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3日星期一

二月三十日(25)



休假了三天的穎淳,雖然意猶未盡,無奈假期完結,只好繼續努力工作。


「是誰送來的果籃?」穎淳看到桌上有一個果籃,好奇地問徐姑娘。


「應該是病人病癒後送來的禮物吧。」徐姑娘瞄了一眼,又繼續低頭處理文件。


「他們真是有心思呢。」穎淳說,「讓我看看卡上寫了些什麼。」


穎淳把果籃翻來覆去,就是找不到任何答謝卡或慰問卡,好奇的她,滿腦子充滿疑問。


沒多久,另一位護士蘇姑娘走到工作枱,放下了文件,跟穎淳打聲招呼。穎淳順勢向她問及有關果籃之事。從蘇姑娘才得知,那是一名長期患病的病童的家屬送過來的果籃,以答謝醫護人員一直以來對他們的孩子無微不至的照顧,只是萬料不到,這答謝的果籃並非為慶祝病童能康復出院而來,相反,是因為最後病童不敵病魔的煎熬而撤手塵圜‧‧‧


 


聽到這個噩耗,穎淳一時之間反應不來,只是呆呆地佇立在旁。


「你還好吧?」蘇姑娘問。


「沒事‧‧‧」穎淳強忍著激動的情緒,「只是沒回來三天‧‧‧他便悄悄地走了。」


「雖然在兒童病房較少出現這些令人傷感的事,但仍會偶然發生‧‧‧當我們這個崗位的,要有心理準備面對這些情況。」


「嗯。」


「倒不如你到嬰兒房走一圈吧‧‧‧當你看到新生嬰兒嘩嘩大哭,充滿生氣,說不定能淡化你現在沉重的心情。」


「好吧。」


 


下班後,還未回復心情的穎淳,獨個兒步行到車站候車回家。為了節省時間,她決定走捷徑。一路上燈光昏暗,路人稀少,她感到有一股不尋常的氣氛在附近出現,卻又說不出所以然來。她總感覺好像有人尾隨其後,但當她回頭一看,卻又看不到什麼反常奇怪之事。她開始擔心起來,只好勉為其難加快步速,希望能盡快走到車站,以保安全。


 


事實上,這次疑似被跟蹤的事件,並非偶然。經過一兩天的細心觀察,穎淳幾乎能肯定是有人存心跟蹤她,因此,她只好跟醫院的管理層反映,醫院得悉此事,立即加強保安,在醫院範圍內加派人手,但在醫院範圍外的地方,只能依賴自身的警覺性。穎淳盡可能也會與其他同事結伴離開,但也難免有獨自一人的時候,她只好額外提高警覺,有時候,她更主動打電話給顯庭「聊天」,利用她跟他通話的時間,企圖把這名不速之客嚇退。


只可惜,這方法並未奏效。她仍舊感到有人刻意躲在一角跟蹤著她,令她十分困擾。穎淳再也忍受不了這種膽戰心驚的日子,她,決定為這事而作出一次「了結」。


 


一星期後的某天晚上,她如常的下班、如常的走同一條路前往車站。可是,這次她選擇不再沉默。正當她確定「某人」在亦步亦趨時,她忽然停下腳步,回頭一看,誓要揍出這名跟蹤者。


