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0日星期六

拒人於千里

心中一直有一個疑問:究竟在別人眼中,我是一個柔弱(或是軟弱?)的人,還是一個硬朗的人?


 


自我評價一番後,個人覺得自己骨子裡是一個軟弱的人,卻不甘被人看扁為一個無能的人(我是一個不能嗲聲嗲氣地說「什麼也不會」的人),故外表上總是硬撐著,因此給人一個較為硬朗的形象。可惜,這形象卻只是「半桶水」,偶爾也會有失手之時,未能撐到最後,給人容易被欺侮的印象(的確如此!)。其實,說穿了,只因為當不了柔弱這角色,在別無他選下,只好選擇當一個較硬朗的女孩而已。


 


患上「選擇障礙」的我,每當要從二選一中作出抉擇時,便會顯得猶豫不決,這方面,絕對是一個懦弱的行為,而不是一個真正硬朗的人所擁有的特質。然而,撇開這因素,只要是已決定要做的事,一定會咬緊牙關、用盡(所謂的)全力把它完成。


 


或許是久經訓練,我已習慣了獨來獨往(希望不是獨斷獨行吧)的生活,這是從前從沒想過自己會走到這步的。一直也為這份所謂的獨立而自豪,至少,當發生時端或某些狀況時,也不會因失去依靠而顯得手足無措(擔心仍是會有的)


 


偶爾跟某朋友傾談起來,天南地北什麼也說一番,說到某話題,對方一語中的,無意中直接說出(是否有點矛盾?)我的「根本問題」──一副拒人於千里的樣子,猶如當頭棒喝。我從不否認自己就是這樣的一種「冷」人,只是當有人正面地指出自己的性格時,那份「入心到肉」的感覺,猶如被電殛一樣湧上心頭。拒人於千里,只因不想令人誤會自己是一個依賴性強的人。同時,我也是一個怕被拒絕的人,與其被人拒絕,倒不如從不開口,免除了被拒的尷尬場面,因而跟別人保持著一個距離。因為這份執著,把自己包裝成硬繃繃的樣子,反而嚇怕了人。友人說得對,要表現得獨立硬朗,不一定跟硬繃繃劃上等號,相反,可以用一些較軟性的表達方式,同樣能達到相同目的。


 


我是那種一天(或數天)不說話、不跟人溝通也行的人,但每次跟友人傾談後,得益不少。聽君一席話,令我「嚴重閉塞」的腦袋逐漸開竅。縱然我是一個面皮很薄的人,但我最愛聽別人直接說出自己缺點(很變態吧?),因為我深信,只有真心想自己好(或成材),才會直接說出自己的缺點與問題,歸根究底,「都是為你好/著想」、關心自己而已。要是對方把自己當作是街上的陌生人,才不會出言提點呢!


 


我知道,這份拒人於千里的性格,並不能在一瞬間改變過來。很多時候,只要自己稍為表現熱情一點時,便會覺得很慚愧內疚。要把這份冷感變成熱情,看來,還需要一點時間來調適。

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

跟火星人溝通

有時候我會想,跟別人在溝通上發生問題時,究竟問題是出自自己身上、自己表達能力欠佳?還是對方理解能力有問題?


 


「遊戲規則」已清楚列明,用最簡潔易明的方法把當中的程序展示出來,只要跟著每一個步驟,循序漸進,要達到目的並不是難事。然而,仍有一些人硬要走捷徑,希望以更快更方便的方法來達到目的,把秩序搞垮。


 


不知者不罪,要是不知道程序的存在,以自己認為可行的方法行事也情有可原。但要是得悉「遊戲規則」後,是否應該當一個「乖孩子」,跟著規矩而行?在一個有井然有序的地方做事,看似刻板不靈活,但要是人人遵從的話,其實是有效地提高背後的效率。


 


最簡單的例子,便是守秩序排隊。誰不想一馬當先,排隊排第一?然而,「第一」永遠只有一個,要是每人也心存自私的心,罔顧秩序,只會製造出一個更混亂的場面,反而更礙事。


 


難道「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是他們的至理名言?為求加快效率,無視已有的規定,想盡法寶來繞道而行,自以為聰穎過人,比人更快完成任務。對於那些一向循規蹈矩的人來說,豈不是不公平?要是人人也不依正規而行,各自以自行的方法做事,秩序便會大亂,因快變慢,損失的仍是自己。


 


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他們自有一套「歪理」去解釋自己的種種行為。他們知道「遊戲規則」的存在,同時也知道有違規則的後果,然而,他們仍是一意孤行,選擇以自己認為最佳最有效的方法來做事,把定立規則者當作是傻瓜一樣。想不到,世上竟有人會有這樣的思維!面對這些情況,你會大動肝火嗎?還是一笑置之?


 


我才沒那麼笨,笨得跟他們一般見識。跟一個以歪理說服自己(及他人)的人說道理,只會換來「嘥氣」二字。無論如何解說,對方也不會明白,對方仍是依照自己的行事方式做事。我會把這些溝通不來的人統稱為「火星人」,任憑你以什麼方法解釋、勸導,他們仍是不明所以。既然從一開始已經調教錯「channel」,「頻道」不一,何來溝通?


 


曾經,我妄想過代入對方的思維裡,希望從中明暸對方的出發點,最後卻是無功而回。想深一層,有問題的可能是我,是我未能全情投入對方的角度,未能跟對方溝通,才令對方懊惱皺眉。「火星人」可能是我而不是對方,要回火星的人,該是我吧?還是我先要報讀「如何跟火星人溝通」速成班?不過,以自己的資質而言,應該是無法學會了。

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

無聊小念頭

創意無價,只要敢想,即使現在不做,那怕終有一天可以把意念成真,把它從「無形」變成「有形」。光只用腦袋去想,不用花上一分一毫,便宜到極;把腦汁想出來的點子轉化成實物,卻可以花上不少時間及心思來研究,也可能因為成本效益等問題而把概念「胎死腹中」。經過無數的實驗與考證,在過程中經歷失敗,最後「排除萬難」才能研發出製成品。有些發明,對某些人來說,可以是十分無聊無謂,但誰會知道,他日要是能把這創意發揚光大時,會造福人群?


 


不厭其煩地再次表明,自己是一個毫無創意之人,要天馬行空、憑空想像出一些不存在的事,難如登天,因此,從小到大,也沒妄想過自己能當上一個發明家、藝術家、作家等等,總而言之,一些需要「靠作」的事,盡可能也敬而遠之。


 


當人在無聊空閒之時,總喜歡想東想西、胡思亂想一番,特別是在一些等候的時候,例如候車期間,「無路可走」,只能傻怔怔地站在街上遙望那不知在何時到站的公共汽車,便是大腦發揮創意的好機會。


 


一輛一輛擠滿乘客的巴士,從到達車站到離開,只不過是數分鐘的事,但已經足夠令人看盡人生百態:


有些人,為了擠上車廂裡,以為自己是輕如燕、薄如紙,硬要向前擠,務求能成為最後一位上車的「幸運兒」;


有些人,成功上車後,毫不考慮其他人的感受,只求一個有利自己的「最佳位置」,永遠只站在近車門附近,誓死不願住車廂裡走,令本應能載多一點乘客的巴士,變得「頭重尾輕」,載客量減少,在街上候車的人越來越多;


接上,由於大量乘客堆積在車廂前方,即使後方、甚至於上層有空位,後上車的乘客更會誤會車廂已滿,不再前行,形成「人貼人」的擠擁情況,即使車長語重心長地提醒乘客,可是卻沒有人聽得進耳;


 


忽然,腦筋一轉,心中忽發奇想,要是巴士上能有一個感應器或顯示器,例如熱能或重量感應的裝置,能顯示出上層還有多少騰空的座位(情況就如到戲院買票看戲,是否「全院滿座」一樣),令剛上車或將要上車的乘客得知車廂內的情況,一方面能令想坐下來的乘客更容易找到座位,另一方面,更能善用資源,不用發生「有車()沒人坐、有人沒車坐」的情況,不是一舉兩得嗎?


 


我不知道以往是否有人曾有此想法(希望不會被人說成抄襲吧),更不敢妄想它會有天在車廂裡出現(只因我是一個不會做實驗的人),但對自己有此奇怪荒誕的想念而沾沾自喜(的確,這是難得一見的奇景,我原來會「用腦」啊!哈哈!)。原來,當一個人面對困惑或難題時,有時會想出一些莫名其妙的古怪想法!那怕是一個不可能實現的意念,只要敢想,即使不能成真,但也可證明自己的腦袋沒有「生銹」啊!

2011年4月27日星期三

借錢容易還錢難

身處於低息的環境,銀行「水浸」,加上通脹加劇,錢,已經不再「值錢」。話雖如此,我們仍是不能過「沒錢的日子」。入息是否穩定、借貸還款能力等等,銀行已經一一「紀錄在案」,因應不同的計劃及條件,銀行不時提出一些借貸計劃。要借錢,真的只要大筆一揮,簽名作實,遞交申請表格,錢便可以到手,戶口要多一筆「應急錢」,一點也不難。然而,要是每次當銀行提出的低息貸款時,自己毫不考慮便申請的話,將來定必後悔收場。對一個自制能力不高的人來說,「易借」未必「易還」,袋口有多餘錢的時候,人便會「身痕」,心思思想買東買西來滿足一己的慾望及虛榮心,越買越多,越借越多,很容易便掉進債台高築的地步,到時候,有借無還,借款永遠還不清。


 


或許,我是一個自尊心很重的人,因此,我並不是一個容易「開金口」問別人借錢的人,在任何情況下,我也希望依靠自己的能力(因此才令自己這樣大壓力吧?),即使家人朋友先為自己墊支某些使費(例如用膳),也會第一時間把費用還給對方,深怕自己一時大意,忘記把款項還給對方,令別人誤會自己貪便宜便不好了。在可見的未來,相信唯一可以令自己主動向別人借款的時候,便是向銀行作借貸,買樓做業主了(除非自己中大獎,否則,怎可能只以現金、不用貸款來買一層樓房?)


 


要我開口問別人借錢難,要我開口問別人還錢更難!


 


很奇怪,明明自己是債主,向人要求還款,理應是天經地義之事,然而,對我來說,這是天下間最難開口的說話。


 


你曾否遇過一些賴帳的人?要對方還款,對方還表現出一臉愛理不理的樣子?好的話,他們會搬出一大堆藉口來推卻;更差的,他們更會理直氣壯地說「沒錢可還」?「$」可以看清楚一個人的真面目,你說是否很划算?


