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星期二

「春嬌」不會美

「吸煙危害健康」──一個三歲小孩也知道的「道理」,偏偏很多成年人不懂,反而因著各種不同原因而叼著一口煙。吸煙對健康造成什麼傷害,已經在大大小小的書本上、電視上、宣傳短片上提及超過億萬次,但選擇吞雲吐霧的人,仍是大有人在。煙民無時無刻對煙商「進貢」,實行「飯可以不吃,煙不可不吸」。


 


最弔詭的地方是,「香煙」其實一點也不香,即使連煙不離手的人,同樣覺得香煙其實是「臭煙」,實在無法想像如何把一樣臭的東西吸進身體裡。究竟,在什麼情況下會嘗試吸第一口煙?出於好奇?人試我試?有型有格?能與別人築成溝通的橋樑、藉此促進人際關係?


 


吸煙與否,都是個人的選擇,只不過是大家「口味」不同而已。恕我「坦白」,大部分吸煙人士都是固執而大膽的人。無論旁人如何勸導他們,希望他們戒煙,他們總有其道理與理由來支持自己繼續執意吸食。另一方面,有不少醫學證明及臨床實驗也指出,吸煙有百害而無一利(否則,政府、學校也會支持及鼓勵市民吸食吧?),但煙民仍是置若罔聞,把健康置之不理,用自己的身體「博一鋪」(不是嗎?有人吸煙數十年,身體還是「健步如飛」嘛!)。


 


近年,女性煙民逐年遞增,不難發現一些圍著垃圾箱「打邊爐」的都是女性(更有年輕化的跡象)。這邊廂,她們忙著買各式各樣的化妝品、護膚品、衣履鞋襪來令自己變得更出眾,務求令自己的皮膚又白又滑,但另一邊廂,卻一派悠然自得地吞雲吐霧。先別說內在的「身體問題」,至少,基本的外貌已經大打折扣。一個再優雅再出眾的女生,只要一煙在手,已經形象「大扣分」,加上牙齒發黃、身上傳來陣陣煙味,即使噴上最名貴、最誘人的香水,也無法掩蓋那些煙味。


 


或許,她們認為,只要躲在一角,不被人發現,便神不知鬼不覺了!但在吸煙時,卻有一個即時的危險性──開啟打火機。數天前,有一位年輕女煙民在打火時,意外把自己燒傷。二十年、三十年後的健康,還可以置之不理,但因打火而引來即時的傷痛,卻不可不理吧?因吸煙而引來無妄之災,值得與否,真是見仁見智了。當「春嬌」還未遇上「志明」前,說不定已經發生一些小意外而令自己身體受傷(甚至要在醫院裡才能相見了)。


 


我雖不怕火,但當拿著一個打火機時,卻帶一點擔心及恐懼。我無法自信及自然地把火打起來,總是擔心在電光火石之間把指頭燒傷。那麼,回歸「古代」,用火柴點火?危險性雖然較火機為低,可是,我也能把火柴「源源不絕」地折斷,而那點火光仍是未能「閃亮」起來。一個連火也打不起的人,怎能天天與火為伴?點火吸煙,還是留給那些膽色過人,不怕危險、意外的人好了。


 

我,只不過是一個膽小鬼,要我冒險吸煙?No way。

2011年8月29日星期一

還是媽媽你最好

99.999%的人也很期待自己的生日,總是想著如何去慶祝、如何去歡度、期望自己會收到什麼禮物。然而,對我來說,生日,只是一個比平日更平凡的日子。


 


你以為會有人為你慶祝生日嗎?對不起,你想太多了;


你以為會有人送你生日禮物嗎?對不起,這是個妄想;


你以為會有人為你送上生日歌?對不起,請自行在心裡唱出來便算了;


 


偶然,有人會在一個alarm note裡記得你生日而送一個「happy birthday」的message已經要感激流涕,還想苛求什麼?


