閒事,偶然走到鄰居家裡閒聊一會,或是帶著自己的食物跟人家分享,溫馨窩心。隨著時間的流逝,會開門的家庭越來越少,一進家門迅速關門回到自己的「小天地」的大有人在。鄰居長相如何、姓甚名誰亦不知道。

不論現在大家是否願意打開家門,但有一樣事情是必然會做的,就是晚上準備就寢前,首要做的是小心鎖好門窗,以免賊人有機可乘,令自己蒙受生命及財產上不必要的損失。不知道大家是否會把所有門窗(至少大門及鐵閘)緊緊鎖好?以自己為例,在家如是,在外(酒店)更加會反覆檢查,才敢安然入睡。我常笑說,自己「家徒四壁」,根本沒什麼貴重物品可言(即使他日飛黃騰達,也絕不會把大量金錢放在家中啊),更不會有什麼「危險」呢(當然,現實中我才不會冒這個險)!

不過,當人人也抱著不能掉以輕心的態度時,卻有人毫不介意把自己的家「暴露」於所有人跟前。破爛的木門,連「虛掩」也稱不上,門隙大得幾乎連小貓小狗也溜得進,不用窺探亦能把室內的情況看得一清二楚,跟旁邊緊閉的門戶形成強烈的對比,令旁邊的人全都嗤之以鼻,更不能跟以下的情況相提並論:不知道有否聽過一些盡責的管理員,在看到某些住戶的大門虛掩(有時候是住戶一時大意,忘記關門或門匙仍插在匙孔上),立即聯絡住戶以確認沒有發生意外。

正當我們還每晚檢查好門戶確保安全時,另一邊廂卻有人不以為然,繼續忍受著(或是享受著?)「中門大開」的日子,實在令人費解。最奇妙的是,這家安全到不得了,是因為「豁出去」而得到「絕對的平安」?還是連賊人也懶得費勁而「過門不入」?還是大廈的管理實在好得不得了,連蒼蠅也飛不進?

只能說一句:世上果然無其不有,沒有最怪異,只有更荒誕,實在佩服!

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

沒有解不開的結

我是一個怪人,最喜歡做一些平常人不愛做的事,仍然樂此不疲。不知道這是否人家所說的「怪癖」呢?

不少人覺得打結是一件苦惱事,想盡辦法,丑盡六壬仍無法把結解開,浪費時間及心思。有人會選擇「慧劍一揮」(opps,應該是「剪刀」才對),把它一分為二,完成;不過,仍有一些人(如我),卻喜歡「埋頭苦幹」,抽絲剝繭,誓要找出解結的「核心」,方肯罷休。

或許,有人會覺得我很傻,然而,當中的樂趣卻是難以形容。總覺得,要是想也不想便來一個「了斷」,沒錯是可以立即把問題解決,然而,當中卻帶點「放棄」的感覺。為什麼不可以堅持多一點?或許就是差一點點便可以找出「癥結」所在呢?

或許,有人會認為我太執著,然而,個人認為,「結」的出現,只因由亂開始,要是沒有亂成一團的話,何來「生結」?只要願意花時間,一定有方法把它逐一解開!當中的竅門是,一定要放鬆,別死力拉扯,否則只會更礙事,甚至斷裂。只要學會放鬆,循序漸進,結,自會慢慢鬆開,要找「出路」,變得更易。

最諷刺的是,「活結」難不到自己,但「心結」嘛,卻不是一下子可以解開,它需要的時間更長。當人懂得放下的真諦時,方能稱得上是真正把心結解開,那時候,昔日椎心掏空的感覺,頓時得到釋放,即使再談及,更好像說著別人的故事一樣。

結,有活結亦有死結,但我相信,只要願意相信自己能做得到的話,花一點時間,別太早放棄,終有解結的一天!

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

「宅」能耐

外向的人,可以找到很多新奇有趣的地方,他們覺得外邊的世界多姿多彩,沒有不出外玩的理由。反之,家,只是一個稍事休息、歇腳的地方,他們無法明瞭為何有人喜歡待在家中,不悶死才怪!

早在很久以前,已有不愛外出,只喜歡留在家中的人,因此,宅男宅女的誕生,並不是今天才有的事。只不過,因著「宅」的誕生,令更多人關注這群組而已。

如果以現代的詮釋及標準來看,自問算不上是一個百分百的宅女,畢竟,我並沒有太封閉自己,還會(懂)上街,只是次數及頻率比一般人低而已(笑 =P),算不上是嚴重吧?

跟大部份人的想法一樣,總無法想像,一個人如何能長久待在家裡?至少,也要上上街,呼吸一下街上的空氣(人氣),看看其他人的臉,跟其他人接觸及有交流吧?