 


明知自己口才不佳,為錢傷和氣,一點也不值得。因此,不論是借出還是墊出金錢,開首已把它當成已出之物。要是對方記得還款的話,便把它當作是額外的獎賞,否則,便當作自己的支出好了。


 


沒什麼比親情及友情更重要,要是為了金錢而因財失義,一點也不值得。因此,要麼一開始便不涉及任何金錢瓜葛,要麼便把借出去的錢當作是「潑出去的水」。一段關係,要是涉及金錢的話,便注定會變質(當然,銀行跟客戶的關係,一開始已建基於「金錢」上,問題便不大了)。


 


不論是向人借錢還是向人要求還錢,這「金口」,注定難開。

2011年4月26日星期二

隱形結

人生少不免有一些遺憾,是難以補償,歷史已成過去,任憑如何努力,也不能把時間倒轉從來一次,更不能改變過往的種種,慢慢演變成心結之一。這些年來,我努力過每一天,希望把遺憾停止在過去,令將來產生遺憾的機會變零,可是,仍是覺得力不從心,這心願看似是痴心妄想。


 


不論是昨日或是今天、甚至是將來,我的心願,只希望能給家中各人一個安穩的生活,可是,卻是一直也達不到目標,令家人、令母親受著不必要的苦,每每想到這裡,便開始怪責自己的無能。特別是當有人態度不甚友善、處處針鋒相對的時候,這份難過的心情便再次浮上面。我不想批評誰對誰錯,更不想跟他人一樣,事事「唱通街」,一方面我不希望跟對方同樣一般見識及膚淺,另一方面,我深信眼睛是雪亮的,唯有沉默,才是最佳的應變方法。自己雖然選擇封口,但心中的鬱悶仍是不斷增加。


 


理智上跟自己說,這不是自己的錯,而是對方個人修養及品德的問題,不該把所有事往身上扛;但在情感上,我卻覺得自己責無旁貸,因著我過往做錯的事而引發到今天的景況。要是當年當天我努力勤奮一點,歷史說不定能改寫過來。不過,無論再說多少遍,這已是不爭的事實,再懊惱及回想過去也是徒然。


 


每次看到母親忍氣吞聲的樣子,我的心便開始淌淚淌血,一切也是由於自己過往及現在的不濟而引起。為了她,我可以「赴湯蹈火」,只可惜,我就是一個不濟事的人,光說不做,再努力也無法向前行半步,而且還要眼睜睜地看著她受苦。我從不敢以「孝順」而自居,要是我真的孝順的話,就不會令母親捱著苦、受委屈而不吭半句聲。想當年,我還是年紀小,沒辦法改變環境,只能跟她一起默默忍受。現在,好歹我也叫做「出身」了,理應給她一個舒適無憂的環境,但偏偏我卻對現況苦無對策,令她承受的苦惱不但沒有減少,反而比以往還要多,我不是無能是什麼?因為我的無能,被人看扁是理所當然的事,但因為自己的緣故而令母親被人白眼的話,是我最不能忍受的。


 


活了數十年,要數最愧疚、最對不起的人,非母親莫屬。我知道她不介意捱日子,但這種生活,她是可以避免的,只是因為我的個人問題,令她未能一嘗安穩的生活。即使我能給予她一個舒適的環境,但卻未能阻擋(或改變)別人對母親的傷害。


 


在努力向前、不希望被人看扁的同時,我選擇把心結慢慢淡化,希望終有一天它會消失,即使做不來,也希望能把它當作「透明」。然而,這只不過是一場空想,這個結,是永遠不能解開,一旦被人挑起神經線,這個已隱沒在內心深處的心結便會再次出現。真沒用!

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

第八道彩虹(2)


在這裡生存,一點也不易。即使我不會讀書寫字也不要緊,首先要學會生存之道,學懂如何不被人欺負。然而,即使你如何不問世事,仍是有人不時對自己作出挑釁。要是忍耐力不足,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緒的話,很容易便中了對方的圈套,對方便可以明目張膽跟自己開火,吃虧的,終究是自己。因此,我選擇了沉默,畢竟,沉默是我的強項。要不是影藍主動跟我說話,我想,我可以三天說不上兩句話。那個喜歡惹事生非的熊紅,終日找人來欺負,歸根究底,他也只不過是一個沒自信的窩囊人,希望從欺凌別人的過程中被肯定,我多次看不過眼,想為其他小朋友出頭,可是,我仍是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未敢把熊紅的所作所為跟方姑娘說。算起來,我不是比熊紅更窩囊嗎?


 


「澄澄,幹麼站著發呆?你在想什麼?」影藍突然在背後拍了我一下。


「沒什麼。」我沒說什麼,的確,我沒什麼話好說。


「你騙不了我,觀察入微是我的強項。」影藍一臉自豪地說,「我只要跟一個人傾談兩分鐘,我便知道對方的背景。」


「你豈不是比相士更厲害?」我大笑。其實我從沒見過相士,要是有機會的話,我真的想問問我的前世今生,為何這一生要受這樣的苦?「你已經跟我傾談了不止兩分鐘,那麼,你有什麼結論嗎?」


「結論是,你有一個不愉快的童年。」影藍天真地說。


「廢話。」我不假思索地說,「在這裡,有誰是快樂的?」


「我!」她高舉雙手說,「我不是胡扯,我是真心喜歡在這裡生活的!」


對影藍的答案,我有點驚訝,也有點好奇,原來這世上,真的有人喜歡在這裡生活。她為什麼喜歡在這裡生活?為什麼她會跟我一樣,在同一地方出現?她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我很有興趣知道。因為她的反應,令我對這裡的生活開始改觀。或許,我應該跟她一樣,嘗試從另一個角度看事物,說不定,會創造一個不一樣的明天。


「喂!你還沒有回答我問題啊!」她仍是鍥而不捨地追問著。


「既然你這樣聰明,你自己慢慢把答案發掘出來吧!」我刻意不跟她說。


「你真討厭呢!不過我喜歡!」她興奮地說,「糟糕了,我們快要遲到啊!要是現在還不跑回課室上課的話, 康 老師又會懲罰我們了!」


「要算被懲罰的人,熊紅應該是第一位吧?」我不禁說。


「你說得對!」影藍又再次大笑起來,「不過,還是快點走吧!且看我倆誰先到達課室!」


她還未說「一、二、三」便已經一個箭步跑開去,她果然是一個開朗的小女孩。她為什麼被困在這裡,實在令人費解。


******


影藍的出現,令我的生活多了一分小趣味,至少,我不用整天低著頭看著自己的腳尖生活,是她令我有勇氣抬起頭,看看頭上的一片天。另一方面,熊紅仍是眾人問題的根源。當他心情好的時候,他會輕輕地作弄你,但當他心情不佳時,凡是在他眼前經過的人,定必遭殃。


 


這天,遭殃的是一個小胖子。


「胖朱,你又在偷吃?快點把食物交給我!」熊紅兇巴巴的跟小胖子說。


「我不給!這是 康 老師獎勵我默書一百分,送給我的棒棒糖啊!」小胖子竟敢違抗熊紅的命令。


「你真是吃了豹子膽!我說的話,你豈敢不從?」熊紅把他推了一下。


「我默書從沒試過合格‧‧‧這是我第一份獎品啊!」小胖子一臉委屈,淚水幾乎奪眶而出。


然而,熊紅似乎沒有就此罷休的意圖,反而變本加厲,強搶小胖子手上的糖果,小胖子誓要保護自己的禮物,跟他扭作一團。其他小朋友一擁而上,圍在兩旁看熱鬧,沒有人敢站出來為小胖子主持公道。


最後,竟然有一個男孩走出來,把他們兩人分開。


「熊紅,算了罷!別再戲弄朱文青了。」那男孩為小胖子抱不平。


「在孤兒院裡,沒有人敢反抗我的!胖朱是第一人,你是第二個!」熊紅氣得滿臉通紅。


「你有什麼了不起?在這裡,人人平等。人人也是無父無母的孤兒,你並不是比其他人特別優勝,為什麼要全世界來遷就你一人?」男孩繼續說。


「我最討厭人家說我是孤兒!」熊紅一拳揮到男孩的臉上,他臉上頓時紅了一片,「我不是野孩子!」


「難道你這樣做便不是野蠻的行徑嗎?」男孩倖倖然地說,「你這樣做,別人只會更加看不起你!」


「你還敢說!」他們扭作一團。


說時遲,那時快, 康 老師及時在人群中出現,否則,我不敢想像男孩的下場會變成什麼模樣。


「你們在做什麼?我不是跟你們說過,在這裡一起生活的小朋友,全都是你們的兄弟姐妹,要彼此相親相愛嗎?幹嗎要打架?」平日文質彬彬的 康 老師,義正詞嚴地斥喝兩名男生。


「我才不希罕有這樣的兄弟姐妹!」熊紅說。


「是他欺負朱文青在先,我才出手制止他‧‧‧」男孩鼓著腮說。


「黃啟朗,縱然真的是熊紅有錯在先,你也應該先向我報告而不是自行解決。」 康 老師說。


「我‧‧‧我以後不敢了。」那個名叫黃啟朗的男孩低著頭說,而熊紅仍是沒有一點歉疚之心。


「為了令你們明白自己錯在那裡,我要你們兩個下課後到操場幫忙繪畫,同時反思己過。」 康 老師說。


「繪畫也算是懲罰?」我不禁向身邊的影藍低聲問道,「可以名正言順地在牆上塗鴉,我也不怕受罰了。」


「對熊紅來說,這是最痛苦的懲罰。」影藍不禁偷笑,「他最討厭畫畫,現在要他拿起畫筆,不是比死更難受嗎?」


「要是他刻意在牆上胡亂畫東畫西,老師們也不能說什麼啊!」我對以繪畫作為懲戒方式有所保留。


「你別小覷 康 老師。」她說,「在他的監督下,所有人一定要達到他的要求,否則,日子可會難過得很呢。」


 


下課後,我本來要到圖書館看圖書,但我卻選擇偷偷跑到操場旁邊,看看兩個男生「受罰」的情況。


 


