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

真假難分


人越大,越發覺能以非黑即白來區分的事物幾乎已不存在。當中包含不少灰色地帶,要是「灰」得一個程度,就連自己也會被矇騙。


 


男女雌雄:


誰說男生一定要短髮穿褲子、女生定必要長髮穿裙子?


男生一定要豪邁爽快、女生便要溫柔婉若?


 


現今廿一世紀,性別的區分越來越模糊,男人可以很細心溫文,女人可以不拘小節。女人穿褲子是家常便飯,男人穿中性衣服、甚至以legging當潮流服飾?


男生娘娘腔,女生打扮中性(甚至喜穿男性裝束),單憑外表,有時真的難分雌雄。


 


昨天經過某時裝店,聽到幾把低沉而雄壯的聲音在背後出現,一直不以為然。當一轉身,竟看不到任何男士在身後,相反,只看到數名女子圍在一起討論。當下‧‧‧嗯,謎團解開,一切也明白了。


 


所謂「耳聽三分假,眼看未為真」,明明看得見、聽得到,事實上卻可以跟想像中的有所出入,因此,不能盡信單一方面而忽略了另一角度。


 


似狗非狗,像貓更像狗:


別誤會,這並不是一個猜謎遊戲。男女可能雌雄難辨,動物界也可以有似是而非的動物。


 


狗是忠心的動物,牠還是一種外向活潑的動物。當主人的,除了照顧牠的日常起居飲食外,還要付出時間跟牠到戶外散散步、遛遛狗,好讓牠能伸展筋骨。相反,貓咪多是「三步不出閨門」,性格高傲自我,要是牠喜歡的話,才會到主人身邊撒撒嬌,然後又逕自走開,繼續享受「獨處」的時刻。


 


然而,凡事總有例外。在家的附近,有兩頭不一樣的貓咪,牠們每天看守著店舖,不怕陌生人。而最令人嘖嘖稱奇的是,店舖主人每天也會帶貓咪「遛貓」,就是像遛狗一樣,在牠們的脖子上掛上繩子,然後貓咪會乖乖地走著牠的貓步,跟主人散步遠去!


 


甚或,在自己家中,也有一種「表裡不一」的小動物:烏龜!牠們習慣了自由出入(應該說是「自出自入」才對!),牠們走路才不是慢吞吞,龜兔賽跑的故事不會發生在牠們身上,只因牠們跑(是跑不是走)的速度奇快,令人笑破肚皮!有食物在附近,便會二話不說的跟著目標走,像極一隻小狗!近日,更發現牠有另類技能!牠們竟然能單靠自己的能力而把趟門推開!(當中需要一點點的「協助」,例如,留下一條小縫隙給牠們)


 


當人類有男女混合型的性格出現,在動物界也有一些「表裡不一」的小動物。就是有這些另類的小動物,令人更加眼界大開,也證明一點,凡事別只看外表,別把一個既定的框框局限了自己,說不定,會有意外收穫呢!

2012年8月30日星期四

難保一世


世上有什麼東西是一生一世而沒有期限?這問題並沒有標準答案,每人心中自有不同的答案。


 


新買回來的產品(當中尤以電子或電器用品為主),配以一系列的售後服務,加上基本一年的保養服務(某些更有延後的三年保養),令用家買得安心,用得放心。縱然有保養在前,不用擔心維修的問題,大部份用家還是會小心使用而不會刻意「粗暴」對待,只因大部份人也明白,當產品有故障而需要交予維修中心修理時(即使那是分毫不用的免費保養),難為自己之餘,還因無法使用產品而帶來諸多不便。


 


零件,會隨著時間及使用率而折舊,正如凡事(包括人)有開始便有終結,只是這個終結點因著不同的原因而有快有慢。自問是一個愛護用品的人,一般而言,即使產品用了多時,物品也不會太快變舊變壞。我不是因吝嗇而不願買新款式新型號的產品,只是純粹認為,「該用則用、該買便買」的原則是不容打破。為買而買,或是嫌棄舊款、甚至是隨波逐流而「跟風」購買,一來浪費金錢,二來,這樣不是為地球製造更多的垃圾及廢物嗎?


 


我不會天真得以為一樣物件能用上一生,只是覺得,只要能把它的「壽命」盡量延長,還算是為社會為地球出一分小力吧?


 


當科技越來越進步,理論上,要把電子產物的壽命延長,該是易如反掌之事,然而,有沒有發現,近年推陳出新的電子產物的壽命不升反跌?用上一兩年時間便自動失靈,甚至報廢?這當然並不是科技的局限,更不是設計者的不濟,相反,是廠家知道人越來越「貪新忘舊」,即使能真正做到用上一世的技術,哪會有人真的會乖乖用上一生?再者,在商言商,這豈不是「自斷米路」,從此沒有人購買新產品?用家願意只求新款而不介意它壽命的長短,賣家當然也不用投放巨額來研發延長產品壽命的方法。


 


只可惜,這樣一來,便苦了我這等對產品呵護有加的人。明明產品還是光潔如新,卻只是敵不過時間的虛耗,即使不介意付上保養費,卻「有心無力」。要是在某年某月某日需要「入廠」維修,也「藥石無靈」,只因零件已不再出產,欲求無援。要是真的壞掉,與其需要花上時間找零件配件,甚或根本沒有人願意幫忙維修的話,無奈地只能買一件簇新的替代品。如此一來,減少電子廢物的想法,是否天方夜譚?還是一個不切實際的天真想法?


2012年8月29日星期三

三寸不爛之舌


一般而言,在購物模式中,男生跟女生的分別是:男生傾向「乾淨俐落」、說一不二,依據標價來付款;女生卻天生擁有節儉的美德(「天生購物狂」除外),為了節省一分一毫,充分把握每次「機會」,企圖以不同方法講價,「慳得一蚊得一蚊」,務必要把價廉物美的物品買回家。或許大家不喜歡講價,但卻不希望成為一個以高價買入的冤大頭。除了講價,還有另一方法,便是格價。貨比三家,買錯買貴的機會便大大減少。然而,不論是講價還是格價,同樣需要花上不少時間。時間是寶貴的,除非有充裕的時間,或是把講價格價當作是個人興趣,否則,很多時候,大家也寧願明碼實價,甚或以高於市價來購買(最佳例子便是便利店,它價格比一般店舖為高,但因為它通宵營業,為客人帶來方便,縱然價錢略高,也被廣泛接受)


 


既然能以略高的價錢「買回」時間(或省卻格價的時間),相信很多人明知價錢較貴卻也樂於付款。


 


講價還價,在某些情況下,是一種樂趣。要是時間充裕,你回我十元,我還你五元,還是挺有趣的。當然,講價,還是要講求環境及地點:鐵價不二的店舖,硬著頭皮跟對方討價還價,只會自討沒趣;在某些國家,物品標價其高,貪圖那些不知就裡的遊客「乖乖付款」,要是明知有溢價而不跟對方講價的話,對方只會覺得自己是一個易騙易呃易哄的冤大頭。


自問是一個臉皮薄的人,討價還價並不是自己的強項。要硬著頭皮問對方打折扣,成功率一向不高。要是幸運地能節省一元半角,已經沾沾自喜。要是對方說價錢不能減,我也不會死纏爛打,要麼便乖乖付款,否則便放下物件轉身離開。只是想不到,世上真的有人「兇狠」得敢以「半價」來還價而面不改容啊!


總數十元,卻要求減價至五元;當價格低至五元,卻「回價」兩元,目的在測試賣家的底線。要是賣家明知道對方存心「試探」而不是有心光顧的話,根本不會再花時間在他身上,甚至禮貌地請他離開。相反,要是有心光顧,只要合情合理,情況許可的話,打折扣、便宜一元半塊又何樂而不為?


