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著不合自己心意的事時,很容易「火遮眼」,目中的怒火掩蓋一切理智,令人變得抓狂。但要是能有一刻鐘冷靜下來,退後一步,想一想,把自己當作是一個無關痛癢的局外人,一場幾乎要開火發炮的「戰爭」,頓時變成天下間最大的笑話,你會笑自己,要是為了這些低能無知的人而火冒三丈,其實是在虐待自己,親手謀殺著自己無辜的腦細胞。
面對他人無理的言行、無知的行徑,一笑置之,原來真的是最有效的應對方法:
1) 別人把電郵錯發給另一個同事,是我的錯,因為我的名字跟對方太相像了,只因我跟她的名字,同樣是以二十六個英文字所組合而成啊!我應該立即改名換姓,以免混淆他人的視線;
2) 別人在晚上發給自己的電郵,我沒有立即回覆、沒有立即take action,是我不對,因為我已失去了年青人該擁有的魄力,不能夠通宵達旦地覆查電郵,為他們賣力(或是賣命?);
3) 人家的事務都是urgent中的的urgent,只要他一聲令下,等一分鐘也嫌太長,要對方久候,是我不對,因為我一直以來也是枉讀書,不知道urgent的真正意思。當務之急,是要到書局買一本牛津大字典,惡補英文;
4) 對方說一,我只做「一」和「二」,是我不對,因為我不會「話頭醒尾」,不會自動自覺為對方完成餘下的「三到十」;
5) 應該在對方說不懂之前,便要主動提供所有有關的資料給對方選擇。太少選擇,對方會懷疑當中是否唯一可取的方案;說得太多,解釋得太深入,不懂撮要,未能把重點「一矢中的」,浪費對方時間,是我不對;
6) 但凡有問題,無論如何,這一定是我的問題;
7) 別人懂的事,是對方聰敏過人,該得到讚賞,但這不代表你能藉詞說「不懂」,相反,你更要向對方學習,將勤補拙;別人不懂的事,你更加要懂,否則,有誰來幫助他們?
還有太多太多的罪狀未能一一盡錄‧‧‧
我不敢說自己做事百份百準確,偶爾也有疏忽失神的時候,但至少,做每件事情也不會輕率了事,例如,發電郵前會再三查看內容是否準確無誤、資料是否充足等等。做好準備功夫,除了能顯示出自己並不是一個把問題隨便推卸到第三者身上的人外,最重要的是,令對方對問題的背景有著一定程度的了解,令對方不用重頭一遍、漫無目的四處找出問題所在,加快解決問題的進度,不用浪費時間的同時,能達到雙贏的結果。
不過,並非人人也會這樣想。有一種人,他們空有一個軀殼,只會盲目聽從上司的指示,只會如機械人般不求甚解,以為只需要懂得一種技倆──copy & paste,面對著不同的問題,都用上同一個提問、語調,便以為「世界通行」。間中(噢,應該是「經常」才對)遇上這些沒頭沒腦的人,要不是擁有強勁的「讀心」能力的話,該沒有人能明白他們想說什麼或想我為他們做什麼。
面對著「一蟹不如一蟹」的局面,起初,我還會為這些小事而「激心」,恨鐵不成鋼,然而,這根本是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皆因對方從來沒有想當過「鋼」啊!無論你做什麼,對方也不會為之感動。想通了,真的想通了,做了該做的事便好了。你說我越來越沒鬥心、凡事草草了事不上心,工作越來越馬虎、越來越「hea」?我倒不認同。我會繼續做足一百一十分,令對方沒地方可挑剔。不過,凡事豈能盡如人意?我錯在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在別人眼中,我或許只是達到對方一半的水平而已,要在我的「雞蛋」裡挑骨頭,簡直易如反掌。
一直以來,也是庸人自擾,原來自己才是麻煩製造者,未能與時並進,不懂得從他們的角度出發。近日,我越來越「開心」,「笑」得越多,因為我真的看通看透了,我根本是錯配在一個不屬於自己的世界,才顯得跟世俗人格格不入。
我承認,一切都是我的錯。除了「以笑遮醜」外,我實在想不到其他辦法。
笑,可以解除很多煩擾。無論是冷笑、譏笑、恥笑、無奈地笑還是大笑,你會發覺,笑,可以令心胸變得更廣闊。
對自己是要有要求, 但唔好對他人有要求. 笑住打人好過怒著帮人~
回覆刪除是自己做錯就底死囉! 但唔喺我做錯就氣難下啦!
回覆刪除算喇~無謂為d無謂人激心,傷肝就唔好喇!
回覆刪除對呀,什麼都是認真負責有良心的人的錯,唉!
回覆刪除一「笑」置之就算啦,無謂為這些人勞氣!
回覆刪除不然哩?
回覆刪除我都驚人家講得我「一蟹不如一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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