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

從一生(13)到一世(14)


小時候,一天一天的過,時間好像很長很長似的;日子好像過得十分漫長似的。不過,隨著年紀漸長,撕日曆的「速度」好像越來越快!新年才好像剛過了不久,一轉眼,又到了除夕的一天。回顧過去的一年,好像沒什麼大改變,卻又不知不覺地在起了小變化。

2013年,是忙碌而充實的一年。

這一年,出差多次,驛馬星動(我常把它跟「紅鸞星動」混淆,真是一個大白痴呢!),既興奮又擔心。興奮的是,可以有不同的經歷,對個人成長有莫大脾益。另一方面,卻擔心自己力有不逮、未能完成任務。慶幸,最後不負所托,最終順利完成。

2013年12月30日星期一

爆咪人

對於在街上(通常是在店舖門外)向途人進行各種產品推銷的人,我會把他們稱為「爆咪人」(絕無貶義)。他們頭戴上咪高峰,不論途人是否理會自己,都落力向他們講解。為了吸引他們的注意,咪高峰的聲浪有時會非常響亮,「爆咪」更是等閒之事。不少人覺得他們的聲浪擾民,人人得以避之。撇開聲浪是否造成噪音,單從聽著他們的「專業」講解,己是一種娛樂!

的確,這份工,並不是人人可以做到。不是說「只要能發聲的都可以做推銷員」,而是講求「有沒有潛質」。君不見當上街頭推銷員的,全都是口齒伶俐之人,除此以外,需要極高的腦筋轉數及應變能力,以加強說服力!

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

街市。情

我不知道究竟有多少喜歡逛街市?

有人認為街市濕漉漉、骯髒,加上魚鮮肉類等的味道,「其味無窮」,還是少到為妙。然而,街市卻有著一種不一樣的情,是超級市場無法取代,那就是人情味。

超級市場乾淨、方便、舒適,不過,卻因為是連鎖店的關係,提供服務的,都只不過是打工的員工,出同一份薪金,賺多賺少,也只不過是老闆的事而跟自己無關,只需要知道開工收工便可以,哪用深交?相反,在傳統街市裡,大部份是街坊,加上是老闆自己開檔,感覺當然不一樣,人與人之間的交流也多一點。

2013年12月23日星期一

迫出潛能

我不是一個典型的緊張大師,不過,當被迫進牆角的時候,亦難免會緊張起來。自知一旦緊張,那張嘴臉難看極了。一著急,脾氣及忍耐力便開始受到考驗,一樁小事、一句說話,亦可以令情緒立即升溫。

近日的忙碌,是前所未有的。一般人會抱怨呻苦,覺得為何所有事都發生在自己身上,為什麼全都要自己一力承擔。而我,當然是「一般人」其中一份子之一。不過,在緊張過後,卻會作出一輪反思。

首先,是為自己的嘴臉而感到內疚。每次都跟自己說,下次,下次一定要平心靜氣,不能再被情緒影響,不可以再怨聲載道,要乖乖地、靜靜地把問題解決。然而,越是緊張,越是容易犯上以上的毛病。慶幸的是,我的怨聲載道只是對自己的埋怨而不會把怨氣轉化到他人身上,更不會對他人呼呼喝喝。當然,要是這個時候有人走到我的跟前來,他(她)便無可避免地看到我的黑臉或眉頭緊皺。

2013年12月18日星期三

想作反?

會自律的人不多,因此,才會出現各種規則要人們跟從。要是沒有這些規範、沒有人看守著的話,人們又是否會乖乖地自律?

總有一些人,心存僥倖,在沒人監督的情況下,作出種種「反常」行為。這些行為,都是平日想做而不敢做,我們稱之為「作反」。「作反」,不一定是大奸大惡之事,可以在一些無闔痛癢之小事上「作反」:

在老師不為意的時候,學生會偷偷違規,即使是簡單如跟旁邊的同學講悄悄話、「傳紙仔」都是過癮;
在父母不在家的時候,孩子們會偷偷做平常父母不容許做的事,例如偷看電視、玩電子遊戲機、吃零食等等;
在老板不在辦公室的時候,員工便享受「自由」的空氣,遲到早退躲懶是家常便飯,不好好把握這個黃金機會?真是「傻的嗎?」;

我不敢說自己未試過作反,不過,當人的年紀漸長,知道自己的責任在哪裡,明白做的事背後的影響及結果,對所看所做的,自會不如年少時般短視。有人會覺得這是不敢冒險、怕出錯的行為,我卻覺得這才是對自己對別人負責的行為。

試想想,雖然一刻的躲懶可以換來短暫的快樂,但工作是不會自然消失的(刻意推卸給他人,要其他人幫忙善後的除外),最後,還不是由自己完成?只不過是把過程推遲一點而已。既然如此,何不如常的做好自己本份,然後「輕輕鬆鬆鄧梓峰」(我知我知,這是一個超爛的冷笑話,但不知為何,剛好想起這句話)?