 


一個有趣的情況:賣家是男性,多是心軟的一群,被人絮絮不休地「疲勞轟炸」後,買家得到折扣優惠的機會大增,相反,要從「女當家」手上得到小折扣卻不是一件容易事。的確,女士們多是鐵價不二之輩,對價錢比較敏感,不容易給予折扣(除非你跟她特別投契)


 


說得俗一點,有些人,丑盡六任,「講到牙血都出埋」,為了只是節省一元半塊,令人哭笑不得。但有些人,他們可以為了講價而出盡九牛二虎之力。但一轉身,卻可以花上比節省得來的金錢(以倍數計)來贈予給賣家(舉例說,甲幾經「辛苦」,才以比市價便宜廿元買來某物品,但轉身卻以五、六十元買一些食物飲料給賣家作「鼓勵」及回報),不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嗎?這更加證明,買家不是單純為了節省金錢而講價(否則,他也不會再花大筆金錢吧?),而是樂於享受在購物過程中,以低廉的價錢買到心頭好的滿足感。


或許,就是這個講價的過程,跟對方鬥智、鬥力、鬥口才,贏了一杖,那份滿足感無可代替吧?

2012年8月27日星期一

二月三十日(24)


凱凡從新出發,嘗試努力忘記新傷舊痛,雖然她知道距離康復還有一段漫長的路要走,幸而當中得到不少家人朋友的支持及鼓勵,當中尤以穎淳居功至偉,看到凱凡逐漸遠離抑鬱的陰霾,穎淳臉上也不禁綻放著一個滿意的笑容。


 


「近來有好事發生麼?說出來聽聽啊!」顯庭看到她眉開眼笑的樣子,不禁向她問道。


「凱凡終於覺悟前非,開始願意面對自己的問題,現在更乖乖地接受治療,相信不用多久,她便能真真正正的脫胎換骨,從新造人!」穎淳興奮地說。


「你看,你活像一個小孩!」顯庭笑著說,「朋友有事,你便經常愁眉苦臉,為了幫助朋友,盡心盡力,義不容辭;當朋友的困難得以解決後,你便比他們更高興。」


「助人為快樂之本嘛!」穎淳答說,「要是你有困難,我也會盡能力幫助你的啊!」


「你現在是否在咀咒我?」他不禁失笑。


「噢!我不是這個意思啊‧‧‧」她為了自己的一時失言而懊惱。


「你這個人,直到現在還分不清人家何時在說笑、何時認真?」顯庭敲了她的頭顱一下。


「好痛呢!」穎淳摸著額角大叫。


「你啊你!看來你比我更有潛質當社工呢!要是人家不認識你的話,倒不成他們會錯認你為社工啊!」


「那麼我要好好考慮一下,是否能當兼職社工,甚至‧‧‧轉行呢!」穎淳一臉認真說。


「才不要!」顯庭一口拒絕,「如此一樣,病人便少了一個既盡責又充滿愛心的白衣天使,而最嚴重的,是你會成為我的勁敵,跟我『搶飯碗』啊!」


「現在才知道你是這樣小器呢!」穎淳笑著說,「我才不會笨得放棄自己的理想!」


「但你的確是一個會為朋友赴湯蹈火的人,實在難得。」顯庭由衷的欣賞她,「可是,你也要為自己打算打算,只懂為人著想而忽略自己,也不是一件好事啊。」


「我有啊!」穎淳說,「我很努力工作,就是為了給家人一個舒適的生活環境。」


「除此以外呢?」他問。


「還有其他嗎?」她反問,「這是我首要的目標啊!我現在擁有的一切也得來不易,所以我更加珍惜。」


顯庭吞吞吐吐,像有話在心裡而不敢說。


「你今天好像怪怪的?」她再問,「有心事嗎?」


「你的觀察力還有待啄磨。」顯庭像洩了氣的氣球一樣,「你還是乖乖的當你的白衣天使吧。」


「怎樣了?究竟發生什麼事?不是我開罪了你吧?」穎淳從沒見過如此怪裡怪氣的顯庭。


「我沒什麼啊!」顯庭表現得若無其事,「要開懷的方法很簡單,請我吃甜品吧!」


「樂意而極。」穎淳毫不猶豫地說。


這天,一向不嗜甜的顯庭,竟然吃了三大球冰淇淋。


******


某天,穎淳買了一些糕點甜品到參茸店探望均伯伯及顯庭。


「你這傻孩子,每次前來,都是大包小包的,不用那麼客氣啊。」均伯伯說,「只要你偶爾來看看我們這班老頭子,已經十分窩心了。」


「因為我乖嘛!」穎淳大發嬌嗔,「我也買了一份給顯庭呢!他在哪裡?」


「少爺不喜歡吃甜點的。」均伯伯說。


「是嗎?但早前我才跟他一起吃過甜品呢!而且他還吃得很開懷啊!」穎淳滿腦子疑問。


「或許他剛改變了飲食習慣?」均伯伯自圓其說,「不過,話說回來,少爺近來有點怪怪的。不知道是否跟老闆吵架了?」


「有這樣的事嗎?他從沒向我提及呢。」穎淳有點憂心。


「你別看少爺的脾性好像沒憂愁似的,他喜歡當人家的開心果,但卻會把心事藏在心中。」看著顯庭長大的均伯伯說,「有機會的話,你嘗試開解他吧。」


「嗯。」


 


穎淳帶著忐忑的心情離開,卻在離店舖不遠處看到顯庭漫無目的地蹓躂。


「顯庭!」穎淳走上前喊著他的名,可是他並不為意她的出現,直到她再次喊他的名字,他才如夢初醒。


「為什麼你越叫越走?心不在焉似的?在想什麼緊要事想得如此入神?小心路上安全啊!」穎淳連珠炮般提醒他說。


「沒什麼特別‧‧‧只是在想著手頭上的一些個案吧。」顯庭沒精打采地回答說,但他迷茫的眼神卻已出賣了他。


「當真?」這還是穎淳頭一趟對顯庭的舉動作出懷疑。


「我像有心事嗎?」顯庭反問。


「單憑這句話,我更能肯定你心中有疑難。」穎淳言詞肯定。


「我作為註冊社工,卻能醫不自醫。」他無奈地說。


「你只是社工,而不是超人,更不是神。是你告訴我,人當然會有高低起跌,只要努力一步一步慢慢克服它,把難題逐一解決也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啊!」穎淳反過來安慰他說。


「雖然我沒有你的專業,但是,要是你不介意的話,我是樂於聆聽的。」她說,「是跟家庭有關?還是工作?朋友?」


「苦惱事好像接二連三的向著我衝過來‧‧‧」顯庭再次唉聲嘆氣,「工作上出現瓶頸,諸事不順,我再努力,表現也好像遠不及其他同事;家庭上‧‧‧我跟老爸為了一些事而弄得不快;朋友嘛‧‧‧還是甭提了。」


「以我認識的廖顯庭,是一個愈強愈強、絕不退縮的人,為何現在卻信心盡失?」穎淳堅定地說,「你是我及其他人的榜樣啊!」


「我很累‧‧‧」


穎淳開始擔心起來,皆因她真的從未遇過這樣沒自信的顯庭。


「去吃甜品吧。」顯庭突然說。


「你真的喜歡吃甜品?」穎淳再問。


「為什麼連你也對我事事猜疑?」顯庭顯得有點不耐煩。


「我只是不明白,為什麼你會願意作一些違反自己愛惡的事而面不改容?」穎淳不再轉彎抹角。


「你說什麼?」他不明所以。


「你根本不喜歡嗜甜,為何要強迫自己吃它?」穎淳問,「我剛才跟均伯伯見面,在閒聊間我才知道,你根本不喜愛甜點。」


「均伯伯真是好管閒事。」顯庭面露不悅,「口味這回事,可以隨心情、隨時間而改變的。人生匆匆幾十年,要天天吃著相同的食物,不是很厭惡嗎?」


「但是‧‧‧」穎淳仍是不太接受他的解釋。


「好了,你想知道真正原因?」顯庭已開始失去耐性,「是因為你!你愛吃甜,你吃甜品的樣子趣怪極了!你看著甜品時,雙眼發光,我便很好奇,甜品真的有那麼好吃嗎?因此,我便嘗試吃一點‧‧‧」


