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0日星期三

守口如瓶



一直以來,我也認為守口如瓶是一項美德,不亂說話、不多言,自會大大減低口出狂言或禍從口出的機會,但事實上,要說錯話,那怕只是一句話,得罪人卻是何其容易。自知太在意自己戲言後的罪惡感,久而久之,嘴巴便跟「拉鍊」成了「好朋友」,越說越少,甚至乾脆閉嘴。


 


直至近來,方發覺這種自以為是優點的優點,原來一點也不可愛,更可能成為自己的絆腳石!我開始討厭自己這種什麼事也秘而不宣的性格。從正常的角度來看,「少說話,多做事」,理應是一件好事,可是,我的「少說話」實在少得可憐,少得令人家有一種神秘莫測、難以捉摸及估計,俗語說,「把口撬唔開」,就是我了。


 


我會把「口密」的主因歸咎於內斂(?!)及害羞(?!)的性格,但經過年年月月的「進化」後,發覺自己著實改善了「一點」,至少,現在要跟人家談天說地(雖然還未「進化」到能風花說月、談笑風生的地步),也不至於啞口無言,勉強能搭上幾句。但當要說上有關自己的事,說話往往在嘴邊便「行人止步」。正因為自己絕少主動提及自己的事,要麼便覺得自己比木塊還要悶蛋,要麼便給人一個()神秘的感覺。很多事情,在一般人眼中,就是平凡得很,沒有什麼大不了,可是自己卻不習慣宣諸於口,當人家「問」到的時候,才一臉靦腆地說出來,(可以想像到,人家的反應,當然是‧‧‧「唓!」或是「咁咋?」),自己也覺難為情,但要改掉這陋習,殊不簡單!


 


作為一個聆聽者或是守秘者,我該是勝任有餘。然而,作為一個「有入冇出」的「資料庫」,卻是連一個普通人也不如,每每對自己的事,如「擠牙膏」般,好不容易才「擠」出一點點。我但願自己可以「口疏」一點,多說一點話!

2012年5月29日星期二

打得之人



一個被形容為「好打得」的人,是褒是貶,每人心中各自有一把尺來量度。對某些人而言,這名「打得」之人,拯救人於「水深火熱」之中,因為他的強悍,弱者得以被扶助,當然振臂高呼,把他視為「救星」。相反,要是這名「打得」之人,位處於跟自己對立的位置,他越強悍,反而對自己越不利;他越「好打」,正表示自己越要「捱打」,縱然不是處於劣勢之下,當中的「廝殺」、刀光劍影,已教人望而生畏、冷汗直流。


 


畢竟,一個人「好打」與否,被讚賞或是被嫌棄,跟本身的利益有著莫大的關係。當這個「有勇有謀」的人,願為自己出頭,自己不用多費唇舌與力氣,無後顧之憂,自己只需站在後方作支援,當然是義無反顧。但當自己面對的,是一位強悍而不畏縮的人,無論你對他說什麼、做什麼,他也能輕鬆反擊而面不改容,更甚者,有人會覺得這種人是「恐怖」,巴不得跟這些人斷絕來往、不跟這些人打交道,免得自己焦頭爛額,換來落荒而逃的命運。


 


我們總希望身邊有這些好打之人保護我們,令我們無後顧之憂。老闆「打得」、「撐得」,有「肩膀」、有承擔,在適當時候發聲,為下屬護航。下屬「打得」,能獨立處事,不用事事徵求上司准許及過目,下屬既獲得工作上的滿足感,上司又能專注其他更重要的管理事宜,簡直是雙贏(大前題是,上司有廣闊胸襟,不介意被人「功高蓋主」)


 


要達到雙贏,首先要明白「出手」的精髓,不是事事強出頭或獨斷獨行便叫強悍、板著臉一意孤行便叫「好打」,而是懂得分辨輕重,該說的便說,不畏首畏尾,願意承認錯誤,當有功可領時,才令人心服口服。


 


高處不勝寒,一個「好打」的人,往往令人望而生畏,像刺蝟般,滿身刺針與荊棘,不敢接近,彷彿一走近他三尺範圍內也會被他的「氣場」所傷。強悍硬朗,往往給人一種冷酷、沒感情可言的感覺,逐漸地,他會變成一個絕緣體,嘻哈大笑,往往只能跟他擦身而過。再想親切地一笑,也會被說成有目的的奸笑,從此,只可以不苟言笑。


 


沒有人希望自己是一個懦弱無能的人,巴不得自己能成為一個有勇有謀的大將,可是,卻又怕成為別人心中的「洪水猛獸」,人人得以「畏」之。加上,並不是人人也能成為大將、「統領天下」,到時候,「高不成、低不就」,情況更加不堪入目。要成為一個在別人心中的強者,卻又不令人畏懼,當中的佼佼者,寥寥無幾。


 


要當一個「打得之人」還是當一個好人,往往存在著一定的矛盾。不用被人家無理欺負,是當一個強者的最大理由,然而,在建立「好打」的形象的同時,卻要犧牲人際關係,值得與否,實在見仁見智。像我這種婦人之仁,未能狠下心腸,把「形象」放下,才未能成為一個真正「打得之人」。不過,話雖如此,我寧願變得稍為弱一點(就只是這麼一點點!),換取僅有的親和力,對我來說,「不好打」,未必是一件壞事。

2012年5月25日星期五

幫幫手?

我不敢說自己是一個見義勇為、「逢人幫」的超級大好人,但在一般情況下,能出一點綿力,「幫得就幫」,盡可能不會袖手旁觀。選擇幫助別人,便得盡心盡力,不能計較成敗得失及回報。幫人,要義不容辭,卻不能義無反顧,不顧及後果或自身安全,單憑一股傻勁,想也不想便出手助人,這不是偉大,而是愚笨。


 


對朋友,我可以義不容辭的作出幫忙;對陌生人,在不影響自己安全的情況下,還可以作一點小幫忙,但太過分的要求,便要懂得強硬地說「不」。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但要是有人濫用這顆惻隱之心,縱然只是雞毛蒜皮的小幫忙,也得狠下心場,拒絕對方的要求。


 


少不更事的時候,對做問卷調查,抱著認真的態度來看待每條題目,但後來方發現,原來不是每次的問卷調查也是用於「正常」統計之中。不記名的調查,受訪者可以暢所欲言,不怕「秋後算帳」,但有人卻會因此而胡扯,影響結果的準確性;可是,記名的調查,也不見得有多認真,或許有人因怕名字外露的不敢盡說心中話,同樣影響結果的認受性。


 


近年,以問卷調查作為糖衣者甚多,問題內容其次,它的主要目的是拿得受訪者的資料,繼而日後再作「跟進」之用。跟進什麼?就是拿到你的姓名電話後,把資料賣給他人作推銷之用。他日,不停地收到不知名的電話,簡直是另類滋擾!


 


個人資料落在這些公司手上,從來也不是偶然。試想想,要不是自己乖乖地向一個陌生人「報上名來」,他們又何來得知自己姓甚名誰?自己一時間做「好人」,卻換來無止境的騷擾,不是自討沒趣嗎?


 


將心比己,我明白這些人在街上進行問卷調查,「好天曬、落雨淋」,一點也不好受,一時間泛起惻隱之心,幫幫忙,回答 一兩 條問題,令對方早點下班,功德無量,善哉善哉!可是,一想到這些資料將會在社會上某角落廣泛流傳開去,自己的「小綿力」,卻為自己帶來煩擾。無奈地只好選擇板著臉,狠狠地搖頭說不,看似不近人情,但卻是逼不得已。


 


「幫幫手?」,我只會用在讓座、募捐、帶路等事情上;對於這些抱著另類目的而來的人,「雙手」,是絕不會伸出來幫忙的。

2012年5月24日星期四

惹火



有些人,即使他們沒有刻意出言挑釁、沒有撩事鬥非,但只要他們一開腔,甚至只是一個動作,便會惹人心煩生厭,說不上兩句話,便會無名火起。要是能忍受得住的話,會嘗試抑制著心中的怒火,要是按捺不住的話,要麼便跟對方唇槍舌劍,否則便索性揮袖離去。某程度上,這些惹火的源頭,是來自人的性格,當然,不能否定,相由心生,要是某人的面相是面目可憎的話,大大增加「起火」的機會。


 