總覺得,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仍能一切照舊如常的話,未必會帶來任何讚賞(因是「應份」的嘛);相反,要是「作反」不當,被人當場「逮捕」的話,情何以堪?

自問臉皮薄,接受不了被人當面(或暗示)斥責,最好的方法,仍是做好自己本份。或許有人覺得,在沒人看管著的時候不躲懶,是一件又傻又愚蠢的事。然而,我卻會反問一句,誰敢明目張膽地做這事?有本事的,就乾脆在父母、老師、老闆面前做而不是在背後偷偷地做啊!

常把一個宗旨放在心中:在沒人的時候更加要自律,只會在監察下才做好自己的,不是「小學雞」行為嗎?正如,我們遵守法律,不是因怕罰怕坐牢,而是根本覺得做好本份是一件正常不過的份內事一樣啊!

2013年12月17日星期二

Like又如何

如果,人的存在價值在於每天在社交網站內有多少個Like的話,我便是跟透明無異;
如果,人的自信心是源於得到多少個like的話,我便是一個永遠「自卑」的人;
如果,人的認同感是源於得到多少個like的話,我便跟火星人無異,可以直接坐火箭回火星去;

的確,與人分享樂事,快樂加倍;與人分憂,傷心減半,不過過份依賴別人如何看自己,這種分享便已滲入了「雜質」,再不是單純地為分享而分享,相反,是為博取注意而分享,情況令人擔憂。

一旦自己post的相片、留言、生活分享得不到人家的注意是一件令人不安的事,「但求一like」,無所不用其技,要麼便刻意「曬幸福」,想得出及想不出的都post上網;要麼,便刻意把自己打造成一個可憐人,以博取別人的關注。

Like的原意及構思原是不錯,然而,卻越來越發覺,不是全部都是出自真心:
有些人把它當作成「打卡」,以證明自己曾出現及存在,至少,自己的名字能在對方的眼中出現過或閃過;
有些人只把它當成是交換條件,潛台辭是「既然我已like你,基於禮貌,你也該like我的相片或post吧」;
有些人只把like視作為acknowledgement,表示「已看」而已,卻不是百分百代表喜歡;

更甚者,在出現一些傷心憂傷的留言時,也給對方一個like。Like (喜歡)人家的不快樂,不是一件很諷刺突兀的事嗎?感覺上好像是幸災樂禍、在別人的傷口上灑鹽似的!即使他日增加另一些「安慰鍵」(甚至其他「感情鍵」),又如何?

為什麼人的情感表達己縮減(甚至退化)到一個只以按鍵來表達的地步?是人的情感越來越簡單?還是懶得把情感分類?真情假意,己變得模糊不清,不過,「心水清」的人,仍是能從中分出真假。

現代人就是過份依賴科技來表達情感,以至人與人之間已開始不懂如何面對面相處,即使相見,亦變得相對無言。這種現象,是十分可怕的!

越多like代表越受歡迎?別忘記,like是不用本錢的,沒有人知道對方在like的過程中是真心還是機械化地「like了便算」。再者,大家只在意「結果」(有多少個like),沒人會刻意去查找是否有人刻意造假,要幾多有幾多,直到滿意為止。如果真的以like的多寡來判斷是否受歡迎,未免過於天真了。

或許,我從來沒有被這些like「包圍」過,不會明白當中的虛榮感,更不會為了得到任何like而沾沾自喜。於我而言,有like沒like,對我起不了作用,畢竟,我仍是我,要想起我的(應該沒有人吧!),自會想起我。

2013年12月16日星期一

難以自拔

對於轉季,我是又愛又恨。愛它的變化,看著天氣由熱轉冷(或由冷變熱),雖說「天氣不似預期」,卻是「有跡可尋」;恨它的改變令自己亦要跟著改變。

在轉季期間,我有一些古怪的習慣,比方說,我不會因氣溫驟變而立即更換穿衣的服飾,特別是在轉冷的日子,盡可能會延遲使用熱水浴、穿厚衣等的時間。一方面,是懶惰(沒時間找出合適的服飾嘛),另一方面(亦是主因),是希望挑戰自己,看看自己的能耐有多久。不過,這習慣只限於由秋轉冬(冬天到夏天卻不行,因為自己怕熱呢!)。

