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8日星期三

立食‧坐食



俗語說:「辛苦得黎旨在食」,忙碌了一整天,用盡了能力、腦力、耐力‧‧‧什麼力也出了,吃一頓好的來補充體力、甚或「獎勵」自己,也未為過分。一頓飯,未必需要珍饈海味,但求能果腹飽肚,加上與之共膳的「飯腳」,及良好的環境,更能錦上添花。食物,可以很平凡普通;「飯腳」也不是必然;優雅高級的環境也未必是重點;於我而言,能坐得「安安樂樂」,才是重點所在。無論那食店的食物有多美味,要是連一個能坐下來的位置也沒有的話,我寧願選擇外帶買回家,也不會站在店內進食。


 


直到這一刻為止,我也想不通,為何在某些小店內會設立「站食」位置?當然,它有它的存在價值,可以令一些來去匆匆的人帶來方便,流動性高,食店能做更多的生意。然而,吃東西,要吃得舒適自在,站在桌邊用膳,用餐時間無論有多短,在那匆匆的十數分鐘,雙腿不發軟才怪啊!酒吧裡,同樣有供人消遣玩樂的「企位」,勉勉強強還可以接受,畢竟,那個場合並不是一個正式用餐的地方(要是正式用餐,一定要「坐定定」才像樣呢),或是一些街頭小食(如‧‧‧「雞蛋仔」?),邊走邊吃也無傷大雅。要我站著吃一碗飯或麵,我寧願不吃(真是大犧牲呢!呵呵!)


 


成年人喜歡安坐一旁用膳,用心品嚐食物的味道、享受食店的環境,反之,小童的專注力有限,在吃與玩樂之中二擇其一,一定是後者更能吸引他們的目光,要他們安定地坐在餐桌上,實在有點為難。有些小孩,吃了一兩口飯,令胃部暫時沒有饑餓感覺,便嚷著要「離枱玩耍」。父母害怕子女吃不飽,急急捧起飯碗,拿著湯匙,跟他們展開一場追逐戰,輕則蹲到枱底下,為寶貝兒餵一口米飯;重則,馬拉松式的從街頭追到街尾,「暴走」幾公里,目的只為把飯塞進子女的口裡!


 


這是一個要不得的行為。在餐桌上,該有餐桌的禮儀,沒理由把它變成一個遊樂場!只要父母一「追」,小孩子更加認定自己的行為是對的,即使不吃也不是一個問題,因為,到最後,米飯也會自動自覺地送進自己的口裡,更加沒有停下來的必要,如此一來,更加名正言順的玩過不亦樂乎!


 


或許大家會覺得,我還未當上父母,自然不明白當中的因由,不懂為人父母的難處,看到子女不吃不喝,心痛難當。然而,我卻認為,小孩子才不會笨得跟自己的肚皮嘔氣!他可以一餐不吃、兩餐不吃,到第三頓飯,精力再充沛的小孩也敵不過饑腸轆轆的一刻!再有骨氣,也自會坐回餐桌上,乖乖地把米飯大口大口地送進口裡。


 


在適當的時候、適當的地方,做適當的事情,是需要從小開始培養。要是不從小開始教導小孩子的正確行為,即使沒有發生碰撞的意外或危險,也難保他日長大後能有正確的餐桌禮儀。


 


有些成年人,連坐著吃一頓簡簡單單的飯餐也是奢侈,相反,萬千寵愛的小童,卻偏偏喜歡四處走,把父母(或照顧他們的人)懂得團團轉,真是諷刺!

2012年8月6日星期一

二月三十日(21)



雖然穎淳跟丁丁不是經常見面,但兩人心中也經常想起對方,或許,是他們的成長經歷相似,有著同病相憐之感,所以份外投契。可是,因著時間未能配合,加上丁丁的眼疾問題,要跟她聯繫,除非面對面的會面或是以電話溝通,否則,一般人的溝通方式(電郵或書信),對年紀尚小的她,還不是太合適。她做了一連串的資料搜集,決定以最簡單直接的方法來跟丁丁溝通:學習盲人凸字。但原來這一點也不簡單!坊間能教授這專門知識的地方很少,她立即想起當社工的顯庭,或許從他的人脈網絡中能找到有關資料,因此,她便計劃找他商量,卻碰巧他要參加一個兩天的交流團而未能成事。


