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

水清無魚

撇開天生的性格,如果追求完美,是沒有任何附加條件或成本的話,相信很多人也會凡事做到最好,把錯誤及出錯的機會減到最低。可惜,現實歸現實,要把事事做到完美境界,要不,便是那人有過人之處,無可挑剔,犯錯機會等同零;要不,便只好接受人無完美的事實。換個角度安慰自己,只要一天還未到達完美之境,仍可以有「目標」,繼續努力,但要是已做足一百分的話,還能有什麼進步的空間呢?(還是這只不過是自我安慰、令自己好過一點的藉口?)


 


做事有缺失,可以有很多原因:時間不足,不足以反複檢查、未能把問題掘出來便已要呈交;個人性格粗心大意,以「差不多先生」為目標,凡事求其了事,總會有人看不過眼而出手相助,問題最終得以完滿解決,難題得以化解。


 


我不是聖人,當然有犯錯的時候,只是每當出錯時,心有不甘,所謂不甘,不是不承認錯誤,而是懊惱為什麼自己會這樣大意,連反覆檢查也看不出端倪?是經驗不足?還是粗心大意?還是因疲憊而引致失神?(下刪一百字‧‧‧)


 


藉口,一切都是藉口。


 


要做得好,無論環境有多惡劣,也可以把事情做好。錯了,就是錯。雖然,要承認犯錯是一件很難為情的事,被批評、被指出錯處,是很難堪,然而,就是這份難堪,令人銘記在心,好使人汲取教訓,從此不再犯同樣過錯。


 


對自己,我是這樣鞭策自己。但對別人,總得寬鬆一點。對自己可以吹毛求疵,但對別人卻不可以。


 


可是,當一而再、再而三地看到某某把某些事情弄錯(例如,程序錯誤、文件填寫出錯、錯字等等),總是有點怪怪的感覺,該挺身而出,說出錯處?還是抱著「算了罷」的心態?要是這錯誤是有著重大影響的話,當然不加考慮,立即跟對方說明。要是那只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錯誤呢?它雖不足以構成大問題,可是,它就像一條小刺,非常礙眼,看在眼裡,就是不舒服。


 


看來,還是算了罷。畢竟,「水清無魚,刨正無木」,尋求的所謂完美,對其他人而言,或許會視為苛刻,為他人構成不便、不安及不快。只要不是錯得太過分,也要使出「隻眼開、隻眼閉」的技倆,否則,只會引來「公憤」,被看成是雞蛋裡挑骨頭的壞人。

4 則留言:

  1. 我都成日做錯嘢,有時真係好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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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重要的錯誤當然要出聲,但小事就少理為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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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I guess you can very indirectly hint that person?! :-p Well, it's always a hard thing to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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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錯就要認喇!好心d人唔好咁多藉口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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