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7日星期四

怒怨恕

「怒」、「怨」、「恕」,究竟這三個字,當中存在著什麼關係?有什麼共通之處?


 


先別想得太複雜,答案其實很簡單:三個字同樣以「心」為部首的字!


 


不過,除此之外,它還有兩個意思。


 


憤怒、埋怨、寬恕,是人類都最常見的情緒、感覺與態度。以「心」出發,卻偏偏沒有溫暖、愛意的意思,相反,卻是充滿負面的情緒(「恕」除外)。每天遇上不同的人與事,不論是喜與悲、愛與恨、樂與苦,無可避免地交替出現。當別人跟自己持相反意見或事情不順從人願時,我們很自然地會埋怨,怨著別人不依從自己的方式來辦事。埋怨,傾向向內的情緒發洩,一旦怨氣越積越深,到達一個忍無可忍的地步時,埋怨便轉化到另一個層次──憤怒。


 


要是說,埋怨多是往心裡「埋」的話,相對上,憤怒便形於外了。當人家作了一些令自己不高興之事,往往不吐不快,把心中的怒氣發洩出來,怒氣全在面上出現。假若要以顏色來區分兩者的話,我會說,埋怨是灰色的(因為暗藏在心中);憤怒是紅色的(因為發怒時,大多數會變得面紅耳赤)。


 


忍過、嬲過、罵過後,發覺這些都是「傷身」行為,為了別人的錯而懲罰自己,當別人滿不在乎、還在嘻哈大笑的時候,自己卻像一隻青蛙般鼓著腮,細胞白白「枉死」,不是很笨嗎?倒不如退後一步,心胸廣闊一點,寬恕他人,等於放過自己?要是能想得通,令這顆寬容別人的心在心內慢慢滋長,自己才能放下仇怨,笑著過日子。


 


為什麼忽然想起「怒、怨、恕」這三個字?無他,全因為第二個原因:只因在打字時,經常把這三個字打錯!要強調一點,我是沒有讀寫障礙的,用紙筆把這三個字寫下來是絕對沒有問題,可是,雙手放在鍵盤上時,偶然會把這三個字互相對調,真想痛打自己雙手「十大板」!當知道自己有此小毛病後,每次打字也會格外留神,確保不會把這三個字再次倒轉。經過一輪糾正後,「打錯字」的機會已經逐漸減少出現了。


 


回想起來,在電腦前、在鍵盤上,我是十分介意自己把這三個字對調/打錯,時刻提醒著自己別再犯上同一毛病。然而,要是可以選擇的話,我卻希望這「善忘」「應用」在生活上:把怒氣、怨恨統統拋諸腦後,「盡情」忘記什麼是怒、什麼是怨,只需要把寬恕別人的心留在身邊便可以了。

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

還可以怪誰

機會,除了需要別人給予之外,最重要的,還是自己主動爭取。機會不會從天而降,上天不會無原無故把你想要的東西統統放在眼前,即使真的如此,自己也得使點勁把它捉緊,把潛能發揮出來。要成功必先好好裝備自己,以雙手把機會接住,否則,縱使大好機會就在眼前,也只能白白地讓它從指縫中流走。


 


某碩士畢業生,畢業多時也找不到工作,最後更要申領失業綜援,引起社會廣泛討論。是社會的失衡造成他的失敗?是社會及僱主沒有「給」他一個機會?還是他也要為自己的種種行徑負上責任?


 


古往今來,工作從來也不是易找的,否則,便不會叫做「求」職了。要進入職場工作,經驗多寡成了求職的最大籌碼,學歷反而變成次要。然而,對一個初出茅廬的畢業生,毫無經驗可言,又如何能踏出職場生涯的第一步?經驗,是由時間累積而成,凡事總有第一次,每個人總有「零經驗」的一刻,一切從零開始。第一步永遠是最難開始,要是只會故步自封,這一步,永遠也踏不出去。


 


縱然你是在學校裡的尖子門生,考試成績有多超卓,要是沒有良好的品格與工作態度,成績表再突出也是徒然。讀書成績好、在考試裡考獲佳績的,並不代表能靈活處理突發的事務;相反,成績平庸的,說不定在職場上「實戰」時有超卓的表現、令人眼前一亮。


 


找工作,天時地利人和,缺一不可。有誰沒有試過發出多封求職信,但卻一直鮮有消息、所有求職信像石沈大海一樣?有誰每次面試都能「百發百中」、人人爭著下聘書?


