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6日星期五

一個「信」字

很多人覺得我很神秘(你有同感嗎?哈哈!),總覺得我是一個神秘莫測及難以了解的人。然而,事實上,我卻是一個比任何人更簡單的人。要是某人成功取得自己的信任,我便義無反顧地相信對方(是die hard的那種)。但話說回來,要成功啟動這道「信任之門」,卻是說易不易的。


 


信任,是建基於安全感。當人心中有充足的安全感時,自然會對他人產生信任。但當安全感欠奉時,信任及信心便會全然消失,輕則把自己「封鎖」,不欲他人接近;重則,為求重拾信任而不擇手段,從偷窺別人隱私而得知對方更多更多,用來填補空洞的心靈。


 


我是老一輩的人,要是舉例說出一項缺德的事,二話不說便會立即想到「偷看日記」。日記,除了記錄生活鎖事外,也是記下心中最私密的心事的途徑之一。除非得到當事人的同意,否則,偷看他人日記,等同偷窺,姑勿論當中記錄著一些高度機密之事還是只不過是一些無關痛癢的東西,單是這行徑,便已是一種嚴重且要不得的行為。


 


日記,未必人人會寫,說「偷看日記」,更未必能引來共鳴。現代人不寫日記,但一定有手提電話及各式各樣的信件(包括電郵)。手機內的電話資料及訊息,以及每天收到的電郵和書信,都是屬於物主所有。除非得到物主同意,否則,在任何情況下也不得擅作主張查看他人之信件。


 


我不明白,為何當一對男女相愛,便可以名正言順、以「關心」及「了解」為名而對對方作出種種的「查核」?一對男女,即使愛得如何轟烈,再坦蕩蕩,也該有自己的一點隱私及私人空間。凡事查看、質詢,無疑是一種缺乏信任的表現。要是彼此信任對方的話,向對方投以信任的一票的話,壓根兒不用事事追問、甚至偷看,對方自會對「乖乖地」作出坦白。要是當中沒有「蹺蹊」的話,私自查看固然沒有意思;相反,要是對方早已有背叛之心、或是有隱瞞之意,知道真相,也是於事無補,當面對質,只會加速愛情的死亡。


 


不但是情侶(或夫妻),當父母的,也需給予適當的空間給子女,私自翻閱對方的文件,只會破壞彼此間的關係。幸好,這些「翻查」事,從來沒有發生在我身上,只因母親對我有絕對的信任。即使我把「密函」隨便放在桌上,也不會被翻閱。相反,偶爾冒失的母親,卻會錯開自己的信件,而她定必第一時間「備案」。因為那只是一些平常不過的信件,即使給她錯誤地開啟了,其實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最經典的一次,可算是她把稅局寄來的稅單打開,內容給她「一窺全相」後,仍是懵然不知那是不屬於她的信,及至後來才發現那本是我的信。最逗笑的,還是她以為稅局退稅,一臉狐疑的我,以為真是有「好消息」,誰知道,細閱之下,竟是一年一度的「出血日」一一繳稅通知書(早知道一定沒有那麼「著數」之事),真是有一點從天堂頓時打回地獄的感覺啊!


 


幸好,母親跟我也有著同樣的「優點」(唉,這個「優」字,一直打成「傻」字,只能說,我倆都是「傻氣」一族),就是「過目就忘」,這刻看到的資料,下一秒鐘便已經「水過鴨背」,忘記得一乾二淨(難怪我「讀書不成」!)。我更笑說,母親的腦袋是一個RAM,只有極短暫的記憶,不消一會,便會自動更新,把舊有的資料刪除。當然,一些刻骨銘心的事,卻是記著一世啊(包括自己在內)!


 


幸好,我倆同樣是選擇性失憶(同時也是選擇性地好記性)的人,對這等小事,一定不放在心上,否則,可能會引發一場「世紀大戰」了!


 

2011年8月24日星期三

誰更失禮?

