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星期四

我是豆腐人

「爛肉多朋友」,雖沒有科學根據作支持,然而,在自己身上,卻是百分百正確。


 


先從「頭」說起。從年初開始,隱藏在內的壓力逐漸增加,雖未曾到「爆煲」邊緣,但已開始響起警號。臉上的暗瘡瞬間全部浮現在眼前,而且一粒比一粒來得「惡毒」,好不容易才等到一顆凋謝,另一顆又在「萌芽」。幸好近月情況得以改善,「爆發指數」大減,能暫時不用為痘痘而苦惱。


 


「災情」慢慢從臉上轉移陣地,轉到手上去。或許天氣實在太乾燥(或是自己太粗魯?),全身最「嬌嫩」的肌膚──雙手,變得傷痕累累,不是這天被紙張割傷,便是第二天被櫃邊割到,每天總會上演一次「出血記」。最令人懊惱的是,是連續兩天,在不同情況下,在同一傷口上重複「再傷」一次。雖不是痛得「入心入肺」(自問是一個忍痛能力挺強的人,加上只是很輕微的表面「界刂」傷),但看著剛癒合的傷口再次「受傷」,只能怪自己太大意!為了不希望自己的皮肉「一而再、再而三」地受著不必要的傷害,只好加倍小心。好不容易,小傷口「順利」癒合,但疤痕卻久久未能消退。這時,又到手上另一處被割傷,手背上已有著大大小小、深淺不一的傷痕,一雙小手(請容許我作這樣的形容),已有六道大小不一的傷痕,一直以「皮粗肉厚」自居的我,原來只是一名容易受傷的「豆腐人」!


 


禍不單行,傷患從頭到手,最後連下半身也不放過(覆蓋/受傷率超越一半以上,唉!)。某天在下車時,腳踏的位置稍為偏離了一點,大腿與樓梯發生了輕微的「磨擦」,幸好沒有像滾地葫蘆般從上層滾到下層(我是乖乘客,會緊握著扶手),否則,不是雙腳瘀黑,而是整個人「瘀到痺」!一個血肉之軀跟樓梯相比,強弱顯而易見,皮再粗、肉再厚,也難敵那股無情的衝力,最後大腿瘀黑了一大片,遠超出想像的傷患程度。這一片瘀傷,面積大而闊(足有五吋乘四吋之大),令人坐立不安(因為坐著時剛好壓著瘀傷之處)之餘,睡覺時更只能以某種特定的姿勢,連「輾轉反側」的權利也沒有。


 


看著身上大大小小的傷痕,不禁搖搖頭反思,是自己太粗心大意、不愛惜身體?還是意外要發生,誰也無法預料、更不可避免?傷一次,聰明一次;跌一次、精明一次;再小心行事,也會有出其不意之事發生。經一事、長一智,唯有提醒自己需要再謹慎一點:雙手,多塗一點潤手霜(但經常洗手的我,是很難做到的);雙手,要把扶手再捉緊一點(現在走樓梯時,還猶有餘悸,不敢分神,只會專心低頭看著眼前的每一步、每一級樓梯),我不能容許自己犯上一個錯誤達兩次或以上!


 


我寧靜做一個皮粗肉厚的人,也不願當一個容易受傷的豆腐人!

2011年3月30日星期三

報春展花姿(六)

像新年煙花一樣,最後一幕,一定是最多、最燦爛的,把最後、最美、最多的一次過展現在人前,今次花展也不例外,大家一起細心欣賞吧:



在花圃上滿佈三色堇,平日鮮有人留意,這天不知為何,對它產生好奇心,在鏡頭下,它原來十分美豔,只是我們把它忽略了。



對它另眼相看呢~



紫色好看,還是黃色嬌艷?




同樣是紫色的三色堇,當中也有一點分別



被雨水拍打過後,是否更堅強?



還是更脆弱?



我不想拍「殘花」,但花瓣上的水珠,卻吸引了我的目光。



雨後的花兒,更覺「楚楚可憐」?



100%天然水珠,絕無加工



小花不起眼,但沒有它的襯托,又怎能突出主角的美麗?



小花也有它的存在價值,人也是一樣~


對雨是又愛又恨,愛它的雨點令花兒顯得得悽美,恨它令我提心吊膽,多擔心下雨要取消這天的拍攝活動啊!



進場後雨勢便開始減少,真是有驚無險,不用折返回家,不是天公造美嗎?



