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

從一生(13)到一世(14)


小時候,一天一天的過,時間好像很長很長似的;日子好像過得十分漫長似的。不過,隨著年紀漸長,撕日曆的「速度」好像越來越快!新年才好像剛過了不久,一轉眼,又到了除夕的一天。回顧過去的一年,好像沒什麼大改變,卻又不知不覺地在起了小變化。

2013年,是忙碌而充實的一年。

這一年,出差多次,驛馬星動(我常把它跟「紅鸞星動」混淆,真是一個大白痴呢!),既興奮又擔心。興奮的是,可以有不同的經歷,對個人成長有莫大脾益。另一方面,卻擔心自己力有不逮、未能完成任務。慶幸,最後不負所托,最終順利完成。

2013年12月30日星期一

爆咪人

對於在街上(通常是在店舖門外)向途人進行各種產品推銷的人,我會把他們稱為「爆咪人」(絕無貶義)。他們頭戴上咪高峰,不論途人是否理會自己,都落力向他們講解。為了吸引他們的注意,咪高峰的聲浪有時會非常響亮,「爆咪」更是等閒之事。不少人覺得他們的聲浪擾民,人人得以避之。撇開聲浪是否造成噪音,單從聽著他們的「專業」講解,己是一種娛樂!

的確,這份工,並不是人人可以做到。不是說「只要能發聲的都可以做推銷員」,而是講求「有沒有潛質」。君不見當上街頭推銷員的,全都是口齒伶俐之人,除此以外,需要極高的腦筋轉數及應變能力,以加強說服力!

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

街市。情

我不知道究竟有多少喜歡逛街市?

有人認為街市濕漉漉、骯髒,加上魚鮮肉類等的味道,「其味無窮」,還是少到為妙。然而,街市卻有著一種不一樣的情,是超級市場無法取代,那就是人情味。

超級市場乾淨、方便、舒適,不過,卻因為是連鎖店的關係,提供服務的,都只不過是打工的員工,出同一份薪金,賺多賺少,也只不過是老闆的事而跟自己無關,只需要知道開工收工便可以,哪用深交?相反,在傳統街市裡,大部份是街坊,加上是老闆自己開檔,感覺當然不一樣,人與人之間的交流也多一點。

2013年12月23日星期一

迫出潛能

我不是一個典型的緊張大師,不過,當被迫進牆角的時候,亦難免會緊張起來。自知一旦緊張,那張嘴臉難看極了。一著急,脾氣及忍耐力便開始受到考驗,一樁小事、一句說話,亦可以令情緒立即升溫。

近日的忙碌,是前所未有的。一般人會抱怨呻苦,覺得為何所有事都發生在自己身上,為什麼全都要自己一力承擔。而我,當然是「一般人」其中一份子之一。不過,在緊張過後,卻會作出一輪反思。

首先,是為自己的嘴臉而感到內疚。每次都跟自己說,下次,下次一定要平心靜氣,不能再被情緒影響,不可以再怨聲載道,要乖乖地、靜靜地把問題解決。然而,越是緊張,越是容易犯上以上的毛病。慶幸的是,我的怨聲載道只是對自己的埋怨而不會把怨氣轉化到他人身上,更不會對他人呼呼喝喝。當然,要是這個時候有人走到我的跟前來,他(她)便無可避免地看到我的黑臉或眉頭緊皺。

2013年12月18日星期三

想作反?

會自律的人不多,因此,才會出現各種規則要人們跟從。要是沒有這些規範、沒有人看守著的話,人們又是否會乖乖地自律?

總有一些人,心存僥倖,在沒人監督的情況下,作出種種「反常」行為。這些行為,都是平日想做而不敢做,我們稱之為「作反」。「作反」,不一定是大奸大惡之事,可以在一些無闔痛癢之小事上「作反」:

在老師不為意的時候,學生會偷偷違規,即使是簡單如跟旁邊的同學講悄悄話、「傳紙仔」都是過癮;
在父母不在家的時候,孩子們會偷偷做平常父母不容許做的事,例如偷看電視、玩電子遊戲機、吃零食等等;
在老板不在辦公室的時候,員工便享受「自由」的空氣,遲到早退躲懶是家常便飯,不好好把握這個黃金機會?真是「傻的嗎?」;

我不敢說自己未試過作反,不過,當人的年紀漸長,知道自己的責任在哪裡,明白做的事背後的影響及結果,對所看所做的,自會不如年少時般短視。有人會覺得這是不敢冒險、怕出錯的行為,我卻覺得這才是對自己對別人負責的行為。

試想想,雖然一刻的躲懶可以換來短暫的快樂,但工作是不會自然消失的(刻意推卸給他人,要其他人幫忙善後的除外),最後,還不是由自己完成?只不過是把過程推遲一點而已。既然如此,何不如常的做好自己本份,然後「輕輕鬆鬆鄧梓峰」(我知我知,這是一個超爛的冷笑話,但不知為何,剛好想起這句話)?

總覺得,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仍能一切照舊如常的話,未必會帶來任何讚賞(因是「應份」的嘛);相反,要是「作反」不當,被人當場「逮捕」的話,情何以堪?

自問臉皮薄,接受不了被人當面(或暗示)斥責,最好的方法,仍是做好自己本份。或許有人覺得,在沒人看管著的時候不躲懶,是一件又傻又愚蠢的事。然而,我卻會反問一句,誰敢明目張膽地做這事?有本事的,就乾脆在父母、老師、老闆面前做而不是在背後偷偷地做啊!

常把一個宗旨放在心中:在沒人的時候更加要自律,只會在監察下才做好自己的,不是「小學雞」行為嗎?正如,我們遵守法律,不是因怕罰怕坐牢,而是根本覺得做好本份是一件正常不過的份內事一樣啊!

2013年12月17日星期二

Like又如何

如果,人的存在價值在於每天在社交網站內有多少個Like的話,我便是跟透明無異;
如果,人的自信心是源於得到多少個like的話,我便是一個永遠「自卑」的人;
如果,人的認同感是源於得到多少個like的話,我便跟火星人無異,可以直接坐火箭回火星去;

的確,與人分享樂事,快樂加倍;與人分憂,傷心減半,不過過份依賴別人如何看自己,這種分享便已滲入了「雜質」,再不是單純地為分享而分享,相反,是為博取注意而分享,情況令人擔憂。

一旦自己post的相片、留言、生活分享得不到人家的注意是一件令人不安的事,「但求一like」,無所不用其技,要麼便刻意「曬幸福」,想得出及想不出的都post上網;要麼,便刻意把自己打造成一個可憐人,以博取別人的關注。

Like的原意及構思原是不錯,然而,卻越來越發覺,不是全部都是出自真心:
有些人把它當作成「打卡」,以證明自己曾出現及存在,至少,自己的名字能在對方的眼中出現過或閃過;
有些人只把它當成是交換條件,潛台辭是「既然我已like你,基於禮貌,你也該like我的相片或post吧」;
有些人只把like視作為acknowledgement,表示「已看」而已,卻不是百分百代表喜歡;

更甚者,在出現一些傷心憂傷的留言時,也給對方一個like。Like (喜歡)人家的不快樂,不是一件很諷刺突兀的事嗎?感覺上好像是幸災樂禍、在別人的傷口上灑鹽似的!即使他日增加另一些「安慰鍵」(甚至其他「感情鍵」),又如何?

為什麼人的情感表達己縮減(甚至退化)到一個只以按鍵來表達的地步?是人的情感越來越簡單?還是懶得把情感分類?真情假意,己變得模糊不清,不過,「心水清」的人,仍是能從中分出真假。

現代人就是過份依賴科技來表達情感,以至人與人之間已開始不懂如何面對面相處,即使相見,亦變得相對無言。這種現象,是十分可怕的!

越多like代表越受歡迎?別忘記,like是不用本錢的,沒有人知道對方在like的過程中是真心還是機械化地「like了便算」。再者,大家只在意「結果」(有多少個like),沒人會刻意去查找是否有人刻意造假,要幾多有幾多,直到滿意為止。如果真的以like的多寡來判斷是否受歡迎,未免過於天真了。

或許,我從來沒有被這些like「包圍」過,不會明白當中的虛榮感,更不會為了得到任何like而沾沾自喜。於我而言,有like沒like,對我起不了作用,畢竟,我仍是我,要想起我的(應該沒有人吧!),自會想起我。

2013年12月16日星期一

難以自拔

對於轉季,我是又愛又恨。愛它的變化,看著天氣由熱轉冷(或由冷變熱),雖說「天氣不似預期」,卻是「有跡可尋」;恨它的改變令自己亦要跟著改變。

在轉季期間,我有一些古怪的習慣,比方說,我不會因氣溫驟變而立即更換穿衣的服飾,特別是在轉冷的日子,盡可能會延遲使用熱水浴、穿厚衣等的時間。一方面,是懶惰(沒時間找出合適的服飾嘛),另一方面(亦是主因),是希望挑戰自己,看看自己的能耐有多久。不過,這習慣只限於由秋轉冬(冬天到夏天卻不行,因為自己怕熱呢!)。

總覺得,只要風一大、氣溫一降便急急把厚厚的衣服穿在身、用熱水浴,是太保護、太潺弱的表現(先聲明一點,這只用於自己身上,於其他人而言,還是需要在寒冷天氣時快快保溫,否則生病便不好了)。盡可能,我會用冷水浴到最後一刻,直到真的冷得不能再冷、自己無法忍受為止,才會轉為熱(或暖)水浴。無他,因為深知道,只要一旦享受了熱水浴的暢快,便無法回頭、不能自拔。開始知道暖水的可愛,室溫(甚至冷水)的水,只會顯得更加冰冷,才不會傻得回頭用冷水浴呢!衣服亦是一樣,除非冷得不行(好像今日的天氣?),否則,亦不會穿上厚厚的衣服或外套!

每次,當自己真的忍受不了寒風颼颼而「無奈」進行轉季行動時,內心有一種說不出的失落(都說自己是一個怪人,才有如此古怪的想法),彷彿自己敵不過天氣,最終要認輸似的!不過,再傻也不會以自己的健康來作賭注,冷了便穿衣,沒必要令自己「強迫症」發作,乖乖地添衣保溫,方為上策。

溫馨提示:寒風吹至,謹記穿足夠的衣服保暖,以免著涼啊!

2013年12月15日星期日

不一樣的「警訊」騙案

是這樣的,同事朋友為了游說自己買智能電話而各出其謀(感謝他們的嘔心瀝血),只可惜,他們面對的是一個超級另類的「火星人」,一直不為所動,當他們開始企圖或意圖放棄的時候,想不到,竟然有人會付諸實行!

想必大家也曾看過警訊當中的街頭騙案吧?當中的人物包括:
1) 騙徒
2) 同黨
3) 路人(都是同黨之一)
4) 水魚(被騙者)

如是者,以上角色一起上演著一齣「加入智能電話」的騙局(說笑的喇!只是過程實在太可笑了!):

騙徒,由同事A飾演;
同黨,由同事B飾演;
路人,由同事C飾演;
水魚,這個重要角色,當然由本人傾力演出;

首先,「騙徒」首先向當事人展示出貨品有多好,功能及價錢上有何優點,最重要的是為了得到「水魚」的信任,不惜表示已「率先」購買,只是等待貨品的送遞(他的確沒騙人,真的買了)。與此同時,「同黨」亦加入游說戰團,重申及複述「騙徒」的重點,以加強說服力,更不惜說亦要買同一部。及後,「路人」經過,漫不經心地以第三者的角色,同意他們的觀點,沒有「硬銷」,只是淡然地說出「以這個價錢來說,這貨品的確不錯」,令人「不誤有詐」。

要成為「水魚」的先抉條件,首先是心軟易哄,其次是容易受影響。以自己為例,本是不屬於以上所列之內。不過,卻有著第三個原因而把這道牆輕易擊破:缺口──「有此需要」,便會輕易動搖。因著這道小缺口,輕輕鬆鬆令「水魚」say yes!

當然,以上說的所謂騙案、騙徒、受害者等等全都是開玩笑,同事們都是關心自己才向自己推介他們認為是好的東西,而我,絕對不是受騙而是甘心購買!同時亦證明自己不是一個不加思索便亂花金錢的人,只有在有需要的時候才會買有需要的用品(哈哈!)。

(特以寫下這「騙案」過程,源於要記錄同事們的用心及「無限創意」,令大家笑不攏嘴,否則,怎可能笑著來「出血」呢?)

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

Deadline

每一樣事都有期限,只在能期限前完成,便安心、自在、放心。

不過,一天死線還沒有到來,人總是趨向懶理它,直到死線迫在眉睫,才會急忙把它完成。即使我們知道期限在何時,總會一廂情願地以為「時間尚早」,誰知道,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轉眼間,看似遙遙無期的限期便近在咫尺,只好加快腳步,把自己迫得更緊,以趕及在限期前完成。

在工作上,我不喜歡在最後時段「衝刺」,只因壓力太大了,我寧願早早把它完成,然後安安樂樂地在期限前準時遞交,總比在千噸壓力下完成為好(讀書時,要是明白這道理,便不會出了「臨急抱佛腳」的悲壯場面了)。

相反,在日常生活中,面對各種期限死線卻顯得不以為然,經常抱著「時間尚早」的心態而實行「拖字抉」:
食物嘛,距離最佳食用日期還早,可以多待幾天;
現金券(或換領券、贈券等),不會「早換早享受」,反而在限期前才匆匆換購,以免血本無歸。要是在時間上稍有「差池」,令本來還有價值的「紙」(券),變得一文不值,欲哭無淚;
遞交表格,永遠在最後一天是最多人遞交;

近日看到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某食店忽然門庭若市,門外排著長長的人龍。不是它有什麼特別優惠或折扣,原來,大部份人(超過95%)都是手執換領券,希望能在限期前趕上「尾班車」,把換領券換成貨品擁有它,否則,金錢便白白花掉了!

作為旁觀者,看在眼裡,覺得很可笑,不過,再細心回想,自己何嘗不是跟他們一樣?曾幾何時,明明換領時間多的是,卻選擇「延遲擁有」,最後需要花上更多時間,想起來也覺好笑。

幸好,在過去的日子,因錯過了日子而白白令換領券或贈券等過期的機會絕無僅有(食物過期除外,哈),不至蒙上金錢上的損失。不過,看來,從今以後要嘗試改變這習慣,好使能全然享受當中的過程,而不需被時間綑綁著!

2013年12月11日星期三

Please & Thank you

同一句說話,以命令式或是請求式說出來,效果大相逕庭。

是習慣也,是自然也好;是口述也好、是文字也好,很自然便會把「請/麻煩/唔該」及「謝謝」掛在嘴邊,相反,要自己講(或寫)出一句話(或一篇文章/書信)而當中沒有please & thank you,幾乎是不可能的事。要是可以一句please or thank you都不用說而可以有禮地要求別人做事的話,應該是一件「嘆為觀止」的事呢!