 


從來,我也不是一個在鎂光燈下的主角,甚至連在一年中只有一天可以當上主角的資格也不配。我根本在高估自己在別人心中的地位,我根本什麼人也不是。


 


禮物?自己買一份給自己吧!


蛋糕?自己弄一個給自己吧!


快樂?自行找出來,別妄想別人有義務令自己快樂‧‧‧


 


我事事為他人設想,本是不為求回報,因為我知道,被重視、關心是一件多麼快樂的事,因此,我樂於為別人帶來驚喜。然而,在生日這天,想一想受到別人的重視,也不為過分吧?可是,為什麼對我來說,這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


 


原來,世上會跟我慶祝的人,除了自己外,便只有母親。她是世上唯一一個會為我買蛋糕的人。這天,本是「母親受難日」,要慶祝,該是我跟她慶祝,是她懷胎十月把我生下來,沒有她,便沒有我。為何我反而沒有跟她慶祝?


 


我沒別人般幸福,有人會為自己張羅、買禮物。這一天,根本什麼也不是。


 


我唯一可以對自己好的,就是藉「生日」為名,為自己找一個藉口買禮物給自己。可惜,我連這機會也吝嗇,買禮物逗自己開心也要思前想後!不是自虐狂是什麼?


 


刻意唱出來的生日歌,我不要;


刻意點著洋燭的蛋糕,我不要;


 


你呀你,從來也跟自己說,「沒有期望,便沒有失望」,為什麼總是不能牢牢記著?


 


我要學會cool,冷漠更好!把心冰封著,不動氣,沒有什麼情感可言,便不會有失望了。


 


跟自己說一句,「生日快樂」!


 


還有,最重要的一句,「媽媽,你是世上待我最好的!」


雖然你沒有作出任何熱情的舉動,但這八分之一個的迷你魔鬼蛋糕的味道,我永世難忘。


 


生日願望?還是算了吧‧‧‧


 


我還是接受現實,學會如果自己一人過生日好了。

2011年8月28日星期日

第八道彩虹(20)

我以為,這樣快樂愜意的生活從此會長伴著自己。然而,這一切原是幻像,甚至是妄想。


 


女孩子總喜歡跟閨中密友分享樂事,我也不例外。雖說我是一個不善表達自己的一個女孩子,但當遇上一些令人樂透的事,透過跟友人分享,才能把快樂倍增,同時也能為身邊的人帶來正能量,這是我從好友影藍身上所領略到的道理。因此,我巴不得立即向影藍「報告」跟黃啟朗過了一個愉快的一天。


 


撥了多次電話,仍未能跟影藍聯絡上,不禁令我擔心起來。然而,回想起來,或許她只是在忙於工作,所以才把電話關上,只要她工作完畢後,聽到我的留言,便會回電話給自己。


 


終於,在半夜時分,她回了一通電話給我。


「澄澄,有急事找我嗎?」影藍的聲音有點沙啞。


「我只是想念著你,想聽聽你的聲音而已。」我沒有立即把自己的事跟她說,相反,我比較擔心她,「你的聲音‧‧‧聽起來怪怪的,你還好嗎?」


「沒什麼‧‧‧只是工作了一整天,有點累而已。」她沒精打采地說,「我怕你急著找我有要事,所以無論如何也要回一通電話給你。」


聽到她這樣說,教我如何不感動?


「傻瓜!那麼你該早點休息,別打電話給我啊!」我佯裝責備她,但內心卻有說不出的感動。


可能她真的太累了,反應比平常緩慢了很多,為了不耽誤她休息時間,便只好匆匆掛線。


 