在街上,人生百態盡見,從中亦可以刺激腦裡的思維。不瞞大家,要是自己終日困在家裡,反應慢了,思想也變得笨了。因此,週末時的腦筋最笨拙,什麼靈感也想不到(休息日不就是正正要放鬆嗎?幹麼還嫌三嫌四?!),反之,在平日上班的日子,因為少不了跟別人接觸,因此腦筋才稍為正常或活躍一點!

因著某些原因,近日待在家裡的時間長了,同時因為「懶蟲」上身,可以的話,亦會避免(或懶得)上街。整天待在家中,感覺如何?悶,是少不了,不過,自己早已習慣,所以不覺得有什麼大問題。不過,一天一天的過去,原來,自己亦有「忍受不了」的一刻!無聊地觀察,自己的耐力究竟有多強呢?出乎意料,原來自己是一名「極耐悶一族」的人!不過,當到了某一個臨界點時,便再也按捺不住,突然有一股衝動要「破繭而出」,命令自己立即更衣上街去!哪怕只是漫無無目的在街上逛一圈(例如超市),悶氣便立即全消!

由此證明,同時也慶幸自己還未有資格稱自己為一名「及格」的宅女!

不禁問一句:「數天不出門,你可以嗎?」

2013年10月22日星期二

讓座的尷尬

在乘坐交通工具時,看到各種人生百態,這亦是自己在坐車過程中的小點綴。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讓座的習慣?還是一旦坐下便開始忙著自己的事:看書?睡覺?看手機?發呆?

以自己為例,除非環境不許可,例如:有需要座位的人跟自己距離太遠,縱然有心讓座,卻怕一旦站起來而被另一位乘客「捷足先登」,否則,當遇上有需要座位的人時,仍是會二話不說的站起來。

在車廂裡,除了凝望窗外的景色外,同時亦會四處張望(當然,亦有更多人只關心自己手上的手機),留意車廂內的情況,要是遇上有需要座位的老人家、孕婦或抱著小孩的父母,都會毫不猶豫地向他們讓座。然而,並不是每次也會被接納,有時亦會有被拒絕好意的時候。大部份婉拒的理由,來來去去都是「下一站/很快便下車」,如果只坐一兩個站,好像不好意思似的。既然如此,自己也不會強人所難,最後繼續安心坐下,然後繼續找尋下一位「潛在讓座目標」。

曾經遇過一位老婆婆,她就是以此作婉拒坐下的理由,可是,最後卻並未如她所說,「很快便下車」,相反,一個站過去、兩個站過去,直到不知第幾個站(幾乎到終點站),她仍是站在同一個位置。如此一來,便開始產生尷尬不安的感覺!尷尬感是因為自己在開首(頭一兩個站)已主動讓座給她,但她堅決不坐。既然她不想坐下,亦不想勉強他人,自己便只好繼續「安坐」其位,但後來上車的乘客卻沒看到這一幕,只看到她站立在車廂內。心中不禁在想,其他人會否誤以為「在坐」的全是無情之人,對老婆婆「視而不見」?當然,我不是「為讓而讓」,亦不是為了表演給其他人看,只要是自己曾做好自己本份、問心無愧的話,亦不需要介意別人的目光,只是感覺有點突兀不自在而已。

另一個令人尷尬的情況是,當遇上一些疑似有身孕的女士,該讓還是不讓?要是對方明顯地捧著巨肚的,二話不說,立即以九秒九的速度去給予讓座,絕不容許自己有半點猶豫,彷彿只要有一秒的延誤便會有很大的內疚感似的。然而,要是對方是一個腹部微隆的女士的話,似孕非孕、似胖非胖的話,卻是一個難下的決定!要是看準了,對方既開心又安全之餘,自己亦放下心頭大石。不過,要是對方只不過是稍胖而不是有孕時,卻會令整個氣氛變得非常尷尬!為免此情況出現,只好「狠心」起來,心中縱然千萬個不好意思,但總比錯認人家為好(有孕被看作是肥胖,總比胖得像有身孕為好吧)。要是曾有孕卻被我錯認為肥胖而沒有讓座的話,在此衷心向她們說一聲對不起!

