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8日星期二

六百元的代價

六千元,令全港市民議論紛紛;原來,當它變成「六百元」時,仍會引來社會上的不少聲音及意見。有人可能因這六百元而失去自己的名聲,即使最後是誤會一場,當中所造成的「傷害」,已經超出意料之外。


 


某模特兒涉嫌與一樁櫃員機的盜竊案有關,作為旁觀者,不知當中底蘊及資料,當然不便下什麼評語或結論,只是從這件事上,引發出一些令人反思的地方。


 


假如,對方真的因一時貪念而「順手牽羊」的話,私自取走前一名在提款機後忘記提取的六百元,這是一件天下間最愚蠢的事。每個市民也知道,在提款機附近已安裝了閉路電視,加上銀行的電腦系統有客戶存取記錄,在這個「既安全又高危」的地方「下手」,比「明刀明槍」地去搶劫更危險。


 


加上,縱然她不是家財萬貫,但憑著她現在的知名度,接工作並不成問題,每份工作的酬勞,時薪更不止六百元這個數目,為了區區六百元而以身犯險,值得與否,大家心中有數。沒錯,人畢竟是有貪便宜的心態,但理智該可以蓋過這一刻的「衝動」,要麼,便「大貪」一點,貪盡六百萬、六千萬甚至六億!這樣,「死」也「死」得轟烈一點(請別誤會,我並不是鼓吹大家犯法)!只是覺得,以六百元換取失去尊嚴、自由、名聲,是何等愚昧的行為!


 


假如,她真的是清清白白的話,她同樣是愚蠢。凡人也知道,為免瓜田李下,事避嫌疑,要麼,乾脆跟這些充滿「誘惑」的金錢「畫清界線」,連碰也不碰一下,由櫃員機自行把款項「沒收」。即使真的「不幸」跟金錢「接觸」了,最安全的做法,一是交回銀行,一是報警求助,把款項「完壁歸趙」,盡一個好市民的責任。


 


根據她的解釋,她認為自己親自把款項交給警方會引來不便,這是一個非常荒謬的說法。縱使需要進入警局,但錯不在自己,何懼之有?難道,堂堂正正地進出警局,盡市民責任,是一件很羞愧的事嗎?陰謀論一點來想,即使引來記者或公眾的注意,那又怎麼樣?只要實話實說,倒不成更會為自己的「正義形象」加分!現在「加分」不成,反而引來種種對自己不利的揣測,人格、聲譽,「一鋪清袋」、全軍覆沒,這六百元的代價,可真大得很啊!


 


俗語說,「生不入官門」,盡可能避免進出警局這些「官地」是可以理解,然而,要是問心無愧、做人頂天立地的話,即使要進入警局,也無須懼怕。但要是因抱著這心態,或是怕自己的「知名度」而選擇以一個「更危險」的方法(除非‧‧‧她怕自己「定力」不足、連自己也信不過的話,才把這「重任」交給友人。要是這是事實的話,她的友人,誠信也好像更有問題吧?),最後,可能為自己帶來更大的麻煩,惹上「一身蟻」。


 


無論她有否犯法,這一仗,她是徹底地失敗了,只因她敗在一個「蠢」字。

4 則留言:

  1. 唔之咩事,但這世界蠢人的確是很多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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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錯就係錯,講乜都無用,乾脆認咗佢就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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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唉~算喇~我唔想再提呢單新聞,因為我都試過襟咗錢唔記得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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