 


為什麼找不到工作?請捫心自問,是否自己條件未能符合對方入職要求?也許,從一開始,求職的方向已經錯了,即使勉強找到工作,工作壽命也不會長久。要是連本身的方向與目標也不明確,要一個對自己毫不認識的僱主如何放心聘請自己?做員工的,要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當僱主的,要知人善任,找一個對公司有價值、有貢獻的人。資源錯配,不但員工未能一盡所能、沒半點歸屬感,且對公司沒有半點益處,試問,誰會笨得請一個對公司沒貢獻的員工?


 


比方說,明知自己體力不夠好,卻又不勤於鍛鍊體格,怎能當上以體力勞動的工作?明知自己沒有口才,卻偏要找一份以推銷為主的工作,不是苦了老闆、害了自己嗎?一旦「大方向」出錯,任憑你寄千封萬封求職信,相信成功率幾乎等於零。


 


知識可以從書本上學習,但人際關係、待人接物,卻非書本上能學得到。沒有一顆謙卑的心,事事顯得自我中心,即使成績再好,也不會令自己在工作上更上一層樓。校內成績及證書,只是表示你擁有學習的能力,卻不保證能一世成功。


 


要是面試失敗,只懂不停地怨天尤人,卻不先作出自我反省與檢討,實在「誠意」有限。怪別人沒給予自己機會、不懂欣賞自己,何不先捫心自問,自己有什麼長處值得被別人欣賞?面試時間有限,要在有限的時間內清楚一個人的背景與潛能,根本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要是未能把握時間,在短暫的面試裡把自己的優點表現出來,如何能說服僱主說「我就是你想要的人才」、「不聘請我是公司的損失」?


 


沒什麼自信的我,當年畢業後,也曾擔心及迷茫過,究竟能否順利找到工作?成績不及他人優秀,性格不及他人主動,要突圍而出,看似是不可能的事。自問面試技巧不好,對答也未必流利,幸好,即使自己表現再差,最後也能獲得一份工作,令我喜出望外,自信心得以慢慢建立起來。


 


求職,混合了機會、運氣跟誠意,像我這樣平凡的人,也能僥倖找到一個「容身之所」,相信絕大部份人也會比我更優勝。只要有誠意、謙遜,要找一份工作(是否滿意卻是另話),並不是一件難事。

2011年2月15日星期二

一日為師


老師與學生(或家長)之間的關係,在不知不覺間起了變化。昔日的師生關係,老師高高在上,學生尊師重道;父母說的道理可以不聽從(或當作耳邊風),但老師說的一字一句,便一定是對的。老師只要一聲令下,比父母說上十句更奏效。然而,這已是「上世紀」的事了。隨著時間的「進步」,現在兩者角色有所改變,學生/家長變成客戶(client)、老師變成服務提供者(service provider)。但凡有什麼不妥,投訴變成一件家常便飯的事。經過深入的調查、交涉及溝通後,學生/家長仍是要聽 從 老師的那一套,可是,當中已浪費了不少時間。從來,老師這角色也不易當,當現代的老師更是難上加難。


 


不論是昔日還是現在;從幼稚園到大學;只要是站過台上、當過「我的老師」的老師,他/她永遠有著超然崇高的地位,絕不會因時間的流逝而沖淡這份關係。俗語說,「亦師亦友」,這是我所期望的終極關係,然而,我知道自己是永遠無法跟老師達到這關係。


 


離開學校後,跟老師的接觸自會減少,加上,在校內,我從不是什麼優秀或傑出的學生,對老師而言,我是一個近乎透明的學生,老師一旦離開課室,我的名字跟樣貌便會跟著一併變得模糊、甚至消失。


 


相信在我的生命裡,沒有什麼老師會記得曾經教過我,除了一位老師以外。


 


