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星期四

慷慨與吝嗇


每人的價值觀不同,對金錢的看法也有別。無論是大宴親朋或是買些小禮物、小食與眾共享,花費多寡是其次,最重要是彼此享受著歡樂的時刻。千金難買心頭好,即使手上有著很多錢,並不能全數買下自己的心中所愛;同樣,要是花一點錢,而可以令大眾開心歡愉的話,這些錢,對我來說,是不能節省,「慳」不得。


 


慷慨不代表胡亂揮霍,節約不代表吝嗇,只要懂得理財,應花則花,光是把錢財握著不放,最後「埋單計數」時,剩下來的,只是那些充滿銅臭味的金錢而已。


 


我稱不上是一個大花筒,不會看到什麼便會買什麼。同樣地,我雖自稱「慳家」,也(應該)算不上是一個一毛不拔的守財奴(因為很多時候,錢也會白白地花在一些不知名的事上,哈哈),在某些情況下,我仍是願意花上金錢,來換取無價的快樂。以一個更直接的說法是,我是「慷慨他人、吝嗇自己」的一個人(身邊的人可有福了!哈哈!),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不能「半桶水」,要麼便盡情地豁出去──「豪」一次;要是「扮」慷慨卻又要吝嗇的話,只會令人覺得自己小家子氣,這樣不如乾脆不做。


 


吝嗇不是罪,但在吝嗇的同時,卻對他人的慷慨卻之不恭,變相令人覺得「貪小便宜」,給人小家子氣感覺,惹人生厭。


 


我承認自己是一個重視「感覺」的一個人,我所指的「感覺」,是一些不用以實際行動來表現的事,那怕只是「順口開河」,沒有實際的take action也不要緊。以一個最簡單的例子說明:有時會跟朋友說笑,為了某些原因(甚至沒原因)而「屈」對方請吃飯(多數只是為了搞氣氛,說說笑而已),懂得「遊戲規則」的人,大多數也會答應,即使最後沒有「履行承諾」也不是一個大問題,只因大家也知道這是說笑成份居多。然而,有些人卻是連這「吹水」行為也懶得做,深怕他人真的會對自己「屈打成餐」,連忙以「 四兩 撥千斤」的口技推得一乾二淨(明顯地不是開玩笑的拒絕),除了用「小家」來形容,真的不知道可以用什麼形容詞好了。


 


當然,一樣米養百樣人,不能勉強其他人跟著自己的一套方式來生活,既然大家性格不同,我也會選擇接受及包容。這樣也好,令我知道那些人才是能開玩笑的對象。當然,在我表現「慷慨」的時候,也會作出相對性的選擇,實行「你對我好時,我對你更好」。哪怕只是言語上對我作出一點兒慷慨,我也會以倍數回饋。


2010年9月29日星期三

明賣假貨


買真貨、賣假貨、賣真貨、買假貨,真真假假,孰真孰假,我們有能力去分辨嗎?


 


不論是買是賣、是真是假,顧客最著緊的,是店舖的誠信。要是明知那是一所黑店,把客人當作是傻瓜的話,試問有哪一個人會笨得被人欺騙?


 


以真金白銀買貨物回家,當然希望買回來的東西物超所值,即使不是價廉物美,至少也要貨真價實。要是付出半分卻能買到十足的貨品固然令人興奮,沒有人喜歡以十足價錢來買只值半分的貨物。要是早已聲明是次貨、膺品,只要買方不嫌棄,賣方如實說明,明買明賣,那又另作別論。要是存心欺瞞,明明是質素參差的次貨,卻訛稱是高質素的貨品,以正價(甚至高於正價)出售來圖利,這便是無恥的奸商。


 


假貨有人買嗎?有,當然有,君不見羅湖商業城賣的不是「A貨」嗎?既不是出自名廠,卻冒著某些名牌的設計來製造翻版貨品,繼而轉售圖利。先不談這些翻版對正版的侵權行為是否道德、有否違法,單從商業角度來看,製造商擺明車馬是製造假貨,從沒說過是真品,價錢與正價相比,更是便宜得令人咋舌,而買貨的客人,也深知「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知道購買這些便宜貨的代價是什麼,因此並不存在欺騙成份。相反,在購物時令人氣憤得咬牙切齒,並不是在於買了貴價貨,而是以正價買一了一件疑似真貨的翻版貨,血汗錢就白白被無良的商戶騙去,誰能嚥下這口氣?


 


以前的人,生活艱苦,並不是每人能花得起金錢來買心頭好,唯有以平價買一些膺品來「充撐」場面,大方得體而不失禮。常笑說那些假貨為「朱義盛」,原來那是真有其店,因賣「假貨」而出名,從此人們便以此名來代表「假貨」。


 


你家中有朱義盛嗎?還是件件真貨?有人會為的只是滿足一點點的虛榮感,不介意貨品的真偽而買下假貨,有人卻貴精不貴多、重質不重量,即使節衣縮食,也誓要件件真貨,一件也不能假。有趣的是,即使手拿著一件手工極為細緻的朱義盛,大部份人也不願意、不敢高呼自己穿戴的是假貨。


 


曾經說笑,即使自己節衣縮食,到有能力買下一件名貴飾物,穿戴上身,也會被誤以為是冒牌貨,只因那根本與自己不相襯;相反,一些名媛闊太,滿身珠光寶氣,即使當中有 一兩 件膺品也不易被察覺,因此,貨品不但看它本身的價值,還得看是由那個人穿上。


 


「朱義盛」的結業,看似是唏噓,因為這是一所難得實話實說,打正旗號「賣假貨」的店舖,但說實在,街上也充斥著其他賣假貨的商店,唯一的分別,在於他們沒有老實言名,以假貨冒充真貨,用以欺騙顧客,這才是消費者最不願看到。


2010年9月28日星期二

透明的死線


人生如果沒有死線(deadline) 的限制,我們還會有動力去把手上每一件事情如期完成嗎?沒有死線帶來的壓力及「強迫」著自己,又能否把工作順利完成?


 


人是有慣性及懶惰的趨向,要是凡事也沒有期限,沒有了迫切性,所有事情變得可有可無,把工作拖延,抱著「拖得一時得一時」的心態,想把事情有效率地完成,恐怕要有驚人的自律性才得成事。


 


我是一個很奇怪的人,做事既要有規矩,同時也害怕規矩所帶來的規範,不但欠缺靈活,還為自己帶來不少壓力。經過多年來的「測試」,得出的結論是,我是無法作出臨急抱佛腳的行為(考試前夕的挑燈夜讀除外),我寧願在初期「發力」,把自己迫得緊緊,務求把握最初的那份拼勁感,用盡全力把事情辦妥,然後施施然的坐著,倒數著限期的來臨,總比在死線前的一秒鐘才把工作完成。說到尾,我也只是承受不了那如千斤墜的壓迫感,這會令我透不過氣,整個人也繃緊起來。明明可以把事情「輕鬆化」,沒必要令自己經常處於擔驚受怕的地步。


 


然而,理想跟實際有時總會有點落差。只要在時間上許何的話,我定必會抱著這處事的宗旨來把計劃一一完成。可是,間中會發生一些突發事件,時間驟然縮減,或是因為自己的輕視與疏忽,未能好好掌握時間的運用,令一段本應有充裕時間來完成的工作一再拖延,起初的懶散,成了日後的苦果。面對著死線的臨近,無法再拖延,壓力以幾何級數增加,深怕自己做不來、做不好,最後即使僥倖「過關」,也怕做出來的效果未如理想。


 


最簡單的例子是用膳時間,要是沒有時間限制的話,吃飯的速度可快可慢(視乎當時情況而定);然而,要是規定自己要在xx分鐘內完成的話,我有百份百的信心,必定在限定時間內完成不了整份飯餐。同樣地,在工作上也如是,沒有期限的工作,可以不消一會便完成,但要是臨時有任務交託給自己,還要在某時限前完成,體內的所有神經線便會立即繃緊起來,忙著為自己「壓驚」而未能盡全力把工作完成。要是哪人不識趣地加上一道「催命符」的話,情況更嚴重!。因此,我寧願不知道有死線的存在,這樣我還交出「快、靚、正」的「功課」,否則,既要心臟承受不一樣的壓力,同時也要面對質量(quality)的考驗。


 


然而,自問沒有死線,是無法「的」起心肝把事情做好,這豈不是很自相矛盾嗎?


 


想到一個折衷的辦法,就是自行把限期推前,忘記正式死線的存在,這樣,自己才能一心一意,以自己的尺度把工作完成,是自己強迫自己,而非活在別人的影子下,不受他人的影響及控制。


 


死線在我手,總好由他人來為自己安排。這樣我「死」(做)都「死」(做)得心甘情願!


2010年9月26日星期日

女兒之家(十六)

自從連仲勤把訓練Charmaine的重任交給阮明碩後,他的工作量才得以回復昔日的水平。起初他覺得對阮明碩不公平,好像把一個自己解決不了的問題卸給好友,感到一絲怯疚,但看到他們倆人相處融洽,跟自己當時的情況有著天壤之別,除了說一句「人夾人緣」外,他也不知道可以說什麼了。看到阮明碩對Charmaine細心教導,而她也樂於受教,連仲勤才敢抹走那內疚的感覺。


 


連仲勤近日忙著律師行的工作,加上要應付新同事Charmaine,已令他疲憊不堪,跟心綾相處時間少之又少,他們已接近兩星期沒見面了。


 


連仲勤好不容易才騰出一天時間跟心綾見面,甫見面,他便以極溫柔的態度跟心綾說話。


「兩星期沒見你了,你有沒有想念著我?」連仲勤把心綾緊緊地扭進懷裡。


「別那麼痴纏吧!我們雖不是常見面,但仍有通電話啊!何解你會說出這樣肉麻的話?你不害羞的嗎?」心綾口雖嫌棄連仲勤的痴纏,但內心卻是甜在心頭。


「你不喜歡嗎?不是所有女孩子也喜歡被捧到天上去、被男友纏得透不過氣來嗎?」他仍是把她的纖腰扭緊。


「不喜歡啊。」心綾說著,「我們倆真奇怪,角色、身份彷彿倒轉似的,你何時變得喜歡這樣黏人?」


在內心深處,心綾不是不喜歡他的甜言蜜語,只是她害怕自己過分投入一段感情,到要抽身離去時,所受的傷害會更大。她要時刻提醒著自己,喜歡連仲勤是一回事,但千萬別愛他愛得失去自我,在未愛得盲目之時,時刻保持著一定程度的理智,因此,外人看起來,彷彿熱情的是連仲勤,而冷冷淡淡的卻是心綾。


「你不知道‧‧‧近日公司來了一個麻煩的同事,我被她煩得頭昏腦脹,我忍受不了,把她轉調給另一位同事。說也奇怪,他們相處比我好得多,而我也樂於『逃離魔掌』。你知道嗎?越跟那位新同事相處,越覺得她討厭。當然囉,我腦海中不期然的想起你,越覺得你是全世界上最可愛的人。」連仲勤說。


「你看到一個討厭的女孩,才想起我?」心綾聽罷,哭笑不得。


「因為我擁有了世上最好的女孩,其他的,一概看不上眼。」連仲勤挺起腰板說。


「相信你才怪!」心綾笑著說,「你應該好好反省一下,為何別人能跟她好好相處,偏偏你做不到?」


「問題不在我身上啊!」連仲勤高舉雙手作投降狀,「我自問人緣極佳,包容性高的人,但她真是萬中無一,是我遇過所有人當中,最難相處的一個。」


「你臉皮真的很厚啊,竟然這樣稱讚自己。」心綾有時就是喜歡連仲勤這樣的率真,雖然有點誇張,但勝在不造作。


「要是臉皮不厚,怎樣做律師?要是臉皮不厚,怎能把你追回來?」連仲勤乘勝追擊。


「真拿你沒法子。」心綾甩甩頭。


「怎樣了?你還未回答我,究竟你有沒有掛念著我?」連仲勤嬉皮笑臉說。


「討厭的傢伙!」心綾沒好氣的說。


「說吧,說吧。律師精神,一定要得到滿意的答覆才罷休的。」連仲勤向心綾「撒嬌」。


「真受不了律師的盤問啊!」心綾掩飾不了內心的喜悅,她真的感受到他對自己的著緊心情,「掛喇、想喇!」


連仲勤滿意地笑了。


「我們晚上到哪兒吃晚飯?」連仲勤問。


「今天晚上?我‧‧‧不行啊!我答應了跟EuniceVic見面吃飯,不如你也一同到來吧!」心綾不想丟下他。


「怎可以這樣啊?」連仲勤嘟起嘴,「難得能抽出時間跟你見面,你卻為了你的『好姐妹』而拋下我,我好可憐啊!」


「我們三人也很難抽出時間見面啊!」心綾依在他肩膀,嬌嗔地說。


「你們女兒家談心事,我這個男人在場,挺不方便的。」連仲勤捏著她的鼻子說,「誰說我只是你心目中排行第二位?今天晚上,我自己找節目吧。」


「論天下間最懂女孩心意的,非你莫屬。」心綾綻放著一個燦爛的笑容。


 


