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星期二

「春嬌」不會美

「吸煙危害健康」──一個三歲小孩也知道的「道理」,偏偏很多成年人不懂,反而因著各種不同原因而叼著一口煙。吸煙對健康造成什麼傷害,已經在大大小小的書本上、電視上、宣傳短片上提及超過億萬次,但選擇吞雲吐霧的人,仍是大有人在。煙民無時無刻對煙商「進貢」,實行「飯可以不吃,煙不可不吸」。


 


最弔詭的地方是,「香煙」其實一點也不香,即使連煙不離手的人,同樣覺得香煙其實是「臭煙」,實在無法想像如何把一樣臭的東西吸進身體裡。究竟,在什麼情況下會嘗試吸第一口煙?出於好奇?人試我試?有型有格?能與別人築成溝通的橋樑、藉此促進人際關係?


 


吸煙與否,都是個人的選擇,只不過是大家「口味」不同而已。恕我「坦白」,大部分吸煙人士都是固執而大膽的人。無論旁人如何勸導他們,希望他們戒煙,他們總有其道理與理由來支持自己繼續執意吸食。另一方面,有不少醫學證明及臨床實驗也指出,吸煙有百害而無一利(否則,政府、學校也會支持及鼓勵市民吸食吧?),但煙民仍是置若罔聞,把健康置之不理,用自己的身體「博一鋪」(不是嗎?有人吸煙數十年,身體還是「健步如飛」嘛!)


 


近年,女性煙民逐年遞增,不難發現一些圍著垃圾箱「打邊爐」的都是女性(更有年輕化的跡象)。這邊廂,她們忙著買各式各樣的化妝品、護膚品、衣履鞋襪來令自己變得更出眾,務求令自己的皮膚又白又滑,但另一邊廂,卻一派悠然自得地吞雲吐霧。先別說內在的「身體問題」,至少,基本的外貌已經大打折扣。一個再優雅再出眾的女生,只要一煙在手,已經形象「大扣分」,加上牙齒發黃、身上傳來陣陣煙味,即使噴上最名貴、最誘人的香水,也無法掩蓋那些煙味。


 


或許,她們認為,只要躲在一角,不被人發現,便神不知鬼不覺了!但在吸煙時,卻有一個即時的危險性──開啟打火機。數天前,有一位年輕女煙民在打火時,意外把自己燒傷。二十年、三十年後的健康,還可以置之不理,但因打火而引來即時的傷痛,卻不可不理吧?因吸煙而引來無妄之災,值得與否,真是見仁見智了。當「春嬌」還未遇上「志明」前,說不定已經發生一些小意外而令自己身體受傷(甚至要在醫院裡才能相見了)。


 


我雖不怕火,但當拿著一個打火機時,卻帶一點擔心及恐懼。我無法自信及自然地把火打起來,總是擔心在電光火石之間把指頭燒傷。那麼,回歸「古代」,用火柴點火?危險性雖然較火機為低,可是,我也能把火柴「源源不絕」地折斷,而那點火光仍是未能「閃亮」起來。一個連火也打不起的人,怎能天天與火為伴?點火吸煙,還是留給那些膽色過人,不怕危險、意外的人好了。


 

我,只不過是一個膽小鬼,要我冒險吸煙?No way。

4 則留言:

  1. 奸商呃人(無知青少年)食上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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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見到都掉頭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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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吸煙對女性的影響更大,無論穿戴得多好看,但手裏執著一支煙的話,給人的印象就大打折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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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都覺得喺街上越嚟越多「春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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