黃啟朗拿著畫筆,一筆一筆地在牆上用心地畫著;相反,熊紅卻是一臉摸不著頭腦、懊惱非常的樣子,兩者相映成趣。


「你在懊惱什麼? 康 老師只不過要我們畫一道彩虹而已,為什麼你好像行刑似的?」黃啟朗問熊紅。


「關你什麼事!」熊紅大聲喝著他說,「我最討厭畫畫!你看,這條‧‧‧這條‧‧‧還有那條所謂的『彩虹』,都是我畫的,醜死了!」


「看來,你還懂什麼是『醜』,還有一點羞恥之心。」黃啟朗說,「你看你的『戰績標炳』,就知道你過去犯了多少次錯,要是你不想受罰,何不乾脆乖巧一點?」


「你有什麼資格斥責我?你還不是跟我一樣,站在這裡一起受罰?」熊紅忿忿不平。


「你們還在爭吵什麼?」 康 老師走到他們面前,「難道現在你們還不知道自己錯在那裡嗎?我叫你們來是要你們繼續吵架嗎?」


兩人只好默不作聲。


「熊紅,跟你說過多少遍,為何你畫的彩虹都是黑色的?」 康 老師對熊紅所畫的畫不甚滿意,「彩虹七色分,而你所畫的全都是黑色,跟一團墨汁有什麼分別?」


「我心目中,所有人與事都是黑色的!根本沒什麼色彩可言!」熊紅開始發爛。


「老師不是針對你,我只想你明白,人生不獨只有一種顏色,同樣,在這個世界裡,不獨你一人,不能要全世界遷就你。」


「我只不過是一個沒人要、沒人疼的一個野孩子!」說罷,熊紅竟然流下一滴如豆大般的眼淚,這還是我第一次看到他軟弱的一面。


「熊紅,先放下畫筆。來我的辦公室,我們需要詳細傾談。」 康 老師態度開始軟化,轉身向黃啟朗說,「你留下來繼續畫畫,畫完回房間溫習。」


「知道。」黃啟朗爽快回應。


當 康 老師跟熊紅離開的時候,剛巧給熊紅發現了我躲在一角,狠狠地睥睨了我一眼,我一時心虛,後退了一步,跌倒在地上。


 


 


 


(待續)

2011年4月23日星期六

Appreciate (第1600篇)

我們渴望被人認同,時刻希望得到別人的欣賞及讚美,總是覺得自己是最賣力、付出最多一個,應該得到比別人更多的讚賞。同時,我們毫不留情地對別人作出批評與挑剔,從小事裡找出別人的錯處,除了為證明別人比自己不濟,更想藉以證明自己比其他人更優勝。在這方面,每個人也是吝嗇,不願付出。


 


然而,要是每人也抱著這份心態的話,世界距離和平友愛的日子,便會漸漸遠去。要是我們凡事能易地而處,將心比己,在別人付出的同時,給予適當的鼓勵,在互相推動下,人人便能進步向前;要是只懂在別人身上找錯處,只會造成惡性循環。無論做得有多好,仍是惹來別人諸多不滿,結果,再沒有人願意付出努力。


 


賞罰分明,想當然的帶給人動力,令人做得更好。但不得不承認,我們或多或少也喜歡聽到一些聽到令人心花怒放的讚賞。這些讚賞未必一定是奉承的說話,但至少聽在耳裡令人順心自在,做起事來,更會加把勁。有鼓勵,才會有進步;只懂批評,反而令人失去信心,進步反變成退步。


 


在自己認識或認知的範疇裡,對自己、對別人的要求便會更高更嚴格,不自覺地變得挑剔,讚賞的「門檻」會設得更高,但只要能達到基本要求,當然會作出嘉許,期望對方能做得更好。然而,自己只是一個平凡人,不懂的事比懂得的少,因此,人要變得謙虛,從他人身上學會一些自己不懂的事,千萬不要「識少少,扮代表」,對不懂的事,還是表現沉默一點為好。人有時只會想信自己眼睛,未親身體驗或親眼看見的事,總會表現出懷疑,某程度上,擁有這種求知求真的態度是值得提倡的,但過份的猜疑,卻會把互信摧毀,同樣得不到成效。


 


近日的一些生活體驗,令我對一種行業有不一樣的看法。


 


街上不難發現大大小小小的建築或修路工程,甚至在居住的環境裡,也會遇上一些維修或裝修事宜。裝修(或維修)工人,看似市井,受尊重的程度,大家心中有數。然而,各人有各人的長處,你可能精於辯論、他可能精於計數‧‧‧而裝修工人,外表雖然有點「爛撻撻」,甚至於粗口滿天飛,但他的專業,卻不是你跟我能做得到。


 


我們只需要付出金錢,安在家中,自然「有人」能把家中變得煥然一新,而他們卻需要付出體力,用汗水換取酬勞。很難想像,他們是怎樣把一片「爛地」翻新成一個美輪美奐的住所?這樣鑽、那樣搥,把原材料重新鋪設在牆上,就能做到客人心目中的美滿家居?他們除了擁有我們欠缺的體能外,他們還有不一樣的藝術及創作天分!當然,很多時候,家中的裝修擺設,意念都是來自客戶,但「想」跟「做」,可以是兩碼子的事。因此,要是他們能以自己的專業知識,加上客人的意念,達到客人的要求,從「無」變「有」,化腐朽為神奇,把客人的夢想變成真,把「不可能」成真,原來不是我們心中所想的那麼簡單!


 


他們每天默默地幹,在沙塵滾滾的地方工作,無論只是為了糊口、為了生計還是為了完工的一份滿足感,在我心中,他們是絕對值得尊敬及尊重的!在施工期間,或許會為自己帶來不便,但一想到,當他們把工程完成後,會帶給自己一個新景象,便會由衷地表現出欣賞之情。最緊要的,還是要當面讚賞他們一番,他們便會更用心落力地超額完成!

2011年4月21日星期四

一籤在手

即使小如一口小釘子,看似微不足道,但它卻有著不可替代的功能。沒有它,機械再好,也不能運作轉動。環顧四周,身邊不難發現一些看似可有可無的東西,有了它們,可以令生活更方便,即使沒有它們的存在,也能找到一些相類似或以其他方式代替,當然,在可以選擇的情況下,我們還是希望有它能幫自己一臂之力。


 


為了令自己生活得更方便一點,一些無謂無聊的東西,慢慢一件一件的進駐家中。幸好,我是一個「原始人」,有些東西,還是回到「還原基本步」的好,即使有一些方法能把同樣工作做好,我還是喜歡以舊方式來完成。要是嫌生活苦悶,可以到家居精品部逛一圈,皆因你會發覺,世上有創意的人實在太多,有創意的生活家居品推陳出新,光是看著,已教人暗叫讚好。會把它們買回家嗎?嗯,要是我的家比現在大一倍、新一倍的話,買回家當作玩具玩玩也無妨。然而,因為環境實在大狹窄了,還是別把它們帶回家,閒時到店舖逛逛便好了。


 


縱然自己講求物品的實用性,但家中仍是有不少無聊小玩兒。話說無聊,有些仍是有其可取之處,令我對它愛不釋手,書簽便是其中一員。


 


雖然我不是一個超級書迷,但我卻是一個愛書之人。「包書」不在話下,要是看到書本發黃,更是心痛難當。當學生時,書本既重且厚,天天捧著書本回校,真是要命。有些同學為了輕便,便把書本「煎皮拆骨」,每天只帶相關的課文內容回校。對我來說,這行為實在太殘忍了!為了保存書本的完整性,每天便得把整本書捧在手裡。另一方面,為了標籤已讀頁數,卻又懶得把書籤夾在書本裡,有人乾脆把書角摺起。看到皺起的書角,我又不忍心了。因此,書籤便成了書本的最佳拍檔。你說它很有用途嗎?在看書期間,它只是一名大配角,從沒有人把它看上眼,當看完書,要收起書本時,才匆匆把書籤夾到書頁裡,跟著「啪」一聲把書本合上,從沒有在意它的存在。


 


從小到大,收過也買過不少書籤,要是問我,它們現在的下落在那裡?我想,應該是「寄居」在某本書裡吧!偶爾翻開一本舊書,書籤得以重見天日,那份感覺,既新鮮又陌生。書籤本是一件「奢侈品」,因為它可以有各式各樣的物品來代替:一幀相片、一張小便條、一個信封甚至一張小卡,也可以跟書籤有著同等功能,何須特意去買一張書籤?可是,我就是喜歡「書籤與書」的關係,這樣才能增加看書的「味道」。


 


早陣子,收到以下的書籤。雖然它只是一張平平無奇的書籤,但不知為何,第一眼看到它便愛上它,對它愛不釋手。然而,書籤的主要用途,便是把書頁分隔開,要是單只看著它,只會浪費它本來的功能。為此,立即拿出新書,把它們連繫在一起,令書籤發揮其功能,發光發熱,這樣我便可以天天對著它了!


 




原來,不單書本內容要充實才能吸引讀者閱讀,要是手上有一張可愛而吸引的書籤的話,同樣可以增加閱讀的興趣!你可能說我無聊,但請原諒我,我就是這樣膚淺!哈哈!


 

一籤在手

即使小如一口小釘子,看似微不足道,但它卻有著不可替代的功能。沒有它,機械再好,也不能運作轉動。環顧四周,身邊不難發現一些看似可有可無的東西,有了它們,可以令生活更方便,即使沒有它們的存在,也能找到一些相類似或以其他方式代替,當然,在可以選擇的情況下,我們還是希望有它能幫自己一臂之力。


 


為了令自己生活得更方便一點,一些無謂無聊的東西,慢慢一件一件的進駐家中。幸好,我是一個「原始人」,有些東西,還是回到「還原基本步」的好,即使有一些方法能把同樣工作做好,我還是喜歡以舊方式來完成。要是嫌生活苦悶,可以到家居精品部逛一圈,皆因你會發覺,世上有創意的人實在太多,有創意的生活家居品推陳出新,光是看著,已教人暗叫讚好。會把它們買回家嗎?嗯,要是我的家比現在大一倍、新一倍的話,買回家當作玩具玩玩也無妨。然而,因為環境實在大狹窄了,還是別把它們帶回家,閒時到店舖逛逛便好了。


 


縱然自己講求物品的實用性,但家中仍是有不少無聊小玩兒。話說無聊,有些仍是有其可取之處,令我對它愛不釋手,書簽便是其中一員。


 


雖然我不是一個超級書迷,但我卻是一個愛書之人。「包書」不在話下,要是看到書本發黃,更是心痛難當。當學生時,書本既重且厚,天天捧著書本回校,真是要命。有些同學為了輕便,便把書本「煎皮拆骨」,每天只帶相關的課文內容回校。對我來說,這行為實在太殘忍了!為了保存書本的完整性,每天便得把整本書捧在手裡。另一方面,為了標籤已讀頁數,卻又懶得把書籤夾在書本裡,有人乾脆把書角摺起。看到皺起的書角,我又不忍心了。因此,書籤便成了書本的最佳拍檔。你說它很有用途嗎?在看書期間,它只是一名大配角,從沒有人把它看上眼,當看完書,要收起書本時,才匆匆把書籤夾到書頁裡,跟著「啪」一聲把書本合上,從沒有在意它的存在。


 


從小到大,收過也買過不少書籤,要是問我,它們現在的下落在那裡?我想,應該是「寄居」在某本書裡吧!偶爾翻開一本舊書,書籤得以重見天日,那份感覺,既新鮮又陌生。書籤本是一件「奢侈品」,因為它可以有各式各樣的物品來代替:一幀相片、一張小便條、一個信封甚至一張小卡,也可以跟書籤有著同等功能,何須特意去買一張書籤?可是,我就是喜歡「書籤與書」的關係,這樣才能增加看書的「味道」。


 


早陣子,收到以下的書籤。雖然它只是一張平平無奇的書籤,但不知為何,第一眼看到它便愛上它,對它愛不釋手。然而,書籤的主要用途,便是把書頁分隔開,要是單只看著它,只會浪費它本來的功能。為此,立即拿出新書,把它們連繫在一起,令書籤發揮其功能,發光發熱,這樣我便可以天天對著它了!