請求別人幫忙,從來都不是一件易事。怕開門見山而感到突兀,只好用不同的開場白來作引言,然後才把重點說出來。或許有人覺得這樣跟兜圈子沒什麼分別,何不「單刀直入」來得省時直接?我不覺得這些開場白是虛偽,畢竟,凡事需要以禮為先,否則,令人感到不爽、覺得太理所當然的話,人家卻沒義務幫你,理睬你才怪啊!

無可否認,一個人的地位如何,對於說please & thank you的「要求」也不一。小薯如我,千「多謝」、萬「唔該」,是必須的,否則被冠以不禮貌、不尊重、不專業的罪名便萬劫不復了。相反,有權威的高層,無論說什麼,其他人也不敢吭半句:沒有道謝,只因那是命令,「我說你要聽/做」,不得不從,何須言謝?

當然,世上仍有不少擁有權力卻仍有一顆謙卑的心的人,他們沒有因自己擁有的權力而蒙蔽雙眼,相反,他們更以身作則,以禮待人,這些人更值得他人尊重及敬佩!

2013年12月10日星期二

感性得太過份?

不知為何,每次看到小孩子,都有一份說不出的雙重感覺。

一方面,覺得他們天真可愛(小魔怪除外),另一方面,卻有一份莫名的可憐感覺。無可否認,我是想多了,總覺得,看到小孩子自個兒玩樂,天真瀾漫中卻流露出一絲的孤寂,挺可憐呢!誠然,子非魚,焉知魚之樂?或許,小孩子是樂在其中、自得其樂,根本不知道何謂寂寞或落寞。

看到電視裡小人兒,為了玩樂小事而發生推撞,受了委屈後繼而哇哇大哭,看在眼裡,真是哭笑不得。一方面,覺得他們的世界很簡單純真,易哭易笑,雖然嘴硬不忿輸,最後卻知錯而乖乖認錯。另一方面,不禁反思,為什麼長大後的「成年人」,總是因面子問題而難以認錯?

看著小人兒梨花帶雨地哭著,當然有點心痛,與此同時,卻十分欣賞她的率真。看著她跟「朋友仔」道歉,心中煞是感動;看到其他小人兒不忍心看到她傷心哭泣,亦主動和好,一句「我原諒你」,完全令我「崩潰」,激動得眼角流淚。試想想,你有多久沒聽過這句話?有沒有向他人說過這話?這句話說在小孩口裡,特別可愛動聽。不禁令人反思,人年紀越大,越會掩飾自己的情感。越簡單的說話,卻越難說出口!相反,小孩子從不掩飾自己的情感,不論是喜歡或厭惡,全都放在臉上。這種率性、發自內心的純真性格,極為珍貴!

小孩子要從成年人中學習成長,成年人何嘗不是需要在小孩子身上找回已失去的率真?

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

蛾與蝶

雖然飛蛾與蝴蝶同屬一科,可是,它們的命運卻大不同。

人們傾向喜愛鮮艷奪目、色彩斑爛的蝴蝶,只要它一出現,人便會為此而興奮不已。相反,當飛蛾在空中盤旋時,不但被受冷落,更加以一個嫌棄及厭惡的眼神,希望它能快點遠走一點。

蝴蝶天生「美艷」、飛蛾卻給人摒棄。有時候,真的替小飛蛾感到可憐。它沒做過什麼事,卻惹來別人的嫌棄。怪只能怪它沒有吸引人的外表,便要「終身認命」。

大家也聽過(或在從前的電視、電影中看過),飛蛾,可能跟某某靈魂扯上關係,或許如此,人們才會對它如此忌諱、甚至避之則吉。孰真孰假,沒有人知曉。

不論你是否相信,不禁在想,要是飛蛾跟靈魂扯上關係,又有什麼可怕呢?某程度上,這是懷念先人的一種投射。有些人更從中得到心靈上的慰藉,藉此把心靈上鬱悶釋放出來,亦未必是一件壞事。

有人看到飛蛾的出現,不會加以傷害,相反,會任由它、不理會它,它要走的話,自會自然飛走。的確,飛蛾跟蝴蝶很不一樣。蝴蝶沒一刻停下來,人們越想捕捉它,它越飛得起勁,不會長期停留在一個地方。相反,飛蛾的篤定,要趕走它,亦不是一件易事!既然它不是什麼害蟲,亦不是對人構成太大的滋擾,隨意由它好了!

2013年12月5日星期四

Deserve or not

要得獎不難(其實是很難喇!),但要在領獎時得到別人的認同與肯定卻肯定不易;
要升職不難(其實是很難喇!),但要在升職時得到別人真誠的祝賀卻肯定不易;

有人從不理會過程,但求得到預期的結果,即使被說明不乎實,也只會擺出一副「又如何」的樣子。另一邊廂,卻有人循規蹈矩,寧願好好裝備自己,等待機會來到的一刻,而你,又屬於那一類人?

的確,我們可以高聲說,「我才不會理會他人的目光。」,更不應為他人而活。不過,說到底,我們都希望得到別人的認同。要是在自己得到某些成就後而得到別人由衷的讚賞及認同,是一種肯定,更確定自己所做的事是正確的。

對於一些有實力的人,他們的一言一行都值得他人借鏡及學習,即使他們沒有實質的大成就,在我心中,他(們)已是一個傑出的人士,絕對值得他人尊重及欽佩!那些虛張聲勢、虛有其表的人,即使看似得到比別人多,可是,最後卻只會換來他人的不屑。

真的,你有沒有試過被恭賀?是真情還是假意,一點兒也不難看穿!收到真心的恭賀,那份喜悅及笑容,是很難假裝出來的(除非,那人是一名影帝、影后吧),一句「這是你應得的(you deserve it)」,比其他千言萬語來得更感動,因為,你知道,自己的付出並沒有白費,從他人眼中,亦看到自己的努力,這才是最難得及珍貴。

萬一被人質疑一句,「憑什麼?」,教人情何以堪?(因此,我絕對不容許這事發生在自己身上的!)

2013年12月4日星期三

不吐不快

不論是生理還是心理上,心中(或口裡)有東西啃著的話,不吐還是會不快。

整天渾身不自在,總覺得有些東西卡在喉嚨裡。強忍不是辦法,最後終於按捺不住,嘔吐大作,把積壓在身體裡的不適,通通吐出來。雖然吐了還沒有為自己帶來「暢快」的感覺,但是總比想吐卻又吐不出的感覺為佳。

同樣地,在生活上,遇上不公平不公義的事,基於某些原因而不能暢所欲言,亦是有一種說不出的鬱悶。本著少說為妙的宗旨,卻越想越難過,終於,變成「唔講又講」,把心中的鬱結一併說出來。

當然,說罷了,心中有一點後悔,會否說了不該說的話?會否因而開罪了別人而不自知?會否因多言而招惹麻煩?不過,話已說出口,收也收不回,也就作罷。最重要的,是把事實、感受通通說出來。

不過,現在最關注的,仍是身體上何時停止嘔吐的感覺,這種感覺,難受極了。

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

沒有最荒謬,只有更荒謬

人,很多時候講求「常理」,卻偏偏有些荒謬絕倫的事在當中出現,令人難以理解。

半歲女嬰在「光天化日」下被拐走,已是一件令人難以信服的一件事。畢竟,嬰兒車裡的是一個活生生的嬰孩,不像手提、錢包等死物,可以無聲無色地被人拿走。自己的女兒,無端端地自己的視線範圍下失去蹤影,這本身已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一件事,不少人會不禁疑惑:匪徒如何下手?是聲東擊西還是下了迷魂煙?為什麼嬰孩沒掙扎?為什麼沒人發覺?拐走嬰兒有何目的?

要不是當中的受害人是一個還未懂牙牙學語的小孩,相信根本不會任何人會相信一個如此荒誕的說法。不過,稚子無罪,為了尋回小孩,哪怕是再荒謬的過程,大家亦只好選擇相信。

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失蹤嬰孩仍舊杳無音訊,情況令人擔憂。只是萬料不到,情況峰迴路轉,最不希望發生的事終究發生:這是一樁自編自導的悲劇,親生母親涉嫌殺害自己親兒,然後非法處理屍體,為了掩飾自己的罪行,編制出一連串的謊話,企圖瞞天過海。只可惜,天網灰灰,真相漸漸浮現,沒有人願意看到一個如此震驚及駭人聽聞的事!

虎毒不吃兒,究竟是什麼原因令這名母親殺害親兒?還是意外致死?要是在查明真相後,是一件意外的話,為何她不勇於面對自己的過失,卻走歪路,以一個又一個荒謬的謊言來掩飾自己的錯誤,甚至混淆視聽!她不但浪費警力、令家長們人心惶惶、還欺騙了社會上的同情心,而最可怕的是,面對親女兒可以如此冷靜、冷血!

在真相未查明之前,只希望嬰孩能安全存活,而不是以這樣血淋淋的方式作為悲劇的結束。

2013年12月1日星期日

感恩節電郵

我們無時無刻也需要為自己已擁有的東西而感到自豪及感恩。可惜,我們往往是善忘的一群,隨著時間的流逝,人很容易便把東西「理所當然化」,理所當然地以為擁有的一切是必然之事,卻忘記了有種東西叫「失去」。另外,在快樂跟不滿的情緒當中,人往往傾向被後者影響得最深:一件樂事可能令自己快樂一分鐘,但不悅的事,卻會令自己鬱悶一整天。

有時候,一件事的好與壞,是由一點一滴地累積下來。昨天的因,成就今天的果;今天的因,成為明天的果。別以為只是小事一樁,說不定,會對人對事帶來深遠的影響。

我不是一個「好好小姐」,不會為了討好別人而刻意阿諛奉承,有時更不惜當「丑角」,把人家不敢說的事實也說出來。「角色」不討好,要得到別人的認同更是難上加難。不過,自問是對事不對人,即使被人誤會,亦問心無愧。不知從何而來的福氣,竟然有人向自己道謝!

在感恩節當天,收到一封電郵。基本上,我對寄件人是何人一無所知(因工作關係,經常跟不同人接觸,人家認識自己不難,但要我把所有人記住卻有一點難度),細看之下,是一封感謝的信件,內容大致上是感謝自己在過去一年為他們的部門解決了不少問題。原來,在人家眼中,是看得到自己的默默耕耘。說實在,我從沒奢望或期望過會得到別人的欣賞,心中只有一個卑微的願望,就是「少一點指摘」,就此而已。今次竟然收到這封電郵,實屬意料之外!

哪怕機會有多渺茫,即使只是「萬中有一」,在云云當中,有一個人明白及認同自己的付出,已足以令我繼續堅持下去!

一句感謝,在別人眼中,可能是一件平常不過之事,不過,於我而言,卻猶如打了一支強心針!

試想想,做得好,是份內事,即使人家不說謝謝,也奈何不了對方。感恩,不是因為別人的讚賞,而是那份被認同的感覺。能以自己一點點的能力幫助別人,是自己的福氣。

我不會為了這一點小事而自滿,相反,它成了一股推動力,把自己做得更好。同時,亦要把這份感恩的心默默地傳揚開去,對人家的好意及幫忙,由衷地表示感謝,否則,「多謝」只會變成口頭禪,這是一件多沒意思的事啊!

2013年11月28日星期四

新玩意

近日為母親添置了新玩意。為了令她充分掌握當中的竅門,唯有先行了解,才能為她提供「技術支援」。在她從新學習之前,原來,第一個需要學習的人,是我。

一無所知的我,稚嫩、膽怯,卻又興奮、好奇。

一向以來,即使有說明書在手,自己都不喜歡看,習慣慢慢摸索當中的竅門。不過,要是產品本身沒有說明書時,有疑問便變得無從入手,真真正正的「靠自己」。

奈何自己的資質並不是特別聰穎,即使已在極快的時間下掌握了大部份的技巧,然而,仍有一些微妙的地方有待發掘。苦無頭緒,卻又不敢(亦不願)麻煩別人。可惜,最後仍是需要向現實低頭。幸得熱心的同事主動幫忙,才能把一些小問題解決。不禁在想,自己實在「何德何能」可以得到同事朋友的幫忙?

感恩身邊有不少有心及有耐性的同事朋友,沒有他們的「循循善誘」,說不定,我還不知要多花多少個晝夜才能找出答案了。

2013年11月26日星期二

人不可以貌相

與人相遇、跟人相識,全都講求時機。

有些人,你以為他(她)難以接近、不易相處,誰知道,一旦打破了那道無形的牆後,卻可以有說不盡的話題。問題在於,如何能作出突破?

在未熟悉一個人以前,我們只可以憑對方的外表、行為、態度及說話來評價對方,不過,「耳聽三分假、眼看未為真」,即使單以觀察來檢視這個朋友是否交得過,會否流於武斷?有時候,我們所看到及聽到的,亦只不過是片面之詞,未及詳細理解當中的來龍去脈及因由便妄下判斷,對對方並不公平。

對此,有數次「難得」的親身經驗。

從來,我都是一個站在遠處冷眼旁觀的人,把我說成是一個羞於跟人打交道的說法亦絕不為過。加上,自己「其貌不揚」,經常給人一種難以接近的感覺,令別人誤會(或是自己先「以貌取人」)自己是一個難相處的人,也在所難免。現在,有幾名談得來的同事及朋友,都是「不打不相識」。在未正式接觸之前,彼此從不往來、更不用說有什麼眼神交流。不知從那一刻開始,開展了「破冰之旅」,自此以後,有講有笑、滔滔不絕,有說不完的話題!

不過,亦有不少「失敗」例子。

雖然,自己「看」人並不是十分精準,人家的第一印象(First impression)跟及後的相處可以有很大的落差(所以才要更多的溝通來加強了解對方的思想及看法),不過,基本上,亦「相差不遠矣」。

誠然,要踏出第一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過,我相信,只要多一點客觀的觀察、少一點主觀的偏見,相信,要結交多一點朋友,亦不會是一件天方夜譚之事。

2013年11月25日星期一

多謝小人

小人,總有一個在左近。

對於小人,我們都嗤之以鼻,不屑他們的所作所為。遇上更過份的,咬牙切齒更是在所難免。不過,一旦冷靜下來時,我們卻要「感謝」他們的出現,因為只有他們的「 存在」,才會加速我們的成長。

一直以來,我是一個本著「可忍則忍」的精神的人,凡事沉住氣,盡可能滿足各人的要求、在可接受的範圍下忍受對方的無理。不過,當一個人不停地被測試底線及忍耐力時,終有一天會按捺不住,一次過把昔日的不滿統統爆發出來!