每個人,在一生中,總有試過覺得「某某」曾經「失禮」自己而表現得厭惡。這個「某某」,可以是身邊的任何一個人,當中,以「父母」可以算是「高票」當選。


 


請回想、再回想、再三回想,當自己還是羽翼未豐之時(遲則到中學期間,早則在小學階段時已開始),對所有事也是似懂非懂,以為自己十分「懂事」,便開始覺得父母的關懷是嘮叨,照顧是多餘,思想幼稚兼行為單純,卻以為自己「已長大」,想盡辦法脫離父母的「監管」,卻不知道自己只不過是「長高不長腦」。(捫心自問,有沒有試過要求推著父母的背,要他們匆匆離開、不想同學們見到他們?)


 


這情況,是絕對可以理解,因為這是每個青少年在成長期、青春期的必經階段。他們(包括年少的我們)覺得自己已有自理能力,父母的關心,是多餘、老土、追不上潮流,怕他們在朋輩間說出(或做出)一些「老土事」而「失禮」自己,所以寧願他們「有咁遠避咁遠」,「父母」,只會在嘴邊談及,而不會在身邊出現。可憐的父母,從此「見不得光」。


 


然而,這段日子,隨著年歲漸長,思想開始變得成熟,明白到他們對自己的體貼入微、照顧周到,是源自一份愛,是一種不能代替的福氣,更以他們為榮,以他們為傲,父母再次可以「見光」,更視他們如珠如寶。


 


試想想,自出生以來,父母從沒有嫌棄自己的無知與不足,相反,他們付出無比的愛心及時間來養育及教導自己。即使屢犯過錯,傷盡他們的心,他們都是無條件地原諒自己。他們從不認為子女是負擔、不覺得子女「失禮」他們,事事把子女放在首位,為什麼當自己「會行會走」的時候,卻無情地覺得他們失禮自己?是他們言行未符合自己心意?別忘記,自己會跑、會跳、會說話、會辯駁、會思考,全都是父母的功勞!要是覺得他們失禮自己、以他們為恥的話,自己豈不同樣失禮自己?一個連父母也不尊重的人,教別人如何尊重自己?


 


我不敢說,天下間所有父母都是完美。雖然不良父母(甚至枉為父母)仍是難以避免,然而他們只佔極少部分,絕大部分的父母都是無私偉大,事事以子女為先,他們是絕對值得子女尊敬及孝愛。不屑與父母溝通,繼而無情地斥責父母失禮自己,令他們心如刀割,是誰忘恩負義、誰更失禮?

2011年8月23日星期二

難為尊卑定分界

當一段男女關係在開始時已經在一個不平等的天秤上,這段關係要走下去,所受的考驗定比別人為多。


 


從什麼時候開始,一男一女相愛,要把所有的條件一一羅列出來,比較過、計算過,沒有一方比另一方更優越,才可以「有權利」愛下去?


 


一對條件相約、背景差不多的人,從相知,到相識,最後相愛,說易不易。有幾多對戀人,其身分、背景、地位、權力是絕對相同?即使條件相同,繼而相愛,誰又可保證他們能廝守一生、相愛到老?


 


古有「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本是認為擁有類似的成長及生活背景,令雙方在溝通及生活上,更能容易作出適應及配合,可是,這卻並不是尋求真愛的必然因素。相反,身分懸殊,雖然不被看好,但也不能抹煞當中確實包含了真誠的關愛之情。


 


男尊女卑,一直也被人詬病,要不是說男的貪圖女的美色,便是女的貪戀男的財氣,即使男對女作出金錢上的「支助」,甚至「包養」,這份「貪」,已漸漸被人所「接納」。男的以自己的財力作為賣點、女的以美貌自居,「各取所需」,甚至,有人拍掌羨慕能成功「釣金龜」的女主角呢!


 


相反,女尊男卑,便惹來更大的爭議。畢竟,在一個傳統的社會裡,男的被說成倚仗富家女的財力才能「上位」、「升格」,無形中已把「吃軟飯」一詞加冕在男的頭上。除非這人胃部結構奇特、面皮特厚外,否則,再也想不出有什麼男人能忍受這「尊稱」。


 


誰尊誰卑,造就了一對男女的位置。為「尊」者,要風得風;當「卑」者,只能言聽計從,毫無還擊之力。男女相愛,不是著重互相尊重嗎?「尊」得像王者、「卑」得像奴僕,怎樣看也不是「以愛為先」吧?