看得出這是什麼花嗎?


是大型的水仙花啊!



一邊拍照,傳來陣陣清幽的水仙花香,真是賞心悅目!



唉唷,忘記了這是「x竹」呢!



在不久的將來,它會成為主角嗎?






猜猜明年誰能當上主角之位?


 


 


(待續)

報春展花姿(六)

像新年煙花一樣,最後一幕,一定是最多、最燦爛的,把最後、最美、最多的一次過展現在人前,今次花展也不例外,大家一起細心欣賞吧:



在花圃上滿佈三色堇,平日鮮有人留意,這天不知為何,對它產生好奇心,在鏡頭下,它原來十分美豔,只是我們把它忽略了。



對它另眼相看呢~



紫色好看,還是黃色嬌艷?




同樣是紫色的三色堇,當中也有一點分別



被雨水拍打過後,是否更堅強?



還是更脆弱?



我不想拍「殘花」,但花瓣上的水珠,卻吸引了我的目光。



雨後的花兒,更覺「楚楚可憐」?



100%天然水珠,絕無加工



小花不起眼,但沒有它的襯托,又怎能突出主角的美麗?



小花也有它的存在價值,人也是一樣~


對雨是又愛又恨,愛它的雨點令花兒顯得得悽美,恨它令我提心吊膽,多擔心下雨要取消這天的拍攝活動啊!



進場後雨勢便開始減少,真是有驚無險,不用折返回家,不是天公造美嗎?



看得出這是什麼花嗎?


是大型的水仙花啊!



一邊拍照,傳來陣陣清幽的水仙花香,真是賞心悅目!



唉唷,忘記了這是「x竹」呢!



在不久的將來,它會成為主角嗎?






猜猜明年誰能當上主角之位?


 


 


(待續)

2011年3月29日星期二

小說:現實與幻想

寫過了三篇小說後,方知道寫小說一點也不易,除了需要擁有創作能力外,還需要「狠」──寫小說,一定要狠。


 


一直以來,我也覺得,現實太多是殘酷,不由我們自由去選擇及改變。「不能改變環境,便改變自己心態」,相信沒有人會反對這個老掉了牙的道理。然而,要改變心態,短則「叮」一聲便可以做到,長則可以花上數年、甚至一輩子也未能改變。每人雖擁有各自的人生,但誰能膽敢說人生的種種盡在自己的掌握之中?雖然我們控制不了現實,但小說卻是屬於自己的,從構思到下筆,全部也在自己的控制下,角色是好是壞、是生是死,作者掌握了主角的「生死大權」,從故事的發展,到每個角色的命運,全由自己一手一腳負責,不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嗎?


 


試問,有誰不喜歡聽童話?有誰不希望能像童話故事裡的主角一樣,「從此幸福快樂地生活下去」?無何否認,童話跟現實是有著一定的落差,但也並不代表童話不存在世上及它只是用來哄騙小孩的故事,只不過,它會發生在你我身上的機會率相對較低而已。童話有多美好?它善惡分明,為在絕望中的人們帶來一點點希望,總比天天跟你說著現實有多黑暗、有多可怕為好吧?


 


人們體內的負能量已經不斷以幾何級數遞增,要是不為自己增添多一點正面思想的話,世界便只會變得越來越灰暗、越來越沒有生氣。為此,在創作每一個故事裡,我也偏向以「人是善良」為主幹,黑暗邪惡的一面,盡量不提及,即使無何避免地觸及,也希望能輕輕帶過,期望自己的小說是充滿希望的氣息。現實生活已經教人疲憊不堪,要是連虛構的小說也同樣「寫實」,未免太沉重了。即使在現實裡找不到完美的「真善美」,我也希望能從自己創作的故事裡找到希望的出口。


 


然而,只是寫著世界如何「美好」,人類有多善良無私,故事看似「完美」,卻缺乏了寫實感。唯有在「完美」的世界裡加添一點「不完美」,人物才會更立體,故事骨幹才不至於偏離現實,小說才能更牢固、更耐看。


 


故事雖然虛構,但也不能過分脫離現實,「加鹽加醋」的情節,總比平鋪直敘的來得吸引。見識少、少見世面、沒太多的人生體會與歷練,是創作劇情的絆腳石,「老作」也作不了多少,唯有在現實生活裡找題材,多留意身邊的人與事,「出賣」自己及其他人現在或過去的經歷,從中作出適當的刪改,便成了一個「在虛構中不忘真實兼有血有肉」的故事了。


