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0日星期四

刻意的偶遇

偶遇,意即偶然的相遇,是在沒計算、沒計劃之下,加上機緣巧合,才能碰上。兩個人的遇上,時間很重要,要是錯過了,就算只差一秒鐘,最終也沒法把兩人連在一起。


 


同性的相遇,我們不會把它跟緣份二字拉上任何關係,唯獨一男一女的遇上,我們才會加上無限的想像力,把它刻劃成緣份的安排。然而,緣份也有好壞之分。要是這段關係是正面的話,想當然是「緣份」,但當其中一方不希望把這份關係發展或伸延開去,說不定,成了一段「孽緣」。


 


偶遇,可以是天意,也可以是人為。想當年的檸檬茶廣告,在小女生的刻意安排,與夢中情人多次遇上。這種偶遇,一點也不造作、不突兀,當中還滲出絲絲純真及可愛。可是,這種令人回味及渴望的清純偶遇,卻是可遇不可求。萬一,跟自己遇上的,是一個惹人討厭(甚至是死敵、宿敵)的話,巴不得跟對方劃清界線,甚至「至老死不相往來」。


 


偶遇,要看時間、看地點、看人物、看心情,要是天時地利人和其中一項未能配合,只會令人覺得這個相遇是一個噩夢、一件倒楣的事。某程度上,要安排一場巧妙的偶遇,不能缺少一個精心的佈局及高超的技巧。別以為偶遇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一句「咁啱嘅?」不是人人可以成功說出口,要是眼高手低,「詭計」被人悉破,只會令人貽笑大方。


 


年少無知,不知天高地厚的少男(少女)時代,才會對偶遇有幻想及希冀。要是當你知道,兩人的相遇並非偶然,背後帶著種種的目的,加上方法極為低能白痴的話,這一刻,只能怪自己為何不快走兩步來避開這個「躲也躲不來」的時刻。


 


(別誤會,沒有人會渴望這一刻發生在自己身上,因為這個討厭的「偶遇」,是在下班的時候發生,而這個突兀而避不開的時刻,原來只不過是為了追問一些沒關痛癢、不趕急的公事而已。)

2012年5月9日星期三

不死的生命力



(以下內容,或許會令人帶來一點不安,敬請留意)


 


聖經中,有一個撒種子的比喻:有一個人,把種子撒出去,有些落在路旁,種子最後被小鳥吃掉;有些種子落在石頭上,但因為土壤不深,縱然長出根,太陽一出,它們便枯萎了;有些種子落在荊棘中,它跟荊棘一起發芽長大,卻被荊棘搶去營養,最後也枯萎了;唯有那些落在好土地裡的種子,才能茁壯成長,結出成熟的果實。


 


在正常的情況下,肥沃的土地,是培養出好果實的先決條件,配合天時、地利、人和三大元素,能結出豐富果實的機會便大大提高。當然,這並不代表「先天不足」便會落得失敗的必然下場,只是,當中可能需要無比的毅力、刻苦、忍耐等,才能有機會、勉強嘗到成功的美果。


 


聖經上的比喻,當然有它的深層次意思,對它深信不疑。但回到現實裡,卻不得不讚嘆造物主的偉大,令萬物充滿生機,而當中的生命力,有時候,更是堅強得令人咋舌,反之,有時卻可以脆弱得不堪一擊。一花一草,都是生命的印證。小花需要悉心栽培,稍有風吹草動,花兒便凋謝。相反,在小花旁的小野草,韌力非凡,縱使面對狂風暴雨,也屹立不動。


 


一顆種子隨風飄揚(說不定,是小鳥把種子吃掉,跟著把它散播到各處),它不理會環境多麼惡劣,竟然在某一天,在巴士站上蓋「落地生根」。看著它一天一天地成長,不禁想著,畢竟它落在一個地基不穩的地方,欠缺營養,終有一天,它還是會枯萎的。可是,一天過去、兩天過去,現在已不知道過了多少歲月,小植物還是「茁壯」地成長。


 


枯萎死亡,是必然的定律,但沒有人會知道這一刻會在何時出現,既然如此,倒不如從另一角度來看,每天看著它以無比的毅力、努力求生,既能在早上給自己「打打氣」,同樣,也是一種欣賞大自然的方法。


 


植物的生命力強,昆蟲何嘗不是?