總覺得,只要風一大、氣溫一降便急急把厚厚的衣服穿在身、用熱水浴,是太保護、太潺弱的表現(先聲明一點,這只用於自己身上,於其他人而言,還是需要在寒冷天氣時快快保溫,否則生病便不好了)。盡可能,我會用冷水浴到最後一刻,直到真的冷得不能再冷、自己無法忍受為止,才會轉為熱(或暖)水浴。無他,因為深知道,只要一旦享受了熱水浴的暢快,便無法回頭、不能自拔。開始知道暖水的可愛,室溫(甚至冷水)的水,只會顯得更加冰冷,才不會傻得回頭用冷水浴呢!衣服亦是一樣,除非冷得不行(好像今日的天氣?),否則,亦不會穿上厚厚的衣服或外套!

每次,當自己真的忍受不了寒風颼颼而「無奈」進行轉季行動時,內心有一種說不出的失落(都說自己是一個怪人,才有如此古怪的想法),彷彿自己敵不過天氣,最終要認輸似的!不過,再傻也不會以自己的健康來作賭注,冷了便穿衣,沒必要令自己「強迫症」發作,乖乖地添衣保溫,方為上策。

溫馨提示:寒風吹至,謹記穿足夠的衣服保暖,以免著涼啊!

2013年12月15日星期日

不一樣的「警訊」騙案

是這樣的,同事朋友為了游說自己買智能電話而各出其謀(感謝他們的嘔心瀝血),只可惜,他們面對的是一個超級另類的「火星人」,一直不為所動,當他們開始企圖或意圖放棄的時候,想不到,竟然有人會付諸實行!

想必大家也曾看過警訊當中的街頭騙案吧?當中的人物包括:
1) 騙徒
2) 同黨
3) 路人(都是同黨之一)
4) 水魚(被騙者)

如是者,以上角色一起上演著一齣「加入智能電話」的騙局(說笑的喇!只是過程實在太可笑了!):

騙徒,由同事A飾演;
同黨,由同事B飾演;
路人,由同事C飾演;
水魚,這個重要角色,當然由本人傾力演出;

首先,「騙徒」首先向當事人展示出貨品有多好,功能及價錢上有何優點,最重要的是為了得到「水魚」的信任,不惜表示已「率先」購買,只是等待貨品的送遞(他的確沒騙人,真的買了)。與此同時,「同黨」亦加入游說戰團,重申及複述「騙徒」的重點,以加強說服力,更不惜說亦要買同一部。及後,「路人」經過,漫不經心地以第三者的角色,同意他們的觀點,沒有「硬銷」,只是淡然地說出「以這個價錢來說,這貨品的確不錯」,令人「不誤有詐」。

要成為「水魚」的先抉條件,首先是心軟易哄,其次是容易受影響。以自己為例,本是不屬於以上所列之內。不過,卻有著第三個原因而把這道牆輕易擊破:缺口──「有此需要」,便會輕易動搖。因著這道小缺口,輕輕鬆鬆令「水魚」say yes!

當然,以上說的所謂騙案、騙徒、受害者等等全都是開玩笑,同事們都是關心自己才向自己推介他們認為是好的東西,而我,絕對不是受騙而是甘心購買!同時亦證明自己不是一個不加思索便亂花金錢的人,只有在有需要的時候才會買有需要的用品(哈哈!)。

(特以寫下這「騙案」過程,源於要記錄同事們的用心及「無限創意」,令大家笑不攏嘴,否則,怎可能笑著來「出血」呢?)