最典型的例子是「聲大夾冇準」,未見其人,先聽其聲,聲浪比腳步聲還要大,即使站在遠處,也知道某人的「存在」。無論內心有多平靜,一旦被這些「音波功」所煩擾時,再心如止水也難免會翻起白頭浪,變得煩躁不安。無論他們的話有多惹笑或是言之有物,道理經過「煩音」處理後,內心只會暗罵叫對方閉嘴。


 


另一例子,是有些人,他們的想法總是跟一般人有落差,要不是「牛皮燈籠」──「點極唔明」,便是要花上數倍(或數十倍)時間跟對方解釋或辯論,腦電波永遠無法接得上,溝通不來,「火花四濺」也是家常便飯。


 


再另有一些人,他們永遠有自己一套想法,所謂的討論、諮詢意見,只不過是一個姿態,因為在他們心裡,早已有答案,任憑其他人如何解說,也無法說服他們,浪費時間心思。或是有些人,總喜歡跟人鬥嘴,你說一他偏愛說二,鬥嘴頂頸樣樣精,喜愛挑戰別人忍耐力,測試別人的低線極限。


 


面對這些惹火人物,當然要做足預防措施,常備「滅火器」,為隨時「撲火」候命。要是不希望惹火上身或四出救火的話,對於這些「惹火源頭」,還是早走為妙,避之則吉。

2012年5月23日星期三

既不愛又不捨



曾幾何時,你我唇齒相依,風雨同路;


當年,你我天天相見,你眼中盡是我的優點,縱有缺點,你也會以另一角度把它看成是優點;


時過境遷,當「新歡」出現後,卻開始對我諸多不滿、百般嫌棄;


看到我,彷如見到鬼魅般,要不是假裝看不到我,便是對我抱怨與挑剔;


直到某一天,我更被打進「冷宮」,對我漠不關心、不聞不問;


 


人情冷暖,點滴在心頭。


 


縱然如此,我並沒有忘記對你曾作出的承諾,我還是風雨不改,奢望你會回頭的一天。然而,故事終有完結的一天,我不能無止境的繼續等下去,我必須為大家的關係畫上句號。就在我帶著依依不捨的心情來跟你來一個了斷時,你卻忽然跟我說,原來你也捨不得我?為什麼你不早一點跟我說?為什麼當你還擁有時,未有及時珍惜,卻在快將失去的時候才跟我說捨不得?


 


我不曾懷疑你有否喜歡過我,但在新歡舊愛之間,我知道,你的心,還是向著新歡多一點,我不會責怪你,只因我知道,我的確及不上新歡,移情別戀,也是早晚會發生的事。要是你從此對我冷淡,我反而覺得理所當然,為什麼到最後,你還要跟我說你對我還有感情?我的心,早已冰封,早已心死,早已逝去的情,我才不會把它「死灰復燃」,要走的,終究要走,因為我再也接受不了你再次捨我而去的痛苦。要是我現在決定為你而留下,你會為此而感到興奮嗎?還是愕然?


 


一切已經太遲,覆水難收,回頭太難。


 


我不需要你跟我說你曾經有多愛我,只因為愛不是過去式、也不是將來式,而是現在式。你只不過是曾經喜歡過我,而不是現在愛我。你口口聲聲說不捨,只因從今天起,我不再在你面前出現,繼而成為你回憶的一部分,就此而已。


 


「熱九巴」,無論今天有多少人對你依依不捨,甚至口口聲聲的作出無限留戀,這只不過是因著昔日嫌棄過它而作出一點心靈上的「補償」及「懺悔」而已。

2012年5月22日星期二

高貴的代價



廣告有云,「開心要買鞋,唔開心都要買鞋」,一對鞋,彷似是安撫女人心靈的最佳良藥。縱然鞋櫃裡放滿各式各樣的鞋款,一旦在鞋店看到新款鞋子時,目光自然被吸引著,欠缺定力的話,更抵擋不住它的誘惑,把它乖乖帶回家。


 


鞋子,跟女生,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穿上一對合適的鞋,自信自然提升,更奇妙的是,鞋跟的高矮,竟然跟自信成正比例,彷彿鞋跟越高,自信心越強,把矮小的缺點完全遮蓋,令人趨之若鶩。然而,想深一層,當只有自己穿上高跟鞋時,固然「高人一等」,可是,當街頭巷尾,每個人都穿上跟自己「不分高下」的高跟鞋,人均高度同步提升、人人也忽然增高三四吋之時,那麼,你我她之間的高度距離,還不是繼續保持不變?又何來與眾不同?


 


的確,高跟鞋是一項偉大的發明,它可以把女性腳部的線條提升,令女性走路時更婀娜多姿,但這卻不代表鞋跟能無限升高。試想想,一對超出人體極限的鞋,跟踩高蹺又有何分別?鞋跟由兩到兩吋半最為適中,三吋已是極限,再高的話,縱然再美,也只是虛有其表,未能帶出穿鞋的真正用途,痛楚多於享受。


 


穿鞋,就是為了保護雙腳,令人走路時不易受傷。能令雙腳變得美麗,只是一個額外收穫,大前提是要雙腳穿得舒適、走得輕快。可是,卻有不少人本末倒置,「愛靚唔愛命」,即使鞋子令自己痛苦難當,仍會咬緊牙關、拖著緩慢的步伐一步一步走。不論是穿上一雙「頂趾鞋」或是「括腳鞋」,每走一步也是艱難辛苦的,可是,人們偏偏喜歡吃這種苦,痛楚暗自承受。


 


近年在鞋店看到的鞋,全都是「可觀而不可穿」,鞋跟動輒是四五吋之高,縱然能穿得下、不磨皮,腳步所承受的壓力,卻不是人人能接受。常笑說,我是一個草根的人,天天不是追趕巴士,便得急步上班,每走一步都是匆匆忙忙,「人鞋合一」是選鞋的首要條件,踩高蹺般的高跟鞋,自問無福消受。試問,穿上七吋高跟鞋,怎樣追趕巴士?這些高貴的鞋,是用來「穿」而不是「走」路的,一旦穿上這鞋,能走路的「最高限額」,想必不出十步之內,否則,腳步不出泡、不磨皮的話,根本是一個奇蹟!


 


在街上看過不少人,穿上一雙非常漂亮的鞋子,卻因著種種原因,例如雙腳磨損、鞋跟過高而失平衝等等(我從沒看過踩高蹺的人,走路有多自然),走路時變得一拐一拐,像機械人般,美感不足,突兀有餘,不禁在想,「何苦呢?」。一對不能令人變得婀娜多姿的鞋,它根本不值得套在人的腳上,極其量只能放在鞋櫃上,給人家捏捏看看。高一吋,換來多一陣八級的痛楚(它跟十級生小孩的痛楚,還有一段距離),值得與否,見仁見智。為了方便自己追趕巴士,我還是會毫不猶豫地放棄高幾吋的機會,當一名矮人好了。

2012年5月21日星期一

二月三十日(12)



穎淳從顯庭身上開始明白欲速不達的道理,在他的影響下,她漸漸學會了放鬆的技巧,成績非但沒有退步,相反,更見大躍進,除此之外,更難得的是,她的精神更見健康,笑容重新展現在臉上。


 


反觀凱凡,她便顯得定力不足,她成績只能說是不過不失,特別是自從她開始約會後,整天沉醉於戀愛的甜蜜當中,學業成績開始退步。穎淳再擔心,也不能對她嘮嘮叨叨,否則,只會帶來反效果。


 


某天,顯庭本來相約穎淳一起看電影,可是顯庭因有要事而未能出現,穎淳雖有一絲失望,卻未有責怪對方臨時失約,相反,她更笑言會為他寫影評而逗得他哈哈大笑。完場後,她獨自一人到餐廳用膳。想不到,她竟然遇上正在約會的凱凡。