 




原來,不單書本內容要充實才能吸引讀者閱讀,要是手上有一張可愛而吸引的書籤的話,同樣可以增加閱讀的興趣!你可能說我無聊,但請原諒我,我就是這樣膚淺!哈哈!


 

2011年4月20日星期三

人版,一定要學


從小到大,家長、老師也教導我們,做人要怎樣怎樣,同時也別要當大壞蛋,別做什麼什麼壞事。做人要謙卑有禮、負責任、用功勤勞‧‧‧只要能想得到的優點,便得跟從(是否能時刻做到,卻是後話)。同時,也要謹守原則,千萬別做壞事、不能說謊、不能做傷害別人之事‧‧‧所有危害別人、傷害自己的事,便萬萬不能做。然而,再乖的孩子,也會有搗蛋的一刻。聖人也會犯錯,更何況是我們這等一介凡人?脾氣再好、性格再優良的人,也不等於受到人人愛戴;相反,再十惡不赦的人,也會有其知己良朋,只是大家的觀點與角度的不同,從而能和諧相處而已。


 


我們不是常跟自己說,要找一個好的學習目標,然後學習對方的長處嗎?的確,這是一個十分正確的方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從一個良好的學習目標,在耳濡目染下,或多或少也能吸收當中的「好」,期望在舉手投足間,能跟對方看齊。


 


可惜,好的目標不易找,甚或者,身邊總會出現一些行為怪異、性格有「缺憾」的人。要是不假思索,每天與他們為伴的話,很容易便會把他們的缺點全然接收,最後連自己也成了他們當中的一份子。


 


人總會有盲點,對自身的缺點,總是視而不見,相反,對別人的一言一行卻表現得非常挑剔。人需要有容人之心,但當這份容人之量已見滿溢,超出了自己的原則或界線,憤怒不屑及討厭之情,在臉上表露無遺。可惜,某些臉皮極厚的人,對旁人的反應總是充耳不聞,縱然你擺出「高姿態」以示不滿,他們仍是不搔不癢,不會作出絲毫的反省,繼續依然故我,自得其樂。相反,跟自己嘔氣,不是在當著天下間最愚蠢的事嗎?與其作出厭惡對方的行為,何不把對方看成一面鏡子?看著他,把他幻想成「自己」,要是自己作出同樣的行徑,別人的感受會怎樣?對方的一言一行,成了自己的另類指標,以他作為自己的反面教材,時刻提醒著自己,引以為鑑。這樣的另類思維方式,不但令自己好過一點,同時也能為生活上增添不少「情趣」及笑話。


 


雖無過犯,但面目可憎的人,隨處可見。他們往往能成為自己的學習對象。但凡對方所做過、所說過的事,統統不能做!有著這些「人版」作指標,要比他們出色(意即,比他們做得更差),是絕不能做到,唯一可做的,是把他們的行為「重新整理」:他們做的,自己絕不能做,反之亦然。我敢說,即使未能做到人見人愛的地步,至少,「人見人憎」一定不會跟自己扯上任何關係。沒有他們的存在,我們便不會知道世上除了他們以外,一切也是「美好」的。因此,千萬別忘記,為著他們「犧牲小我」而成就自己的「偉大」行為,作出最衷心的道謝!

2011年4月19日星期二

一見鍾情

喜歡就是喜歡。有時當你喜歡一件物件、一件事情甚至喜歡上一個人,根本無需要有一個喜歡的理由。有時候,只需要讓人看上第一眼,便已被他//它深深吸引著,任憑旁人如何勸阻,也阻止不了當事人的心,仍是死心塌地繼續為他//它而痴迷。


 


某程度上,我相信一見鍾情,但奈何理智勝於感情,縱然這份激盪的情感在內心不停地翻騰著,正因為理智的情緒勝於情感,迫令自己不能如此衝動。須知道,在衝動下而作出的決定,多是沒有經過審慎的考慮,出錯機會自然大增。


 


不下數次,在街上無意中看到某物品,那一刻「心血來潮」,物品像伸出雙手,熱情地跟自己揮手,彷彿示意要我把它帶回家。這時候,「理智」的細胞頓時發揮作用,不停要自己三思後再三思,「回家想想」是必然的對白之一。回家左思右想後,考慮良久,最後仍是按捺不住決定跟它「再續未了緣」,「回頭」把它帶回家。然而,不是每次也能幸運地把心愛的物品帶回家。偶爾也會錯失機會的時候,「回頭」已經太遲。即使四處張羅也只換來落空的結果,飲恨為何自己不早早把它帶回家。物品如是,人也是一樣。


 


好了,當自己定了心神,決定拿出勇氣「愛」下去時,卻又深怕自己選擇錯誤,希望先得到別人的認同,對自己的另一份肯定。常向旁人問道「我跟他//它一起好嗎?你覺得我們在一起會幸福嗎?」。說穿了,每人心裡早已有一個既定的答案,要是對方點頭認同、對自己的選擇作出百分百支持的話,當事人想當然的感到高興,為自己「有眼光」而感到自豪。然而,要是對方跟自己的意見大相逕庭,即使對方客觀地分析種種利弊,勸戒自己別沉迷下去,他//它並不是如自己想像中的完美,我們又是否能冷靜對待,理智地跟他//它劃清界線、瀟灑地跟對方「一刀兩斷」?到最後,我們還不是「意見接受、態度照舊」,一意孤行地繼續任性下去?縱然對方有千萬個缺點,當喜歡(甚或愛)上它到一個無法自拔的地步時,再多、再中肯的意見,也只會變成忠言逆耳,「選擇性」聆聽一些合自己心意的說話,把一個優點無限放大、缺點無眼縮小,值以增強自已繼續愛下去的理由。


 


應該接納別人的意見,放下任性而忍痛「割愛」?還是繼續依照自己的心意,豁出去、愛下去?不理後果,選擇隨心而行,在「待自己」好的同時,會否因為這份任意妄為而為自己帶來煩惱?要是選擇對別人言聽計從,放棄心中愛,到最後方發現自己最愛還是他//它,可惜後悔已經太遲了。另一方面,要是對旁人的意見置若罔聞,「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時,便會悔不當初,反問自己為何當初不選擇相信別人?


 


喜歡就是喜歡,這句話很有個性,但在任性的同時,也要仔細冷靜分析當中利弊,不論結局如何,最重要的是要令自己無怨無悔。

2011年4月18日星期一

第八道彩虹(1)

這是一個和煦的下午,陽光射進窗邊,耀眼的光線令人目眩。抬頭仰望天空,萬里無雲,白雲都飄到那裡去?不過,這根本一點也不重要,我找尋的,並不是藍天白雲,我渴求的,是那難得一見的彩虹。


 


有人窮一生的時間也未能一睹彩虹的風釆,有人卻能在幸福的路上時刻跟彩虹為伴,在人生路上無往而不利。幸而,我是在彩虹的懷抱裡成長。曾經有人說過,彩虹橋的盡頭是幸福的開始,因此,每人每天也在尋尋覓覓,尋找那屬於自己的幸福。然而,為什麼我們只懂往外找而忘卻了幸福就在自己身上?或許,是因為人類的雙眼,從來都是向前望的緣故吧?要看自身,非要找一面鏡子不可,可是,這面鏡子,該從那裡找來呢?縱使彩虹就在眼前,要是我們沒盡力把它捉緊,它也只會無情地在指縫間流走。


 


這條彩虹的出現,一切要從十年前說起。


******


在草坪上,三五成群的小孩子,天真瀾漫地嬉戲著。我一邊踢著草上的小沙石,一邊看著他們。他們笑得開懷的樣子,跟我了無生氣的樣子,成了一個強烈的大對比。踢著踢著,我竟然不小心把小石頭踢到一個男孩的小腿上。驟眼看來,他只不過比我大一、兩歲,可是,他的眼神卻比同齡的小孩為沉鬱,甚至用兇惡來形容也不為過。


 


「喂!你知道你踢到我麼?」那男孩吆喝著我說。


「對‧‧‧對不起。」我像一個做錯事的小孩,雙手交疊在背後,傻怔怔地向他道歉。


「你是新來的嗎?」他兇巴巴地問我。


「來了‧‧‧兩天。」我只能如實作答。


「好。」他半帶著滿意、半帶著不屑的樣子說,「且當你『新來新豬肉』,我不怪責你不知道這裡的規矩,但從今天開始,你便得跟從我的一套,否則,你可會有一陣子難受!」


「什麼規矩?」我茫無頭緒地問著,「我們不是遵守手冊內的規則便可以嗎?」


「真是白痴!」他哈哈大笑,「那是給那些無聊人而定下來的規矩,你要在這裡生存,便得跟著我的規則來做人!」


「那即是怎樣?」我搔搔頭問。


「你再問我可要給你一點顏色了!」他開始發怒,「首先,你用石頭踢我,你要幫我洗鞋一星期,以作懲戒!」


「洗鞋?」我不禁大聲說,但當看到他瞪著我時,我便只能急忙閉口。


「現在你洗還是不洗?」他大聲問。


「洗‧‧‧」在他的威嚇下,我還有別的選擇嗎?縱有千萬個不情願,只能答應他的要求。


「不錯。」他滿意地一笑,「今天晚上,你到我房間,我會把鞋子放在門外。明早我要看到一對潔白如新的鞋子放在同一位置。」


「我怎知道你住在那一個房間?」衝口而出的一問,我便知道自己問錯問題。


難道還要我給你引路嗎?」他再次露出兇惡的眼神,「你隨便問一個人,無人不知我熊紅房間在那裡!你這白痴,快給我滾開!看著你一臉無知的樣子就令我火冒三丈!」


「哦‧‧‧」我只好急忙後退離開。這時我也知道這男孩的名字叫「熊紅」,是一個絕不好惹的男生。我開始感到,艱苦的生活,現在正式開始。


 