「這理由很牽強啊!」穎淳皺起眉頭。


「拜託,明明是我心情不佳,你來是『安慰』我,為何最後好像是在質問我似的?」顯庭問。


「這是激將法啊!」穎淳一臉認真的樣子,「加上,這樣可以轉移你的視線呢!」


「我真的被你氣死了。」顯庭哭笑不得,「你看、你看,我真的連情緒低落的資格也沒有啊!」


「請你吃甜品以作補償?」穎淳再次「刺激」他。


「我現在『火燒心』,不吃甜品,我要吃別的。」顯庭狡黠地笑了一下,「麻辣火鍋!」


「看來你是有虐待狂的傾向!吃辣是我的死穴啊!」


「我是日心情不佳,你便遷就我一次吧!」他說,「只要能冒一身汗,我的煩惱便盡消。」


「你可別欺騙我啊。」


「試試便知真偽。」


穎淳只好免為其難地「捨命陪君子」,陪伴顯庭去品嚐第一次「辣而忘返」的麻辣火鍋。


 


 


 


 


(待續)

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

車仔檔



小時候,物質生活沒有現在般富庶(雖然現在仍是十分草根),能擁有一件心頭好,即使不值一文,卻已能令人樂上大半天。名店,不是我等草根人士涉足的地方,相反,街上的小攤檔,特別是「車仔檔」,五花八門的小物品,令人目不暇給,從中展開一場尋寶遊戲。


 


對小女孩而言,「寶物」不是玩具便是「扮靚靚」的小飾物。一頭短髮,從來不需為髮飾而傷腦筋,頭飾自然成了一件多餘的物件。自從擁有「頭髮長短自主權」後(這已是很多年後的事了),方有機會為自己添置頭飾,成了課餘後的一大娛樂。不一定要買下來才高興,相反,只要能碰上它,看看摸摸,已足夠了。


 


隨著社會的改變,流動車檔買少見少,不是被店舖所取締,便是因為條例的關係(阻街、無牌),逐漸被社會淘汰,慢慢在街頭消失,留下的,只是一幕幕的回憶。


 


街頭賣髮飾,已成了童年回憶。現在偶然也會在街上看到流動小販車,當中賣的物品,仍是五花八門,但卻是大同小異,他們都是在販賣什麼呢?原來都是千篇一律的智能手機的配件。


 


小時候曾笑言,要是自己有打耳孔的話,那將會是一個噩夢,因為會為買新穎耳環而大破慳囊!時至今日,同樣的話,一樣能應用在智能手機身上!假使自己現在手執一部智能手機,看到琳瑯滿目的配件,千萬款手機殼、防塵塞、手機套、耳機線等等,要忍手不買,是一項自制能力的大考驗呢!為手機變身,猶如換衣服一樣,是自娛還是浪費,便見仁見智了。


 


不禁在想,智能手機的出現,不但令手機公司發大財,同時令周邊出現不少商機。要是能看準時機,說不定,第一桶金就在眼前。只可惜,當某一類型的產品過於主導市場,所看到的,都是單一化的物品,於其他消費者而言,變相選擇少了,真是無奈。


 


不論是在大街還是小巷、是大商店還是「格仔舖」,來來去去,還是以售賣相關配件為主(因為不愁生意啊),令其他商戶(或產品)的生存空間大大減少。以往的創意、創新的思維,全都只用在單一的手機身上,太不平衡,太不健康了!


 


我懷念昔日令人花多眼亂的車仔檔啊!雖然現在的車仔檔都有令人「嘩」聲不斷的效果,但它的種類還不是手機殼、手機殼及手機殼?還有別的選擇嗎?

2012年8月23日星期四

Like唔Like



喜歡,要出自真心,才可稱得上為喜歡。喜歡,全憑個人感覺,可以無需任何理由;不喜歡,卻可以有千千萬萬個理由來支持自己的論據或意向。要是在威逼利誘下才說上喜歡,當中已包含了雜質,還可稱得上是真心喜歡嗎?


 


多得面書,令「Like」的文化得以「發揚光大」。在這個速食文化的年代,什麼事也講求效率,「唔駛急,最緊要快」成了很多人的潛台詞。與其要花上時間及唇舌來讚賞一個人、一件事、一句話,「讚好」(Like)的出現,正好符合大家的要求,只要按下按鈕,在瞬間表態,「快、靚、正」。


 


要是人人也本著良心來讚「好」,越多人讚好,代表它越受歡迎,更可以在無聲無色間反映現實。然而,事實上,要一個讚好,原來也不是想像中的困難。君不見,上至連鎖店舖的品牌、下至規模較小的小店,只要放出一些小餌,例如抽獎、折扣、現金券等等,不論是既定還是潛在的消費者,也急不及待來一個讚好。一個舉手之勞, 用家能換取不少優惠、節省不少金錢,賣家能以一個相對便宜的費用以收宣傳之效,一面砌牆兩面光,各取所需,的確是雙贏!


 


讚好換優惠,本是一個不錯的點子,可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當人人也以此方法作為另類宣傳時,「like」的多寡,已經漸漸變質。「like」得多,某程度上未能反映事實之全部,它可以是以各種優惠來搏取「人心」,務必要把產品或品牌的受歡迎程度推高。要是單純看有多少「讚好」而相信它是一間有信譽、有質素的產品,未免太兒戲了。


 


或許,你會說「認真便輸了」,凡事不用太認真,只因「like」已經在不知不覺間成了一種平常不過的生活態度。可是,當你看到一些從沒使用那產品(或服務)的人,卻為了某些優惠而盲目讚好,縱有上千上萬的「好」,又是否能反映現實?當它貨不對版時,你又會否希望能把已發放出去的讚好收回?還是只能嘆一句倒楣?

2012年8月22日星期三

稱呼一個‧‧‧啫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被錯認或錯叫的經驗?男生女相的,被稱作「小姐」;女生言行舉止豪爽一點,被錯認為「先生」,是哭笑不得,還是急著澄清,且看當事人抱著什麼心態。


 


自小,母親便教導自己,做人要有禮,「入屋叫人」是必須的。然而,要是「開口夾著脷」,錯叫人家,這比閉口不開腔更糟糕。因此,有一套「叫人守則」:不論年紀老嫩,上至七十歲,下至十七歲(七歲便太誇張了),只要是女性,稱呼對方為「小姐」,一定錯不了;只要是男性,便稱為「先生」,開罪人家的機會便大大減低。單憑外表及年齡來判斷一個人是什麼身份,開口「師奶」、「阿嬸」、「太太」、「阿婆」;埋口「阿叔」、「阿伯」、「阿公」,不被人怒目相視才怪!


 


叔、伯、公,還只是年齡上的「分別」,身分上沒什麼大不了;相反,一名女子,明明是雲英未嫁的小姑娘,卻被稱為「師奶」、太太,不氣得火冒三丈才怪啊!


 


對於一個嫁杏有期的女生來說,「你的名字、我的姓氏」,是一件幸福滿溢的事,從此被稱為「X太」,是一生中最快樂的事。然而,對一名單身的女生來說,被稱為太太,心裡的確不爽。


 


面對面的接觸,會錯叫對方的機會,相對上比較小,相反,在書信或電郵裡產生這些美麗的誤會,時有發生。一些以熟能詳的名字,只要有一點小常識,也不難把雌雄分辨出來。當遇上一個中性的名字,既不能以外貌分辨出來,也不能以聲音辨別,只能從點點的蛛絲馬跡中猜出來。當然,要是書信中只有「你/我」的話,是男是女也沒有分別。萬一,眼前面對的,是一些從沒見過的名字(例如某些國家的獨有名字,不是一般的英文名),連拼音也有困難,更遑論要分別是「他」還是「她」。因此,盡可能也會避免提及。如非必要,在抬頭也不會以xx先生/小姐相稱(簡單以對方的名字相稱便算,簡單直接嘛),以減少誤會的發生。


 


要是你問我,能準確稱呼對方(或自己),是禮貌的一種。但要是真的「計較」起來,我寧願被人錯指為男生(只限書信啊!要是面對面的時候,還會把我錯認為男生的話,我會氣死的!),也不欲被錯認為「太太」!