 


某天,穎淳心血來潮,既然相約不了顯庭,倒不如前往探望在參茸店工作的舊同事,同時也能為丁丁購買一些對眼睛有益的食材。甫到達門前,她便躡手躡腳地走到正在蹲著專心理貨的均伯伯背後,然後大聲叫著:


「均伯伯!猜猜我是誰?」


「這裡只有兩個人會這樣稱呼我,一個是少爺,一個便是最淘氣、最沒心沒肺的你‧‧‧」均伯伯神色自若,沒半點驚訝,一邊理貨一邊帶著笑說。


「誰說我沒心沒肺啊!我最想念你呢!」穎淳噘著嘴說,「我特意來找你啊!」


「是嗎?還是掛念著別的事?」均伯伯取笑她說。


「均伯伯好討厭啊!」穎淳說,「既然這樣,好吧‧‧‧我先走了。」


說罷,她佯裝轉身離開。


「做工後連帶幽默感也一併消失了?」均伯伯說。


「我才沒走得那麼容易啊!」穎淳忍俊不禁,「我還要買很多東西呢!杞子、圓肉、螺片等等‧‧‧」


「既是買給母親,便得買一些滋補養顏的,我來給你安排,花膠、參片、元貝各一斤吧!」均伯伯戲弄她說。


「我哪有這樣大的力氣啊?」穎淳苦笑著,「加上,我工資有限,買不了太多名貴藥材啊!我是幫朋友買東西呢!」


「這就易辦了,命少爺幫你拿回家,不就行了嗎?」均伯伯笑著說,「一切交給他好了!」


「怎麼行啊!」穎淳尷尬地說,「我已常常麻煩他了,不能再事事煩著他啊!」


「還用跟他客氣?」他說,「他天生好管閒事嘛,你不煩著他,他也是無所事事,否則,他一有空,便會轉來煩著我啊!」


穎淳但笑不語。


均伯伯把穎淳所需要的貨品整理好,交給她。她付款後正準備道別離開。


「倒不如多留一會?少爺很快便回來了。」均伯伯說。


「他不是參加交流團嗎?」她問。


「好像是今天下午回來。」他答。


「我想還是不太好了,一來他一定很累,二來,他也未必會到店舖而直接回家啊!」穎淳說,「加上,我要把這些東西交給朋友,所以,我還是先走了。下一次我們才再詳談吧。」


正當穎淳準備離開時,剛好與從交流團回到店舖的顯庭撞個正著。


「穎淳?稀客啊!」甫見到她,顯庭一臉驚喜。


「我們剛說起你啊!」她說,「你剛回來,一定很累了!快點回家休息吧!」


「我精神得很呢!你來找我?」他問。


「我幫朋友買一些明目護眼的食品,這裡貨真價實,當然要前來啊。」穎淳說。


「你打一通電話給我,我把貨品送過來便行了。」顯庭細心地說。


「怎能勞煩大少爺啊!加上,我非常想念均伯伯,所以要親自前來。」她說。


「油腔滑調!」均伯伯笑著說,「你們還是找間餐廳坐下來聚舊吧,別阻礙我做生意啊。」均伯伯識趣地說。


 


「近日你好像很忙碌似的,總是找不著你呢!」甫到餐廳,顯庭問穎淳。


「對啊!自從轉調部門後,要學習的事實在太多了。」穎淳呷了一口檸檬茶說,「你也不遑多讓啊!你分分秒秒也在工作。」


「連出來見見面的時間也沒有?」他問,「要不是今天我決定回店舖走一圈的話,我們又緣慳一面!」


「對不起啊!只是剛認識了新朋友,想買一些禮物給她吧。」穎淳向他道歉。


「傻瓜!我只是胡說八道,別放在心上!」顯庭說,「要到參茸店買禮物,你跟她的交情還不錯啊。」


「她是醫院裡的其中一名病人,她很好的,我跟她一見如故,很投緣,有機會介紹給你認識,好嗎?」她答說。


「當然好!」顯庭說。


「其實我另有所求‧‧‧」穎淳說。


她把丁丁的事跟他說一遍,希望他能幫一把,而樂於助人的顯庭,當然義不容辭,立即答應,在找到相關資料後便告知她。


 


