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

閱。樂

文字,其實是一種十分有趣的東西。它千變萬化,既可以抒發情感,又可以令人有無限的聯想。

然而,隨著科技發達、娛樂越來越多樣化,其他的玩意新奇刺激有趣,跟拿著書本相比,閱讀便變得沉悶無比。不過,我還是喜歡看書。我所指的,是實體書,而不是電子書。電子書雖然方便,亦省卻不少存放空間,不過,它的吸引力,仍是跟一本「實實在在」的分別。

看書,除了喜歡它的內容外,就是喜歡翻書頁,每看完一頁,急不及待的翻到下一頁,慢慢地,把整本書看完,充滿滿足感。另一方面,每翻一頁書,它都會掀起一陣「書香」(當中尤以英文小說特別「強烈」),那種感覺,是無法從電子書中獲得的。

很慚愧,近年放在閱讀的時間並不多,很多書本還沒有看完,實在對不起費盡心思把數十萬子寫下來的作者。為了重拾閱讀的樂趣,我希望為自己定下一個小小的目標,就是每天看一小章節,從而再刺激自己的思維,再次成為一條「小書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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