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8日星期四

梗有一個「人版」喺左近

人要進步,除了依靠本身的自發性外,還需要從別人身上學習。要是人人都能做到自發、自學的話,那麼,小時候便不用上學學習、工作時不用跟「師傅」、前輩學習了。


 


在學習的過程中,能有一個好榜樣來模仿,佔了一個非常重要的位置。有一個好榜樣,令學習者得知什麼是正規、什麼該做、什麼不應該做。只要乖乖地跟著「前人」的指示,即使未必能做到完美,至少,犯錯、碰釘子的機會能得以大大減少。


 


碰釘子,其實並不是完全負面的。一直也相信,能從()錯誤中學習,知錯能改,記憶更加深刻,只有親身感到那痛楚,才能提醒自己在將來要提高警覺,避免重覆犯錯。當然,這方法只適用於無傷大雅之小事,以及那些做事認真及力求完美的人。一些重犯者、對受教訓感到不搔不癢的人,碰釘子猶如家常便飯,更甚者,只會想法子把問題推諉他人,希望自己能置身事外,這些人,永遠不知道什麼叫「learn a lesson」。


 


模範,是model,是正面的。要是你能找到一個「模範」來跟隨及學習,你真幸運;要是你能當上別人眼中的模範的話,更要恭喜你。然而,模範同樣有「兩面睇」,正面的,是模範、榜樣;反之,便成了「反面教材」,更是我們口中常說的「人版」。


 


「人版」,通常喜歡做一些另類行為,即使未嚴重得為世人所「唾棄」,但至少也是不為世俗人所一致接納及認同,跟「一般人」有著一定的落差。他們的行徑,往往有異於一般人,他們可能為了標奇立異,更有可能是,他們從不覺得自己的行為有多怪異,怪,只是其他人,而不是他們。對於這些人版的出現,大部分人也看不順眼,面露不屑甚至咬牙切齒,是最常見的「面部表情」。巴不得跟這些小人劃清界線,永遠沒瓜葛,恨不得他們從此在眼前消失。可惜,他們總是比蟑螂更頑強、比蒼蠅更討厭,喜歡在別人身邊團團轉而無法把他們打發掉。包容性再強的我,永遠無法跟蟑螂、蒼蠅共存,只會出動「無影手」把它們「幹掉」,可是,「人版」呢?自問沒有令他們自動「消失」的能力,那麼,該怎麼辦?


 


沒有人喜歡跟「人版」共存,無奈地,只能任由他們在身邊出現。他們的出現,往往帶給別人「驚喜」(或是驚嚇?)Think Positive,他們的行為,雖不為「一般人」所接納,但換一個角度來看,未嘗不是一個很有教育意味的另類指標。難得有人自願當「醜人」,把人性最醜陋的一面,鉅細無遺地展現在大家面前,作為觀眾,當然要細心欣賞這「劇目」啊!一般人不會做的事,「人版」全做了!「人版」的所作所為,有多厭惡,正好是大家的學習重點──千萬別模仿當中的「一招半式」,否則,便會換來同樣的對待。只要記著,凡他們所做的,自己千萬別跟著做,那怕只是百分之一也別模仿!只要人版所做的,統統給倒轉過來,引以為戒,便是我們的「學習重點」了。


 


正面的榜樣,在人生中佔了重要位置,可是,「人版」同樣重要、不能輕視呢!他們的一舉一動,說不定,對你我有著深遠的影響呢!


 


討厭「人版」?NoNoNo!大家該改變一貫的思想,要學會欣賞及感謝「人版」的自我犧牲,沒有他們的真人示範,我們怎知道那些行為是「做不得」以及後果有多嚴重?只要細心觀察及意會,不用自己親身示範,也可以從這些反面教材中汲取到寶貴的教訓,實在難得。


 


「人版」,多謝你。

2011年12月7日星期三

配角中的主角

自我中心一點來看,每人也是自己生命中的主角。可是,每人也難以避免成為人家的配角,當一名「陪襯」;


在家裡,你是父母眼中的小公主/小王子,但當離開家門時,誰會管你是哪家的「小霸王」,還不是一視同仁?


