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4日星期三

物輕情意重

節日到來,一直是家人或朋友之間互相關心對方,慰問對方的大好時間。在經濟角度來說,購物互相饋贈更加能促進社會經濟。

 

能從親朋好友手上收到禮物,那怕只是十元八塊的東西也好,過千元的黃金鑽石也好,也是代表著對方對自己的一點心意。

 

從小也覺得,只要是別人用心為自己買禮物,便已經能樂上大半天了。

 

有些人喜歡一些實用的東西;

有些人喜歡小擺設;

有些人喜歡貴重的東西;

 

對我而言,只要是朋友送贈的,即使是價值十元的小布偶,也能教我感動得流淚。

 

很多人也習慣了在大節日收到禮物,但這並不是必然的事。已經很久沒有收過禮物了,即使在聖誕節或生日,也沒有收到任何禮物,最多只會收到一、兩個朋友的短訊而已,因此,節日對我而言,已經沒什麼特別意義。

 

萬料不到,在朋友的飯局中,竟然意外收到禮物!

 

在特別日子收到禮物固然高興,但在「平凡」的日子裏收到,卻是意料之外!

 

朋友的心思相當細膩,把禮物包裝得非常精緻。不要見笑,當我手拿著它時,我高興得禁不住大笑起來。金黃色的包裝紙,加上棗紅色的絲帶,蝴蝶結上繫著一朵小黃玫瑰,這還是我第一次拿著禮物而捨不得把它拆開的!即使內心如何的好奇,也不想把它打開。

因為我知道,無論內裏是什麼東西也好,我也一定喜歡的!

 

情人節將到,在街上看到各色各樣的禮物,為的只是吸引有情人買來送給愛侶,以表心意。花店生意更加是忙得不可開交,有些更要通宵趕工。

 

從來,我也覺得要是緊張自己喜歡的人時,天天也是情人節,而不是著眼於「二月十四」這一天。如果一年只有這天對對方好的話,他/她根本不是一個好情人!

 

有新婚的朋友正為這天而煩惱著,眾所周知,他對太太很好,是否在情人節送上特別驚喜並不緊要,但他 卻擔心 太太會誤以為自己「一結婚就變得沒情趣,沒有像在拍拖時為自己花心思」,因此婚後的第一個情人節是「不容有失」的。聽起來,既是事實,也是不能避免的。

 

也有某人經常把「情人節」掛在口邊:

「放心好了,你的情人節禮物已經準備好了」;

「情人節想到那裏去吃飯呢?」;

「你有沒有買禮物給我?」;

 

聽到十分礙耳!

 

一個真心喜歡對方的人,應該把每次見面的時間也當作是「情人節」,每天也想著對方,為對方著想,而非建基於在物質上。

 

坦白說,沒有人是不喜歡收禮物的,在「既定」的日子收到當然開心,但如果能在平平無奇的日子裏為對方帶來小驚喜,豈不是更有趣味,更有意思?

只要是有心意的話,即使沒有禮物,簡簡單單一句慰問已經令人窩心。

在這天,祝願天下間有情人終成眷屬!

有情人的,過得甜甜蜜蜜!

沒情人的,與家人朋友共渡日子,一樣可以過得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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