 


某程度上,寫小說是一個自行「療傷」的好方法,一些鮮為人知的看法、或者憋在心裡良久的鬱結,從文字的表達,可以把抑壓在內心深處的心結慢慢釋放出來。


 


另一方面,打從自己寫的第一篇小說開始,我便不想單純為寫而寫,我希望每一個故事也能為自己(或別人)帶來點點啟發,同時,也希望每個故事的題材也有所不同,不要局限自己寫作題材,從而找出自己的不足之處,那一方面需要改善等等。以自己為例,第一篇小說,是以年青人為主幹;第二篇小說,以親情為主;第三篇,才是以愛情為主。


 


坦白說,我不是一個超級愛情小說迷,但我從不抗拒閱讀愛情小說,要是能看到一篇可觸動心靈、產生能感動情感的小說的話,我是可以邊看邊為主角而流淚的人。我從不覺得自己是一個會寫愛情小說的人,因此,內心掙扎了很久,才「敢」下筆。愛情,可以很甜蜜,但當愛不存在時,便會變得苦澀難熬,要是單純描繪愛情的美好,只會令人覺得一點也不真實(雖然,仍相信世上真有如此幸福的人,無風無浪、一開始便找到對的人過一生)。因此,作了一次「狠心」的決定,加插了一些相對上較殘酷的「現實」(或者在大家眼中算不上是什麼殘酷)。要是你問我,寫在小說裡的情節,是否等同自己認同那些觀點?答案是否定的。對某些社會觀念,我是不太認同,可是卻偏偏在社會裡不停地出現,但為了增加小說的寫實感,便得「抹黑」主角。雖於心不忍,仍是「忍痛」下筆。


 


小說的好處,是可以在既定的框架內自由發揮,只要不是太偏離現實,善良或邪惡,也就悉隨尊便。我不敢說,將來的小說仍是會以純真善良為主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能力寫一些更殘忍到肉的內容,無論如何,我也希望自己能作多方面、多角度的嘗試,就當作是另類的挑戰、寫作的動力吧!

2011年3月27日星期日

女兒之家(四十) ─大結局

婚後的心綾,跟婚前沒太大的分別,唯一的不同,是她多了一道要照顧丈夫的「重任」。誠然,她是一個十分稱職的太太,對連仲勤照顧有家,令他更能放心把心思投放到工作上去。連仲勤的公務越見繁重,能抽出時間跟心綾見面的時間越來越少,而他下班回家的時候也越來越晚,但心綾仍是堅持每天親自弄幾道小菜,耐心地等待他回家,然後兩口子一同享受著遲來的晚餐。


 