「出來!你跟我站出來!」穎淳用盡所有氣力,向著無人的街道咆哮著,「明人不當暗事!有本事的話,便堂堂正正的走出來!別躲在一角做一些見不得光的事!」


穎淳明知道這樣的舉動是十分衝動魯莽,而且帶有極大的危險,可是,她寧願賭一把,這比每天帶著膽顫心驚的心情上、下班為好。


街上仍是一片寂靜。


「別再躲了!我知道你是躲在一角!快跟我站出來!否則,我現在便報警!」穎淳對這名不速之客作出最後通牒。


倏地,一個身影徐徐出現。他,頭帶一頂鴨舌帽,揹著一個背包,頸上繫著一部相機。


「你是誰?」這刻的穎淳,才開始感到驚慌,雙手冒汗,她知道自己騎虎難下,只好硬著頭皮撐下去。


「冷靜!冷靜!我並沒有惡意的。」他說,「我是一名記者。」


他從衣袋中拿出一張名片遞給穎淳,可是怒不可遏的她並沒有接過他的名片。


「沒有惡意?你知否這樣的舉動會為我帶來極大的困擾?」穎淳破口大罵,把這星期的鬱悶全都發洩出來。


「慢著!你說什麼?你說你是‧‧‧記者?」穎淳再問,「你怎樣當記者的?你有沒有職業操守?你的老師、你的老闆沒有教導你如何當一名稱職的記者嗎?」


「慢著、慢著,你能否給我一分鐘時間解釋?」他說。


「沒什麼好解釋!」穎淳仍是怒火未平,「你們這些『狗仔隊』,要跟蹤明星,該到電視城、片場、酒店等等,而不是到醫院來!你根本是找錯目標,你跟蹤我究竟有什麼目的?」


「童小姐,你可否平心靜氣地聽我解釋?」記者不厭其煩地說一遍。


「你說什麼?你怎會知道我姓童?你還知道什麼?」一股莫名的恐懼從她的心裡湧出來。


「你是童穎淳小姐,畢業後便在這家醫院實習及工作,迄今已有一年時間,對嗎?」他問。


「夠了!別再說!」對於一個陌生人對自己瞭如指掌,穎淳不寒而慄,「一句到尾,你目的為何?」


「聽說你是一個純如羔羊的白衣天使,卻原來是一名『小辣椒』呢!」他說。


「要是你再廢話多說的話,我現在便報警說你騷擾我!」穎淳舉起電話,準備撥號報警。


「童小姐‧‧‧不不不‧‧‧童姑娘,請給我一分鐘!我是『希望日報』的記者,我承認自己的採訪手法或許是過火了,為此,我向你作出衷心的道歉。」他輕輕鞠躬,向她道歉。


「我不是名人,也不是明星,幹嗎要跟蹤我?」


「我們的報館收到一些熱心人士的資料,說這所醫院出現了一名非一般的護士,那人就是你,所以我便奉命前來搜集資料。」


「既然要『採訪』我,為何不選擇堂堂正正的跟我說?」穎淳越聽越糊塗,「難道你收到投訴‧‧‧前來是搜集資料‧‧‧然後大肆報導?」


「你誤會了!是表揚而不是投訴啊!」他回答說。


「既是如此,你可以光明正大的跟醫院裡的公關部聯絡,不用如此鬼鬼祟祟。」穎淳仍是覺得不甚滿意。


「我們已經跟公關部聯絡,可是卻被他們拒絕了。我們的老闆正在積極地游說院方,現在等待他們的回覆。我得承認,是次行為是輕率莽撞,是因為自己急進的性格,我急於搜集資料,妄顧你的感受,對不起。」他再次為自己的行徑作出道歉。


「我雖明白你的處境,但卻並不表示我認同你的處事手法。」穎淳終於平息了心中的怒火。


「童小姐,你會接受我們的訪問嗎?」他問。


「我只不過是一名普通小市民,沒什麼特別可言‧‧‧除非你覺得我有別於常人吧!」穎淳自嘲著說。


「我不是這個意思啊!」他說,「我們其實是希望表揚一些好人好事,為社會帶來一些如朝陽的希望,把正能量帶給大眾。」


「畢竟我是醫院的員工,這些事,我不能擅自作主,還是留給公關部處理比較恰當。」穎淳婉拒他的好意。


「我真的希望日後能有機會跟你坐下來好好的詳談一番。」他說。


「我還是那一句,等待院方的安排吧。」她堅定地說。


驀地,顯庭卻出現在他們的眼前。


穎淳看到顯庭,先是一臉錯愕,跟著便如看到「救星」般走到他身邊。


「顯庭!別說那麼多,我們先走!」她在他耳邊輕聲說。


然後,她又跟那名記者說,「我的朋友已到,我要走了。再見。還有,記著,別再煩著我。」


跟著她便捉著顯庭的手,匆匆離開。


 