晚上,三位女孩子坐在一起,三人之中,唯獨心綾的心情是輕鬆愉快的,其餘兩人,看似滿懷心事似的。


「難得我們三人相約出來,幹嗎你們倆人同是愁眉苦臉?」心綾點選了晚餐後問道。


「這次‧‧‧我出事了。」Eunice首先開腔。


「什麼?你說清楚一點吧!」Vic跟著說。


「我也不知怎樣說起‧‧‧」Eunice苦著臉,雙眼失去焦點。


「不知怎說起也要說啊!」心綾關心著她說,「該不會是你感情上出現問題吧?你上兩個月不是跟他一起出外旅行的嗎?感情不是一日千里嗎?」


「近來汪喬對我冷淡了很多‧‧‧我已沒見他整整一星期了!」Eunice開始把問題說出來。


「才不過是一星期而已!」心綾舒一口氣,「我也不是常跟連仲勤見面的啊!有空才出來見面,是很正常的,總不能整天黏在一起吧!」


「但他連電話也沒打一通給我啊!」Eunice投訴著。


「他可能忙於工作,你要學會體諒他啊!」Vic說。


「你沒戀愛過,你怎會明白?」Eunice想也不想便說,令安慰她的Vic非常尷尬,「熱戀中的男女,巴不得每分每秒也在一起,怎會整整一星期不聯絡、不見面?」


「既然你說我沒經驗,好吧,我住口。」Vic被氣得沒話好說,索性不發一言。


「哎唷,怎麼嘛‧‧‧好端端的一同出來吃晚飯,為什麼要吵架呢!有話好說嘛。」心綾連忙作出調解。


「對不起‧‧‧我近日心情不太好‧‧‧」Eunice知道自己說錯話,連忙道歉。


「隨便你吧。我這些無牽無掛的人,整天只想著工作,怎會明白人家的愛情煩惱‧‧‧」Vic說著賭氣說話。


「我不是這個意思‧‧‧」Eunice輕聲地說,「只是‧‧‧我真的很煩惱‧‧‧」


「什麼煩惱啊?你要說出來,我們才能幫你的。」心綾關心著她說。


「我‧‧‧」Eunice支支吾吾地說,「我‧‧‧我好像‧‧‧懷孕了。」


「什麼?」心綾跟Vic齊聲叫道,差點兒引來全餐廳內食客的目光。


「怎會這樣?」心綾冷靜下來,「是不是你壓力大‧‧‧所以才‧‧‧有這誤會?」


「我工作有多繁忙,你不是不知道的。我在公事上很清閒,何來壓力?我的一切壓力,也是來自汪喬吧!」


「你有沒有到醫生那邊作一個詳細的檢查?」Vic放下憤怒,同樣開始擔心著Eunice說。


「沒有‧‧‧應該說是‧‧‧我不敢‧‧‧」Eunice擔憂著說。


「這不能胡亂猜測的‧‧‧」心綾皺著眉,「你有跟汪喬提及嗎?」


「要我怎樣跟他說‧‧‧」Eunice不知所措。


「要是你真的懷孕,便要他負責!」Vic義正詞嚴地說,「不然,你想怎樣?」


「我也不知怎麼辦好!」Eunice終於流下眼淚。


「別哭啊!我們在這裡支持你!」心綾輕拍她的手臂。


「光說支持是沒用的。現在最重要的是,要確認究竟你是否懷孕,之後才能想出對策。」Vic冷靜地說。


「我害怕啊!」Eunice憂心忡忡。


「害怕也得找出答案啊!要是沒有懷孕,當然可以放下心頭大石。但如果不幸言中,你也要面對,難道你看著肚子一天一天的脹大而不理它嗎?」Vic越說越大聲。


「你先別把她嚇壞吧!」心綾說。


「我也只是議事論事。」Vic答說。


「急也不急於一時‧‧‧現在已經那麼晚,診所也關門。不如明天我陪同你一起到診所吧。」心綾以行動支持Eunice


 


第二天早上,心綾跟Eunice向公司告假,然後一同前往診所檢查。


 


 


(待續)

2010年9月24日星期五

愚不可及的「一拍兩散」

愛一個人,不是應該想著如何保護及愛護對方,令對方無時無刻也得到快樂嗎?為何偏偏愛的反面便是恨,可以把一個人傷害得這樣深、這樣痛?


 


愛一個人,可以愛得義無反顧,為對方赴湯蹈火也在所不惜。愛到連性命也不顧,可以嗎?可以,但首先要證明對方是個值得作這樣行徑的人。歌仔也有云:「莫說為你犧牲,死也願意」,不過,這「願意」並不是隨隨便便的說出口。說到要生要死,可能誇張了一點,畢竟,不是人人也會有一段「驚天地泣鬼神」、可歌可泣的驚世大愛情發生在自己身上,向後退一步看,能因著大愛而放下「自我」的愛情卻可能常發生在你我左右,大前提是彼此深愛著對方,才會甘願為對方付出一切而不望回報。然而,一旦這假設(彼此相愛)不成立的話,對方已經不愛自己,所謂的「犧牲」,只不過是自己的一廂情願,是一件愚不可及的無知行為而已。


 


曾經深愛對方,一旦發覺被對方出賣、拋棄,的確令人難以接受。要從傷痛中復原,速度有快有慢,有人可以豁達得像沒事發生過一樣,有人可以終日愁眉不展,甚至自暴自棄,傷害自己。情緒低落是正常不過的事,但卻不能長期沉淪在沮喪失望之中,傷過痛過哭過後,終究也要勇敢地站起來,再次挺身走出陰霾。因著失去愛而傷害自己、傷害他人,是最愚蠢的一件事。試想想,要是對方還在意自己,仍是愛著自己的話,又怎會捨得看著深愛的人受苦、受罪?以傷害自己來冀望對方回心轉意,簡直是痴心妄想。在對方而言,自己已是一個無關痛癢的人,無論作什麼行徑也是徒然,倒不如把這份愛「省回」,把它轉移到一個更會珍惜這份愛的人?


 


傷害自己是愚蠢,傷害對方更是白痴行為。難度愛情真的如小孩玩玩具一樣,要是我得不到的話,別妄想他人能佔有,繼而寧願「一拍兩散」?既然情已逝,就乾脆「自私」一點,把昔日無私的大愛「收回自用」,這人不珍惜自己,還有未來的那個他/她來愛惜這份情,以刀傷人,最後以流血收場,何苦呢?這行為雖然能令對方痛不欲生,不能再風流快活,但自己呢?又不是要為這莽撞行為而賠上前途、甚至生命?轟轟烈烈的「砍」一場,最後兩敗俱傷,為了一個不再愛自己的人而賠上自由、生命,這條算術計,怎樣計也不划算!稍為動點腦筋的,也知道這行為一點也不值得。愛可以令人盲目,同樣,愛變成恨後,更會令人變得心盲,作出抱憾終生的不智行為。


 


愛,是一樣最沒得計算的東西,說來便來,說走便走,注定是一段逝去的感情,即使用上大繩索,也不能把已出走的心捉回來,倒不如放開雙手,放過自己,放過他人。再細心想想,人生漫漫長路,自己又不是到了行將就木之時,用不著這麼快下結論,說「失去你等於整個世界」?未來的機會多的是,說不定,下一個他/她才是命中注定的一個,何必為了一個不值一提的過客而「犧牲」自己整個人生?

2010年9月23日星期四

失去彈性的橡筋圈


人們常說,人如果長期處於緊張的情緒中,猶如一條繃緊的橡皮圈,繃緊得透不過氣,最後,可能更會因過度的拉扯而承受不了當中的張力,最後斷為兩段。因此,經常提醒自己,同時提醒著別人,適當的壓力是動力,但過分的緊張,整個人也繃得緊緊的時候,最終也難逃壓力「爆煲」的一刻。


 


然而,我們擔心壓力「爆煲」、害怕橡皮圈斷裂的同時,有沒有擔心另一個問題?我們無法復原一條已斷裂的橡皮圈,即使它沒有斷掉,但要是它已變得鬆弛,理論上,它還是一條橡皮圈,可惜,它已失去原來的效用,又有什麼作用?


 


要是你是一位女生,加上擁有一把長髮的話,你應該深深體會到,手上拿著一條鬆散的橡皮圈,會是一件如何頭痛的事。簇新的橡皮圈,緊貼著頭髮,使頭髮緊緊地綁在一起。這時,你會嫌棄橡皮圈把頭皮箍得太緊,把頭髮扯痛。透過每天的「拉扯」過程,橡皮圈的鬆緊度終於變得適中,慢慢與它融合在一起,不會感覺它的存在,因為它已舒適得幾乎成為頭髮的一部份。不過,隨著時間的洗禮,它開始失去往日的彈性,未能把髮絲綁緊,要再多「轉一圈」才能把頭髮紮緊。然而,這卻是一個回不了頭的動作,因為它已失去昔日的彈性,主人不會對它加以憐惜,相反,更會把它越拉越緊,而這動作,卻加速了它「老化」的速度。一條本是充滿彈性的橡皮圈,最後變成一條死氣沉沉、了無生氣的一條「條狀」物體。直到忍無可忍之時,便只好另找一條新的橡皮圈來代替。


 


橡皮圈是一條不會說謊、不會掩飾的物件。要是你好好利用它,它可以用上一段長時間;要是用法不當,長時間對它作出拉扯,只會加速它步向死亡的步伐;留著它不用嗎?橡皮圈裡的膠質卻會慢慢硬化,同樣發揮不了它的作用,最後也難逃被掉到垃圾箱內的命運。


 


如何運用它,如何與它「角力」,是一門有趣的學問,你可以在短時間內把它推至極限,但長期把它推上「高峰」,最終也會因承受不了繃緊的壓力而面臨斷裂的危險。時而放鬆、時而拉緊,在兩者之間找出平衡,才能把它的效能完全發揮出來。同樣道理,人不能長期活在壓力下,同時,也不能把自己長期放在一個鬆懈的環境,否則,一是變了一個瀕臨壓力爆煲的人,一是變成一個沒有張力、沒有動力的人,猶如「活死人」一樣。

2010年9月22日星期三

永遠不嫌多

人性,無論如何,也會帶點貪婪,多得一分得一分,多得一件得一件。貪心,並非百分百貶義,只要那一份貪心並不是因妒忌而從他人手上搶奪得來的東西,而是經過自己的努力下而獲得的話,這份貪婪或許會成為向前的另類動力。


 


什麼東西會不嫌多?金錢?時間?朋友?快樂?


 


你能想到的人與事,只要是「好」的話,沒有人會嫌多的。且看自己家中的物品,衣履鞋襪、手袋、書籍、玩具‧‧‧等等,往往堆積如山,卻仍是嫌不夠,要繼續買個不停。買了這一個後,便急不及待的想買另一款,顏色、款色、設計等等全都不一樣,每一件也有其特色及個人之處,每一件也有被帶回家的「理由」。不是嗎?明明家中衣櫃早已爆滿,衣服多得每天穿一件也可穿上數月,偏偏口中卻說出沒衣服可穿!說穿了,還不是對櫥窗內的那一件新衣裳念念不忘,非要把它買回家不可?還未買回家,已在想著該如何作出搭配,但當買了回家後,穿了數遍後,熱情冷卻,它便又再次成為衣櫃內的常客──長期待在櫃內不見天日。


 


手袋的命運,不是跟衣服一樣嗎?拿著一個小的手袋,卻嫌它體積不夠大,未能把所需的東西全放進袋裡去;買一個大一點的袋可以嗎?卻嫌它太累贅,不夠纖巧,未能出大場面;當買了一個體積適中的袋子,可能對它的顏色不甚滿意,覺得它未能跟衣服的顏色相襯,要找一個「百搭」的袋子,恐怕不易。


 


鞋子也一樣,一對穿得舒適的鞋,每天穿著它也不感到厭惡,可是,再好的鞋,也會有磨蝕的一天,這時,又有藉口去為自己添新鞋。然而,新鞋永遠只會在鞋店裡穿著時才覺得舒適,一旦買回家,正式把它穿上時,它的缺點便會原形畢露,穿得不自在已是等閒事,腳部被磨損,簡直是隨新鞋「附送」的必然禮物。要是有耐性跟它角力的話,假以時日,它便可以成為新寵兒,越穿越舒適,否則,在未跟它「培養」出感情時,它便已被打入冷宮。整個過程,循環不息,口中一邊埋怨,說自己沒鞋可穿,另一方面,再次展開尋找「玻璃鞋」的故事。


 


心多、貪心,是人之常情,只因世上沒有一樣東西能百分百滿足人的慾望。因著這份不圓滿的缺陷,令人不斷去尋找心中的那份「完美」,從而獲得那丁點兒的滿足感。然而,這份滿足感往往一瞬即逝,不消一會,又重回起點,再次懊惱地說一聲,「我又欠這樣、沒有那一樣」,要是能把它帶回家就好了!

