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5日星期一

籃球小記




現在是晚上十時,友人已在中午離開了香港到外地公幹,我想他現在已經到達目的地,安頓好一切了。希望他事事順利,開開心心!

 

在星期五晚上,我們又再次相約一眾好友,到銅鑼灣「鳳城酒樓」吃晚飯。

上次午餐說笑要友人請客(當然只是說笑,只因小妹要早離開,沒有阻止「鬧劇」的發生),他們竟然容許友人出錢請客!太過份了!那有叫主角請客的道理?

 

不過事情發生了,只好再找機會請他大吃一頓,因此便有這次的晚飯。

 

一眾好友,吃吃喝喝,細說以前工作的趣事。

當結賬,各人付錢時,其中一人竟以「City Super」的代用券代替,令我們全部人哭笑不得!

 

吃飽之後,我們便到另間店「再飲」!因為其他朋友有要事在身,只可以「喝東西」而不能一起吃晚飯。

四周我環境雖然嘈吵,但並無損我們談天的興致。

近況、舊事、投訴充斥,室內笑聲不絕於耳

 

快的時光總是流走得特別快,轉眼間已經一時多,要不是明早要打籃球,我想我會留下繼續與友相聚的!

 

拖著疲憊的身軀,坐上小巴,停一停(等客),行一行,回到家已是接近二時了,匆匆清潔完便立即跳上床,閉上眼入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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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朝醒來,幸好沒有睡過頭,準備好行裝便出發。

 

今次打籃球的目的地是石硤尾運動場,相約十時在九龍城地鐵站出口等,如遲到或最後到達的便要請吃早餐,這是十分有效的。每個人都比預期的早到。有人更在九時半到達呢!(他笑說只是因為早上交通快了,才早到達)

 

今次打籃球有別於上次,因為今次只有兩小時,所以所有人都用盡全力打。

也可能是這個關係,小意外不斷發生:

先有「壞人」的眼鏡被打致飛脫,幸好人沒有受傷,眼鏡沒有破爛;

一小時後,案件再次重演,Kenneth的眼鏡飛脫,沒有「壞人」般好彩,他的眼鏡立即被打致粉碎!幸好人沒有因為眼鏡玻璃弄傷。

真是不幸中大幸,那只是後備鏡,他還有一副眼鏡,要不然,也不知他如何架車回家了。

玻璃散落在球場上,Nick竟然不知死活,用他的雙手輕拍地面。我們看見無不側目,立即把他喝止。他還笑說一定要摸一摸,確保沒有玻璃遺留在場中,以免有人會因此受傷。

正所謂「一不離二,二不離三」,阿來的眼鏡也被打致飛脫,之後再沒有眼鏡跌倒的事情發生了。

在倒數球賽完場前五分鐘,真正的意外發生了,DCC在起跳拍球的一刻,右腳著地的一剎那,他的腳扭傷了,全部人大為緊張,為他按摩,希望他沒什麼大礙吧!

之後我們便到城大的酒樓吃午餐。

其間Karl問阿來在那裏,那一刻我們便說他正在泊車。

五分鐘後,阿來到達,坐在Karl對面,冷不防Karl再問阿來在那裏時,

阿來好奇的問:「誰是阿來?」

Karl很自然的答:「阿Roy呀!」

但一見問的人正是Roy本人,全場無不捧腹大笑!

 

另一笑話便是有關汽水。

話說酒樓內有樽裝汽水賣,有一塊卡寫上大大的一個「【1】枝【4】元」,

但很多人也誤以為「【1】元【4】枝」!(包括我在內,但我看一眼之後便知道我看錯了)

還笑說要買很多回來喝呢!

 

飲茶完畢後,我與朱生和Karl到又一城逛逛,我們一行三個大細路更到玩具反斗城呢!

我看到吉蒂扭蛋不禁要扭一個!

好可愛啊!是一個「賣火柴的女孩」呢!有一本小小的書及一個小吉蒂!

貪心的我,繼續多扭兩個,誰知道‧‧‧‧‧‧三個竟然一模一樣!

機會率那麼少‧‧‧‧‧‧但我竟抽到三個一樣‧‧‧‧!

失望、失望、再失望!

不過不要緊!玩完一輪後,我和朱生到其中一間書店看書,可惜未有收穫。

離開前,他還教我有關一些攝影的知識呢!

 

五時半,我又相約了朋友到彩虹集合,一班人到西貢「釣墨魚」!

詳情留待下回分解。

3 則留言:

  1. 我都有好多代用券,kfc,麥當勞,大家樂,報紙上一堆剪落黎個d,可唔可以當錢比你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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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咁都得? 有冇過期先?如果唔係咁咪又係廢紙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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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都係四眼仔﹐但打波一定會用眼鏡帶套住副眼鏡唔比佢飛! 我比你重勁!細個玩扭蛋機試過同一次扭五個想同既公仔!一睇部機至發現有七成以上係同一個公仔﹐明搵苯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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