直到他們成功坐上了巴士後,顯庭看到穎淳如釋重負的樣子,才敢問她剛才發生什麼事。穎淳只好把事情的始末向他略說一遍。


「為什麼發生這樣嚴重的事也不跟我說一遍?」顯庭語帶責備地說。


「我不想麻煩你啊!加上,我已向醫院通報,他們都知道有這滋擾的事。」穎淳說。


「但是他仍是有機會跟你單對單的碰上啊!」顯庭說,「幸好這次他是記者而不是心懷不軌的匪徒,否則,你能想像後果會如何不堪嗎?」


「我既沒姿色也沒有財氣,匪徒才不會笨得把我當作是目標呢!」穎淳自我安慰說。


「捫心自問,你真的這樣認為嗎?」顯庭反問她。


穎淳只是低著頭,欲語無言。


「世上什麼人也有,外國更有一些人變態得在毫無理由或先兆下,任意殺人啊!」顯庭恫嚇她說。


「別說得這樣可怕吧!」穎淳被嚇得臉無血色,「現在我還不是安然無恙嗎?」


「是僥倖!」顯庭大聲地說。


「好了,好了,我下次會小心一點了。」穎淳說,「有你出手相救,我怎會有危險?」


「你把我看成是救急扶危的超人?還是蜘蛛俠?」顯庭終於展露出難得的笑容。


「對了,為什麼你又會在這裡出現?」穎淳問。


「數天前,因工作關係前來醫院,但我看到保安好像比以往嚴密,覺得有點不太對勁。我記得你今天當夜班,想著想著,還是不太放心,便決定前來看看‧‧‧」顯庭解釋說。


「要你特意前來,教我怎樣過意得去?」穎淳不安地說。


「拜託你,請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以後別再貪圖一時方便而抄小路,晚上寂靜,危險處處。要是你繼續妄顧安全的話,我會像小學生家長般,每天來接你下班的啊!」顯庭說。


「不不不!不要啊!我可不想勞煩你呢!你每天的工作量比我更繁重,還要千里迢迢迢來到這裡,你的父母可不會饒恕我!」


「知道便好了!」顯庭得意地笑,「我可會不定期的作出突擊檢查啊!」


「我已長大了,更不是你檔案裡的當事人啊,別把我看成三歲小孩吧。」


「但你跟他們都是一樣,教我擔心不已。」


「好了,別囉嗦,更別擔心,我答應你會凡事小心好了。」


「這才像樣。」


 


(待續)

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

真假難分


人越大,越發覺能以非黑即白來區分的事物幾乎已不存在。當中包含不少灰色地帶,要是「灰」得一個程度,就連自己也會被矇騙。


 


男女雌雄:


誰說男生一定要短髮穿褲子、女生定必要長髮穿裙子?


男生一定要豪邁爽快、女生便要溫柔婉若?


 


現今廿一世紀,性別的區分越來越模糊,男人可以很細心溫文,女人可以不拘小節。女人穿褲子是家常便飯,男人穿中性衣服、甚至以legging當潮流服飾?


男生娘娘腔,女生打扮中性(甚至喜穿男性裝束),單憑外表,有時真的難分雌雄。


 


昨天經過某時裝店,聽到幾把低沉而雄壯的聲音在背後出現,一直不以為然。當一轉身,竟看不到任何男士在身後,相反,只看到數名女子圍在一起討論。當下‧‧‧嗯,謎團解開,一切也明白了。


 


所謂「耳聽三分假,眼看未為真」,明明看得見、聽得到,事實上卻可以跟想像中的有所出入,因此,不能盡信單一方面而忽略了另一角度。


 


似狗非狗,像貓更像狗:


別誤會,這並不是一個猜謎遊戲。男女可能雌雄難辨,動物界也可以有似是而非的動物。


 


狗是忠心的動物,牠還是一種外向活潑的動物。當主人的,除了照顧牠的日常起居飲食外,還要付出時間跟牠到戶外散散步、遛遛狗,好讓牠能伸展筋骨。相反,貓咪多是「三步不出閨門」,性格高傲自我,要是牠喜歡的話,才會到主人身邊撒撒嬌,然後又逕自走開,繼續享受「獨處」的時刻。


 


然而,凡事總有例外。在家的附近,有兩頭不一樣的貓咪,牠們每天看守著店舖,不怕陌生人。而最令人嘖嘖稱奇的是,店舖主人每天也會帶貓咪「遛貓」,就是像遛狗一樣,在牠們的脖子上掛上繩子,然後貓咪會乖乖地走著牠的貓步,跟主人散步遠去!