2013年10月21日星期一

一朝被蛇咬

小孩子重複犯錯,只因他們還在摸索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另一方面,他們不知道犯錯後的後果所帶來的嚴重性。唯有在錯誤中學習,得到教訓,才能成為成長的階梯。跌跌碰碰多了,自會變得聰明一點,汲取教訓,避免重犯,即等同減少出錯、受傷的機會亦有望能減少。

小孩子容易「水過鴨背」、過目「就忘」,相反,人長大了,因著昔日陰影而變得惶恐不安,深怕自己犯上同一錯誤而承擔更可怕的後果。活在陰霾裡,每當遇上類似的場景時,昔日的種種便會立即浮現在腦海中,從而產生不安的情緒,歷久不散:

聽到某一首歌曲樂章,腦內便想起過去的點滴,百般滋味在心頭;
看到某一齣戲,便立即想起當時當刻永不磨滅的情境,頓時心有千斤墜;
在街上遇上差不多同款的車,腦裡便立即浮現那次千鈞一髮的情境,頓時雙腳發麻、手心出汗;
拿著玻璃瓶(例如),便想起某次打破玻璃瓶被割得血流如注的可怕情境,從此更小心翼翼;
穿錯/穿破衣服/鞋子破爛,令每次出門前總是左顧右盼,確保分毫「無損」才安心出門;

更可怕的是,在聽過人家的經驗分享後,哪怕不是自己的親身經歷,聽一次便已經牢記在心裡,只要出現一些疑似的情況,便會煞有介事,深怕會「重蹈」他人的「覆轍」而顯得額外留神。

陰影,可以成為未來衝刺的動力,同樣,它可以是窒礙前行的絆腳石。要從陰影中走出來,既要記著前人(或自己)受過的教訓,同時亦要避免過份憂慮,殊不容易啊!

2013年10月17日星期四

不是「投訴王」

一向以來,我也不是那種一旦不順心順意便大肆投訴的人。道理說得通便接受,道理不清的話,盡可能會忍耐(甚至啞忍),「投訴」二字,幾乎從沒在自己身上出現過(人家投訴自己的機會可能會更大?)。聽過不少投訴的故事,有些是據理力爭、尋求公義的真投訴,有些卻是一時意氣,有些更是無理取鬧!不禁在想,為什麼世上竟然有一些如此無理取鬧的人,把歪理當作是真理,硬要別人遷就自己?投訴時因心情不佳,為宣洩不滿,態度自然變得強硬,禮貌更被通通拋諸腦後,最後造成惡性循環,投訴人越說越火光,被投訴的人感到不是味兒,換來滿肚委屈。要是雙方都能「見好就收」的話,事情反而易辦得多,然而,事實上卻是有些人誓不饒人、囂張跋扈,「贏要贏盡」、「彩要攞盡」,雖然「贏左場交」卻不歡而散,沒有任何的快感之餘,反而因爭拗而「犧牲」了不少細胞!

因此,自己總以抱著以和為貴、息事寧人的心態,多從對方的角度來看,發生爭拗及投訴的機會自會減少。不過,當你體諒別人時,人家未會會體諒自己,相反,更可能因沉默而換來咄咄逼人。明明道理在自己一方,卻反被說成是生事的一群。沉默的一群,亦按捺不住要開始反擊,否則,只會繼續被無理欺凌侮辱。「歌仔都有得唱」:「沉默不是懦弱,忍耐不是麻木」,遇上不公平的事,不會再啞忍,反而要站出來反映!

或許,某些人是欺善怕惡,罵得越大聲,氣勢越大,所得到的迴響也越大,要投訴得直亦更容易。不過,我不是「投訴王」,更不想成為「潑婦罵街」,即使要投訴,亦是溫和一族(要我「破口大罵」,我真是做不到!)。與其說是「投訴」,倒不如把它說成是「表達意見」更好。我只是希望做到把事實、真相如實說出來,不慍不火、不卑不亢,道理自會走到真理的一方。要是對方真的接納自己的意見,從而改善不足之處,反而有所脾益,否則,只會故步自封,「意見不接受、態度繼續依舊」的話,永遠不會有進步的一天。

2013年10月16日星期三

滴血

在什麼情況下,你會「寧願受傷的是自己」?

這不是關乎什麼犧牲精神,亦不是要裝作偉大,一切也是出於一個字──愛。

當你真的愛、關心一個人,她/他的一切,也變得非常重要。你不忍心看到對方受傷受苦,總會覺得,那種傷痛,是可以自己獨個兒承受,那種無形的擔心,比實際上的傷痛更痛。

父母愛子女之心,對子女生病受傷照顧得無微不至;當子女長大後,父母年紀同樣變老,照顧及被照顧的角色互相倒轉。然而,卻自覺永遠無法做到最好,換來的,是一份無力感。自己流血不會驚、不會怕,但當滴著血的人不是自己時,卻原來是兩碼子的事。自己的心,何嘗不是同樣滴著血?