在辦公室裡,你可能是下屬眼中的權威經理,但當CEO在眼前時,你卻只不過是一名微不足道的「小薯」;


你可能是某企業裡舉足輕重的CEO,可是,在一眾大商家面前,你只不過是一名跟其他人沒什麼分別的行政人員;


你可以是某商會/工會裡的發言人,可是,在官員面前,你只不過是一名有錢、有名氣,有丁點兒影響力而沒有行駛權力的商人;


你可以是官場裡的高官要員,位高權重,「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可是,在國家領導人面前,你只不過是一名普通公僕;


在國家或城市裡,國家主席或總統是「至高無上」,可是,當各國元首聚首一堂時,他只不過是一名「國家代表」;


 


每個人,在每分每秒裡也在扮演著不同的角色,這一刻,備受注視,眾人焦點都集中在自己身上,下一秒鐘,卻可能成為別人的配角。我們沒可能長期當主角,當有一天,從主角的舞台上走下來時,那失落的感受,更覺強烈。主角雖然重要,這並不代表「配角」這角色毫不起眼而可以乾脆「刪掉」,相反,配角的出現,除了能帶起襯托主角的作用外,還可以令自己在默默耕耘中磨練自己,為他日「成大器」作好準備。只要機會一來,便可以一展所長,把之前所累積下來的「功夫」一併使出來。主角,少不免會受注目,然而,過分被注視,很容易迷失自我,覺得一切來得太自然,所有事變得理所當然,被「捧上天」是應份;「受關注」是應該的,覺得「鎂光燈」應該長期為自己而亮著,但別忘記,「鎂光燈」也有關掉的一刻!當某天突然失去這份「魅力」或光芒時,當中的落差便會更大,失落感也更深。


 


誰說當別人的配角是比別人「差一線」?試想想,當人人也爭著站在前方當主角而沒有人願意站在旁邊的話,「人人做主角」,最終只會變成「人人是配角」。


 


我是一名怪人,我樂意當一名配角,也不願意成為主角,寧願隱身在一處不為人發覺的地方,默默地享受「不受騷擾」的樂趣。有些人,天生擁有當配角的「命格」或「基因」,就別勉強自己硬要當上主角。做好本分的話,不論是主是配,也就等於做好自己的角色扮演。縱然一世是「配角命」又如何?只要找到自己的定位,在任何的角色裡,也可以是自己的主角,從中找到自己的一片天。

2011年12月6日星期二

平平有「奇」

青春期,是每個人成長的必經階段。不論是小女孩還是小男孩,對於身體上的改變,抱著既好奇又擔憂的心,好不容易才度過這個蛻變的過程。雖然每人也曾面對著相似的經歷,但如何接受及面對這種改變,卻是因人而異。


 


最明顯的特徵,就是身體上的改變。少女們深怕別人會在意她們身體上的變化,更會刻意為自己作出遮掩。身材,就是這麼惱人的一回事,過分「平板」,少了一點女性特徵,怕被取笑為跟男人無異;身材過分豐滿,卻給人一種臃腫笨拙的感覺,更難把衣服穿得好看。


 


身材是好是壞,以什麼作指標及準則來界定?擁有豐滿的身材就可以一臉自信、昂首闊步向前走?身材平平就顯得自卑?為何小時候不覺得是身材什麼一回事的時候,「長大」後卻又這麼在意?還是因為在有比較下,怕給人比下去、怕別人取笑,才希望自己身材變得出眾、更加女性化?


 


「女大十八變」,不但生理上,就連心態上,也來一個大逆轉。昔日「昔肉如金」,長大後卻毫不吝嗇自己的身材,show off自己,否則,這些年來,也不會有以賣弄身材為主的「嫩模」出現。即使沒有「嫩模」的存在,坊間也有著大大小小的美容豐胸的店舖,向所有人(不分男女)「洗腦」,標榜只要擁有美好的身材,便可以引來豔羨的目光,甚至得到男人的垂青,從此幸福快樂。因此,才有女生會為討好自己的男朋友或丈夫,為了帶給他們一個「驚喜」而冒險隆胸。要是成功的話,只能說聲「恭喜」;要是失敗的話,不是「活該」嗎?