 


我們總會抱著不一樣的標準來對付不同的小昆蟲,而我,當然也不例外:小蚊子,一手便把它拍扁;小蜜蜂,對它敬而遠之;蒼蠅,拍打或拘趕它;蟑螂,「見一隻、殺一隻」等等。當你遇上它們時,你又會有什麼反應?


 


某天,家裡來了一位「不速之客」,擾亂著室內的寧靜與秩序,不勝厭煩。頃刻間,看到一隻會飛會動的「物體」在上空盤旋,未知其「底蘊」時,心中一怯也是自然反應。我不是那種大呼小叫的人,只是,我不喜歡這些小昆蟲「空降」在自己頭上。當確定盤旋中的不是「小強大將軍」(我不是怕它,只是討厭它非常骯髒),而是一隻飛蛾後,對它已沒有什麼介心。然而,即使我放它一條生路,它要尋死,我也奈何不了它。下一秒鐘,它竟然胡裡胡塗的飛進電風扇裡。剎那間,腦海中立即出現一個影像:「碎屍萬段、粉身碎骨」!(我只怕「屍骸遍地」,難以清理)


 


在九死一生的情況下,想不到,它竟然「安然無恙」!當它「定過心神」後,竟聰明得在絕處自尋出路!它既然能安然離開險境,即代表它又可以再肆無忌憚地騷擾我!還未來得及反應,「自作聰明」的它,再次墮入同一個陷阱(這方面,真的覺得它很笨!)。汲取了上次的經驗,這次,它又再次「化險為夷」,不禁讚嘆它的「不死精神」!可惜,再聰明、再命大,它也只不過是一隻昆蟲而已!它悄悄地躲起來,以為從此天下太平時,它又再次出擊!它,一而再、再而三的墮入同一個「困局」!這是我長得這麼大以來,第一次遇上一隻比小強的生命力更頑強的昆蟲,比有「九條命」的貓兒更厲害!心想,要是它能第三次「全身而退」的話,便證明它「命不該絕」,到時候便決定「放它一條生路」。


 


命大的它,真的如自己所言,竟然絲毫無損!最後,待它「驚魂未定」之時,小心翼翼把它捉著,然後以極速把它「放生」!


 


「不殺生」,並不是因為「宅心仁厚」,說穿了,其實我只不過不希望家裡變成「兇案現場」,一想到要「事後」清理,便不忍心把它推到鬼門關去了。

2012年5月8日星期二

這一票

從小到大,我也絕少參加比賽,不是因為害怕失敗,而是覺得自己資質平庸,能力並不突出,沒有參賽的資格。


 


在無心插柳的情況下,參加了一個攝影比賽。本著一試無妨的心態,心口掛著「勇」字,「不顧後果」、「精挑細選」了數張劣作,把作品上呈。本著「石沈大海」的結果,加上,在沒有背負任何期望的心態下,並不把它當作一回事。然而,奇蹟竟然出現,數天後,劣作竟然能成功通過甄選而入圍,這可算是始料不及。


 


既然已豁出去,參加比賽,便得跟著遊戲規則而行,即使本著必輸的心態,也不能失去體育精神!得想想法子,把入圍作品「公告天下」,以及作出「拉票」!


 


這樣一來,方發覺自己原是新丁一名!從來,自己都是一名低調得可怕的人,從沒試過在人前「推銷」自己,更沒試過向人「拉票」,要人家投自己一票,是一件多麼難為情的事啊!經過一輪內心的掙扎,還是要硬著頭皮,作一個「零的突破」!