2010年9月21日星期二

三思不三思


三思而後行,是謹慎的表現,至少,能減少因衝動而作出不智的抉擇。然而,過分的三思,雖然能減低出錯的機會,卻並不代表能增加做對決定的機會,相反,卻可能成為自己的絆腳石。


 


「衝動派」有的是一股傻勁,一心只向前衝,未會細心分析後果,他們需要的是時間來平衡那股衝勁,思前想後,不要被眼前的事物蒙蔽自己雙眼。而我,卻是「審慎型」,凡事想太多、太遠,性格變得「立懦」,難以作出抉擇。雖然為人「審慎」,卻並不代表自己所做的決定是對,相反,經常做錯決定而非常懊惱,後悔不已。原來顧慮太多,也不是一件好事。


 


小時候,不知死活,只因知道越少,擔憂便越少,更不知道什麼叫恐懼。可惜,當人年紀漸長,面對失敗的機會多了,知道什麼方法是注定失敗,便避而不用,知道什麼方法可行,才繼續前進。要是明知前路是死胡同的話,當然不會繼續前行,然而,當發覺前路是未知之數時,我有勇氣前行嗎?


 


說穿了,還不是自己未敢走出自己的安全網!害怕只因前景不明朗,未能掌握而不敢貿然前進。回想起,少不更事的時候,還不是「勇」字當頭,發掘新事物?昔日不懂事的黃毛小子,不是跨越一個又一個的難關而變成今天的自己?當天的勇氣去了哪裡?


 


我這個過分審慎的人,需要的,並不是「時間」來思考,只因我用太多時間來思前想後,「想」得太多,反而誤事。相反,我現在欠缺的,是一份勇往直前的蠻勁!偶然的衝動,反而成了向前衝的原動力。唯有把自己逼進一個胡同(希望那不是一個死胡同),才能把潛藏在心內的潛能「逼」出來!


 


強迫自己快下決定,不給自己太多想像空間,「三思」變「二思」,或許更有利於自己的成長。昔日我想太多了,錯過了很多機會,令自己停滯不前。現在的心,雖然有點忐忑,但既然目前騎虎難下,倒不如安然接受。


 


失敗又有何懼怕?只有學會接受失敗,才能有機會成功。不向前踏出第一步,只會停留不動。沒錯,這不會帶來失敗,同樣地,這也表示不會有成功的一刻。


 


現在我便要閉上雙眼,向前衝!

2010年9月19日星期日

女兒之家(十五)

一向待人友善、對同事及下屬溫文有禮的連仲勤,在對待Charmaine時,總無法如其他的同事般看待她。他不是對她另眼相看,相反,他對她的言行舉止不甚認同,但基於他是一個謙謙君子,也就不便表露出來。除了工作上的必要接觸外,他對Charmaine經常保持著一定的距離。


 


連仲勤並沒有刻意迴避Charmaine,即使他們多次同坐同一輛巴士,Charmaine也沒有把連仲勤認出來,直到一個月後的某一天,他們才「第一次」被迫在車上「相認」。


那一天,連仲勤如常地坐在一角,凝望著窗外的景色,突然感到一股不自然的目光在附近停留,好奇地抬頭一看,瞥見一個一臉素顏、沒精打彩的Charmaine站在眼前。睡眼惺忪的Charmaine,看到車廂內唯一空出來的位置旁邊,坐著的人竟然是連仲勤,非但一點兒興奮心情也沒有,相反,臉上流露出尷尬之情。但礙於車上已再沒有其他座位給她選擇,她只好勉為其難坐在他旁,向他打了一聲招呼。


「真‧‧‧巧,竟在這裡遇上你。」Charmaine首先開腔。


「早晨。」連仲勤微微一笑,「原來我們住在同一區的。」他明知故問。


「對啊‧‧‧真巧‧‧‧」Charmaine尷尬一笑,「但我們卻從未碰過面,這還是我上班以來,第一次在車上遇到你呢!」


「或許是大家出門的時間不同吧。」連仲勤平淡地說。


「對,我這懶人,很喜歡賴床,不到最後一刻鐘也不會趕著出門的。」Charmaine自嘲地說。


「你今天身體不適嗎?你臉色很差呢!」連仲勤看到Charmaine沒神采的臉龐,知道她並非身體不適,只不過是還未化妝而已,因此刻意地以另一方式揶揄她。加上Charmaine面露不安的笑容,他更能認定她是因為遇上自己而羞於在他面前化妝,心中暗暗笑著。


「我‧‧‧對啊‧‧‧早上起床有點頭痛,可能是昨夜睡得不好吧!」Charmaine尷尬地說。


「頭痛真惱人呢!那麼,我也不騷擾你了,你好好休息一會吧。」說罷,連仲勤便從公事包中拿出小說細閱,剩下Charmaine一人在車裡呆坐。


連仲勤一來為免跟Charmaine一同回辦公室會引來不必要的誤會,同時,他也不想跟她在途上刻意找話題,因此他藉詞買早餐而先行提早一個站下車。


 


Charmaine由於沒想過會在車內遇上連仲勤,霎時間打亂了她一向以來的「習慣」。為了以「最佳」面目示人,她甫到辦公室,匆匆跑到洗手間繼續那未完成的「工作」,然後再次以精神奕奕的姿態出現於人前。對Charmaine而言,這天巧遇連仲勤,是一件令她羞愧及尷尬的事,她跟自己說,以後無論如何疲累,也要提早出門,避免再以素顏碰上他。


******


「這是怎麼搞的?簡直是一塌糊塗!」房內傳出文件擲到桌面的聲音,大發雷霆的人,原來是一向甚少發脾氣的連仲勤。


聽到房間傳來聲響,阮明碩匆匆走進他的辦公室看個究竟。


「連仲勤,發生什麼事?」阮明碩首先問道。


「我真的忍無可忍了!究竟這個Charmaine是怎樣畢業的?」連仲勤怒不可遏,「她連文件上的日子打錯了也不察覺!還在上面簽署作實!這是一個不可原諒的錯誤!」


「就是為了這樣的一件小事情而令你大動肝火?」阮明碩嘗試為他降溫。


「對律師而言,所有法律文件內的時間、人物、地點,是最重要的!否則後果不堪設想!」連仲勤越說越冒火。


「冷靜!冷靜!往日冷靜的連仲勤跑到那裡?」阮明碩為他遞上一杯水,「把她叫進來,問個究竟便行了。」


「我己經跟她說過無數遍,為何她總是無法牢記在心上?」連仲勤說,「難道她以為有外貌便可以事事通行?我才不會接受這一套的!」


「讓我跟她說說吧。」阮明碩不是不知道Charmaine的工作能力如何,只是他也不知道如何調教這位新人。


「我會跟老闆反映一下。」連仲勤深呼吸一下,終於冷靜下來,「可能我跟她的處事手法不一樣,但老實說,我實在無法跟她合作下去。明碩,到時可能要難為你來接手了。」


「以我認識的連仲勤來說,不是一個會輕言放棄的人。」阮明碩蹙著眉說。


「這次,我無話可說,我徹底投降。」連仲勤苦笑。


「但你把她交給我,不是把『計時炸彈』拋給我嗎?這算是什麼兄弟啊!」阮明碩假裝不滿地說。


「我們的阮律師,深受女性歡迎,擅於捉摸女性心態,這女子應該難不到你呢!」


「你少來抬舉我。」阮明碩笑著說,「如果連你也做不來,我也無法應付啊。」


「你少來這些無謂的謙虛。」連仲勤化怒火為笑容,「你是我們律師界中的『女殺手』啊!就當這是你的新挑戰吧!」


「那我就勉為其難的助兄弟一臂之力吧!」


「好兄弟!」


 


阮明碩果然言出必行,把Charmaine叫到自己的房間,了解她的工作進度。


「你覺得自己的工作表現怎麼樣?」阮明碩開門見山問。


「還不錯吧!」Charmaine並不覺得自己工作魯莽、細心欠奉,「不過,連律師好像‧‧‧不太喜歡我‧‧‧他好像有點‧‧‧針對我。」


「你未完全了解他而已。」阮明碩為連仲勤解釋,「在工作上,他是一個超級認真的人,不容有錯,對自己要求極高,因此不自覺地對其他人的要求也提高了。下班後,他是另一個人,很平易近人的。」


「如果說平易近人,我覺得用來形容你更貼切。」Charmaine直接地說。


「這個嘛,很多人也這樣形容我的。」阮明碩咯咯大笑,「別以為抬舉我,我便會為你說好話啊!我這個人‧‧‧最公正的!哈哈!不過,我就是喜歡你的『真』,好吧!你就轉過來跟我學習吧。」


「但是‧‧‧我仍想跟連律師學習啊。」Charmaine說。


「什麼?我有沒有聽錯?你剛才不是說他事事對你不滿的嗎?你還想跟他?」阮明碩被搞糊塗了,「你不是說我平易近人?跟我學習不好嗎?」


「既然你說他只是工作認真,並不是存心針對我,我不是應該給予他一次機會嗎?」


「機會?」阮明碩暗忖著,「他已經給了你多次機會,只是你懵然不知、屢勸不改而已。」當然,這句說話並沒有說出口。


「阮律師,你會幫我忙嗎?」Charmaine那哀求的眼神,頓時令阮明碩心軟下來。


「我嘗試一下吧。」


 


「這回輪到我宣佈投降了,連律師。」阮明碩再次踏進連仲勤的辦公室裡,「她仍是想跟你學習。」


「不行。」連仲勤堅決地說,「我還想留著這條命,在事途上繼續發光發熱,還有,我還要結婚生子,我不想被她氣得細胞急速死亡,為此吐血而死。」


「你越說越誇張了。」阮明碩說,「她並不如你口中所說的那麼難教啊!但她不想跟我,我也沒法子。」


「如果老闆下意旨,她不得不服從吧?」


「你真會以大壓小啊!」


「沒辦法,這也是被她迫出來的。」


 


Charmaine最後未能如所願繼續跟連仲勤學習,顯得一臉失望,更在得知消息後,以為自己犯下什麼彌天大錯,更害怕因此而失去工作,禁不住哭了出來。


 


 


(待續)

2010年9月18日星期六

驚嚇三重奏

想不到,一天之內,竟然分別發生三件令人驚訝、驚嚇得目瞪口呆的事。


 


相信,世上除了患了老人癡呆症以及喝得醉醺醺的人不懂回家的路以外,再難找到一個在神智清醒下,連回家也會迷路、甚至懷疑家門的人,那人便是我了。


 


大廈維修正式動工,各項大小工程正在進行得如火如荼之際,回家前後,已是兩個截然不同的面貌、彷似置身兩個世界似的。如常地坐升降機到達家門的樓層,抬頭一看,幾乎懷疑自己錯誤地走到另一個樓層,走廊旁的牆,被敲得粉碎,眼前一片頹垣敗瓦,面目全非,腦海裡一片空白,我得花上十多秒才敢繼續向前走,站在門前,還左顧右盼地猶豫了五秒之久,才敢把鑰匙插進匙孔內!當家門成功打開後,猶如「台慶開門贏大屋」一樣,頓時舒一口氣。


 


萬料不到,驚嚇事接二連三。以為只是門外有變化,想不到,令人嘩然的事接踵而來。浴室的窗被密封了!天!窗去到哪裡去?猛然發現,一扇窗落寞地依在牆邊!原來那一扇窗差點兒掉到街上,幸好天主保佑,能及時制止了意外的發生,否則後果便不堪設想了!如早前所說,大廈外牆已被一層紗網鋪天蓋地覆蓋著,不見天日,現在還少了一扇窗,能看到街外景物的機會再減少,幾乎跟住在密室無異呢!


 


事情一件比一件嚴重。當不停跟自己說,要慢慢習慣及忍耐,「美好」的日子快將來臨之際,一件更可怕的事發生了。雖然並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但卻擔心、心痛難堪──媽媽被困在升降機內達四十五分鐘之久!


 


今早清晨,我還在睡夢之際,母親已在街上,回家之時,卻遇上那該死的升降機!它無法在正確的樓層停下來,反而繼續上升,跟著還無故停下!最煩惱的是,升降機幾乎是無法接收電話訊號的!因此她只能在困窘的情況下乾著等工程人員前來拯救她,而她也當然無法把身陷險境的事第一時間通知我,而我這不孝女,也想當然地繼續呼呼入睡。直到收到短訊的時候(她是無時無刻地盯著手提電話上的訊號顯示器,一旦看到有微弱的訊號時,便把已打好的訊息嘗試傳送出去),已是差不多四十五分鐘後的事!好不容易才打到一通電話給她,可是她聽到我說話,而我卻一句也接收不到,內心焦急不已!無法想像母親長時間被困在一個狹小的空間會是如何的難熬!我巴不得被困的是我而不是她啊!