 


的確,能擁有一個迷人出眾的身軀,是一件多麼令人驕傲的事。天性使然,大部分男人,都是偏愛身材好的女生,為了增加自己的「可塑性」及吸引力,突出「優點」,是無可厚非的事。然而,要是過分賣弄,便變了過火。目光只集中在某一處,縱然有其他的優點,也會被忽略及擱置在一旁。


 


時裝雜誌裡的模特兒、名人出席的派對、明星出席的頒獎禮、走紅地毯,衣飾要高貴有高貴,要低胸有低胸,但是否有美感,卻是見仁見智。有些服裝布料少得可憐,盡是暴露卻欠缺性感;有些晚裝雖然密實,但卻能顯出非一般的性感。為了「突出」自己,使勁地令胸前兩團肉盡現人前、令「事業線」深不見底,但這並不表示她可以成為「性感女神」的代表。相反,「孤注一擲」,「露」得太盡,只會令人覺得露骨過火、美感盡失。性感,須由心出發,約隱約現,反能製造出令人幻想的空間,全部「坦蕩蕩」,只會令人嘔吐大作。


 


其實,身材的好壞,並不在於胸前兩團肉的大小,只要是身材均勻的話,不難發現,即使身材不甚突出、甚至平平無奇,仍可以把衣服穿得好看,既突顯出衣服的剪裁,也能襯托出穿著者的優點,這就是最完美的身段。跟身材突出的人相比,平平無奇的人,穿衣的可塑性反而更大,令人眼前一亮的機會也更多。

2011年12月4日星期日

第八道彩虹(34)

我推著坐在輪椅上的黃啟朗,前往探望黃啟日。


 


兩兄弟會面,本是普通不過的事,但經過這場非一般的生死經歷,卻彷如隔世。


 


黃啟日看到黃啟朗時,先是一怔,然後低頭不語。


 


面對著默然不語的空氣,我們三人感到渾身不自然。最後,還是先由黃啟朗開腔,打破沉默。


「哥‧‧‧傷口還好嗎?」黃啟朗問道。


「還好,只是‧‧‧偶爾還會隱隱作痛。」想不到,今天黃啟日說的話還挺多的。


「我也是呢‧‧‧」黃啟朗輕撫著肚上的傷口說,「這該是我們之間的心靈感應吧?醫生曾多次檢查也找不出原因,原來是哥哥在痛,所以我也感受到。」


「或許吧。」黃啟日輕聲地說。


或許是我多疑,我總覺得,病後的黃啟日,昔日的戾氣好像一併消失。


「嗯‧‧‧」兩人同時作聲,知道對方開腔時,卻又無言相對。


「我們現在是名副其實的『肝膽相照』吧?」黃啟朗笑著說。


黃啟日聽罷也忍俊不禁,但卻怕大笑會影響傷口爆裂,只能強忍著笑容。


「謝謝你。」黃啟日靦腆地說。


黃啟朗對於哥哥向自己道謝感到十分愕然。


「我們是兄弟嘛!」黃啟朗說。


「徘徊在生死邊緣,僥倖逃過鬼門關,帶給我不少感悟。」因為黃啟日仍有傷在身,說話時有點困難,「我以為自己好勝,從來只有我勝過別人,沒想過自己原來是不堪一擊;當我滿以為可以從新做人,卻原來不是想像中簡單。機會,一直在身邊,我卻沒有好好把握。當自己真心想改邪歸正、當一個好人時,卻並不是人人會給予機會來改過自新‧‧‧好人‧‧‧真的很難當。」


「從今天起,珍惜生命、珍惜機會,以後好好做人吧。」我跟黃啟日說。


「即使不當一個好人,我也不要再進那個鬼地方。那些人兇殘成性,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我永遠不要回去。」他下定決心說。


「既然你有這決心,一定可以重新做人的。」黃啟朗說。


「可是‧‧‧我餘下的刑期‧‧‧足以把我折磨死。」黃啟日說,「我沒有把握往後的日子會像今次那麼僥倖。」


這是我首次在黃啟日臉上看到擔憂的表情。


「事情一定有解決的方法。聽說,因為這次的意外,懲教署會酌情處理,批准你轉調到另一所監獄服刑。即使不成功,我們也會盡力為你爭取的!畢竟,那所監獄為你帶來太大的傷害了!」我說。