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

Deadline

每一樣事都有期限,只在能期限前完成,便安心、自在、放心。

不過,一天死線還沒有到來,人總是趨向懶理它,直到死線迫在眉睫,才會急忙把它完成。即使我們知道期限在何時,總會一廂情願地以為「時間尚早」,誰知道,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轉眼間,看似遙遙無期的限期便近在咫尺,只好加快腳步,把自己迫得更緊,以趕及在限期前完成。

在工作上,我不喜歡在最後時段「衝刺」,只因壓力太大了,我寧願早早把它完成,然後安安樂樂地在期限前準時遞交,總比在千噸壓力下完成為好(讀書時,要是明白這道理,便不會出了「臨急抱佛腳」的悲壯場面了)。

相反,在日常生活中,面對各種期限死線卻顯得不以為然,經常抱著「時間尚早」的心態而實行「拖字抉」:
食物嘛,距離最佳食用日期還早,可以多待幾天;
現金券(或換領券、贈券等),不會「早換早享受」,反而在限期前才匆匆換購,以免血本無歸。要是在時間上稍有「差池」,令本來還有價值的「紙」(券),變得一文不值,欲哭無淚;
遞交表格,永遠在最後一天是最多人遞交;

近日看到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某食店忽然門庭若市,門外排著長長的人龍。不是它有什麼特別優惠或折扣,原來,大部份人(超過95%)都是手執換領券,希望能在限期前趕上「尾班車」,把換領券換成貨品擁有它,否則,金錢便白白花掉了!

作為旁觀者,看在眼裡,覺得很可笑,不過,再細心回想,自己何嘗不是跟他們一樣?曾幾何時,明明換領時間多的是,卻選擇「延遲擁有」,最後需要花上更多時間,想起來也覺好笑。

幸好,在過去的日子,因錯過了日子而白白令換領券或贈券等過期的機會絕無僅有(食物過期除外,哈),不至蒙上金錢上的損失。不過,看來,從今以後要嘗試改變這習慣,好使能全然享受當中的過程,而不需被時間綑綁著!

2013年12月11日星期三

Please & Thank you

同一句說話,以命令式或是請求式說出來,效果大相逕庭。

是習慣也,是自然也好;是口述也好、是文字也好,很自然便會把「請/麻煩/唔該」及「謝謝」掛在嘴邊,相反,要自己講(或寫)出一句話(或一篇文章/書信)而當中沒有please & thank you,幾乎是不可能的事。要是可以一句please or thank you都不用說而可以有禮地要求別人做事的話,應該是一件「嘆為觀止」的事呢!

請求別人幫忙,從來都不是一件易事。怕開門見山而感到突兀,只好用不同的開場白來作引言,然後才把重點說出來。或許有人覺得這樣跟兜圈子沒什麼分別,何不「單刀直入」來得省時直接?我不覺得這些開場白是虛偽,畢竟,凡事需要以禮為先,否則,令人感到不爽、覺得太理所當然的話,人家卻沒義務幫你,理睬你才怪啊!

無可否認,一個人的地位如何,對於說please & thank you的「要求」也不一。小薯如我,千「多謝」、萬「唔該」,是必須的,否則被冠以不禮貌、不尊重、不專業的罪名便萬劫不復了。相反,有權威的高層,無論說什麼,其他人也不敢吭半句:沒有道謝,只因那是命令,「我說你要聽/做」,不得不從,何須言謝?

當然,世上仍有不少擁有權力卻仍有一顆謙卑的心的人,他們沒有因自己擁有的權力而蒙蔽雙眼,相反,他們更以身作則,以禮待人,這些人更值得他人尊重及敬佩!

2013年12月10日星期二

感性得太過份?

不知為何,每次看到小孩子,都有一份說不出的雙重感覺。

一方面,覺得他們天真可愛(小魔怪除外),另一方面,卻有一份莫名的可憐感覺。無可否認,我是想多了,總覺得,看到小孩子自個兒玩樂,天真瀾漫中卻流露出一絲的孤寂,挺可憐呢!誠然,子非魚,焉知魚之樂?或許,小孩子是樂在其中、自得其樂,根本不知道何謂寂寞或落寞。

看到電視裡小人兒,為了玩樂小事而發生推撞,受了委屈後繼而哇哇大哭,看在眼裡,真是哭笑不得。一方面,覺得他們的世界很簡單純真,易哭易笑,雖然嘴硬不忿輸,最後卻知錯而乖乖認錯。另一方面,不禁反思,為什麼長大後的「成年人」,總是因面子問題而難以認錯?

看著小人兒梨花帶雨地哭著,當然有點心痛,與此同時,卻十分欣賞她的率真。看著她跟「朋友仔」道歉,心中煞是感動;看到其他小人兒不忍心看到她傷心哭泣,亦主動和好,一句「我原諒你」,完全令我「崩潰」,激動得眼角流淚。試想想,你有多久沒聽過這句話?有沒有向他人說過這話?這句話說在小孩口裡,特別可愛動聽。不禁令人反思,人年紀越大,越會掩飾自己的情感。越簡單的說話,卻越難說出口!相反,小孩子從不掩飾自己的情感,不論是喜歡或厭惡,全都放在臉上。這種率性、發自內心的純真性格,極為珍貴!