 


明知高手雲集,自己只不過是其中一塊作陪襯的綠葉,沒有心理包袱,不用背負著必勝的壓力,自然能享受比賽過程的樂趣(但要跟其他人說嘛,還是有點兒難為情)。


 


我很介意自己變成一個厚臉皮、硬銷自己的人,因此,我不是一個優秀的推銷員,更加不懂如何向其他人推銷自己,更遑論跟人說「請投我一票」!畢竟,投票,是一件很個人的事。每人喜好不一,很難勉強別人去喜歡自己的作品,因此‧‧‧還是別說太多,否則,我怕自己在下一秒鐘會把這篇網誌刪掉!


 


隨網誌附上劣作九份,還望大家賜教,好使我在將來的技術能有所改進。

(要是大家喜歡的話,可以去"like"一"like"啊~)






1) 含苞待放


2) 透明


3) 背影


4) 專注


5) 豔光四射


6) Focus


7) 燦爛
8) buddy
9) 希望之花

2012年5月7日星期一

二月三十日(10)



為了開學事宜,穎淳忙得不可開交,根本騰不出時間及心思來處理她與凱凡之間的問題。開學後,即使她們在校內相遇,穎淳向她點頭示好,凱凡只是報以一個勉強的笑容,偶然更會詐作看不見對方,低頭避開她的目光。甚至她們在同一個課室內上課,也未能好好好坐下來傾談,在分組討論時,凱凡更刻意迴避穎淳,寧願跟其他同學同組,穎淳只好硬著頭皮跟其他同學一組。


 


別以為穎淳可以藉此認識新同學、新朋友,畢竟,對她而言,要在一個新圈子內認識新朋友並不容易。即使她性格活潑開朗、平易近人、充滿陽光氣息,然而,對某些不認識她的人而言,對她仍有一定的介心。縱然如此,憑藉她樂觀正面的性格,她不甘心當一個終日愁眉苦臉的人,她決定要衝出這個困局。


 


可惜,不是所有人也能諒解穎淳的用心,在開學初期,她曾收過一封暱名信,投訴為何她能入讀這學系,以及以一些十分牽強的理由,企圖打擊她的自信,目的只是希望能迫使穎淳知難而退。但是,她是一個遇強愈強的女孩,區區一封暱名信,豈能動搖她完成夢想的決心?以她一貫的作風,她本想把事情跟校方說明,最終,她還是打消這念頭,她誓要以實力證明自己有能力選修這專科。


 


最後,她不負眾望,在第一學期結束時,考取不俗的成績,加上她樂於助人的性格,經常在課餘的時間,協助其他成績稍遜的同學,漸漸地,同學開始對她改觀,放下成見,跟她友好起來。只可惜,她跟凱凡的關係,仍未見好轉。


 


「現在不用趕功課,有空坐下來聊聊天嗎?我們好像很久沒有傾談心事了。」假期剛開始,穎淳下定決心找凱凡出來修補關係。


「好吧。」凱凡再也找不到拒絕她的理由。


兩人坐下來,卻只是默默無言。


「習慣了嗎?」穎淳決定打破沉默,但她才開腔,便覺得這問題十分無聊。


「不習慣。」凱凡輕描淡寫地說。


空氣中再次變得寧靜。


「我想轉系。」這次輪到凱凡開腔說。


「轉系?」穎淳驚訝地問道,「有必要嗎?還是‧‧‧因為我的緣故?」


「有關係嗎?」凱凡問,「你何時變得這樣多疑?」


「有。」穎淳說,「因為我在乎你。你是我的好朋友,我不希望你因一時衝動而做錯決定。」


「我的興趣根本不在此。」凱凡說,「你不是曾說過,勉強自己做一些不情願的事,只會浪費時間嗎?我不想磋跎歲月,更不想剝奪別人的機會,早點抽身離開,更為合適。」


「你不覺得可惜嗎?」穎淳問。


「要是我繼續勉強下去,直到畢業後我才後悔,那時候才更可惜。」凱凡說。


「學校已接受你轉系的申請嗎?」穎淳再問。


「學校還在審批當中。」凱凡說。


「機會大嗎?」穎淳失望地問。


「雖然沒有太多先例,但一試無妨。正如你的做人宗旨:凡事皆可能。」凱凡幽幽地說。


「轉系後,我們還是朋友嗎?」穎淳問。


「真正的友誼不會因地域而改變。」凱凡說。


打從心底裡,穎淳覺得她跟凱凡之間的關係,已經起了變化,可是,她卻不願承認。


******


新學期開始,穎淳帶著患得患失的心情回到校園。一方面,她渴望課堂上的每項新挑戰,同時,她卻擔心在課室內,再也看不到凱凡的蹤影。


 


沒料到,就在她內心充滿忐忑的一刻,她竟然看到凱凡坐在課室的一角!