從前,我絕少說「不」,永不投訴。但當一個人多番被「欺負」時,終有沉不住氣的一刻。學會發聲,除了是不吐不快之外,更重要的是為自己伸張正義,才是對自己公平的做法。

有理說理,多數能得到對方的注視。要是經常無理加歪理,只會把自己放進被蔑視的境地。有些人,的確需要在「投訴」的壓力及鞭策下才會稍為收歛及改善,不過,更多時候,他們的厚臉皮是超出常人的想像。他們可以對任何投訴及不滿不以為然,仍舊我行我素,無恥得令人直跺腳。

感謝某些小人的存在,沒有他們把自己迫進牆角、絕地反擊的話,我是不可能敢於在人前說出真相。是他們令自己變得不再懦弱、不會啞忍,敢於把不公義的事公開,為自己討回一口氣!縱使,自己的發聲未必能對事情帶來突破性的進展,不過,總比屈在心中為好,亦可以把對方的惡行公諸於世,令其他明事理的人看清楚對方的所作所為而不會被蒙在鼓裡。

2013年11月21日星期四

難明火星人心理

遇上陌生人、或是一個不太相熟的人時,一般都會跟他們保持著一段安全距離。

比方說,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到餐廳用餐時,選擇座位都會先坐「單座位」;要是沒有的話,便會退而求其次,坐空置的雙人座位;繼而選擇跟同性的乘客並排而坐;最後選擇跟異性同坐(你們是這樣的嗎?)

上世代,酒樓的「搭枱」情況屢見不鮮,充分表現出「同枱食飯、各自修行」的「精神」。不過,在現今講求生活質素的社會,出現「搭枱」的情況幾乎成為絕響,只有在快餐店、茶餐廳等才會出現「與陌生人同食」的時刻。

即使在快餐店、茶餐廳等地方,要是看到有空置的餐桌,我們都會選擇自成一角,而不是跟陌生人同桌。究竟,基於什麼理由,一個人會寧願選擇跟別人擠在一起(撇開雙方是朋友,彼此是不認識或不相熟),而放棄「獨享」桌子的美好時光?

縱然已問了「是否介意一起坐」,不過仍是一件十分突兀的事(別以為那是一件搭訕行為,因為最後彼此是完全沒有任何交流)!不論是明示(眼神睥睨著旁邊空置著的桌子)或暗示(佯裝聽不到對方的話,但對方竟然鍥而不捨一再「發問」同一問題!心中暗忖:難道我可以說「不」嗎?),對方當然二話不說,一屁股坐下來,完全令人摸不著頭腦!

腦海曾閃出一個極壞的主意:既然對方喜歡坐在這裡卻又不願走開,倒不如自己「成人之美」,自己換桌子,好讓對方「獨佔」整張桌子吧!不過‧‧‧最後還是沒有坐言起行,結果,整頓飯如坐針氈,只好匆匆離開!

本來,什麼人坐下都無任歡迎,只可惜,對方是一個不受歡迎人物。要是連吃飯時都不能選擇跟什麼人同桌,會直接影響胃口的主要原因!連吃了什麼東西也忘記得一乾二淨了!

2013年11月20日星期三

心緒不寧

從傍晚到現在,一直有種患得患失的感覺,內心空洞失落,彷彿遺忘了一些東西,用盡方法卻無法想出當中的原因。究竟是有一件事情還未做好?還是需要做一件重要的事情?絞盡腦汁仍是想不出箇中玄機!

要是一直無法解開當中的玄機,只會坐立不安,更無法安心地過日子。

討厭自己的執著,亦惱恨自己的健忘。究竟是自尋煩惱還是杞人憂天?真的希望快點靈光一閃,盡快釋除內心的疑慮,才可以好好地過日子!唉,祈望今天晚上千萬別失眠啊!

2013年11月19日星期二

一個理由

不知道大家購物時是抱著什麼心態?是人有我有?是希望快人一步?還是為了滿足自己?抑或是為了生活所需?

當然,人需要先行滿足口腹,才能有閒情逸緻風花說月。要是三餐不繼、「憂柴又憂米」的話,如何談嬉戲玩樂?

對一個購物狂來說,購物能滿足欲望,帶來開心的感覺。遇上瘋狂甚至病態的,不會理會經濟上是否有能力負責,最後造成債台高築。自問算不上是一個購物狂,整體而言,都是以實用為主,不會奢華揮霍。不過,偶然亦會希望買一些不是必需品來獎勵自己。當這一刻來臨時,心裡便開始掙扎、忐忑不安,腦海裡不時浮現出一些生活艱辛的人的樣子。一想到,這邊廂,有人為了節省一兩元而丑盡六任;另一邊廂,自己卻揮金如土,不是一件諷刺的事嗎?

當自己需要購買一些非必需品時,很多時候,我亦需要一個理由來支持自己。或許,大家覺得,要找一個理由有多難?喜歡的話,一千一萬個理由也可以說出來。不過,自己卻深知道,一些理由看似充分,卻只不過是自欺欺人的藉口而已!要找出一個說服自己的真理由,說易不易!要是能找出一個合理而滿意的理由來支持自己,這樣才「買得開心、用得快樂」!反之,要是找不出一個合理的理由來支持購買,便需求想出一個拒絕花費的原因!否則,內心只會反覆思量,影響心情!

內心經常上演著這場思想上的角力,有時真的挺累及麻煩呢!現在的我,不必要的「身外物」越來越多,再不「嚴格」執行,後果(不論是財力或空間上)都會不堪設想!不過,我寧願繼續如此,至少,不會輕言花費在奢侈品上,否則家中只增添更多不必要的東西,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2013年11月18日星期一

小時不教、大時無得教

我們常掛在口邊的「有品」、「冇品」,其實是指一個人品德上的操行。一言一行,不獨是代表自己,背後還代表著自己的家庭、學校、社會、地方、城市、國家等等。說品德,好像是一件高不可攀的事,其實並非如此。不用做一些偉大的事,更不用犧牲自己,簡單如有禮、體諒別人,在決定做一件事前先從他人的角度出發、替他人著想、不自私,已是一個好開始。

一個微小的自私行為或動作,雖罪不至死,亦未必對周遭造成重大破壞,然而,卻可能已對環境及他人產生滋擾,令人煩惱不已。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需要包容與體諒,但並不代表凡事啞忍。公平一點,有時候不是每一個人都清楚明白當中的「一般指引」,才會出現「違規」或作一些不合乎常規的事,總相信,只要有禮貌地把道理陳述(不是叫大家指著對方的鼻子來指斥),不平則鳴,才是上策。

的確,近年發覺自己「不平則鳴」的次數多了,不禁反問自己,問題是出於自己嗎?是因為自己年紀開始大,忍耐力開始不足?還是因為有恃無恐的人越來越多,凡事也從自己利益出發,才懶得理會人家的死活?

分別在不同日子遇上三個令人頭疼的小孩,他們的行為對他人造成不少滋擾,某程度上,更是無禮沒品德‧‧‧

小孩甲:
一個非常「經典」的小孩「玩樂」的行為──玩電梯。把電梯內的所有樓層的按鈕全都按了,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卻偏偏在「中途」遇上我這名「不速之客」,小孩「無路可逃」、亦無法抵賴,羞愧得無地自容;

小孩乙:
在車廂裡以智能手機看卡通卡,卻忘形地把音量開到最大,對車廂中的其他乘客構成極大的滋擾!
在車廂裡,我的聽覺變得特別敏感,實在無法忍受這些噪音,第一次「戰戰兢兢」地要求對方把音量收細,只可惜,只維持了一段短時間便再次故態復萌。總覺得,把玩電話是家常便飯,但亦要有用電話的禮儀!要是每人也把自己的電話聲浪放盡的話,只會把地方變成喧鬧的街市!

少年丙:
電梯門徐徐關上,門外的少年卻在電光火石之間把門打開,然後若無其事地走進電梯。明知自己的一小動作,足以延誤電梯裡的所有人,卻連一聲「不好意思」也沒說一句,是我太不包容,還是他覺得理所當然?

以上只是冰山一角(不但小孩如是,出現在成人身上更是多不勝數),我當然可以忍氣吞聲,不哼半句。不禁在想,要是他們的家人不立時加以糾正的話,我們作為「旁觀者」的,再說多一句便跟「三姑六婆」無異了!

品德,需要從小開始培養。要是錯過了這個黃金時間,他日長大成人,大局已定,要改過亦為時已晚,最後,只會為社會製造出更多自私自利的人。

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

像我(們)這類人

很多時候,人喜歡把人分類到不同的群組。同類的,額外投契;非我族類的,自會排斥他們。

有沒有想過,當人家或自己說著「好似我地呢d人」的時候,究竟是本著什麼心態來說呢?是因為想人家知道彼此都是「同道中人」?在「同聲同氣」下更易了解及明白對方?還是藉此來把大家區分出來、劃清界線?

自己曾經遇過一個十分另類的售貨員(說不定她是老闆!),令我哭笑不得(還是欲哭無淚?)。

為了成功做成一樁生意,不少售貨員費盡唇舌,無所不用其技,口甜舌滑,務必要令客人乖乖地拿出錢包買下貨品,不過,亦有例外。

她是一名身型豐腴的售貨員(就先把她稱作是售貨員吧),甫見面便擺出一副跟自己「相逢狠晚」的姿態。起初,對於她的熱情,先是驚訝,然後卻覺得還可接受,只因她眼光還不錯,在短時間內已初步掌握了自己的口味,每次推介的衣服,大都算是合自己的心意(至少不會立即搖頭說不、連拿到鏡前「併併」的意欲也沒有)。不過,每次(是每次!),她都會重複又重複地說:「像你這類(身型)的人,穿這個怎樣怎樣好,可以遮掩缺點。穿什麼又怎樣不好看」云云,跟著,下一句又必會是「我(即那名售貨員)足足有xx磅,穿上這些衣服一點也不覺得累贅,看起來又怎樣‧‧‧(下刪一百字)。」

起初,還會覺得她挺健談,即使我只是點頭(甚至只唯唯諾諾),她仍依舊「熱情」。可是她越來越變本加厲,越說越起勁,完全不留情面的評頭論足。雖然自己尚有一點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缺點在哪,但當聽到她重複又重複地指出自己的短處時(應該適可而止嘛!),仍是有說不出的難受及不快,嚴重打擊僅存的自信心!心中不是味兒之餘,只想把握時機盡快離開(她應該是越說越興奮,毫不覺得說得過火,亦不發覺我開始收歛了笑容)。好了,當真的離開了店舖後,她那句「像我(們)這類人‧‧‧」仍在腦海中盤旋著,久久不散!

我究竟是「那一種人」?是跟她同一類嗎?對不起,自問跟她還差一點距離,怎樣算也未及她一半啊‧‧‧硬把我說成是同一類人,未免太抬舉我了!

為了跟「這句話」劃清界線,我不得不開始反思,要努力一點,不能再被她打擊自信心!

2013年11月14日星期四

為別人低頭

近來,有一個很有趣的現象,經常在身邊發生:不停俯身為他人拾起東西。這個俯身動作,彷如條件反射,不加思索,來得自然。

不小心把東西掉到地上,不時發生在大家身上,俯身執拾亦是平常。要是當你遇上他人的東西掉在地上,你會視而不見還是出手幫忙把它拾起?這問題沒有特定答案。要是當事人就站在跟前,而掉下的物品又近在咫尺,或是對方處於一個尷尬位置而無法把物件拾起的話,一個「舉手之勞」並不會花掉很多氣力。

有些人,他們就是那種要全世界照顧及服侍的人,即使不小心把物品碰跌在地上,他們也不曾「企圖或意圖」去嘗試把它收拾起來,只會翹起雙手等待別人的幫忙。對於這些人,我是絕不屈服於他們之下!反之,看到一些需要幫忙(而對方有給予別人一種曾經努力的態度)的人,我會二話不說地出手幫忙。

將心比己,我們都渴望身邊多一些熱心的人,在有需要時出手或給予幫助,這比冷漠無情、漠不關心來得更好吧!要獲得他人的關心、照顧及幫忙,先要付出而不問回報,以一己之力來影響他人,世界才變得更好吧!說不定,一個微不足道的幫忙,但卻可能改變一個人的心情!一個人心情大好的時候,笑容自然多了,埋怨又會少一點,對別人又會再寬容一點,不是造福人群嗎?這或許是另類的「蝴蝶效應」,默默地為社會帶來改變啊!

只要不怕吃虧,別太計較,有得著(或「著數」)的,或許就是自己,這就是助人為快樂之本的原意吧!

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

爭一口氣

是這樣的,跟同事們相比,我是較不偏食的一方,因此,彼此間常以此作為開玩笑的話題。

他們常笑說,在任何環境下,哪怕是遇上大饑荒,即使眼前只剩下他們最不愛吃的食物,他們寧願餓死也絕不會吃,因此,在眾人中,死得最後的,登登登登‧‧‧將會是本人(或者,我就是給人一種「為了生存會連樹根樹皮都會吃掉」的人吧?)!

的確,為了生存、為了不捱餓,面對不愛吃的東西,亦只好勉為其難把它吞進肚裡去。同樣地,在工作上,為了五斗米而折腰亦在所難免。在不超越自己的底線及宗旨的大前提下,我是絕對可以忍氣吞聲,日常生活亦如是。不過,這並不代表我是一個沒骨氣的人。我會為了爭一口氣而挺直腰板、頸項硬如鐵,絕不低頭,更不會輕易屈服。

或許有人覺得,為了一時之氣而不妥協,是一件不明智的事。不過,我卻不以為然。試想想,要是一個人做事沒有原則,事事只會卑躬屈膝、逆來順受,給人一種懦弱的感覺,要得到別人的尊重便更難了!

這種性格是挺惱人,因為固執的人是最惹人討厭,不是人人接受得到。誠然,懂得在得失之間取得平衡,擇善固執,才是對得起自己!我可以包容很多人,卻接受不了仰人鼻息的感覺,看人家的臉色令我受不了!試問,誰沒受過人家的臉色及嘴臉?我卻要知道這份「忍辱」是否合理(不過,好像很多時候都是不合理吧?),「沒料子卻硬充」,我是絕不能忍受被這種人的踐踏!

我不知道這份執著是否一件好事,至少,我認為是為自己留下了一份僅餘的自尊及尊嚴。

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

重複的感動

一齣電影或電視,當中感動的情節,要令觀眾哭得眼淚連連,說易不易,說難不易。不過,搧情,並不一定代表感動,有時候淡淡的,反而比激情(或激動)的,來得更易觸動人心。

第一次看,一時感觸而落淚,是一件很平常不過之事,心情久久未能平復。要是同一齣劇(或戲),重複看數遍,對當中的劇情已經十分了解,說不定能如數家珍的把細節娓娓道來,同時亦能知道「催淚點」在哪裡,那時候,人會開始麻木嗎?

我知道,我是不會的。

觀看的時間可能不一樣,環境、空間及心情或許亦有變,可是,當看著同一個場景,內心仍然激動,突然勾起昔日的種種,當時的心情,一幕幕重現在腦海裡,淚水泛起了小漣漪。

我知道,劇情雖是虛構,但感覺卻是真實的。

原來,當看著同一幕,惹人發笑的,會繼續大笑;要流淚的,眼角仍舊會不由自主的流出眼淚來。

情感上的壓抑,尤如一塊大石壓在內心深處,唯有透過劇情的引導,才能掀動情感上的發洩,同時亦代表,我還沒有變得麻木不仁吧?