她是我小學二年級的班主任。


 


我只是一個平凡、不太作聲的一個學生,沒有什麼「豐功偉績」令老師留下印象,隨著一年一年的升級,老師應該把我忘記得一乾二淨。然而,由於老師的住處跟我非常接近(幸好不是鄰居,否則,我會時時刻刻處於高度驚嚇的狀況),偶然在街上也會碰到她,看到她,自然地肅然起敬,向她點頭敬禮。這不只局限於當年,直到數十年後的今天,只要在街上或教堂裡遇上她,我也會同樣尊敬地叫她一聲(幾乎是那種上課時叫「Good morning/Good Afternoon Miss/Mrs. XXX」般),想起來也覺惹笑,即使畢業多年,這「習慣」也無法改變。


 


更有趣的是,我曾經為她的女兒補習!這更是一個挑戰自己極限的事!深入老師的家,跟她的女兒補習,壓力更是非一般的大啊!回想起,真的不知道為何當年會有這膽識答應她、接受這「任務」呢!


 


當年黃毛小丫頭的我,今天已經長大成人。我只看到自己從小女孩長大成人, 卻忘記 老師也會隨著時間而變老,現在重遇她,她變老了,頭髮變白了,同時卻變得和藹可親(當年覺得她很嚴肅)。每當她跟自己閒話家常時,我仍會為了她記得自己這名「透明學生」而暗自高興,同時,不忘抱著敬畏之心,恭敬有禮地回答,頓時變回一個乖乖的小學生,低著頭,有時候更不敢跟她有眼神接觸呢!


 


不論是過去、現在或將來,她是我的老師,一生也是我的老師。無論我是當年的七歲的女孩,還是長大到十七歲的青少年、甚至七十歲的老婆婆,在我心中,她的地位永遠崇高而不改變。


 


不知道其他曾教導過自己的老師,現況可好?


2011年2月13日星期日

女兒之家(三十四)

連仲勤跟心綾之間的相處越見穩定愜意,他們漸漸開始建立起非一般的默契,還未待對方開腔,便幾乎已能猜出對方下一步準備說什麼、做什麼,有時,他們更為此而感到驚訝,更以彼此間的合拍當作笑話來說笑。


 


「你猜我現在心中想什麼?」連仲勤嬉皮笑臉地說。


「誰有興趣猜你在想什麼?」心綾刻意跟他唱反調。


「來吧,來猜猜吧。」連仲勤繼續鬧著玩。


「你要說的,自然會說,我才沒好氣跟你玩啞謎。」心綾咯咯大聲地笑,「我現在偏不猜不說,且看你能把這想法憋在心裡憋多久。」


「你很討厭呢!一點兒情趣也沒有。」連仲勤不服氣地說,「還虧我經常想點子逗你歡笑。」


「只因你太無聊,才找我來消磨時間而已。」心綾明知連仲勤是一個能說笑的人,所以才肆無忌憚地調侃他,可是這次,他卻出乎意料之外,面露不悅之色。


「你不是介意我的笑話吧?」心綾知道自己口不擇言,闖了口舌之禍,立即向他道歉,「對不起啊,我‧‧‧我只是說說笑而已!你胸襟廣闊,大人有大量,別生氣好嗎?」


「在你心目中,我是一個只懂嬉皮笑臉、無聊透頂的人嗎?」連仲勤板著臉說。


「究竟你今天發生什麼事?平日你不是很會開玩笑嗎?幹嗎這天認真得這樣可怕?」心綾從沒看過連仲勤有這樣的反應,被嚇了一跳。


「只因我本來今天有很重要的事要跟你說,而你卻偏偏把這氣氛搞垮。」連仲勤別過臉來,心綾只好不停地向他道歉。


想不到,這竟然是連仲勤為了作弄心綾而想出來的小詭計,他看到心綾急得如熱窩上螞蟻的樣子,煞是可憐又可愛,禁不住偷笑起來。心綾瞥見剛在發怒的連仲勤竟然在暗暗偷笑,方知道自己被愚弄,氣得雙眼通紅。