 


甚或,在自己家中,也有一種「表裡不一」的小動物:烏龜!牠們習慣了自由出入(應該說是「自出自入」才對!),牠們走路才不是慢吞吞,龜兔賽跑的故事不會發生在牠們身上,只因牠們跑(是跑不是走)的速度奇快,令人笑破肚皮!有食物在附近,便會二話不說的跟著目標走,像極一隻小狗!近日,更發現牠有另類技能!牠們竟然能單靠自己的能力而把趟門推開!(當中需要一點點的「協助」,例如,留下一條小縫隙給牠們)


 


當人類有男女混合型的性格出現,在動物界也有一些「表裡不一」的小動物。就是有這些另類的小動物,令人更加眼界大開,也證明一點,凡事別只看外表,別把一個既定的框框局限了自己,說不定,會有意外收穫呢!

2012年8月30日星期四

難保一世


世上有什麼東西是一生一世而沒有期限?這問題並沒有標準答案,每人心中自有不同的答案。


 


新買回來的產品(當中尤以電子或電器用品為主),配以一系列的售後服務,加上基本一年的保養服務(某些更有延後的三年保養),令用家買得安心,用得放心。縱然有保養在前,不用擔心維修的問題,大部份用家還是會小心使用而不會刻意「粗暴」對待,只因大部份人也明白,當產品有故障而需要交予維修中心修理時(即使那是分毫不用的免費保養),難為自己之餘,還因無法使用產品而帶來諸多不便。


 


零件,會隨著時間及使用率而折舊,正如凡事(包括人)有開始便有終結,只是這個終結點因著不同的原因而有快有慢。自問是一個挺愛護用品的人,一般而言,即使產品用了多時,物品也不會太快變舊變壞。我不是因吝嗇而不願買新款式新型號的產品,只是純粹認為,「該用則用、該買便買」的原則是不容打破。為買而買,或是嫌棄舊款、甚至是隨波逐流而「跟風」購買,一來浪費金錢,二來,這樣不是為地球製造更多的垃圾及廢物嗎?


 


我不會天真得以為一樣物件能用上一生,只是覺得,只要能把它的「壽命」盡量延長,還算是為社會為地球出一分小力吧?


 


當科技越來越進步,理論上,要把電子產物的壽命延長,該是易如反掌之事,然而,有沒有發現,近年推陳出新的電子產物的壽命不升反跌?用上一兩年時間便自動失靈,甚至報廢?這當然並不是科技的局限,更不是設計者的不濟,相反,是廠家知道人越來越「貪新忘舊」,即使能真正做到用上一世的技術,哪會有人真的會乖乖用上一生?再者,在商言商,這豈不是「自斷米路」,從此沒有人購買新產品?用家願意只求新款而不介意它壽命的長短,賣家當然也不用投放巨額來研發延長產品壽命的方法。


 


只可惜,這樣一來,便苦了我這等對產品呵護有加的人。明明產品還是光潔如新,卻只是敵不過時間的虛耗,即使不介意付上保養費,卻「有心無力」。要是在某年某月某日需要「入廠」維修,也「藥石無靈」,只因零件已不再出產,欲求無援。要是真的壞掉,與其需要花上時間找零件配件,甚或根本沒有人願意幫忙維修的話,無奈地只能買一件簇新的替代品。如此一來,減少電子廢物的想法,是否天方夜譚?還是一個不切實際的天真想法?