年少輕狂,不懂不明不知後果,擔心之事亦相對地少。當人長大後,「少不更事」會跟自己「脫勾」,開始明瞭不是所有事也是理所當然,一件小事亦可以令人擔心不已,從而產生一種恐懼感。不是說人的承受能力減弱,只是大家都知道,有些事情是承擔不起。

流血並不可怕,只要能及時止血而不是流血不止的話,便是雨過天晴。

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

上天的公平

有些人,得天獨厚,發生在身上全是好人好事;亦有一些人,天生「黑仔王」,彷彿所有不順心順意的事,都全包攬在身上。不過,這兩個極端的情況,只會發生在少數人的身上。相反,我更相信,上天是公平公正。當你擁有一樣東西時,自會需要放棄(甚至被奪走)一些東西,而不會魚與熊掌兩者兼得。

有樣貌,卻欠缺頭腦;
有聰明,卻欠缺機警;
有機警,卻欠同理心;
有同理心,卻欠果斷;
有果斷,卻欠缺耐性;

總而言之,有優點亦有缺點,要做到內外兼備,幾乎是萬中無一。

我很感恩,自己不是「地獄黑仔王」、亦算不上是一無是處的可憐蟲。雖然得的並不比人家多,但至少我還擁有一點點。看著人家反覆做著一些看不過眼的行為,自會嗤之以鼻,更加引以為鑑,警惕自己別做同樣討厭的行為而惹人生厭。當遇上一些自私、自以為是的行為而觸碰到某個情緒的臨界點時,心裡當然感到不快及厭惡,心中浮現出「十萬個為什麼」:為什麼對方可以這樣自私、過份?為什麼沒有人糾正對方、撥亂反正?為什麼人人也「買佢怕」?為什麼?為什麼?

不過,再糾纏於這事上亦於事無補,既然未能把環境改變過來,倒不如先自行調節自己的心態。總相信,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行舉止負責,既然對方選擇以此為自己的生存方式、認為自私自利的態度才是對自己最有利,便由對方繼續走下去吧!「子非魚,焉知魚之樂」,或許對方樂在其中,因此活得更快樂,亦有可能對方只是硬撐,壓根兒一點也不快樂,只不過是一個在人前虛張聲勢的可憐蟲而已。

或許,在別人眼中,我才是一名切切實實的可憐蟲,不過,我已覺得上天待我不薄了。雖然我沒聰敏的頭腦,至少我暫時還有養活自己的能力;雖然不是人見人愛,但至少不是被唾罵的頭號人物吧(!)。

要是機關算盡,贏得全世界,卻失去了別人的尊重,沒有真正的快樂的話,那麼,我寧願平庸一點,(希望)快樂一點。

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

大力小B

小朋友,是父母心中的寶貝,事事照顧周到,體貼入微。有些更如小公主、小王子般,什麼也不用做,便可以得到想(或要)得到的東西。

相信不少人也看過,父母在街上替子女揹書包的情景。我不否定他們是出於愛子(女)深切,體諒他們上了一天課有多累、明白他們的書包有多重而感到心疼,所以甘為孺子牛。不過,我更欣賞那些願意「出力」幫手的小人兒。

曾幾何時,當幼兒開始懂事時,成人為了訓練他們的自理能力,大都喜歡「差遣」小人兒做這樣、做那樣。一方面,可以為自己訓練出一名「好幫手」,另一方面,小孩子覺得自己「長大了」,(自以為)可以跟成人擁有同樣的能力、「平起平坐」,一舉兩得!爭取為父母拿東西、「獻殷勤」,更幾乎是所有小孩子都做過的事,從中得到父母的讚美!

我最喜歡看小孩子幫忙拿東西的趣怪樣子!他們不知天高地厚,亦不懂如何計算自己的實力,以為自己擁有無窮的氣力,經常出現東歪西倒、狼狽不堪的樣子,甚為惹笑(對不起,我不是有虐待狂,更不是把快樂建築在他人的痛苦身上)!「小人」做「大事」,誇張感當然大增!例子一,有一次看到一名小童,一邊候車,一邊幫忙母親拿外賣(母親另外揹著小兒子),乖巧得想立即上前讚賞他!