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

眼中只有「機」

不難發現,現代人越來越「專心」、越來越「勤力」。

他們的「專注」,在於手上的手機;他們的「勤力」,在於無時無刻也在忙著查看手機。

有沒有發現,在辦公室默默地低著頭的同事越來越多?不容否定,當中有不少默默耕耘、努力工作的同事。不過,當中更多的,是在鍵盤前,不是低著頭打文件,而是低頭專心看著自己的手機的同事?打機、覆電郵、上社交網站、即時通訊、流覽分享網頁等等,要多忙有多忙。要是不刻意留意的話,根本不知道他們是為公還是為私而忙得半聲不響。

機不離手,幾乎成了大部份人的習慣。你忙你的,我望我的,彼此鮮有交流,即使面對面,所謂的溝通,也是「網上見」而已。這種「同枱食飯,各自修行」的心態,看來,只有我這種格格不入的「火星人」才覺得奇怪罷了。

為了專心「掌握世界大事」,眼神分分秒秒也離不開自己的手機。食飯看、走路看、坐車看、上廁所看,即使是剛睡醒,除了張開眼睛外(有時候還是睡眼惺忪的時候),便要立即查看手機內程式(或遊戲)的更新!

為了查看手機內容,某些人可以對身邊發生的事完全不聞不問:
在人頭湧湧的上(下)班繁忙時間,可以在路中突然「急煞停」,幾乎把跟隨在後的人全絆倒,或是;
以龜速的步伐(mean一點來說,是以「送殯」的速度!)在街上「浮游」,為的只是緊張地追看著那四吋的屏幕,完全不知道自己早已成了路上的「瓶頸地帶」;
在擠迫得幾乎連吸一口氣也是奢侈的車廂(或電梯裡),竟然有人為了製造足夠的空間來給自己查看手機,而強佔在一個有利位置,妄顧他人已經擠得連一張紙也容不下;
邊走邊看手機,把身邊的人全當作是傭人,要他人為自己開門、按電梯樓層已是見怪不怪;
專心查看手機,路上的途人全都要「自動」讓路,否則便撞個正著;
沒帶錢包不要緊,沒有「手機」在手才是「世界末日」,令人坐立不安;

玩物喪志的道理準沒錯的。科技帶給人方便,但過份沉迷,不但影響人的社交能力(還是,有不少人覺得拉近了人的「距離」,只是我太執著?),還會真真實實實的帶來生命危險(最近,更有一名小學生,因只顧著沉迷玩遊戲而墮進路軌,好不危險!)!且看,不少人在過馬路是還在「頭耷耷」,沉迷在電子世界裡,連路上的安全也全拋諸腦後,發生意外的機會也更大!司機當然有責任小心駕駛,但作為途人,亦要學懂保護自己,以策安全!

當這個世界上,人人也只一心一意叮著自己的手機時,試想想,有多久沒有正面看著別人,跟人來一個四目交投的眼神接觸(「撩交打/拗」的睥睨眼神除外)?

原來,要看到對方的眼神,才是一件最奢侈的事呢!

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

娶得過

近日坊間討論得最激烈的話題(除了電視牌照外),莫過於「找尋一個肯同自己捱麥記的女人」。

Well,以現在的生活水平,一個麥記餐,動輒要三十多四十元。即使是一個早已「縮水」、吃不飽卻會令人肥胖的「優惠套餐」,亦要廿多元一個,一點也不便宜,勉強來說,亦只是中上階層的「基層食物」,對一些真正的基層市民來說,快餐食物,絕非「窮人恩物」,更不能以「捱」來形容。當年,當我們還是小的時候,吃麥記,才是真正的「捱」呢(不過,於我而言,有快餐可吃,已是一個額外的恩賜了)!

開玩笑地說,要是經濟上能天天「捱」麥記,倒不如把吃快餐的錢用來到市場買新鮮的餸菜(當然要精打細算啊),不是更健康嗎?

要是一個女子,真的願意天天跟你吃麥記,不用多久,身上便已長出層層的贅肉了,這可是一個有血有肉的「犧牲」!加上,套餐越來越貴,天天吃,不吃到窮才怪啊!其實,明事理的人都知道,「麥記」(或其他快餐店),只不過是一個比喻,比喻著希望找到一個願意跟自己捱、不怕吃苦的伴侶,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

我深信,一個人,要是真心愛另一半的話,可以作出無私的犧牲而絕不求回報,不論是捱窮捱苦捱餓,亦是心甘情願!從來都說,只要是女人認為值得的話,她們可以比任人更要捱得苦,甚至不離不棄(因此不難發現有不少人,為了另一半,死心塌地一而再再而三地作出一些更傻更匪夷所思的事)!

女人只要有愛,便覺得捱得有理,否則,一切也是徒然。

跟豪華大餐相比,快餐絕對給比下去。然而,這卻並不代表女子會抗拒或嫌棄它。女人需要的,是一個希望。要是男人能帶給女人一個訊息:他是有努力過,有上進之心,即使最後失敗收場,只能繼續噎快餐而不能「升格」到法國大餐、咬著麵包而不是吃山珍海錯,又如何?女人亦會感到幸福無比,絕不會有怨言。反之,要是男人毫無上進之心,但求一個女人不花他的錢便算,才是最低層次,女人才不會甘心為他捱苦。常言道,嫁一名窮小子不是問題,只要他有上進心,努力為另一半謀幸福,便已是最幸福之事了,否則,天天吃鮑參翅肚亦不會快樂。

肯捱肯吃苦的女人,當然「娶得過」。但更大機會是,當女人跟男人一起捱過後,男人還會記得這個曾經跟自己同甘共苦的女人嗎?他還會繼續珍惜這名「娶得過」的女人嗎?還是會見異思遷?

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

父愛

一問即答題:父愛偉大一點,還是母愛偉大一點?

標準答案,當然是:兩者同樣偉大!父母對子女之愛,是無微不至。父主外(負責賺錢)、母主內(負責照顧起居飲食),兩者各有重要。時過境遷,父母擔當的角色可能重疊甚至倒轉,不過,目標卻是一樣:令子女生活舒適,健康快樂地成長。

總相信,兩個如此重要的角色,缺一不可,否則便不完整。誠然,始終不是每個人都能同時間擁有百分百的父愛及母愛。在成長的過程中,總有一小撮人是苦樂參半。

同時間擁有父愛母愛的人是最幸福的。

在母愛下成長,令小孩明白何為genuine,性格真誠,體恤他人;
在父愛的包圍下,小孩子充滿安全感,變得外向好動,是一個活潑開朗的可人兒。

只因父母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佔據著一個非常重要的位置。在潛移默化下,小人兒就接收了父母獨特的個性,成就了另一個人。

坊間不少人也說,社會普遍歌頌母愛多一點,畢竟,是母親懷胎十月才把孩子生下來。父愛嘛,相比之下,好像是次一等似的。然而,在內心深處,大部份人也相信,父愛是絕不能缺少的。不難想像,一個缺乏父愛的人,性格總是沉鬱敏感,鮮有笑容。因此,誰說父親沒有影響力?

要是以為只出外賺錢養家便是對子女負責,錯過(或忽略)家中小孩成長的過程,影響不但是親子關係,更重要的是,錯過了小孩性格上的培養。幸好,新一代的父母大都深明此道理,小孩得到父親的關注多了(還未到泛濫吧?),可見孩童都比較開朗活潑,長大後,方能有機會做到無憂無慮的「樂悠人」。

2013年11月4日星期一

好久不見

人人也知道,我是一個平庸的人。從小到大,一點兒也不突出,更因「先天不足」而無法站在最前線,「出風頭」輪不到我,要人家認識及記得自己,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常言道,要老師記得一個學生,只有兩種方法,一是當上名列前矛的高材生,品學兼優,乖巧聽話,自然深得老師的鍾愛;一是當上最頑皮最討厭的壞學生,才能引起老師的關注。自問不是天資聰穎的學生,自然當不上高材生,老師亦無法加以讚賞;另一方面,自己亦沒膽子當一名壞學生,令老師留意自己,最後,便成為「中央浮游生物」──高不成、低不就,未能在老師心中「留名」,更可能成為「透明一族」,面目模糊,名字嘛,更是沒可能記得起。

說實話,我已習慣了這種站在後方靜靜觀察的日子,要走上前一馬當先反而令我不安。然而,在內心深處,也曾閃過一個念頭,「有誰不想被記住?」

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遇上小學校長,內心十分激動,畢竟,多年不見,在她面前,自己變回一個小小女孩,感覺非筆墨所能形容。根據「人物性格」分析,我是那種在遠遠偷望的人,而不會主動上前跟對方打招呼的。不過,今次竟然不知在那裡來的勇氣,竟然上前向她問好!

她的門生千千萬萬,又怎會記得一個毫不起眼的我?唐突的我,只好自我「報上名來」,不求什麼,只希望她得知,還有一名小小學生還記得她、想念她。不知道孰真孰假,當她聽到我的名字時,她竟然說「我記得」、「有印象」,令我吃了一驚!那怕這一句「有印象」只是禮貌式回應,亦已教我興奮不已。即使她坦然說「不記得」,我也不覺得意外,畢竟,一名老師(或校長)面對成千上萬的學生,要記上對方的名字,比學生記下老師的名字難很多啊!

這一刻,自己彷彿穿過時光隧道,變回小孩子,跟校長手拖著手侃侃而談。不禁回想,想當年自己怎可能跟校長如此近距離接觸甚至交談?

多年不見,現在看到她仍然健康如昔,心中十分感恩。希望校長繼續健康快樂,好好享受每一天!

2013年10月31日星期四

驚嚇‧嚇驚

隨著年紀的長大,很多昔日認為很可怕、很恐怖的事,現在亦變得不外如是。是自己的膽量越來越大?還是可怕事已不再可怕?抑或,是自己對這些「刺激」東西開始麻木,甚至不再有感覺?

不再天真,加上歷練的累積,令人明白到恐怖背後的真相,某些令人懼怕的東西,可能根本不存在。鬼片、恐怖片,越可怕卻越要看,究竟是想藉著大呼小叫而得到心靈上的發洩?還是真的喜歡被嚇的滋味?

恐怖片是否恐怖,在乎環境、氣氛、地點、人物。在日照時候,一大班一起坐著看恐怖片,「恐怖極有限」,即使有驚嚇場面,亦有其他人「分擔」,要是遇上搗蛋鬼,說不定他們才是加強恐怖效果的催化劑呢!相反,要是只有自己獨自在夜深人靜的時候看驚嚇片,即使只是一個小聲效,足以令人「杯弓蛇影」,胡思亂想,產生無限的想像與幻想,開始疑神疑鬼,最後嚇得自己面無人色!

年紀越大,要找一齣足以令人嚇破膽的片子也越難,一來,是要求高了,不再單純地接收,腦袋裡的某一角,總會理智地想出一些不乎合現實的論點,二來,驚嚇再不是單純地以陰森的面容、血淋淋的場面來表達,作為觀眾,要求越來越高,要令人產生一種不寒而慄的感覺才是真正的驚慄。

除了鬼片/驚慄片外,近年,鬼屋亦成了不少人為之興奮的地方。說實在,當明知當中的鬼怪全是由人所扮演,他們的出現都是跟著一個既定的模式來嚇人,又有何驚嚇呢?不禁在想,看到他們被人嚇得嘩嘩大叫,雞飛狗走,其實是一件挺惹笑的事(我承認,自己很冷血啊!總喜歡冷眼旁觀!)!

要是驚嚇度不足,甚至只是虛張聲勢,驚嚇不足,卻搞笑有餘,頓時成了一齣笑片呢!

或許,人就是希望在繃緊的生活中找尋一些能釋放壓力與情感的方法,所以才想到鬼屋或看驚慄片吧!

2013年10月29日星期二

唔買又買

是咁的,在購物的時候,我經常猶豫不定、「議而不決」。好聽一點,便是三思而後行,不會胡亂揮霍(不過只要一旦找到「缺口」,銀根一「缺堤」,便一發不可收拾,會流血不止!所以要額外小心!),難聽一點,就是磨蹭沒主見。

每次遇上心頭好,總是左思右想,想來想去也未能下到決定。明明只有兩個選擇,「買」還是「不買」,結果卻走出第三個結果:先說服自己不買,及後又後悔,心情忐忑不安,數天後,「死死地氣」回到同一地方,把同一樣的東西買回家。幸運的話,心頭好仍舊等待我來「接」它回家,損失的,只不過是時間;然而,更大機會是回頭購買時,它已經不再存在,為此飲恨,後悔不已!

同事說得對:與其買又會後悔(擔心一時衝動買了不合適的物品,浪費金錢),不買又後悔(擔心物品一早沽清,再也買不回來!),倒不如把它買回家,至少後悔亦有一件物品在手(有購物狂或自制能力差人切勿模仿!)。不過,人的性格是很難完全改變,偶然內心仍會有所掙扎,但「反反覆覆」、「來來回回」的時間的確縮短了,而更重要的是:

今天我終於汲取了去年的教訓,打破了「宿命」,快、恨、準地下了一個決定,節省了不少時間與心思,而回到家裡,丁點兒也沒有後悔!

我。終。於。成。功。了!

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

一道不關上的門

每個人都會十分保護自己的家,不容外來「入侵者」(即賊人)來破壞自己的安樂窩。

回想那些年的日子(well,嚴格來說,其實並不是自己的「那些年」,應該說是長輩們的「那些年」才對),睦鄰關係好得不得了,對各家各戶非常信任,經常「大開中門」,「自出自入」更是等閒事,偶然走到鄰居家裡閒聊一會,或是帶著自己的食物跟人家分享,溫馨窩心。隨著時間的流逝,會開門的家庭越來越少,一進家門迅速關門回到自己的「小天地」的大有人在。鄰居長相如何、姓甚名誰亦不知道。

不論現在大家是否願意打開家門,但有一樣事情是必然會做的,就是晚上準備就寢前,首要做的是小心鎖好門窗,以免賊人有機可乘,令自己蒙受生命及財產上不必要的損失。不知道大家是否會把所有門窗(至少大門及鐵閘)緊緊鎖好?以自己為例,在家如是,在外(酒店)更加會反覆檢查,才敢安然入睡。我常笑說,自己「家徒四壁」,根本沒什麼貴重物品可言(即使他日飛黃騰達,也絕不會把大量金錢放在家中啊),更不會有什麼「危險」呢(當然,現實中我才不會冒這個險)!