2012年8月29日星期三

三寸不爛之舌


一般而言,在購物模式中,男生跟女生的分別是:男生傾向「乾淨俐落」、說一不二,依據標價來付款;女生卻天生擁有節儉的美德(「天生購物狂」除外),為了節省一分一毫,充分把握每次「機會」,企圖以不同方法講價,「慳得一蚊得一蚊」,務必要把價廉物美的物品買回家。或許大家不喜歡講價,但卻不希望成為一個以高價買入的冤大頭。除了講價,還有另一方法,便是格價。貨比三家,買錯買貴的機會便大大減少。然而,不論是講價還是格價,同樣需要花上不少時間。時間是寶貴的,除非有充裕的時間,或是把講價格價當作是個人興趣,否則,很多時候,大家也寧願明碼實價,甚或以高於市價來購買(最佳例子便是便利店,它價格比一般店舖為高,但因為它通宵營業,為客人帶來方便,縱然價錢略高,也被廣泛接受)。


 


既然能以略高的價錢「買回」時間(或省卻格價的時間),相信很多人明知價錢較貴卻也樂於付款。


 


講價還價,在某些情況下,是一種樂趣。要是時間充裕,你回我十元,我還你五元,還是挺有趣的。當然,講價,還是要講求環境及地點:鐵價不二的店舖,硬著頭皮跟對方討價還價,只會自討沒趣;在某些國家,物品標價其高,貪圖那些不知就裡的遊客「乖乖付款」,要是明知有溢價而不跟對方講價的話,對方只會覺得自己是一個易騙易呃易哄的冤大頭。


自問是一個臉皮薄的人,討價還價並不是自己的強項。要硬著頭皮問對方打折扣,成功率一向不高。要是幸運地能節省一元半角,已經沾沾自喜。要是對方說價錢不能減,我也不會死纏爛打,要麼便乖乖付款,否則便放下物件轉身離開。只是想不到,世上真的有人「兇狠」得敢以「半價」來還價而面不改容啊!


總數十元,卻要求減價至五元;當價格低至五元,卻「回價」兩元,目的在測試賣家的底線。要是賣家明知道對方存心「試探」而不是有心光顧的話,根本不會再花時間在他身上,甚至禮貌地請他離開。相反,要是有心光顧,只要合情合理,情況許可的話,打折扣、便宜一元半塊又何樂而不為?


 


一個有趣的情況:賣家是男性,多是心軟的一群,被人絮絮不休地「疲勞轟炸」後,買家得到折扣優惠的機會大增,相反,要從「女當家」手上得到小折扣卻不是一件容易事。的確,女士們多是鐵價不二之輩,對價錢比較敏感,不容易給予折扣(除非你跟她特別投契)。


 


說得俗一點,有些人,丑盡六任,「講到牙血都出埋」,為了只是節省一元半塊,令人哭笑不得。但有些人,他們可以為了講價而出盡九牛二虎之力。但一轉身,卻可以花上比節省得來的金錢(以倍數計)來贈予給賣家(舉例說,甲幾經「辛苦」,才以比市價便宜廿元買來某物品,但轉身卻以五、六十元買一些食物飲料給賣家作「鼓勵」及回報),不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嗎?這更加證明,買家不是單純為了節省金錢而講價(否則,他也不會再花大筆金錢吧?),而是樂於享受在購物過程中,以低廉的價錢買到心頭好的滿足感。


或許,就是這個講價的過程,跟對方鬥智、鬥力、鬥口才,贏了一杖,那份滿足感無可代替吧?

2012年8月27日星期一

二月三十日(24)


凱凡從新出發,嘗試努力忘記新傷舊痛,雖然她知道距離康復還有一段漫長的路要走,幸而當中得到不少家人朋友的支持及鼓勵,當中尤以穎淳居功至偉,看到凱凡逐漸遠離抑鬱的陰霾,穎淳臉上也不禁綻放著一個滿意的笑容。


 