「原來你在作弄我!」心綾被氣得幾乎哭了出來,「你覺得這樣子很好玩嗎?」


「我只是想測試一下你對我的脾性了解有多深而已。想不到你這樣容易上當啊!跟你一起多時,我何曾向你發脾氣呢?」


「你‧‧‧」心綾被氣得說不出話來。


「別生氣嘛,你等我一會,我很快便回來。」說罷,他便轉身走開。


「你‧‧‧你連哄也不哄我便逕自走開,連仲勤,你有種。」心綾在心中暗自咒罵他。


數分鐘後,連仲勤徐徐回來,手上還拿著一杯熱騰騰的latte。看到氣憤未平的心綾,他又再次露出燦爛的笑容。心綾看著他那張嬉皮笑臉的嘴臉,猶如火上加油。


「別生氣嘛,我也只是跟你說說笑,我只想為你增添多一分幽默感而已。」想不到,這次換了連仲勤連聲道歉,「來喝一口latte下火吧。」


「我不喝。我巴不得把你吞進肚裡去!」心綾仍是噘著嘴說。


「原來你生氣的樣子挺可愛呢!這可是我第一次看你鼓著腮的樣子,很像一隻青蛙。」連仲勤想著辦法逗她。


「你真變態啊!不是逗我高興,而是把我惹怒。」心綾被氣得哭笑不得,卻又要強忍著笑意。


「你先喝一口吧‧‧‧我特意買來向你賠罪的。」連仲勤仍是不停叫心綾喝一口咖啡。


「誰會只買一杯latte來向人賠不是?」心綾做了一個鬼臉,「我沒心情喝,要不你自己喝掉,要不,你把它倒掉好了。」


「我是誠意十足的啊!你把它喝完便知道我的誠意有多深。」


「你今天老是古靈精怪,我才不會笨得再中計呢!」心綾不禁狐疑起來,更企圖把杯子丟到垃圾桶裡去,幸得連仲勤及時作出制止。


「我沒騙你啊!我來試一口給你看。」連仲勤為表誠意,只好骨碌骨碌地大口大口喝著杯裡的latte。


「你把整杯全喝掉,那麼我喝什麼?」看到連仲勤急著喝咖啡的樣子,心綾終於忍俊不禁,連忙把杯子從他手上搶回來。


當她喝到一半時,她開始面有難色,把咖啡交回他手上。


「你的咖啡在那裡買的?難喝死了。」心綾苦著口說,「還有‧‧‧杯裡好像有異物啊‧‧‧我們快點到那咖啡店向老闆投訴,這樣的咖啡會喝壞人啊!」


「你多試一口吧。」連仲勤死心不息地叫她把咖啡喝完。


「為什麼你總是要我把它喝完?是不是你從中作了些古怪?」心綾看到連仲勤不發一言,知道事有蹺蹊,企圖把剩餘的咖啡倒出來,卻被他阻止。


「小心一點啊‧‧‧」連仲勤衝口而出。


心綾小心翼翼把咖啡倒出,倏地在杯底發現了一顆戒指,驚訝得說不出話來。


「噢!為什麼會有一枚戒指?一定是店內的人在沖咖啡時不小心丟到杯裡去!他們真粗心大意!我們趕快把它送回店裡去!」


「慢著‧‧‧」連仲勤再次制止她。


「你是律師,你該不會拾遺不報吧?」心綾問。


「才不是啊!問題是‧‧‧那是我的戒指‧‧‧」連仲勤搔著頭說。


「什麼?」


「那‧‧‧那是我送給你的戒指啊。」連仲勤的聲線越見微弱。


「送給我?為什麼會在杯裡?」心綾被他搞糊塗,越聽越不明白,「慢著,你再說一遍?」


「我打算向你求婚‧‧‧那是求婚戒指啊。」一向口齒伶俐的連仲勤,竟是結結巴巴地說著,「我打算給你一個驚喜嘛。」


「這果然是一個『驚喜』!」心綾內心感到一陣悸動,「哪有傻瓜求婚會把名貴的戒指泡在咖啡裡?萬一我喝進肚裡去怎辦?或是我把杯子丟掉了,那又怎麼辦?」


