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1日星期四

插手

工作上,要是既能「分工」,同時也可以「合作」的話,做起事來,更能得心應手。每人貢獻出自己的專長,集眾人之力,效率相對提高。可是,當「分工」在進行中、「合作」卻欠奉時,既不能達到如期效果,反而帶來更多麻煩,便巴不得回復本來面貌,寧可奉行「還原基本步」,一人獨挑大樑,即使忙死、煩死,也是自己的事,與人無尤。


 


可惜,世上總有些不知好歹的人,以為在跟自己「合作」,實際上卻是幫倒忙。或許他們並非有意,但出來的效果卻是跟原意有所出入。以為多一個幫手,驀然發現,只不過是多了一個麻煩製造者,令事情變得更複雜、更麻煩。一心以為可以因分工而省卻不少時間,令自己能騰出更多空間、專心一意做其他更重要的事,萬料不到,卻要花更多時間來應付接二連三的煩人煩事。


 


最為氣結的是,明明自己已把工作完成,有關人士(其實是無關痛癢的人)卻以各種冠冕堂皇的藉口來插手,把本來有規矩秩序的工作搞砸。跟他們說道理,詳解當中的程序,換來卻是一個接一個似是而非的理由,脾氣再好的人,也會被弄得火冒三丈!


 


工作越來越繁重,還要費神在這些沒建設的事上,絕對是一件沒意思、沒意義的事。我寧願把這些時間花在其他事情上,也不願浪費時間跟對方「據理力爭」。有時候,不是自己想封閉自己、不願意跟別人合作,然而,當知道對方對事情一曉不通,他有他自己的一套做事方法(或許,他真的是跟只乖乖地跟隨指引來做事而已),再花唇舌在對方身上,也未能令「頑石」點頭時,便寧願把所有有關的事扛在自己身上,至少,成敗關鍵也在於自己,不會被誤事。


 


Leave Me Alone」是近來的心聲,可是,再咆哮怒叫也於事無補。事事插手,不但未能加快工作的流程,相反,更會影響辦事效率,有違本來分工合作的原意。即使給予「特別優待」,也是在「心不甘、情不願」的情況下完成。然而,既然改不了對方插手的事實(而事實上,這情況仍會繼續上演),當務之急,便是無視對方的「插手」行為,只要跟著自己的「本子」辦事,令對方沒有空間可以再發揮其「插手」本色。

7 則留言:

  1. 最怕就是這些 無關痛癢的人,事無大少總喜歡插手,令人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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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無法啦, 香港可能很多這樣的人, 借人出位. 成者他話有份, 敗了就與佢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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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美國多數各做各的, 他人不會知道長情不能插手或私自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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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總會有呢D人,有時真係要兜口兜面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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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無得以為的. It is then a management problem. The company will go out of business sooner or later. Maybe Harvard MBA do have their use. 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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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好多人都鍾意插手,仲要將d簡單事越搞越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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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成日都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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