 


男女感情,要是當中包圍了「高攀」的元素,這便註定是一段不完美的關係。


 


「平民百姓」找尋伴侶難,背負著豐厚家底的「少爺、小姐」,又何嘗不是?每逢有一位「疑似真心人」出現時,不但是當事人,連帶身邊的三姑六婆也會不禁在想:「那人是真心喜歡他/她,還是只貪戀對方的錢財或權勢?」。即使真心真意地愛對方,也難以被先入為主,誤會成一個貪錢騙財的大騙子。然而,話說回來,要是雙方也知道這是一場你情我願的「遊戲」,被騙/貪去的財富,也只不過是這愛情遊戲中的一小代價而已。然而,要是那是真愛呢?這些愛情的試煉,並不是每一個人能抵受得住。流言蜚言,猶如千刀刃一樣,能傷人於無形。幾多人能排除萬難,修成正果?倒不成,最後成為一對充滿仇恨敵意的怨偶?


 


兩個身分懸殊的人,本是活在兩個截然不同的「星球」,卻在偶然的機會下相遇、相愛,是緣分還是孽緣,未到最後一刻,也不知道誰是真命天子。


 


時間能證明一切,要是能把對方騙上一輩子,騙到感情外,還得騙到自己「想」得到的東西,除了說一聲「恭喜」之外,還可以說什麼?

2011年8月22日星期一

第八道彩虹(19)

某星期五的下午,剛巧沒課堂,正當在百無聊賴、準備回宿舍休息之際,黃啟朗再次在我面前出現。


「嗨。」他輕鬆地跟我打招呼。


「那麼巧。」我說。其實大家也在同一校園出入,常碰面又有何出奇?


「準備上課?」他問。


「不,下午沒課堂,正準備回宿舍。」我如實回答。


「明天有空嗎?」他繼續問。


「有什麼事嗎?」我問。


「還記得我尚欠你一份禮物嗎?」他答。


「我已忘記了。」其實我怎會忘記?


「我現在提醒你來『領獎』。那麼,我相約你明天早上十時半見面吧。到時候,我把禮物送給你。」他說。


「別那麼神秘吧。」我笑著說。


「我又不是你,怎會預先把禮物帶在身上?」他笑著說,「記著明天,別遲到。我先走囉。」


「黃啟朗!」我越叫他越走,真沒他法子。他這個人的心思,總是很難令人猜出來。不過,既然明天我有空,便儘管出來赴約,看看他葫蘆裡賣什麼藥。


 


第二天早上,我依時出現。想不到,他比我更早到達。


「今天你看來心情不錯呢。」他的笑容如陽光般燦爛。


「當然,我要來拿禮物嘛。」我笑著說,「你還未說,究竟送我什麼禮物,得要在早上送給我?該不會只是一杯提神的咖啡吧?」


「你怎知道?」他笑得更開懷,然後從背後拿出一杯熱咖啡給我。


「你真是吝嗇鬼。」我佯裝不滿說,「早知道的話,我在宿舍多睡一會兒更好。」


「陽光這樣充沛,只懂躺在床上睡覺,不是太浪費了嗎?」他閉上眼深呼吸了一下,然後繼續說,「咖啡只是早點,好戲在後頭。」


「故作神秘。」我毫不客氣地接過他手上的咖啡,然後呷一口,味道果然香濃提神。


「還有這個。」他把一個熱烘烘的麵包交給我,「只喝咖啡,對胃部不好的。」


頃刻間,對他細心的行為,感到一點暖意。


「跟我來,我帶你去『領獎』。」他拉著我走。


原來他要給我的驚喜,是要帶我到海洋公園。


「為什麼帶來我這裡?」我不禁問他說。


「我知道你一直以來也希望坐上摩天輪,俯瞰外面的風景。只是一直以來也苦無機會,現在便給你達成心願。」他說,「雖然,這個摩天輪並不是最高最大的,但相信日後你會有更多的機會踏足其他更高更大的摩天輪。」