「凱凡!」穎淳熱情地跟她打招呼。


冷不防會遇上穎淳,凱凡顯得一臉愕然。


「看來這是一所好餐廳,大家都不約而同到這裡來呢!」穎淳笑著說。


「你一個人用餐?」凱凡問。


「朋友有要事在身,被人爽約了。」穎淳聳聳肩說,「我也不耽擱你跟朋友用膳了,你們慢慢享用吧!」


她看到凱凡一臉不自然的樣子,識趣地離開。只是想不到,凱凡的朋友卻主動把穎淳留住。


「既然你一個人用餐,倒不如跟我們一起用餐吧!熱鬧一點啊!」那名男生說。


「謝謝你的好意,不用了。」穎淳微笑著說,「下次吧!將來一定有機會的。」


說罷,她便逕自走向已訂好的桌子。


「為什麼不邀請你的朋友跟我們一起吃飯?」男生問凱凡。


「今天我只想單獨跟你吃飯啊!」凱凡撒著嬌說,「我跟她天天見面,一起吃飯的日子多如天上繁星,難得跟你見見面,我想把時間留給你啊!難道你不想跟我吃飯嗎?」


「我不是這個意思呢。」男生說,「我只是覺得她既被朋友爽約,又要獨自一人吃飯,挺可憐的。人多一點,熱鬧一點嘛。」


「不用擔心,她習慣了。」凱凡納悶地說。


「你的朋友‧‧‧挺特別呢。」男生繼續說,「有機會的話,你要介紹她給我認識,我希望多點了解你及身邊的朋友。」


「你今天話很多呢!」凱凡心裡不是味兒,「既然你對她那麼有興趣,倒不如你現在走過去跟她同枱用膳,留下我一人自個兒吃飯。」


「別生氣,我不是這個意思啊!」男生深怕凱凡生氣,不敢繼續問下去,「我們點菜吧!」


凱凡心不在焉地翻閱手上的餐牌,不發一言。她心中一直在想,是穎淳把她的約會氣氛搞垮。


******


天真的穎淳並不知道自己的熱情已令凱凡感到不悅,但她還是識趣地不提半句,因為她相信,只要時機成熟的話,凱凡自會把她的「真命天子」向她介紹。


 


兩星期後,穎淳在乘坐小巴時,再次遇上這名男生,可是她卻未能把他一眼認出來。


「婆婆,你的八達通沒有餘額了,你有零錢嗎?」小巴司機在接載乘客時,聽到刺耳的「嘟」聲,向剛踏進車廂的婆婆說。


「讓我看看‧‧‧」行動緩慢的婆婆說,「我應該有零錢的‧‧‧應該有的。」


「婆婆,別心急,慢慢來。」司機說,「你還是先坐下,再慢慢找零錢。」


那名婆婆,雙手抖著,翻倒整個袋子也未能找到零錢而顯得一臉焦急。


「婆婆,讓我來。」一個男生逕自把自己的八達通放在感應器上,「嘟」一聲,為婆婆付了車資。


「謝謝你!你等我一會,我把零錢找出來還給你。」婆婆堅持不拖欠別人一分一毫,「我可不是坐霸王車啊!」


「不用啊!才幾塊錢而已。」男生說。


他們「糾纏」了好一陣子,婆婆才不再執意要把車費還給男生,直到婆婆下車,她仍是不忘向這名男生道謝,全車廂的人都對這年輕的小伙子另眼相看。


 


倏地間,這名男生轉到穎淳旁邊坐下,還向她搭訕。


「嗨!你好!」男生向穎淳示好。


「嗯,你好!」穎淳友善地向他點頭。


雖然穎淳已轉望窗外,可是男生仍是定眼看著她,令她感到不好意思。


「我們認識嗎?」穎淳不禁開腔問他。


「你忘記了我嗎?」他問,「不過也對,我們還未曾正式互相介紹,你不認得我,也是理所當然呢。」


「噢,是嗎?對不起啊!」穎淳還以為自己記憶力欠佳,為了未能把陌生人認出而感到不好意思,「請問‧‧‧你是‧‧‧?」


「噢!我真大意!還沒有作出自我介紹!我叫夏至樂,是凱凡的朋友。」這名叫夏至樂的男生向穎淳報上名來。


「凱凡的朋友‧‧‧凱凡的朋友‧‧‧噢!我記起了!」穎淳終於記起眼前這名男生是誰,「你好啊!我是凱凡的朋友,我叫童穎淳,很高興認識你。」


「現在我們可算是認識了。」夏至樂說。


車廂裡又變得沉靜。


「今天不用跟凱凡約會?」穎淳打破沉默。


「今天『休假』。」夏至樂笑著說。


穎淳聽到夏至樂的回應,不禁噗哧一聲笑了出來。


「看來你是一個易滿足、易快樂的女生。」夏至樂微笑著說,「一個冷笑話也能逗得你開懷大笑。」


「我人如其名,『淳』,很易被看成『單純』,更可能被說成是『遲鈍』呢!」穎淳咯咯大笑。


「才不是呢!會說這話的人,才是最聰明,一點也不遲鈍!」夏至樂跟著她大笑。


「哈哈,過獎了。」穎淳說,「我要下車了,有機會再聊吧!」


「我跟你同一個站下車呢!一起走吧!」夏至樂說,「讓我來扶你一把吧。」


「不用了。」穎淳婉拒他的好意,「我步履自如的呢!」


他倆徐徐下車,然後一起走在街上。


「對不起。」夏至樂對於自己一眼認定穎淳是一個需要幫助的弱者而深感歉意。


「不用道歉啊!我已經習慣了。」穎淳從容不迫地說,「我從不覺得自己是傷殘人士,跟其他人相比,我只是一個有一點小障礙的人,只是走路比人家吃力一點,就此而已!但對於你的主動協助,我仍是深存感激。或許,在另一個街角會有一個比我更需要幫助的人,我們的社會,正正需要這樣的熱心人士,『多得一個得一個』啊!」


「你真是一個與別不同的人。」夏至樂定眼看著她說。


「不是怪人嗎?」穎淳自嘲著說,「你何嘗不是跟我一樣?你主動為婆婆付車資而不求回報,都是與眾不同啊。」


「凱凡從沒這樣稱讚過我啊!」夏至樂摸摸自己的頭說。


「凱凡是一個好女孩,她只不過是沒有把你的優點宣諸於口而已。」穎淳處處為護自己的朋友。


「對啊!她常跟我說:『不稱讚你,就是不想你囂張,想你有進步的空間!』。」說到這裡,夏至樂便哈哈大笑,「但她不知道,人是需要被讚賞,才有推動力做得更好啊!這方面,你比她做得好呢!」


「你千萬別給她聽到啊,她會不高興的。」穎淳壓低聲線說。


「你果然是她的朋友,熟知她的脾氣呢!」夏至樂說,「我還是摸不清她的情緒起伏,有時候,真的感到有點氣餒。」


「別氣餒,這只不過是你跟她相處的日子還短。」穎淳安慰他說,「凱凡的幸福,就在你手上啊。你要令她天天快樂!」


「但願如此。」夏至樂的眉頭,隱約地散發出一點愁思。


「你把這個送給凱凡吧!她收到的話,一定高興到不得了。」穎淳把一個小袋子交給他,「我知道她喜歡這小袋,卻捨不得把它買回家。我就是特意外出買這個袋子,現在轉由你送給她,就讓你給她製造一個小驚喜吧!」


「這怎麼行呢?這是你對她的心意,我怎可以把你的功勞據為己有?」這回,輪到夏至樂拒絕她的好意。


「單憑你這句話,我便知道你是一個好人,凱凡認識到你,是她的福氣啊!」穎淳說,「看到凱凡開心,是我們的共同目標,是誰買、是誰送出,又有何分別?要是她知道是你買來哄她,她會更高興呢!」


「看來,你哄人的技倆比我更厲害!我要向你多多學習呢!」夏至樂開玩笑說。


「別取笑我吧!」


「有機會的話,希望我們仨可以相約一起吃飯,相信會是一個很愉快的時光,更希望大家能成為好朋友。」夏至樂說。


「總有機會的。」


 


 


 


 


(待續)

2012年5月18日星期五

眼高手低


相信沒有人會否定「熟能生巧」這句話,天資聰穎固然是天賜的禮物,即使能力不及,也不代表是世界末日,更不代表要認命。總深信,不怕笨,不怕呆,只要願意將勤補拙的話,再愚笨的人,起步雖比人慢,但盡了力後,仍有成功的一天。


 


要達到熟能生巧,練習尤其重要,可是,我們往往高估自己的能力,倚仗自己有點小聰明(如有的話),便能水到渠成,誰知道,原是一竅不通,只是當一名紙上談兵的「專家」,實踐起來,卻是一團糟。


 