「在我的肝臟還沒有完全自行再生之前,且拜託你別再出任何意外‧‧‧否則,我再沒有『多餘』的肝臟可以捐獻出來了。」黃啟朗說。


「別亂說話!」我討厭黃啟朗的『黑色幽默』。


「他也只是開玩笑而已。」黃啟日竟然為弟弟解話,「他不想我再出意外。」


「你們共享一個肝之餘,連說話口徑也一致啊?」我驚訝地說,「是兄弟同心‧‧‧不,是『同肝』乎?」


「老土!」他倆同時說。


「兩人聯手對付我了?」看著他們兄弟和好,我有說不出的欣慰。


他們相視而笑。


「傾談了這麼久,想必你們都累了。不如大家好好休息一會吧。」我向他們說。


「哥,保重。」黃啟朗說。


「嗯。」黃啟日對於弟弟的關心,仍是有點不習慣。


「時間很快會過去的。」黃啟朗在離開病房前,回頭對哥哥說。


 


這一年來,可說是他們兩兄弟之間最難過的一年,既經歷了生離,更差點兒需要面對死別,黃啟朗的無私奉獻,最終連鐵石心腸的黃啟日也打動了。過程是無比痛苦,但經此一役後,我有信心,他倆的感情會比其他人更牢固、更好。


******


終於,來到黃啟日服刑期滿的一天。我跟黃啟朗一起前往把他接回家。


「自由的空氣真清新。」黃啟日步出大閘時說。


「我們先回家休息吧。」黃啟朗說。


「我想先到一個地方。」黃啟日說。


「你不是想找回那些豬朋狗友吧?」黃啟朗惶恐地說,「哥,別重蹈覆轍。要徹底跟他們劃清界線,重新做人啊!」


「你在胡說什麼?」黃啟日澄清著說,「我只是想吃一碗雲吞麵而已!」


「對啊!我們要對他有信心!」我說。跟著我對黃啟日說,「你喜歡的話,吃兩三碗也不是問題!」


「我現在身無分文,當然不能錯過吃免費餐的機會!」黃啟日說。


「誰說是免費餐?」我笑著說,「你要快點找工作,到時候,你要請我們吃大餐才對啊!」


「找工作?」黃啟日猶豫地說,「我只是一名釋囚,誰會願意聘用我?」


「別氣餒啊!」黃啟朗說,「我已為你搜集了一些有關更新人士重投社會的資料,對你一定有幫助。」


「對啊,雖然這條路並不好走,但我們一定不會離棄你的。」我對黃啟日說。


「我沒信心‧‧‧」他低下頭說,「我除了會打架外,什麼也不懂。」


「現在開始重頭學起吧!」黃啟朗說,「澄澄最空閒,她可以教你啊!」


「你這個黃啟朗,把責任全推卸在我身上了?」我佯裝生氣說。


「我負責對外,你負責內務嘛!」他笑著說。


「你還在狡辯!」我說。


「無論如何,我也欠你們一句話:謝謝你們。」黃啟日突然向我們道謝,「同時‧‧‧也要跟你們說聲對不起。」


「我渴望這一天‧‧‧已經很久了。」黃啟朗哽咽起來。


「今天是黃啟日重生的大日子,別哭哭啼啼啊!」我的眼眶也開始濕潤起來,「來,我們去吃大餐!」


「你這饞嘴鬼!」黃啟日跟黃啟朗異口同聲說。


「人家真的很餓嘛!」我吐吐舌頭說。


******


作為一名更新人士,他們要面對的前路,比一般人困難。不知就裡的人,會帶著有色眼鏡來看他們,甚至歧視他們,令他們重新融入社會的路途,更添障礙。


 


黃啟日積極地應徵工作,可是卻換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面對著重重的挫折,看得出他很想放棄。


「我這沒用鬼,註定一世失敗,抬不起頭做人!」某天,黃啟日面對著已不知道是第幾次的面試失敗,自暴自棄地說。


「雖然老土,但我也要說下去:人生就是充滿波折及困難,我們不能貿然放棄啊!」黃啟朗說。


「廢話!說得再動聽,也只不過是假惺惺的虛偽行為!」黃啟日咬牙切齒說,「即使只是犯了一次錯,足以令人永不翻身!我這一世人,也只會繼續被人歧視及看不起!」


「是你先看不起自己,是你先把有色眼鏡放在身上!」我斥責他說。


「事實上,我的確被這社會唾棄!我為什麼還要裝努力?」他發難說。


「沒有人說,這是一條易走的路。越是難行,你越要克服它。」我轉了一個較婉轉的口吻說,「即使全世界也放棄你,你還有我們!我跟黃啟朗絕對不會放棄你的!」


「那又怎樣‧‧‧」黃啟日態度軟化下來,「我仍是一名在海中浮沉的人而已。」


「你還記得誰是朱文青嗎?」我問。


「朱文青?」黃啟日反問。


「小時候常被人欺負的胖朱啊!」我只好重提舊事,「他在一間餐廳工作。我已幫你向他打聽到,他的餐廳現正需要人手,他二話不說便答應了向他的老板提出請求,他的老板已經答允你到他的餐廳工作。只是‧‧‧我不知道你是否願意當這工作。」