******


丁丁一直渴望到公園遊玩,卻因為健康的問題,家人絕少帶她上街,穎淳得悉此事後,答應她在健康情況許可下,帶她到公園走一圈。當然,至樂功不可沒,沒有他努力游說丁丁的父母,丁丁是沒有可能一償所願的。


 


兩星期後,穎淳跟丁丁及至樂,一行三人,到公園玩樂。丁丁表現得相當興奮,卻因為面對陌生環境而不敢亂走,在至樂的鼓勵下,她才敢開始進行「探索旅程」。


 


玩樂了一個下午,汗流浹背的丁丁,玩得不亦樂乎,看到她一臉滿足的笑容,至樂及穎淳也高興不已。至樂提議買汽水回來給她們消暑解渴。就在他離開沒多久,遠處傳來一把聲音。


「穎淳!」原來是顯庭。


「真巧!」熱得滿面通紅的穎淳說。


「原來你也喜歡到公園啊!早知如此,我便相約你來呢!」顯庭說。


「我陪朋友玩玩而已。」穎淳說,「他剛走開,很快便回來。」


「是嗎?」顯庭顯得有點失望。


「你先等我一兒。」穎淳逕自走開,然後把丁丁帶回來。


「丁丁,這是顯庭哥哥,他是我的朋友啊。」穎淳把丁丁介紹給顯庭認識。


丁丁一臉害羞,低著頭,輕聲地叫了一聲「哥哥」。


「她就是你的朋友?」顯庭問。


「對啊,她就是我早前跟你說的新朋友!還有她的表哥,他剛走開買飲料,很快回來的。」她說。


「你們‧‧‧玩得挺愉快呢。」他說。


「對啊!我也很久沒有玩得這樣痛快了!」她說。


沒多久,至樂帶著冰凍的飲料回來,他看到穎淳身旁有一男生,顯得有點意外。


穎淳把他們互相介紹。寒喧一番後,識趣的至樂,推說要把丁丁帶回家而先行離開,而顯庭也怕自己的出現影響穎淳今天的活動,同樣嚷著要先行離開,令穎淳不知如何是好。


「想不到,我是最後被『遺棄』在公園的可憐蟲呢!」穎淳自嘲著說,「看來,我需要報警救助,要警察叔叔帶我回家!」


其餘的人聽到,笑得人仰馬翻。


「你已經陪伴了丁丁差不多一整天,大家開始感到疲累,我還是把她送回家休息,否則舅父舅母下次不准許我再帶丁丁上街呢。」至樂說,「餘下的半天時間,該留給你自由活動,你跟顯庭先走吧。」


「這怎好意思呢?」穎淳說。


「以後一起遊玩的機會還多著呢!」至樂說,「丁丁,跟姐姐說再見吧!」


「再見姐姐!」丁丁乖乖地說,「下次你還會帶我去玩嗎?」


「當然啊!一言為定!」穎淳跟丁丁勾勾手指說。


丁丁跟表哥回家,穎淳跟顯庭一起離開。    


「剛才我只是開玩笑而已,要是你接著有事忙的話,你可以先走的,我自行回家便可以了。」穎淳說。


「我無聊得很,沒事忙。」顯庭帶著笑說。


「是嗎?」穎淳答,「我還以為你們當社工的,週末是最繁忙的日子呢。」


「人是需要休息的嘛,今天是我的休假日。」顯庭笑著說,「你跟他們很熟稔嗎?」


「可能是人夾人緣的緣故吧,跟他們相處,沒有任何壓力,感覺很舒服自然。」穎淳臉上綻放著一個從未如此愜意的笑容。


顯庭定著眼看她。


「我並是說跟你一起有壓力‧‧‧」穎淳連忙解釋,「我只是希望藉著自己的經歷,能鼓勵丁丁,希望她變得積極一點。」


「我看得出她很喜歡跟你一起。」他說,「要是你有一天不當護士的話,憑著你這份愛心,絕對有資格當社工或輔導員。」


「別取笑我吧!」穎淳難為情地說,「要是時間上能配合的話,下次你可以一起玩啊,你一定喜歡丁丁的。」


「我怕她不會喜歡跟我玩呢。」他說。


「不會!有你在,一定充滿歡樂及笑聲的。」穎淳滿有信心說,「因為你是友誼大使嘛!」

「你說話越來越誇張呢!你把這頂高帽子扣到我頭上來,眼前有什麼也看不見了!」他笑得合不攏嘴。


 