「近來有好事發生麼?說出來聽聽啊!」顯庭看到她眉開眼笑的樣子,不禁向她問道。


「凱凡終於覺悟前非,開始願意面對自己的問題,現在更乖乖地接受治療,相信不用多久,她便能真真正正的脫胎換骨,從新造人!」穎淳興奮地說。


「你看,你活像一個小孩!」顯庭笑著說,「朋友有事,你便經常愁眉苦臉,為了幫助朋友,盡心盡力,義不容辭;當朋友的困難得以解決後,你便比他們更高興。」


「助人為快樂之本嘛!」穎淳答說,「要是你有困難,我也會盡能力幫助你的啊!」


「你現在是否在咀咒我?」他不禁失笑。


「噢!我不是這個意思啊‧‧‧」她為了自己的一時失言而懊惱。


「你這個人,直到現在還分不清人家何時在說笑、何時認真?」顯庭敲了她的頭顱一下。


「好痛呢!」穎淳摸著額角大叫。


「你啊你!看來你比我更有潛質當社工呢!要是人家不認識你的話,倒不成他們會錯認你為社工啊!」


「那麼我要好好考慮一下,是否能當兼職社工,甚至‧‧‧轉行呢!」穎淳一臉認真說。


「才不要!」顯庭一口拒絕,「如此一樣,病人便少了一個既盡責又充滿愛心的白衣天使,而最嚴重的,是你會成為我的勁敵,跟我『搶飯碗』啊!」


「現在才知道你是這樣小器呢!」穎淳笑著說,「我才不會笨得放棄自己的理想!」


「但你的確是一個會為朋友赴湯蹈火的人,實在難得。」顯庭由衷的欣賞她,「可是,你也要為自己打算打算,只懂為人著想而忽略自己,也不是一件好事啊。」


「我有啊!」穎淳說,「我很努力工作,就是為了給家人一個舒適的生活環境。」


「除此以外呢?」他問。


「還有其他嗎?」她反問,「這是我首要的目標啊!我現在擁有的一切也得來不易,所以我更加珍惜。」


顯庭吞吞吐吐,像有話在心裡而不敢說。


「你今天好像怪怪的?」她再問,「有心事嗎?」


「你的觀察力還有待啄磨。」顯庭像洩了氣的氣球一樣,「你還是乖乖的當你的白衣天使吧。」


「怎樣了?究竟發生什麼事?不是我開罪了你吧?」穎淳從沒見過如此怪裡怪氣的顯庭。


「我沒什麼啊!」顯庭表現得若無其事,「要開懷的方法很簡單,請我吃甜品吧!」


「樂意而極。」穎淳毫不猶豫地說。


這天,一向不嗜甜的顯庭,竟然吃了三大球冰淇淋。


******


某天,穎淳買了一些糕點甜品到參茸店探望均伯伯及顯庭。


「你這傻孩子,每次前來,都是大包小包的,不用那麼客氣啊。」均伯伯說,「只要你偶爾來看看我們這班老頭子,已經十分窩心了。」


「因為我乖嘛!」穎淳大發嬌嗔,「我也買了一份給顯庭呢!他在哪裡?」


「少爺不喜歡吃甜點的。」均伯伯說。


「是嗎?但早前我才跟他一起吃過甜品呢!而且他還吃得很開懷啊!」穎淳滿腦子疑問。


「或許他剛改變了飲食習慣?」均伯伯自圓其說,「不過,話說回來,少爺近來有點怪怪的。不知道是否跟老闆吵架了?」


「有這樣的事嗎?他從沒向我提及呢。」穎淳有點憂心。


「你別看少爺的脾性好像沒憂愁似的,他喜歡當人家的開心果,但卻會把心事藏在心中。」看著顯庭長大的均伯伯說,「有機會的話,你嘗試開解他吧。」


「嗯。」


 


穎淳帶著忐忑的心情離開,卻在離店舖不遠處看到顯庭漫無目的地蹓躂。


「顯庭!」穎淳走上前喊著他的名,可是他並不為意她的出現,直到她再次喊他的名字,他才如夢初醒。


「為什麼你越叫越走?心不在焉似的?在想什麼緊要事想得如此入神?小心路上安全啊!」穎淳連珠炮般提醒他說。


「沒什麼特別‧‧‧只是在想著手頭上的一些個案吧。」顯庭沒精打采地回答說,但他迷茫的眼神卻已出賣了他。


「當真?」這還是穎淳頭一趟對顯庭的舉動作出懷疑。


「我像有心事嗎?」顯庭反問。


「單憑這句話,我更能肯定你心中有疑難。」穎淳言詞肯定。


「我作為註冊社工,卻能醫不自醫。」他無奈地說。


「你只是社工,而不是超人,更不是神。是你告訴我,人當然會有高低起跌,只要努力一步一步慢慢克服它,把難題逐一解決也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啊!」穎淳反過來安慰他說。