「你對我作出的無私幫忙,我還有拒絕的資格嗎?」黃啟日說。


「澄澄‧‧‧」黃啟朗並不知道我為了他的哥哥四出奔波,感到十分驚訝。


「你要好好打這份工啊!」我不忘叮囑黃啟日,「別枉費我一番苦心。」


「我怕我做不來。」黃啟日擔心著說。


「你又來了?要給自己多一點信心啊!」黃啟朗說。


「我‧‧‧盡力而為吧。」黃啟日說。


「待我把這消息告訴朱文青!」我說。


「我又欠你一個人情了。」黃啟日說。


「時日還多著呢!你可以慢慢償還。」我笑著說。


 


 


(待續)

2011年12月3日星期六

梨渦「錢」笑

兩個相愛的人,在某一刻認定對方為終身伴侶時,決定共同建立一個家,期望攜手一起度過未來的每一天‧‧‧這該是每對情侶的終極目標。有戀人可以相依到老,有人卻在結合過後方發覺彼此不能再共同生活下去,只能離婚收場。一般而言,離婚,是一個帶有負面而傷感的詞彙,令人聯想起不愉快的種種,誰會因為可以離婚而笑逐顏開?夫婦最終選擇以離婚來解決兩人之間的感情關係,當中定必有一些不能磨合及解決的事情,既然勉強在一起是煎熬,分開才是解脫的話,無可奈何下,只好選擇後者。接著,無可避免地跟傷心、失望及淚水「糾纏」不知多少個晚上,直到有一天走出陰霾,才不再感到痛苦。


 


不禁在想,什麼人在離婚後會更快樂?腦海中突然閃出一個情況:一個被虐待得不似人形的女人,最終能脫離魔掌,重過新生,不用活在惶恐不安、擔驚受怕的日子裡。能逃出生天,重過一個像人的生活,這就真的「離婚帶來快樂」。當然,這只是一個極端的例子,被虐者當年所受的苦難,是難以用現在(或以後)的快樂所彌補。然而,現在發現,世上還有一種人,在離婚後會笑逐顏開,彷似中獎似的。的確,她,真的中獎了──要是以六合彩累積獎金達五千萬的話,至少要中獎廿四次。


 


在愛情與金錢之間,女人會選擇什麼?貪心的人,當然希望能兩者兼得,然而,要是只能二擇其一的話,感情至上的女人,大部分也會選擇愛情而犧牲麵包,縱然要捱苦,也是甘心情願的──要是男人是一心一意地待自己的話。這樣的女人,豈不是很傻?的確,女人就是願意為愛情而甘願傻下去。但當男人去意已決或是對女人不再留戀的話,這時候,金錢,才是女人心目中的最佳避風港,有了金錢,生活無憂、有了保障。愛情?不再是生命之全部;男人?更加變得可有可無。


 


有否想過,窮奢極侈的生活,是怎樣的?除非能中頭獎廿四次,否則,生活草根的我,是永遠無法想像得到的。從來,我只會為三餐溫飽而煩惱,怎會為想著如何豪華花費而頭疼?


 


失去愛情,沒有男人在身邊,換來十二億的財富,要是你是當事人,你會暗自偷笑?只是少了一個男人,卻可繼續維持婚前的生活水平,以後生活無憂,划算得很?還是覺得這是對方在放棄愛自己而付出的應有「代價」?很多人笑說,「十二億啊!換了是我,也會偷笑啊!」但捫心自問,要是自己是當中主角,縱使每天抱著數不盡的金錢,但當夜闌人靜時,真的會快樂嗎?