 


男生的好,是從小到大也只有一個稱號──Mr;相反,女性在不同年紀、不同身分上,卻有著一定的區別──Miss/Ms/Mrs。我習慣被稱為Miss,只因我未婚。要是我嫁作他人婦,我絕不介意被稱作「x太」,至於Ms嘛,很多人說未婚的女性也可叫做Mswell,雖然心中有點不爽,但要是真的被尊稱為Ms,我也會欣然接受。亦即是說,直到目前為止,唯一令我不能接受的,只是Mrs的稱號(??)


 


不禁在想,一名已婚女士,除非白紙黑字的自行在名字前加上夫姓,或是自稱為x太,否則,誰會知道你是「乜太」還是「物太」?誰知道,天下的確有奇聞!我竟然好端端的被稱為「x太」,氣得我直踹腳!


 


我猜想,對方(非本地人)本是一心「以禮相待」(應該是吧?),以Ms(或是Miss?)相稱,卻最後變成Mrs. (姓氏沒改)!要是對方把我稱作Mr,我還會笑著面對,但在我不知情下,「嫁咗都唔知」,真是越想越不忿氣啊!


 


當然,我會把這事視作無心之失,一笑置之,但這次的小誤會,卻正正是弄巧反拙的例子,本是想禮貌客氣一點,卻因為一個無關痛癢的稱謂而失分,真令人無奈‧‧‧

2012年8月21日星期二

熊出沒注意

小時候,清蛋糕並不是小孩的首選,相反,即使蛋糕上只有一點點的小忌廉,便會成為最受歡迎的蛋糕。那時候,不像現在般,蛋糕沒有什麼造型,能有機會一嚐強糕的滋味,已教人樂上大半天。

 


隨著年紀漸長,反而喜歡歸於平淡,在芸芸的件裝西餅中,反而會先挑選一些「平平無奇」的,有忌廉有奶油的,反而成了次選。


 


當然,只是不停地吃平凡的海綿蛋糕,再美味好吃,也會覺得沒趣。偶爾為蛋糕作一點點綴、為蛋糕花點心思,發揮一點小創意、創造一些小造型,不但能令自己心花怒放,同樣能把正能量帶給別人,怪不得,現在坊間的餅店會推出有創意、甚至令人意想不到的造型蛋糕。


 


造型蛋糕,還未吃進肚裡,便已經飽盡眼福,「嘩嘩聲」不斷,已是成功了大半。但要造型新奇有趣突出,並不容易。除了需有一雙巧手外,還是考驗耐力的時候。


 


從來,不論是在做人處事上,還是在廚房裡,我都是一個不懂修飾的人,不懂美化,以美為先的甜點,更加不會出自我手。但是,為了測試自己的手藝有多頭粗糙及不濟,第一次作出「唧花蛋糕」的嘗試。




有沒有唧得「走樣」?




它就是「最hea」、最悠然自得的「鬆弛熊」!






「下巴兜兜,一世無憂」,哈哈~



我不敢作大特寫啊!因為知道它是「千瘡百孔」,只要細心一看,不用顯微鏡,也會看到當中的瑕疵呢!


 


第一次唧花,慶幸沒有「唧」得眼花撩亂,也沒有唧得手發抖,但卻深深體會出唧花的藝術,每一步也是造蛋糕的人的心血呢!


 


相信,日後要是有機會的話,以玩票性質玩玩無妨;要是他日能有機會嘗到類似的蛋糕,一定會以一個「更欣賞」的態度來欣賞它!


 


現在,眼前的雖然只是一個「山寨版」的造型蛋糕,但卻要面對另一問題‧‧‧


 


如何「下手」?一想到自己要狠下心腸把它切開,感覺便很突兀了!看來,造型要再考究一下,下一次造一個死物,不做人(公主)、動物(包括卡通人物),吃()起來可能會更暢快呢!


熊出沒注意

小時候,清蛋糕並不是小孩的首選,相反,即使蛋糕上只有一點點的小忌廉,便會成為最受歡迎的蛋糕。那時候,不像現在般,蛋糕沒有什麼造型,能有機會一嚐強糕的滋味,已教人樂上大半天。

 


隨著年紀漸長,反而喜歡歸於平淡,在芸芸的件裝西餅中,反而會先挑選一些「平平無奇」的,有忌廉有奶油的,反而成了次選。


 


當然,只是不停地吃平凡的海綿蛋糕,再美味好吃,也會覺得沒趣。偶爾為蛋糕作一點點綴、為蛋糕花點心思,發揮一點小創意、創造一些小造型,不但能令自己心花怒放,同樣能把正能量帶給別人,怪不得,現在坊間的餅店會推出有創意、甚至令人意想不到的造型蛋糕。


 


造型蛋糕,還未吃進肚裡,便已經飽盡眼福,「嘩嘩聲」不斷,已是成功了大半。但要造型新奇有趣突出,並不容易。除了需有一雙巧手外,還是考驗耐力的時候。


 


從來,不論是在做人處事上,還是在廚房裡,我都是一個不懂修飾的人,不懂美化,以美為先的甜點,更加不會出自我手。但是,為了測試自己的手藝有多頭粗糙及不濟,第一次作出「唧花蛋糕」的嘗試。




有沒有唧得「走樣」?




它就是「最hea」、最悠然自得的「鬆弛熊」!






「下巴兜兜,一世無憂」,哈哈~



我不敢作大特寫啊!因為知道它是「千瘡百孔」,只要細心一看,不用顯微鏡,也會看到當中的瑕疵呢!


 


第一次唧花,慶幸沒有「唧」得眼花撩亂,也沒有唧得手發抖,但卻深深體會出唧花的藝術,每一步也是造蛋糕的人的心血呢!


 


相信,日後要是有機會的話,以玩票性質玩玩無妨;要是他日能有機會嘗到類似的蛋糕,一定會以一個「更欣賞」的態度來欣賞它!


 


現在,眼前的雖然只是一個「山寨版」的造型蛋糕,但卻要面對另一問題‧‧‧


 


如何「下手」?一想到自己要狠下心腸把它切開,感覺便很突兀了!看來,造型要再考究一下,下一次造一個死物,不做人(公主)、動物(包括卡通人物),吃()起來可能會更暢快呢!


2012年8月20日星期一

二月三十日(23)



受到多次情傷的凱凡,好不容易才忘記舊日的傷痛,重新振作。可是,她的意志薄弱,並不如穎淳般堅強,但凡看到一些跟昔日有關的一事一物,便很容易觸景傷情,情緒又再次起伏不定。穎淳看到凱凡經常情緒不穩,怕她患上情緒病,曾勸籲她前往求醫確診,可是凱凡卻拒絕求醫,令穎淳擔心不已。


 


不過,看似已平靜的日子,卻又因一次的小誤會而泛起陣陣小風波。


 


某天,穎淳在更衣室裡聽到兩名護士的對話:


「唉,真不明白,為何現在還有人為情自殺?他既然已不再愛自己,不會回心轉意,即使傷害自己,他也絲毫不會心疼,為他而賠上自己生命,豈不是一件很傻很笨的事?」護士甲說。


「愛情像帶了眼罩一樣,容易令人變得短視,甚至盲目。當失去愛情時,連帶方向也一併失去。」護士乙說。


「就是在失去愛情、失去方向的同時,以為能以命換愛,便可以奢望對方一時心軟而回頭?既然情已逝,便得繼續向前走。要生要死才搏得對方回頭一望,是天真還是傻?」護士甲答道。


「可能這是因為接受不到失去一生中最愛的痛苦吧?」護士乙說。


「還沒有到死亡的一刻,那會知道誰是最愛?」護士甲說。


「要是到死前一刻才發現自己沒想像中的愛對方,悔不當初,豈不是很傻?」護士乙說,「或者,在垂死前一刻,方發現對方根本不在乎自己的生死,他仍是繼續夜夜笙歌,死得才更沒有價值呢!」