不過,當人人也抱著不能掉以輕心的態度時,卻有人毫不介意把自己的家「暴露」於所有人跟前。破爛的木門,連「虛掩」也稱不上,門隙大得幾乎連小貓小狗也溜得進,不用窺探亦能把室內的情況看得一清二楚,跟旁邊緊閉的門戶形成強烈的對比,令旁邊的人全都嗤之以鼻,更不能跟以下的情況相提並論:不知道有否聽過一些盡責的管理員,在看到某些住戶的大門虛掩(有時候是住戶一時大意,忘記關門或門匙仍插在匙孔上),立即聯絡住戶以確認沒有發生意外。

正當我們還每晚檢查好門戶確保安全時,另一邊廂卻有人不以為然,繼續忍受著(或是享受著?)「中門大開」的日子,實在令人費解。最奇妙的是,這家安全到不得了,是因為「豁出去」而得到「絕對的平安」?還是連賊人也懶得費勁而「過門不入」?還是大廈的管理實在好得不得了,連蒼蠅也飛不進?

只能說一句:世上果然無其不有,沒有最怪異,只有更荒誕,實在佩服!

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

沒有解不開的結

我是一個怪人,最喜歡做一些平常人不愛做的事,仍然樂此不疲。不知道這是否人家所說的「怪癖」呢?

不少人覺得打結是一件苦惱事,想盡辦法,丑盡六壬仍無法把結解開,浪費時間及心思。有人會選擇「慧劍一揮」(opps,應該是「剪刀」才對),把它一分為二,完成;不過,仍有一些人(如我),卻喜歡「埋頭苦幹」,抽絲剝繭,誓要找出解結的「核心」,方肯罷休。

或許,有人會覺得我很傻,然而,當中的樂趣卻是難以形容。總覺得,要是想也不想便來一個「了斷」,沒錯是可以立即把問題解決,然而,當中卻帶點「放棄」的感覺。為什麼不可以堅持多一點?或許就是差一點點便可以找出「癥結」所在呢?

或許,有人會認為我太執著,然而,個人認為,「結」的出現,只因由亂開始,要是沒有亂成一團的話,何來「生結」?只要願意花時間,一定有方法把它逐一解開!當中的竅門是,一定要放鬆,別死力拉扯,否則只會更礙事,甚至斷裂。只要學會放鬆,循序漸進,結,自會慢慢鬆開,要找「出路」,變得更易。

最諷刺的是,「活結」難不到自己,但「心結」嘛,卻不是一下子可以解開,它需要的時間更長。當人懂得放下的真諦時,方能稱得上是真正把心結解開,那時候,昔日椎心掏空的感覺,頓時得到釋放,即使再談及,更好像說著別人的故事一樣。

結,有活結亦有死結,但我相信,只要願意相信自己能做得到的話,花一點時間,別太早放棄,終有解結的一天!

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

「宅」能耐

外向的人,可以找到很多新奇有趣的地方,他們覺得外邊的世界多姿多彩,沒有不出外玩的理由。反之,家,只是一個稍事休息、歇腳的地方,他們無法明瞭為何有人喜歡待在家中,不悶死才怪!

早在很久以前,已有不愛外出,只喜歡留在家中的人,因此,宅男宅女的誕生,並不是今天才有的事。只不過,因著「宅」的誕生,令更多人關注這群組而已。

如果以現代的詮釋及標準來看,自問算不上是一個百分百的宅女,畢竟,我並沒有太封閉自己,還會(懂)上街,只是次數及頻率比一般人低而已(笑 =P),算不上是嚴重吧?

跟大部份人的想法一樣,總無法想像,一個人如何能長久待在家裡?至少,也要上上街,呼吸一下街上的空氣(人氣),看看其他人的臉,跟其他人接觸及有交流吧?

在街上,人生百態盡見,從中亦可以刺激腦裡的思維。不瞞大家,要是自己終日困在家裡,反應慢了,思想也變得笨了。因此,週末時的腦筋最笨拙,什麼靈感也想不到(休息日不就是正正要放鬆嗎?幹麼還嫌三嫌四?!),反之,在平日上班的日子,因為少不了跟別人接觸,因此腦筋才稍為正常或活躍一點!

因著某些原因,近日待在家裡的時間長了,同時因為「懶蟲」上身,可以的話,亦會避免(或懶得)上街。整天待在家中,感覺如何?悶,是少不了,不過,自己早已習慣,所以不覺得有什麼大問題。不過,一天一天的過去,原來,自己亦有「忍受不了」的一刻!無聊地觀察,自己的耐力究竟有多強呢?出乎意料,原來自己是一名「極耐悶一族」的人!不過,當到了某一個臨界點時,便再也按捺不住,突然有一股衝動要「破繭而出」,命令自己立即更衣上街去!哪怕只是漫無無目的在街上逛一圈(例如超市),悶氣便立即全消!

由此證明,同時也慶幸自己還未有資格稱自己為一名「及格」的宅女!

不禁問一句:「數天不出門,你可以嗎?」

2013年10月22日星期二

讓座的尷尬

在乘坐交通工具時,看到各種人生百態,這亦是自己在坐車過程中的小點綴。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讓座的習慣?還是一旦坐下便開始忙著自己的事:看書?睡覺?看手機?發呆?

以自己為例,除非環境不許可,例如:有需要座位的人跟自己距離太遠,縱然有心讓座,卻怕一旦站起來而被另一位乘客「捷足先登」,否則,當遇上有需要座位的人時,仍是會二話不說的站起來。

在車廂裡,除了凝望窗外的景色外,同時亦會四處張望(當然,亦有更多人只關心自己手上的手機),留意車廂內的情況,要是遇上有需要座位的老人家、孕婦或抱著小孩的父母,都會毫不猶豫地向他們讓座。然而,並不是每次也會被接納,有時亦會有被拒絕好意的時候。大部份婉拒的理由,來來去去都是「下一站/很快便下車」,如果只坐一兩個站,好像不好意思似的。既然如此,自己也不會強人所難,最後繼續安心坐下,然後繼續找尋下一位「潛在讓座目標」。

曾經遇過一位老婆婆,她就是以此作婉拒坐下的理由,可是,最後卻並未如她所說,「很快便下車」,相反,一個站過去、兩個站過去,直到不知第幾個站(幾乎到終點站),她仍是站在同一個位置。如此一來,便開始產生尷尬不安的感覺!尷尬感是因為自己在開首(頭一兩個站)已主動讓座給她,但她堅決不坐。既然她不想坐下,亦不想勉強他人,自己便只好繼續「安坐」其位,但後來上車的乘客卻沒看到這一幕,只看到她站立在車廂內。心中不禁在想,其他人會否誤以為「在坐」的全是無情之人,對老婆婆「視而不見」?當然,我不是「為讓而讓」,亦不是為了表演給其他人看,只要是自己曾做好自己本份、問心無愧的話,亦不需要介意別人的目光,只是感覺有點突兀不自在而已。

另一個令人尷尬的情況是,當遇上一些疑似有身孕的女士,該讓還是不讓?要是對方明顯地捧著巨肚的,二話不說,立即以九秒九的速度去給予讓座,絕不容許自己有半點猶豫,彷彿只要有一秒的延誤便會有很大的內疚感似的。然而,要是對方是一個腹部微隆的女士的話,似孕非孕、似胖非胖的話,卻是一個難下的決定!要是看準了,對方既開心又安全之餘,自己亦放下心頭大石。不過,要是對方只不過是稍胖而不是有孕時,卻會令整個氣氛變得非常尷尬!為免此情況出現,只好「狠心」起來,心中縱然千萬個不好意思,但總比錯認人家為好(有孕被看作是肥胖,總比胖得像有身孕為好吧)。要是曾有孕卻被我錯認為肥胖而沒有讓座的話,在此衷心向她們說一聲對不起!

2013年10月21日星期一

一朝被蛇咬

小孩子重複犯錯,只因他們還在摸索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另一方面,他們不知道犯錯後的後果所帶來的嚴重性。唯有在錯誤中學習,得到教訓,才能成為成長的階梯。跌跌碰碰多了,自會變得聰明一點,汲取教訓,避免重犯,即等同減少出錯、受傷的機會亦有望能減少。

小孩子容易「水過鴨背」、過目「就忘」,相反,人長大了,因著昔日陰影而變得惶恐不安,深怕自己犯上同一錯誤而承擔更可怕的後果。活在陰霾裡,每當遇上類似的場景時,昔日的種種便會立即浮現在腦海中,從而產生不安的情緒,歷久不散:

聽到某一首歌曲樂章,腦內便想起過去的點滴,百般滋味在心頭;
看到某一齣戲,便立即想起當時當刻永不磨滅的情境,頓時心有千斤墜;
在街上遇上差不多同款的車,腦裡便立即浮現那次千鈞一髮的情境,頓時雙腳發麻、手心出汗;
拿著玻璃瓶(例如),便想起某次打破玻璃瓶被割得血流如注的可怕情境,從此更小心翼翼;
穿錯/穿破衣服/鞋子破爛,令每次出門前總是左顧右盼,確保分毫「無損」才安心出門;

更可怕的是,在聽過人家的經驗分享後,哪怕不是自己的親身經歷,聽一次便已經牢記在心裡,只要出現一些疑似的情況,便會煞有介事,深怕會「重蹈」他人的「覆轍」而顯得額外留神。

陰影,可以成為未來衝刺的動力,同樣,它可以是窒礙前行的絆腳石。要從陰影中走出來,既要記著前人(或自己)受過的教訓,同時亦要避免過份憂慮,殊不容易啊!

2013年10月17日星期四

不是「投訴王」

一向以來,我也不是那種一旦不順心順意便大肆投訴的人。道理說得通便接受,道理不清的話,盡可能會忍耐(甚至啞忍),「投訴」二字,幾乎從沒在自己身上出現過(人家投訴自己的機會可能會更大?)。聽過不少投訴的故事,有些是據理力爭、尋求公義的真投訴,有些卻是一時意氣,有些更是無理取鬧!不禁在想,為什麼世上竟然有一些如此無理取鬧的人,把歪理當作是真理,硬要別人遷就自己?投訴時因心情不佳,為宣洩不滿,態度自然變得強硬,禮貌更被通通拋諸腦後,最後造成惡性循環,投訴人越說越火光,被投訴的人感到不是味兒,換來滿肚委屈。要是雙方都能「見好就收」的話,事情反而易辦得多,然而,事實上卻是有些人誓不饒人、囂張跋扈,「贏要贏盡」、「彩要攞盡」,雖然「贏左場交」卻不歡而散,沒有任何的快感之餘,反而因爭拗而「犧牲」了不少細胞!

因此,自己總以抱著以和為貴、息事寧人的心態,多從對方的角度來看,發生爭拗及投訴的機會自會減少。不過,當你體諒別人時,人家未會會體諒自己,相反,更可能因沉默而換來咄咄逼人。明明道理在自己一方,卻反被說成是生事的一群。沉默的一群,亦按捺不住要開始反擊,否則,只會繼續被無理欺凌侮辱。「歌仔都有得唱」:「沉默不是懦弱,忍耐不是麻木」,遇上不公平的事,不會再啞忍,反而要站出來反映!

或許,某些人是欺善怕惡,罵得越大聲,氣勢越大,所得到的迴響也越大,要投訴得直亦更容易。不過,我不是「投訴王」,更不想成為「潑婦罵街」,即使要投訴,亦是溫和一族(要我「破口大罵」,我真是做不到!)。與其說是「投訴」,倒不如把它說成是「表達意見」更好。我只是希望做到把事實、真相如實說出來,不慍不火、不卑不亢,道理自會走到真理的一方。要是對方真的接納自己的意見,從而改善不足之處,反而有所脾益,否則,只會故步自封,「意見不接受、態度繼續依舊」的話,永遠不會有進步的一天。

2013年10月16日星期三

滴血

在什麼情況下,你會「寧願受傷的是自己」?

這不是關乎什麼犧牲精神,亦不是要裝作偉大,一切也是出於一個字──愛。

當你真的愛、關心一個人,她/他的一切,也變得非常重要。你不忍心看到對方受傷受苦,總會覺得,那種傷痛,是可以自己獨個兒承受,那種無形的擔心,比實際上的傷痛更痛。

父母愛子女之心,對子女生病受傷照顧得無微不至;當子女長大後,父母年紀同樣變老,照顧及被照顧的角色互相倒轉。然而,卻自覺永遠無法做到最好,換來的,是一份無力感。自己流血不會驚、不會怕,但當滴著血的人不是自己時,卻原來是兩碼子的事。自己的心,何嘗不是同樣滴著血?

年少輕狂,不懂不明不知後果,擔心之事亦相對地少。當人長大後,「少不更事」會跟自己「脫勾」,開始明瞭不是所有事也是理所當然,一件小事亦可以令人擔心不已,從而產生一種恐懼感。不是說人的承受能力減弱,只是大家都知道,有些事情是承擔不起。

流血並不可怕,只要能及時止血而不是流血不止的話,便是雨過天晴。

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

上天的公平

有些人,得天獨厚,發生在身上全是好人好事;亦有一些人,天生「黑仔王」,彷彿所有不順心順意的事,都全包攬在身上。不過,這兩個極端的情況,只會發生在少數人的身上。相反,我更相信,上天是公平公正。當你擁有一樣東西時,自會需要放棄(甚至被奪走)一些東西,而不會魚與熊掌兩者兼得。

有樣貌,卻欠缺頭腦;
有聰明,卻欠缺機警;
有機警,卻欠同理心;
有同理心,卻欠果斷;
有果斷,卻欠缺耐性;

總而言之,有優點亦有缺點,要做到內外兼備,幾乎是萬中無一。

我很感恩,自己不是「地獄黑仔王」、亦算不上是一無是處的可憐蟲。雖然得的並不比人家多,但至少我還擁有一點點。看著人家反覆做著一些看不過眼的行為,自會嗤之以鼻,更加引以為鑑,警惕自己別做同樣討厭的行為而惹人生厭。當遇上一些自私、自以為是的行為而觸碰到某個情緒的臨界點時,心裡當然感到不快及厭惡,心中浮現出「十萬個為什麼」:為什麼對方可以這樣自私、過份?為什麼沒有人糾正對方、撥亂反正?為什麼人人也「買佢怕」?為什麼?為什麼?

不過,再糾纏於這事上亦於事無補,既然未能把環境改變過來,倒不如先自行調節自己的心態。總相信,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行舉止負責,既然對方選擇以此為自己的生存方式、認為自私自利的態度才是對自己最有利,便由對方繼續走下去吧!「子非魚,焉知魚之樂」,或許對方樂在其中,因此活得更快樂,亦有可能對方只是硬撐,壓根兒一點也不快樂,只不過是一個在人前虛張聲勢的可憐蟲而已。

或許,在別人眼中,我才是一名切切實實的可憐蟲,不過,我已覺得上天待我不薄了。雖然我沒聰敏的頭腦,至少我暫時還有養活自己的能力;雖然不是人見人愛,但至少不是被唾罵的頭號人物吧(!)。

要是機關算盡,贏得全世界,卻失去了別人的尊重,沒有真正的快樂的話,那麼,我寧願平庸一點,(希望)快樂一點。

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

大力小B

小朋友,是父母心中的寶貝,事事照顧周到,體貼入微。有些更如小公主、小王子般,什麼也不用做,便可以得到想(或要)得到的東西。

相信不少人也看過,父母在街上替子女揹書包的情景。我不否定他們是出於愛子(女)深切,體諒他們上了一天課有多累、明白他們的書包有多重而感到心疼,所以甘為孺子牛。不過,我更欣賞那些願意「出力」幫手的小人兒。

曾幾何時,當幼兒開始懂事時,成人為了訓練他們的自理能力,大都喜歡「差遣」小人兒做這樣、做那樣。一方面,可以為自己訓練出一名「好幫手」,另一方面,小孩子覺得自己「長大了」,(自以為)可以跟成人擁有同樣的能力、「平起平坐」,一舉兩得!爭取為父母拿東西、「獻殷勤」,更幾乎是所有小孩子都做過的事,從中得到父母的讚美!

