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秒必爭,是現代人的「基本生活態度」。從積極的角度來看,是善用時間,希望能在最短時間裡做出最有效率的事;從另一方面來看,是不希望落後他人,怕浪費時間。
然而,在分秒必爭的同時,卻可能為別人帶來不便(甚至不快):
地鐵人潮如鯽,「快人一步」,比別人早一步上車、下車、坐電梯,亦是情有可原。然而,要是為了快而把禮貌、秩序置之不理,是自私的行為。最佳例子是,又要第一個上車(電梯),卻又想成為第一個離開的人(所謂的first in first out),一上車(電梯)便轉身(或走到最接近出口的地方)而不走進車廂(或電梯)裡,令後來者迫得如沙甸魚般;
進入大廈或商場──推開玻璃門,是正常不過之事。要是每人能伸出「正常之手」,令門能得以保持「打開」的狀態,令出入通道暢順,利己利人。然而,街上總有一些「攝石人」在附近!他們的「飄移神功」已經進入出神入化的階段──他們可以一邊為了專注手上手機而慢行,卻同時能「感應」到門開的一剎,繼而以0.001秒的極速,在門關上前一刻從中「閃過」(差點兒要像在體操比賽裡,以完美的「姿態」著地而高舉雙手表示動作完成!)。如此一來,令本來有秩序地走過的途人「殺個措手不及」,或是無緣無故地變了bellboy,「為人民服務」;
進電梯後,靠近電梯按鈕的人,亦會自動當上開關門的控制者(只顧低頭而連關門的一個小動作也不做,任由電梯「自動」關門的「大爺」,又是另一自私行為)。對於這方面,我是頗挑剔的。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遇過以下情況?在電梯門還沒有打開前,有些人已經「作好準備」──食指早已放在關門掣上,好像在玩電子遊戲一樣,以0.001秒的時間把門關上(要是這人不是在這樓層離開的話)!在門前等待離開的自己,感覺不是味兒──不禁反問,是自己阻礙了對方的時間嗎?還是對方在嫌棄自己跟對方乘搭同一電梯、巴不得自己「早走早著」?要是不幸遇上更過份的話,就在自己的半條腿剛踏出電梯門時,門已瞬間「被關上」,身體硬生生的被電梯門夾到,對方卻毫無反應!
現在並不是救火救人,急也不急於一時,差一秒並不會帶來明顯的分別,總不相信,就差這一秒天會榻下來吧!為何要時刻都在「作戰狀態」?難道不累嗎?給自己、給他人一個適當的緩衝時間,減少精神緊張,腦細胞也不會急速死掉啊!
我現在也要慢慢習慣和學會放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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