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4日星期二

落難相


相由心生。人的際遇有高有低,在高處時,自然容光煥發,從心散發出來的魅力,穿透力甚強,什麼也遮擋不了這份豔光,自然地昂首闊步,一呼一吸也是充滿自信;在低處時,腦有千斤重,不自覺地低下頭,「頭耷耷」,即使目光只集中看著腳趾也嫌抬頭太高,更遑論會以雙眼跟其他人接觸,彷彿別人的眼睛會射出「不死光」,把自己殺死。


 


一個人是否明豔照人,心境佔了主因,另一小部份,可以依靠化妝品來為自己錦上添花。化妝品是一個無形的「毒藥」,即使淡掃蛾眉,都能令人增添不少光彩。然而,一旦把這份光芒變成習慣,他朝以原貌重新示人,更顯得憔悴、沒神采,再不能接受自己昔日泛黃的容貌,只能繼續以正常(或加倍)的化妝品來遮掩,令自己顯得「更出眾」。


 


自問不是一個上鏡的人,拍下一百張相片,也未必能有一張滿意之作,反而,自己的醜相卻常在相片中出現。最糟糕的一張,應該以「想當年」拍的即影即有證件相,只能說一句,「吾不欲觀之」。


 


同一個人,在不同心態下拍的相片,也可以南轅北轍,心中不禁問,相中人,真是同一個人嗎?事事順風順水、做事得心應手,笑容控制不了,自會「偷走」出來,臉上的嘴角不由自主的向上翹。要是做錯事,被拍下嫌疑犯的相片,誰會笑得出來?兩眼浮腫、雙目無神、目光散渙,美麗變成沮喪,霎時間蒼老了十多年。


 


人們說,只要肯花心思,要醜小鴨變成小天鵝並不是一件難事。然而,「努力」的成效是否顯著,便見仁見智了。相反,要令一個人變老,卻易如反掌。一個三十歲未夠的女孩,自己闖下大禍,一張失去光芒的面容,竟然蒼老得猶如一個三十多、四十歲的婦人(噢!以現在都學會保養自己容顏的女生來說,四十歲的女性,橫豎看也比實際年齡為輕,一點老態也看不出來!),不得不令人驚嚇萬分。


 


習慣了濃妝艷抹,忽爾以素顏真面目示人,某程度上是會大打折扣,然而,那份蒼老感,並非突然「叮一聲」跑出來,而是日積月累而成。要是生活踏實一點、樸素/簡潔一點,不自殘身體(指的是有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會日夜顛倒來摧殘自己的健康),再精神委靡,也不會如此「駭人」。


 


要美豔、要出眾、要豔壓群芳,化妝、配襯當然「功不可沒」,但不能忽視妝下、衣衫下的臭皮囊,它才是真正的「主角」。只有一個從內而發出來的美,加上丁點兒外在的襯托下,才能事半功倍,否則,一旦卸下醜陋的面具後,只會剩下一個更醜陋、更不堪入目的軀殼。


6 則留言:

  1. 又妄自菲薄...證件相個個都影得醜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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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政府最好用呢張相黎做海報,教人吸毒嘅禍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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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美,醜都一樣啦. 只要自己接受自己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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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梗唔係,有我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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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就覺得最緊要自己接受自己囉~好醜命生成丫嘛!
    當然唔喺講嗰個廿幾歲人都唔知邊D啱邊D錯的人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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