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3日星期四

Like唔Like



喜歡,要出自真心,才可稱得上為喜歡。喜歡,全憑個人感覺,可以無需任何理由;不喜歡,卻可以有千千萬萬個理由來支持自己的論據或意向。要是在威逼利誘下才說上喜歡,當中已包含了雜質,還可稱得上是真心喜歡嗎?


 


多得面書,令「Like」的文化得以「發揚光大」。在這個速食文化的年代,什麼事也講求效率,「唔駛急,最緊要快」成了很多人的潛台詞。與其要花上時間及唇舌來讚賞一個人、一件事、一句話,「讚好」(Like)的出現,正好符合大家的要求,只要按下按鈕,在瞬間表態,「快、靚、正」。


 


要是人人也本著良心來讚「好」,越多人讚好,代表它越受歡迎,更可以在無聲無色間反映現實。然而,事實上,要一個讚好,原來也不是想像中的困難。君不見,上至連鎖店舖的品牌、下至規模較小的小店,只要放出一些小餌,例如抽獎、折扣、現金券等等,不論是既定還是潛在的消費者,也急不及待來一個讚好。一個舉手之勞, 用家能換取不少優惠、節省不少金錢,賣家能以一個相對便宜的費用以收宣傳之效,一面砌牆兩面光,各取所需,的確是雙贏!


 


讚好換優惠,本是一個不錯的點子,可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當人人也以此方法作為另類宣傳時,「like」的多寡,已經漸漸變質。「like」得多,某程度上未能反映事實之全部,它可以是以各種優惠來搏取「人心」,務必要把產品或品牌的受歡迎程度推高。要是單純看有多少「讚好」而相信它是一間有信譽、有質素的產品,未免太兒戲了。


 


或許,你會說「認真便輸了」,凡事不用太認真,只因「like」已經在不知不覺間成了一種平常不過的生活態度。可是,當你看到一些從沒使用那產品(或服務)的人,卻為了某些優惠而盲目讚好,縱有上千上萬的「好」,又是否能反映現實?當它貨不對版時,你又會否希望能把已發放出去的讚好收回?還是只能嘆一句倒楣?

5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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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迷女要鍚的 let me kiss,但洗腦如教育局吳克儉說沉默市民是支持他絕對唔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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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勁like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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