另一方面,別小覤小人兒的力氣,有時候,他們的力度可以十分驚人!曾在超級市場裡分別遇上兩位小人兒(大概兩歲吧),他們的精靈可愛的樣貌,當然吸引了自己的目光。然而,好戲在後頭:他們不約而同地在母親不為意時,瞬間把一盒八罐的汽水捧在手裡,看得我目瞪口呆!驚嘆他們的臂力驚人!他們的父母一看見,便立即喝停他們,一時間,把他們嚇得不知所措,其中一位,更幾乎把汽水擲到地上,幸好有驚無險(都說傻人有傻福,不在意的反而能全身而退,要是換了是一名成年人,想必已擲到腳趾了!又或者,是小朋友的身體太小,命中率亦相對地比成年人為低吧!)。

或許大家會認為,父母該小心看管子女,不該給他們機會拿重物,要是不幸被重物擲傷,後果嚴重,當然要立即喝止此等危險行為!這點我是同意的,不過,我反而有另一種看法。要是在這情況下喝令子女,反而會令他們過份驚嚇而立即把物件丟掉,受傷的機會更大!須知道,小孩子的反應,很多時候是建基於父母的態度,要是能循循善誘,令小孩小心地把重物放下,反而更安全!同樣地,只要是在成人的看管下,給小孩子作不同的嘗試,不再是在溫室中等待照顧的小花,亦未嘗不可。

小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總希望成為父母心目中的「好幫手」,要是事事作出掣肘,這樣說不,那樣又say no的話,漸漸地,他們會成為一個光坐著什麼也不做的「小懶蟲」,從此想叫他們當幫手,亦難過登天了!

2013年10月9日星期三

再會了‧‧‧後會有期!



聚有時、散有時,yblog最終亦要劃上句號,雖然事出突然,不過仍是意料中事,大家亦開始積極再找落腳地「搬家」去。


 


回想起在yblog的七年裡,它見證了我的成長,一點一滴的累積,是苦也是甜。在這裡,能認識到一班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分享、一起分憂。這地方,是我不吐不快、宣洩情緒的秘密基地,漸漸植根在這裡!要大家經常聽我吐苦水,為此衷心向各位致歉!從沒想過自己會堅持寫網誌達七年之久、二千多篇網誌(總數2180),當中有些雖然是肺腑之言,但一字一句,都是發生內心、記錄當時心情的點滴,回想起來,時而幼稚、時而發傻,真是有趣。


 


Yblog除了訓練自己打字變得純熟外(是的,從前我是不懂打中文字!打每一隻字都用盡所有氣力,有血有汗!),亦令我開始對寫作產生興趣,漸漸越寫越多,連寫小說、故事也在這裡開始!我希望這份熱忱能延續下去,繼續發揮(及訓練)自己的創作力!


 


縱有不捨,亦有告別時。這篇網誌會是在yblog的最後一篇。本來想寫到最後,然而,「今日不知聽日事」,與其最後都要說再見,倒不如現在來一個痛快的道別,然後從新上路,在新地方展開新一頁!


 


在此,衷心的向各位認識的blog友們說一聲「多謝」!很高興在這裡跟你們相遇、交流、分享,是你們令我變得跟七年前不一樣(雖不是大改變,但亦叫作是有一點小改變吧),希望我們的友誼不變!


 


以下是我的「新地址」,路會繼續走,網誌繼續更新、文章繼續發表、生活繼續開心地過:


 


http://lostgirl-feeling.blogspot.hk/


 


 


希望大家繼續保持聯絡,keep in touch


 


祝大家生活開心、快樂自在!

2013年10月8日星期二

「壞」不起

不知道你相信「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

要是相信後者的話,作惡犯事,便是一件易如反掌、猶如家常便飯之事,根本不用學習如何成為一個壞人。

同樣,大部份人也認同「學好難、學壞易」。的確,天外有天,要學好、甚至比別人更好,一點也不容易,相對來說,隨隨便便、好像不費勁便可以「要幾壞得幾壞」,但為什麼人們仍願意努力地規行矩步?

我並不是鼓吹別人當壞人比做好人好,只不過,我更佩服那些願意時刻警惕自己、做好自己、為別人為自己樹立好榜樣的人。

自問不是一個百分百大好人(凡人一個,偶然也有犯錯之時嘛),但又算不上是一個大壞蛋,對於十惡不赦的壞行為,亦無法了解及體會。坊間有不少犯罪(或犯罪心理學)的課程,從中可以分析及了解犯罪者的心理。雖然未有報讀,但偶然亦會在想,為什麼他們會選擇這條不歸路及如何犯案(重申,不是想「有樣學樣」,只是出於一片好奇心而已)?

是咁的,某天,跟同事們閒聊,不知怎樣,便開始聊到一些罪案是如何發生、罪犯如何犯案。經過一輪的「研究」及「分析」,在云云眾人中,原來自己是最無知(還是白痴?)的一位!聽到當中的論述分析,不禁「嘖嘖稱奇」!

的確,在想壞或犯罪方面,我是一名徹頭徹尾的「低能兒」(哈哈!這不是很好嗎?!),完全想像不到,「罪」原來是可以這樣「犯」的!當然,那只不過是一些common sense(重申,我們不是犯罪天才嘛),只是我沒想過而已。討論過程有趣(畢竟,亦只不過是在茶餘飯後的「吹水」時間罷了),亦己令我眼界大開!