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我們看食譜、看烹飪節目,看著廚師煎炒煮炸,洗洗切切,「手起刀落」,不一會便把一道菜煮好,而且色香味兼備,看似輕鬆簡單,背後其實花了很多功夫,才能有此「功力」。有些人天真得以為只要多「看」幾遍便會懂,但原來,當親自下廚時,卻弄出各式各樣的笑話:糖鹽不分、滿地麵粉、工具亂放等等,誓要把廚房「翻天覆地」為止。食物能「入口」,已要高呼慶祝,更不能對食物賣相有任何期望,這是每個初入廚的人的必經階段,只要多練習、多嘗試,學習當中的竅門,把「蝦碌」逐一減少,終有一天,所烹調的食物,再不是難以入口,更不是虛有其表,而是名副其實的色香味俱全。


 


另一例子,是令人又愛又恨的化妝。化妝是一門藝術,藝術美與醜,都是見仁見智。然而,一旦偏離了「大眾路線」的話,要麼,你是一個對潮流觸覺十分敏銳的人,被稱為「走在時代尖端」,否則,過分「與眾不同」,只會成為另一個「阿梅」,令人貽笑大方。一個美麗的妝,不一定是濃妝艷抹,淡淡的,似有還無,更是難上加難。看著人家拿著一支化妝掃,在臉上「隨便」塗抹(換了是我,可不是每一次都有這個能耐呢),沒多久,「神奇」的事便發生,一個容光煥發的臉龐就出現在眼前,令人嘆為觀止。除非擁有特殊身份及地位(如明星、富貴達人、名人、模特兒等等),他們每次的出場,也有專業化妝師為他們整「妝」待發,否則,「平民百姓」大多要親自為自己上妝。因為每人的膚色及膚質不同,化妝時的力度及色調的配合,需要不斷的嘗試,才能試出一個切合自己的妝,要是不求甚解,依樣畫葫蘆,不變成「花臉貓」才怪!


 


因此,觀察、觀摩是需要,與此同時,實踐更重要!光說不做,當一個紙上談兵的人,以為自己凡事都懂、凡事也精的話,永遠不會知道自己的「實力」,原來只是停留在口角上,而不是在手裡。


2012年5月16日星期三

書香

一本書,看似是枯燥乏味,要麼便怪罪於書中內容空洞,令讀者興趣大減,要麼便是讀者本身對該範疇沒有興趣,即使作者寫得天花亂墜、字字珠磯,也無法提起讀者閱讀的興趣,最終把書丟在一旁,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每一本書,也是不同的。把書拿在手,每本書給自己的感覺也不同,當中包括視覺、心靈甚至味覺!


試想想:


一本娛樂雜誌,它是粉紙印刷,每頁紙也非常「柔軟」,輕易地便翻過幾頁,更可以把它捲起,放進袋子裡;


一本時裝雜誌,同樣是粉紙印刷,但紙質卻堅韌很多,每翻一頁,書裡便會散發出一種獨特的「新鮮書味」;


一本小說,沒有華麗的包裝,文字卻實實在在地鑽進腦海裡;


一本英文小說,它實而不華,並不是以最頂級的紙質來編印,相反,它紙質帶點粗糙,一邊看,一邊散發著一種紙香;


 


這種紙香,令看書時更有味道。起初,對這種味道不太習慣,甚至覺得它味道奇怪難聞。說也奇怪,或許是跟它相處一段時間,漸漸地,習慣了它獨特的書香味。可惜,這種紙質並不耐放,過了一陣子,本是雪白的書邊及內頁,隨著跟時間過去及跟空氣作「緊密接觸」後,逐漸發黃。一旦書本變黃,即代表它飽歷風霜,「變白無望」!雖然不喜歡書本發黃(總覺得「書蟲」會在黃黃的書頁裡出現),但這正正是它令人著迷的地方,更是英文小說的共通點!


 


話說回來,要是把英文小說的特徵,套在中文小說上,卻完全是兩碼子的事(金庸小說除外)。同是一本書,因著不同語言、性質及範疇,對書本有著不一樣的「要求」,或許,這就是屬於我的一種怪異習慣吧!

我喜歡新書的味道,更喜歡從書本中散發出來的陣陣書香!然而,隨著電子書越來越普及,紙做書還能生存多久?這陣淡淡的書香,還可以保存多久?

2012年5月15日星期二

「拉布」拉多



要不是近日鋪天蓋地討論「拉布」的話,無知的我,也不會知道拉布的真正意思。起初,單憑字面上看,拉布,不就是把布拉起來、蓋起一個如黑箱的布幕,不給外人看葫蘆裡賣什麼藥嗎?再了解多一點,才發現它其實是以冗長累贅的言詞來拖延時間,一堆又一堆嘮叨煩厭的廢話滿天飛,目的是浪費時間、消耗對方的精神及體力、挑戰人類耐性的極限,當人們忍無可忍的時候,要麼便絕地反擊,要麼便乖乖就範。是「高招」還是「屎橋」,有待大家各自評價。


 


要是「拉布」就是指說一些無關痛癢的事來拖延時間的話,早在電視台舉辦的現場直播節目已看過不少。當主持人滿以為快到廣告時間時,那名站在攝影機後的工作人員,「大手一揮」,手指向左右拉開,主持人便得帶著笑容,保持鎮靜,腦筋急轉彎,把該在十秒內說畢的話,拖延多十秒、廿秒、甚至半分鐘。這樣的拖延,是考驗一個人的臨場「執生」經驗。能面不改容,做到「點到即止」,正是至高境界,少一點「道行」也會「蝦碌」收場。


 


現場直播節目,再拉長,也只不過是十數秒的時間,但議會內的議程,一旦被拉長,可以沒完沒了,直到「天荒地老」為止。你願意撐到最後一刻,以時間作子彈、作盾牌,跟對方打持久戰嗎?


 


無可否認,拉布戰,本應是打心理戰多於實戰,目的只是唬嚇對手,要脅對方,燃燒彼此的時間,實行「鬥長命」,且看誰先忍受不了,退下求饒的一方,就是輸家。


 


高明的拉布戰,可「不戰」而勝,然而,不幸要「開戰」,這比真人騷更看到人性的真面目,很難做得好看,倒不成,更像一班「大孩子」在上幼稚園,只不過,主角是一班超齡的幼稚園生:咬文嚼字、「捉字蝨」、跟「老師」辯駁、在「課堂」上不專心上課,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挑戰「老師」的權威等等,看著頑皮搗蛋的學生而顯得一籌莫展,有些看不過眼的學生,義正詞嚴地向「老師」甚至「校長」投訴,議事廳變成一個另類的遊樂場,玩得興高采烈的繼續玩下去,不屑被玩弄於股掌的,索性缺席,令拉布的人越拉越興奮。


 


誰會得到最終勝利?雙贏雙輸?至少,時間一分一秒地被消耗,精神一分一秒地被磨蝕,這塊布,還可以拉得多長?最終勝利者,會是帶著笑步出這個遊樂場?還是拖著只剩下「半條命」、舉起抬不起的「V」字手勢離開?還是像一條可憐狗,一邊搖尾乞憐,一邊哀鳴?

2012年5月14日星期一

二月三十日(11)



一直以來,穎淳最著緊自己的學業成績。雖然她天資聰穎,即使面對艱深的學科,本應能應付得綽綽有餘,然而,時間過得越久,她對自己的要求越來越高,成績即使差一分,她也會感到非常鬱悶。密集的測驗及考試,早已令她透不過氣來,她仍然咬緊牙關把它們一一完成。正因為她對自己極嚴苛,身體漸漸出現小毛病,但凡有測驗考試的日子,她定必會感到渾身不自在,從初期的失眠、失神,到後期的上吐下瀉,每次她也是硬撐著身體上的不適而把測驗考試完成。


 


某天,考試完畢後,凱凡相約了其他朋友慶祝終狂歡,只留下穎淳自己一人獨自回家。雖然考試已過,理應可以舒一口氣,然而,霎時間穎淳未能完放鬆心情,加上她剛病好初癒,臉上仍顯得沒精打采。


 


她步履蹣跚,一步一步地勉強走回家。她越走越慢,額角上開始冒汗,呼吸開始有點急速,她只好在街角稍作休息,才繼續回家之路。有不少熱心的途人,看到她有點不對勁,紛紛上前詢問她是否需要幫忙,穎淳都一一婉拒他們的好意。


 