我最喜歡看小孩子幫忙拿東西的趣怪樣子!他們不知天高地厚,亦不懂如何計算自己的實力,以為自己擁有無窮的氣力,經常出現東歪西倒、狼狽不堪的樣子,甚為惹笑(對不起,我不是有虐待狂,更不是把快樂建築在他人的痛苦身上)!「小人」做「大事」,誇張感當然大增!例子一,有一次看到一名小童,一邊候車,一邊幫忙母親拿外賣(母親另外揹著小兒子),乖巧得想立即上前讚賞他!

另一方面,別小覤小人兒的力氣,有時候,他們的力度可以十分驚人!曾在超級市場裡分別遇上兩位小人兒(大概兩歲吧),他們的精靈可愛的樣貌,當然吸引了自己的目光。然而,好戲在後頭:他們不約而同地在母親不為意時,瞬間把一盒八罐的汽水捧在手裡,看得我目瞪口呆!驚嘆他們的臂力驚人!他們的父母一看見,便立即喝停他們,一時間,把他們嚇得不知所措,其中一位,更幾乎把汽水擲到地上,幸好有驚無險(都說傻人有傻福,不在意的反而能全身而退,要是換了是一名成年人,想必已擲到腳趾了!又或者,是小朋友的身體太小,命中率亦相對地比成年人為低吧!)。

或許大家會認為,父母該小心看管子女,不該給他們機會拿重物,要是不幸被重物擲傷,後果嚴重,當然要立即喝止此等危險行為!這點我是同意的,不過,我反而有另一種看法。要是在這情況下喝令子女,反而會令他們過份驚嚇而立即把物件丟掉,受傷的機會更大!須知道,小孩子的反應,很多時候是建基於父母的態度,要是能循循善誘,令小孩小心地把重物放下,反而更安全!同樣地,只要是在成人的看管下,給小孩子作不同的嘗試,不再是在溫室中等待照顧的小花,亦未嘗不可。

小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總希望成為父母心目中的「好幫手」,要是事事作出掣肘,這樣說不,那樣又say no的話,漸漸地,他們會成為一個光坐著什麼也不做的「小懶蟲」,從此想叫他們當幫手,亦難過登天了!

2013年10月9日星期三

再會了‧‧‧後會有期!



聚有時、散有時,yblog最終亦要劃上句號,雖然事出突然,不過仍是意料中事,大家亦開始積極再找落腳地「搬家」去。


 


回想起在yblog的七年裡,它見證了我的成長,一點一滴的累積,是苦也是甜。在這裡,能認識到一班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分享、一起分憂。這地方,是我不吐不快、宣洩情緒的秘密基地,漸漸植根在這裡!要大家經常聽我吐苦水,為此衷心向各位致歉!從沒想過自己會堅持寫網誌達七年之久、二千多篇網誌(總數2180),當中有些雖然是肺腑之言,但一字一句,都是發生內心、記錄當時心情的點滴,回想起來,時而幼稚、時而發傻,真是有趣。


 


Yblog除了訓練自己打字變得純熟外(是的,從前我是不懂打中文字!打每一隻字都用盡所有氣力,有血有汗!),亦令我開始對寫作產生興趣,漸漸越寫越多,連寫小說、故事也在這裡開始!我希望這份熱忱能延續下去,繼續發揮(及訓練)自己的創作力!


 


縱有不捨,亦有告別時。這篇網誌會是在yblog的最後一篇。本來想寫到最後,然而,「今日不知聽日事」,與其最後都要說再見,倒不如現在來一個痛快的道別,然後從新上路,在新地方展開新一頁!


 


在此,衷心的向各位認識的blog友們說一聲「多謝」!很高興在這裡跟你們相遇、交流、分享,是你們令我變得跟七年前不一樣(雖不是大改變,但亦叫作是有一點小改變吧),希望我們的友誼不變!


 


以下是我的「新地址」,路會繼續走,網誌繼續更新、文章繼續發表、生活繼續開心地過:


 


http://lostgirl-feeling.blogspot.hk/


 


 


希望大家繼續保持聯絡,keep in touch


 


祝大家生活開心、快樂自在!

2013年10月8日星期二

「壞」不起

不知道你相信「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

要是相信後者的話,作惡犯事,便是一件易如反掌、猶如家常便飯之事,根本不用學習如何成為一個壞人。

同樣,大部份人也認同「學好難、學壞易」。的確,天外有天,要學好、甚至比別人更好,一點也不容易,相對來說,隨隨便便、好像不費勁便可以「要幾壞得幾壞」,但為什麼人們仍願意努力地規行矩步?

我並不是鼓吹別人當壞人比做好人好,只不過,我更佩服那些願意時刻警惕自己、做好自己、為別人為自己樹立好榜樣的人。

自問不是一個百分百大好人(凡人一個,偶然也有犯錯之時嘛),但又算不上是一個大壞蛋,對於十惡不赦的壞行為,亦無法了解及體會。坊間有不少犯罪(或犯罪心理學)的課程,從中可以分析及了解犯罪者的心理。雖然未有報讀,但偶然亦會在想,為什麼他們會選擇這條不歸路及如何犯案(重申,不是想「有樣學樣」,只是出於一片好奇心而已)?

是咁的,某天,跟同事們閒聊,不知怎樣,便開始聊到一些罪案是如何發生、罪犯如何犯案。經過一輪的「研究」及「分析」,在云云眾人中,原來自己是最無知(還是白痴?)的一位!聽到當中的論述分析,不禁「嘖嘖稱奇」!

的確,在想壞或犯罪方面,我是一名徹頭徹尾的「低能兒」(哈哈!這不是很好嗎?!),完全想像不到,「罪」原來是可以這樣「犯」的!當然,那只不過是一些common sense(重申,我們不是犯罪天才嘛),只是我沒想過而已。討論過程有趣(畢竟,亦只不過是在茶餘飯後的「吹水」時間罷了),亦己令我眼界大開!

我沒有「壞」的本錢,大奸大惡的事,我是無法做到。自己亦不是維持社會治安的警察,防止罪案發生、儆惡懲奸亦無能為力(Sailor Moon上身?)。不過,作為一名好市民,能做到的,就是做好自己的本份,首先自身不作惡,要是遇上罪案的發生,要挺身而出、舉報罪行,把犯人繩之於法,同時,亦要警惕自己,適度地保護自己,以免不法之徒有機可乘而令自己成為他們的犯罪目標及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搬家行動」進行中

歡迎大家來到我的新家!

從yblog搬家到這裡,不是一件易事!畢竟,有二千多篇網誌要搬過來,想起亦覺頭痛!

現在宣佈,「搬家行動」正式開始!

加上,還未熟悉blogspot的運作,故此,現在「新家」仍是「家徒四壁」,簡陋而沒裝飾!希望大家體諒及耐心等待!

Welcome to my new home!

謊言+勇氣=真相?

算術題:


要是1+2=3的話;那麼,3-1是否等於2


 


又,要是把它變成代數題,把「謊言」、「真相」及「勇氣」代入這條算術題,又是否成立?


=> 真相 = 謊言 + 勇氣


=> 謊言 = 真相 - 勇氣


=> 勇氣 = 真相 - 謊言


 


人,無可避免,總有說謊的時候。謊言的背後,總有千萬個理由來支持。有人為說謊而說謊,有人為顧全大局而逼不得已地把真相掩蓋著。然而,當謊言被拆穿後,又可以如何自處?還是感到無地自容?


 


除非是一名「專業大話精」,連自己也自我催眠,才能把謊言說得自然全神而面不改容,否則,在說謊途中,或多或少也會有點不自在。


 


從來也覺得,謊言,只會越講越多、越講越大,要是另一個謊言來掩飾本來的謊話,最後越滾越大,當東窗事發後,便變得一發不可收拾。


 


當公眾人物,言行舉止亦受到注意,隱惡揚善亦是無可厚非,然而,要是為了保持形象而刻意「張開眼說謊話」,信誓旦旦地否認某些事、或臉不紅耳不赤地承認某些行徑,目的是提升或保護自己,卻忘記了當真相被揭穿時,反而會適得其反!


 


說謊話而把真相隱藏,的確需要勇氣,而坦承過錯亦是需要勇氣。總不明白,為何不把這份勇氣用在開首,而要在事情在無轉圜餘地時才被逼站出來承認當初逼於無奈才大話連篇?


 


連小人兒也明白「狼來了」的故事,但人總是選擇重複犯錯,把珍貴的聲譽及誠信拋到九霄雲外。第一次,咬牙切齒的說事不關己;第二次信誓旦旦的說「無此事」;既然如此,人家最終亦選擇相信,誰知道,原來當初選擇相信的,全部被蒙在鼓裡,真心付諸東流,全都是被騙的大傻瓜!如此一來,教人如何再相信對方?要麼,便事事「加倍」懷疑,要麼,索性從此不再相信對方,以後無論說是說非也得不到任何人的信任。


 


沒有人會介意一些無傷大雅的謊話,但當涉及誠信的謊言,還是少說為妙,否則,當謊言爆破時,只會令自己更難堪。即使作「九十度鞠躬道歉」,亦難以令人信服。所謂的勇氣可嘉,亦只不過是用來轉移視線、掩飾自己的厚臉皮而已。

2013年10月4日星期五

早起的鳥兒



我不是一個會早起床的人,說賴床麼?我又稱不上是一個嚴重賴床的人(要是早已預計自己會賴床十至廿分鐘而把鬧鐘調教至更早的時候,算是賴床嗎?)。當人家在假期時會睡到日上三竿以「補足」平日的睡眠不足,我卻是跟上班時的生理時鐘沒兩樣,有時候,甚至比平日更早、在響鬧前便自動自覺地睡醒,總括而言,就是上班日子不願起床,放假日子卻早早睡醒!


 


早起的日子,真的很難很難啊!要是天天都能睡到自然醒的話,你說有多幸福!不過,這只不過是一個連發夢話也覺得是奢侈的想法!


 


因著某種原因,需要早起上班,早起得幾乎要了我的命!每天睡前總是充滿壓力,怕自己賴床、睡過了頭、鬧鐘失靈等等而在翌日起不了床。每天晚上都是帶著壓力而睡,每天清晨都是因著壓力而醒過來。睡眼惺忪、「魂頭未返」便要從睡魔中掙扎過來,是一件何其痛苦之事!不過,我有一個「優點」,就是當離開床鋪後,只需要一段短時間便可以「元神歸位」,然後便可以如常開始一天的工作。


 


早起,的確很辛苦,不過,話說回來,時間的確實用很多!與此同時,卻好像比平日做得更多更長似的!人家的半晝,卻幾乎是自己的一整天了!時間密密麻麻,非常充實(假使不是工作上的充實會更好!),感覺上,好像賺了很多(時間)呢!


 


我這頭「被迫早起的鳥兒」,並不是一隻鐵將軍,都有疲累的時候。平日鮮有疲倦的感覺,但在早起的日子,這種感覺更覺強烈!傍晚時份便開始精神不集中,偶爾發呆,跟平日完全相反!這就是早起的代價了!

2013年10月3日星期四

不是打機咁簡單



不論你是否「機迷」,或多或少也會有玩遊戲機的經驗。不論是鬥智鬥力的遊戲,還是只求觀能上的快感的打打殺殺遊戲,最終目的都是為了過關,只有完成這關的遊戲,才能繼續挑戰更難的下一關。


 


為了過關,可以各出其謀,有人憑自己努力,不論花多少時間也要親自找出過關的竅門;亦有人會集眾人之力,互相分享當中的秘技及絕招;也有一些人,為了過關而不惜一切,買道具增強自己的「格鬥力」,甚至,不惜代價也要走捷徑,用一些鮮為人知(有些卻已是「眾所周知」)的方法來破解遊戲程式,不費吹灰之力便可以「過五關、斬六將」。


 


或許,有人會認為,玩遊戲()的目的,就是要贏、要「打爆機」,從而研究出各種能必贏的秘技亦是無可厚非,否則不如不玩。然而,我卻有另一種看法。雖然,打遊戲機只是忙裡偷閒的娛樂之一,無謂太認真。然而,我卻認為能「認真地玩遊戲」才是至高境界!打機過關、打爆機,沒錯,結果是重要,可是,過程亦是玩遊戲機的樂趣之一。只求結果而不求過程,便會失去很多的樂趣。能以一己之力而成功挑戰難關,當中的滿足感是非筆墨所能形容!


 


同樣,把它放諸在日常生活中,有人只求看重成敗得失而忽略當中的過程,為了達到某目的而不擇手段。他們有成就,卻沒有滿足感,因為當中的一點一滴並不是親身去感受。相反,沒有走捷徑的人,或許,他們的路會比別人長及崎嶇,可是,一旦成功了的話,他們所獲得的成就感會更多更大!


 


循序漸進,是終極成功的不二法門。無疑,走捷徑(甚或以旁門左道的方法)能令事情在瞬間完成,不過,成效是長遠還是短期、是好是壞,還是留待各人自行選擇了。

2013年10月2日星期三

如果我是現在的學生



有人會覺得,現在的學生很幸福,他們得到的機會比昔日多,想得到的,父母亦會盡所能滿足他們,他們(包括家長)所擔心的,是不要輸在起跑線;


亦有人認為,當年的學生(包括我),雖然不是要風得風(當然,亦有少數的是天之驕子),但正因為不是凡事都能如願,要比別人付出更大的努力才能達到目的,捱過苦頭,才會更珍惜所擁有的一切。


 


我羨慕現在的學生,他們的exposure大、能表現自己的機會亦很多,不過,競爭相對也更大;不過,我更慶幸自己並不是當上這個年代的學生,「想當年」,苦樂參半,亦因此而令我學懂感恩,明白不是所有東西都是理所當然的得到,一分耕耘,未必有半分收獲,沒有付出,更別妄想有丁點收獲。


 


天馬行空地想,如果所有背景、人物、性格等通通不變,變的只是時空的交換,我能在這個環境下當上一個稱職的學生嗎?


