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忘與不忘,或許,只是一念之差。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遇過一些「過目就忘」的人?他們的記憶猶如金魚一樣,這一刻認識了新朋友,下一秒便已經把對方忘記得一乾二淨。的確,面對那些不過是普通不過的社交場合(如酒會、聚會、會議等),只有禮貌式的hi & bye,東拉西扯的寒暄數句,根本沒有深入的了解,聚會過後,自然把對方輕易忘記。不過,人的記憶再短暫,在短時間內(例如一兩天?)也未必會把對方完全忘記得一乾二淨,只是,隨著時間過去,人的記憶才會逐漸淡忘,對方的面貌才會開始變得模糊,他日偶然在街上相遇,也只會隱約想起一張無法說出名字的臉龐。
最極端的例子是,有些人對辨認人(或臉孔)特別困難,醫學上稱為「臉盲症」。真無法想像,每天遇上每個臉孔都無法辨別,會是一個怎樣的生活。往好的方面想,就是每天也能認識「新朋友」,從中得到新體會及挑戰,但事實上,無法把對方牢牢記在心上,不能把記憶留住,會是一件令人多麼懊惱及沮喪的事啊(大前提是,對方是一個值得記著的人,而不是一個無關痛癢的路人甲)!
我有一位朋友,正是那種認人很差勁的人。她能在這天跟一班朋友吃飯(當中夾雜一些初相識的人),席間能有說有笑,第二天,當同一個人出現在眼前,只是衣飾打扮稍有不同時(不是那種妝前妝後兩個樣),她竟然能把對方當作是從未遇過的陌生人,笑得我人仰馬翻。雖然她不善於辨認樣貌(幸好,她還記得我是誰!),但她卻是一個很窩心的女孩,對朋友的事十分在意,絕對不是一個善忘的人。偶然在想,要是自己能像她一般「無憂無慮」,不用花氣力去記著一些無關痛癢的事,為腦袋騰出更多「空間」,不是更好嗎?
自問不是一個辨別面貌很強的人,不過,話雖如此,要是在街上遇上相識的人,我總是那個先行把對方認出來(沒法子,誰叫自己「仇家」多,所以才造就自己在街上「警覺性」特別高?哈哈!)。另一方面,自己更有一個「絕技」:從人的背部(嚴格來說,是人的後腦)辨認對方!這「絕技」的出現,主要原因是自己習慣性地留守在後方,外出時經常尾隨他人而不是「走在最前線」。選擇「殿後」,一方面是因為自己對路程未必熟悉,與其「一馬當先」,有機為帶領他人走錯路而延誤對方的時間,倒不如走在後方;另一方面,走在後方,能使自己更全面地看顧其他人,確保沒有人在途中迷路或走錯路等等。經過如此長年累月的訓練下,說自己辨認人家的後腦比面貌更快更強,也毫不誇張呢!
總相信,縱使一個人對辨認臉孔有困難,很容易因沒跟對方打招呼而誤以為是目中無人的人(偶然也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想得太多」,怕對方誤解自己傲慢不理睬他人),只要在其他方面表現細心,此消彼長,「臉盲」也未必是一件絕對的壞事,說不定,更可以成為大家之間的小插曲、小趣事呢!
我都係,我好快就唔認得人,成年都未認得同事...
回覆刪除我係臉盲又眼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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