好不容易,她又再多走一個街口,可是,她最終也支持不住,頃刻間,低頭嘔吐大作,最後更無力得依著欄柵坐下來。在這一刻,一個熟悉的身影在她旁邊出現。


「穎淳?」那人正是顯庭,「你怎麼了?」


穎淳虛弱得未能開腔回應他。


顯庭只好從旁協助她,為她遞上紙巾。過了一會,顯庭慢慢扶起穎淳。


「你精神狀態很差啊,要送你到醫院看醫生嗎?」顯庭提議著說。


「不用。」容顏憔悴的穎淳搖搖頭說。


「我只怕你在下一秒會暈倒在街頭啊!」顯庭皺著眉說。


「我休息一會便可以了。」穎淳說。


「你教我怎樣放心得下呢?」顯庭擔憂著說,「我有一個提議,我家的店舖就在下一個街角,倒不如你先到店舖休息一會,直到你回復精神後,我再送你回家。」


頭昏腦脹的穎淳,只好聽從顯庭的話,由他扶著自己到參茸店休息。


 


甫到達參茸店,店內的職員看到顯庭扶著穎淳,一臉愕然。


「發生什麼事?」其中一名職員問。


「先別問,快拿出椅子!」顯庭喝令他說。


四肢乏力的穎淳,只好任由顯庭「擺佈」,乖乖地坐在椅子上休息。


「好一點嗎?」顯庭待穎淳休息一會,為她端上一杯熱茶。


「嗯。」她輕輕地點點頭。


「你一定是疲勞過度了!」顯庭說,「早叫你別那麼拚命讀書,現在熬出病來,令你家人擔心啊!」


「對不起嘛。」喝了一口熱茶,臉色好一點的穎淳說。


「下次有需要的話,謹記第一時間通知我!」顯庭對她說,「你一定是過分緊張考試,一時間承受不了這麼大的壓力而產生焦慮不安的情緒。」


「我也控制不來啊。」穎淳說,「我要比其他人更努力,才能勉強達標。你不是我,你怎會明白?」


「我知道你考試辛苦,但也別把自己迫得太緊,當心『物極必反』啊!」顯庭不忍心繼續駁斥她。


「我‧‧‧」穎淳眼泛淚光。


「先別哭‧‧‧」顯庭不知所措,「我只擔心你長此下會,會因熬不住而倒下,那麼,你便白白浪費多年來的心機了。」


「那怎麼辦?」穎淳擔心著說。


「平常心。」顯庭安慰她,「像我一樣,從容不迫,一樣能考取好成績啊!」


「你天資聰穎,我怎能跟你相比?」穎淳蹶起小嘴說。


「我並不見得比你聰明。」顯庭謙虛地說,「相信我,放鬆一點,別把自己迫到牆角,這樣,情緒無路可逃,身體自會響起警號。」


「但是‧‧‧」穎淳欲言又止。


「你先別走開,我待會兒回來。」顯庭轉身走開。


 


沒多久,他拿著一袋藥材回來。


「拿去。」顯庭把藥材遞給穎淳,「你身體太虛弱了,先好好調理身體,再加上慢慢放鬆,內外兼施,一定藥到病除。」


「我怎能收下?」她拒絕他的好意。


「放心,那不是什麼名貴的藥材。作為朋友,我不忍心看到你把自己的身體搞垮。」顯庭一本正經地說,「要是你身體好轉,到時候,你自會到這裡光顧我,繼續把身子調理好,對不?」


「你真懂得做生意。」穎淳噗哧一聲笑了出來。


「當然!」顯庭看到穎淳開始會說笑,頓時放下心頭大石。


「時間不早了‧‧‧」穎淳看看手錶,「耽擱了你的時間,真抱歉。」


「還用跟我計較嗎?」顯庭笑著說,「不是每次也僥倖遇上我的。」


「謝謝你。」穎淳再次向顯庭道謝。


「我先送你回家。你能走動嗎?還是要我揹你回去?」顯庭問。


「才不要啊!」穎淳尷尬地說。


「說笑而已!」顯庭哈哈大笑。


跟著,顯庭便小心翼翼地扶起穎淳,送她回家。


 


送走了穎淳後,顯庭再次回到店舖,卻被他的父親拉到一旁。


「剛才的女孩是誰?」父親問他說,「是你檔案裡的其中一名當事人嗎?」


「我還未到達實習階段,她不是我的當事人,她是我的朋友。」顯庭答道,「碰巧我在街上看到她身體不適,便把她帶來休息一會。」


「朋友?怎麼從沒聽你說過的‧‧‧」父親疑惑地問。


「難道你以為是什麼?」他反問。


「沒什麼。」父親搖搖頭說,「你這個朋友,看起來也挺可憐呢!」


「爸,可否尊重我的朋友?別用『可憐』來形容她好嗎?」顯庭不耐煩地說,「她是我認識的朋友當中,最強最棒的一個女孩。」


「我沒什麼意思啊!幹嘛大發雷霆。」父親開始面露不悅。


「難得她性格開朗,一點兒也不自卑,我們該鼓勵她才對啊。」顯庭說,「『可憐』,對她來說,或許是一個禁忌,要不是她天生堅強的話,給她聽到,可會觸碰到她敏感的神經啊!」


「看來你很著緊她。」父親說。


「朋友間彼此關心,有何出奇?」顯庭不以為然,「對了,我送了她一些小藥材,希望她能先把身體調理好。爸,你不會責怪我把店裡的東西送給朋友吧?」


「我像一個既吝嗇又不近人情的父親嗎?」他翹起雙手說。


「父親大人最明白事理。」顯庭說。


「我只是擔心你,怕你認識了一些壞朋友。」他說。


「爸!我長大了!我懂分辨是非!這個朋友,絕對是不可多得的!」顯庭語氣堅定,「橫豎看來,她一點也不壞啊!」


「對‧‧‧兒子長大了,就該放手讓他外出闖天下。」父親說,「我只是好奇而已。」


「好奇?你跟媽一樣八卦!」顯庭淘氣地說。


「是關心。」父親反駁他。


「他日有機會,我再把這朋友介紹給你認識。」顯庭說,「你一定會對她過去的種種經歷而感到驚嘆不已!」


「你把她說得像超人般三頭六臂呢!」父親說。不過當他把「三頭六臂」說出口後,便知道自己又像說錯話。


「看來,我還是先訓練你的口才,否則,我怕你會嚇怕我的朋友。」顯庭笑著說。


「你膽大了!竟敢說你老爸口才欠佳?我每天應付客人的數量,比你打架的次數還要多!」


「爸,拜託,媽從不准許我打架的。」佔盡上風的顯庭,洋洋得意。


「你可曾記得,你當年曾經跟同學打架,被班主任要求見家長,卻怕媽媽知道,最後找我解決?」父親開始細說當年,「要是今天給你媽知道這個當年小秘密的話,不知道她會有什麼反應呢?」


「爸,你很奸詐啊!」顯庭佯裝不悅。


「誰叫你先調侃我啊!」父親其實也是一個充滿童心的大男人,「你該知道怎麼辦吧?」


「唉,我認輸了。」顯庭作投降狀,「跟以往一樣,香草雪糕?」


「總算你還記得。」父親滿意一笑,原來,互相請對方吃雪糕,是他倆從小到大的小小「秘密協議」,連他的母親也不知曉的。


「你饞嘴的性格,多年不變。」顯庭笑著說。


「還不快走,速去速回啊!」


「知道了!」


 


 


 


(待續)

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

看低一線

在世上,本應人人天生平等,沒有高低優劣之分,可是,因為環境、際遇、能力等,無形中把人分為不同的等級,歧視因此而起。有人自視為高人一等,有人卻在低處徘徊,被人欺壓而不敢吭半句話。當人人也在義正詞嚴地說歧視是一件要不得的事、絕不能對別人帶上有色眼鏡的時候,為了避免被人說自己歧視別人而刻意作一些「反歧視」的行為,內心其實還沒有真正的放下歧見。


 


縱然我們未必對人家做過一些帶有歧視成分的行為,可是,或多或少,我們也試過對人(或被人)看低一線。有時候,我們單從個人觀感而覺得某人力有不逮,心中早已認定對方未能把任務(或工作)完成,繼而對對方作更嚴謹的監督。


 


雖然未必有真正的歧視問題發生在自己身上,但不難發現,或多或少也曾被「看低一線」的氣氛包圍過:


到商場購物,有沒有試過因為某些原因而備受冷淡對待,甚至無視?


在工作上,明明彼此都是「平起平坐」,但偏偏人家得到的待遇總是高一線,而自己卻不能有任何偏差?