如果我是現在的學生,我怕自己沒有足夠的「財力」去學東學西、參加各式各樣的課外活動:琴棋書畫樣樣皆精、入水能游、出水能跳;


如果我是現在的學生,我怕自己沒有足夠的「精力」去面對校內校外的各項活動,努力讀書已很辛苦了,除了趕功課外,還要參與密密麻麻的課外活動,連本是陶冶性情的課外活動,亦只是為了在能「學生履歷」中比別人厚/多一張證書;


如果我是現在的學生,大部份的學習都依賴電腦及網上學習,這會構成另一種壓力,要是連生活費都足襟見肘,哪裡能有閒錢來添置電腦?


如果我是現在的學生,「遊學團」幾乎成了暑期的必然活動,家中如何能撥出一筆錢來給自己遊學呢?


如果我是現在的學生,人人也一部智能手機在手,要是款式不夠別人新、不夠別人快,怎麼辦?


 


雖然,以前的生活刻苦,但卻能從苦中作樂,我會為了能吃到一頓快餐、雪糕等而樂上半天;為了能一嚐雞脾而暗自高興;能上街走一圈已經興奮莫名;反觀現在,物質生活豐富,吃快餐?他們已吃得太多,吃膩了!吃雞脾?想吃便可以吃,哪用等「大日子」才能吃?從來都不怕沒玩具,只怕玩具不夠新、不夠多!上街已經不是新鮮事,年年出國旅行才是「指定動作」!


 


當學生,不是簡簡單單把書讀好便成嗎?社會越進步,學生學習的方法卻越來越多姿多釆(還是複雜?),像我這名老古董,步伐緩慢,要讀得好成績已經不易,要追上別人的其他「生活」更覺困擾!


 

慶幸自己是上上上上一輩的學生,物質雖不豐富,但經歷及記憶同樣深刻精彩!

2013年10月1日星期二

這個客人不難搞



我可以面不紅、耳不赤的在人前自誇是一個易哄、易推銷、不難搞的客人。對於一些自己不感興趣的東西,直接拒絕是理所當然的事,除非對方的推銷技巧勝人一籌,連「樹上鳥兒也哄下來」,才能動搖自己的心,否則,自己仍是會以先婉轉後直接的方法來把對方的「好意」拒絕。


 


當中,仍有不少人喜以死纏難打的方式,希望盡最後的氣力來動搖自己的「決心」。我承認自己易心軟,只要對方能捕捉到當中的重點,在適當的時候使出,我便無法招架,最後「鬼掩眼」般乖乖「就範」──把產品買下。


 


雖稱不上閱人無數,但總有機會遇上一些好的、差的銷售員。遇上推銷手法一流的銷售員,要找方法拒絕對方的確不易,但要是面對一些差的銷售員,也希望好來好往,不想一口拒絕而把氣氛弄得太僵(不過,who cares?說不定,從此不會再碰面,何懼之有?),要我當一名發難兼無理取鬧的客人(其實,我「鬧」一定是有理,而不會無中生有‧‧‧),幾乎是mission impossible


 


近日,發生了一樁以為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小事。不詳述當中的經過,總而言之,銷售員就是作了一些低級錯誤,而這錯誤足以令(潛在)客人感到尷尬及侮辱。生意做不成是定局,只是覺得對方也太離譜誇張。再三強調,的確是一件小事,當時的我亦驚訝得來不及反應,盡量掩飾目瞪口呆的表情。當離開後,定了心神,再回想當中的細節,卻為對方感到可笑亦可悲。不禁在想,幸好,對方遇到的是我,要是換了是其他客人,不破口大罵及向有關方面作出投訴才怪!


 


再再再三想一遍,其實我是有足夠的論據及證據來向對方作出投訴,不過,總是鼓不起勇氣。沒錯,你沒看錯,是我鼓不起勇氣!或許大家不禁在想,作為服務性行業,加上劉華金句:「今時今日,咁既服務態度係唔夠的!」,理虧的是對方,道理卻在我方,我絕對可以理直氣壯地表達自己的不滿,從而令對方得知錯在哪裡,繼而作出改善,此後做得更好,但卻為何沒勇氣投訴?不知從何得來的「歪理」,總覺得,不論是明言還是以不記名方式來指斥對方,對方一定知道投訴人是我(因為對方真的有做過,而我真的有看到對方一臉尷尬的樣子)。那時候,對方豈不是知道「告密者」是我?我可不想當「金手指」啊!嚴重起來,對方會否受到責罰、處分、甚至被開除(我承認,我又想多了!)?要是因此而令對方失去工作,我又於心不忍啊!


 


暫時,我也不會作出什麼行動,只會靜觀其變。不過,這樁生意一定是「死定」了!我只希望對方能在這次的失誤中汲取教訓,經一事、長一智、上一課,從此不再犯下如此低級的錯誤。否則,我再也不會當一名傻瓜客人,不會為了一些未必出現的原因而令自己受到不專業(甚至帶侮辱)的服務!我定必會因「求理」(而不是「求氣」)而作出合理的投訴。


 


我這名客人,是太好(但他們看到嗎?),還是太傻太天真(連自己合理的權益也不爭取)


捫心自問,我這名客人,其實並不難搞。要是連我也覺得當中的服務有問題時,究竟問題是發生在我的身上還是我對他人的要求過高?我可不想自己成為一個有事沒事也諸多不滿、投訴聲不絕於耳的客人啊!

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

欠揍的可憐蟲

俗語說:「曹操也有知心友,關公亦有對頭人」。想成為曹操還是關公,是閣下的選擇。有些人覺得沒必要討好所有人,最緊要「自我感覺良好」,懶理他人感受,即使受人誹議,亦只覺得問題出於他人而不是自己,從不會作出自我反省,哪管別人怨聲載道,他()一於少理,繼續我行我素。


 


當一個人可以做到神憎鬼厭的地步,實在需要作出很大的「犧牲」來「成就大事」。除了說他()「成功」外,只能替對方感到悲哀。為了達成某些目的(多數是為了自己的自私行為)而寧願犧牲作為一個好人的機會,高難度、成效低。


 


不過,這些人臉皮之厚,是超出我們的想像。他們可以臉不紅、耳不赤的把該負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甚至把問題諉過他人。在人前故作友善,令人疏於防範,暗地裡興風作浪,令人防不勝防。對方的種種討厭行為已開始令不少人咬牙切齒、忍無可忍,卻因為個人修養,不欲跟對方「一般見識」,亦不想貿然翻臉而變得水火不容。選擇忍氣吞聲,並不代表認同對方的行為,只不過是大家不屑跟他有任何瓜葛。最終,盡量作出忍讓,企圖息事寧人。只可惜,情況沒有改善之餘,還變本加厲,氣得令人火冒三丈而哼不出半句聲。


 


作為「鵪鶉派」成員之一的我,當然未能如願把不快說出口,更無法把對方的惡行「公告天下」,只能眼睜睜看著對方為所欲為,自己卻不屑及惱恨對方的種種惡行。從來未遇過一個如此令人氣憤及欠揍的人,的確,人生在世,的確會遇上幾個「人渣、敗類」,他們就像千千萬萬隻打不死的「小強」,「總有一隻在附近」!既然不能消滅他們,只好想辦法對付他們。幸而我有一條比鋼還要硬的頸項,一旦觸碰到內心某些底線,便休想自己會輕易妥協!我會為了抗衡對方的惡行而誓不低頭!要我搖尾乞憐地求對方出手幫助更是絕不會發生!對方喜歡被抬舉、被吹捧感覺,要令自己高人一等?我是不會令對方得逞的!相反,我只會漠視、無視對方的存在,對於對方的一切漠不關心,令他()變得可有可無,要證明沒有對方也可以運作正常(甚至更順暢!)


 

這些人,人人得以誅之!不過,只要把他們看作成人見人憎的害蟲,自己便可以百毒不侵!這些人,自以為是,以為自己是終極的勝利者,其實,他們只不過是一隻失敗的可憐蟲!一時的自私,以為得到很多,卻其實損失更多!至少,失去了別人的尊重。

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

執死雞?執手尾?

哪怕是一個七手八臂的鐵人,還是一個普通人,在適當時候,仍是需要適當的休息,以支持及繼續接下來的工作。誠然,不論是工作還是休假,同樣需要面對各種挑戰。


 


在工作上,難免遇上難搞的難題,要是難題是自己親自處理,當問題迎刃而解時,雖然辛苦,但卻能從中獲得不少滿足感。不過,更多時候,是當別人解決不了的問題時,便向自己求助。單是提供意見而不用親自出馬,看似是易如反掌之事,然而,當中卻是有苦自己知,事前的功課更要做足,才能給予一個正確而可行的意見,否則,錯誤把訊息發放出外,只會把事情搞垮,即使事後補救亦已經太遲,連自己的名聲也一併毀掉,從此,要得到別人的信賴便難上加難。正因為「不容有失」,壓力之大,可想而知!不禁在想,與其自己已參與了百分之九十的工作,但最後卻把功勞白白奉上給別人,難免有點酸溜溜的感覺。當人人也只看重結果而不問過程,對方只知某人成功解決了問題,卻從不知背後付出最多的「幕後軍師」是誰,更有一絲失落。自己付出了時間、心血與努力,卻給人「冷手執個熱煎堆」,贏取掌聲,自己卻只能「仰天長嘆」‧‧‧


 


休假前後,為工作作出編排,亦是一件惱人事。


 


相信不少人也遇過類似情況:


休假時間短,即使已請人家暫時頂替自己的工作,但對方卻因為自己「很快便回來」而不會貿然擔起責任,盡量把工作留待自己回到工作崗位時繼續進行。最終,不論是放假前、放假中或放假後,工作仍是屬於自己,工作量比休假前更多更重;或是,


休假時間長,工作不能無了期擱置、亦不能等待自己回來才繼續。名義上,工作已交給其他人分擔,而人家卻是千萬個不情願,在「逼不得已」及「無可奈何」下要插手,卻可能幫倒忙,越做越糟。在休假後,收拾爛攤子更是家常便飯!最大的挑戰是,要花上更多的時間才了解事情的始末,繼而抽絲剝繭,再找尋解決方案,同樣令人有一種「放假後的善後工作更麻煩」的感覺!


 


自己畢竟是凡人一個,要做到「為他人作嫁衣裳」而仍能笑意盈盈,是一個很高的「境界」啊!不過,要是能遇上一個懂感恩及尊重而非當作是理所當然的人的話,我仍是甘心情願地當一名「幕後軍師」,畢竟,我只是一個膚淺的凡人,我需要的,是一份基本的尊重,而不是成為別人的踏腳石,就此而已。

2013年9月24日星期二

為小事而高興



今天你快樂麼?   


 


又,另一個問題,你今天抱怨的時間多一些,還是快樂地嘻嘻大笑多一些?


 


不瞞大家,今天是苦樂參半(越來越發覺自己思覺失調!時而開心,時而憂鬱抱怨!),不過,腦海中忽然閃出一個念頭:把樂事記著,把煩事忘記!


 


1) 車站「排長龍」時有發生,上車時還以為座位已滿,誰知道僥倖地找到最後一個空位,不用長時間站立直到下車;


2) Monday trouble雖然未可避免(嗚嗚嗚‧‧‧),幸好,最終事情能在合理的時間內解決,不用苦惱一整天;


 


今天最值得高興的事,登登登登‧‧‧‧


 


3) 就是今天穿的鞋子不再刮腳!(作為男士,可能永遠不會明白及不能體會女生在穿鞋方面所受的痛苦!要找一對完全合心意又不需要用時間來「磨合」的鞋子,比中六合彩的機會還要低!)


 


為了這等小事而快樂,很低能嗎?


 


的確如此!


 


不過,在日常生活中,煩擾的事實在太多,要是不懂得苦中作樂、只懂讓負面情緒跟隨自己的話,人生也太單調可悲了嗎?從小事中學會感恩,才會明白快樂的感覺並不是必然。與其只著眼在惱人的瑣碎事上,為什麼不能把目光放到一些更值得記著的好人好事?


 


為了使自己變得更快樂,從今天起,每天會努力回顧當天的事,嘗試從中找出三件值得高興的事來記著,假以時日,把三件好事逐步提升到四、五、六、七、八等等件好事,那時候,自會反樸歸真,為簡單之事而喜悅,人也寬容開懷一點!

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

潑婦的兒子



自以為是、沒禮貌兼不懂得尊重別人的人越來越多。對於一個完美主義兼「原則怪」的我來說,是一種挑戰。要是跟他們硬碰硬,負面情緒只會有增無減,同時,對事件於事無補,堅決「撥亂反正」,為爭一口氣而跟對方僵持不下,只會氣壞自己,同時亦把自己跟他們歸納為「同一類」。相信沒有人會反對,跟人爭拗及發脾氣時,樣子是最討人厭的!反之,要是忍氣吞聲,不跟對方爭一日之長短,是懦弱的表現?還是情緒控制得宜的結果?


 


只是,從沒想過,真的會有人無禮無品得還可以理直氣壯地說自己有禮!


 


不想一竹竿打一船人,只不過,事實上卻是有一小撮目中無人的年青人在四處撩火頭、惹事生非,稍不合心自己心意便動輒出言不遜。或者你會說我是敏感,甚至覺得我是因年紀大而對新一代諸多不滿的話,那麼我甘願承認自己是更年期吧!試問一個正常人,又怎能對一個肆意向人吆喝的人而絲毫不觸動任何一條神經腺?


 


年青人隨便向陌生人呼呼喝喝,還未來得及反應,驚訝之餘,眼神中忍不住流露出一絲的不屑,亦是人之常情,不過,以反應來算,還不及旁邊一名「疑似母親」的婦人為快。明明他(年青人)理虧在先,但他的母親已急不及待出口圍護,彷如機關槍般絮絮不休,不停胡扯,把歪理當真理,猶如拼命保護幼兒的母獅子/老虎,極力圍護自己的兒子。有母親為自己擋駕,年青人當然不甘就此「收口」,更加有矢無恐,在旁加鹽加醋、搧風點火,兩母子一唱一和,單單打打,何其合拍!


 


只能說,有什麼家教便養出什麼樣的兒子。


 


「爛佬」的出現(對不起,我的形容有點粗鄙,無奈資質有限,找不到一個更貼切的形容詞),或許是受到「潑婦」的影響。


 


我不是在說別人是非,亦不是想數落對方(畢竟,他只不過是一名什麼也不是的過路人),只是有一點不吐不快的感覺。


 


一個人是否謙卑有禮,或多或少跟家庭教育有莫大關係。有一個口沒遮攔的母親,不問因由,只懂盲目溺愛及圍護自己的愛兒而向人連珠炮法,會產生一個目中無人、言詞尖酸刻薄的兒子,也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


 


要是遇上一個EQ不高的人,一定會按捺不住而被搧動,繼而口角!不過,作為一個有自制能力的人,我從不在外作一些出醜人前的事(至少努力把機會率減低),更不欲跟一個無關痛癢的閒人作口舌之爭,影響自己形象。況且,一條鑰匙敲不響,他們一唱一和,「單打」亦只不過想撩「獨鬥」(俗稱「撩交拗()),要是沉不住氣,話一出,豈不是正中下懷,墮入對方的圈套?那時候,自己豈不是成了另一名「潑婦」,任人指指點點?只要自己沉得住氣,不跟他們一般見識,對他們視若無睹,發飊發爛發癲的,只會餘下他們二人。


 


選擇沉默,並不等同認輸,亦不等於默認對方是對而自己是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聲大,不代表一定有道理,道理並不是由聲音的大小而決定。要是對方認為不反駁便是不戰而勝的話,便由他們繼續「認為」下去吧!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自以為是、不懂反思,看似贏了一場交,其實卻是輸了!唯一想跟他們說一句「祝君好運」!