「或許,就是因為我倆對愛情太理智,所以我們便成了『剩女』吧!」護士甲自嘲著說。


「你別把我拖下水啊!我對愛情仍然充滿期盼呢!」護士乙反駁說。


「期盼?你有本事的話,便結識一兩個年青有為的醫生,但記著,千萬別傻得結交病君啊!否則,你只會比做『剩女』更可憐呢!」護士甲訕笑她說。


「你歧視病人啊?」護士乙說。


「我才沒有!我非常遵守護士守則的!」護士甲說,「我只是怕你像剛才被送入院的那個女孩般,為情輕生!聽說,她也是一名護士呢!」


「你在咀咒我嗎?」護士乙佯裝拍打她,「話說回來,她看來樣貌娟好,『情死情還在』嘛!說不定,下一秒便找到她的Mr. Right,何須為一段已死的感情而作垂死掙扎?」


「不知怎樣,這話出自你口,總是覺得怪怪的。」護士甲笑著說。


 


跟著的對話,穎淳已再聽不下一字一句,因為在她的腦海裡忽然略過一刻的不祥預兆。雖然兩名護士的對話並沒有提及那名病人的名字,但穎淳卻感到非常不安,她不停的說服自己,「那名病人不會是自己認識的人,她不會是凱凡!」,她一直是這樣認為的。


 


為了確認那位剛入院的病人並不是凱凡,她決定打一通電話給對方,可是她卻無法聯絡上她,心急如焚的穎淳,只好直接走到急症室求證。萬料不到,不幸被她言中,凱凡是被發現以酒精類飲品服用藥物而感到不適而送進醫院去。


 


凱凡被轉到病房後,因為被注射了鎮定劑,累極而睡。看到好友面容憔悴而心痛難當的穎淳,眼眶不禁紅了起來。她強忍著淚水離開,希望盡快把手上的工作完成,然後再前來探望凱凡。她好不容易才捱到下班的時間,匆匆卸下制服,然後靜悄悄地走到凱凡的病房,在她的床邊安靜地坐下,等待她醒過來。


 


沒多久,凱凡終於睡醒(其實在穎淳工作期間,她已經睡醒多遍,只是在藥物的影響下,她才迷迷糊糊的昏昏欲睡)。她沒想過在打開眼簾的時候會看到穎淳,吃了一驚,不懂如何反應,只好把床單蓋著自己,逃避穎淳的目光。


「你睡醒了?你應該口渴了吧?我給你倒杯水。」穎淳說。


床單下仍是沒什麼反應。


「水在這裡。」穎淳把水杯放下。


「為什麼?」凱凡終於開腔。


「什麼『為什麼』?」穎淳反問。其實這條問題,該是她問凱凡的。


「為什麼我會在這裡‧‧‧為什麼你會在這裡?」凱凡像夢囈般問道。


「我在這裡工作‧‧‧」穎淳說。


凱凡再沒說上一句話,床單下傳來一陣啜泣聲,穎淳不知如何是好,只能輕拍著她以作安慰。


「凱凡,為什麼你這樣傻?」穎淳按捺不住說,「凡事好商量,死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你說我尋死?自殺?」氣弱游絲的凱凡說。


「身為醫護人員,你沒理由不知道藥物是不可以跟酒精飲品一起服用的。」穎淳氣急敗壞地說,「生命沒take two,要是因一時衝進而斷送寶貴的生命,一切便完了!」


「要是我要自殺,根本不會等到現在。」凱凡幽幽地說,「你不會明白,飽受失眠的折磨有多痛苦,無論吃多少顆安眠藥仍是睡不著‧‧‧跟著‧‧‧不知過了多久,我幾乎忘記了自己曾吃過藥,苦無對策,索性到便利店買酒喝。我以為醉酒後可以一睡到天明,天曉得,原來安眠藥的藥力還沒有過‧‧‧」


「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這世上還有很多事值得你去繼續努力與享受的。」穎淳說,「不能自暴自棄,更不可放棄自己。」


「你說得可容易,你不是我,你怎知道我的苦?」凱凡哭著說。


「難道你覺得我的路很易走嗎?」穎淳忍無可忍,「易地而處,要是換了是你,從小也不能像正常人般生活,做手術像默書考試般平常,我的痛、我的傷,難道會比你少嗎?要是我能像你有一雙活動自如的腿,我一定會費盡全身的氣力,走遍自己要走的路!沒有人是一生一帆風順的。有風浪便挺起胸膛撐過去,雨後未必會見彩虹,但睛天一定會出現!」


「我沒有你那麼堅強。」凱凡說。


「誰說我是天生堅強的?」說著,穎淳也悲從中來,眼淚如泉水般湧出來,「我流了數以噸計的淚水,誰來可憐我?我曾埋怨母親,為什麼她要把我生下來?但是,當我看到她心如刀割,傷心得連流出眼淚的力氣也沒有,這時候,我便知道,痛苦不獨是我自己,原來當我想放棄自己的同時,還有人比我更難過。從那一刻開始,我便跟自己說,再痛的日子,我也不會怨天尤人,這是上天對我的試煉,要是我能把它克服的話,誰也再不能說我是弱者。」


凱凡羞愧得無言以對。


「要是你有困難,只要你願意說出口,所有人都會盡力幫助你度過難關的,天下間沒有問題是解決不來。」穎淳說,「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我看到你跟至樂在一起。」凱凡把床單捉緊,一字一字的吐出來,「旁邊‧‧‧還有一個小孩!」


「我跟至樂?還有小孩?」穎淳回想著,「你誤會了!那是至樂的表妹,她也是我的病人!」


穎淳只好把她跟至樂及丁丁的關係,向凱凡解釋一遍。然而,縱使她已作出了解釋,但仍未把凱凡心中的疑慮消除。


「你跟至樂真是沒有什麼關係?」凱凡再三問穎淳。


「我跟他可以有什麼關係?還不是比普通朋友更普通?」她說。


「但你連他的表妹也認識‧‧‧」死心不息的凱凡說。


「你要我說上多少遍才肯相信我?我認識丁丁時,根本不知道她是至樂的表妹。」穎淳沒好氣地說。


「雖然‧‧‧雖然我已跟至樂分開,我跟他已全無關係‧‧‧但‧‧‧但當我看到你跟他在一起有說有笑,我心有不甘‧‧‧我‧‧‧我妒忌!我有說不出的難過‧‧‧」


「你是擔心我跟至樂?」穎淳明知故問,「你真傻!要妒忌,該是我妒忌你,而不是你妒忌我啊!我從來沒有想過要跟你爭什麼,更沒有想過要跟誰在一起。我有自知之明,所有人也看到我有什麼缺憾,我從沒奢想過會有人喜歡自己。即使有人不嫌棄我,說喜歡我,我也會毫不猶豫的拒絕對方,因為我知道自己無法成為一個正常人,我連自己也照顧不來,更遑論要照顧其他人?我不想成為別人的包袱,你明白嗎?所以,你心中的憂慮是多餘的。」


「但你的努力,不就是希望別人來欣賞你嗎?」


「正因為我不希望成為別人的負擔,我只能盡力增加自己的自理能力。」


「你不希望自己被愛被照顧嗎?」半晌,凱凡開腔問。


「以正常人來說,愛,不該以條件來衡量。但是,由於我先天不足,我是沒有資格及條件學人家談情說愛。我能排除萬難去讀書,千山萬水才能覓得這份工作,這一切也得來不易,已是超出我所預期的,我還可貪求什麼?」穎淳說,「你條件比我優厚,你可以比我得到更多。相信我,別只看自己的不足,但看你已得到什麼,你會有意想不到的得著。」


「或許,我真的太執著‧‧‧」凱凡說。


「相信我,同時也相信自己,把你的情緒問題整頓好,病向淺中醫,令自己快樂起來,即使沒人愛自己,至少,當自己照鏡子時,自己會愛上自己!」穎淳說,「至於,你所擔心的問題‧‧‧我答應你,我不會跟至樂有任何關係,放心了罷?」


凱凡點頭,答應她去求診,治療她的情緒病。


 


 


 


 


(待續)

