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4日星期五

愚不可及的「一拍兩散」

愛一個人,不是應該想著如何保護及愛護對方,令對方無時無刻也得到快樂嗎?為何偏偏愛的反面便是恨,可以把一個人傷害得這樣深、這樣痛?


 


愛一個人,可以愛得義無反顧,為對方赴湯蹈火也在所不惜。愛到連性命也不顧,可以嗎?可以,但首先要證明對方是個值得作這樣行徑的人。歌仔也有云:「莫說為你犧牲,死也願意」,不過,這「願意」並不是隨隨便便的說出口。說到要生要死,可能誇張了一點,畢竟,不是人人也會有一段「驚天地泣鬼神」、可歌可泣的驚世大愛情發生在自己身上,向後退一步看,能因著大愛而放下「自我」的愛情卻可能常發生在你我左右,大前提是彼此深愛著對方,才會甘願為對方付出一切而不望回報。然而,一旦這假設(彼此相愛)不成立的話,對方已經不愛自己,所謂的「犧牲」,只不過是自己的一廂情願,是一件愚不可及的無知行為而已。


 


曾經深愛對方,一旦發覺被對方出賣、拋棄,的確令人難以接受。要從傷痛中復原,速度有快有慢,有人可以豁達得像沒事發生過一樣,有人可以終日愁眉不展,甚至自暴自棄,傷害自己。情緒低落是正常不過的事,但卻不能長期沉淪在沮喪失望之中,傷過痛過哭過後,終究也要勇敢地站起來,再次挺身走出陰霾。因著失去愛而傷害自己、傷害他人,是最愚蠢的一件事。試想想,要是對方還在意自己,仍是愛著自己的話,又怎會捨得看著深愛的人受苦、受罪?以傷害自己來冀望對方回心轉意,簡直是痴心妄想。在對方而言,自己已是一個無關痛癢的人,無論作什麼行徑也是徒然,倒不如把這份愛「省回」,把它轉移到一個更會珍惜這份愛的人?


 


傷害自己是愚蠢,傷害對方更是白痴行為。難度愛情真的如小孩玩玩具一樣,要是我得不到的話,別妄想他人能佔有,繼而寧願「一拍兩散」?既然情已逝,就乾脆「自私」一點,把昔日無私的大愛「收回自用」,這人不珍惜自己,還有未來的那個他/她來愛惜這份情,以刀傷人,最後以流血收場,何苦呢?這行為雖然能令對方痛不欲生,不能再風流快活,但自己呢?又不是要為這莽撞行為而賠上前途、甚至生命?轟轟烈烈的「砍」一場,最後兩敗俱傷,為了一個不再愛自己的人而賠上自由、生命,這條算術計,怎樣計也不划算!稍為動點腦筋的,也知道這行為一點也不值得。愛可以令人盲目,同樣,愛變成恨後,更會令人變得心盲,作出抱憾終生的不智行為。


 


愛,是一樣最沒得計算的東西,說來便來,說走便走,注定是一段逝去的感情,即使用上大繩索,也不能把已出走的心捉回來,倒不如放開雙手,放過自己,放過他人。再細心想想,人生漫漫長路,自己又不是到了行將就木之時,用不著這麼快下結論,說「失去你等於整個世界」?未來的機會多的是,說不定,下一個他/她才是命中注定的一個,何必為了一個不值一提的過客而「犧牲」自己整個人生?

9 則留言:

  1. 愛.....希望所愛的人幸福快樂, 咁就心滿意足了

    回覆刪除
  2. 這種根本不是愛,只是佔有慾吧!

    回覆刪除
  3. 就好似有d父母,萬念俱灰就殺埋自己仔女一樣,都係自私。

    回覆刪除
  4. 太多人放唔開, 什麼都覺是應得的. 人只是動物只應有死. 人未必是地球最高生物. 人有一個設計缺陷, 就是感覺唔到他人的痛和感受, 是失敗之作. (如果有神的話, 都唔會骾這死貓的, 呵呵) 鯨和象的聲音沉好多, 可能能感覺到的.

    回覆刪除
  5. 不多, 就唔 normal 啦. 果啲真係唔係人. 嘻嘻

    回覆刪除
  6. 我早知妳唔正常的了, 嘻嘻

    回覆刪除
  7. 唔正常到我都唔清楚了, 呵呵

    回覆刪除
  8. 自知就算啦, 呵呵

    回覆刪除
  9. 因何、為何、奈何~問題太多!
    其實只因三個字:貪、嗔、癡!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