「喂!」有人大叫著,我雖然聽到,但不敢回頭看。


「喂!我在叫你啊!你是聾的嗎?」那把聲音繼續說,我怕是另一個熊紅,只好停下腳步,抖著腳。


「原來你聽到我說話。」細心聆聽,那是一把女孩的聲音,我才稍為安心一點。


「有‧‧‧有什麼事嗎?」我戰戰兢兢地問。


「別害怕,橫豎看來,我也不像那個『大灰熊』吧!」她笑著說,「他剛才跟你說什麼?」


「『大灰熊』?」我不明。


「就是那個熊紅呀!」她細聲地在我耳邊說著,「不過,在他口中,一定沒什麼好事了!他一定又是叫你幫他做東做西吧?」


「原來你認識他!」我心中暗忖著。


「幹嗎傻呼呼的?」她搖著我手說,「你新來的嗎?」


「對‧‧‧我剛來了兩天。」我驚魂未定,再次重複同一說話,不過,這次我卻覺得,眼前的女孩子,比熊紅友善得多,「你們全都認識熊紅?他看來兇巴巴的‧‧‧很可怕啊。」


「他就是喜歡裝模作樣!只要你在這裡多一點時間,你便知道,他根本是虛張聲勢,喜歡以玩弄人為樂!」


「可不可以告訴我多一點關於他的事給我聽?」我對熊紅的好奇,只是出於保護自己,我只想日後在這裡生活的日子容易過一點。


「當然可以!否則,我主動叫你幹嗎?」她笑著說。


「你真好!」我報以一個感激的眼神。


「我叫林影藍。」她自我介紹,「你呢?」


「我叫陳安澄。」我說。


「我們現在是朋友了。」


 


就這樣,影藍便成了我在這裡認識的第一個朋友,至於熊紅,我還不知道他是一個怎麼樣的人。我有預感,在往後的日子,只要有他出現的地方,一定會為別人帶來很多麻煩。


 


(待續)

2011年4月16日星期六

留心:流心

我有一個心願:希望能隨隨便便、輕輕鬆鬆地便能為親朋好友做一個美味的蛋糕。


 


在佳節前後或是一些值得慶祝的日子裡,不難發現一些朋友能親自做一個蛋糕,與眾同享。這是一個沒有東西能代替的「禮物」,它代表著製造者的心思,要在慶祝日子前花上不少時間與心機來製作一個精美的蛋糕,要不是重視這日子及場合,誰願意親手製造?而更重要的是,這代表著造蛋糕者的技術已到達一定水平,否則也不會擔當這重任,接下這項重要工程。試想想,假若為了慶祝某人的生辰,最快捷方便的方法,便是在餅店購買一個現成的蛋糕,想要什麼款式與口味,適隨尊便,味道跟質素絕對有保證。何須冒著味道欠佳、外表欠奉的危險而自行製作蛋糕?要是到了最後關頭,蛋糕無法如期完成,或是不合大眾口味,豈不是自找麻煩、自討苦吃?


 


然而,世上是沒有一樣東西能代替做蛋糕所帶來的滿足感。花盡心思把蛋糕裝飾得美輪美奐,已叫人興奮得大叫大笑。要是當其他人在品嚐當中的味道時,對方流露出一份滿足的神態時,猶如為造蛋糕者打了一支強心針!


 


要做蛋糕不難,但要做一個「出得廳堂」的蛋糕卻不易。平日自己為了消磨時間,也會湊湊熱鬧,做一些小蛋糕,當作是閒時的小茶點。然而,要是要我做一個像樣的蛋糕,作為慶祝之用時,恕我未能做到。因此,十分羨慕其他人能有此「功力」,妄想一天,要是自己能像他們一樣,你說有多好?


 


除了天生資質問題外,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自己是一個很懶惰、怕麻煩的人,因此遲遲不願作出嘗試。終於,在看得牙癢癢之時,終於作出了人生的「第一次」──做一個「像樣」一點的蛋糕。



呵呵,想不到,不知天高地厚的我,第一次便做一個難度分極高的芒果流心慕絲蛋糕!幸好,出來的效果還可以接受,沒有為日後的「蛋糕之路」蒙上陰影!(我敢說,要是第一次便失敗的話,我一定會「收爐」,以後不再嘗試!)


 



 


細心看,當中仍有不少瑕疵,需要改善的地方多不勝數,但至少,這已是一個不錯的開始。這蛋糕,看似十分難做,但當親手做過一次後,發覺只要能掌握當中的技巧,其實也不是太難。


 


要是日後做的蛋糕也能如此順利的話,以親手做餅當作「賀禮」的日子,應該不會遙遙無期吧?且看這團「做餅之火」,會否容易被吹熄吧!


 



 


夠「流」嗎?


呵呵,不是說笑,我做的蛋糕,真的好「流」!(是那一個「流」,請自行對號入座吧!)

留心:流心

我有一個心願:希望能隨隨便便、輕輕鬆鬆地便能為親朋好友做一個美味的蛋糕。


 


在佳節前後或是一些值得慶祝的日子裡,不難發現一些朋友能親自做一個蛋糕,與眾同享。這是一個沒有東西能代替的「禮物」,它代表著製造者的心思,要在慶祝日子前花上不少時間與心機來製作一個精美的蛋糕,要不是重視這日子及場合,誰願意親手製造?而更重要的是,這代表著造蛋糕者的技術已到達一定水平,否則也不會擔當這重任,接下這項重要工程。試想想,假若為了慶祝某人的生辰,最快捷方便的方法,便是在餅店購買一個現成的蛋糕,想要什麼款式與口味,適隨尊便,味道跟質素絕對有保證。何須冒著味道欠佳、外表欠奉的危險而自行製作蛋糕?要是到了最後關頭,蛋糕無法如期完成,或是不合大眾口味,豈不是自找麻煩、自討苦吃?


 


然而,世上是沒有一樣東西能代替做蛋糕所帶來的滿足感。花盡心思把蛋糕裝飾得美輪美奐,已叫人興奮得大叫大笑。要是當其他人在品嚐當中的味道時,對方流露出一份滿足的神態時,猶如為造蛋糕者打了一支強心針!


 


要做蛋糕不難,但要做一個「出得廳堂」的蛋糕卻不易。平日自己為了消磨時間,也會湊湊熱鬧,做一些小蛋糕,當作是閒時的小茶點。然而,要是要我做一個像樣的蛋糕,作為慶祝之用時,恕我未能做到。因此,十分羨慕其他人能有此「功力」,妄想一天,要是自己能像他們一樣,你說有多好?


 


除了天生資質問題外,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自己是一個很懶惰、怕麻煩的人,因此遲遲不願作出嘗試。終於,在看得牙癢癢之時,終於作出了人生的「第一次」──做一個「像樣」一點的蛋糕。



呵呵,想不到,不知天高地厚的我,第一次便做一個難度分極高的芒果流心慕絲蛋糕!幸好,出來的效果還可以接受,沒有為日後的「蛋糕之路」蒙上陰影!(我敢說,要是第一次便失敗的話,我一定會「收爐」,以後不再嘗試!)


 



 


細心看,當中仍有不少瑕疵,需要改善的地方多不勝數,但至少,這已是一個不錯的開始。這蛋糕,看似十分難做,但當親手做過一次後,發覺只要能掌握當中的技巧,其實也不是太難。


 


要是日後做的蛋糕也能如此順利的話,以親手做餅當作「賀禮」的日子,應該不會遙遙無期吧?且看這團「做餅之火」,會否容易被吹熄吧!


 



 


夠「流」嗎?


呵呵,不是說笑,我做的蛋糕,真的好「流」!(是那一個「流」,請自行對號入座吧!)

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

傷心‧傷深

一男一女,從相遇、相知到相愛,一點也不易。我所指的是,兩方都抱著相同目標,找一個心愛的人、廝守一生的那一種相愛。透過彼此的了解、磨合、忍耐、包容、尊重,最後才得出「我要找的人就是你」的結論。尋找的過程及時間,因人而異,有人一找便找到能相愛及相依到老的伴侶,有人卻窮一生的氣力,在情海裡浮浮沉沉,也未能找到一個心愛的伴侶。


 


要是雙方也只是找尋一瞬間的歡愉,易來易去,純粹尋求一刻快樂,彼此不會想到「一生一世」的層面的話,fine,至少,雙方也確知彼此不會付出真感情,只把對方視為一時的玩伴,所謂的「玩完便分手」,不痛不癢。然而,要是其中一方抱著認真的心態,卻偏偏遇上一個玩世不恭的人,感情錯配,情感上的落錯,很容易為彼此帶來不可磨滅的傷害。


 


人人也希望能跟伴侶一拍即合,然而,世上能如此順風幸運的人又有多少?須經過時間的考驗及了解,才得知自己跟對方是否適合共同生活。因了解或誤會而分開的人多的是,倘若純粹因彼此不適合對方而和平分手,還可以說是「好頭好尾」,要是因不再愛對方而對彼此作出深一層的傷害,便會為雙方帶來一個永不磨滅的烙印。


 


兩個曾經相愛而不能繼續愛下去的人,有時只能慨嘆一句「有緣無分」。愛的反面未必是恨,但偏偏很多人輕易地把「不愛」轉為恨,恨到要把對方置諸死地,把曾經愛過的人殺掉,也是時有所聞。即使未到達如此極端的行為,簡單地向對方作出種種報復,「以洩心頭之恨」更是屢見不鮮。


 


近日的城中熱話,都是圍繞著某當紅小生被揭發跟性感女生有過一段逝去的戀情。戀情本身並無不妥,畢竟當中的真真假假,是否包含任何炒作成份、誰是誰非,除了主角二人外,其他人根本不得而知。最令人注目的是,被出賣的受害人,看似是男方而非女方。以往不少例子,拿著照片被出賣被威脅的,多是女生,這次卻打破「傳統」,男方成了被關注的一方。


 


無論愛得有多深、恨得有多徹底,雙方畢竟也是「愛」過一場。然而,愛後卻換來私生活大揭秘、私密相大公開,是否有此必要?無論對方曾經如何傷害自己,自己「勇敢地」站出來「唱衰」對方,自己既沒有益處,同時於事無補,何須非弄到兩敗俱傷不可?屬於極度私密的相片,擁有人應該只得兩位,是誰把它們公諸於世?事業如日中天的紅小生,斷不會傻得自毀前途,自揭私隱吧?要是發佈者是屬於女生,這便是一個非一般的女生。我敢說,女人,要狠起來,可以狠得令人側目,但要是只為了藉他人之名而「上位」,甚至,不甘於受了最深、最傷的情傷而作出種種報復行為,這份狠心未免太可怕了。要是說相片非由任何一方發佈出來(即是說,相片是由第三者從不知明的途徑獲得而廣傳天下的話),相片擁有人更是責無旁貸。為何相片可以隨便令別人取得?為何不好好保存相片或是乾脆把它消毀?


