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每個人,或多或少,在生活上也會有些奇怪的習慣而難以解釋,我會把它稱為怪癖。這些怪癖,未必有什麼象徵意義,更可能只是不自覺地從生活小節中把它演變成小習慣,只要沒有對別人作出騷擾、沒有對別人構成傷害,小怪癖,也未必是一件壞事。
綜合而言,我的怪癖的確夠怪,別人不喜歡做的事,甚至是一些「厭惡性」工作,我卻可以興奮得蹦蹦跳、巴不得「爭著」做。然而,這些「厭惡性」工作,誰又會傻得跟我「競爭」呢?
我的怪癖有多怪?
別人最討厭那些臭臭的事,偏偏我最喜歡:
生蝦都是帶有一點腥味,但我卻偏偏一點也不抗拒,還喜歡「獨攬」剝蝦殼的「工程」;
蒜頭味道辛辣,以蒜泥炒菜,味道惹味,可是不是人人喜歡自製蒜泥。在街上買已製好的蒜泥,方便快捷,何需親自製作?但要是時間許可的話,我卻是絕對樂意自製蒜泥!
最新發現,我愛上剝栗子的硬殼!要把每一顆栗子的硬殼剝開,既要用力,同時也冒著受傷的危險,但看著一顆顆完美的栗子在眼前,縱然之前用力過度而令雙手變紅也是值得的,吃起來,更覺甜美!
根據以上種種,我應該可是在閒時到市場兼職(甚至義工?)!不過我卻絕對不是「摘芽菜婆婆」的繼任人,因為我沒有試過「摘芽菜」,哈哈!
除了有關「食物」的小怪癖外,原來還有些奇怪小行為,回想起來也不禁發笑。
近日,我當了一頭小貓(不是小野貓!),常常把玩小毛球。看到毛線被重重打結,不知如何才能把它變回一條正常的毛線。無從入手到一個地步,巴不得立即「大剪一揮」,來一個徹底的「了斷」,不用浪費時間、心思及眼神。但是,我偏偏不甘心就這樣放棄,把好端端的一條線一分為二!只好不停地把玩,最終,成功把打結的地方解開,解結成功!
就以上種種,得出一個結論,證明自己傾向於這些「厭厭悶悶」、不甚討好的工作,但卻又樂此不疲!怪癖是怪,但對於某些人而言(例如,媽媽),這些怪癖,卻可以助她解決日常的問題或煩惱,因為會有「專人」為她完成這些「厭倦性工作」而面不改容!
咁幾好,好多人會比晒呢D「粗重野」你做:P
回覆刪除迷迷這幾種怪廦我地有喎*_^
回覆刪除咁你係織緊冷衫定係頸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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