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有云,「開心要買鞋,唔開心都要買鞋」,一對鞋,彷似是安撫女人心靈的最佳良藥。縱然鞋櫃裡放滿各式各樣的鞋款,一旦在鞋店看到新款鞋子時,目光自然被吸引著,欠缺定力的話,更抵擋不住它的誘惑,把它乖乖帶回家。
鞋子,跟女生,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穿上一對合適的鞋,自信自然提升,更奇妙的是,鞋跟的高矮,竟然跟自信成正比例,彷彿鞋跟越高,自信心越強,把矮小的缺點完全遮蓋,令人趨之若鶩。然而,想深一層,當只有自己穿上高跟鞋時,固然「高人一等」,可是,當街頭巷尾,每個人都穿上跟自己「不分高下」的高跟鞋,人均高度同步提升、人人也忽然增高三四吋之時,那麼,你我她之間的高度距離,還不是繼續保持不變?又何來與眾不同?
的確,高跟鞋是一項偉大的發明,它可以把女性腳部的線條提升,令女性走路時更婀娜多姿,但這卻不代表鞋跟能無限升高。試想想,一對超出人體極限的鞋,跟踩高蹺又有何分別?鞋跟由兩到兩吋半最為適中,三吋已是極限,再高的話,縱然再美,也只是虛有其表,未能帶出穿鞋的真正用途,痛楚多於享受。
穿鞋,就是為了保護雙腳,令人走路時不易受傷。能令雙腳變得美麗,只是一個額外收穫,大前提是要雙腳穿得舒適、走得輕快。可是,卻有不少人本末倒置,「愛靚唔愛命」,即使鞋子令自己痛苦難當,仍會咬緊牙關、拖著緩慢的步伐一步一步走。不論是穿上一雙「頂趾鞋」或是「括腳鞋」,每走一步也是艱難辛苦的,可是,人們偏偏喜歡吃這種苦,痛楚暗自承受。
近年在鞋店看到的鞋,全都是「可觀而不可穿」,鞋跟動輒是四五吋之高,縱然能穿得下、不磨皮,腳步所承受的壓力,卻不是人人能接受。常笑說,我是一個草根的人,天天不是追趕巴士,便得急步上班,每走一步都是匆匆忙忙,「人鞋合一」是選鞋的首要條件,踩高蹺般的高跟鞋,自問無福消受。試問,穿上七吋高跟鞋,怎樣追趕巴士?這些高貴的鞋,是用來「穿」而不是「走」路的,一旦穿上這鞋,能走路的「最高限額」,想必不出十步之內,否則,腳步不出泡、不磨皮的話,根本是一個奇蹟!
在街上看過不少人,穿上一雙非常漂亮的鞋子,卻因著種種原因,例如雙腳磨損、鞋跟過高而失平衝等等(我從沒看過踩高蹺的人,走路有多自然),走路時變得一拐一拐,像機械人般,美感不足,突兀有餘,不禁在想,「何苦呢?」。一對不能令人變得婀娜多姿的鞋,它根本不值得套在人的腳上,極其量只能放在鞋櫃上,給人家捏捏看看。高一吋,換來多一陣八級的痛楚(它跟十級生小孩的痛楚,還有一段距離),值得與否,見仁見智。為了方便自己追趕巴士,我還是會毫不猶豫地放棄高幾吋的機會,當一名矮人好了。
高而不高貴
回覆刪除最喜歡穿波鞋,舒適又方便
回覆刪除所以我都好佩服女人的愛靚唔愛命功力。
回覆刪除miss reading your blog...I have to come back to catch-up...office computer won't allow me to read the chinese characters.. =.=
回覆刪除<(=^-^=)> ava
而家真係好難買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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