2012年8月17日星期五

魔鏡‧魔鏡



女為悅己者容,把自己裝扮得美麗動人、大方得體,既可吸引別人(特別是異性)的目光,同時(也是最重要的),是自我感覺良好,善待自己,心情自然好起來。愛美,是人的天性,更是大部分女生的共同特質,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實在是一件心花怒放之事。為了保持高質素的儀容,鏡子,便成了女生的恩物。哪怕妝開始化開、頭髮被風吹得凌亂,不要緊,只要一鏡在手,隨時隨地作「高度戒備」,把髮絲撥弄好、「補妝」也變得輕而易舉。即使沒有鏡子在手,隨便在街上找出一樣會反光的平面,亦能收到相同效果。


 


有些人對這些疑似反光平面的鏡面特別敏感,不論在何時何地、任何情況下,只要可以(隱約)照出自己的容貌,便顯得樂不思蜀,幾乎接近迷戀的狀況,彷彿整個世界只有他()的存在。等候電梯的數秒時間、櫥窗的一方寸玻璃、廣告燈箱的模糊倒影,全都是他們分秒必爭的照鏡機會。有些更誇張的,甚至把鏡子當作是顯微鏡,臉頰跟鏡子的距離只有數毫米之隔,令人嘆為觀止。


 


即使不是異性相吸,作為同性,偶然看到一名婀娜多姿的女生,輕撥秀髮,意態撩人,也不禁對她投以注目禮。可是,「逢鏡必照」並不代表她是秀色可餐,相反,過份矯揉造作甚至只懂在人前拋媚眼(或拋胸),非但不會令人感到賞心悅目,相反,刻意的裝腔作勢,只會給一種搔首弄姿的感覺,突兀難看。


 


要是能做到恰到好處的話,似有還無,自然不浮誇,騷在骨子裡,是最高境界,只可惜,有些人獨愛沉醉於自我欣賞的世界裡,自恃一舉手一投足便足以傾國傾城,未免太天真了。


 


是真美麗還是假風騷,豈得騙得到人的雙眼(除非那是一名心懷不軌或邪念的人,便另作別論)?敢「露」敢「騷」,並不代表一定能增加吸引力或為自己加分,稍一不慎,只會換來更難聽的形容詞,毫無美感之餘,「風騷」欠奉,卻被評為「發姣」,想回頭為自己的形象作翻身也變得更難了。

2012年8月16日星期四

環保「膠」心



香港人被評為環保意識不足,要不是經常浪費,便是說不懂珍惜。


 


縱然環保意識不是與生俱來,只要加強教育,在耳濡目染下,要打造一個又一個「環保小先鋒」、為地球出一分力,指日可待。回想當天,要令市民減少使用膠袋而自備環保購物袋,引來不少回響,成效好壞參半,但經過年月的洗禮後,現在很多人已很自覺地減少使用膠袋,從手袋中拿出環保袋,變成一件自然不過之事。


 


要完全不使用膠袋,是不可能的事,在無可避免的情況下,膠袋仍有它的存在價值(例如,買外賣飯盒、放置濕漉漉的物品等),雖然它最終也是落得被丟進垃圾桶內的下場,但只要抱著「用到佢盡」的宗旨,盡量把它循環再用,直到不能再使用為止,也算得上是為地球出了一份力。以自己為例,只要膠袋是簇新的,我便會像老婆婆一樣,把它先收起,以備不時之用。當然,在收拾膠袋的同時,也會引伸出另一個問題:雜物太多。把膠袋屯積,不知情者,還以為自己是拾荒者呢!不過,只要一想到能物盡其用,把膠袋的壽命盡量延長,它的出現,再不是一個錯誤;我的使用,也不是罪過,也不理旁人如何看待自己了。


 


說香港人環保意識薄弱?在膠粒墮海事件裡,不少熱心市民,冒著在炎熱的天氣下中暑的危險,義務發起到沙灘幫忙清理膠粒,實在值得一讚!這個「掏膠」活動,並不如「摸蜆」、玩沙般有趣,因為大家心中也有一個目標,就是「清得一粒得一粒」,搞不成,它會變成一個破壞自然生態的大災難呢!每拾起一粒膠粒,魚類(或其他海洋生物)會把它誤吞進肚裡的機會便少一點。每人付出的力量雖少,但憑著眾人的力量,小小的膠粒,一點一點被清理掉,份量一點也不輕呢!


 


深信願意為地球、為社區出一分力的人絕對不少,單從這次自發性的清理膠粒行動中可見一斑。別少覤一粒小膠粒,有誰會料到它可以為人類、環境生態造成大影響?別輕視個人的力量,只要每人付出一點小綿力,還是可以把污染或破壞程度減慢(或降低)


 


別再說環保與自己無關,只要願意踏出第一步,由自己做起,縱使未能立即見效,但只要身體力行,以行動感染別人,雖未必能把環境變得更美好,但至少也不會加重「生病中的地球」的病情。

2012年8月15日星期三

性格溫差



冷氣,幾乎跟水和電一樣,成了家家戶戶生活上的必需品之一,沒有冷氣的日子,苦不堪言。其實大家也深知道,天然風比人造冷風來得清新健康,可是,忍耐力再強,也難以抵擋翳焗的天氣,無何奈何下,才被迫開啟冷氣來降溫。同時間,大家明白,要是人人也把冷氣開啟,只會造成惡性循環:為了解決悶熱天氣只好開啟冷氣散熱;正因家家戶戶也在享受冷風,從而街上變得更悶熱(要是自己堅持不開啟冷氣,只會成了唯一的「吸熱」者)‧‧‧然後再次開啟冷氣來「消暑」‧‧‧沒完沒了。


 


冷風吹送,沒有什麼形容詞比「爽」更為貼切,然而,身體開始降溫後,卻又開始嫌棄風吹得太大,令人雞皮疙瘩,巴不得立即關掉冷氣,對它又愛又恨。


 


問題:冷氣機跟人,有什麼相似之處?


 


又可能大家不禁在想,冷氣機是死物,人是生物,兩者毫無關係,何來相似之處?正如蘋果跟橙,根本不能相比。


 


冷氣,在熱天時,是最受歡迎、最得人心的十大消暑方法之一。然而,當天氣改變或季節變遷時,它便被打入冷宮,同樣的溫度,卻被人嫌棄。「冷酷」是它的標記,卻不是人人懂得欣賞。冷風是一種感覺,無色無形,毛孔卻能感受到它的存在。


 


每人性格各有不同,是熱情還是冷漠,雖然量化不來,卻可感受得到。一個熱情的人,事事「上心」,的確令人窩心,但過分熱情,反而增添壓力,令人透不過氣來;相反,要是刻意跟人保持距離,逐漸演變成冷漠,人與人之間的「空間」(或距離)雖大,但也不見得人見人愛。


 


除非是機器故障,或是中央冷氣,否則,只需自行調教冷氣的溫度,便可以達到舒適自在的「境界」;可是,要在熱情與冷淡的性格之間作出平衡,卻非依靠簡單「調控」便成。偶有失手,在不適當的時候表現出不恰當的表現,難免令人沮喪。


 


再次妄想,要是自己體內有一個按鈕,隨時因情況所需而自行作出性格上的調配(及變換),要熱情變熱情,要step back時立即全身而退,你說有多好?話雖如此,我寧願性格一致,總比忽冷忽熱、教人無所適從為好吧?正如,沒有人會喜歡一台要熱卻冷、要冷風卻出熱風的壞冷氣機吧?