 


 


(待續)

2012年8月3日星期五

造假

「強國」之「強」,在於有「化腐朽為神奇」的能力,把不可能的變做可能,其天馬行空、無所不用其極已達到超乎想像之境。不禁在想,要是它們能把這等創新意念用於「正途」之上,定必能造福人群。只可惜,大部份的創意,卻是源於人的自私性,為了滿足一己私慾,利字當頭,視安全如無物,造出來的事物,不是對環境造成破壞,便是危害人的安全。


 


雖然他們的行徑為人所鄙視及唾棄,但每件事情也當獨立處理,賞罰要分明,當做錯便得受罰,做得好,自然要讚賞。且看剛奪得奧運四百米混合泳金牌的葉詩文,她既為中國游泳隊首奪金牌外,還破了奧運紀錄而一鳴驚人。當大家還未來得及稱讚她「為國爭光」時,卻被某些人懷疑她的實力,懷疑她吃禁藥,甚至質疑她運用基因技術才令她有超凡的表現(?!?)


 


聽起來,充滿「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的味道,要是她憑著自己的實力而獲獎,得不到認同、卻換來種種的質疑,完全抹煞了她過去多年來付出的努力,實在令人氣憤!撇開同是中國人的情感或是人家因妒嫉心作祟而作出懷疑,再細心一想,這些言論雖然令人憤怒,但某程度上,中國還是要負起部份責任。誰叫創意無限的「強國」最喜歡造假?前車可鑑,好的差的壞的真的假的,通通可以是假造出的。正如「狼來了」的故事一樣,一個喜歡說謊甚至謊話連連的人,當說上了一百次謊話後,已被人自動冠上「大話王」之稱號,縱然他最後使勁地說出真話,再言之鑿鑿,也會換來人家的懷疑,百詞莫辯,滿肚委屈,還能怪誰?


 


當大家為葉詩文抱不平(這麼多人「挺」她,希望她不會令人失望吧),卻在另一邊廂傳來羽毛球「打假波」的醜聞?沒有全力以赴,刻意造假,即使一名門外漢也看得出當中兒戲的程度比幼兒園更甚!「嬉鬧」過後,卻繼續砌詞狡辯,把責任推諉到賽制上的更改、以為出線在望而「留力」云云,欲把自己的錯失推得一乾二淨!為了獎牌而作虛弄假,嚴重違反體育精神及奧運的原意,不論是誰想出來的爛主意,想的人、策劃的人、執行的人,都需要被予以嚴重譴責!


 


或許有人說,說到底,比賽,人人也希望勝出,有策略,才能增加勝算,亦是無可厚非,但這並不代表能公然地合謀造假!要「出貓」,可否稍為尊重一下「老師」,悄悄偷看而不是明目張膽地「看」?要留力?fine,但可否表現出一個作為專業運動員應有的表現及情操?要造假,可否造得專業一點?別把一個個正常的觀眾當作是白痴兒?假得「神不知鬼不覺」,勉強還可以說是「高明的卑鄙」(個人絕不贊同「打假波」!),但「本pair」卻是侮辱觀眾的智慧!


 


滿以為跟著策略走便勝券在握,誰知道,就是這個低級(低能)錯誤,令本來手到拿來的獎牌,最後連瞄獎牌的機會也白白斷送,「偷雞唔到蝕渣米」!獎牌事小,恥辱為大!為什麼,在這重要關頭下才犯上一個不能原諒的過錯?就如一個長期作戰的考生,挑燈夜讀,「坐BA」,卻怕一時失手而作弊,卻被考官逮個正著,被取消資格,過往的努力,全部諸付流水,值得一搏嗎?


 


無論是什麼原因,所謂的留力、道歉也是廢話!


 


人,做一百件好事,也彌補不了一次的過錯!有人為國爭氣爭光,卻同時有人為國蒙羞,真是「唔生性」!既不想人家看扁及針對自己,卻偏偏自行「作孽」,敗壞自己的名聲,怪不得人家對自己事事懷疑啊!