我沒有「壞」的本錢,大奸大惡的事,我是無法做到。自己亦不是維持社會治安的警察,防止罪案發生、儆惡懲奸亦無能為力(Sailor Moon上身?)。不過,作為一名好市民,能做到的,就是做好自己的本份,首先自身不作惡,要是遇上罪案的發生,要挺身而出、舉報罪行,把犯人繩之於法,同時,亦要警惕自己,適度地保護自己,以免不法之徒有機可乘而令自己成為他們的犯罪目標及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搬家行動」進行中

歡迎大家來到我的新家!

從yblog搬家到這裡,不是一件易事!畢竟,有二千多篇網誌要搬過來,想起亦覺頭痛!

現在宣佈,「搬家行動」正式開始!

加上,還未熟悉blogspot的運作,故此,現在「新家」仍是「家徒四壁」,簡陋而沒裝飾!希望大家體諒及耐心等待!

Welcome to my new home!

謊言+勇氣=真相?

算術題:


要是1+2=3的話;那麼,3-1是否等於2


 


又,要是把它變成代數題,把「謊言」、「真相」及「勇氣」代入這條算術題,又是否成立?


=> 真相 = 謊言 + 勇氣


=> 謊言 = 真相 - 勇氣


=> 勇氣 = 真相 - 謊言


 


人,無可避免,總有說謊的時候。謊言的背後,總有千萬個理由來支持。有人為說謊而說謊,有人為顧全大局而逼不得已地把真相掩蓋著。然而,當謊言被拆穿後,又可以如何自處?還是感到無地自容?


 


除非是一名「專業大話精」,連自己也自我催眠,才能把謊言說得自然全神而面不改容,否則,在說謊途中,或多或少也會有點不自在。


 


從來也覺得,謊言,只會越講越多、越講越大,要是另一個謊言來掩飾本來的謊話,最後越滾越大,當東窗事發後,便變得一發不可收拾。


 


當公眾人物,言行舉止亦受到注意,隱惡揚善亦是無可厚非,然而,要是為了保持形象而刻意「張開眼說謊話」,信誓旦旦地否認某些事、或臉不紅耳不赤地承認某些行徑,目的是提升或保護自己,卻忘記了當真相被揭穿時,反而會適得其反!


 


說謊話而把真相隱藏,的確需要勇氣,而坦承過錯亦是需要勇氣。總不明白,為何不把這份勇氣用在開首,而要在事情在無轉圜餘地時才被逼站出來承認當初逼於無奈才大話連篇?


 


連小人兒也明白「狼來了」的故事,但人總是選擇重複犯錯,把珍貴的聲譽及誠信拋到九霄雲外。第一次,咬牙切齒的說事不關己;第二次信誓旦旦的說「無此事」;既然如此,人家最終亦選擇相信,誰知道,原來當初選擇相信的,全部被蒙在鼓裡,真心付諸東流,全都是被騙的大傻瓜!如此一來,教人如何再相信對方?要麼,便事事「加倍」懷疑,要麼,索性從此不再相信對方,以後無論說是說非也得不到任何人的信任。


 


沒有人會介意一些無傷大雅的謊話,但當涉及誠信的謊言,還是少說為妙,否則,當謊言爆破時,只會令自己更難堪。即使作「九十度鞠躬道歉」,亦難以令人信服。所謂的勇氣可嘉,亦只不過是用來轉移視線、掩飾自己的厚臉皮而已。

2013年10月4日星期五

早起的鳥兒



我不是一個會早起床的人,說賴床麼?我又稱不上是一個嚴重賴床的人(要是早已預計自己會賴床十至廿分鐘而把鬧鐘調教至更早的時候,算是賴床嗎?)。當人家在假期時會睡到日上三竿以「補足」平日的睡眠不足,我卻是跟上班時的生理時鐘沒兩樣,有時候,甚至比平日更早、在響鬧前便自動自覺地睡醒,總括而言,就是上班日子不願起床,放假日子卻早早睡醒!


 


早起的日子,真的很難很難啊!要是天天都能睡到自然醒的話,你說有多幸福!不過,這只不過是一個連發夢話也覺得是奢侈的想法!