小孩子要從成年人中學習成長,成年人何嘗不是需要在小孩子身上找回已失去的率真?

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

蛾與蝶

雖然飛蛾與蝴蝶同屬一科,可是,它們的命運卻大不同。

人們傾向喜愛鮮艷奪目、色彩斑爛的蝴蝶,只要它一出現,人便會為此而興奮不已。相反,當飛蛾在空中盤旋時,不但被受冷落,更加以一個嫌棄及厭惡的眼神,希望它能快點遠走一點。

蝴蝶天生「美艷」、飛蛾卻給人摒棄。有時候,真的替小飛蛾感到可憐。它沒做過什麼事,卻惹來別人的嫌棄。怪只能怪它沒有吸引人的外表,便要「終身認命」。

大家也聽過(或在從前的電視、電影中看過),飛蛾,可能跟某某靈魂扯上關係,或許如此,人們才會對它如此忌諱、甚至避之則吉。孰真孰假,沒有人知曉。

不論你是否相信,不禁在想,要是飛蛾跟靈魂扯上關係,又有什麼可怕呢?某程度上,這是懷念先人的一種投射。有些人更從中得到心靈上的慰藉,藉此把心靈上鬱悶釋放出來,亦未必是一件壞事。

有人看到飛蛾的出現,不會加以傷害,相反,會任由它、不理會它,它要走的話,自會自然飛走。的確,飛蛾跟蝴蝶很不一樣。蝴蝶沒一刻停下來,人們越想捕捉它,它越飛得起勁,不會長期停留在一個地方。相反,飛蛾的篤定,要趕走它,亦不是一件易事!既然它不是什麼害蟲,亦不是對人構成太大的滋擾,隨意由它好了!

2013年12月5日星期四

Deserve or not

要得獎不難(其實是很難喇!),但要在領獎時得到別人的認同與肯定卻肯定不易;
要升職不難(其實是很難喇!),但要在升職時得到別人真誠的祝賀卻肯定不易;

有人從不理會過程,但求得到預期的結果,即使被說明不乎實,也只會擺出一副「又如何」的樣子。另一邊廂,卻有人循規蹈矩,寧願好好裝備自己,等待機會來到的一刻,而你,又屬於那一類人?

的確,我們可以高聲說,「我才不會理會他人的目光。」,更不應為他人而活。不過,說到底,我們都希望得到別人的認同。要是在自己得到某些成就後而得到別人由衷的讚賞及認同,是一種肯定,更確定自己所做的事是正確的。

對於一些有實力的人,他們的一言一行都值得他人借鏡及學習,即使他們沒有實質的大成就,在我心中,他(們)已是一個傑出的人士,絕對值得他人尊重及欽佩!那些虛張聲勢、虛有其表的人,即使看似得到比別人多,可是,最後卻只會換來他人的不屑。

真的,你有沒有試過被恭賀?是真情還是假意,一點兒也不難看穿!收到真心的恭賀,那份喜悅及笑容,是很難假裝出來的(除非,那人是一名影帝、影后吧),一句「這是你應得的(you deserve it)」,比其他千言萬語來得更感動,因為,你知道,自己的付出並沒有白費,從他人眼中,亦看到自己的努力,這才是最難得及珍貴。

萬一被人質疑一句,「憑什麼?」,教人情何以堪?(因此,我絕對不容許這事發生在自己身上的!)

2013年12月4日星期三

不吐不快

不論是生理還是心理上,心中(或口裡)有東西啃著的話,不吐還是會不快。

整天渾身不自在,總覺得有些東西卡在喉嚨裡。強忍不是辦法,最後終於按捺不住,嘔吐大作,把積壓在身體裡的不適,通通吐出來。雖然吐了還沒有為自己帶來「暢快」的感覺,但是總比想吐卻又吐不出的感覺為佳。

同樣地,在生活上,遇上不公平不公義的事,基於某些原因而不能暢所欲言,亦是有一種說不出的鬱悶。本著少說為妙的宗旨,卻越想越難過,終於,變成「唔講又講」,把心中的鬱結一併說出來。

當然,說罷了,心中有一點後悔,會否說了不該說的話?會否因而開罪了別人而不自知?會否因多言而招惹麻煩?不過,話已說出口,收也收不回,也就作罷。最重要的,是把事實、感受通通說出來。

