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問題在我心裡良久,縱使答案就在眼前,我仍是一直說服不了自己:踏單車人士,在駕駛著單車的時候,究竟本著什麼心態呢?
論馬力、論車速,在擁有四輪的汽車面前,單車根本算不上是什麼;可是,當單車跟在街上行走的途人相比下,它卻又好像顯得十分優越,只因雙腿難抵兩輪,踏著單車,總比光走著路快。
一般而言,要踏單車,最安全、最正規的地方,非單車徑莫屬。假日能在郊外遊玩,踏著單車,一邊享受著微風與陽光,一邊欣賞沿途風光,實在是人生一大樂事。有些人把踏單車看作是假日消遣遊玩的節目,有人卻把它當作是運動,「不踏」不快,間中在街上也會看到「全副武裝」的單車手在街上穿梭。當然,最常見的,莫過於以單車代步,在馬路上左穿右插、險象環生的送貨人士。
他們出神入化的駕駛技術,說不定,比慈善節目中的表演更高難度:逆線行駛、在車與車之間爬頭、衝紅燈、在行人路上踏單車‧‧‧等等,一切高難度動作,全都在狹窄的街道上上演。他們「逢人過人,逢車過車」,在路上橫行無忌。當行人過路燈轉為綠色時,他們覺得自己駕駛著的不是正規的汽車,不用依照道路交通條例,同樣跟著途人一起過馬路;當車行的路燈轉為綠色,他們更明正言順地以「車輛」自居,在馬路上行走。他們不像房車般有車牌、型號作記認,他們「沒車牌、沒號數」,想把它截停,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最後,單車便成了馬路上的「三不管」一樣,享盡行人及行車的「權利」,但「義務」卻欠奉,對道路使用者構成一定程度的威脅。
近年不少人開始推行低碳生活,減少碳排放,更提議減少駕駛私家車,以單車代步,一方面能強身健體,當作是有益身心的運動之餘,另一方面也能減少廢氣在空氣中排放,一舉兩得。社會上的配套雖然暫時欠奉,對實行上,有著一定的困難,但相信,假以時日,這一天仍有機會發生。先撇開「硬件」的準備,「軟件」(人的思想)也得先作出調節,才能有機會令這生活向前邁進一步。要是抱著踏單車能在馬路上「行方便」、肆無忌憚地在路上橫衝直撞的話,只會換來別人的唾罵。要社會認同單車的存在性,駕駛者先要尊重道路上的規則。只有遵守遊戲規則的人,才能跟別人享受著同等的權利。要是連自己也不尊重腳踏的單車,其他駕車人士如何能把單車看成「同類」?
因此,我很欣賞那些會在紅燈前停下來的踏單車人士,他們雖沒有駕駛執照,但他們卻會遵守交通規則(註: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在道路上行駛的單車亦屬於「車輛」,騎車者雖毋須領取駕駛執照,但同樣受交通條例管制,責任與一般駕車者無異)。單車,只不過是一輛「單薄的車」,同樣是「人包鐵」,在路上橫衝直撞,當發生碰撞或意外時,首當其衝的,一定是踏著單車的那一位。僥倖的話,便是擦傷手腳,嚴重的話,生命同樣受到威脅,跟自尋死路沒分別。
單車都是車,這樣顯淺的道理,應該不難理解。那些忙著送貨的叔叔伯伯,何時才會明白?
迷迷說得真好,單車也是車,理應遵守交通規則,可以有不少踏單車人士卻罔顧他人安全,橫衝直撞,好離譜!
回覆刪除社會是弱肉強食的, 行人一樣唔遵守交通規則, 人避單車, 單車避汽車, 車避巴士啦.
回覆刪除我見好多送外賣阿哥都唔係幾顧道路安全!
回覆刪除我一定唔得,見到佢地係路面我就驚...我想像唔到自己咁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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