 


因著某種原因,需要早起上班,早起得幾乎要了我的命!每天睡前總是充滿壓力,怕自己賴床、睡過了頭、鬧鐘失靈等等而在翌日起不了床。每天晚上都是帶著壓力而睡,每天清晨都是因著壓力而醒過來。睡眼惺忪、「魂頭未返」便要從睡魔中掙扎過來,是一件何其痛苦之事!不過,我有一個「優點」,就是當離開床鋪後,只需要一段短時間便可以「元神歸位」,然後便可以如常開始一天的工作。


 


早起,的確很辛苦,不過,話說回來,時間的確實用很多!與此同時,卻好像比平日做得更多更長似的!人家的半晝,卻幾乎是自己的一整天了!時間密密麻麻,非常充實(假使不是工作上的充實會更好!),感覺上,好像賺了很多(時間)呢!


 


我這頭「被迫早起的鳥兒」,並不是一隻鐵將軍,都有疲累的時候。平日鮮有疲倦的感覺,但在早起的日子,這種感覺更覺強烈!傍晚時份便開始精神不集中,偶爾發呆,跟平日完全相反!這就是早起的代價了!

2013年10月3日星期四

不是打機咁簡單



不論你是否「機迷」,或多或少也會有玩遊戲機的經驗。不論是鬥智鬥力的遊戲,還是只求觀能上的快感的打打殺殺遊戲,最終目的都是為了過關,只有完成這關的遊戲,才能繼續挑戰更難的下一關。


 


為了過關,可以各出其謀,有人憑自己努力,不論花多少時間也要親自找出過關的竅門;亦有人會集眾人之力,互相分享當中的秘技及絕招;也有一些人,為了過關而不惜一切,買道具增強自己的「格鬥力」,甚至,不惜代價也要走捷徑,用一些鮮為人知(有些卻已是「眾所周知」)的方法來破解遊戲程式,不費吹灰之力便可以「過五關、斬六將」。


 


或許,有人會認為,玩遊戲()的目的,就是要贏、要「打爆機」,從而研究出各種能必贏的秘技亦是無可厚非,否則不如不玩。然而,我卻有另一種看法。雖然,打遊戲機只是忙裡偷閒的娛樂之一,無謂太認真。然而,我卻認為能「認真地玩遊戲」才是至高境界!打機過關、打爆機,沒錯,結果是重要,可是,過程亦是玩遊戲機的樂趣之一。只求結果而不求過程,便會失去很多的樂趣。能以一己之力而成功挑戰難關,當中的滿足感是非筆墨所能形容!


 


同樣,把它放諸在日常生活中,有人只求看重成敗得失而忽略當中的過程,為了達到某目的而不擇手段。他們有成就,卻沒有滿足感,因為當中的一點一滴並不是親身去感受。相反,沒有走捷徑的人,或許,他們的路會比別人長及崎嶇,可是,一旦成功了的話,他們所獲得的成就感會更多更大!


 


循序漸進,是終極成功的不二法門。無疑,走捷徑(甚或以旁門左道的方法)能令事情在瞬間完成,不過,成效是長遠還是短期、是好是壞,還是留待各人自行選擇了。

2013年10月2日星期三

如果我是現在的學生



有人會覺得,現在的學生很幸福,他們得到的機會比昔日多,想得到的,父母亦會盡所能滿足他們,他們(包括家長)所擔心的,是不要輸在起跑線;


亦有人認為,當年的學生(包括我),雖然不是要風得風(當然,亦有少數的是天之驕子),但正因為不是凡事都能如願,要比別人付出更大的努力才能達到目的,捱過苦頭,才會更珍惜所擁有的一切。


 


我羨慕現在的學生,他們的exposure大、能表現自己的機會亦很多,不過,競爭相對也更大;不過,我更慶幸自己並不是當上這個年代的學生,「想當年」,苦樂參半,亦因此而令我學懂感恩,明白不是所有東西都是理所當然的得到,一分耕耘,未必有半分收獲,沒有付出,更別妄想有丁點收獲。


 


天馬行空地想,如果所有背景、人物、性格等通通不變,變的只是時空的交換,我能在這個環境下當上一個稱職的學生嗎?


如果我是現在的學生,我怕自己沒有足夠的「財力」去學東學西、參加各式各樣的課外活動:琴棋書畫樣樣皆精、入水能游、出水能跳;


如果我是現在的學生,我怕自己沒有足夠的「精力」去面對校內校外的各項活動,努力讀書已很辛苦了,除了趕功課外,還要參與密密麻麻的課外活動,連本是陶冶性情的課外活動,亦只是為了在能「學生履歷」中比別人厚/多一張證書;


如果我是現在的學生,大部份的學習都依賴電腦及網上學習,這會構成另一種壓力,要是連生活費都足襟見肘,哪裡能有閒錢來添置電腦?


如果我是現在的學生,「遊學團」幾乎成了暑期的必然活動,家中如何能撥出一筆錢來給自己遊學呢?