兩天後,影藍主動打電話給我,相約我到她的家。


「大紅人,幹嗎你今天竟然有時間休息?」甫到達她的家,我不禁揶揄她。


「我頭痛嘛!我集中不了精神‧‧‧劇本對白完全記不下‧‧‧與其拖累全組人,監製決定放我一天病假。」


「那麼你該好好休息啊!」我說,「那天晚上,你語氣好像不對勁似的,幾乎把我嚇壞。」


「別提那天了‧‧‧」她欲言又止。


「有事要跟我說啊。」


最後,她把抑壓在心裡多時的鬱結和盤托出。


那天,她原來在電視台受了一點委屈。基於劇情需要,監製臨時安排了一場親熱鏡頭給影藍。作為一名新人,影藍不能作出任何反抗或拒絕,即使她跟經理人反映了自己的意願,經理人仍是同意監製的要求,影藍只好在沒有心理準備下,反複「NG」了數次,才勉強拍下那一場戲。她感到非常委屈,卻又不能吭半句,深怕別人以為她「未紅先驕」及「裝純情」,只能躲在洗手間裡偷偷哭泣。


說罷,影藍已經雙眼通紅,再沒說一句話。這時,我方知道自己對她的了解太少,她在片場受委屈的同時,我卻只懂記著自行玩樂,教我無地自容。


我什麼也沒有說,只是把影藍緊緊地擁裡懷裡,令她知道,在這世界上,她還有我,她並不是孤單的。


「我好像在出賣自己的靈魂。」忽然,影藍吐出這句話,嚇得我不知所措。


「別這樣想!」我安慰著她說,「你便當作是一種磨練吧。」


「無論我有多麼不願意,只要是監製說一句,我便要作出配合,我根本跟一個木偶無異。」她幽幽地說,「我已變成一個沒原則可言的人,連最基本的底線也捉不住。」


「你排除萬難才得到現在的成就,難道你想就此放棄?你甘心嗎?」我問她。


「但這條路比想像中更難走。」


「要是你現在放棄的話,我會看不起你。」我說,「我絕對支持你這份堅持原則的信念,但卻不表示一旦產生矛盾時便選擇逃避!我明白你這份委屈有多難受,你選擇妥協,是需要很大的勇氣。」


「你根本不明白,要跟一個不相識的人親嘴,是多麼的可怕及嘔心‧‧‧」她邊說邊流淚。


「影藍,我知道你心裡實在難受‧‧‧」我無言以對,只能給她一個緊緊的擁抱,「要是你真的覺得難受,為何不跟監製及經理人說出心中所想?」


「我有‧‧‧但你覺得有用嗎?」她哭得更厲害。


「來‧‧‧我幫你跟他們說!」我再不忍心看到她淚眼連連的樣子,決定挺身而出,為她出頭。


「傻瓜,我只不過是一個小小的新人,加上,你又不是位高權重的人,他們憑什麼會聽你的話?」她破涕為笑,「但有你這句說話,我便心滿意足了。」


「這又不行,那又不行‧‧‧你教我怎麼辦?」現在苦惱的卻是我。


「我大哭一場後‧‧‧會好很多的。」她反而向我作出安慰,「我知道這只不過是工作所需‧‧‧Cheryl(經理人)都是為我好,我應相信她的決定及安排。我只是‧‧‧只是一時之間未能適應而已。」


「影藍‧‧‧」


「放心,我是『打不死』的。」她拭著淚說,「他朝一天,當我成名後,我要所有人也得聽從我,從此不要再受著這些冤屈。」


「我相信你一定會有成功的一天!」我對她有百分百的信心。


影藍的情緒起伏很大,這一秒她的情緒激動,下一秒卻能把作出一百八十度的調適,把壓力轉化為動力,難道這就是當上藝人的先決條件?但對於她飄忽不定的性格,我開始有點摸不著頭腦。


 