「早已跟你說過,你可以先行吃晚飯,待我回來後,我吃我的晚餐,你可以伴著我吃夜宵。」連仲勤一邊吃著妻子弄的晚餐,一邊說,「我可不想把老婆大人餓壞啊!」


「已經沒什麼時間跟你一起,我不想錯過任何跟你相處的時刻啊。」心綾把一條青菜放到他的碗裡去。


「難道你不怕太晚吃東西會發胖嗎?」連仲勤笑著說。


「你現在是否嫌棄我變胖?你真的不想活了?」心綾叉起腰,佯裝生氣。


「豈敢?」連仲勤立即道歉,「你胖一點,顯得你更可愛。最重要的,是證明我沒有餓壞老婆,把妻子養得白白胖胖,是丈夫的責任啊!」


「口甜舌滑!『食不言、寢不語』,你還是專心吃飯好了。」


「都說你是天下間最體諒、最得人喜愛的妻子!」連仲勤企圖輕吻心綾的面頰,卻被她「嫌棄」。


「你的嘴好油膩啊!別過來親我!」心綾輕輕一閃身,避開他的「突襲」。


「沒所謂嘛!」只要一回到自己的安樂窩裡,連仲勤便變回一個長不大的小孩,跟在辦公室的他,判若兩人。「噢!對了‧‧‧幹嗎你在家裡也穿得這樣整齊?」


「你覺得是什麼原因呢?」心綾佻皮地問道。


「因為我囉!」連仲勤想也不想便回答說,「你已經嫁給我,無論你是什麼樣子,我也這樣喜歡你啊。」


「我可不想成了『黃臉婆』,到時候給你藉口不回家吃飯。」心綾笑著說。


「我現在不是天天趕著回家吃晚飯嗎?」連仲勤捏著她的鼻尖說。


「只因現在新鮮期還沒有過而已。」心綾說。


「你又來這套了?」連仲勤放下雙筷說,「對自己沒信心、還是對我沒信心?」


「不是喇,我只是想以最佳狀態示人,時刻提醒著自己,不能鬆懈。」心綾奸笑著,「你知道自己有多『吸引』嗎?要是一不小心,豈不是連丈夫也給人搶走?」


「有眼光!那麼你便要牢牢地『盯』著我了!」連仲勤哈哈大笑。


「你糗美啊!」


「話說回來,近來你好像很忙似的,小心身體啊。」連仲勤關心著說。


「你工作越來越忙,我卻終日無所事事,我想在空餘時間找點寄託。」心綾滿腔熱誠地說,「我不希望你在不斷進步的同時,我卻一直在停滯不前,甚至退步。」


「有上進心是一件好事。」連仲勤問道,「你想學什麼?」


「我想學美容、插花、烹飪、英語、普通話‧‧‧」心綾連珠炮般把心中所想一一說出來。


「慢著,你怎能同一時間學習這麼多?」連仲勤問。


「誰說我會同一時間學?我有自知之明啊!我天資沒你這般聰穎,我有的是時間,只要你一天還在忙著,我便有時間把它們一一學會。」心綾滿有信心地說。


「我該因自己忙碌令你變得好學而高興,還是要放下工作,抽空陪伴你?我怕將來你比我更忙,那時候,變得清閒、待在家中的會是我啊!」


「胡說八道。我當然希望你繼續忙碌,你事業有成,我這個當妻子的也感到光榮啊!」


「你真的變得成熟了!」連仲勤由衷地說。


「這不是你期待看到的事嗎?我也是從你身上學回來的啊!」


「你越來越牙尖嘴利了!恐怕我的『鐵嘴』位置會給你取締呢!」連仲勤笑著說。


「這個當然囉!青出於藍嘛!」心綾沾沾自喜,「我還有一事想跟你商量的。我想去旅行‧‧‧我想去英國。」


「但是我最近工作很忙碌,騰不出時間啊。」連仲勤說,「明年跟你去好嗎?」


「我自行前往不就行了嗎?」心綾一臉自信地說,「我很想念EuniceStacey,算起來,我已跟他們有一年多沒見面了。」


「那怎麼行?」連仲勤拒絕她說,「難道我不想念Stacey嗎?只有你去英國,留下我一人在香港,你捨得嗎?而最重要的是,你從來未試過一人去旅行,我不放心你獨自前往,我有責任照顧你啊。」


「我明白你待我真的很好。」心綾企圖說服他,「未嘗試過,怎知道我不能克服呢?況且,Eunice會照顧我嘛,給我一次成長的機會,好嗎?待你能申請到長假期時,我們再一同去旅行,好嗎?」


「既是如此,你何不找一個短線旅程?一個人到英國,我總是不放心。」


「長短都是一樣嘛。」心綾大發嬌嗔,「當是給我一個考驗嘛!我答應你,我一定會事事小心,每天向你報告行蹤。」


連仲勤不敵心綾的嗲功,只好答應她的請求。


 


三星期後,縱使連仲勤有多不捨,他只能帶著擔心的心情,看著心綾拉著行李箱,獨自前往英國探望EuniceStacey,直到上機前一刻,他仍不忘叮囑著她要事事小心。心綾聽著他的叮嚀,只是不停地點頭,雖然有點煩擾,但內心卻感到十分窩心。


 


心綾答應了連仲勤,甫到達當地,便得立即打電話給他「報平安」。從心綾登機的一刻開始,連仲勤便不停地看著手錶,希望時間快點過去,能快點收到妻子的電話。可是,十多個小時過去了,過了她應抵達的時間,仍未收到她的來電,令他非常焦急。他急忙找出Eunice的聯絡電話,幸好最後給他聯絡上。


 