2013年9月19日星期四

小燈籠,多樂趣



看到街上的大鋪小店掛上七彩繽紛的燈籠,便知道一年一度的中秋節快將來臨。現代人推行簡約,即使不是家家戶戶會張燈結綵,但仍會為節日張羅,好好的過節。成年人對節日可能已沒有什麼特別感覺,但對小孩子而言,這仍是有一定的吸引力。


 


曾幾何時,我們都為了能玩花燈、到公園賞月、到公園參加綵燈會而興高采烈,不過,隨著年紀的長大,對中秋的雀躍程度已不及小時候了。


 


燈籠的設計新穎獨特,對小孩而言,尤如一件新的玩具,令人愛不惜手。以現在的審美眼光來看,它未必是最漂亮,偏偏小孩子卻是如獲至寶。他們不會介意燈籠是否昂貴,只要是合眼緣的話,便是他們的寶貝玩意!能夠跟父母一起,拿著燈籠在街上走,到綵燈會參與攤位遊戲,就是最好的賞月節目。


 


玩意這回事,從來都是豐儉由人。捨得花費的,燈籠自然精美一點,哪怕只是一個如拳頭般大的小小紅燈籠而不是常見的塑膠燈籠,已教小孩子樂而忘返。看到他們一臉滿足的樣子,在街上蹦蹦跳,眼角流露出一副盼望的眼神,快樂,原來可以很簡單。


 


曾幾何時,我們亦像他們一樣容易滿足,究竟從何時開始,我們開始變得貪婪、不易滿足?樂聚天倫的時刻,不是比任何事更珍貴嗎?為何我們快樂的心被連綿不絕的埋怨所掩蓋?要是我們能保持一顆童心,簡單一點,能遇上好事的機會不是更多嗎?


 


忽然間覺得,所有看似老套舊款的燈籠,全都是美的化身,只要它們能得到小孩的垂青,它們的使命便達到了──把幸福及歡欣帶到每一個家庭當中。


 


願大家在這月圓之夜,人月倆團圓,中秋節快樂!

2013年9月18日星期三

科技養懶人?



科技的進步,令很多東西變得自動化,亦令程序得以簡化、流程更輕鬆,只需一根小指頭,便可以操控任何事。的確,人是需要進步,科技亦如是,要是只停留在昔日的生活,便會不進則退。不過,這是否代表我們要否定昔日的種種,把舊事通通淘汰,直到它們一一消失,成為絕響?未來的日子,會否變成要從書本上(那時候,可能連書本也沒有了!)、或是從相片、從人傳人的「話當年」、甚或從互聯網上才得知一些本是理所當然卻不幸絕跡的事?


 


自動化除了能省卻不少功夫與氣力外,同時也令人變懶。無他,因為已習慣了方便,一旦「還原基本法」,難以接受之餘,亦不懂如何適應,回不到當初。比方說,一個電腦,己代替了很多手動的事,一旦電腦壞了,亂子立即浮現;多功能電話,令自己「掌握」不少天下事,萬一電話壞了、不見了,不禁說一句「教我如何活一天?」;文字逐漸電子化,令不少人忘記「什麼是書法」之餘,執筆忘字更是屢見不鮮。要學字卻不寫字,無論如何也說不通,萬一輸入法失靈、電腦垮了,打字打得再快再好亦是徒然,要是手上只得紙跟筆,但連一個簡單的訊息也寫不來,跟文盲又有何分別?


 


對於日新月異的科技,既雀躍亦有擔憂,過份依賴科技,看似是進步,但其實是退步!對於一些新發明,覺得有趣之餘,亦感到悲哀。


 


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看到一個新產物,令人嘖嘖稱奇。那是一個電子智能花盆,聲稱是為一些忙碌人而設,好使用家在忙碌的生活下,不用擔心忘記為植物澆水施肥而枯死。對有設計者能想到這如此貼心的產品而讚嘆不已,不過,與此同時,卻感到十分悲哀。從來,種植花卉是生活的點綴,在澆水的過程中得以感受到生命的奇妙,它是開花還是結果,除了看栽種者是否有「愛心」之外,還得看植物本身的「造化」。看著它茁壯成長,滿足感由此而來,同時,亦是訓練一個人的責任感,要是愛理不理的話,它自會因缺水而枯萎,要是人人依賴電智能花盆,不是失去了種植的樂趣?要是明知自己是一個善忘的人,倒不如選擇種植一些不需要呵護的植物?要是只為了多一件擺設品,倒不如乾脆放一束乾花甚至假花?植物亦有生命,要是只靠電子科技來維持它的生命,自己卻理所當然的愛理不理,又是否對生命負責任?


 


種植物已開始依賴科技,將來會否有一天,養小動物甚至人,亦會依照電子說明書上的指示而行?那將會是一個怎樣的世界?到時候,再不需要愛心,人們所關心的,是電池是否己充滿電,只要定時充電便可以養活一切生物?

2013年9月17日星期二

走佬記



家中有幾「隻」小頑皮──小龜龜,牠們平日看似悶聲不響,然而,要是他們活潑起來,卻是擋也擋不住,絕不會給其他小動物比下去。


 


牠們好奇好動,不甘長期留守在自己的「地盤」,經常「不安於室」,一旦把握到機會,便會伺機溜走!現在牠們已訓練到(是牠們自己訓練出來的),只要趟門有一絲空隙,牠們亦有本事可以自行把它推開,然後自出自入!很不可思議吧?我反覆驗證,的確如此,令我吃一驚!


 


自從牠們學懂了這技術後,牠們更肆無忌憚地出走:輕則自在地隨屋走動,被我們發現牠們逃走,在毫無反抗下,逐一被「遣返」回家;重則在大家不為意時跟我們玩躲貓貓,鑽到旮旯地方,茫無頭緒!


 


除了在第一月時給其中一隻偷偷溜走(那時候,牠還只不過跟五毫錢一樣大!以為凶多吉少,誰知道牠在失蹤了一個月後「重見天日」!其他小龜快高長大,唯獨牠營養不良、小巧趣緻!),其餘每次牠們溜走也不成功,總會在起步初期給「逮捕」、捉個正著!


 


然而,「闊別多年」,其中一小龜(其實已是大龜,再也不小了)竟然膽敢在空無一人的時候「走佬」!發現時已經「龜去留空」,而我們更是無從入手,不知道牠躲在哪裡!


 


寒舍不是千呎豪宅,除卻了雜物外,地方「一眼見晒」,但小龜竟然可以找到牠的「藏身之所」而無人發現,不禁嘖嘖稱奇!一天、兩天過去,仍是毫無動靜,不禁擔心起來,怕牠塵封在某一角落令生命受到威脅。雖說牠曾有「走佬」經驗,但是,想當年牠身型輕巧,要鑽探要逃出亦不難,不過,隨著歲月的流逝,牠體型也不小,要是鑽到一個「易入難出」的地方,又不像貓狗般叫喊,變得求救無援,豈不是很危險?


 


在失蹤的第二天,廚房內忽然傳來一陣怪聲,起初以為是碗碟翻倒,但查看卻看不出所以然來,再靜心細聽,怪聲仍是間歇出現,要是遇上一個膽小的,還不知會否以為是「米奇」還是「鬼」!不過,自問滿有信心,以上兩者「皆非」,不禁興奮起來,因為終於知道小龜的藏身之處!果然不出所料,最後確定怪聲就是由牠發出!其實在之前已有預感牠是躲在那裡,卻最後成了「漏網之魚」!


 


著急的我,禁不住立即找方法把牠捉出來,可是,「牠在暗、我在明」,情況有難度(我也怕被牠襲擊受傷嘛!),唯有另找方法,先為牠「開闢」出路,然後尤如守株待兔般,靜觀其變,因為深知牠的脾性,知道牠會「寂寞難耐」、終會自行爬出來。果然不出所料,在十多分鐘的鬥智的情況下,牠施施然再次現身,最後成功「捉拿歸位」!


 


從不擔心牠的忽然失蹤會是走出街上或是爬窗逃走,明知乎仍跟自己同處一室卻遍尋不獲,擔心牠會乾死餓死,幸好最後有驚無險!真是捏一把冷汗!從此,我又要小心看守著門戶,在自己的視線範圍外,絕不容許牠們再次「挾帶私逃」!

2013年9月13日星期五

夠tough

作為一個女兒家,總想給人一種溫柔、我見柔憐的感覺,令人產生一種想保護、不欲欺負的衝動。不過,不是每個女孩也有當小花的條件。既然不能當小花,便只好努力做好「風中勁草」的本份,自強不息,努力求存。


 


其實,我不介意別人覺得自己堅強、「硬淨」,誰叫自己沒有女兒家的特質?從小到大,也被教導要「靠自己」、「不求人」,在自己能力範圍下,盡自己能力把任務完成,總比站著什麼也不幹而等人家幫忙為好。的確,表面上我不是一個急躁的人,可是,當要完成一件事時,我總是急於要把它完成,盡量不會「臨急抱佛腳」,因為那種急著在死線前完成的感覺,實在很磨人。


 


被人說是Tough,是褒還是貶?


 


因為能接受壓力、重擔,因此,別人便輕易把更多的責任加諸在自己的身上。只要是能力範圍下,根本不會有反抗的理由,更不會抱怨,反之,會覺得是別人看得起自己才委以重任,連高興也來不及呢!我不認為自己是「能者多勞」(我明白這的確有點自相矛盾),只是,我不介意吃虧多做一點而已。


 


不過,我卻討厭因為tough而增加工作量,別人輕輕鬆鬆過一天,自己卻要連別人的壓力也要一併承受,不是很不公平嗎?


 


大家亦曾當過新人(或面對新事物),總有一個適應期。但我不明白,為何人家對別人(先把他稱為「甲」)的包容度總比自己多?自己剛接手時,還不知底蘊,人家已對自己設立一度要求極高的牆,在未知如何入手時,人家已一副「不管如何,你死都要死掂佢,不能出錯」的樣子。但當甲做同樣的事時,卻怕他忙、心情不佳、壓力大、還是「新手」等等理由去為他解釋及辯護,不敢追問他,繼而把槍頭指向自己,目的是希望自己出手幫助解決問題。不禁反問,難道我不忙、壓力不大嗎?對方竟然半帶笑,以(其實大概都知道答案)一句「因為你夠tough囉」作為回應。我真心覺得他是出於真誠,而非態度惡劣,我亦把這「tough」字當作是讚賞(唉,又蠢一次!我太易哄了!),不過,心裡仍是有千個不爽,為什麼一個所謂「夠硬朗」的人,便要接受額外的責任?另一方卻可以處處受保護?


 


不禁令我想起一個類似的例子:當一對戀人熱戀過後,其中一方有第三者,要在兩者中二選其一,往往較堅強的一方便是輸家!原因不外乎是「你夠tough」,對方(第三者)需要自己的保護,相反,即使她失戀亦可以熬得過!


 


Come on!「能」承受痛苦並不化表「要」接受傷痛啊!


 


正如,我「可以」做更多,並不表示我「要」做最多啊!


 


難道,堅強的人,天生便要接受「壓力比人多」的命運?


我曾天真得以為,假裝柔弱不就行了嗎?可惜,自己最不善偽裝,最後仍是會「露出馬腳」或是禁不住扛在身上,因此,這壞主意是行不通的!


 


說穿了,我還只不過是有一個卑微的願望,就是公平對待!我是真心希望別人認為自己有能力而給予機會,而不是因為自己夠堅強,因而可以被「折磨」。Tough於我而言,是一種讚美,而不是一種要保護別人而犧牲自己的藉口‧‧‧

2013年9月12日星期四

夢一場



造夢,是一件令人又愛又恨的事,愛它的天馬行空、恨它的離奇恐怖。它來無蹤去無影,由潛意識主導,不由我們控制。縱然常說「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但最終夢境的場景及內容,仍是不由我們決定。


 


南柯一夢,可能令人回味無窮,亦可以令人汗顏,不過,它仍是一個夢而已,只要睡醒,又回到現實,不用再怕被狗追趕、高處墮下等「危險」事。


 


夢境內容可以很真實,亦可以完全不合理。自己造過的夢,多是「支離破碎」、沒頭沒尾的,邏輯欠奉。即使在剛睡醒時不時叮囑自己要把夢記下來,不消一個早上,再刻骨銘心的夢境已經變得模糊,「唔知點解又點點點,唔知點解又咁咁咁」,滿腦子也是「唔知點解」。


 


當然,我不是變態得連夢境也不放過,連夢境也太認真的話,不是太苦嗎?不過,有時候,夢境的確能給自己一點小啟示,用以現實生活上也未嘗不可。


 


夢見自己帶著相機到海邊/崖邊的地方,正想把相機拿出來時,原來機身跟鏡頭接合不佳,卜通一聲,價值不菲的鏡頭如坐跳樓機般從高崖上墮進海裡!不禁大叫一聲「糟糕!」,鏡頭就此跟自己「永別」!不過,在下一秒卻看現在海邊有一位途人,以極敏捷的身手,把浮在水面的鏡頭撈起(都說夢境是超現實,鏡頭那麼重,怎可能仍浮在水面而不下沉?不過,這已是我眾多夢境中最接近現實、最有邏輯的一個了),本能反應當然是立即飛奔下山(),截停對方,「認領」鏡頭。雖然鏡頭沒有粉身碎骨,但已經內/外傷嚴重,鏡頭爆裂,心想,「這次破財,損失慘重,不過,這總比total loss為好吧?」。跟對方交涉一番後,對方終於相信鏡頭是屬於我,而把它歸還給自己,真是不幸中之大幸!


 


夢之啟發:這失而復得的感覺真好!因著自己的冒失大意,才會造成損失!從今開始,每次拿出相機前,一定要再三覆查,否則,下次未必如此幸運啊!另外,原來世上真是好人處處有,下次遇到熱心助人的途人時,要多加鼓勵及讚賞!


 


時光一轉,已到了下一個場境,驚魂未定,已到了foodcourt買食物,卻發現錢包不見了!四處找尋仍遍尋不獲,以地毯式搜索在草地上來回多次也找不到。在途上遇上各種野生動物,有可愛的,亦有兇殘的,最後被一頭狼(或是人狼)追捕,嚇得我立即強逼自己醒過來‧‧‧


 


夢之啟發:要小心看管自己的財物,不能隨意遺失錢包,否則後果嚴重‧‧‧


 


幸好,以上只不過是南柯一夢,否則,真是欲哭無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