 


對於拍下這些相片是否恰當,我不作評論,畢竟這是每對戀人的個人選擇。可是,要是其中一方在不知情下被枕邊人拍下相片,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嗎?當然,在雙方的同意下,你可以理解為是生活情趣,為愛情加添了不少溫馨細味。但誰能保證這份愛能永恆不變?愛情像兩刃刀,它既有可愛之處,也有可怕之處。愛情能把一些平淡如水的生活小節化為最甜蜜的片段,但面對逝去的愛情,昔日的溫馨甜蜜,便老套得令人嘔吐大作、毛髮直豎,更甚者,不留情面地互揭瘡疤,傷害便只會越深越大。


 


愛一個人,首先要對對方作出信任,才能全心全意地愛對方、為對方付出。然而,在沒有愛的支持下,這份信任,便成了最鋒利的武器,不但傷害他人,還傷害自己。


 


愛一個人,原來真的很難;要在沒有愛之中不受傷害,更加不易。

2011年4月14日星期四

順理未必成章


老闆在上,作為下屬,要是希望自己能步步高升的話,除了靠自己個人努力外,還得看閣下是否老闆心目中的「愛將」。要是上司沒有留意到,或是得不到上司器重的話,工作能力再出色,也是徒然。沒有他()扶自己一把,沒有他(她)美言幾句或是從中推薦的話,要向上爬,難度分直逼「十分」。不得不承認,先要成為他()心中的最佳人選,方為「上策」。


 


君不見一些本是無得且無能的人,不但能繼續在公司內立足,而且還能扶搖直上?但有些有實力,卻因未能得到上司的垂青,往往只能繼續原地踏步,「得個做字」。論功行賞?對不起,這四個字永遠跟自己保持著一個「觸不到的距離」。想把這「距離」收窄,要麼便努力「洗底」,幹一番大作為,令老闆對自己徹底改觀;要麼便乖乖地「安守本份」,繼續當一個「不上不下」的下屬;要是接受不了或是改變不來,終極便是離開此地、另謀高就。


 


一般而言,要是為人不是太過份、老闆不是太差的話(即是所謂的「完美」世界下),只要表現良好,加上機會到來,要升職加薪,只不過是機遇問題。從來沒有一間公司會保證「先到先得」,意即「先入職、先升職」,但在一般的情況下,大家也會有這「期望」,只因大家都認為,先入職的,經驗多是豐富一點,懂得處理的事也比新入職的為多(當然也有例外之士!),因此,才會產生「排凳仔等上位」的觀念。然而,要是那人做事真的十分出色、幹勁十足的話,縱然是初入職,能跨越「前輩」,絕對不是天方夜譚之事。


 


明知自己是上司的「副手」,當上司不在位時(告假或忙著其他事務),自己便暫代對方的職務,即使沒有對方十足的能力,至少,也可以暫替對方的職務一會兒。當時機一到(例如職位有空缺或是上司離職),作為「第二把交椅」,順理成章地坐上那位置,也不為過,相對上,升職的機會應該比其他人為高。然而,never say never,凡事也別太「大安旨意」,一切也有「例外」。要是基於架構問題而「空降」其他人代替其位,只能說是「時不與我」;要是因為個人能力問題而另謀人才,自己的顏面何存?除了證明別人的能力比自己高以外,最重要的,還是證明了自己確是力有不逮,未能掌管更高更大的職務。這時候,懶理他人的目光,繼續「做好這份工」,留在公司裡苟延殘喘,繼續當別人的副手?還是「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瀟灑地離開,另覓一個更佳更適合自己的生存之地?


 


的確,這是一個兩難的局面。


 


在社會上不難發現一些才幹欠奉卻能位高權重的人,只要他們沒有犯上什麼差錯,加上,上司及自己也沒太大「要求」,繼續「hea做」,擺出一副「你能奈我何麼」的姿態,縱使周邊的人怨聲載道,也的確無話可說。然而,當職權上開始「動盪」,這些看似揮不掉的「人才」,地位岌岌可危,情況忽然嚴峻起來。不論是選擇留下還是離開,到最後,可能已不由自己選擇了。

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作反

潛藏在每個人心裡,或多或少,也會帶著一點反叛心態,在沒有人監督或注視的情況下,體內的「壞分子」便會喜歡出來「作惡」一番,作一些平日羞於或不敢做的事情。會否被人發現,便得看各人的「道行」有多高。每人也試過獨處的時候,當獨自一人的時候,你會做什麼?你的家人,放心你自己一人在家嗎?


 


大家可能會問,人都長得這樣大了,還有什麼放心不放心嗎?難道大家還是小孩子,需要時刻被人監察著嗎?且慢,這份不放心,說穿了,其實是擔心吧?要是家中有小孩或是老人家,我們會因為擔心他們不會照顧自己而發生意外,所以才會安排自己或其他家人在家人照顧著他們,確保他們能在安全的環境下生活。


 


除此以外呢?撇開家中的老幼,你會放心家中獨留某人在家,或是家人放心留下自己一人在家嗎?小時候,當父母不在家時,我們曾否放肆、頑皮過?當他們回到家裡時,看到家裡被搞得翻天覆地,被狠狠地罵著「家中沒人時你便作反?你欠揍啊?」


 


小時候的淘氣事,時常發生。但當人長大後,還是不時被斥責「作反」時,便得留心了。當有一天,你真的不放心某人獨留在家中(或其他地方)的話(家中的老幼除外),這份不放心,其實是對某人失去信任的表現。正因為對對方失去信心,才放心不下對方獨留在某一個地方(不一定是在家裡),深怕對方會作出千奇古怪、甚或出人意表的行徑。相信大家也聽過不少別人的經歷,要是僱用了一個「唔生性」的家傭,很難想像,在僱主的視線範圍以外,她們會作出什麼「作反」行徑,把家裡弄得翻天覆地,把僱主氣得火冒三丈。當然,我們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世上還有千千萬萬個自律自重的家傭,僱主把她示為一家人的,仍是大有人在,且看各人是否有此運氣遇上一個好的家傭了。


 


家中發生過一些大大小小的事端,每次也是令人煩惱上一陣子,自此以後,只要知道某某將要獨自留在家裡,便會不期然地擔憂起來,深怕在沒有人看管下,不知道對方會作出什麼亂子。打開家門的一刻,彷如電視台抽獎送大禮般緊張,直到確定沒有什麼麻煩事發生時,才得以舒一口氣,心情才得以放鬆。


 


另一例子,當老闆不在辦公室時,作為員工,心情或多或少也會變得有點輕鬆(或是鬆散?),但要是過份的輕鬆而失去了應有的自律性的話,教老闆如何放心把責任或工作交給自己?難道真的要他時時刻刻也在監察著自己才能把工作做好嗎?這份不信任,不是自找的嗎?


 


對別人這般不信任,不是很可悲、很可憐嗎?的確如是。然而,要是當這份信任換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及善後工作,信心終有動搖與崩潰的一刻。


 


會「作反」的人,不論是認識的還是陌生人,都是隨處可見,問題只在於對方是否「反」得高明,不為人察覺,還是「作反」未成,便已經東窗事發,被人識破,令自己處於尷尬之位。「作反」內容要是無傷大雅的話,便當作是笑話看待,但要是「作反」會為別人或自己帶來麻煩的話,是否應該收歛一下?人家對自己失去信心,時刻要依靠別人監視著自己,才不至於出亂子的話,這跟一個還沒有長大的小孩有何分別?

2011年4月12日星期二

隨意也是錯


失敗。


 


我原來真的很失敗。我失敗在連自己的問題也一直不發覺,反而還把它看成一個優點似的。


 


一直以來,我做人的頭號宗旨,都是令身邊的人開心,雖然我不是一個人見人愛的活潑可人兒,但盡可能也會滿足各方的需要,只要看到身邊的人開心,自己便自得快樂,是否真的順從自己所願也沒所謂。漸漸地,這份隨意、隨便,慢慢令自己失去自我,我知道某某喜歡這東西、某某討厭那樣‧‧‧但自我形象,卻越來越模糊,自己喜歡什麼?討厭什麼?根本不清不楚。


 


我不想在人群中突顯自己,唯有以保護色把自己掩蓋著,只要不突出自己、不標奇立異,別人便不會在意自己是否存在,得失別人的機會便會大減。對一切沒太大要求(自身除外),以為是最好的配搭,誰知道,反而為別人帶來苦惱。


 


曾經聽說過一個不知道孰真孰假的「笑話」,一對男女朋友在商討到哪兒用餐,女方把決定權交給男方,可是無論男方提議吃什麼,她也有著不同的理由作出反對,另一方面,又要把自己打造成一個「順得人」,凡事「無所謂」或「是旦」,最後雙方當然是不歡而散。我敢大膽說,我的確是一個「無所謂」、吃東西總是「是旦求其」的沒主見的人,但我卻從不會在同一時間「嫌三嫌四」,對別人提出的意見諸多不滿。倘若真的有特別「要求」,也定必會先行知會,否則,不會邊說沒所謂卻邊嫌棄這、嫌棄那。


 


以為這樣會給別人帶來方便,誰知道,在什麼也沒說過(真的什麼也沒說啊!)的情況下,竟然給別人埋怨,說自己是最難服侍的一個。原來,我在別人眼中,沒有什麼特別要求,令對方不能作出選擇,也是一種錯!


 


究竟問題錯在那裡?我明白,一個沒有特色的人,跟一杯淡而無味的白開水沒分別,沒趣且乏味,別人企圖「了解」自己,非要花上更多時間不可。什麼也沒所謂的人,沒主見、沒思想,真的是十分討人厭。可是,我從沒有要求別人跟從自己的想法或喜好,我是真心的沒所謂啊,只要是別人提出的,我也會接受及順從啊!


 


從小到大也背著這個自以為是順從人意的性格,想不到,事實上卻是每秒鐘也是惹人生厭。迷茫的心情,又再次出現。開始感到自己原來做什麼,也只是換來不斷的埋怨與嫌棄,做東不行,做西也不行。


 


開口的意見不被接納,閉口卻被說成沒建樹、沒主見、令人無所適從。看來,最無所適從,是自己啊!