 


立即跟管理處了解事情,在同時,他們也確定了她安全地離開升降機。可是,卻遲遲未見她歸來,直到她打開門的一剎那,心才定過來!可憐的母親,大清早便遇上這麻煩、倒楣事!回想起來,也足以令人膽戰心驚,捏一把冷汗!希望從此也不要再發生同類事情了!

2010年9月17日星期五

因材做餅

雖然造餅要看天時、地利、人和,然而,最重要的,仍是材料。

 


心情好的時候,即使手上只有簡單的材料,只要加上一點點的創意,便能化腐朽為神奇,把千篇一律的材料幻化成不同的製成品。相反,要是心情不佳,無論如何,也做不到出色的食物,變相白白浪費了食材。


 


每次開爐猶如「開壇」一樣,需要花時間把所有工具、用品拿出來,花上一個下午來把它變成一個「戰場」,因為收拾戰場需時,要不是有充分的時間,這「壇」決不開的。加上體內的懶惰因子作怪,所以,並不是經常做食物。


 


然而,做甜品跟做家常小菜的分別是,前者的食材,多數不能一次過用完。每次興奮地把「原材料」買回家,每次只能用一點點,剩下來的材料怎麼辦?加大份量,做多一點嗎?卻無福消受。留待下次再用嗎?卻不知「下次」是何時。很多時候,那些剩下來的材料,最後不是過了最佳食用時間,便是已不想再用相同材料來做食物。


 


一向「知慳吝儉」的我,只好想法子,盡快把已開封的材料一一「消滅」。既想簡單,卻又要新奇、美味,便得動動腦筋。


 


這次,同樣的材料,預備時間少、低技巧,味道卻令人回味,最適合我這等饞嘴的懶人‧‧‧



是什麼?熱香餅是也!



正常的熱香餅,是又大又圓,我的嘛,迷你一點,可以多吃幾片嘛!煎爐是兩面,一面是平滑,另一面有坑紋,因此煎出來,有些平滑,有些像「曲曲薯片」。形狀雖然有點古怪,但吃進肚子裡不會吐不會拉便行了!


 


我相信,日後「懶人整餅法」仍是會不時出現,敬請留意!

因材做餅

雖然造餅要看天時、地利、人和,然而,最重要的,仍是材料。

 


心情好的時候,即使手上只有簡單的材料,只要加上一點點的創意,便能化腐朽為神奇,把千篇一律的材料幻化成不同的製成品。相反,要是心情不佳,無論如何,也做不到出色的食物,變相白白浪費了食材。


 


每次開爐猶如「開壇」一樣,需要花時間把所有工具、用品拿出來,花上一個下午來把它變成一個「戰場」,因為收拾戰場需時,要不是有充分的時間,這「壇」決不開的。加上體內的懶惰因子作怪,所以,並不是經常做食物。


 


然而,做甜品跟做家常小菜的分別是,前者的食材,多數不能一次過用完。每次興奮地把「原材料」買回家,每次只能用一點點,剩下來的材料怎麼辦?加大份量,做多一點嗎?卻無福消受。留待下次再用嗎?卻不知「下次」是何時。很多時候,那些剩下來的材料,最後不是過了最佳食用時間,便是已不想再用相同材料來做食物。


 


一向「知慳吝儉」的我,只好想法子,盡快把已開封的材料一一「消滅」。既想簡單,卻又要新奇、美味,便得動動腦筋。


 


這次,同樣的材料,預備時間少、低技巧,味道卻令人回味,最適合我這等饞嘴的懶人‧‧‧



是什麼?熱香餅是也!



正常的熱香餅,是又大又圓,我的嘛,迷你一點,可以多吃幾片嘛!煎爐是兩面,一面是平滑,另一面有坑紋,因此煎出來,有些平滑,有些像「曲曲薯片」。形狀雖然有點古怪,但吃進肚子裡不會吐不會拉便行了!


 


我相信,日後「懶人整餅法」仍是會不時出現,敬請留意!

2010年9月16日星期四

同枱吃飯

當你每天身於處一個熟悉的環境,一切也來得理所當然,ABC餐早餐午餐晚餐常餐特餐快餐下午茶餐‧‧‧想吃什麼,早已心中有數。然而,對於一個旅客或作短暫停留的過客,這一切也會變得新奇有趣。


 


近日有外國同事到訪,為了一盡地主之誼,當然要帶對方品嚐一些地道美食。所謂的「地道」美食,只是把有香港特色的食物介紹給她,美味與否,也得看對方的口味與接受程度。最穩健的,當然是帶對方吃回當地(或接近當地)的食物,然而,這樣又有什麼意思呢?雖然能果腹,但當回到自己的國家後,再回想在香港的點滴,竟然什麼也想不起來,不是很可惜嗎?


 


但為免嚇怕對方而令對方留下「不可磨滅」的壞印象,大多數會先知會對方,確定有什麼不吃(或特別要求),然後提出建議,務求令對方感到稱心如意為止。


 


因著文化的差距,縱然餐牌上有著中英對照,少不免也要對各種食物作出講解。解釋可能未見全神,未能把食物的神髓100%表達出來(只怪我表達能力差吧!),但有趣的是,從中會發現,透過食物,可以增加交流的機會。特別是,當把食物介紹給對方,而對方卻給予一個難以置信的奇怪表情,更為有趣(呵呵,這也跟我解釋得不倫不類的後果吧!)!皺著眉,滿腹疑團,懷著複雜的心情來品嚐各種新奇的食物。然而,當看到對方眉頭瞬間放鬆,嘴角沾上滿足的笑容,這才是最感安慰、滿足的一刻。


 


回想起昔日自己身處異國的時候,為了融入當地的文化、生活、特色,在餐桌上的膽子,可以算是突然飊升,畢竟,機會難逢嘛!即使不太合胃口,也叫做嘗試過,只要下一次謹記著不點選便可以了。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有時更會向其他人詢問,彷如一個無知的小孩。有時,縱使對方解釋得十分詳盡,但自己卻仍無法想像那是一件什麼的食物時,最好的方法,就是親口品嚐,透過自己的味蕾來確定,親嚐一定比耳聞來得直接。


 


要了解一個地方,就由餐桌上的食物開始吧!要打破隔膜,食物也同樣能發揮著同等功能!食物的吸引力,真是魅力沒法擋!

2010年9月15日星期三

本末倒置


互聯網的出現,資訊變得無遠弗屆,加速了訊息的傳遞時間,地域上的距離已漸漸消失,再也不需要以地球上的實際距離來量度。只要安坐在座位上,在瞬間便可以得知遠方的一舉一動,節省不少人力物力及時間。然而,在看似打破時間、地域、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的同時,某程度上,本應近在咫尺的人際關係卻反而拉遠了。


 


昔日要親身見面才能傾談的日子,因著(長途)電話的出現而拉近了一點。只有聲音沒畫面的情況,仍然滿足不了人的需要;信件的往來,往往等候需時,互聯網的興起,電郵開始普及,大大縮短「等回信」的時間;當人開始覺得等電郵也太久時,各種即時通信的系統,令人與人之間可以「立即」通訊、傾談,能即時作出對答及回覆,更令人愛不惜手。然而,要數近年令人瘋狂著魔的,非facebook莫屬了。


 


Facebook的出現,的確能把現在及昔日的好友連結在一起。相識已久的,當然是在朋友列裡;那怕已是失去聯絡多時的朋友,從這龐大的資料庫中或是靠朋友的「圈子」裡,也不難找到多年不見的朋友。尋回舊友,知道大家的生活可好,近況如何,它的吸引力,真在難以抵擋。


 


這刻心中在想什麼,未必會向其他親朋好友一一告之,有了facebook,只要自己說一句/update一個status,你的所有朋友也立即知道你現在的狀況,何其快捷!平常不敢說、不敢關心的事,彷彿在頃刻間全數透露出來,把心扉敞開,更有了解他人/自己。然而,過份沉迷在此的話,卻會在不知不覺中,連跟別人的基本相處也忽略了。


 


要是因著種種因素而未能「面對面」或「聲對聲」表達出來,facebook的確能起了很大的作用,使人能「未見其人,先知其心中所想」;然而,要是我跟你已經「面對面」了,為何不能直接跟我說呢?「你冇睇我facebook咩?」/「乜你唔知咩?」經常在耳邊出現。我是一個該罵的人,因為環境因素,不能經常翻閱facebook,因此不是狂熱份子。當看到別人的update時,大多數已成了outdate了。


 


既然已經面對面,親口說,不是比自己看更親切嗎?


 


如果是一些非用肉眼看的東西(如相片),當然要用眼來「看」及「欣賞」;相反,假若那是能口述的事,我找不出任何理由,為何不能直接跟我說呢?


 


「有咩facebook見!」看似很親切、快捷,可是卻在不知不覺間,犧牲了「對人」的機會,把有血有肉的親身接觸,換成跟著電腦屏幕打字。不禁令我想起早前曾聽過一則笑話:一家人,每人也專注在自己的房間,直到吃飯時,並不是敲門叫對方,而是以msn/sms來呼喚對方,明明對方就在旁邊、近在咫尺,卻要用上這些高科技來溝通,不是本末倒置嗎?


 


在不斷追求高科技的同時,我們是否更要珍惜能跟人面對面溝通的機會?

2010年9月14日星期二

落難相


相由心生。人的際遇有高有低,在高處時,自然容光煥發,從心散發出來的魅力,穿透力甚強,什麼也遮擋不了這份豔光,自然地昂首闊步,一呼一吸也是充滿自信;在低處時,腦有千斤重,不自覺地低下頭,「頭耷耷」,即使目光只集中看著腳趾也嫌抬頭太高,更遑論會以雙眼跟其他人接觸,彷彿別人的眼睛會射出「不死光」,把自己殺死。


 


一個人是否明豔照人,心境佔了主因,另一小部份,可以依靠化妝品來為自己錦上添花。化妝品是一個無形的「毒藥」,即使淡掃蛾眉,都能令人增添不少光彩。然而,一旦把這份光芒變成習慣,他朝以原貌重新示人,更顯得憔悴、沒神采,再不能接受自己昔日泛黃的容貌,只能繼續以正常(或加倍)的化妝品來遮掩,令自己顯得「更出眾」。


 


自問不是一個上鏡的人,拍下一百張相片,也未必能有一張滿意之作,反而,自己的醜相卻常在相片中出現。最糟糕的一張,應該以「想當年」拍的即影即有證件相,只能說一句,「吾不欲觀之」。


 


同一個人,在不同心態下拍的相片,也可以南轅北轍,心中不禁問,相中人,真是同一個人嗎?事事順風順水、做事得心應手,笑容控制不了,自會「偷走」出來,臉上的嘴角不由自主的向上翹。要是做錯事,被拍下嫌疑犯的相片,誰會笑得出來?兩眼浮腫、雙目無神、目光散渙,美麗變成沮喪,霎時間蒼老了十多年。


 


人們說,只要肯花心思,要醜小鴨變成小天鵝並不是一件難事。然而,「努力」的成效是否顯著,便見仁見智了。相反,要令一個人變老,卻易如反掌。一個三十歲未夠的女孩,自己闖下大禍,一張失去光芒的面容,竟然蒼老得猶如一個三十多、四十歲的婦人(噢!以現在都學會保養自己容顏的女生來說,四十歲的女性,橫豎看也比實際年齡為輕,一點老態也看不出來!),不得不令人驚嚇萬分。


 


習慣了濃妝艷抹,忽爾以素顏真面目示人,某程度上是會大打折扣,然而,那份蒼老感,並非突然「叮一聲」跑出來,而是日積月累而成。要是生活踏實一點、樸素/簡潔一點,不自殘身體(指的是有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會日夜顛倒來摧殘自己的健康),再精神委靡,也不會如此「駭人」。


 


要美豔、要出眾、要豔壓群芳,化妝、配襯當然「功不可沒」,但不能忽視妝下、衣衫下的臭皮囊,它才是真正的「主角」。只有一個從內而發出來的美,加上丁點兒外在的襯托下,才能事半功倍,否則,一旦卸下醜陋的面具後,只會剩下一個更醜陋、更不堪入目的軀殼。


2010年9月12日星期日

女兒之家(十四)


Eunice跟汪喬興致勃勃地一同到馬爾代夫旅行數天,剩下姐妹Vic跟心綾兩人在港。可惜,兩人的關係並沒有因此而變得更密切,相反,Vic的忽冷忽熱,令心綾無所適從。有時她更會懷疑自己是否在無意間做錯什麼事或說錯什麼而開罪了Vic,當她正想開腔向Vic問過明白之時,Vic又好像昔日般熱情,心綾只好把在說在唇邊的說話吞回肚裡去。