「雖然我沒有你的專業,但是,要是你不介意的話,我是樂於聆聽的。」她說,「是跟家庭有關?還是工作?朋友?」


「苦惱事好像接二連三的向著我衝過來‧‧‧」顯庭再次唉聲嘆氣,「工作上出現瓶頸,諸事不順,我再努力,表現也好像遠不及其他同事;家庭上‧‧‧我跟老爸為了一些事而弄得不快;朋友嘛‧‧‧還是甭提了。」


「以我認識的廖顯庭,是一個愈強愈強、絕不退縮的人,為何現在卻信心盡失?」穎淳堅定地說,「你是我及其他人的榜樣啊!」


「我很累‧‧‧」


穎淳開始擔心起來,皆因她真的從未遇過這樣沒自信的顯庭。


「去吃甜品吧。」顯庭突然說。


「你真的喜歡吃甜品?」穎淳再問。


「為什麼連你也對我事事猜疑?」顯庭顯得有點不耐煩。


「我只是不明白,為什麼你會願意作一些違反自己愛惡的事而面不改容?」穎淳不再轉彎抹角。


「你說什麼?」他不明所以。


「你根本不喜歡嗜甜,為何要強迫自己吃它?」穎淳問,「我剛才跟均伯伯見面,在閒聊間我才知道,你根本不喜愛甜點。」


「均伯伯真是好管閒事。」顯庭面露不悅,「口味這回事,可以隨心情、隨時間而改變的。人生匆匆幾十年,要天天吃著相同的食物,不是很厭惡嗎?」


「但是‧‧‧」穎淳仍是不太接受他的解釋。


「好了,你想知道真正原因?」顯庭已開始失去耐性,「是因為你!你愛吃甜,你吃甜品的樣子趣怪極了!你看著甜品時,雙眼發光,我便很好奇,甜品真的有那麼好吃嗎?因此,我便嘗試吃一點‧‧‧」


「這理由很牽強啊!」穎淳皺起眉頭。


「拜託,明明是我心情不佳,你來是『安慰』我,為何最後好像是在質問我似的?」顯庭問。


「這是激將法啊!」穎淳一臉認真的樣子,「加上,這樣可以轉移你的視線呢!」


「我真的被你氣死了。」顯庭哭笑不得,「你看、你看,我真的連情緒低落的資格也沒有啊!」


「請你吃甜品以作補償?」穎淳再次「刺激」他。


「我現在『火燒心』,不吃甜品,我要吃別的。」顯庭狡黠地笑了一下,「麻辣火鍋!」


「看來你是有虐待狂的傾向!吃辣是我的死穴啊!」


「我是日心情不佳,你便遷就我一次吧!」他說,「只要能冒一身汗,我的煩惱便盡消。」


「你可別欺騙我啊。」


「試試便知真偽。」


穎淳只好免為其難地「捨命陪君子」,陪伴顯庭去品嚐第一次「辣而忘返」的麻辣火鍋。


 


 


 


 


(待續)

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

車仔檔



小時候,物質生活沒有現在般富庶(雖然現在仍是十分草根),能擁有一件心頭好,即使不值一文,卻已能令人樂上大半天。名店,不是我等草根人士涉足的地方,相反,街上的小攤檔,特別是「車仔檔」,五花八門的小物品,令人目不暇給,從中展開一場尋寶遊戲。


 


對小女孩而言,「寶物」不是玩具便是「扮靚靚」的小飾物。一頭短髮,從來不需為髮飾而傷腦筋,頭飾自然成了一件多餘的物件。自從擁有「頭髮長短自主權」後(這已是很多年後的事了),方有機會為自己添置頭飾,成了課餘後的一大娛樂。不一定要買下來才高興,相反,只要能碰上它,看看摸摸,已足夠了。