「凱凡!」穎淳急步走上前,緊張得連步履也不穩的她,幾乎摔倒。


「小心!」凱凡看到幾乎摔倒的穎淳,上前把她扶著。


「謝謝你還關心我。」穎淳展露出一抹燦爛的笑容。


「為什麼不關心你?」凱凡沒好氣的說,「你真的以為我跟你絕交了嗎?」


「不是!不是!」穎淳連忙搖頭,「只是‧‧‧這半年來,你對我冷淡了很多‧‧‧」


凱凡頓時不懂反應,無言以對。


「為什麼你會在這裡?你不是要在新學期轉到另一學系嗎?難道‧‧‧」穎淳急著問她。


「不是失敗。」凱凡還未待穎淳把問題問完,便搶先答道,「只是我決定留下來。」


穎淳越來越不了解凱凡的心,只覺得眼前這個朋友,越來越反覆無常。


「為什麼?難道我在發夢嗎?」穎淳問。


「清醒點!」凱凡捏著她的臉頰說,「到點上課了!下課後,我才跟你一一說清楚吧。」


 


這一節課堂,是穎淳歷年來最不專心的一課,因為她心裡只是不停地想著凱凡「回心轉意」的各種理由。


 


能令凱凡「回頭」的原因,原來是因為一場交通意外。就在她等待結果的前兩天,她在路上目擊一樁兩車相撞的交通意外。受傷的,是一對父子,正當他們等待求援的時候,凱凡及時伸出援手,以她在課堂上剛學會的一點點救護知識,協助及安慰一對受傷的父子。雖然最終還是需要救護員為他們檢驗、包紮及送往醫院,但在過程中,她深深體會到能協助傷者、甚或只是從旁安慰他們,從而緩解傷者不安,減輕他們的痛苦,是一份天賜的使命感。那對父子,在被送上救護車前的一刻,還努力擠出一抹痛苦的笑容,向她道謝,這一幕,深深留在她的腦海中,因此,她深信是上天安排她遇上這樁意外,令她反思自己的前路。


「想不到,你在幫助那對父子的同時,他們也幫你作出抉擇呢!」穎淳聽罷凱凡的經歷後說。


「但我的三心兩意,為校方增添不少麻煩,已經惹來他們的不滿了。」凱凡說,「從現在開始、直到畢業前的這段日子,相信我的日子會更難走。」


「我的路也不看得很容易走啊!」穎淳笑著說,「我倆一起互相作伴,這條路,或許會容易走一點!」


「你當然說得輕鬆。」凱凡輕嘆一聲,「從一開始,我便只求轉系。因此,上學期根本沒有用功,成績更加只是一般。這樣一來一回,教授只會對我更嚴苛,我想以好成績畢業,更是難上加難。」