 


缺少了Eunice作二人之間的中間人,她們表面上看似沒什麼異樣,但兩人卻心知彼此間的關係已起了微妙的變化,卻不願向對方明言,更不願給別人知道。她們兩人同時有著同一願望──希望Eunice早點歸來。


******


心思縝密的連仲勤,不忍心看著心綾為了友誼的煩惱而終日愁眉不展,為了開解她,寧願徹夜不眠,也要在夜闌人靜的晚上,作她的聆聽者,聽她訴苦。


 


為了令心綾安心把心事傾訴出來,他佯裝自己昨夜很清閒,而事實上,他今天還要出席兩個會議以及接見三個客戶,為了作好事前準備,只好在安撫心綾後,徹夜趕工,與文件拼搏,直到晨曦初現,才敢小睡一會,然後又匆匆出門上班去。甫登上巴士,找到一個靠窗邊的位置便急急坐下,安頓好後,也顧不了其他乘客,獨自閉上雙眼,利用最有限的時間閉目養神,因為他實在太累了。


 


車廂的顛簸,以及時而前進、時而停站的車程,並沒有影響到他入睡的意欲,相反,卻成了他睡眠的最佳搖籃。正當他在爭取寶貴的光陰入睡時,忽然被一股不自然的空氣打擾著,他連續打了數個噴嚏,不情不願地睜開那早已垂下來的雙眼,窺看發生什麼事。


 


他猛然發現,身邊坐了一位穿著黑色套裝的女生。她左手拿著粉盒,右手拿著化妝掃,以熟練的手勢,為自己的臉上上妝。在掃粉的過程中,揚起了不少粉末,連仲勤便是因為吸入了這些粉末引起了敏感,因此不停地打噴嚏。這位女生,不但沒有因此而收歛起來,反而誤以為連仲勤是一個沒公德心的人,生病卻又不願戴上口罩,恐怕他會因此把病菌傳染給她,故白了他一眼,然後施施然地拿出她的唇膏、眉筆,繼續為自己化妝。


 


連仲勤知道他再也忍受不了「塵土飛揚」的空間,寧願犧牲自己的小休時間,離開坐位,站到近車門位置,直到下車為止。


 


回到律師行,他的同事見他以紙巾掩鼻,以為他生病,紛紛上前慰問。


「連律師,幹嗎近來身體差了這麼多?真是體虛力弱啊!」他的同事兼好友、也是一位律師──阮明碩笑著說。


「還好說‧‧‧乞嚏!」連仲勤再擤一下鼻子說,「我沒生病啊!我只是受不了人家的化妝品,所以敏感而已。」


「晨早便如此好豔福,果然是我的偶像!」阮明碩作一個崇拜姿勢。


「這些豔福,你隨便拿去吧!」連仲勤白他一眼,「看到我打噴嚏,還是為我是一個沒公德心的病君!真無辜啊!」


「你有樣貌、有才華,縱使體質差一點,相信大部份女孩子也不會介意的。」阮明碩說。


「我說最可憐的是我,先被人『刺激』嗅覺,現在又要被你『刺激』腦袋!」被阮明碩嘲笑一番,連仲勤頓時「精神」起來,睡意全消。


「我看你沒精打彩的樣子,定必是昨夜睡得不好‧‧‧還是根本沒睡過?」阮明碩邪笑一下。


「你又在想什麼啊!」連仲勤拍了他的腦袋一下,「我是為了這些文件才變成國寶的!」他揚起手上的手提包。


「對你來說,這都是雕蟲小技,應該不用一個晚上便可以完成。」阮明碩皺起眉頭。


「誰叫你不幫我一把?」連仲勤反問。


Well‧‧‧客戶相信你嘛!我倒不介意幫忙的,只不過,人家指定要你跟進嘛。」阮明碩假裝無奈。


「藉口!」連仲勤沒好氣地跟他說,「我先準備待會兒的事務,有空才跟你閒談。」


「我anytime也有空的。」阮明碩狡黠地說。


「給老闆知道的話,小心他會‧‧‧」連仲勤用手在頸上劃了一下,暗意「裁員」。


「連律師心腸很陰毒呢!」阮明碩就是喜歡跟連仲勤鬥嘴,「如果我太勤力的話,你不怕我把你的客戶全數『過戶』到我名下嗎?」


「如你能有此本事,小弟願意雙手奉上。」連仲勤笑著回答。


 


連仲勤整天也忙過不停,會議一個接一個,下午又要外出約見客戶,忙得不可開交,直到差不多時多才能回到公司歇一會。這時,阮明碩又再次走到他的辦公室裡。


「我親愛的連律師,你終於回來了。」阮明碩在門前說。


「你掛念我,也不用這樣大呼小叫,給其他同事知道,還以為我們有什麼不可告人的曖昧關係。」連仲勤一邊開著電腦,一邊說。


「我相信,除了我以外,外面一眾也掛念著你,恨不得跟你有曖昧關係呢!」


「你真是沒一句好說話的。」連仲勤熟知他的性格,也知道他沒惡意,只是偶然──不,應該是經常才對,以他作開玩笑的對象。


「說回正經事。」阮明碩拉一拉衣襟說,「今天來了一位新同事,是一位有樣貌、有學識的女律師!來、來,來讓我給你介紹!今天應該只剩下你還沒見過這位新同事。」


阮明碩拉著連仲勤,走到辦公室的另一邊,向他介紹新同事。


「這是我們律師行裡最年輕有為、最出眾,跟我不相伯仲的連仲勤,連律師。」阮明碩說,「這是Charmaine Fok,第一天上班,也準備下班,為了等你,才待到現在。」


連仲勤看到Charmaine,先是一愣,然後禮貌地跟對方握手。


「你好,請多多指教。」Charmaine笑容可掬地說。


「放心,阮明碩很會教導新人的。」連仲勤笑著說。


Charmaine離開後,阮明碩再次跟連仲勤說悄悄話。


「幹嗎你剛才盯著Charmaine?」他奸笑著說。


「我跟人說話,最著重eye contact,當然要看著人家的眼睛啊!」面對著阮明碩,連仲勤每刻每秒也不能鬆懈,時刻保持醒覺,以高速轉數「對付」他。


「是嗎?來,快來看著我!」阮明碩湊近他,目不轉睛地盯著他,令連仲勤哭笑不得,「你覺得她如何?」


「她?」連仲勤眼睛一轉,「未開始共事,難以下評語。」


「我說的當然是她的外表呀!」阮明碩高聲問,但知道不能給其他人聽到,頓時把聲浪壓低。


「一般。」連仲勤的答案,令阮明碩有點意外。


「是否因為有了女朋友,怕她不高興,所以才刻意目不邪視?」


「胡說。」連仲勤放下手上的文件,「她就是今早在車上化妝,令我不停打噴嚏的人啊!」


「那有這麼巧合!為何她好像不認得你?」


「我們才萍水相逢,她又只顧著化妝,怎會看到周邊的人?」


「看來,你對她的印象好像不太好。」阮明碩摸摸下巴,佯裝分析。


「我只看一個人的辦事能力,能幹的便行了。」連仲勤認真地說,「不過,不瞞你說,我對女生在公眾場合化妝有點保留。即使她現在斯文有禮,一想到她在車廂裡化妝的模樣,已教我大倒胃口。」


「那是因為Charmaine白了你一眼,你懷恨在心吧。」阮明碩咭咭大笑,「一個相貌堂堂的連仲勤也有被人白眼的一天,不發怒才怪呢!」


「阮明碩!」連仲勤斜睨了他一眼,「你看過『相貌堂堂』的我打人嗎?」


「小弟未曾見識過,待我把全公司的同事也叫來湊熱鬧,你才開始『表演』吧!」不知死活的阮明碩說。


「對著你這小子,不吐血才怪。」連仲勤勞累了一整天,終於宣佈投降。


「一比零!今次我不戰而勝,贏得不夠光彩,待你下次回復精神後,我們繼續下回合。」阮明碩洋洋得意地說。


「好了,休息完畢,阮律師你也可以準時下班了!可憐的我,還要繼續趕工啊。」


「別忙壞自己。」阮明碩終於說出一句像樣的說話。


「繁請阮律師盡力把新人教好,當你可以把工作交給她時,你也可以接收我的工作,到時候,我便可以騰出更多時間休息及約會了。」


「到時候,豈不是變成我沒時間約會?」


「你的Quota也差不多到頂點吧?」


「睬!我的配額是無窮無盡的!」阮明碩反駁著說,「我還是先走好了,否則你無情地把工作推給我,教我怎樣跟女朋友們交代!」


說罷,他轉身便走,臨走時,只是瀟灑地在空中揮揮手跟連仲勤道別。


 


第二天,連仲勤如常的乘坐巴士上班,他想起可能會在途中遇上Charmaine,故他刻意坐在車廂裡最角落的位置。果然不出所料,Charmaine今天再次跟他在同一車廂裡,只是她沒留意車廂裡的其他人,因此並未察覺他的存在。一如以往,她繼續以熟練的手勢在座位上為自己化妝。


******


一星期過去,Eunice的旅程也完結,回家翌日,已急不及待相約心綾跟Vic出來,細說旅行時的點滴。


「旅行回來,果然神采飛揚!」Vic今天心情不錯,首先開腔說。


「當然啊!陽光與海灘,有誰不愛?」仍沉醉在旅程中的Eunice說。


「我不愛!」心綾搶答,「有什麼好?曬得膚色黝黑,做再多的面膜也於事無補。」


「最傻的就是你!」Eunice噗哧一聲笑了出來,「事前要做很多準備功夫,絕不能躲懶。要天天做面膜,更要常常塗抹太陽油。你看,我去了數天,膚色還不是跟以往的差不多,而最浪漫的是,可以伺機叫他幫自己塗抹,多浪漫啊!」


「我才不會這樣!嘔心死了!」Vic假裝嘔吐,「只有你才會這樣做。」


「難道你怕『男女授受不親』乎?」Eunice笑著說,「在你未找到男朋友之前,就讓我幫你塗吧!悄悄告訴你,汪喬也未有這福氣啊!」


「這福氣還是留給他吧。」Vic說。


「先別說這些事,Eunice,我們的手信呢?」心綾把話題一轉。


「唉唷,你也知道‧‧‧馬爾代夫沒什麼可買回來的嘛‧‧‧」Eunice兩頰一紅,「不過,我也有在百忙之中為你們買手信啊!」


她從袋中拿出兩個貝殼型匙扣,交給她們。


「你也太沒心思吧?隨便買些匙扣便算?」Vic口中雖笑著Eunice,但內心卻其實感到十分窩心。


「這是我花了一個早上才買到呢!」Eunice噘著嘴說,「須知道,我犧牲了一個游泳的早上,特意去找的啊!」


「好吧,就饒恕你一次吧!」心綾和應著。


「你們也快點去旅行散散心,最好去‧‧‧日本!因為我有很多東西要買啊!」Eunice向著兩位女生說。


「你想得美!我才不會笨得去旅行,而目的只是幫你『帶貨』啊!」心綾笑著說。


「對啊,要『帶貨』也先為自己帶吧!」這是Vic在整天中,唯一認同心綾說話的一刻。


 


 


 


(待續)

2010年9月11日星期六

Easy Bread

每次製造出來的麵包,除了帶著一點點僅餘的鬆軟外,一定附加一點點的「小缺陷」,不是色澤欠奉,便是未能全然掌握當中的軟硬度。曾經一度以為自己沒有天份(雖然現在也算不上有天份),差點兒想放棄。然而,在跟同事閒談時,一言驚醒夢中人,猛然發現之前的「失敗」,是由於自己的粗心大意,一時心急,忘記了某些小步驟,才導致自家製的出爐麵包,總是跟人家的有點出入。


 


經過每次的一小提點,終於有點成果,麵包也開始似模似樣。本著「一理通,百理明」的心態,只要花點心思,加上一點創意,一糰本來一模一樣的粉糰,便可以烘焙出變化千萬的麵包。


 


不知從何而來的觀感,一直也覺得,方包比有餡料的包子難做。事實非然。


 


製作方包原來比任何一種麵包都要簡單,它不用把粉糰再細分,然後作不同的「造型」,更不用細緻地把餡料放到粉糰裡,不用擔心餡料過多/皮太薄而令餡料滲漏!


 


如常的把粉糰發酵,然後「一、二、三」的放進模具裡去,再過數十分鐘,一盤方包便出爐了!