我感動得幾乎說不出話來。


「怎麼了?仍是覺得我這份禮物太小嗎?」他看到我愣住的樣子,不禁問道,「窮學生送禮,是這樣的貨色了。」


「怎會?我來不及高興呢!」我定過心神後說,「不過,我不知道你有這安排‧‧‧今天我定必會被曬成一塊黑炭了。」


「早知道你是一個冒失的人,加上,是我要求你出來嘛,當然有所準備‧‧‧這是給你的防曬霜及帽子。」他從袋裡把『防曬孖寶』拿出來。


「你何時變得這樣細心體貼?」我問他。


「一直都是。」他笑著說,「要當一名醫生,一定要細心觀察啊!」


他今天的行徑,果然令人刮目相看。


「還呆呆地站在這裡幹嗎?」他推著我說,「我們要瘋狂地玩一天!我很久沒出外玩了!今天一定要盡興而歸。」


他先帶我到一直夢寐以求的摩天輪上遊了一圈,從摩天輪俯視四周的環境,果然是令人難忘,我不禁在廂內大聲呼喊。因為自己過度興奮,令旁邊的人側目,我才猛然發覺自己的失儀正在影響他人,急忙把興奮的心情收歛起來。他知道我意猶未盡,願意跟我再輪候一次,完全滿意了我從小到大的心願。之後,我們到園內其他地方繼續遊玩,看海洋劇場、玩機動遊戲、觀賞其他海洋動物,這一切一切,對我來說也是新鮮刺激的。雖然在烈日當空下,大家也玩得大汗淋漓,但卻是盡興而返。


「滿足嗎?」在夕陽西下時,他問我。


「差一點點。」我淘氣地說。


「想不到,你這個人還挺難滿足呢!」他拍拍我的額角說。


「我想再多坐一次摩天輪。」我要求說。


「小姐,你已坐了四遍了,還未生厭嗎?」


「怎會厭呢?我巴不得住在摩天輪,天天在轉轉轉呢。」我雀躍地說。


「好吧,今天一切依你。」他說,「但這是最後一次喇,我肚子餓得很啊,我可不想在摩天輪上暈倒。」


就這樣,我們再次在摩天輪上轉了一圈,才帶著依依不捨的心情離開。


 


耗盡了一天的精力後,我們找了一間餐廳吃晚飯,補充能量。


或許,我真的太專注在遊玩上,直到靜下來時,方發覺自己餓得不得了,眼前的食物,竟然覺得比平日吃的美味百倍。


「幹嗎你不吃?你不是說肚子很餓嗎?」我叼著一條薯條說。


「看著你的食相,已是一大娛樂。」他調侃著我說。


「那有‧‧‧」我立即放下手上的食物,「你!換你來吃!快!」


黃啟朗立即乖乖地把食物一口一口地往嘴裡送,他裝出一副是我強迫他吃東西的模樣,樣子逗趣極了。


「這才像樣。」我笑得合不攏嘴,「但這餐廳的水準真好,那種味道,感覺像回到孤兒院一樣,很有家的感覺。」


「那即是不好吃了!」他笑說著。


「誰說我弄的食物不好吃?」背後傳來一把聲音,嚇得我倆互相對望著。


「我不是這個意思‧‧‧」黃啟朗一臉尷尬地說。


「別來這套!」對方已經笑得人仰馬翻,「黃啟朗!」


「胖朱?!」黃啟朗大聲叫道,「真的是你嗎?」


我怔了一怔,眼前一身廚師裝束的人,真是曾經跟我們一起成長的朱文青嗎?


「怎麼了?認不出是我嗎?」朱文青對我說,「誰叫自己天生饞嘴,除了喜歡吃外,最喜歡便是弄食物,當廚子最適合不過了。」


「你這個胖子,真是死性不改,一生都是跟食物為伴。」黃啟朗笑著說。


「民以食為天嘛。」他充滿自信地說,「看到別人吃得飽,捧著肚皮離開餐廳,那份滿足感,真是美妙極了!」


昔日老是被人欺負、自卑缺乏自信的朱文青再不復見,轉而是一個充滿自信的年輕人,原來,時間真的會令一個人改變,不,該說是,一個擁有目標的人,可以令他變得更自信。


「你的自信跟脂肪原來是成正比例的。」黃啟朗說,「正在我們才知道,你對煮食有這樣的天分呢!」


「我知道自己不是讀書的材料,幸好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給我找到這門手藝,方發覺自己是如此喜愛煮食,我終於不用渾渾噩噩過日子了。」朱文青說。