及後,她的情緒平伏了不少,又再次回復昔日活潑開朗的性格。只要她一有空閒時間,便會找我傾談。


「你越來越忙了,想找你也不易。」影藍竟向我作出「投訴」。


「我也要上學、做功課及其他課外活動嘛。」我為自己辯解。


「真的嗎?還是忙著拍拖?」她訕笑著說。


「哪有‧‧‧」我感到兩頰發燙。


「還說沒有!小妹,快從實招來。」她左手纏著我頸、「威脅」著我說,「那人是誰?」


「沒有喇!別亂猜啊!」我連忙甩手否認。


這時候,我的電話剛響起來,八卦的影藍立即把手機搶去。當她看到來電顯示時,頓時把笑容收起。


「那人就是他?」她沒表情地把電話遞給我。


電話屏幕上顯示出的名字,是黃啟朗,一個在不適當出現的電話。一臉尷尬的我,匆匆地把電話掛掉。


「原來是他。」影藍板著臉說。


「你誤會了。」我解釋著說,「你也認識黃啟朗,我跟他只是普通朋友,偶爾在校園內碰面,就此而已。」


「你不用向我解釋。」她說,「你有選擇朋友的自由。」


「黃啟朗其實是一個大好人啊,我跟他還經常談及你呢。」


「我才不要跟他做朋友。」她決絕地說。


「他開罪了你嗎?」我問。


「每當我看到他,便不由自主地想起他的哥哥!」影藍眼神充滿著恨意,「你別忘記,當日黃啟日如何待我‧‧‧」


「縱然是這樣,你恨的該是黃啟日,而不是黃啟朗,他是無辜的。」我糾正她說。


「無辜?無辜的該是我。」她說,「誰叫他倆長得一模一樣?看到他,我便無法控制心中的怒火。」


「但是,他的確跟他哥很不一樣啊。」


「他們是流著同一樣的血,縱使不是『十分』差,也有『八分』相似。」影藍說,「你要當心一點,別給他有機可乘。要是將來他跟黃啟日一樣,欺負你的話,你可別後悔。」


「你不能這樣以偏概全,他倆是獨立個體,黃啟朗是一個有理想、有抱責的大好青年。」


「看來,你對他的印象不錯。還說你倆沒有什麼特殊關係?」她淡淡然說,「天下間的男人多的是,為什麼你偏偏非要找他不可?」


「我已跟你說,我跟黃啟朗只是朋友,並非如你所說的關係。」我說,「我只知道,他是一個好人,我不會因為他哥哥的關係而疏遠他。」


「安澄!我對你很失望!」想不到,影藍竟然說出這話。


「影藍,我對你也是同樣失望!」這是我心中想說的話,可是,我卻忍著沒有說出口,我怕這話一出,我倆之間的友誼便會劃出一條裂縫。


「放心,我會小心交友。」我只好隨便說一句話,把話題輕輕帶過。


自此,我跟影藍之間的談話內容,盡可能也避開有關「黃啟朗」這個話題。


 


 


 


(待續)

2011年8月27日星期六

高清眼鏡

某天,聽到兩位同事在談論新眼鏡的問題:


同事甲因為度數有變(多麼殘酷的現實,度數永遠有增無減!),不能繼續配戴舊眼鏡,只能配一副全新眼鏡。跟舊鏡相比,新鏡卻又因為度數太準確而顯得不自在,霎時間雙眼未能完全適應而引致頭昏眼花,偶爾需要除下新眼鏡休息一會。


同事乙作出附和及分析當中原因。及後,他更把自己的經驗與人分享:他也試過因配戴新眼鏡而感到不適,但新鏡卻給他帶來一個更「高清」的視野──看到鏡中的自己,臉上突然長出很多暗瘡,以及看到母親臉上的皺紋(還笑說為什麼以前從不察覺母親有這麼多皺紋,好像忽然間蒼老了很多似的),反引來母親半帶著笑的斥責:「衰仔,係咪玩嘢呀?」。


 


說罷,不禁引來陣陣笑聲。


 


大家也點頭同意,認為新眼鏡果然發揮它的作用(至少沒有「白配一場」),令本來開始模糊的視野變得清晰,再不用皺眉頭、瞇著雙眼、以一雙「電眼」看東西。


 