如果我是現在的學生,人人也一部智能手機在手,要是款式不夠別人新、不夠別人快,怎麼辦?


 


雖然,以前的生活刻苦,但卻能從苦中作樂,我會為了能吃到一頓快餐、雪糕等而樂上半天;為了能一嚐雞脾而暗自高興;能上街走一圈已經興奮莫名;反觀現在,物質生活豐富,吃快餐?他們已吃得太多,吃膩了!吃雞脾?想吃便可以吃,哪用等「大日子」才能吃?從來都不怕沒玩具,只怕玩具不夠新、不夠多!上街已經不是新鮮事,年年出國旅行才是「指定動作」!


 


當學生,不是簡簡單單把書讀好便成嗎?社會越進步,學生學習的方法卻越來越多姿多釆(還是複雜?),像我這名老古董,步伐緩慢,要讀得好成績已經不易,要追上別人的其他「生活」更覺困擾!


 

慶幸自己是上上上上一輩的學生,物質雖不豐富,但經歷及記憶同樣深刻精彩!

2013年10月1日星期二

這個客人不難搞



我可以面不紅、耳不赤的在人前自誇是一個易哄、易推銷、不難搞的客人。對於一些自己不感興趣的東西,直接拒絕是理所當然的事,除非對方的推銷技巧勝人一籌,連「樹上鳥兒也哄下來」,才能動搖自己的心,否則,自己仍是會以先婉轉後直接的方法來把對方的「好意」拒絕。


 


當中,仍有不少人喜以死纏難打的方式,希望盡最後的氣力來動搖自己的「決心」。我承認自己易心軟,只要對方能捕捉到當中的重點,在適當的時候使出,我便無法招架,最後「鬼掩眼」般乖乖「就範」──把產品買下。


 


雖稱不上閱人無數,但總有機會遇上一些好的、差的銷售員。遇上推銷手法一流的銷售員,要找方法拒絕對方的確不易,但要是面對一些差的銷售員,也希望好來好往,不想一口拒絕而把氣氛弄得太僵(不過,who cares?說不定,從此不會再碰面,何懼之有?),要我當一名發難兼無理取鬧的客人(其實,我「鬧」一定是有理,而不會無中生有‧‧‧),幾乎是mission impossible


 


近日,發生了一樁以為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小事。不詳述當中的經過,總而言之,銷售員就是作了一些低級錯誤,而這錯誤足以令(潛在)客人感到尷尬及侮辱。生意做不成是定局,只是覺得對方也太離譜誇張。再三強調,的確是一件小事,當時的我亦驚訝得來不及反應,盡量掩飾目瞪口呆的表情。當離開後,定了心神,再回想當中的細節,卻為對方感到可笑亦可悲。不禁在想,幸好,對方遇到的是我,要是換了是其他客人,不破口大罵及向有關方面作出投訴才怪!


 


再再再三想一遍,其實我是有足夠的論據及證據來向對方作出投訴,不過,總是鼓不起勇氣。沒錯,你沒看錯,是我鼓不起勇氣!或許大家不禁在想,作為服務性行業,加上劉華金句:「今時今日,咁既服務態度係唔夠的!」,理虧的是對方,道理卻在我方,我絕對可以理直氣壯地表達自己的不滿,從而令對方得知錯在哪裡,繼而作出改善,此後做得更好,但卻為何沒勇氣投訴?不知從何得來的「歪理」,總覺得,不論是明言還是以不記名方式來指斥對方,對方一定知道投訴人是我(因為對方真的有做過,而我真的有看到對方一臉尷尬的樣子)。那時候,對方豈不是知道「告密者」是我?我可不想當「金手指」啊!嚴重起來,對方會否受到責罰、處分、甚至被開除(我承認,我又想多了!)?要是因此而令對方失去工作,我又於心不忍啊!


 


暫時,我也不會作出什麼行動,只會靜觀其變。不過,這樁生意一定是「死定」了!我只希望對方能在這次的失誤中汲取教訓,經一事、長一智、上一課,從此不再犯下如此低級的錯誤。否則,我再也不會當一名傻瓜客人,不會為了一些未必出現的原因而令自己受到不專業(甚至帶侮辱)的服務!我定必會因「求理」(而不是「求氣」)而作出合理的投訴。


 


我這名客人,是太好(但他們看到嗎?),還是太傻太天真(連自己合理的權益也不爭取)


捫心自問,我這名客人,其實並不難搞。要是連我也覺得當中的服務有問題時,究竟問題是發生在我的身上還是我對他人的要求過高?我可不想自己成為一個有事沒事也諸多不滿、投訴聲不絕於耳的客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