「對,行行出狀元,只要找到自己想走的路,勇往直前,一定會成功的。」黃啟朗鼓勵他說。


「難得大家碰面,這頓飯讓我來請吧。」朱文青說。


「那怎麼行?」我跟黃啟朗同聲說。


「你現在還是一名學廚,收入一般,加上,不希望你上司誤會你啊。」我說。


「就是嘛。」黃啟朗和應著,「當你有一天成了總廚後,我一定不會跟你客氣,把賬單交給你呢!」


「殊‧‧‧」朱文青輕聲地說,「別給我師傅聽到,否則他會認定我是一個好勝心重的人呢。但我有信心,在五年後,我一定會成功的!」


「有上進心不好嗎?」我不明。


「那要看你遇上什麼上司了。」黃啟朗似懂非懂地說,「你這個小女孩,入世未深,怎明白世途險惡?」


「誰說我是小女孩?」我噘著嘴說。


「小女孩愛坐摩天輪‧‧‧」他哼唱著。


「你好討厭呢!」我不禁紅著臉說。


「我不耽擱你倆打情罵俏‧‧‧」朱文青假裝別個臉,「我要回去工作了。有機會再來,我給你們再弄一些更美味的食物吧!」


「朱文青,別誤會‧‧‧」我還未來得及跟他解釋,他便轉身離開回到廚房去。


「真高興,這天竟然重遇胖朱。」黃啟朗說。


「對,大家都成長了,時間過得真快。」我慨嘆著說。


「怎麼了?老是裝出一副老氣橫揪的樣子。」他揶揄著我說,「無論你怎樣裝扮,也只是一個女孩子而已。」


「你好討厭呢!」我再次笑著罵他討厭。


「但你看來很喜歡今天的孩童節目。」


的確,這是我廿年來過得最快樂的一天。要是每天能過得像今天般高興、盡興的話,當一世的孩童,又有何不好?


 


 


 


(待續)

2011年8月19日星期五

音量控制失靈

我家有一個收音機,隨著它年紀漸長,「老毛病」開始出現,音量時大時小,當它心情好時,運作絕對正常,但當它心情欠佳時,它便開始鬧彆扭,即使沒有觸碰任何按鍵,它的音量可以突然變大,偶爾,它卻能在毫無預報下不吭半句聲。最特別之處是,即使把音量控制調教到「0」,還可以聽到電台主持說的話;把音量調整到「高」的時候,它卻低音如呢喃一般,真是奈何不了它。


 


我從不否認,收音機已經開始接近退休之時,可是,只要它一天仍能運作,我仍是捨不得放棄它。


 


收音機聲量時大時小,要是忍受不了的話,乾脆截斷電源,它便再無法發聲。可是有沒有發現,身邊也會出現一些無法控制音量的人?面對這些人,真是苦無對策。


 


要是他們長期處於呢喃的狀態,可愛一點,便把他們當作是一隻「小蜜蜂嗡嗡叫」;討厭一點,乾脆把他們看作是一隻蒼蠅在團團轉好了。


要是他們長期以高頻或以震耳欲聾的聲浪說話,經過一輪訓練,「麻木」過後,耳朵自會啟動「聲音過濾」系統,把一切噪音當作是「耳邊風」,然後又可以繼續如常工作;


雖然以上兩種情況也是擾民的行為,但至少,我們只需要適應單一「音波」便可以把問題解決。最令人煩擾不安的狀況,是突然被高低不一的「音波功」襲擊,忽高忽低的聲音,像一台音效壞了的機器一樣,音量突然從「0」增加到「10」,情況猶如一直在寧靜的圖書館內看書,忽然來一股震耳欲聾的聲響,不被嚇一跳才怪!