及後,再次在另一場合談及有關「大眼仔」(令雙眼看起來更大更炯炯有神的隱形眼鏡)伸延出來的眼鏡問題。我以為「大眼仔」只是在鏡片裡有一個圈圈(像dounut一樣),另一位同事立即作出更正,「大眼仔」是一個「實圈」,會把整個瞳孔覆蓋著,近看非常不自然,一看便知道是否有配戴「大眼仔」。我從沒有「近距離」盯著別人的眼睛(其實遠看已能看到是否有配戴),所以不知道這個「不自然」的程度有多麼的「不自然」;同場另一位,也笑說著自己在定眼看人家時,通常已把老花眼鏡放下,所以同樣沒有親眼看過「大眼仔」的真身。


 


兩次的閒話家常,令我不禁在想:配了一副簇新的鏡片,是否能百分百看清所有事物?所謂的「看不清」,是真的因為視覺減退而影響視覺的清晰度,還是只不過我們沒有用心去觀看,繼而忽略了一些重要事,甚至把它們視若無睹?相反,「看得清」,又是否真的看得一清二楚,雙目澄明如鏡?


 


在生活上,我們需要看得清、看得真,同時,對某些事情,卻又不聞不問,縱然看到它的存在,也會不停地碎碎唸著「看唔到、睇唔到」,把它們置之不理。當真的要被迫面對真相時,方發覺「現實」比想像中的殘酷百倍。


 


「眼清」不及「心清」。要是心裡懵懂糊塗的話,視覺再準確,也只會造成是非不分的局面。相反,要是「心水清」的話,即使閉上雙眼,同樣可以做到「看得一清二楚」。


 


話說回來,聽罷同事的「皺紋論」後,心中不禁作出反省:我有沒有細心留意及照顧身邊的父母?有沒有關懷身邊的朋友?當我們以為一切如常、「十年如一日」的同時,有沒有發覺父母已開始變得蒼老?縱使沒有為他們買「去皺霜」或「染髮劑」令他們回復「青春」,我們有否騰出時間跟他們相處?千萬別給自己有任何視覺上的藉口,快快打開自己的心扉,細看及關懷身邊的家人朋友吧!

2011年8月26日星期五

一個「信」字

很多人覺得我很神秘(你有同感嗎?哈哈!),總覺得我是一個神秘莫測及難以了解的人。然而,事實上,我卻是一個比任何人更簡單的人。要是某人成功取得自己的信任,我便義無反顧地相信對方(是die hard的那種)。但話說回來,要成功啟動這道「信任之門」,卻是說易不易的。


 


信任,是建基於安全感。當人心中有充足的安全感時,自然會對他人產生信任。但當安全感欠奉時,信任及信心便會全然消失,輕則把自己「封鎖」,不欲他人接近;重則,為求重拾信任而不擇手段,從偷窺別人隱私而得知對方更多更多,用來填補空洞的心靈。


 


我是老一輩的人,要是舉例說出一項缺德的事,二話不說便會立即想到「偷看日記」。日記,除了記錄生活鎖事外,也是記下心中最私密的心事的途徑之一。除非得到當事人的同意,否則,偷看他人日記,等同偷窺,姑勿論當中記錄著一些高度機密之事還是只不過是一些無關痛癢的東西,單是這行徑,便已是一種嚴重且要不得的行為。


 


日記,未必人人會寫,說「偷看日記」,更未必能引來共鳴。現代人不寫日記,但一定有手提電話及各式各樣的信件(包括電郵)。手機內的電話資料及訊息,以及每天收到的電郵和書信,都是屬於物主所有。除非得到物主同意,否則,在任何情況下也不得擅作主張查看他人之信件。


 