忘了把初出爐的樣子拍下來,唯有以「切割中」的「姿態」出現了。


 



 



 


味道嘛,其實跟其他包類的差不多(當然囉!是用同一方法混合出來的粉糰,味道當然差不多!),只是拿在手中的感覺,有別於其他「一個個」的麵包而已。


 


如果「包身」再能輕一點、鬆一點,便更好!不過,能有此成績,已感到十分安慰了。


 


這樣說來,我是否可以「明金收爐」,以後不用「阿茂整包」?

Easy Bread

每次製造出來的麵包,除了帶著一點點僅餘的鬆軟外,一定附加一點點的「小缺陷」,不是色澤欠奉,便是未能全然掌握當中的軟硬度。曾經一度以為自己沒有天份(雖然現在也算不上有天份),差點兒想放棄。然而,在跟同事閒談時,一言驚醒夢中人,猛然發現之前的「失敗」,是由於自己的粗心大意,一時心急,忘記了某些小步驟,才導致自家製的出爐麵包,總是跟人家的有點出入。


 


經過每次的一小提點,終於有點成果,麵包也開始似模似樣。本著「一理通,百理明」的心態,只要花點心思,加上一點創意,一糰本來一模一樣的粉糰,便可以烘焙出變化千萬的麵包。


 


不知從何而來的觀感,一直也覺得,方包比有餡料的包子難做。事實非然。


 


製作方包原來比任何一種麵包都要簡單,它不用把粉糰再細分,然後作不同的「造型」,更不用細緻地把餡料放到粉糰裡,不用擔心餡料過多/皮太薄而令餡料滲漏!


 


如常的把粉糰發酵,然後「一、二、三」的放進模具裡去,再過數十分鐘,一盤方包便出爐了!



忘了把初出爐的樣子拍下來,唯有以「切割中」的「姿態」出現了。


 



 



 


味道嘛,其實跟其他包類的差不多(當然囉!是用同一方法混合出來的粉糰,味道當然差不多!),只是拿在手中的感覺,有別於其他「一個個」的麵包而已。


 


如果「包身」再能輕一點、鬆一點,便更好!不過,能有此成績,已感到十分安慰了。


 


這樣說來,我是否可以「明金收爐」,以後不用「阿茂整包」?

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

真錢假幣


錢,沒有人嫌多。那怕銀紙有多「腥」,相信沒人會抗拒它,也會願意把它緊握在手心裡。不過,凡事總有例外,有些金錢你想得到,偏偏卻又不希望接收,矛盾非常。


 


有錢也不願收?傻了嗎?


 


沒錯,要數最「骯髒」、最不願收下的金錢,腦海裡立即想到三個字:人民幣。


 


一直以來,人民幣給我的感覺,是一張張比用過的衛生紙還要皺的「紙」,以「梅菜」來形容,一點也不過份。再皺、再髒的,好歹也是有價值的貨幣,無奈地只能踮著手把它接住,然後找機會把它花費掉。幸好日常生活中不用使用人民幣,否則,一定「錢不落袋」,誓要把身上所有金錢花光,不留分文,以免把「細菌」帶回家!哈哈!


 


即使它不是皺而是直版簇新的,也不代表能安心地使用,因為又要面對另一問題:偽鈔。


 


偉大的祖國,無論是否想得到的東西,它也可以作假,更何況是擁有實際價值的鈔票?在市面上,充斥著真真假假的鈔票,真假難分,要魚目混珠,根本是比打噴嚏更容易的事。製作粗劣的偽鈔,一眼便知龍與鳳,可是,隨著「科技」及人民的頭腦不斷「進步」與「改良」,像真度越來越高,如非特別檢驗,根本難以找出破綻。收錢時匆匆忙忙,驗錢時扭盡六任,幾乎用上「看、聞、摸」作全方位驗證。手上拿著的鈔票,自問無法得知真假,直到對方驗證後,方知道自己當上了傻子,損失慘重,那時候,為時已晚。


 


當一個人拿著鈔票,不是滿心歡喜,而是擔驚受怕,怕髒、怕假,再開心的花費也變得不暢快,想用不敢用,要洗不敢洗。


 


然而,有趣的事,當我們對人民幣現鈔失去信心的同時,對它仍是趨之若騖──在戶口內玩「數字遊戲」,而不是使用現鈔。


 


人民幣不斷升值,匯率持續高企,人人也想從中分一杯羹。偏偏它又不是如其他貨幣般「自由通行」,每天以兩萬元為上限。任你有再多的資金,也是一視同仁,不多也不少,「人人兩萬」。要入貨嗎?要不,你便乖乖地每天轉換上限;要不,便要學會未雨綢繆,在未有需要時便先行兌換,時機一到,便可以立即「出撃」。


 


不過,即使它如何吸引,只要一想到那似真非假的鈔票,便已經失去了胃口。面對著這些不知真假的銀紙,最安全的,還是別碰為妙。他日即使「需要」它(咦,有誰不需要錢的?!?哈哈!),也只限於在紙上,看著它的數字來來往往好了。


 


原來,人民幣的最真面貌,並不在於那張有毛主席頭像的鈔票,而是在銀行的結存,只要鈔票一天還在銀行裡,那一定是真鈔,要是當它暴露於「人間」時,已分不清真偽了。


2010年9月9日星期四

剩女變盛女


這個世界,有男有女,在完美的世界裡,男女各半,一男配一女,不多也不少,多好!然而,我們身處於一個不完美的世界裡,男女的分佈,只能大約平均各分為一半。只可惜,人與人之間的感情、甚至愛情,並不一是條簡單的算術配對題,不是男女各一百便可以造就一百對perfect couple


 


坦白說,我是有一點「討厭」以「配」來形容男女之間的關係。一男配一女固然完美,然而,當這「配給」程式出錯,一男配兩女、或一女配兩男時,連隨奉送一定程度的困窘與痛苦,又是否每人也承受得來?


 


每當一些調查報告一出,就將來的男女分佈作出預測,一百個女性當中只有xx個男性,是否暗藏玄機,女生越來越貶值、男生越來越升值云云?同時也要各位女士們「好自為之」,要好好把握身邊的男生,要主動出撃、爭取那越來越罕有的男性?


 


「單身」一詞,本屬中性,不褒也不貶,是描述自己生活上的一種狀況,不帶歧視。然而,從古到今,在傳統的觀念上,每位女士仍要被「配」上一名男士,方稱得上是匹配、完美。古有「賣剩蔗」、「蘿底橙」來比喻一些沒得到男士垂青、最後斯人獨憔悴的單身女人。這些稱謂,在今時今日已是過去式,今有更多更新穎到肉的稱呼,「敗犬」、「剩女」等稱號, 任 君選擇。


 


為何人總喜歡以婚姻狀況來標籤一個人的性格、特徵?把所有仍是單身一族的女士歸納為多餘、剩下來、沒人要的一群?「剩女」──剩餘的女生,難道這些還未找到真愛的一群,就是多餘、沒價值的嗎?「價值」就只能寄存在別人身上、身邊是否有一個伴侶來決定價值的高低?


 


這班女生,在各方面也有卓越的成就,什麼也擁有,有學歷、地位、身份、聰明、經濟獨立,唯獨在愛情一欄上交白卷,整個「人生成績表」便被「拖垮」了,抹殺了在其他方面努力換來的成就,毫不留情地把對方貶得一文不值、一無是處。


 


一個人的性格、背景,當然會影響著他們在愛情路上的坦途是否順利,擁有惹人討厭的性格,無論何時何地,也得不到別人的鐘愛,但為何一些樣貌娟好、成就出眾的女生,身邊「仍」是形單影隻,被人冠以可憐、孤伶伶的感覺?這只不過是人們一廂情願地以為她們楚楚可憐而已。人生在世,有家庭、朋友、健康、事業、愛情,每人對每項事情的重視程度不一,或許她們只是太專注在其他方面,放在愛情上的比例自然減低,這方面表現未夠「出色」,並不代表在其他方面會失色,相反,當中的表現可能更是大放異彩,豐盛而燦爛呢!


 


一個人的價值,並不在於別人如何看待自己,豐盛的人生,需要自己創造。只要自己覺得自己有價值的話,根本不會存在「剩」與「不剩」的問題,相反,要是沒有好好的對待自己,人生才會變得暗淡無光,不再豐盛。

2010年9月8日星期三

企鵝爸媽



一個人在行上閒逛、東張西望、漫無目的等,著實沒什麼特別,也不會特別惹來別人的眼光,只因你、我、他也曾試過作這些行徑。除非那人的表現確實異於常人,或是「另類出眾」,才會引起別人的注意,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向對方投以一個注目禮。



 



或許,就是太明白這種羊群心理,偶然在街上遇上一些奇怪事,為免自己成為其中一名「八卦」的小羊,有時會刻意地把目光避開,頂多在旁人不為意的時候,才用僅餘的目光斜睨一下,然後裝作若無其事的離開(說到尾,還有一點點的八卦心態吧!哈哈!)



 



某天清早,如常地出門,在一條冷清的街道上,出奇地出現數名途人,他們不是候車的乘客,卻在行人路上停留不動,而他們的目光、甚至動作也一致,蔚為奇觀,本是低著頭、急急腳走著的我,也不禁瞄他們一眼。



 



原來他們都是一班小鴨子(孩子們)的父母!



 



他們正在目送自己的寶貝兒女,一步一步的踏進校巴的車廂裡。雙眼幾乎有穿透校車的能力,踮著腳、「頭岳岳」、化身成企鵝爸爸媽媽般,在街上往車廂內「偵測」著子女的位置,確保他們安全地坐在座位上,目光遲遲不願離開。



 



這情景,看上去十分滑稽趣怪,但細心回想,是一件何其幸福的事啊!



 



做父母的,看著子女背起書包上學去,昔日牙牙學語的小娃兒,霎時間好像長大了,何其安慰!同時,他們的長大,也代表著他們開始有自己的思想、行為,逐漸變得獨立、不再像以前般黏著自己,帶著一份失落感,百感交集。



 



話雖如此,坐在車廂內的小鴨子們,會察覺得到父母的目光從沒有離開過自己嗎?有的因為仍是一臉睡眼惺忪,一上車,放下重甸甸的書包後,便極速閉上雙眼繼續尋夢;有的卻先行在校車內「熱身」,興奮地跟其他同學們嬉戲、侃侃而談,樂在其中。



 



然而,隨著時間的流逝,子女年紀漸長,學會獨立,不再需要父母接送。唯一不變的是,羽翼已豐的鴨子們,每天仍是匆匆出門,有時更會連「再見」也來不及說一聲,頭也不回地衝出門上街去了,留下坐在大廳裡的父母,目送著子女們的背影離開,視線仍停留在那一扇門上。



 



他朝一天,當他們發覺自己父母曾這樣盯著自己時,父母已兩鬢斑白,那時候,角色便會倒轉,子女當上「企鵝」一職,看著、照顧著他們,目光不離。



2010年9月7日星期二

四小碗水煲成一窩

吃,在人生中佔了重要的一環,吃得開懷,人也心情舒暢,俗語說,「寧吃開眉粥,莫吃愁眉飯」,不無道理。

 


何謂吃得好?一頓飯,能夠令人再三回味,除了食物的本身質素十分重要外,烹調方法、環境、氣氛同樣重要。熟知我的人(而我也不厭其煩的「自揭瘡疤」),也知道我盡得「家族良好遺傳」,是一個不偏食、不揀飲擇食的人,但凡能放進口裡,只要味道不太奇怪、不會偏離正常水平或挑戰味蕾的話,我也會吃進肚子裡的。


 


食物質素固然重要,然而,即使食物一般、價錢平貴也沒所謂,只要在對的地方,跟對的人一起吃著,「效果」也是一樣。不過,再大大大的前題及唯一的堅持是──能吃得飽(如以一頓正常的飯餐來算)。不是嗎?人為什麼要吃?不是為了維持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嗎?吃一頓「吃了等於沒吃」的飯,吃來幹嗎?即使不是七、八、九、十成飽足,至少,也要把飢餓感暫時消除,才能達到「吃」的目的。


 


某天的飯局,確實令人吃得不是味兒。


 


當中的敗筆,是一窩「砂鍋雲吞雞」。


 


這不是一道稀有的菜式,顧名思義,有雲吞有雞有菜有湯,是一道有特色但不罕見、平凡中有風味的一道小菜。對這道菜沒有過份的期望,但至少也不會令人失望吧?可惜,就是這一「窩」,對菜館失望透頂。


 


砂鍋的體積,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為了騰出較多的空間,某些菜館會把鍋放到另一角,侍應便會細心地為食客把鍋裡的食物平均分到碗內,然後逐一遞給座上的食客,跟著會把鍋內的食物放到碟上,任由食客選擇是否把雞肉(湯渣)吃掉。這是一般人的「認知」吧?可惜,除了第一步驟外,其餘的從未發生過,就連那砂鍋也從未出現過。


 


你可以說是菜館服務週到,可惜,我卻有受騙的感覺。


 


「砂鍋雲吞雞(半隻)」,應該足夠四人份量,點菜時,還怕吃不完,還「自告奮勇」,吃不完的會「包底」!誰知道,半隻雞不見了!砂鍋不見了!湯也不見了(只有雲吞是「正常」份量)!你能想像到,每人只分到「兩粒雲吞、半株小唐菜、一條幼如尾指的雞絲、以及只有數口味如清湯的湯」嗎?