「我們只是過了一個學期,現在下定論還是言之過早。你還有很多時間把成績追回來呢。」穎淳安慰她說。


「看來,我是自尋煩惱。」凱凡說,「要是我堅持轉系,或許會少一點煩惱。」


「這不是更能向校方證明你要當護士的決心嗎?」穎淳說,「醫護界就是需要這種有熱誠的人啊!」


「論熱誠,我哪兒及得上你?」凱凡苦笑著說。


「多得那對父子,他們激發起你體內的『潛能』呢!」穎淳說,「他日有機會再遇上他們時,真的要向他們道謝!」


「這是什麼歪道理?」凱凡沒好氣的說。


「多得他們,我們的未來,才有多一位護士服務社會啊!」穎淳興奮地說。


「拜託!不是多得我,這世上會少了兩個人啊!」凱凡不服氣地說。


「所以嘛,『地球多得你』!」穎淳咧嘴而笑。


「誇張!」凱凡被穎淳逗得發笑。


「我一直相信,生命影響生命,果然沒錯!」穎淳說,「只是竟想不到,一個陌生人的影響力遠比我強呢。」


「證明你道行未夠,哈哈!」這一笑,便把兩人之間的嫌隙全然化解。


「我認輸了。」穎淳扁著嘴說。


「認輸?這不是你一向的處事作風呢。」凱凡訕笑著她說,「在你認輸之前,你要幫我補習,否則,要是我成績差得被迫退學的話,那麼,我也愛莫能助了。」


「即使你不主動提出,我也會向你進行『地獄性特訓』!」穎淳說。


「你不怕我成績比你好嗎?」凱凡對穎淳無私的幫忙,心頭一暖。


「怕什麼?我們兩人一起進步,不是更好嗎?」穎淳笑著說。


「好,一言為定!」


 


 


(待續)

2012年5月4日星期五

No Display?



在新與舊之間選擇,我們都傾向擁有全新(而沒有被使用過)的物品。除了某些特別原因外(例如,為了節省金錢而到「xx站」購買二手名牌、為了秉承傳統:某些嬰兒用品,如衣服,有著祝福小孩快高長大之意思等等),我們都希望能得到簇新的用品。


 


對於陳列品,我們又愛又恨。愛它在購物前,能以第一身去感受它的好與壞,可觸摸、可把玩、可細心研究它每一個部份,確保對它有一定的認識,不會在不了解的情況下把它買回家。然而,另一方面,正因為陳列品是給顧客「研究」之用,每天給數以百計(甚至千計)的顧客把玩及「蹂躪」,質量再好,慢慢也會變得「五癆七傷」,甚至「殘缺不全」。陳列品最終逃不過被人嫌棄的命運,從一個最受歡迎的玩物,變成最不受歡迎的東西,除非以極低廉的價錢賣出,否則,盡可能也不會把它帶回家。


 


在決定把產品買回家後,很自然便會說出:「麻煩給我一個新的。」,然後,陳列品繼續當其陳列品,一個跟它一模一樣的新產品,卻被客人買回家慢慢享用。不知道孰真孰假,不少售貨員總會跟客人說,他()手上的,是剛上架,從未被人使用。顧客只好半信半疑,左右檢驗,才願意把產品買回家。


 


縱然如此,這也不代表簇新的一定會比陳列品好。很多時候,在檢查「新貨」時,才貿然發現它跟陳列品有著一些細微的分別。明明自己喜歡的,是手上樣板的款式,但當新貨在手時,卻是另一回事。這樣一來,究竟選取簇新但款式有別的好?還是相信售貨員,乾脆把陳列品帶回家?


 


購物,首要是有沒有確實的需要。要是那不是一件非買不可的東西,當然可以不買。然而,要是真的想逗自己高興,便得看看購物過程中,是否買得稱心如意。要是購買過程中有丁點猶疑的感覺,便不應勉強自己接受一件不是百分百喜歡或完美的物品,否則,只會換來後悔二字。


 


Display or no display?正如「一手」及「二手」的分別,它們可以「差之毫釐」,更可以「謬之千里」,沒有絕對的好與壞,最重要是能說服自己的「心理關口」,同樣可以滿足購物的樂趣。

2012年5月3日星期四

我有一點曳



要做到「有話直說」,知易行難,特別是在需要捍衛權利及堅持宗旨的情況下,要敢於說出心中的想法,同時不令對方難堪,實在是難上加難。


 