我不明白,為何當一對男女相愛,便可以名正言順、以「關心」及「了解」為名而對對方作出種種的「查核」?一對男女,即使愛得如何轟烈,再坦蕩蕩,也該有自己的一點隱私及私人空間。凡事查看、質詢,無疑是一種缺乏信任的表現。要是彼此信任對方的話,向對方投以信任的一票的話,壓根兒不用事事追問、甚至偷看,對方自會對「乖乖地」作出坦白。要是當中沒有「蹺蹊」的話,私自查看固然沒有意思;相反,要是對方早已有背叛之心、或是有隱瞞之意,知道真相,也是於事無補,當面對質,只會加速愛情的死亡。


 


不但是情侶(或夫妻),當父母的,也需給予適當的空間給子女,私自翻閱對方的文件,只會破壞彼此間的關係。幸好,這些「翻查」事,從來沒有發生在我身上,只因母親對我有絕對的信任。即使我把「密函」隨便放在桌上,也不會被翻閱。相反,偶爾冒失的母親,卻會錯開自己的信件,而她定必第一時間「備案」。因為那只是一些平常不過的信件,即使給她錯誤地開啟了,其實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最經典的一次,可算是她把稅局寄來的稅單打開,內容給她「一窺全相」後,仍是懵然不知那是不屬於她的信,及至後來才發現那本是我的信。最逗笑的,還是她以為稅局退稅,一臉狐疑的我,以為真是有「好消息」,誰知道,細閱之下,竟是一年一度的「出血日」一一繳稅通知書(早知道一定沒有那麼「著數」之事),真是有一點從天堂頓時打回地獄的感覺啊!


 


幸好,母親跟我也有著同樣的「優點」(唉,這個「優」字,一直打成「傻」字,只能說,我倆都是「傻氣」一族),就是「過目就忘」,這刻看到的資料,下一秒鐘便已經「水過鴨背」,忘記得一乾二淨(難怪我「讀書不成」!)。我更笑說,母親的腦袋是一個RAM,只有極短暫的記憶,不消一會,便會自動更新,把舊有的資料刪除。當然,一些刻骨銘心的事,卻是記著一世啊(包括自己在內)!


 


幸好,我倆同樣是選擇性失憶(同時也是選擇性地好記性)的人,對這等小事,一定不放在心上,否則,可能會引發一場「世紀大戰」了!


 

2011年8月24日星期三

誰更失禮?

每個人,在一生中,總有試過覺得「某某」曾經「失禮」自己而表現得厭惡。這個「某某」,可以是身邊的任何一個人,當中,以「父母」可以算是「高票」當選。


 


請回想、再回想、再三回想,當自己還是羽翼未豐之時(遲則到中學期間,早則在小學階段時已開始),對所有事也是似懂非懂,以為自己十分「懂事」,便開始覺得父母的關懷是嘮叨,照顧是多餘,思想幼稚兼行為單純,卻以為自己「已長大」,想盡辦法脫離父母的「監管」,卻不知道自己只不過是「長高不長腦」。(捫心自問,有沒有試過要求推著父母的背,要他們匆匆離開、不想同學們見到他們?)


 


這情況,是絕對可以理解,因為這是每個青少年在成長期、青春期的必經階段。他們(包括年少的我們)覺得自己已有自理能力,父母的關心,是多餘、老土、追不上潮流,怕他們在朋輩間說出(或做出)一些「老土事」而「失禮」自己,所以寧願他們「有咁遠避咁遠」,「父母」,只會在嘴邊談及,而不會在身邊出現。可憐的父母,從此「見不得光」。


 


然而,這段日子,隨著年歲漸長,思想開始變得成熟,明白到他們對自己的體貼入微、照顧周到,是源自一份愛,是一種不能代替的福氣,更以他們為榮,以他們為傲,父母再次可以「見光」,更視他們如珠如寶。


 


試想想,自出生以來,父母從沒有嫌棄自己的無知與不足,相反,他們付出無比的愛心及時間來養育及教導自己。即使屢犯過錯,傷盡他們的心,他們都是無條件地原諒自己。他們從不認為子女是負擔、不覺得子女「失禮」他們,事事把子女放在首位,為什麼當自己「會行會走」的時候,卻無情地覺得他們失禮自己?是他們言行未符合自己心意?別忘記,自己會跑、會跳、會說話、會辯駁、會思考,全都是父母的功勞!要是覺得他們失禮自己、以他們為恥的話,自己豈不同樣失禮自己?一個連父母也不尊重的人,教別人如何尊重自己?