 


得到了十二億,她再也按捺不住,露出勝利的笑容,因為她打勝了一場仗。


她笑世人,勞碌一生,也未能賺取到她身家的「零頭」;


她笑了,因為全部人也對她散發著一份艷羨的目光;


她笑了,因為她再也不需要擔心生活被「降級」;


她笑了,因為她是很多人的「米飯班主」:保母、服裝店、娛樂場所、旅遊度假、寵物店、車行、地產商等等,全都把她當作上賓,沒有她的「花費」,以上所有的員工,全都變成失業大軍;


 


年花三千萬,她擁有的確比絕大部分人為多,所有使費,都是極盡奢華。可惜,她再富有,也未能用錢買來無價的愛。旁人對她的體貼,更有可能是為著「錢」而來,真情假意,更難分辨。要是,她所喜歡的,是這種被簇擁著的感覺,金錢的確可以成就這件美事,然而,事實上,錢財越「厚」,它越會把人的真心蒙蔽起來。


 


十二億放在眼前,你問我會否動心?答案是否定的。不是自命清高,只是覺得,金錢,到了某一個位置時,它只不過是一個數字遊戲,而不會令人變得更快樂。草根的我,會為自己能省下十二元而暗自歡喜,覺得自己能以較便宜的價錢來買到同等價值之貨品,是精明消費者。但當擁有十二億時,即使再加上一億,只不過是一個「數字的變動」而已,並不會因此而帶來更大的快感。財產越多,越難對人作出信任,處處懷疑對方,前來接近自己,是否別有用心、另有企圖?


 


她笑,因為她自覺成功爭取到合理的贍養費;


我們笑,是因為可憐她,竟為了能在失敗的婚姻中成功求取合理補償而沾沾自喜;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這邊廂,有人年花千萬,過著窮奢極侈的生活,另一邊廂,卻有著不少人為了三餐一宿而愁眉苦臉。原來,在有錢人口中所謂的「基本生活」,對一眾凡人來說,是天方夜譚、難以想像的事。能有如此的「基本生活」,夫復何求?但要以一段失敗的婚姻來換取這種「基本生活」的話,誰會願意呢?

2011年12月2日星期五

不飽的飯局



每天勞碌工作、日忙夜忙,為了什麼?還不是「為兩餐」?先滿足生存的基本需要,能滿足口腹之欲,有氣有力,才能繼續做自己想做的事、實現自己的目標甚至理想。縱有滿腹大計,要是連飯也吃不飽的話,根本難以分神去做其他事。


 


能吃,是本能;吃得飽,更應該是基本要求。然而,在第三世界的國家裡,食物是奢侈,吃不飽、捱餓、甚至餓死,是世人所不願看見,但這些悲劇慘況,卻又不幸地每天在上演著。因此,能生活在一個衣食豐裕的地方,該為感到幸福而感恩。珍惜而不浪費食物、好好享受每次用餐的時刻,才能對得起自己、對得起食物,千萬別因為種種原因而把自己長期擺放在一個饑餓的環境裡(要stay hungry,並不是要自己starving啊!)。


 


不少女生,要麼,為了擁有美好的身段而節食減肥,要不,便是為了其他原因而「犧牲」用餐的快樂。女兒家,總怕被說成饞嘴,怕被說成是「女兒口大吃窮郎」中的女生,特別是在男生面前,更加刻意把食量打折扣,面前的幾片小菜葉,只吃數口,便說吃飽了。如此一來,的確能為自己增添不少分數,可惜,卻犧牲了自己的肚皮,難為了自己的胃部。


 


能大快朵頤,特別是跟親人、友人邊吃喝邊說笑,吃得開懷,才是天下間最快樂的事。「顧慮」多多,縱然食物被吃進肚子裡,也會變得難以消化。吃東西的最主要目的,是要果腹,有飽滿之感,要是用餐完畢,跟未用餐前沒兩樣的話,豈不是一大浪費嗎?


 


跟話不投機的人一起用餐,該是一個難過的時刻吧?即使放在面前的是美酒佳餚,也只會吃不知其味。但要是在聚餐時樂在其中的話,即使食物份量不多,同樣能有飽滿之感。


 


雖然我常笑說自己是一個饞嘴的人,但卻並不代表自己是一個「食物黑洞」,更絕不會不顧儀態地表演「狼吞虎嚥」的難看食相(畢竟,我好歹也是一個正常女生嘛)。基本的禮儀還是具備的(希望大家不會以為我自吹自擂吧?),但卻不會刻意抑制食欲(唉,連基本的「自我包裝」也不會,自揭不是一個裝食量少的人,是否在「趕客」乎?),一頓飯,縱然未必吃得「捧著肚子」而回,但要是吃得開懷及滿足,不是能為用餐劃上一個完美的句號嗎?相反,再好的一頓飯,要是吃罷後還是覺得「空虛」的話,帶著一個「小遺憾」離開餐廳,不是很可惜嗎?因此,我從不吝嗇跟別人說自己「需要吃飽」的欲望。「吃飽」的定義,不一定是百分之一百,只要能「騙」到自己的胃部,感到有飽意(約七、八成)的話便可以了。


 


現在的女生,食量少得驚人,真難想像,她們是如何「維生」的!跟她們相比,我的食量便相對地變大,然而,以一個客觀角度來看,我的食量,其實跟普通人沒分別啊!