原來心綾的行李跟另一位乘客對調了。她急著跟航空公司職員交涉及商討如何拿回自己的行李而忘記身在遠方的丈夫,直到事情解決後,跟Eunice回家的途中,Eunice接到連仲勤的來電,心綾才猛然想起自己忘記向連仲勤「報平安」。或許連仲勤擔心得過了頭,令這份擔心變成抱怨,即使心綾跟他道歉,他也聽不進耳裡,只是不停地斥責她任性、魯莽。心綾覺得事實並非如他所想,魯莽的是那位乘客而非她自己,加上人在異鄉已教她感到徬徨不已,但連仲勤卻半點安慰也欠奉,令心綾感到不是味兒。她雖然知道他是出於關心自己,可是她卻感到滿腹委屈,卻無從解釋。在接著的旅程,她更是刻意不跟他通電話,以示不滿。連仲勤唯有依靠Eunice作為兩人之間的橋樑,從而得知妻子每天的行蹤及近況。


 


莫名其妙地跟連仲勤吵架,對心綾、甚至這個旅程而言,或多或少也有點影響,然而,只要她能跟Stacey逗玩,她便能忘卻一切煩惱。


 


來到旅程的最後一天,正當心綾懷著依依不捨的心情離開英國時,她卻在乘車到機場途中遇上交通意外,腳骨折,需要留醫數天,直到傷勢好轉才能回港。連仲勤得悉心綾受傷,擔心不已。他立即放下所有工作,訂了最早的航機前往英國,在心綾身邊照顧她及把她接回家。


 


在醫院裡,兩人甫見面便相擁而哭。


「你把我嚇死了!你現在覺得怎樣?」連仲勤把心綾緊緊地摟著,「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當天我的語氣太重了‧‧‧只因我太著緊你,我怕因自己沒有照顧你而鑄成大錯‧‧‧我不能失去你‧‧‧對不起‧‧‧原諒我好嗎?」


「我還擔心再也不能跟你見面啊!」心綾聽到連仲勤不停地道歉,哭得更厲害,「是我任性‧‧‧對不起‧‧‧要是我這次有什麼不測,那天我跟你的吵架,便是我倆最後的對話‧‧‧對不起‧‧‧」


「別胡說。」連仲勤掩著她的嘴說,「你會長命百歲,我還得跟你手牽著手共度餘下數十年的光陰。如因我一時的衝動而失去你,我會後悔一生!」


「道歉的人該是我。」心綾的眼淚已不受控地從臉上滑下,「你看‧‧‧現在我又闖禍了‧‧‧」


Eunice跟我說過,這全都不是你的錯,兩件事也是由別人的錯誤而起,但我卻錯怪了你。」連仲勤低聲說,「自問我是一個處事冷靜的人,細心分析每件事的始末是我的強項,但不知何解,當知道你發生問題、而我又不在你身邊時,我的心便不自覺地亂了起來,我才不由分說地責備你。」


「我們別再自責好嗎?」心綾收起淚水說,「我以為自己可以獨立行事,我要向你證明,自己是一個有用而不用事事依賴你的人,但事實證明,唯有你在我身邊,我才能真正的放心及安全。」


「你跟定我了‧‧‧不,應該說,是我跟你定了!無論你走到何處,我也要在你身邊保護你,不得異議!」連仲勤說,「我答應你,盡量多抽空陪伴你,你也別再要證明什麼,沒有你的日子,我什麼也不是。別怪我自私,我只要你留在我身邊,這是我唯一對你的請求,其他事,一切也依你好了。」


心綾只是不停地點頭,連仲勤不發一言便把她緊緊地擁進懷裡。此刻無聲勝有聲。他在當地細心照料著受傷的妻子,直到她情況好轉才雙雙結伴回港。


雖然他們沒有經歷生死的可怕,但這樣的分離已教他們痛苦不已。經此一役後,他們明白到,兩人相處,要坦誠地溝通,才能彼此了解;要學會信任對方,真誠相待,愛,才能持守到老。


 


 


(全篇完)

2011年3月26日星期六

妥協。不妥協

EQ雖不高,忍耐力卻很強。慢著,兩者是否有點自相矛盾?EQ不高,理應會很易發怒,怎麼算也算不上忍耐力強吧?偏偏,我就是這樣的一個怪人,EQ不高,卻只會向自己發脾氣(難道我有自虐狂?),其他人很難「撩起」自己的怒火,偶爾才會遇上一兩個令自己抓狂的人,喃喃地發發牢騷,過後便忘記得一乾二淨。


 


