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0日星期四

刻意的偶遇

偶遇,意即偶然的相遇,是在沒計算、沒計劃之下,加上機緣巧合,才能碰上。兩個人的遇上,時間很重要,要是錯過了,就算只差一秒鐘,最終也沒法把兩人連在一起。


 


同性的相遇,我們不會把它跟緣份二字拉上任何關係,唯獨一男一女的遇上,我們才會加上無限的想像力,把它刻劃成緣份的安排。然而,緣份也有好壞之分。要是這段關係是正面的話,想當然是「緣份」,但當其中一方不希望把這份關係發展或伸延開去,說不定,成了一段「孽緣」。


 


偶遇,可以是天意,也可以是人為。想當年的檸檬茶廣告,在小女生的刻意安排,與夢中情人多次遇上。這種偶遇,一點也不造作、不突兀,當中還滲出絲絲純真及可愛。可是,這種令人回味及渴望的清純偶遇,卻是可遇不可求。萬一,跟自己遇上的,是一個惹人討厭(甚至是死敵、宿敵)的話,巴不得跟對方劃清界線,甚至「至老死不相往來」。


 


偶遇,要看時間、看地點、看人物、看心情,要是天時地利人和其中一項未能配合,只會令人覺得這個相遇是一個噩夢、一件倒楣的事。某程度上,要安排一場巧妙的偶遇,不能缺少一個精心的佈局及高超的技巧。別以為偶遇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一句「咁啱嘅?」不是人人可以成功說出口,要是眼高手低,「詭計」被人悉破,只會令人貽笑大方。


 


年少無知,不知天高地厚的少男(少女)時代,才會對偶遇有幻想及希冀。要是當你知道,兩人的相遇並非偶然,背後帶著種種的目的,加上方法極為低能白痴的話,這一刻,只能怪自己為何不快走兩步來避開這個「躲也躲不來」的時刻。


 


(別誤會,沒有人會渴望這一刻發生在自己身上,因為這個討厭的「偶遇」,是在下班的時候發生,而這個突兀而避不開的時刻,原來只不過是為了追問一些沒關痛癢、不趕急的公事而已。)

5 則留言:

  1. 真希望每一次偶遇都是愉快的,就像我在这里偶遇迷谜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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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跟老闆「偶遇」應該不會是件愉快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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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d老闆都真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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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偶遇也是一種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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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返工放工,盡量行d小路,唔想同d無謂人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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