2012年8月2日星期四

扭扭擰擰

~接上回~

 


究竟這個看似是一個螺旋的物件是什麼?





新一代的「爆旋舵螺」?


筆筒?


介指?


頭飾?







 


 


 


 


 


 


 


 


 


 


答案是‧‧‧


 


 


 


 


 


 


 


 


 


 


 


我也不知道!



慢著!慢著!先別「踩台」或「噓」!!


 


首先,我的確不知道它的正確「學名」是什麼。憑直覺、憑感覺、憑經驗所知,就眼前所見的,以己之判斷,那應該是一個考智慧、鬥智力的一個高級小玩意吧!


 


還未看懂我在說什麼嗎?不要緊,且看以下「圖解」,便略知一二(抱歉我的解說能力太太太太差了,哈哈)







蛇?




一目了然吧?



相信它的原理跟扭計骰差不多,運用智力,把亂成一團的圈變回一個整齊的模樣。勇於接受挑戰或是智力非凡的人,當然一馬當先把它「煎皮拆骨」,然後以「九秒九」的極速把它回復原貌。但對於一個智商一般的我而言,「拆」,何其容易,但要「打回原形」,卻殊不簡單


 


為了一嘗它有多複雜(同時驗證自己的智力?),戰戰兢兢地把它拿在掌心,然後不知從何而來的「狠勁」,以半秒鐘的時間把它變得面目全非,是一件多麼「爽」的事啊!然後呢‧‧‧當然是不停的「扭扭擰擰」。同時,已經想好對策:要是過了一段時間,仍是原封不動、毫無進展的話,這一定是設計上的問題,那該是智商超過130才懂玩的遊戲,以我這名庸人,失敗是理所當然的事呢!相反,要是最後能成功「過關」,無聲無色地把它重設原狀的話,至少,還可證明自己並不是「低b」得太厲害(其實這有什麼好炫耀?!?拜託‧‧‧能做到的才是正常啊)


 


 


猜猜最後我是否能成功把它打回原形?



 


真是捏一把汗!成功!


 


 


而當把它再次拆開時,已能在數秒間把它KO!彷如在自己僅餘的智商上打了一支強心針!呵呵!




扭扭擰擰

~接上回~

 


究竟這個看似是一個螺旋的物件是什麼?





新一代的「爆旋舵螺」?


筆筒?


介指?


頭飾?







 


 


 


 


 


 


 


 


 


 


答案是‧‧‧


 


 


 


 


 


 


 


 


 


 


 


我也不知道!



慢著!慢著!先別「踩台」或「噓」!!


 


首先,我的確不知道它的正確「學名」是什麼。憑直覺、憑感覺、憑經驗所知,就眼前所見的,以己之判斷,那應該是一個考智慧、鬥智力的一個高級小玩意吧!


 


還未看懂我在說什麼嗎?不要緊,且看以下「圖解」,便略知一二(抱歉我的解說能力太太太太差了,哈哈)







蛇?




一目了然吧?



相信它的原理跟扭計骰差不多,運用智力,把亂成一團的圈變回一個整齊的模樣。勇於接受挑戰或是智力非凡的人,當然一馬當先把它「煎皮拆骨」,然後以「九秒九」的極速把它回復原貌。但對於一個智商一般的我而言,「拆」,何其容易,但要「打回原形」,卻殊不簡單


 


為了一嘗它有多複雜(同時驗證自己的智力?),戰戰兢兢地把它拿在掌心,然後不知從何而來的「狠勁」,以半秒鐘的時間把它變得面目全非,是一件多麼「爽」的事啊!然後呢‧‧‧當然是不停的「扭扭擰擰」。同時,已經想好對策:要是過了一段時間,仍是原封不動、毫無進展的話,這一定是設計上的問題,那該是智商超過130才懂玩的遊戲,以我這名庸人,失敗是理所當然的事呢!相反,要是最後能成功「過關」,無聲無色地把它重設原狀的話,至少,還可證明自己並不是「低b」得太厲害(其實這有什麼好炫耀?!?拜託‧‧‧能做到的才是正常啊)


 


 


猜猜最後我是否能成功把它打回原形?



 


真是捏一把汗!成功!


 


 


而當把它再次拆開時,已能在數秒間把它KO!彷如在自己僅餘的智商上打了一支強心針!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