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9日星期二

一見鍾情

喜歡就是喜歡。有時當你喜歡一件物件、一件事情甚至喜歡上一個人,根本無需要有一個喜歡的理由。有時候,只需要讓人看上第一眼,便已被他//它深深吸引著,任憑旁人如何勸阻,也阻止不了當事人的心,仍是死心塌地繼續為他//它而痴迷。


 


某程度上,我相信一見鍾情,但奈何理智勝於感情,縱然這份激盪的情感在內心不停地翻騰著,正因為理智的情緒勝於情感,迫令自己不能如此衝動。須知道,在衝動下而作出的決定,多是沒有經過審慎的考慮,出錯機會自然大增。


 


不下數次,在街上無意中看到某物品,那一刻「心血來潮」,物品像伸出雙手,熱情地跟自己揮手,彷彿示意要我把它帶回家。這時候,「理智」的細胞頓時發揮作用,不停要自己三思後再三思,「回家想想」是必然的對白之一。回家左思右想後,考慮良久,最後仍是按捺不住決定跟它「再續未了緣」,「回頭」把它帶回家。然而,不是每次也能幸運地把心愛的物品帶回家。偶爾也會錯失機會的時候,「回頭」已經太遲。即使四處張羅也只換來落空的結果,飲恨為何自己不早早把它帶回家。物品如是,人也是一樣。


 


好了,當自己定了心神,決定拿出勇氣「愛」下去時,卻又深怕自己選擇錯誤,希望先得到別人的認同,對自己的另一份肯定。常向旁人問道「我跟他//它一起好嗎?你覺得我們在一起會幸福嗎?」。說穿了,每人心裡早已有一個既定的答案,要是對方點頭認同、對自己的選擇作出百分百支持的話,當事人想當然的感到高興,為自己「有眼光」而感到自豪。然而,要是對方跟自己的意見大相逕庭,即使對方客觀地分析種種利弊,勸戒自己別沉迷下去,他//它並不是如自己想像中的完美,我們又是否能冷靜對待,理智地跟他//它劃清界線、瀟灑地跟對方「一刀兩斷」?到最後,我們還不是「意見接受、態度照舊」,一意孤行地繼續任性下去?縱然對方有千萬個缺點,當喜歡(甚或愛)上它到一個無法自拔的地步時,再多、再中肯的意見,也只會變成忠言逆耳,「選擇性」聆聽一些合自己心意的說話,把一個優點無限放大、缺點無眼縮小,值以增強自已繼續愛下去的理由。


 


應該接納別人的意見,放下任性而忍痛「割愛」?還是繼續依照自己的心意,豁出去、愛下去?不理後果,選擇隨心而行,在「待自己」好的同時,會否因為這份任意妄為而為自己帶來煩惱?要是選擇對別人言聽計從,放棄心中愛,到最後方發現自己最愛還是他//它,可惜後悔已經太遲了。另一方面,要是對旁人的意見置若罔聞,「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時,便會悔不當初,反問自己為何當初不選擇相信別人?


 


喜歡就是喜歡,這句話很有個性,但在任性的同時,也要仔細冷靜分析當中利弊,不論結局如何,最重要的是要令自己無怨無悔。

6 則留言:

  1. 一見鍾情都有啲自我, 可能是鉤起 Subconscious 的愛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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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自我一下又可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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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講真,我買野不嬲都一見鍾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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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間唔中任情一下都無所謂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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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my new friend just gave me some flowers and chocolate for Easter...so happy...yet...I don't know...seems too good to be true...in a way...maybe I am just over-sensitive again...he is just being nice to me...but I think too much..
    <(=^-^=)> 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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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哦~原來喺標題嗰四個字,唔怪得我無錢剩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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