 


我不敢說,天下間所有父母都是完美。雖然不良父母(甚至枉為父母)仍是難以避免,然而他們只佔極少部分,絕大部分的父母都是無私偉大,事事以子女為先,他們是絕對值得子女尊敬及孝愛。不屑與父母溝通,繼而無情地斥責父母失禮自己,令他們心如刀割,是誰忘恩負義、誰更失禮?

2011年8月23日星期二

難為尊卑定分界

當一段男女關係在開始時已經在一個不平等的天秤上,這段關係要走下去,所受的考驗定比別人為多。


 


從什麼時候開始,一男一女相愛,要把所有的條件一一羅列出來,比較過、計算過,沒有一方比另一方更優越,才可以「有權利」愛下去?


 


一對條件相約、背景差不多的人,從相知,到相識,最後相愛,說易不易。有幾多對戀人,其身分、背景、地位、權力是絕對相同?即使條件相同,繼而相愛,誰又可保證他們能廝守一生、相愛到老?


 


古有「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本是認為擁有類似的成長及生活背景,令雙方在溝通及生活上,更能容易作出適應及配合,可是,這卻並不是尋求真愛的必然因素。相反,身分懸殊,雖然不被看好,但也不能抹煞當中確實包含了真誠的關愛之情。


 


男尊女卑,一直也被人詬病,要不是說男的貪圖女的美色,便是女的貪戀男的財氣,即使男對女作出金錢上的「支助」,甚至「包養」,這份「貪」,已漸漸被人所「接納」。男的以自己的財力作為賣點、女的以美貌自居,「各取所需」,甚至,有人拍掌羨慕能成功「釣金龜」的女主角呢!


 


相反,女尊男卑,便惹來更大的爭議。畢竟,在一個傳統的社會裡,男的被說成倚仗富家女的財力才能「上位」、「升格」,無形中已把「吃軟飯」一詞加冕在男的頭上。除非這人胃部結構奇特、面皮特厚外,否則,再也想不出有什麼男人能忍受這「尊稱」。


 


誰尊誰卑,造就了一對男女的位置。為「尊」者,要風得風;當「卑」者,只能言聽計從,毫無還擊之力。男女相愛,不是著重互相尊重嗎?「尊」得像王者、「卑」得像奴僕,怎樣看也不是「以愛為先」吧?


 


男女感情,要是當中包圍了「高攀」的元素,這便註定是一段不完美的關係。


 


「平民百姓」找尋伴侶難,背負著豐厚家底的「少爺、小姐」,又何嘗不是?每逢有一位「疑似真心人」出現時,不但是當事人,連帶身邊的三姑六婆也會不禁在想:「那人是真心喜歡他/她,還是只貪戀對方的錢財或權勢?」。即使真心真意地愛對方,也難以被先入為主,誤會成一個貪錢騙財的大騙子。然而,話說回來,要是雙方也知道這是一場你情我願的「遊戲」,被騙/貪去的財富,也只不過是這愛情遊戲中的一小代價而已。然而,要是那是真愛呢?這些愛情的試煉,並不是每一個人能抵受得住。流言蜚言,猶如千刀刃一樣,能傷人於無形。幾多人能排除萬難,修成正果?倒不成,最後成為一對充滿仇恨敵意的怨偶?


 


兩個身分懸殊的人,本是活在兩個截然不同的「星球」,卻在偶然的機會下相遇、相愛,是緣分還是孽緣,未到最後一刻,也不知道誰是真命天子。


 


時間能證明一切,要是能把對方騙上一輩子,騙到感情外,還得騙到自己「想」得到的東西,除了說一聲「恭喜」之外,還可以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