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0日星期四

得不到。是最好

凡事稱心如意,「想嗰樣,得嗰樣」,該是每個人期望的生活,然而,眾人皆知,資源有限,欲望卻是無限。要在有限的資源裡來滿足無限的欲望,根本是天方夜譚之事,任憑你中多少次千萬六合彩頭獎、還是「富X代」,總有一些人與事,是無法想得到便可以得到。因此,我們只好退而求其次,在可供選擇的情況下,選擇一些認為最需要或是對自己最好的東西。


 


的確,凡事太容易得到的話,人便不會珍惜,因為即使失去,也定必有另一個「代替品」出現,那麼,又何須惆悵?正因為得來不易,才會明白能擁有的可貴。然而,人的心,往往是天下間最難猜透的。


擁有時珍惜,固然難得,但擁有後感到後悔,更是家常便飯;


萬一「得不到」,可能因「逃過一劫」而暗呼「好彩」;或是,卻有感未能擁有在手是一種遺憾,繼而無時無刻也在心癢癢;


 


究竟,擁有好,還是不擁有好?


 


比方說,看到一件非常漂亮的衣服,因一時衝動而把它買回家。回家再細看,方發覺它根本跟自己不配合,穿在身上總覺得怪怪的,不穿嘛?卻又覺得不划算、甚至浪費。然而,貨物已出門,欲哭更無淚,怪只能怪自己太衝動;


擔心以上事情發生嗎?好,這次便奉行「三思而後行」的宗旨,想清楚才作決定。然而,「機會」或優惠卻可能一瞬即逝,當決定回頭把它帶回家時,卻連最後一件也剛被人買了,從此「不再存在」,後悔莫及;



貨物如是,人也是一樣:


當你覺得某人幾乎是完美的化身,自然地把對方「神化」,覺得無論對方做(或講)什麼也是最好的,期望能與對方配成一對。當真的「夢想成真」,了解再了解下,神秘的面紗被揭開,對方的缺點,逐一曝光,完美的形象瞬間瓦解。要是能同時接受對方的好與壞,此情當然能繼續下去,要是對方的缺點是令人難以接受的話,便只能分手收場;


退一步在想,要是當初沒有跟對方在一起,美好的形象,永遠留在心中,從沒有被破壞過,不是更好嗎?


 


正如小時候,我非常渴望擁有、最後卻得不到的洋娃娃,即使現在給我再遇上它(如果它有幸成為一個絕版娃娃的話),我也未必能把它認出來,但在我心裡面,它永遠是最亮麗、最可愛的娃娃。要是當天,我如願地把這個娃娃帶回家的話,現在我可會在記憶裡預留一個位置給它?


 


人,有時候,是一種喜歡自欺的動物,寧願真心相信眼前的人或事是最好,也不願接受當中確有瑕疵。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們未必能完全記得起當日未能擁有的人、事或物,但那份感覺,卻是清晰地留在心裡。擁有未必是幸福,錯過未必是遺憾,且看我們從那一個角度來看而已。

8 則留言:

  1. 所以大部份的名畫家都是死後才成名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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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都係個句,得不到是最好。得到了又不外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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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多謝你的分享~~
    你睇唔睇漫畫架? 我放左自己畫既漫畫係blog~ 得閒過黎坐下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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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迷迷, 祝您心想畢成...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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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迷女,我也終於被迫上這超不好用的NEW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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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所以女生多數有好多衫喺衣櫃係未著過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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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但是沒得到過又永遠不會知道「不外如是」?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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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無語:也真是我在自己blog那篇「筍盤」所言,人始終都係想「豪」一次,得到了當然又覺得「著數求過於供」,自然覺得不外如是XD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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