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試過當違法的事?
我相信,絕少數人能在一生中完全遵守法律及規條。
我說的「違法事」,當然不是指殺人放火、打家劫舍等傷風敗俗、傷天害理之事。所指的,是那些未有完全守法、不是嚴重得會立即死掉的事,如‧‧‧「謹慎地不遵守交通規則」── 違例過馬路(註:是在完全安全情況下進行,而不是不顧安危的胡亂橫過馬路、或邊做事而忽略馬路上的情況)。
我承認,我不是一個絕對的乖孩子,偶然也會犯上這點小錯。不過,當有小孩在附近時,為了作一個好榜樣,我仍是會乖乖地站在燈前。加上,去年曾發生的一件小事(當時我是絕對依照交通燈過馬路,而那名在發白日夢的司機卻全無意識在紅燈前停下,迄今仍有陰影),令我在過馬路時更加小心。
誠然,仍有不少人,因著種種原因及理由而沒有依照交通燈橫過馬路。Well,我不會對他們作出什麼評價,要是因一時之快而產生不愉快的事(如發生意外或在明知有警察在跟前仍選擇「向前衝」的話),後果自負吧(但多數的後果卻要別人一起「承擔」)!
從來,我只聽過人家責備別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卻從未聽說過乖乖地跟從交通燈過馬路而被人埋怨。不過,「世事無絕對」!原來,真的有人會「顛倒是非」,把不合理的事情合理化,反斥責守規則的人「阻礙」他人!
常說,要當壞事,暗暗地做好了,何必要明目張膽的把不合理(或不合法)的事合理化,把歪理當成真理?
大家乖乖地站在行人路上,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難道,那是因為「阻礙」了對方的去路就是錯嗎?要是貪一秒之快而換來一生後悔的事,誰來擔當呢?選擇「快人一步」,還是安全地走每一步,是個人的選擇,不能把一些事看作成理所當然的事吧?畢竟,人家還真的是遵守法律,絕對沒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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