一向以來,我都不是一個多言的人,多餘的說話不多說(雖然現在已慢慢「多言」,但仍有「改善」空間),要駁斥人家的說話,對我來說,是有一定的難度。別誤會,我也不是那種乖巧得事事逆來順受的人,偶然也會出現「間歇性駁嘴症」。當然,能享受這種「超然」福利的人,大部分都是由家人「獨享」。是的,在跟自己越親近、越熟悉的人面前,我們才會無遮無掩、毫無保留地把自己的好壞喜惡在他們面前表露無遺。話雖如此,這也並不代表有「免死金牌」、可以不由分說的胡亂發脾氣,這只是說,在需要表達意見時,較容易暢所欲言而已。


 


反之,在工作上,要做到暢所欲言,可真不易。在職場打滾,說話技巧更不容忽視。我是一個笨拙的人,言行也一樣笨拙。要麼便不發一言,默默地幹,要麼,便是把實情如實報導。修飾?只能「盡力而為」,反而大部分時間還是「有碗話碗」,令人誤會自己欠缺圓滑,也是合理兼正常。正因為自己不善辭令,為免得失別人,在可接受的範圍內,還是會當一個yes man(girl)就算了。


 


有人說,初出茅廬的年輕人,既倚仗自己年輕「有火」,更可能是因為不知好歹(或死活),面對稍不順心的事,便按捺不住、不吐不快。有人會把他們視為敢言、不畏強權、有拼勁、心中有團火等等,但有更多時候,他們這些行為是莽撞、不分輕重、不知天高地厚等。


 


面對上司或高層,他們總會帶著一點權威,要跟他們說道理或是評論工作,或多或少,也會帶一點羞怯,要向他們表達出不一樣的觀點或意見時,更是難以啟齒。常跟自己說,有話不妨直言,但當真的要付諸實行時,卻有一種說不出的難。對很多人而言,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但對於一向只懂點頭、不會拒絕的我來說,彷彿小孩子做了一件錯事似的。


 


不禁問自己:當一個乖乖的小孩好,還是當一個有點個性、有意見的孩子好?

看來,暫時還是未有一個肯定的答案‧‧‧

2012年5月1日星期二

黑暗的恐懼



在光明與黑暗之間,我們還是喜歡前者多一點,畢竟,在光明中,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不會模糊不清。黑暗,神秘而可怕,跟未知幾乎劃上等號,從而令人失去安全感。


 


有人害怕黑暗,只要稍為昏暗便會嘩嘩大叫,在黑漆漆的環境下,容易產生不安。比方說,有人不能在完全黑暗的環境下睡覺,總要亮著一盞燈,方能安然入睡。相反,有人卻連丁點兒的光線也不能接受,要在全黑的環境下,才能進入夢鄉,要是無法把所有光源截去,只好另尋方法,例如,戴著眼罩睡覺。


 


有沒有試過,在家中,閉上雙眼,只憑觸覺、聽覺等其他觀感來走路,結果怎樣?明明那是來回走了千萬趟的地方,還口口聲聲地說「閉上眼也知道xx放在那裡/路怎樣走」,但當「眼前一黑」,只憑觸覺來摸索時,原來,再熟悉的地方,頓時變得陌生,舉步維艱。那種恐懼與不安,原是那麼可怕的。


 


我不是一個怕黑的人,總不明白,黑夜有什麼可怕。尤其是當自己成為一名旁觀者,看著人們在黑漆漆的環境下,觸摸著一些明知不可能傷害自己的東西,仍是害怕得嘩嘩大叫,不禁暗自偷笑。然而,當設身處地、親歷其境,不能目睹而只能觸摸的話,憑觸覺加上腦海裡的「幻想力」,要把握在手心的東西,繪聲繪影地描述出來,原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更想不到,自己竟然同樣會說「我好驚!」!

一直以來,我們習慣要以雙目觀察,把事物「形象化」,一旦未能「目睹」,信心自會動搖
(甚至破滅),換來懷疑猜度。


 


活在黑暗中的日子,一秒也嫌多,更何況是那些真正的失明人士?他們比我們有著一顆更勇敢、更無懼的心,他們比其他人有著一個更強的信念,才能跟黑暗做「朋友」。恐懼,其實並不是來自黑暗,而是心魔作祟,當克服了、習慣了,黑暗,再不會是恐懼的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