 


有時候,我也會怕自己在傾講時越說越興奮而不自覺地把聲浪調高,但原來,高處未算高。有些人的聲浪可以小得幾乎把耳朵貼到他(她)的嘴邊也聽不到,當你以為對方天生是一個說悄悄話高手,永遠不會聲如洪鐘的話,這便錯了!原來,他們可以在頃刻間把聲音調高,字字鏗鏘有勁,在整個空間也知道他(她)的存在的同時,也是令人頭痛欲裂的開始。即使立即逃離現場,那些如梵音的噪音,卻是良久未散。


 


機器壞了,我可以買一台新的來替換,可是,當人的聲帶「不受控」地忽高忽低,卻是一個永遠解決不了的死結。

2011年8月18日星期四

愛情像賭博

愛情像賭博,雙方各佔據在賭枱的一方,互相角力,誰是「莊」、誰是「閒」,未到揭盅的一刻,根本不會知道誰勝誰負;


愛情像賭博,有人一生好運,每次「下注」也能得到回報,同時,卻有人「逢買必輸」,有人越「買」越沉迷,有人一但輸了便從此絕跡於賭場;


愛情像賭博,沒有人能敢說自己是「長勝將軍」,也沒有人能確定自己一生當上失敗者。有誰知道,自己會否幸運地「標尾會」,把之前輸掉的「一鋪贏番晒」?又有誰能知道,自己一直處於優勢,以為自己會贏到尾,最後卻一鋪輸光,永不翻身?


愛情像賭博,你以為能憑機會率、或然率來猜出結果,可是卻不知道,結果從來不是你與我能左右;


愛情像賭博,有人願意下重注,把全副家當押在賭枱上,風險雖高,但回報卻大。有人卻只本著「小賭怡情」的心態,「試」過便算;


愛情像賭博,它從來沒有「勝券在握」這回事。要是未能好好把握機會,在頃刻間由勝變敗,輸得一敗塗地;贏得快,輸得更快;


 


愛情跟賭博最相似的地方是,從來沒有人可以強迫另一個人進行賭博,正如你不能強迫一個人愛上自己一樣。然而,要是一旦愛上了,卻可能因而上癮,從此無法自拔。要戒除這個癮頭,非要狠心地來一次「戒賭」不可,可是大部份人仍是抵擋不住當中的誘惑,那怕傷過痛過無數次,仍會相信自己會是下一次的終極大贏家。

2011年8月17日星期三

不選擇也是一種選擇

選擇題,從來都不易。當學生時,喜歡選擇題多於論說題,只因選擇題只需在當中選出其中一個當答案,懂得回答的話,當然覺得答案顯而易見;即使不懂作答,至少還有1/2、1/3、1/4、甚或1/5的機會能猜中答案(我不是提倡胡亂猜答案);相反,論說題卻因要付出更多的心思,不能胡亂寫一堆文字便能拿到分數。但隨著年歲的長大,對選擇題卻有著不一樣的感悟。


 


選擇題,看似簡單,其實「無情」,因為它的答案永遠只得一個,非對即錯,沒有灰色地帶。相反,以論點逐一分析答案,即使未能全中拿一百分,只要說中某些重點,至少也能拿回一點點的分數,不至於全軍覆沒。


 


我不喜歡選擇,深怕自己會選揀錯誤,然而,這卻不代表我不需要選擇。我放棄選擇的權利,卻並不代表別人能「乾脆」把這權利拿走。我把選擇權交付給別人,是甘心情願的,但要是從一開始便沒有選擇的權利,便是不情不願。


 


比方說,我可以選擇在閒時上街逛街,但我卻選擇當一名「宅女」,留在家中,雖百無聊賴,卻悠然自得。然而,要是在沒有選擇下,被迫困在某一處時,即使同樣無事忙,每分每秒也是難熬的。


 


又例如說,平日生活上,我是一個無所謂的人,吃什麼、穿什麼也可以。要是出外吃飯,友人提議的食物,我是絕無異議的,反之,要我點菜,卻有說不出的難度。因此,我永遠是最願意把點菜的權利交給其他人(「坐享其成」就是我,呵呵)。偶爾,當只有自己一人用餐,「選擇恐懼症」發作,看著令人眼花撩亂的餐牌,良久也未能選出想吃的食物。然而,話說回來,要是在「絕對沒選擇權」下點菜,卻有說不出的鬱悶,最後當然未能開懷用餐。


 


歸根究底,都是「有與沒有」的問題。「有」當然比「沒有」為佳。我選擇「不選擇」,只是把權利交給別人,我需要的,是可以say yes or no的權利,而不是被強迫接受某一個狀況。當然,我也要慢慢令自己變得有主見,終有一天,我能向「選擇恐懼症」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