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7日星期四

不是「投訴王」

一向以來,我也不是那種一旦不順心順意便大肆投訴的人。道理說得通便接受,道理不清的話,盡可能會忍耐(甚至啞忍),「投訴」二字,幾乎從沒在自己身上出現過(人家投訴自己的機會可能會更大?)。聽過不少投訴的故事,有些是據理力爭、尋求公義的真投訴,有些卻是一時意氣,有些更是無理取鬧!不禁在想,為什麼世上竟然有一些如此無理取鬧的人,把歪理當作是真理,硬要別人遷就自己?投訴時因心情不佳,為宣洩不滿,態度自然變得強硬,禮貌更被通通拋諸腦後,最後造成惡性循環,投訴人越說越火光,被投訴的人感到不是味兒,換來滿肚委屈。要是雙方都能「見好就收」的話,事情反而易辦得多,然而,事實上卻是有些人誓不饒人、囂張跋扈,「贏要贏盡」、「彩要攞盡」,雖然「贏左場交」卻不歡而散,沒有任何的快感之餘,反而因爭拗而「犧牲」了不少細胞!

因此,自己總以抱著以和為貴、息事寧人的心態,多從對方的角度來看,發生爭拗及投訴的機會自會減少。不過,當你體諒別人時,人家未會會體諒自己,相反,更可能因沉默而換來咄咄逼人。明明道理在自己一方,卻反被說成是生事的一群。沉默的一群,亦按捺不住要開始反擊,否則,只會繼續被無理欺凌侮辱。「歌仔都有得唱」:「沉默不是懦弱,忍耐不是麻木」,遇上不公平的事,不會再啞忍,反而要站出來反映!

或許,某些人是欺善怕惡,罵得越大聲,氣勢越大,所得到的迴響也越大,要投訴得直亦更容易。不過,我不是「投訴王」,更不想成為「潑婦罵街」,即使要投訴,亦是溫和一族(要我「破口大罵」,我真是做不到!)。與其說是「投訴」,倒不如把它說成是「表達意見」更好。我只是希望做到把事實、真相如實說出來,不慍不火、不卑不亢,道理自會走到真理的一方。要是對方真的接納自己的意見,從而改善不足之處,反而有所脾益,否則,只會故步自封,「意見不接受、態度繼續依舊」的話,永遠不會有進步的一天。

2 則留言:

  1. 我肯定我一定是電訊業行業人員的惡夢...我可以告訴妳,他們是要罵才會有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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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時都不想投訴,一般都是先電話傾掂,但不知是否一些行業、部門的潛規則是「電話說的」不算「投訴」(可能是你口中的反映意見),變相真的有些人會採拖字訣,到你真的「投訴」(特別是白紙黑字的書面投訴),他們才會開始稍為認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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