2012年8月14日星期二

經理。出來



作為顧客,「顧客永遠是對的」看似是理所當然。顧客本著付出金錢來換取服務的心態,120%滿足他們的要求,才會覺得物有所值;


作為服務提供者,為求做成生意、提高營業額,盡可能也不會得失顧客,即使面對無理的要求,也得笑面迎人,以最殷勤誠懇的服務態度相待;


 


「顧客永遠是對的」,彷彿成了一個魔咒,無理的顧客繼續變本加厲,明知對方不敢得失客人而不停測試對方的低線,隨便發難,望能從中得到額外的獎賞、折扣或「著數」。


 


不小心得失顧客,當中的損失(除了實際的金錢價值外),名譽聲望,實在難以估計及量化。顧客不滿,轉身就走,已算是小巫見大巫,要是他要把小事化大,一傳十、十傳百,不知底蘊事實的人貿然相信,影響其他人光顧的意欲,才令人頭疼。


 


投訴文化越來越普及,但凡有什麼不順心之事,或是稍有不滿,為爭一口氣而把事情搞大,企圖以群眾壓力迫使對方就範,「叫你經理出來」,幾乎成了必說「金句」,只因大部分打工一族都是害怕被投訴,怕上司以為自己工作表現不佳,繼而影響日後的前途。一旦經理在前,態度逆轉,「奸計」馬上得逞。


 


當然,一竹竿不能打一船人,縱有一百個無理的野蠻人或滋事分子喜歡借題發揮,胡亂發難,當中或有少部分是為了真理而據理力爭,這時,「經理」(或上司)便可以發揮他應有的權力及責任。動輒便要求跟「最高決策人」對話,只會令人覺得這人既討厭又難纏。


 


有些人,「天生異稟」,眼光永遠只懂向上望,所有水平線或以下的東西,一概「視而不見」,他們有「目的」地選擇對話對象,以職銜高低來決定是否跟對方對話,一開腔便要跟某某高層對話,瞧不起其他人,非常討厭。那些只懂找「高層」投訴的人,其實是很笨的。別忘記,高層/經理只是處理行政、決策上的事,一些working level的事,他們都是一知半解,最終還是直接找回working level的人更為「易辦事」。試想想,易地而處,當自己被上司施壓,在上司的嚴密監督下把工作完成,壓力非同小可,同時「心不甘、情不願」,自然怨聲載道,敢怒不敢言。相反,要是在沒有施壓的情況下,說不定能有意想不到的成效(當然,這方法並不適用於那些愛理不理、沒有絲毫責任心的人)


 


能在適當的時候善用「高層」,「經理」會是一個不錯的「秘密武器」,然而,要是濫用了這個「皇牌武器」的話,只會在問題上繞圈子,本是一樁簡單事,卻加插了不少政治元素,問題解決不來,反而引申出更多的問題。成效減半的同時,人,還會變得神憎鬼厭,要得到幫忙或協助,也只會難上加難,在惡性循環下,不是變成刁民,便是當上了潑婦。

2012年8月13日星期一

二月三十日(22)



某天,穎淳下班後,途經急症室,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乍看之下,那人正是好久不見的凱凡。


「凱凡!好久不見!」穎淳走上前去,「你在等候診症嗎?身體那裡不適?」


「嗯,很久不見了。」面容蒼白的凱凡說,「你剛下班?我沒什麼事,你還是先回家吧。」


「那怎麼行?」熱情的穎淳說,「你看起來有點異樣,身體很不舒服嗎?否則,你也不會趕著來急症室看病啊。」


「我不是已說過我沒事嗎?」凱凡開始失去耐性,「Leave me aloneokay?」


穎淳嘗試拉著她的手臂,卻被凱凡甩開,與此同時,卻觸及她的傷患處,凱凡面上頓時流露出痛苦的表情,她的情緒立即崩潰,嚎啕大哭起來,穎淳被這突如其來的一刻嚇得不知所措。


「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是有意觸碰到你的傷口!對不起!」穎淳連忙向她道歉,但凱凡卻如堤壩缺堤般,哭得更厲害。


「你看來傷勢不輕呢,究竟發生什麼事?」穎淳擔心著她說。


「沒什麼‧‧‧」凱凡低著頭拭淚,「只是自己不小心摔倒。」


「真的這樣簡單?」穎淳一臉懷疑,「但表面看來,似乎比單純的摔傷更嚴重啊。」


「我只是想不到每次跟你遇上的時候,也是我最狼狽不堪的樣子,卻又逃不了‧‧‧我很尷尬難受,你知道嗎?」


「我沒有惡意的‧‧‧我不知道自己的出現會為你帶來困擾。」穎淳說,「你知道我一直把你視作好朋友,雖然畢業後我倆聯絡減少了,但我仍是無時無刻掛念著你的。」


「我‧‧‧」凱凡欲言又止。


這一刻,穎淳知道凱凡似有難言之隱,卻又不想宣於諸口,為了尊重她,只好不再勉強她。


「我明白的,當你想找人傾訴的時候,你自會找我,而我也會隨時隨地聆聽你所說的一切,義不容辭。」穎淳把手輕輕放在她的手上以表支持。


凱凡只是默不作聲,沒有表示什麼。


「你工作了一天,應該很累了,你還是先行回家吧。」凱凡態度開始軟化。


「我怎忍心離你而去?」穎淳說,「求求你,讓我陪著你看醫生吧。」


凱凡再也不忍心拒絕她,只好讓她留下來陪伴自己。


醫生為凱凡診斷後,證實她沒什麼大礙,只是手腕扭傷、手肘以及身上有一些瘀傷。不過,穎淳對她受傷的原因始終有所懷疑,但既然凱凡不欲提及,她也無謂咄咄逼人。離開醫院,穎淳更主動送凱凡回家休息。


******


數天後,穎淳打電話給凱凡以了解她的康復進度,可是電話卻沒有人接聲,令她擔心不己。她決定到凱凡家中了解一下,萬料不到,卻被她看到一幕令人吃驚的場面:她看到凱凡在街上與一名男子糾纏,無奈她氣力及不上那名男子,她想掙扎離開,手臂卻被緊緊捏著,在千鈞一髮之際,那名男子雙手一鬆開,凱凡立即跌倒在地上,擦損手腳。行動不便的穎淳,只好在對面街大聲叫喊,把那名男子嚇退。


 


眼睜睜的看著他離開,穎淳步履蹣跚地過馬路,查看凱凡的傷勢。


「凱凡,你怎樣了?」穎淳緊張地問。


凱凡只是掩著面、失聲痛哭。


「那個男人是誰?為什麼他這麼粗暴地對待你?他是賊人?還是朋友?」穎淳問,「難道你早前的瘀傷也是他所造成的?」


「他是一個壞人!」凱凡咬牙切齒地說,「我恨死他!」


 「究竟發生什麼事?他是何許人?」穎淳追問。


凱凡只好把事情始末一一道來。


原來那名男人是凱凡新認識的男朋友。自從凱凡跟至樂分手後,她一直耿耿於懷。在她最失落的時候,她遇上了他。她從沒有真心喜歡過他,她只是把他看作為救生圈,她天真得以為開展一段新的戀情便可以忘記舊愛,但原來卻是自欺欺人的想法。她越是傲慢自大,他越是作出遷就,因此,她便開始變本加厲,因為她知道,無論自己有多橫蠻無理,他也會「逆來順受」。隨著時間過去,她開始感受到男朋友的體貼及關懷,逐慢改變態度,她以為自己終於找到了一個「對」的人,可是,他卻開始露出真面目,對凱凡越來越著緊,事事也作出管束,令她不勝其煩。


 


不甘被管束的凱凡,主動提出分手,可是他卻纏繞著她,苦苦哀求她改變初衷,又經常在她家樓下作出滋擾,在糾纏間發生碰撞,傷害了她,她只好負傷到急症室求醫。這次他又再次前來,為之前的暴力行為求饒道歉,下定決心的凱凡,斷言拒絕復合的要求,卻不幸再一次換來肉體上的傷害。


「你現在處境很危險,真無法想像,他下一次會作出什麼傷害性的行為!你一定要盡快離開他!或是你要報警備案?」穎淳提議說。


「我不知道。」凱凡說,「要不是至樂‧‧‧我才不會認識這個壞人!都是至樂的錯!」


「直到現在,你還是覺得至樂虧欠了你嗎?」穎淳對凱凡諉過於人的態度不敢苟同。


「難道不是嗎‧‧‧」凱凡輕撫著滿是瘀傷的手臂說。


「愛情從沒有對與錯,只有適合跟不適合。既然兩人未能繼續共處,勉強下去,只會造成另一個悲劇。為何不選擇放過自己、放過他人?或許在某一刻,你會遇上你真命天子?」穎淳繼續說。