 


邊吃邊想,以為自己多疑,但時間越久,發覺越不對勁,最終按捺不住向職員問過究竟。可能是對方太聰明,也可能是其他食客也有同一存疑,話未說到一半,對方已經滔滔不絕地解釋起來,一人一碗,是公司一向的習慣,把最嫩、最精華的數條雞絲給客人品嚐,其他雞肉可能已經很粗韌,加上賣相不佳,所以不會奉到食客面前。這是我聽過最可笑、最荒謬的理由!半隻雲吞雞所得出來的肉絲,原來只有一隻雞中翼的份量,一鍋的湯,四人份量加起來也沒一碗,「迷你」得驚人,但卻是收取正常(比正常高一點)的收費,把食客當作傻瓜,誰能嚥下這口氣?


 


她更說,要是我們早點要求,湯料便會奉上。現在如果我們要求,也會叫廚房弄出來。問題是,這樣「弄」出來的,你還敢吃嗎?


 


(最惱恨自己沒把這「奇觀」拍下來!後悔!後悔!)


 


滿以為能吃得飽飽的一頓,因著這超級極度迷你偷工減料的一窩搞垮了!本來可以再點菜,但當面對如此的「質素」,試問有誰會繼續光顧它?


 


可能我們的驚愕、失望的態度,職員主動送上甜品作補償(她說侍應應該在點菜前說明,但深想,那即代表有問題吧!誰會想到點「鍋」會沒「鍋」、點「雞」會沒「雞」?!?)


 


整晚也沒吃過東西似的,只有這一碟「八寶飯」的「飯」來「止肚餓」,但試問,滿肚子火,區區幾粒米,豈能抑制飢餓感?


 



 



匆匆離開,便繼續找尋另一所能醫肚的地方,可惜,時間已晚,最後只能點選以下甜品作「小補償」。



 


不過,吃罷,肚仍是非常空虛,這夜要抱著飢腸轆轆的肚皮,很難熬啊!

四小碗水煲成一窩

吃,在人生中佔了重要的一環,吃得開懷,人也心情舒暢,俗語說,「寧吃開眉粥,莫吃愁眉飯」,不無道理。

 


何謂吃得好?一頓飯,能夠令人再三回味,除了食物的本身質素十分重要外,烹調方法、環境、氣氛同樣重要。熟知我的人(而我也不厭其煩的「自揭瘡疤」),也知道我盡得「家族良好遺傳」,是一個不偏食、不揀飲擇食的人,但凡能放進口裡,只要味道不太奇怪、不會偏離正常水平或挑戰味蕾的話,我也會吃進肚子裡的。


 


食物質素固然重要,然而,即使食物一般、價錢平貴也沒所謂,只要在對的地方,跟對的人一起吃著,「效果」也是一樣。不過,再大大大的前題及唯一的堅持是──能吃得飽(如以一頓正常的飯餐來算)。不是嗎?人為什麼要吃?不是為了維持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嗎?吃一頓「吃了等於沒吃」的飯,吃來幹嗎?即使不是七、八、九、十成飽足,至少,也要把飢餓感暫時消除,才能達到「吃」的目的。


 


某天的飯局,確實令人吃得不是味兒。


 


當中的敗筆,是一窩「砂鍋雲吞雞」。


 


這不是一道稀有的菜式,顧名思義,有雲吞有雞有菜有湯,是一道有特色但不罕見、平凡中有風味的一道小菜。對這道菜沒有過份的期望,但至少也不會令人失望吧?可惜,就是這一「窩」,對菜館失望透頂。


 


砂鍋的體積,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為了騰出較多的空間,某些菜館會把鍋放到另一角,侍應便會細心地為食客把鍋裡的食物平均分到碗內,然後逐一遞給座上的食客,跟著會把鍋內的食物放到碟上,任由食客選擇是否把雞肉(湯渣)吃掉。這是一般人的「認知」吧?可惜,除了第一步驟外,其餘的從未發生過,就連那砂鍋也從未出現過。


 


你可以說是菜館服務週到,可惜,我卻有受騙的感覺。


 


「砂鍋雲吞雞(半隻)」,應該足夠四人份量,點菜時,還怕吃不完,還「自告奮勇」,吃不完的會「包底」!誰知道,半隻雞不見了!砂鍋不見了!湯也不見了(只有雲吞是「正常」份量)!你能想像到,每人只分到「兩粒雲吞、半株小唐菜、一條幼如尾指的雞絲、以及只有數口味如清湯的湯」嗎?


 


邊吃邊想,以為自己多疑,但時間越久,發覺越不對勁,最終按捺不住向職員問過究竟。可能是對方太聰明,也可能是其他食客也有同一存疑,話未說到一半,對方已經滔滔不絕地解釋起來,一人一碗,是公司一向的習慣,把最嫩、最精華的數條雞絲給客人品嚐,其他雞肉可能已經很粗韌,加上賣相不佳,所以不會奉到食客面前。這是我聽過最可笑、最荒謬的理由!半隻雲吞雞所得出來的肉絲,原來只有一隻雞中翼的份量,一鍋的湯,四人份量加起來也沒一碗,「迷你」得驚人,但卻是收取正常(比正常高一點)的收費,把食客當作傻瓜,誰能嚥下這口氣?


 


她更說,要是我們早點要求,湯料便會奉上。現在如果我們要求,也會叫廚房弄出來。問題是,這樣「弄」出來的,你還敢吃嗎?


 


(最惱恨自己沒把這「奇觀」拍下來!後悔!後悔!)


 


滿以為能吃得飽飽的一頓,因著這超級極度迷你偷工減料的一窩搞垮了!本來可以再點菜,但當面對如此的「質素」,試問有誰會繼續光顧它?


 


可能我們的驚愕、失望的態度,職員主動送上甜品作補償(她說侍應應該在點菜前說明,但深想,那即代表有問題吧!誰會想到點「鍋」會沒「鍋」、點「雞」會沒「雞」?!?)


 


整晚也沒吃過東西似的,只有這一碟「八寶飯」的「飯」來「止肚餓」,但試問,滿肚子火,區區幾粒米,豈能抑制飢餓感?


 



 



匆匆離開,便繼續找尋另一所能醫肚的地方,可惜,時間已晚,最後只能點選以下甜品作「小補償」。



 


不過,吃罷,肚仍是非常空虛,這夜要抱著飢腸轆轆的肚皮,很難熬啊!

2010年9月5日星期日

女兒之家(十三)

每對情侶,總有意見不合之時。有人說,在鬧意見之時,正好給予機會了解對方的想法,這比默默忍受著,到某一天到達忍無可忍之時,如炸彈般爆炸,一發不可收拾。當然,相處有技巧,同樣,相拗也講求技巧。可惜,事實上,人在怒氣沖沖的時候,往往被怒火蒙蔽雙眼,嘴巴會說出非理智、非理性的說話,在言語間傷害了對方,結果造成了一道無法修補的裂痕,最終無法共偕白髮、分手收場。



 



心綾一直努力地當上一個稱職的女朋友,雖說不上是事事對連仲勤千依百順,然而,他所說的每句話、每做一件事也令她欽佩萬分,因此在大部份情況下,她也不會跟他吵嘴。吵架,從來沒在他們身上出現過。可惜,凡事也有例外,心綾跟連仲勤,最終也爆發了雙方自認識以來的第一次吵架。



 



連仲勤接心綾下班後,滔滔不絕地跟她分享當天的逸事,站在旁邊的心綾,專心地乖乖聽著。



「心綾,你猜我今天遇到誰?」他問。



「誰?難道你看到Vic偷偷地跟男生上街?」心綾天真地答。



「才不是呢!」連仲勤煞有介事地說,「我遇到Eunice的男朋友啊!」



「那個‧‧‧那個叫‧‧‧」心綾想了很久也說不出他的名字。



「是汪喬。」連仲勤想了一會,答說。



「你記憶力真強。」心綾說,「認人是我的弱項。」她吐吐舌頭。



「這點我最清楚不過。」他嘲笑著,「當初認識你,你也是在第三次才把我的面容記住。真擔心你有一天在街上會把我當作陌生人,錯誤地拖著別人的手。」



「什麼嘛,人家現在不是已把你牢牢記在心上嗎?」她噘著嘴說。



連仲勤聽在心裡,甜在心頭。



「我很高興你跟我說出這話。但先別說這些話,我有一些更重要的事要跟你說。」連仲勤一臉認真地說。



「對啊,你遇上汪喬有什麼特別?你一定是看到他們親密地扭在一起,看不過眼了吧?」心綾笑著說。



「不,我是認真的。」他清一清嗓子說,「剛才我遇到汪喬,但跟他親暱地扭在一起的並不是Eunice。」



「什麼?」心綾以為自己聽錯,再三跟他確認。



「我肯定那人是汪喬,在他身邊的絕對不是Eunice。」連仲勤堅定地說。



「那怎麼辦?他們‧‧‧Eunice還興高采烈地為他們的第一次外遊而作準備啊!」心綾開始擔心好朋友。



「她有沒有跟你提及汪喬的背景或是有關他的事?」他問,「是汪喬一腳踏兩船?還是Eunice是被蒙在鼓裡的受害者?還是‧‧‧那人只是他的‧‧‧妹妹?」他努力地想著千萬個合理的理由。



「我不知道啊‧‧‧」心綾懊惱地說,「我們該跟Eunice說嗎?」



「慢著。」連仲勤安撫著她說,「要是你現在貿然跟Eunice說,她會相信嗎?說不定,她會以為你存心誣衊、中傷他,反而影響你們之間的感情。」



「這樣不行,那樣也不行,你教我怎麼辦?我不能眼睜睜的看著好友被欺騙感情‧‧‧」她急得如熱窩上的螞蟻。



心綾的強烈反應也不難理解,因為一切有關「疑似第三者」的事,也令她想到自己不堪回想的往事。尤其是有關「第三者」的事,更令她無法冷靜下來,因為她不想好朋友步自己的後塵,受著不必要的痛苦。



 



連仲勤一心把事情道出來,是希望跟心綾想對策,可是他們在某些觀點上存有分歧,幾乎因此而鬧意見:她認為要先跟Eunice預告,著她留意、提高警覺;連仲勤卻認為凡事需要講求證據,不能武斷下結論。心綾主觀地以為男生一定會偏袒男生,為他們說好話,認定汪喬是存心欺騙Eunice的感情。



「我定要跟Eunice說清楚!」心綾氣憤地說。



「你不在現場,你能說什麼?」連仲勤反問。



「你在現場嘛!你是目擊者,你可以把你所目睹的一切跟她說。」心綾仍是不憤,覺得他沒有盡朋友應有的責任。



「我才不會這樣三八。」連仲勤冷靜地說,「我跟你說,就是想你間接地跟Eunice說,我怎能‧‧‧無故地跟她提起?」



「你現在即是說我是好管閒事的三八嗎?」心綾第一次向連仲勤大聲說話,令他頓時無語,「你根本不明白!被蒙在鼓裡的人,最後才得知真相,是如何難受!」



這時,連仲勤識趣地閉口,他知道這刻無法改變她的想法,同時,他開始後悔把這天發生的事告知心綾。



心綾雖沒有拂袖而去,但本應是愉快的晚上,變得敗興而歸。心中不是味兒的心綾,對連仲勤的態度一直耿耿於懷,她更藉詞不適,連晚餐也不吃,急著回家,路上兩人默不作聲,氣氛僵持。



******



另一邊廂,Eunice為即將能跟汪喬旅行而顯得十分興奮,在工餘時間,不忘把旅行的資料及行程表跟心綾分享。她也知道Vic是一個喜歡旅行的人,更相約她出來,希望她能給予一點意見。



「你看這個地方值得去嗎?」EuniceVic



「你不是應該跟你的男友商量嗎?幹嗎問我?你又不是請我去旅行。」Vic調侃她說。



「你見多識廣嘛!」
Eunice嬌柔地說,「我也有問汪喬,他說一切依我。」她臉上露出一抹甜蜜笑容。



「真受不了你倆的甜蜜。」Vic噘著嘴說。



「看來你開始感到『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的道理了!那麼你便要爭爭氣,快點找個伴跟你去旅行,這樣便不會感到孤單了。」Eunice越說越興奮,Vic白她一眼。