2011年4月9日星期六

電話有價

早在十多年前,手提電話還是在初起步的階段,並非人人都能擁有一部手提電話,它名副其實的是一項奢侈品。然而,時至今日,幾乎人人手上也有一部電話,它的流通程度,比想像中還要驚人。出門三寶,除了錢包及鑰匙外,第三樣東西,定必是手提電話。要是在出門時忘記帶錢包或鑰匙,我們或許只是聳聳肩,拍拍自己腦袋說自己太大意,然後依然故我,繼續做眼前的事;唯有忘記把電話帶在身邊,或是不幸遺失電話,心裡便感到忐忑不安,坐立不安,深怕剛巧在這個時間有人找自己的話,便會錯過一些重要的電話。


 


當年,手提電話還沒有誕生時,我們還不是好好的過日子嗎?為何現在卻變得沒有它不能過日子?雖只是十多年的光景,但我也已無法回想起昔日的日子是如何度過。如現在叫大家放下電話,過回一個沒有電話的生活,相信沒太多人能「習慣」。


 


就是因為它越來越普及,你有電話、我有電話,你跟我,實在沒多大的分別。從前百花齊放的日子,不同品牌的電話製造商,經常推出不同款式、型號的電話,當你看到友人的電話有別於自己的時候,便會好奇地把玩著。現在嘛,iPhone大行其道,蘋果幾乎已進攻了一半的市場,人人都「一蘋果在手」,實在已不用「羨慕」別人是否使用最新穎的電話,轉而代之,是互相分享著不同的apps,甚或只是各自各低著頭把玩著自己的電話,面對面的溝通,反而減少了。


 


智能手機,跟一部可攜的手提電腦沒什麼大分別,相反,它比電腦更輕巧方便,隨時隨地也可以進入「網上世界」,即使價錢仍是比一般的手機昂貴,需求亦只是越來越大,自用的人多,希望從中取利的人也不少。會把握「時機」的人,更會想盡法子從中獲利,我不曉得這些買賣是否合法,只能說,他們的確有著一個自己無法想像的頭腦。只要不是涉及一些非法的勾當,他們找到賺錢的方法,也是無可厚非,畢竟,它不是唯一的選擇,買不起或用不著的話,可以選擇其他牌子。


 


當你以為智能手機已到達了一個幾乎人有我有的地步、再矜貴的電話也變成「普通貨色」時,只要一想到,一部細小的電話已值數千元,一轉手便可賺錢,隨街也是「生財」機會,因此,造就出一班心懷不軌的壞分子對它虎視眈眈,千方百計把手機拿到手,也不足為奇。近日,在街上被搶手機的新聞,不時發生。他們或許只是一時貪念,或許是有計劃地搶手機,情況似乎比以前嚴重了,只因在街上能「遇上」智能手機的機會實在太多了。當人人也在低頭專注地玩弄著電話時,便是警覺性最低的時候,也是壞人乘虛而入的「好時機」,在毫無防範之際,一手搶走電話而令對方毫無還擊之力。


 


手機雖然越來越普及,看似是一件普通不過的日常用品,但對某些人而言,它還是有其「價值」,要是稍不留神,便成為他們下一個搶奪的目標。畢竟,「財不可露眼」,但手提電話卻是難以「收藏」,唯有在「十分」專注時,騰出「兩分」謹慎,小心保管自己最貴重的財物。

2011年4月8日星期五

錯就要認

面對著不合自己心意的事時,很容易「火遮眼」,目中的怒火掩蓋一切理智,令人變得抓狂。但要是能有一刻鐘冷靜下來,退後一步,想一想,把自己當作是一個無關痛癢的局外人,一場幾乎要開火發炮的「戰爭」,頓時變成天下間最大的笑話,你會笑自己,要是為了這些低能無知的人而火冒三丈,其實是在虐待自己,親手謀殺著自己無辜的腦細胞。


 


面對他人無理的言行、無知的行徑,一笑置之,原來真的是最有效的應對方法:


1)      別人把電郵錯發給另一個同事,是我的錯,因為我的名字跟對方太相像了,只因我跟她的名字,同樣是以二十六個英文字所組合而成啊!我應該立即改名換姓,以免混淆他人的視線;


2)      別人在晚上發給自己的電郵,我沒有立即回覆、沒有立即take action,是我不對,因為我已失去了年青人該擁有的魄力,不能夠通宵達旦地覆查電郵,為他們賣力(或是賣命?)


3)      人家的事務都是urgent中的的urgent,只要他一聲令下,等一分鐘也嫌太長,要對方久候,是我不對,因為我一直以來也是枉讀書,不知道urgent的真正意思。當務之急,是要到書局買一本牛津大字典,惡補英文;


4)      對方說一,我只做「一」和「二」,是我不對,因為我不會「話頭醒尾」,不會自動自覺為對方完成餘下的「三到十」;


5)      應該在對方說不懂之前,便要主動提供所有有關的資料給對方選擇。太少選擇,對方會懷疑當中是否唯一可取的方案;說得太多,解釋得太深入,不懂撮要,未能把重點「一矢中的」,浪費對方時間,是我不對;


6)      但凡有問題,無論如何,這一定是我的問題;


7)      別人懂的事,是對方聰敏過人,該得到讚賞,但這不代表你能藉詞說「不懂」,相反,你更要向對方學習,將勤補拙;別人不懂的事,你更加要懂,否則,有誰來幫助他們?


 


還有太多太多的罪狀未能一一盡錄‧‧‧


 


我不敢說自己做事百份百準確,偶爾也有疏忽失神的時候,但至少,做每件事情也不會輕率了事,例如,發電郵前會再三查看內容是否準確無誤、資料是否充足等等。做好準備功夫,除了能顯示出自己並不是一個把問題隨便推卸到第三者身上的人外,最重要的是,令對方對問題的背景有著一定程度的了解,令對方不用重頭一遍、漫無目的四處找出問題所在,加快解決問題的進度,不用浪費時間的同時,能達到雙贏的結果。


 


不過,並非人人也會這樣想。有一種人,他們空有一個軀殼,只會盲目聽從上司的指示,只會如機械人般不求甚解,以為只需要懂得一種技倆──copy & paste,面對著不同的問題,都用上同一個提問、語調,便以為「世界通行」。間中(噢,應該是「經常」才對)遇上這些沒頭沒腦的人,要不是擁有強勁的「讀心」能力的話,該沒有人能明白他們想說什麼或想我為他們做什麼。


 


面對著「一蟹不如一蟹」的局面,起初,我還會為這些小事而「激心」,恨鐵不成鋼,然而,這根本是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皆因對方從來沒有想當過「鋼」啊!無論你做什麼,對方也不會為之感動。想通了,真的想通了,做了該做的事便好了。你說我越來越沒鬥心、凡事草草了事不上心,工作越來越馬虎、越來越「hea」?我倒不認同。我會繼續做足一百一十分,令對方沒地方可挑剔。不過,凡事豈能盡如人意?我錯在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在別人眼中,我或許只是達到對方一半的水平而已,要在我的「雞蛋」裡挑骨頭,簡直易如反掌。


 


一直以來,也是庸人自擾,原來自己才是麻煩製造者,未能與時並進,不懂得從他們的角度出發。近日,我越來越「開心」,「笑」得越多,因為我真的看通看透了,我根本是錯配在一個不屬於自己的世界,才顯得跟世俗人格格不入。


 


我承認,一切都是我的錯。除了「以笑遮醜」外,我實在想不到其他辦法。


 


笑,可以解除很多煩擾。無論是冷笑、譏笑、恥笑、無奈地笑還是大笑,你會發覺,笑,可以令心胸變得更廣闊。

2011年4月7日星期四

當叉燒還是便便好


人會變。


 


以前我不太愛看廣告,只因覺得廣告太hardsell,出盡法寶,目的也只不過是把產品推銷給顧客。昔日的廣告,簡單而直接,要不是左一句「食多d、食多d、食多d」,右一句「快d黎睇、快d黎買」的話,便是以價錢取勝,強調貨物價廉物美而吸引顧客選購。


 


然而,現代人喜歡新事物,我們不介意花錢,只要花得其所,買得高興,用得舒適,再貴再好的產品也願意購買。加上,在資訊發達的社會裡,要比較貨品質素及價錢,比舊日來得更易更方便,又豈會盲目地相信廣告內的宣傳句語?


 


人是好奇,同是貪新鮮。只要能製造出一個eye catching的廣告,便多一分機會吸納到一批有潛力的顧客,因此,現在的廣告,越來越有故事性,某些更越看越有味道。當然,與此同時,也不難發現一些質素參差的廣告,細看之下,只會令人搖頭發笑。


 


某快餐店近日推出了多個系列的廣告,先是一名丈夫在看電視時感動得流下男兒淚,太太不欲揭穿他感性的一面,刻意把一個香辣包遞到對方跟前,替丈夫的眼淚找藉口,「以為」他是因為吃了包子,才辣到流淚。這廣告挺窩心,令人想到這包子是否真的「辣到入心」?要是真的太辛辣,倒也不用擔心,只要有一個在意及關心自己的人在身旁,再香辣的麵包,頓時變得甜得入心。當我還在細味這廣告時,坐在身旁的媽媽,卻帶著厭惡的表情來評論這廣告,每次廣告一出,她定必說一句「有咩好喊?」。我不明白她何出此言,最後,終於按捺不住向她問個究竟。原來她誤會了廣告的內容,一看到那名丈夫在流著眼淚、嗦著鼻水,便已經看不下去,難怪她不知道整個故事內容。經過一輪解釋後,她終於「啊」一聲明白了,從此,當再看這廣告時,厭惡感全消。


 


另一個單元的廣告,是一個準備出差工作的丈夫,事事替妻子作好安排,寫下備忘錄提點她。在他乘車往機場之際,發現太太同時把備忘錄貼在包子上,一件平凡不過的生活小事,沒有激情,卻甜蜜溫馨得無話可說。


 


說罷了窩心的麵包後,不如轉轉口味。


 


某奶粉廣告,媽媽看到嬰孩能順利排便,高興得大叫「BB有便便」,成為一時佳話。我雖未當上母親,但我也明白,作為父母,最著緊自己子女的健康,子女能吃能睡能拉能玩,便是健康的象徵,因此,縱使「便便」再臭,對父母而言,只要子女不用受便秘之苦,高興得跟人分享,也是無可厚非。我能接受當父母的,把子女的便便當作「黃金」般珍貴,但恕我愚昧,我卻不能接受親兒跟便便拉上任何關係,興奮地說「孩子像便便」更是不可能發生!某某牌子的奶粉推出最新廣告,以訪問媽媽為主,詢問幼兒的排便情況,那位母親喜孜孜地說著自己孩子的排泄物有多「靚」,最後,她被問到排泄物有多「靚」,她竟然說便便跟女兒一樣漂亮(?!?)