常自嘲自己像一條牛,只懂低頭做,而不把頭抬起來看看頭上那片天,周遭的環境有什麼變化,彷彿跟自己無關。好聽一點,這便叫做「不問世事」,難聽一點,便是「不懂世故」,機會往往跟自己擦身而過,當發覺機會流走時,已經為時已晚了。


 


曾經嘗試把自己放開,把自己變得「高調」一點,企圖從工作的「洞穴」裡爬出來,好讓別人能多點認識自己。我不知道成效如何,但無論如何,這根本不是自己的本性,要站在眾人前「表現」自己,向人家說自己做過些什麼,自問無法做到。縱然感到力不從心,卻別無他選,只能繼續硬著頭皮做下去,否則,只會更難找到一個能立足之地。


 


別人要邀功,我不會羨慕,也不會妒忌。既然人家能有此能力,便由對方繼續發揮「所長」好了,但卻千萬別搞到我的頭上去。靠自己雙手造出成績來,顯示自己的實力、贏得別人的讚賞,才叫做真正的成功。然而,不得不承認,有時單靠個人的力量,是無法把自己的表現突出。不惜踏著別人而「上位」的人,大有人在。利用自己不作聲、不反抗的弱點,對方的高調行徑,更能顯示出對方的存在價值,令別人以為某某才是盡心盡力做事的人,而自己卻好像什麼建樹也沒有、一事無成似的。縱然自己真的沒有什麼才幹可言,不是可造之材,但被人誤會自己躲懶、做事不負責,卻是心有不甘(不論對方是有心或是無意,至少,我感到一點也不好受,覺得受到傷害了)。為了保存自己僅餘的名聲,再不情不願,也要站出來為自己辯護,如數家珍般把自己做過的事,一一向眾人「宣佈」。


 


忽然間,覺得滿肚子委屈、一臉鬱悶。為什麼我要因為別人的高調而作出妥協?為了澄清、為了肯定自己、為了向別人證明自己曾付出努力工作而硬著頭皮向大眾宣佈自己做過這樣、做過那樣。自己付出的時間與努力,被別人拿去當作是對方的功勞,給不知情者看到,便覺得人家是主導,我只是一個附和的服從者,一切也得聽從對方的「指令」而行事。我可以選擇忍氣吞聲,但要是這樣做,對自己又是否公平?無論如何也嚥不下這口氣,只好違反自己本來意願,來一個高調的反擊。


 


沒錯,我是成功地為自己辯護,贏了漂亮的一仗,可是心裡卻有著莫名其妙的無奈與低落。原來,我行我素,只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境界,為了不被人欺負,我只能選擇妥協。當人家誇大其詞地說著自己的功績時,我也要「有樣學樣」,事無大小也要向一眾「報告」,在其他人眼中,或許只是平常不過的工作報告,但對我而言,已是一種高調張揚的行為了。如能隨心地選擇的話,我寧願繼續當一個不為人發現的小人物,貫徹低調的性格,默默地做,準時地「交功課」。


 


我不要邀功、不用讚賞,但要是有人以此作為自己「上位」、「搏表現」的話,我便決不退縮,為自己取回應有的公平待遇。


 


(p.s.:或許這次的妥協真的十分委屈,整篇文章中的「妥」字,我也錯打為「委」,不停地backspace & delete,才打出真正的「妥」協,難道真的是「我手打我心」,這份「妥協」是充滿著「委屈」的感覺?)

2011年3月25日星期五

報春展花姿(五)


葡萄風信子,總會吸引很多蜜蜂前往採蜜,同時,成為很多人的焦點



去年我買了一棵回家呢!



與風信子相比,那一個更吸引?



它勝在像葡萄



但我卻喜歡風信子多一點



好大粒呀!



猜猜這是什麼花?


 


答案就是風信子上的小花啊!



這又是什麼?


答案又是風信子上的小花~



小白菊,真惹人憐愛~



它不起眼,卻吸引了我的目光






小黃菊也不錯啊~



昔日曾為主角的秋英,已經不易看到了



但它卻逃避不了我銳利的目光



久違了的老朋友~



我沒有忘記你啊~



你還是美豔如昔~


沒太陽下的向日葵,很落寞呢~



太陽伯伯,你何時出來?



很像「廁紙花」呢!



應該是菊花吧!(忘記是什麼名字呢)


這麼漂亮的花,原是叫蜀葵,一個好「英」的名字啊!



不易為人發現



菠蘿花?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