「你懂什麼?你從來沒有戀愛過,又怎知道男女間該如何相處?」凱凡駁斥著說,「你還不是從愛情小說裡找出這些所謂愛情理論?別把自己看成是愛情專家!」


「你姑且把我當作是門外漢,歪理連連,但捫心自問,這是否有道理?」穎淳不欲跟她爭論下去。


凱凡欲辯無從,氣得不發一言。


「當務之急,是要確保你不會再被他傷害。」穎淳說,「他看來是一個誓不饒人的人,你一定要跟他當面說清楚!要是你不介意的話,我可以嘗試找顯庭相助的。」


「我只要至樂‧‧‧」凱凡嘀咕著。


「好吧,我幫你找至樂。」這句話,穎淳幾乎衝口而出,可是她一想到,凱凡看到至樂,心情可能再次起伏不定,加上她對於自己跟至樂已認識(甚至成為朋友)全不知情,要給凱凡知道他倆的交情,一定令她傷心及錯愕,一想到這裡,她便只好把話吞回肚裡去。


「不論找誰也好,最重要是把問題解決,令他死心,不再對你死纏不休。」穎淳說。


 


往後的日子,那名男子仍對凱凡作出不同程度的滋擾,對她造成極大的困擾。穎淳只好向顯庭求助。凱凡在顯庭及穎淳的陪同下,向他作出嚴厲的警告,要是他再不遠離凱凡或是繼續以不同方式傷害她的話,他們便會報警求助,控告他滋擾及傷害他人身體。那名男子本性並不太壞,只是一時之間想不開,未能放開懷抱,才會傻得為這段苟延殘喘的感情作垂死掙扎,急著重修舊好,才對她作出傷害。為免再生事端,縱然不捨,他無奈只能選擇離開,為這段錯配的愛情劃上句號。


 


 


 


 


(待續)

2012年8月10日星期五

Impossible Idea



合指一算,自己還算是一個講求實事求事而非只愛幻想不切實際的人。要是知道某些永遠不可能發生的事,便不會花精神費心思去想它,免得費時失事。然而,就是這種不敢求突破的缺點,令自己未能發揮創意,成為一個發明家或創造者。試想想,要是世上人人也只講求實際、沒有人天天發白日夢、沒有人為了追尋夢想而廢寢忘餐、把看似異想天開的荒謬事慢慢研究直到成功為止的話,愛迪生根本不會出現,而你跟我更無法在黑夜中繼續有光有燈,把一天未完成的事做好。


 


實事求事,人之常情,但偶爾天馬行空、胡思亂想的話,令繃緊的腦筋得以暫時放鬆,也不失是一個好方法,說不定,某一天能把它夢想成真,造福人群呢!


 


我是一個古板的人,能想出匪夷所思的點子的機會不大,但有時候,也會忽發其想,想出一些極為無聊沒建設性的事:


 


1)   人類體積雖大,但面對細小的昆蟲,如螞蟻、蟑螂、小蟲等等,便如臨大敵,要不是被嚇得動彈不得,便是成了「僵直人」;要麼便大呼小叫,「呼天搶地」叫救兵前來「營救」自己。曾經妄想,要是能有一發明,能把細如微塵的小昆蟲放大到某一個程度,剛好能給人「發現」(需知道,有時候,一些體型太小的小昆蟲,肉眼難以察覺,更遑論能把它「舉家殲滅」!),有助於滅蟲。與此同時,要是它能把體積較大的(如「小強」先生、「米奇」先生等)蛇蟲鼠蟻「合理地」縮小的話,同樣能把驚嚇程度減低(丁點兒也好吧),然後「手起刀落」,「功德無量」!


 


2)   汽車所用的氣油,所費不菲。車輛在路上行走,便得以燃油來推動引擎,但那明明已盛滿的油箱,內裡的汽油跑到哪裡去?這是孩童時代,經常在腦海中出現的問題(原諒我小時候對汽車構造的無知)。當時,心中暗想,要是把汽車來一點小改良,把一個容器連接油箱的喉管,把汽油重新儲起來,不是就能把汽油「循環再用」嗎(可想而知,當時年紀實在小得可憐,天真得無話可說)


 


無聊,以上的想法,都是無聊沒意思的。但偶然的給大腦放假休息,想一些無關痛癢(甚至不知所謂?)的無聊事,自娛一番又何妨?說不定,在五十或一百年後會夢想成真呢!

2012年8月9日星期四

精神可嘉

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試想想,平日要在眾人面前表演,已經緊張得令人頭皮發麻、冷汗直流,更何況是在一個被數以億計的目光緊緊的盯著的田徑場上?在毫秒之間,勝者為王,得到如雷貫耳的掌聲,反之,在一般人感受不到的毫釐分別下,卻能令一個運動員飲恨而回,繼而黯然離場?運動員所背負的,不只是自己對運動的熱忱,還有民眾甚至國家對他()的期望。壓力,是令自己進步的原動力,推使自己超越一個又一個的高峰,創造一個又一個不可能的奇蹟。


 


做得好,被萬人擁戴,看似是理所當然的事;挑戰失敗,卻換來千夫所指,世態炎涼,無論昔日付出過多少努力、流過多少血汗和淚水,也一併「化為烏有」。成功固然值讚賞及慶賀,但失敗,卻不代表這人一無是處。


 


劉翔失意於奧運金牌,失望是必然。然而,他曾在田徑場上發光發亮,也是鐵一般的事實,毋庸置疑。在他還是一名寂寂無名的小伙子時,沒什麼負擔,可以完全豁出去,成功突圍而出,一夜之間成了國家英雄。然而,當一夜成名後,便如一個考取第一的學生般,為了保持甚或突破以往創下的輝煌成績而圖添不少壓力,這份「生命中難以承受的壓力」,並不是人人能承受得來。背負著十三億人的壓力,加上傷患未癒,選擇到田徑場上比賽,冒著失敗而回的壓力,是需要無比的勇氣。怕輸,大可以名正言順的選擇退出比賽,但他卻選擇挑戰自己,理應贏得大家的尊敬。可是無情的陰謀論,卻抹殺他一直以來所付出的努力,那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啊!


 


冷眼旁觀,當然可以肆無忌憚地作出批評,但將心比己,在數以億計的觀眾面前跌倒,最難過的會是誰?最痛的又會是誰?最傷心的又會是誰?我們要是在街上跌倒,尷尬得要死,巴不得立即找一個地洞鑽進去,而他卻偏偏在全球的注視下跌倒,難受之情,根本難以衡量!


 


涼薄的人,會說他是怕失金()而製造假象,以跌倒之名,為自己打造一個漂亮而不失大體的下台階。的確,前車之鑑,那怕只是小小的失誤,難免有瓜田李下之嫌,被說成跟其他打假的運動員如出一轍,也可以說成是「合理懷疑」。「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是對,但在沒有證據下,把莫須有的罪者加諸他身上,又是否公平?


 


他受傷,「旁觀者」議論紛紛,看盡人生百態。他的跌倒,傷盡不少支持者的心,但有一點卻可以肯定,他在比賽上贏得不少友誼。在賽道上爭分奪秒,鬥得你死我活,但當比賽過後,卻充分表現出惺惺相惜的高尚情操。在他身旁的對手,伸出友誼之手(及肩膀),扶他一把,在冷冷的賽道上送來一絲暖意。試想想,要是他真的討厭得人見人憎的話,其他參賽者可以視而不見,而無須出手相助。當然,陰謀論也可以繼續無限放大,說他們也是在做戲,目的只為自己掛上一個光環。但是,要是事無大小也跟陰謀論畫上等號的話,世界再沒有人願意真心相信有好人好事的存在,這是大家所希望見到的嗎?


 


這一天,大家雖然為了這一跌而痛心,但在場內卻看到人性的另一面:運動員為了完成未完的賽事而努力一步一步的走到終點,勝出者把運動的真正精神發揚光大。努力爭取獎牌,固然重要,但獎牌背後,還有一些事(及精神),更值得人珍惜及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