「你跟汪喬在一起才不過兩個月的事,現在就一起旅行,你不覺得‧‧‧急進了一點嗎?」一直沉默不語的心綾終於開腔。



Feel到就要去做啊!」Eunice答說,「加上,一起去旅行,可以加深了解,一舉多得!」



「要了解,也不用去旅行啊!平日‧‧‧也可以互相了解。」心綾眼看Eunice的興奮心情,終究也沒勇氣跟她直接說出汪喬的事。



「兩者性質不同啊!旅行期間,廿四小時也相對著,是情侶或朋友間的一個大考驗,要是能通過這考驗,日後的相處便無往不利了。」Eunice帶著專家口吻說,「要是這幾天獨處也相處不來,往後的日子,怎能跟他一起?」



「你真的想跟他一生一世?」心綾問。



「你不是覺得我在玩弄感情吧?」Eunice愕然地說,「以往的男朋友們,沒一個能給我安全感,直到遇上汪喬,我便有一種『就是他』的感覺。可能他是一個曾經歷婚姻失敗的男人,所以他現在知道如何與女性相處,懂得珍惜我。跟他在一起,很有被愛、被照顧的感覺。」



「他曾經離婚?」心綾問,然後她轉向Vic,「離婚的人,怎能去婚姻介紹所?」



「你白痴啊?離婚的人,在法律上是一個單身的人,只要單身,便可以到介紹所登記啊!」Vic沒氣地說。



「如果他真是單身便放心了。」心綾嘀咕著。



「剛才你說什麼?」Eunice問。



「沒什麼,沒什麼。」心綾看著她的興奮心情,不願掃她的興,加上她想起連仲勤的說話,最終也把話吞回肚裡去。



「你整天也古古怪怪,跟男朋友發生問題嗎?」Eunice關心著她說,「你也該跟他出外旅行散心,增進感情啊!」





「你少擔心我吧。」心綾回答,「你謹記要‧‧‧要好好看著汪喬‧‧‧別給他機會欺負你啊!」



「他欺負我?他來不及疼惜我呢!看來是我會欺負他才對。」Eunice滿有信心地說。



「但願如此。」心綾看著她說。



「你啊,你才別太遷就連律師,否則你便給他吃定了。」Eunice反過來提醒她。



「我們‧‧‧互相尊重的。」



「喂喂喂,你們你一言、我一語,完全把我當作透明!」Vic忽然插嘴。



「對不起嘛。」Eunice說,「我們還是先給Vic介紹一個男友,好讓她能加入我們的行列。」



「你煩不煩啊!你真囉嗦呢!」Vic面露不悅之色,「難道跟你們沒『共同話題』便不能相聚嗎?那我先走了!」



「你幹嗎近日脾氣暴躁不少?」心綾問。



「沒什麼。可能工作壓力大吧。」Vic冷淡地說。



「來來來,我們把所有壓力、不快,通通發洩在食物身上!」心綾說。



「那豈不是糟蹋了我的肚皮?我還要『留肚』,好讓能跟汪喬在旅行時大吃大喝啊!」



Eunice!」心綾睥睨她一眼。



「好、好、好!我‧‧‧住口!只張口‧‧‧吃東西!」Eunice伸伸舌頭說。






 



 



 



(待續)

2010年9月4日星期六

終於發起來

入廚煮食,易學難精。整蛋糕說易不易,整麵包說難不難。Practice固然會makes perfect,但對於一個又懶又沒恆心又沒天份的我來說,弄食物,是一項業餘及消磨時間的活動,心血來潮,可以整個下午弄東弄西,忙過不停;天氣不佳(例如太熱),想動也不願動,看著焗爐呆坐,怎能做出像樣的食物?

 



不論做蛋糕還是麵包,能成功做出來的話,真的很有滿足感。蛋糕的甜,令人想一吃再吃。只可惜,蛋糕不能「當飯吃」,少吃才會多滋味。相反,製作麵包感覺「正氣」一點,至少,在早餐、午餐、下午茶時也可以吃,「相對」上健康一點。



 



第一次整法包,似模似樣(因為法包是硬包,即使發酵不足,也不易察覺)。第二次,嘗試做普通的麵包,可能技術未能掌握,酵母「不聽話」(真是一個爛藉口),發酵過程不是100%完整,麵包未夠鬆軟,當然也是扣分之作。第三次(其實當中還有幾次「實驗」,但仍是不甚滿意),掌握了點點技巧,終於‧‧‧像樣一點,至少,咬下去時,感覺是咬著一口像麵包的麵包,而非一個發酵不足的「不足月麵包」!




這個長長的。






這些麵包,為何會變得不規則?





這些像餐包嗎?










細眼一看,你看到麵包上的紋理嗎?




WaitWaitWait,先別拍手叫好。



 



沒錯,以發酵角度來算,這批麵包的確可以列入成功之列(至少到目前為止,是「發」得最好、最大的一次)。然而,這些包包卻仍是有一大「問題」而落入失敗的籃子裡。原因是,它們在發酵的同時,把應有的條紋也通通掩蓋了!本來是一個「星星扭紋」包,最後卻因著在發酵時膨脹,變成「發水麵包」,「腫脹」得連本來扭紋的線條也幾乎被「淹沒」!



 



Well,我只能說,自己製作的食物,沒外形、沒包裝,能吃進肚子裡而不吐不嘔不瀉的話,已是不錯了!要吃我製造的食物,首先要學會閉上雙眼「品嚐」,千萬別張開眼睛啊!










終於發起來

入廚煮食,易學難精。整蛋糕說易不易,整麵包說難不難。Practice固然會makes perfect,但對於一個又懶又沒恆心又沒天份的我來說,弄食物,是一項業餘及消磨時間的活動,心血來潮,可以整個下午弄東弄西,忙過不停;天氣不佳(例如太熱),想動也不願動,看著焗爐呆坐,怎能做出像樣的食物?

 



不論做蛋糕還是麵包,能成功做出來的話,真的很有滿足感。蛋糕的甜,令人想一吃再吃。只可惜,蛋糕不能「當飯吃」,少吃才會多滋味。相反,製作麵包感覺「正氣」一點,至少,在早餐、午餐、下午茶時也可以吃,「相對」上健康一點。



 



第一次整法包,似模似樣(因為法包是硬包,即使發酵不足,也不易察覺)。第二次,嘗試做普通的麵包,可能技術未能掌握,酵母「不聽話」(真是一個爛藉口),發酵過程不是100%完整,麵包未夠鬆軟,當然也是扣分之作。第三次(其實當中還有幾次「實驗」,但仍是不甚滿意),掌握了點點技巧,終於‧‧‧像樣一點,至少,咬下去時,感覺是咬著一口像麵包的麵包,而非一個發酵不足的「不足月麵包」!




這個長長的。






這些麵包,為何會變得不規則?





這些像餐包嗎?










細眼一看,你看到麵包上的紋理嗎?




WaitWaitWait,先別拍手叫好。



 



沒錯,以發酵角度來算,這批麵包的確可以列入成功之列(至少到目前為止,是「發」得最好、最大的一次)。然而,這些包包卻仍是有一大「問題」而落入失敗的籃子裡。原因是,它們在發酵的同時,把應有的條紋也通通掩蓋了!本來是一個「星星扭紋」包,最後卻因著在發酵時膨脹,變成「發水麵包」,「腫脹」得連本來扭紋的線條也幾乎被「淹沒」!



 



Well,我只能說,自己製作的食物,沒外形、沒包裝,能吃進肚子裡而不吐不嘔不瀉的話,已是不錯了!要吃我製造的食物,首先要學會閉上雙眼「品嚐」,千萬別張開眼睛啊!










2010年9月3日星期五

有讚冇彈非好事

每個人也希望有被人欣賞、賞識的一刻,證明自己的能力有多好。對讚賞抱著「多多益善,少少無拘」的心態。的確,適當的讚賞,可以成為一個人的動力,把潛藏在內心的能力發揮出來,只要加倍努力,精益求精,自然能把事情做得更好。然而,光是讚賞並不足夠,有時還要加上一點適當的批評,方可令人更了解自己的短處,繼而逐步把缺點改成優點。



 



被人讚賞,少不免會眉飛色舞,有時更會「鬆毛鬆翼」;被人批評,心中難免有點難受,不想聽、不想接受。一個人只願意接受讚揚而不肯接受批評的話,只會變得故步自封,惹人生厭。



 



假若一個人有真材實料,做事有板有眼,當然會由衷的欣賞對方,得到真心的讚美。要是做錯事或有改善的空間,換來一些善意的批評,有百利而無一害。



 



以前覺得,做事要做得很好很好,才能得到別人丁點兒的讚賞,每次的讚許,相對變得難得,相反,只要一不小心,做錯一點點,那怕只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也會被罵得狗血淋頭。當時會不禁埋怨,為什麼對方不能寬宏一點,多一點包容,多一點讚賞,少一點斥罵?但是細心一想,其實這才是為自己好。



 



要稱讚一個人有多難?



 



你可以隨隨便便、隨時隨地,不論好壞,只管抿著良心(加七情上面)跟人說「好」,聽者自然眉開眼笑,但當跟對方道出事實,往往便成了難聽的肺腑之言,不願面對,換來得罪他人之名。



 



人,很多時候也處於當局者迷的狀態,只看到一面,而忽略了另一面,唯有從第三者的角度,「盡量」客觀地分析事情,才能抽絲剝繭,把有待改善的地方說出來。相信大家也曾說過以下的話:「我話你,都係想你好咋!」/「如果唔緊你,話你都嘥氣!不如留番啖氣暖肚!」的確,當你真心為一個人好的時候,你會希望對方越變()越好。相反,當你對一個人已沒任何期望時,無論對方作什麼事,也提不起興趣,你也懶得去理會,隨便敷衍幾句便算。



 



遇上一些人,他們的心及耳朵,自動啟動「語言過濾」裝置,只能接受讚美的說話,卻容不下任何對自己不好或批評的說話,結果嘛?人人也不敢在他/她面前說任何「真」話,縱使說出來,也只不過是一些恭維的說話,更甚者,人人敬而遠之。



 



我也是一個正常人,我不敢說自己能如此超然脫俗,對讚美的說話沒什麼反應、對批評的話全然接受。對讚賞,我也會有沾沾自喜的時候,對真實的批評,還未做到百份百全盤接受。然而,對一些另類的評語,仍是無任歡迎的,至少,我知道,在身邊仍有一些在意我好壞的人,而不是一個「懶得去理/在意」的人。

2010年9月2日星期四

努力向前(第1400篇)

一百日,約三個月時間。每次大約用三個月時間,寫下一百篇so called「文章」的「文章」,彷彿看著一個小朋友慢慢的成長。只不過,這個「超齡」小朋友的「成長」速度,確實比正常人的慢及小。



 



時間如光速,但我的生活,卻猶如「龜速」一樣,沒什麼進步、變化可言,進展得緩慢,基本上,只能以「沉悶」來形容。然而,換個角度來看,也未必是一件壞事,至少,沒有倒退嘛。



 



然而,一個人又怎能只安於現況而不求進步?只有在求進步的同時,人才會更有動力向前。不進則退是必然的時,自己沒進步也沒退步,別人卻在努力前進,最後,自己豈不是成了最後一名?一直以來,我也不是一個站在最前線、最出眾的一位,幸好,我也不是排在最後的一位,一直在中游「浮游」著,想向前衝,卻欠缺勇氣;當一鼓作氣時,方發覺準備不足,信心受挫。



 



有時很惱恨自己的窩囊,給自己築起一塊又一塊的絆腳石。當沒機會給自己發揮時,便會埋怨著為何機會總跟自己擦身而過;當機會就在眼前,伸手可及,卻事事畏首畏尾,怕這方法不行、怕那樣行不通,「擔心」蓋過「信心」,不敢貿然前進,令很多本應成功的事搞砸。一個擁有「選擇恐懼症」的我,常常三心兩意,不敢為自己作主,事事猶豫不決,成事的機會及速度自然比別人慢。



 



從以前到現在,我已錯失了很多機會,追不回,悔不來,是時候要狠狠地拋開昨日的枷鎖,不能再事事猶豫不決,當立下決心時,便要勇往直前。對我來說,這不是一件容易之事,信心仍像不倒翁一般,時而搖擺不定,很容易在剎那間,否定自己的決定。某些決定,別人無法幫忙,只能靠自己,那一刻,只好閉上雙眼,狠下決定。「豁出去」之後,心中立即釋然,深深地吁一口氣。但原來只要跨過那一個小小的obstacles後,方發覺原來並非想像中的難下抉擇,一切也只是自行把問題無限放大而已。



 



對我來說,這是一個難行而艱難的鍛鍊。然而,只要我能衝破一個又一個的心理關口後,往後的日子,應該會比現在光明一點兒吧?



 



為未知的事而感到惆悵,為看不見的將來而憂心,是自己一貫的想法。但既然目標已在眼前,便要把疑慮一一拋開,努力向目標進發。別回頭!衝出去!豁出去!跟「龜速」說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