同一句說話、同一個行為,在他人身上發生,即使未被人認同,但周邊的人總會抱著包容的心,想盡方法去接納對方,當主角換了是自己,卻永遠處於一個遷就別人的位置?


 


性格、言語、行為、心態等不協調,還可以勉強作出妥協,可是一些不能改變的事實,如性別、年齡、種族、膚色等,無論如何,也無法令人除下這副「有色眼鏡」。除了啞忍外,難道跟對方「駁火」嗎?為爭這口氣,只好把自己裝備得更好,做足百二分,縱使被看扁,把成績打一個折扣(八折?七折?),總成績也有八、九十分,算是對得起自己了!


 


被人看低一線,固然難堪,然而,從另一角度來看,以此來鞭策自己,迫令自己做得更出色,以事實證明自己不是別人眼中的那麼不濟,為自己爭一口氣,比光說要公平來得更實際,只因這個世界,並沒有絕對的公平,光說要平等、看能力、消除歧視,這只不過是美麗的糖衣而已。


 


要做到真正的零歧視,就是別刻意營造一個沒有歧視的環境。被人看輕沒有什麼大不了,最重要的是,別自我打擊自信心。既改變不了別人既有的成見,唯有以實力作證,以行動堵住人家的嘴巴。那時候,即使對方說任何傷害自己的話,也只不過是對方嫉妒自己的能力及成就,而不是因為自己能力不逮而被看輕。

2012年5月10日星期四

刻意的偶遇

偶遇,意即偶然的相遇,是在沒計算、沒計劃之下,加上機緣巧合,才能碰上。兩個人的遇上,時間很重要,要是錯過了,就算只差一秒鐘,最終也沒法把兩人連在一起。


 


同性的相遇,我們不會把它跟緣份二字拉上任何關係,唯獨一男一女的遇上,我們才會加上無限的想像力,把它刻劃成緣份的安排。然而,緣份也有好壞之分。要是這段關係是正面的話,想當然是「緣份」,但當其中一方不希望把這份關係發展或伸延開去,說不定,成了一段「孽緣」。


 


偶遇,可以是天意,也可以是人為。想當年的檸檬茶廣告,在小女生的刻意安排,與夢中情人多次遇上。這種偶遇,一點也不造作、不突兀,當中還滲出絲絲純真及可愛。可是,這種令人回味及渴望的清純偶遇,卻是可遇不可求。萬一,跟自己遇上的,是一個惹人討厭(甚至是死敵、宿敵)的話,巴不得跟對方劃清界線,甚至「至老死不相往來」。


 


偶遇,要看時間、看地點、看人物、看心情,要是天時地利人和其中一項未能配合,只會令人覺得這個相遇是一個噩夢、一件倒楣的事。某程度上,要安排一場巧妙的偶遇,不能缺少一個精心的佈局及高超的技巧。別以為偶遇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一句「咁啱嘅?」不是人人可以成功說出口,要是眼高手低,「詭計」被人悉破,只會令人貽笑大方。


 


年少無知,不知天高地厚的少男(少女)時代,才會對偶遇有幻想及希冀。要是當你知道,兩人的相遇並非偶然,背後帶著種種的目的,加上方法極為低能白痴的話,這一刻,只能怪自己為何不快走兩步來避開這個「躲也躲不來」的時刻。


 


(別誤會,沒有人會渴望這一刻發生在自己身上,因為這個討厭的「偶遇」,是在下班的時候發生,而這個突兀而避不開的時刻,原來只不過是為了追問一些沒關痛癢、不趕急的公事而已。)

2012年5月9日星期三

不死的生命力



(以下內容,或許會令人帶來一點不安,敬請留意)


 


聖經中,有一個撒種子的比喻:有一個人,把種子撒出去,有些落在路旁,種子最後被小鳥吃掉;有些種子落在石頭上,但因為土壤不深,縱然長出根,太陽一出,它們便枯萎了;有些種子落在荊棘中,它跟荊棘一起發芽長大,卻被荊棘搶去營養,最後也枯萎了;唯有那些落在好土地裡的種子,才能茁壯成長,結出成熟的果實。


 


在正常的情況下,肥沃的土地,是培養出好果實的先決條件,配合天時、地利、人和三大元素,能結出豐富果實的機會便大大提高。當然,這並不代表「先天不足」便會落得失敗的必然下場,只是,當中可能需要無比的毅力、刻苦、忍耐等,才能有機會、勉強嘗到成功的美果。


 


聖經上的比喻,當然有它的深層次意思,對它深信不疑。但回到現實裡,卻不得不讚嘆造物主的偉大,令萬物充滿生機,而當中的生命力,有時候,更是堅強得令人咋舌,反之,有時卻可以脆弱得不堪一擊。一花一草,都是生命的印證。小花需要悉心栽培,稍有風吹草動,花兒便凋謝。相反,在小花旁的小野草,韌力非凡,縱使面對狂風暴雨,也屹立不動。


 


一顆種子隨風飄揚(說不定,是小鳥把種子吃掉,跟著把它散播到各處),它不理會環境多麼惡劣,竟然在某一天,在巴士站上蓋「落地生根」。看著它一天一天地成長,不禁想著,畢竟它落在一個地基不穩的地方,欠缺營養,終有一天,它還是會枯萎的。可是,一天過去、兩天過去,現在已不知道過了多少歲月,小植物還是「茁壯」地成長。


 


枯萎死亡,是必然的定律,但沒有人會知道這一刻會在何時出現,既然如此,倒不如從另一角度來看,每天看著它以無比的毅力、努力求生,既能在早上給自己「打打氣」,同樣,也是一種欣賞大自然的方法。


 


植物的生命力強,昆蟲何嘗不是?


 


我們總會抱著不一樣的標準來對付不同的小昆蟲,而我,當然也不例外:小蚊子,一手便把它拍扁;小蜜蜂,對它敬而遠之;蒼蠅,拍打或拘趕它;蟑螂,「見一隻、殺一隻」等等。當你遇上它們時,你又會有什麼反應?


 


某天,家裡來了一位「不速之客」,擾亂著室內的寧靜與秩序,不勝厭煩。頃刻間,看到一隻會飛會動的「物體」在上空盤旋,未知其「底蘊」時,心中一怯也是自然反應。我不是那種大呼小叫的人,只是,我不喜歡這些小昆蟲「空降」在自己頭上。當確定盤旋中的不是「小強大將軍」(我不是怕它,只是討厭它非常骯髒),而是一隻飛蛾後,對它已沒有什麼介心。然而,即使我放它一條生路,它要尋死,我也奈何不了它。下一秒鐘,它竟然胡裡胡塗的飛進電風扇裡。剎那間,腦海中立即出現一個影像:「碎屍萬段、粉身碎骨」!(我只怕「屍骸遍地」,難以清理)


 


在九死一生的情況下,想不到,它竟然「安然無恙」!當它「定過心神」後,竟聰明得在絕處自尋出路!它既然能安然離開險境,即代表它又可以再肆無忌憚地騷擾我!還未來得及反應,「自作聰明」的它,再次墮入同一個陷阱(這方面,真的覺得它很笨!)。汲取了上次的經驗,這次,它又再次「化險為夷」,不禁讚嘆它的「不死精神」!可惜,再聰明、再命大,它也只不過是一隻昆蟲而已!它悄悄地躲起來,以為從此天下太平時,它又再次出擊!它,一而再、再而三的墮入同一個「困局」!這是我長得這麼大以來,第一次遇上一隻比小強的生命力更頑強的昆蟲,比有「九條命」的貓兒更厲害!心想,要是它能第三次「全身而退」的話,便證明它「命不該絕」,到時候便決定「放它一條生路」。


 


命大的它,真的如自己所言,竟然絲毫無損!最後,待它「驚魂未定」之時,小心翼翼把它捉著,然後以極速把它「放生」!


 


「不殺生」,並不是因為「宅心仁厚」,說穿了,其實我只不過不希望家裡變成「兇案現場」,一想到要「事後」清理,便不忍心把它推到鬼門關去了。

2012年5月8日星期二

這一票

從小到大,我也絕少參加比賽,不是因為害怕失敗,而是覺得自己資質平庸,能力並不突出,沒有參賽的資格。


 


在無心插柳的情況下,參加了一個攝影比賽。本著一試無妨的心態,心口掛著「勇」字,「不顧後果」、「精挑細選」了數張劣作,把作品上呈。本著「石沈大海」的結果,加上,在沒有背負任何期望的心態下,並不把它當作一回事。然而,奇蹟竟然出現,數天後,劣作竟然能成功通過甄選而入圍,這可算是始料不及。


 


既然已豁出去,參加比賽,便得跟著遊戲規則而行,即使本著必輸的心態,也不能失去體育精神!得想想法子,把入圍作品「公告天下」,以及作出「拉票」!