不過,現在最關注的,仍是身體上何時停止嘔吐的感覺,這種感覺,難受極了。

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

沒有最荒謬,只有更荒謬

人,很多時候講求「常理」,卻偏偏有些荒謬絕倫的事在當中出現,令人難以理解。

半歲女嬰在「光天化日」下被拐走,已是一件令人難以信服的一件事。畢竟,嬰兒車裡的是一個活生生的嬰孩,不像手提、錢包等死物,可以無聲無色地被人拿走。自己的女兒,無端端地自己的視線範圍下失去蹤影,這本身已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一件事,不少人會不禁疑惑:匪徒如何下手?是聲東擊西還是下了迷魂煙?為什麼嬰孩沒掙扎?為什麼沒人發覺?拐走嬰兒有何目的?

要不是當中的受害人是一個還未懂牙牙學語的小孩,相信根本不會任何人會相信一個如此荒誕的說法。不過,稚子無罪,為了尋回小孩,哪怕是再荒謬的過程,大家亦只好選擇相信。

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失蹤嬰孩仍舊杳無音訊,情況令人擔憂。只是萬料不到,情況峰迴路轉,最不希望發生的事終究發生:這是一樁自編自導的悲劇,親生母親涉嫌殺害自己親兒,然後非法處理屍體,為了掩飾自己的罪行,編制出一連串的謊話,企圖瞞天過海。只可惜,天網灰灰,真相漸漸浮現,沒有人願意看到一個如此震驚及駭人聽聞的事!

虎毒不吃兒,究竟是什麼原因令這名母親殺害親兒?還是意外致死?要是在查明真相後,是一件意外的話,為何她不勇於面對自己的過失,卻走歪路,以一個又一個荒謬的謊言來掩飾自己的錯誤,甚至混淆視聽!她不但浪費警力、令家長們人心惶惶、還欺騙了社會上的同情心,而最可怕的是,面對親女兒可以如此冷靜、冷血!

在真相未查明之前,只希望嬰孩能安全存活,而不是以這樣血淋淋的方式作為悲劇的結束。

2013年12月1日星期日

感恩節電郵

我們無時無刻也需要為自己已擁有的東西而感到自豪及感恩。可惜,我們往往是善忘的一群,隨著時間的流逝,人很容易便把東西「理所當然化」,理所當然地以為擁有的一切是必然之事,卻忘記了有種東西叫「失去」。另外,在快樂跟不滿的情緒當中,人往往傾向被後者影響得最深:一件樂事可能令自己快樂一分鐘,但不悅的事,卻會令自己鬱悶一整天。

有時候,一件事的好與壞,是由一點一滴地累積下來。昨天的因,成就今天的果;今天的因,成為明天的果。別以為只是小事一樁,說不定,會對人對事帶來深遠的影響。

我不是一個「好好小姐」,不會為了討好別人而刻意阿諛奉承,有時更不惜當「丑角」,把人家不敢說的事實也說出來。「角色」不討好,要得到別人的認同更是難上加難。不過,自問是對事不對人,即使被人誤會,亦問心無愧。不知從何而來的福氣,竟然有人向自己道謝!

在感恩節當天,收到一封電郵。基本上,我對寄件人是何人一無所知(因工作關係,經常跟不同人接觸,人家認識自己不難,但要我把所有人記住卻有一點難度),細看之下,是一封感謝的信件,內容大致上是感謝自己在過去一年為他們的部門解決了不少問題。原來,在人家眼中,是看得到自己的默默耕耘。說實在,我從沒奢望或期望過會得到別人的欣賞,心中只有一個卑微的願望,就是「少一點指摘」,就此而已。今次竟然收到這封電郵,實屬意料之外!

哪怕機會有多渺茫,即使只是「萬中有一」,在云云當中,有一個人明白及認同自己的付出,已足以令我繼續堅持下去!

一句感謝,在別人眼中,可能是一件平常不過之事,不過,於我而言,卻猶如打了一支強心針!

試想想,做得好,是份內事,即使人家不說謝謝,也奈何不了對方。感恩,不是因為別人的讚賞,而是那份被認同的感覺。能以自己一點點的能力幫助別人,是自己的福氣。

我不會為了這一點小事而自滿,相反,它成了一股推動力,把自己做得更好。同時,亦要把這份感恩的心默默地傳揚開去,對人家的好意及幫忙,由衷地表示感謝,否則,「多謝」只會變成口頭禪,這是一件多沒意思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