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9日星期五

被遺忘的雨傘

下雨,是煩惱的開始。出門時地面濕淋淋的,既怕車輛駛過小水氹而濺到身上,又怕簷蓬上的雨水弄濕身體。每人拿著雨傘,保持著半米的距離,上車時也會帶來不便。

 

下雨天的最佳伙伴,是雨傘。

 

只有在下雨時,人才會想起雨傘,才會知道它的可愛。

 

換了是平日陽光普照的日子,我們才懶得看傘子一眼。它只會被放在家中一個暗角,毫不起眼。如果一天不下雨,雨傘便會一直放在那兒,即使佈滿著塵埃也不會理會它。

 

人是有情,同樣,也是無情的。

 

我喜歡打開雨傘的感覺,雨點淅瀝淅瀝的下著,拍打的聲音,成了最自然的樂章,最清新的曲譜。

 

雨聲樂曲雖然吸引,但卻不及太陽親切。

 

看到雨停下來,彷彿什麼事也忘記了,兩手擺擺,輕鬆離開。才離開不久,方發覺手上空空如也,原來我把曾經與自己「出生入死」的雨傘也忘記了,遺留在辦公室裏,現在辦公室內長期擺放著幾把傘子,原因正是如此了。

 

留在辦公室也好,起碼隔天回去時,傘子仍在坐位旁。最怕是在乘車或逛街時,一不留神把它放在一旁,然後轉身就走,把帶來的物品忘記得一乾二淨!幸運的話,遇上細心的店員,便會一馬當先把自己叫回來,否則又將會有一把無辜的雨傘留落在街頭。

 

記得讀書時有一把很美的雨傘,一隻隻的白色蝴蝶襯在紫色的傘子上,可是因為自己一時大意,遺留在學校內,到發覺它不在身邊,回去尋找時,已經不知所蹤,很遺憾。自此以後,只會選用很普通、很平凡的雨傘,即使遺失了,也不會太心痛。

 

雨傘在雨天時擔當著保護我們的責任,要是在責任完成後把它們拋棄,也就太沒情義了。

 

我會捉著雙耳,提醒自己不能再粗心大意,把曾共渡風雨的傘子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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