 


這樣一來,方發覺自己原是新丁一名!從來,自己都是一名低調得可怕的人,從沒試過在人前「推銷」自己,更沒試過向人「拉票」,要人家投自己一票,是一件多麼難為情的事啊!經過一輪內心的掙扎,還是要硬著頭皮,作一個「零的突破」!


 


明知高手雲集,自己只不過是其中一塊作陪襯的綠葉,沒有心理包袱,不用背負著必勝的壓力,自然能享受比賽過程的樂趣(但要跟其他人說嘛,還是有點兒難為情)。


 


我很介意自己變成一個厚臉皮、硬銷自己的人,因此,我不是一個優秀的推銷員,更加不懂如何向其他人推銷自己,更遑論跟人說「請投我一票」!畢竟,投票,是一件很個人的事。每人喜好不一,很難勉強別人去喜歡自己的作品,因此‧‧‧還是別說太多,否則,我怕自己在下一秒鐘會把這篇網誌刪掉!


 


隨網誌附上劣作九份,還望大家賜教,好使我在將來的技術能有所改進。

(要是大家喜歡的話,可以去"like"一"like"啊~)






1) 含苞待放


2) 透明


3) 背影


4) 專注


5) 豔光四射


6) Focus


7) 燦爛
8) buddy
9) 希望之花

2012年5月7日星期一

二月三十日(10)



為了開學事宜,穎淳忙得不可開交,根本騰不出時間及心思來處理她與凱凡之間的問題。開學後,即使她們在校內相遇,穎淳向她點頭示好,凱凡只是報以一個勉強的笑容,偶然更會詐作看不見對方,低頭避開她的目光。甚至她們在同一個課室內上課,也未能好好好坐下來傾談,在分組討論時,凱凡更刻意迴避穎淳,寧願跟其他同學同組,穎淳只好硬著頭皮跟其他同學一組。


 


別以為穎淳可以藉此認識新同學、新朋友,畢竟,對她而言,要在一個新圈子內認識新朋友並不容易。即使她性格活潑開朗、平易近人、充滿陽光氣息,然而,對某些不認識她的人而言,對她仍有一定的介心。縱然如此,憑藉她樂觀正面的性格,她不甘心當一個終日愁眉苦臉的人,她決定要衝出這個困局。


 


可惜,不是所有人也能諒解穎淳的用心,在開學初期,她曾收過一封暱名信,投訴為何她能入讀這學系,以及以一些十分牽強的理由,企圖打擊她的自信,目的只是希望能迫使穎淳知難而退。但是,她是一個遇強愈強的女孩,區區一封暱名信,豈能動搖她完成夢想的決心?以她一貫的作風,她本想把事情跟校方說明,最終,她還是打消這念頭,她誓要以實力證明自己有能力選修這專科。


 


最後,她不負眾望,在第一學期結束時,考取不俗的成績,加上她樂於助人的性格,經常在課餘的時間,協助其他成績稍遜的同學,漸漸地,同學開始對她改觀,放下成見,跟她友好起來。只可惜,她跟凱凡的關係,仍未見好轉。


 


「現在不用趕功課,有空坐下來聊聊天嗎?我們好像很久沒有傾談心事了。」假期剛開始,穎淳下定決心找凱凡出來修補關係。


「好吧。」凱凡再也找不到拒絕她的理由。


兩人坐下來,卻只是默默無言。


「習慣了嗎?」穎淳決定打破沉默,但她才開腔,便覺得這問題十分無聊。


「不習慣。」凱凡輕描淡寫地說。


空氣中再次變得寧靜。


「我想轉系。」這次輪到凱凡開腔說。


「轉系?」穎淳驚訝地問道,「有必要嗎?還是‧‧‧因為我的緣故?」


「有關係嗎?」凱凡問,「你何時變得這樣多疑?」


「有。」穎淳說,「因為我在乎你。你是我的好朋友,我不希望你因一時衝動而做錯決定。」


「我的興趣根本不在此。」凱凡說,「你不是曾說過,勉強自己做一些不情願的事,只會浪費時間嗎?我不想磋跎歲月,更不想剝奪別人的機會,早點抽身離開,更為合適。」


「你不覺得可惜嗎?」穎淳問。


「要是我繼續勉強下去,直到畢業後我才後悔,那時候才更可惜。」凱凡說。


「學校已接受你轉系的申請嗎?」穎淳再問。


「學校還在審批當中。」凱凡說。


「機會大嗎?」穎淳失望地問。


「雖然沒有太多先例,但一試無妨。正如你的做人宗旨:凡事皆可能。」凱凡幽幽地說。


「轉系後,我們還是朋友嗎?」穎淳問。


「真正的友誼不會因地域而改變。」凱凡說。


打從心底裡,穎淳覺得她跟凱凡之間的關係,已經起了變化,可是,她卻不願承認。


******


新學期開始,穎淳帶著患得患失的心情回到校園。一方面,她渴望課堂上的每項新挑戰,同時,她卻擔心在課室內,再也看不到凱凡的蹤影。


 


沒料到,就在她內心充滿忐忑的一刻,她竟然看到凱凡坐在課室的一角!


「凱凡!」穎淳急步走上前,緊張得連步履也不穩的她,幾乎摔倒。


「小心!」凱凡看到幾乎摔倒的穎淳,上前把她扶著。


「謝謝你還關心我。」穎淳展露出一抹燦爛的笑容。


「為什麼不關心你?」凱凡沒好氣的說,「你真的以為我跟你絕交了嗎?」


「不是!不是!」穎淳連忙搖頭,「只是‧‧‧這半年來,你對我冷淡了很多‧‧‧」


凱凡頓時不懂反應,無言以對。


「為什麼你會在這裡?你不是要在新學期轉到另一學系嗎?難道‧‧‧」穎淳急著問她。


「不是失敗。」凱凡還未待穎淳把問題問完,便搶先答道,「只是我決定留下來。」


穎淳越來越不了解凱凡的心,只覺得眼前這個朋友,越來越反覆無常。


「為什麼?難道我在發夢嗎?」穎淳問。


「清醒點!」凱凡捏著她的臉頰說,「到點上課了!下課後,我才跟你一一說清楚吧。」


 


這一節課堂,是穎淳歷年來最不專心的一課,因為她心裡只是不停地想著凱凡「回心轉意」的各種理由。


 


能令凱凡「回頭」的原因,原來是因為一場交通意外。就在她等待結果的前兩天,她在路上目擊一樁兩車相撞的交通意外。受傷的,是一對父子,正當他們等待求援的時候,凱凡及時伸出援手,以她在課堂上剛學會的一點點救護知識,協助及安慰一對受傷的父子。雖然最終還是需要救護員為他們檢驗、包紮及送往醫院,但在過程中,她深深體會到能協助傷者、甚或只是從旁安慰他們,從而緩解傷者不安,減輕他們的痛苦,是一份天賜的使命感。那對父子,在被送上救護車前的一刻,還努力擠出一抹痛苦的笑容,向她道謝,這一幕,深深留在她的腦海中,因此,她深信是上天安排她遇上這樁意外,令她反思自己的前路。


「想不到,你在幫助那對父子的同時,他們也幫你作出抉擇呢!」穎淳聽罷凱凡的經歷後說。


「但我的三心兩意,為校方增添不少麻煩,已經惹來他們的不滿了。」凱凡說,「從現在開始、直到畢業前的這段日子,相信我的日子會更難走。」


「我的路也不看得很容易走啊!」穎淳笑著說,「我倆一起互相作伴,這條路,或許會容易走一點!」


「你當然說得輕鬆。」凱凡輕嘆一聲,「從一開始,我便只求轉系。因此,上學期根本沒有用功,成績更加只是一般。這樣一來一回,教授只會對我更嚴苛,我想以好成績畢業,更是難上加難。」