 


隨著社會的改變,流動車檔買少見少,不是被店舖所取締,便是因為條例的關係(阻街、無牌),逐漸被社會淘汰,慢慢在街頭消失,留下的,只是一幕幕的回憶。


 


街頭賣髮飾,已成了童年回憶。現在偶然也會在街上看到流動小販車,當中賣的物品,仍是五花八門,但卻是大同小異,他們都是在販賣什麼呢?原來都是千篇一律的智能手機的配件。


 


小時候曾笑言,要是自己有打耳孔的話,那將會是一個噩夢,因為會為買新穎耳環而大破慳囊!時至今日,同樣的話,一樣能應用在智能手機身上!假使自己現在手執一部智能手機,看到琳瑯滿目的配件,千萬款手機殼、防塵塞、手機套、耳機線等等,要忍手不買,是一項自制能力的大考驗呢!為手機變身,猶如換衣服一樣,是自娛還是浪費,便見仁見智了。


 


不禁在想,智能手機的出現,不但令手機公司發大財,同時令周邊出現不少商機。要是能看準時機,說不定,第一桶金就在眼前。只可惜,當某一類型的產品過於主導市場,所看到的,都是單一化的物品,於其他消費者而言,變相選擇少了,真是無奈。


 


不論是在大街還是小巷、是大商店還是「格仔舖」,來來去去,還是以售賣相關配件為主(因為不愁生意啊),令其他商戶(或產品)的生存空間大大減少。以往的創意、創新的思維,全都只用在單一的手機身上,太不平衡,太不健康了!


 


我懷念昔日令人花多眼亂的車仔檔啊!雖然現在的車仔檔都有令人「嘩」聲不斷的效果,但它的種類還不是手機殼、手機殼及手機殼?還有別的選擇嗎?

2012年8月23日星期四

Like唔Like



喜歡,要出自真心,才可稱得上為喜歡。喜歡,全憑個人感覺,可以無需任何理由;不喜歡,卻可以有千千萬萬個理由來支持自己的論據或意向。要是在威逼利誘下才說上喜歡,當中已包含了雜質,還可稱得上是真心喜歡嗎?


 


多得面書,令「Like」的文化得以「發揚光大」。在這個速食文化的年代,什麼事也講求效率,「唔駛急,最緊要快」成了很多人的潛台詞。與其要花上時間及唇舌來讚賞一個人、一件事、一句話,「讚好」(Like)的出現,正好符合大家的要求,只要按下按鈕,在瞬間表態,「快、靚、正」。


 


要是人人也本著良心來讚「好」,越多人讚好,代表它越受歡迎,更可以在無聲無色間反映現實。然而,事實上,要一個讚好,原來也不是想像中的困難。君不見,上至連鎖店舖的品牌、下至規模較小的小店,只要放出一些小餌,例如抽獎、折扣、現金券等等,不論是既定還是潛在的消費者,也急不及待來一個讚好。一個舉手之勞, 用家能換取不少優惠、節省不少金錢,賣家能以一個相對便宜的費用以收宣傳之效,一面砌牆兩面光,各取所需,的確是雙贏!


 


讚好換優惠,本是一個不錯的點子,可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當人人也以此方法作為另類宣傳時,「like」的多寡,已經漸漸變質。「like」得多,某程度上未能反映事實之全部,它可以是以各種優惠來搏取「人心」,務必要把產品或品牌的受歡迎程度推高。要是單純看有多少「讚好」而相信它是一間有信譽、有質素的產品,未免太兒戲了。


 


或許,你會說「認真便輸了」,凡事不用太認真,只因「like」已經在不知不覺間成了一種平常不過的生活態度。可是,當你看到一些從沒使用那產品(或服務)的人,卻為了某些優惠而盲目讚好,縱有上千上萬的「好」,又是否能反映現實?當它貨不對版時,你又會否希望能把已發放出去的讚好收回?還是只能嘆一句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