 


是我聽錯嗎?我重複再看這廣告,結論仍是一樣。從來只有把女兒形容為花兒、蝴蝶等既漂亮又可愛的東西,這還是第一次聽到一位母親以排泄物跟女兒相提並論!該說她前衛,形容詞精闢獨到?還是自己思想守舊迂腐?這稱讚該是褒還是貶?


 


我寧願把孩子當作「叉燒」,至少它是香口美味,令人垂涎三尺;把親兒及排泄物之間畫上一個等號,誰會有如此獨特的品味,喜歡便便?(我想,除了卡通片「IQ博士」內,小雲的最佳玩意──粉紅色的「篤篤」或「便便」外,再也難找另一個比它更可愛的「便便」了)


 


當兒女長大後,發覺自己的母親,曾以「便便」的美麗程度來稱讚自己,當事人可會感受良多?他寧願被罵作「生舊叉燒好過生你」、還是被稱讚為「跟便便一樣漂亮」為好?


2011年4月5日星期二

單車不是車?

有一個問題在我心裡良久,縱使答案就在眼前,我仍是一直說服不了自己:踏單車人士,在駕駛著單車的時候,究竟本著什麼心態呢?


 


論馬力、論車速,在擁有四輪的汽車面前,單車根本算不上是什麼;可是,當單車跟在街上行走的途人相比下,它卻又好像顯得十分優越,只因雙腿難抵兩輪,踏著單車,總比光走著路快。


 


一般而言,要踏單車,最安全、最正規的地方,非單車徑莫屬。假日能在郊外遊玩,踏著單車,一邊享受著微風與陽光,一邊欣賞沿途風光,實在是人生一大樂事。有些人把踏單車看作是假日消遣遊玩的節目,有人卻把它當作是運動,「不踏」不快,間中在街上也會看到「全副武裝」的單車手在街上穿梭。當然,最常見的,莫過於以單車代步,在馬路上左穿右插、險象環生的送貨人士。


 


他們出神入化的駕駛技術,說不定,比慈善節目中的表演更高難度:逆線行駛、在車與車之間爬頭、衝紅燈、在行人路上踏單車‧‧‧等等,一切高難度動作,全都在狹窄的街道上上演。他們「逢人過人,逢車過車」,在路上橫行無忌。當行人過路燈轉為綠色時,他們覺得自己駕駛著的不是正規的汽車,不用依照道路交通條例,同樣跟著途人一起過馬路;當車行的路燈轉為綠色,他們更明正言順地以「車輛」自居,在馬路上行走。他們不像房車般有車牌、型號作記認,他們「沒車牌、沒號數」,想把它截停,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最後,單車便成了馬路上的「三不管」一樣,享盡行人及行車的「權利」,但「義務」卻欠奉,對道路使用者構成一定程度的威脅。


 


近年不少人開始推行低碳生活,減少碳排放,更提議減少駕駛私家車,以單車代步,一方面能強身健體,當作是有益身心的運動之餘,另一方面也能減少廢氣在空氣中排放,一舉兩得。社會上的配套雖然暫時欠奉,對實行上,有著一定的困難,但相信,假以時日,這一天仍有機會發生。先撇開「硬件」的準備,「軟件」(人的思想)也得先作出調節,才能有機會令這生活向前邁進一步。要是抱著踏單車能在馬路上「行方便」、肆無忌憚地在路上橫衝直撞的話,只會換來別人的唾罵。要社會認同單車的存在性,駕駛者先要尊重道路上的規則。只有遵守遊戲規則的人,才能跟別人享受著同等的權利。要是連自己也不尊重腳踏的單車,其他駕車人士如何能把單車看成「同類」?


 


因此,我很欣賞那些會在紅燈前停下來的踏單車人士,他們雖沒有駕駛執照,但他們卻會遵守交通規則(註: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在道路上行駛的單車亦屬於「車輛」,騎車者雖毋須領取駕駛執照,但同樣受交通條例管制,責任與一般駕車者無異)。單車,只不過是一輛「單薄的車」,同樣是「人包鐵」,在路上橫衝直撞,當發生碰撞或意外時,首當其衝的,一定是踏著單車的那一位。僥倖的話,便是擦傷手腳,嚴重的話,生命同樣受到威脅,跟自尋死路沒分別。


 


單車都是車,這樣顯淺的道理,應該不難理解。那些忙著送貨的叔叔伯伯,何時才會明白?

2011年4月3日星期日

保險不保險

坦白說,對於保險是否能為自己帶來真正的保障,我是存有疑問的。很多人說,保險,是把風險轉移到保險公司,要是他日真的不幸發生什麼意外的話,當中的賠償,至少能為自己及家人帶來有限度的幫助。雖未能確保任何人能從此過著安逸的生活,但至少能助燃眉之急,生活暫時不會受到太的影響。


 


面對著各種人和事,我們可以從回報角度出發,計算過後,高回報的便go ahead,否則便不會首肯答應。唯獨對於保險這回事,我們從來都是「不求回報」。試問有誰希望購買保險後,希望自己能「受惠」?


 


從來,保險都是「what-if」的問題,總離不開「要是不幸發生什麼意外,以後日子怎樣過」等等問題,但這樣的想法,難免會令人有被「詛咒」的感覺,感覺一點也不良好,以這樣方法賣保險,誰會光顧?同時,它也是講求機會率,沒有東西能有百份百保證,即使命中率比中六合彩還要低,只要還有0.00001%會發生的話,它仍是存在著一定程度的風險。一想到這裡,要是能付出一點保費,令自己的家人得到某程度上保障的話,相信不少人也願意付上保費來換取對自己及對家人的保障。


 


沒有人希望自己(或家人)成為當中的得益者(所指的是收到保險金或補償),最理想的是,付出保費,而自己又能健健康康、快快樂樂地過每一天,直到終老。縱然年年月月地向保險公司「進貢」,看似「白付」金錢,實際上換取一定程度的保障,相信應該沒有人會介意購買。


 


是否購買保險(先撇開是否不喜歡被「詛咒」這問題而大呼「大吉利是」拒絕購買),離不開兩個元素:保障範圍是否全面及自己實際需要的保障。要是一買一賣,付出保費,換來安心而全面的保障,買得放心,從業者也不愁開不成保單。然而,為什麼大家聽到保險二字都顯得抗拒?皆因大家也不覺得購買保險能為自己帶來應有的保障。多得一小撮的害群之馬,為了自己利益,為了能得到更多的保單,不惜向客戶胡亂推銷,誤導客戶,令他們購買一些不必要(甚至重複購買性質類同)的產品,或是訛稱產品保障範圍有多廣,令人深信不疑。要是身體健康、沒病痛的話,問題並不大,生活並不會受到太大影響。然而,沒有人能預計天災橫禍何時會降臨,更不會預料到身體何時出現變化,這時,滿以為昔日的未雨綢繆,能為未知的將來帶來一點保護,誰知道原來一直買錯保險,甚或因為苛刻的保險條文,令保障未能發揮它的功能,身心皆受傷。


 


或許是自己對保險有偏見,總覺得它「買時乜都得」,當面對賠償時,保險公司卻理直氣壯地把每條條文來一個「咬文嚼字」,本來含糊不清、字體小如芝麻的條款,現在卻「清楚」地一一解釋,這情況不符合賠償條件,那情況不包括在內。昔日準時繳交的費用(深怕一旦遲交便換來「cut單」),猶如掉進海裡一樣,保費只為養活保險公司而未能為自己帶來真正的保障,教人如何安心地光顧它?


 


看來,唯一最保險的,便是保險公司本身,只因它已把保費袋袋平安,如不幸地需要從它袋中拿回補償的話,便得各安天命了。

2011年4月2日星期六

報春展花姿(完)

埋頭拍照多時,是時候「抬起頭」,看看場內其他佈置。


 



一進場,便被這座巨型花鋼琴吸引著


 



 


彩虹音符



久違了的音符




 



你能準確地把它們一一分辨出來嗎?



 



 



 



在場區的另一邊,原來正在舉行「動物運動會」呢!



長頸鹿當主音歌手


 



小豬在彈電子琴



小兔吹色士風



貓貓?彈吉他



八爪魚當鼓手適合不過


 



小兔?跳舞



熊?跳舞?



鴨媽媽帶著小鴨子



 



鴨子最可愛,但也不及場內另一些「小鴨子」,是誰?待會兒便自有分曉


 


 



琴 (聽到有人把它看成「玉如意」呢!)



有CD



典雅的豎琴


 



 



我所說的另類「小鴨子」,就是一班又一班的幼稚園生,他們真的好可愛啊!



每位小朋友,也在專心地寫生。



看到他在畫什麼嗎?



是鴨子啊!有一位小朋友,更畫了一隻有四條腿的鴨子!



畫得真好!至少一眼便知道他在畫八爪魚,畫功比我好得多!


 



另一邊,有一個為地球祝願地的許願樹



不是用紙,是用小布碎



人人也努力為地球出一分力吧!


 


 


 


拍到相機沒電,連人也「沒電」,是時候歸家!明年再見!


 


 


(完)

報春展花姿(完)

埋頭拍照多時,是時候「抬起頭」,看看場內其他佈置。


 



一進場,便被這座巨型花鋼琴吸引著


 



 


彩虹音符



久違了的音符




 



你能準確地把它們一一分辨出來嗎?



 



 



 



在場區的另一邊,原來正在舉行「動物運動會」呢!



長頸鹿當主音歌手


 



小豬在彈電子琴



小兔吹色士風



貓貓?彈吉他



八爪魚當鼓手適合不過


 



小兔?跳舞



熊?跳舞?



鴨媽媽帶著小鴨子



 



鴨子最可愛,但也不及場內另一些「小鴨子」,是誰?待會兒便自有分曉


 


 



琴 (聽到有人把它看成「玉如意」呢!)



有CD



典雅的豎琴


 



 



我所說的另類「小鴨子」,就是一班又一班的幼稚園生,他們真的好可愛啊!



每位小朋友,也在專心地寫生。



看到他在畫什麼嗎?



是鴨子啊!有一位小朋友,更畫了一隻有四條腿的鴨子!



畫得真好!至少一眼便知道他在畫八爪魚,畫功比我好得多!


 



另一邊,有一個為地球祝願地的許願樹



不是用紙,是用小布碎



人人也努力為地球出一分力吧!


 


 


 


拍到相機沒電,連人也「沒電」,是時候歸家!明年再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