「我們只是過了一個學期,現在下定論還是言之過早。你還有很多時間把成績追回來呢。」穎淳安慰她說。


「看來,我是自尋煩惱。」凱凡說,「要是我堅持轉系,或許會少一點煩惱。」


「這不是更能向校方證明你要當護士的決心嗎?」穎淳說,「醫護界就是需要這種有熱誠的人啊!」


「論熱誠,我哪兒及得上你?」凱凡苦笑著說。


「多得那對父子,他們激發起你體內的『潛能』呢!」穎淳說,「他日有機會再遇上他們時,真的要向他們道謝!」


「這是什麼歪道理?」凱凡沒好氣的說。


「多得他們,我們的未來,才有多一位護士服務社會啊!」穎淳興奮地說。


「拜託!不是多得我,這世上會少了兩個人啊!」凱凡不服氣地說。


「所以嘛,『地球多得你』!」穎淳咧嘴而笑。


「誇張!」凱凡被穎淳逗得發笑。


「我一直相信,生命影響生命,果然沒錯!」穎淳說,「只是竟想不到,一個陌生人的影響力遠比我強呢。」


「證明你道行未夠,哈哈!」這一笑,便把兩人之間的嫌隙全然化解。


「我認輸了。」穎淳扁著嘴說。


「認輸?這不是你一向的處事作風呢。」凱凡訕笑著她說,「在你認輸之前,你要幫我補習,否則,要是我成績差得被迫退學的話,那麼,我也愛莫能助了。」


「即使你不主動提出,我也會向你進行『地獄性特訓』!」穎淳說。


「你不怕我成績比你好嗎?」凱凡對穎淳無私的幫忙,心頭一暖。


「怕什麼?我們兩人一起進步,不是更好嗎?」穎淳笑著說。


「好,一言為定!」


 


 


(待續)

2012年5月4日星期五

No Display?



在新與舊之間選擇,我們都傾向擁有全新(而沒有被使用過)的物品。除了某些特別原因外(例如,為了節省金錢而到「xx站」購買二手名牌、為了秉承傳統:某些嬰兒用品,如衣服,有著祝福小孩快高長大之意思等等),我們都希望能得到簇新的用品。


 


對於陳列品,我們又愛又恨。愛它在購物前,能以第一身去感受它的好與壞,可觸摸、可把玩、可細心研究它每一個部份,確保對它有一定的認識,不會在不了解的情況下把它買回家。然而,另一方面,正因為陳列品是給顧客「研究」之用,每天給數以百計(甚至千計)的顧客把玩及「蹂躪」,質量再好,慢慢也會變得「五癆七傷」,甚至「殘缺不全」。陳列品最終逃不過被人嫌棄的命運,從一個最受歡迎的玩物,變成最不受歡迎的東西,除非以極低廉的價錢賣出,否則,盡可能也不會把它帶回家。


 


在決定把產品買回家後,很自然便會說出:「麻煩給我一個新的。」,然後,陳列品繼續當其陳列品,一個跟它一模一樣的新產品,卻被客人買回家慢慢享用。不知道孰真孰假,不少售貨員總會跟客人說,他()手上的,是剛上架,從未被人使用。顧客只好半信半疑,左右檢驗,才願意把產品買回家。


 


縱然如此,這也不代表簇新的一定會比陳列品好。很多時候,在檢查「新貨」時,才貿然發現它跟陳列品有著一些細微的分別。明明自己喜歡的,是手上樣板的款式,但當新貨在手時,卻是另一回事。這樣一來,究竟選取簇新但款式有別的好?還是相信售貨員,乾脆把陳列品帶回家?


 


購物,首要是有沒有確實的需要。要是那不是一件非買不可的東西,當然可以不買。然而,要是真的想逗自己高興,便得看看購物過程中,是否買得稱心如意。要是購買過程中有丁點猶疑的感覺,便不應勉強自己接受一件不是百分百喜歡或完美的物品,否則,只會換來後悔二字。


 


Display or no display?正如「一手」及「二手」的分別,它們可以「差之毫釐」,更可以「謬之千里」,沒有絕對的好與壞,最重要是能說服自己的「心理關口」,同樣可以滿足購物的樂趣。

2012年5月3日星期四

我有一點曳



要做到「有話直說」,知易行難,特別是在需要捍衛權利及堅持宗旨的情況下,要敢於說出心中的想法,同時不令對方難堪,實在是難上加難。


 


一向以來,我都不是一個多言的人,多餘的說話不多說(雖然現在已慢慢「多言」,但仍有「改善」空間),要駁斥人家的說話,對我來說,是有一定的難度。別誤會,我也不是那種乖巧得事事逆來順受的人,偶然也會出現「間歇性駁嘴症」。當然,能享受這種「超然」福利的人,大部分都是由家人「獨享」。是的,在跟自己越親近、越熟悉的人面前,我們才會無遮無掩、毫無保留地把自己的好壞喜惡在他們面前表露無遺。話雖如此,這也並不代表有「免死金牌」、可以不由分說的胡亂發脾氣,這只是說,在需要表達意見時,較容易暢所欲言而已。


 


反之,在工作上,要做到暢所欲言,可真不易。在職場打滾,說話技巧更不容忽視。我是一個笨拙的人,言行也一樣笨拙。要麼便不發一言,默默地幹,要麼,便是把實情如實報導。修飾?只能「盡力而為」,反而大部分時間還是「有碗話碗」,令人誤會自己欠缺圓滑,也是合理兼正常。正因為自己不善辭令,為免得失別人,在可接受的範圍內,還是會當一個yes man(girl)就算了。


 


有人說,初出茅廬的年輕人,既倚仗自己年輕「有火」,更可能是因為不知好歹(或死活),面對稍不順心的事,便按捺不住、不吐不快。有人會把他們視為敢言、不畏強權、有拼勁、心中有團火等等,但有更多時候,他們這些行為是莽撞、不分輕重、不知天高地厚等。


 


面對上司或高層,他們總會帶著一點權威,要跟他們說道理或是評論工作,或多或少,也會帶一點羞怯,要向他們表達出不一樣的觀點或意見時,更是難以啟齒。常跟自己說,有話不妨直言,但當真的要付諸實行時,卻有一種說不出的難。對很多人而言,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但對於一向只懂點頭、不會拒絕的我來說,彷彿小孩子做了一件錯事似的。


 


不禁問自己:當一個乖乖的小孩好,還是當一個有點個性、有意見的孩子好?

看來,暫時還是未有一個肯定的答案‧‧‧

2012年5月1日星期二

黑暗的恐懼



在光明與黑暗之間,我們還是喜歡前者多一點,畢竟,在光明中,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不會模糊不清。黑暗,神秘而可怕,跟未知幾乎劃上等號,從而令人失去安全感。


 


有人害怕黑暗,只要稍為昏暗便會嘩嘩大叫,在黑漆漆的環境下,容易產生不安。比方說,有人不能在完全黑暗的環境下睡覺,總要亮著一盞燈,方能安然入睡。相反,有人卻連丁點兒的光線也不能接受,要在全黑的環境下,才能進入夢鄉,要是無法把所有光源截去,只好另尋方法,例如,戴著眼罩睡覺。


 


有沒有試過,在家中,閉上雙眼,只憑觸覺、聽覺等其他觀感來走路,結果怎樣?明明那是來回走了千萬趟的地方,還口口聲聲地說「閉上眼也知道xx放在那裡/路怎樣走」,但當「眼前一黑」,只憑觸覺來摸索時,原來,再熟悉的地方,頓時變得陌生,舉步維艱。那種恐懼與不安,原是那麼可怕的。


 


我不是一個怕黑的人,總不明白,黑夜有什麼可怕。尤其是當自己成為一名旁觀者,看著人們在黑漆漆的環境下,觸摸著一些明知不可能傷害自己的東西,仍是害怕得嘩嘩大叫,不禁暗自偷笑。然而,當設身處地、親歷其境,不能目睹而只能觸摸的話,憑觸覺加上腦海裡的「幻想力」,要把握在手心的東西,繪聲繪影地描述出來,原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更想不到,自己竟然同樣會說「我好驚!」!

一直以來,我們習慣要以雙目觀察,把事物「形象化」,一旦未能「目睹」,信心自會動搖
(甚至破滅),換來懷疑猜度。


 


活在黑暗中的日子,一秒也嫌多,更何況是那些真正的失明人士?他們比我們有著一顆更勇敢、更無懼的心,他們比其他人有著一個更強的信念,才能跟黑暗做「朋友」。恐懼,其實並不是來自黑暗,而是心魔作祟,當克服了、習慣了,黑暗,再不會是恐懼的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