 


捫心自問,我食量一點也不驚人,要在飯局中吃得飽,一點也不難(我很易滿足的喇!)。要是有一天,在飯局後聽到我說一句「吃不飽」的話,當天的用餐,應該真的是少得可憐,而絕非因為自己「大食」啊!

2011年12月1日星期四

小天使的歌聲



首先,我要懺悔,更要告解。


 


原因,是在主日參與感恩彌撒時,未能百分百完全專心聆聽上主的話,當中百分之五,分神了。被分散注意力,並不是我想著別的東西,而是被一個小女孩吸引著。


 


她只是一個三、四歲的小娃娃,有一張逗人可愛的笑臉。除了被她的「外在美」吸引外,我還被她的「內在美」所深深吸引著。


 


一般而言,要一名小孩子乖乖地坐在教堂內而不搗蛋生事,是一件難度十分高的事。要是小孩子達到某歲數,家長還可以安排子女參加主日學。然而,對於年紀太少的幼童,硬要把他們送到另一個小課室、跟父母分開,並不容易,因此,不少小朋友只好跟隨家長參與一個他們根本聽不明白的彌撒,不感到沉悶才怪。為了令他們安靜地度過一小時而不影響其他教友為前提,分散他們的注意力,是唯一辦法。把他們心愛的玩具一併帶來、遞上小畫冊給他們畫畫、給他們看故事書,盡量令他們忙著自己的事而不對其他人作出騷擾。


 


然而,有時候,小孩子還是挺難控制,偶爾的「失控」,令人感到煩惱。神父也曾勸告家長小心看顧著小孩,以免他們把神聖莊嚴的教堂淪為遊樂場。神父說得言之有理,家長有責任在適當時候開始把道理向小孩灌輸,而非把這段時間變成另一個遊樂時段(當然,某程度上仍有點欣慰,至少,小朋友並沒有抗拒教堂這地方)


 


話說回來,這名「內外兼備」的小女孩,有何吸引人之處?原因,是她年紀小小,卻已經十分懂事。雖然她一臉天真活潑,但從未見過她手拿著玩具。相反,她每次也是乖乖地坐在母親旁邊。當你以為她在發呆時,其實她是在聆聽!每當唱起聖詩或禱文時,她更是有板有眼,一字不漏地朗朗上口,唱歌時,更是鏗鏘悅耳,比歌詠團唱得更投入、更大聲。她的歌聲音準,不少人更為了這聲線而找尋源頭呢!


 


相信這小女孩有如此出色的表現,全歸功於她的母親。雖然跟她不認識,但卻知道,這是天主臨在的最佳證明。這位充滿信德的母親,平日一定經常把聖經道理及禱文一一向女兒教導,否則,她又怎能這樣專注?她怎知道何時唸那一句禱文、何時唱那一句詩歌?更不可能令她乖乖坐著吧?誰說小孩子都是淘氣搗蛋?只要有信德,願意張開耳朵聆聽,有一個好的榜樣(父母)跟隨的話,無論小孩子年紀有多小,他們同樣可以明白基督的道理。


 


看著小女孩高聲歌唱,反而顯得其他教友唱得小聲呢!不禁在想,為何人越大,越吝嗇自己的歌聲?是怕自己唱得難聽嗎?小女孩的全情投入,成了大眾的好「榜樣」。天主的恩寵,無處不在,令小女孩美麗得像一名小天使。這名小天使的出現,彷彿給教友一個啟示,參與彌撒,要全情投入,聆聽天主的福音,要常歡樂,帶著歡笑喜樂,享受跟天主相聚的一刻。


 


雖然我五音不全,但被這小天使所感染下,我決定要跟她學習,盡情高歌(盡量吧)!不過,可能會難為了坐在旁邊的教友們了!然而,看在「誠意十足」份上,大家應該不會介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