「我只想給你一個與眾不同的求婚過程,令你一生難忘嘛。」連仲勤笑著說,「萬一你把它吞進肚裡去,你便註定一世屬於我,逃跑不掉了!」


「你錯了,我會立即跑到醫院,即使要做手術,也要把它拿出來。」心綾叉著腰說。


「你真的很不願意當我的太太嗎?」連仲勤皺著眉說。


「戒指是用來戴而不是用來吃的。」心綾沒好氣地說,「我不想自己消化不良啊!」


「那麼,既然現在戒指就在你眼前,你願意嫁給我嗎?」連仲勤一臉誠懇地說。


「我才不要戴一枚有咖啡味的戒指‧‧‧」心綾強忍著笑說,「再者,你的橋段也太爛吧?把東西放進飲品裡去,你的衛生常識去了那裡?」


連仲勤把手伸進衣袋口裡,拿出一個絨盒,內裡有另一枚戒指。


「嫁給我,好嗎?」連仲勤誠懇地問。


「你瘋了嗎?究竟你買了多少枚戒指?」被連仲勤連番戲弄,她的聲音開始顫抖起來。


「只要你答應嫁給我,再多的戒指我也願意買下!」連仲勤正經八百地說,「杯裡的只是『道具』,我才不會笨得把戒指『犧牲』。我手上的一枚才是『真命天子』,你願意把它戴上,當我的連太嗎?」


由於事出突然,心綾一時間反應不來,只是呆愣愣的看著他。


「我答應你,這生這世,我會好好的待你,一切也依你。」


「你總是找方法戲弄我,我才不會上當啊。」心綾不禁相信連仲勤竟然會向她求婚,頓時不知如何反應才好。


「我是認真的‧‧‧」連仲勤說,「我會令你每天也生活在笑聲與快樂之中。」


「逗我笑,是一件很累人的事。」心綾忽然憂慮起來。


「我還以為自己已成功令你變得快樂,不是嗎?」


「但你要當一世的笑匠,也絕不後悔?」心綾衝口而出,「要是我笑得累了,怎麼辦?」


「我千萬個願意!」連仲勤急著回答,令心綾甜在心頭,「當你笑得累了,便擱在我的肩膀上休息,之後再繼續捧腹大笑!」


「傻瓜!」


「你即是答應吧?」連仲勤繼續追問,但心綾只是一笑,連仲勤得知求婚成功後,高興得大叫大跳。


「我要立即向家人宣告這好消息!我們一起回家吧!」他興奮得摟著心綾,然後一起回家。


 


 


 


(待續)

2011年2月12日星期六

明搶錢的「心」

一直也認為,喜歡一個人,講「心」便不要講「金」,心思、心意,是金錢買不到的。然而,商人為了製造多點商機,以金錢打造形形色色的「心思」,以美輪美奐的包裝來吸引人。一年一度的「搶錢日」──情人節即將來臨,每對情侶,為了這天,不惜花上不少時間與心思,為的只是為博紅顏一笑,營造一份甜入心的感覺。


 


眼看著大大小小的商店,把平日平常不過的東西重新包裝,換上紅紅紫紫的「新裝」,加上「心、心、心、心、心」的外形,務求令人感到無限的浪漫甜蜜感覺,價錢便可以賣貴數倍。


 


這個日子,從來也跟我無關,然而,卻無可避免地經過大大小小的商店,「感受」當中的「氣氛」。看到「鋪天蓋地」的「心型世界」,各色各樣以心型作造型的商品:巧克力、花、小禮物,只要你想得到的,全都可以化身成心型禮物,務求令人一旦看上,便會迷上,然後乖乖地把它帶回家。


 


願意為伴侶製造驚喜、送上小禮物,是值得一讚,然而,刻意地在這一天才對身邊的伴侶好,是否真的出於真心?還是有點隨波逐流?


 


或許我有點古怪,總覺得,在情人節推出各種甜心行為或食物,情人是開心,但商人更高興!要對人好,在一年三百六十五日裡任何一天(正確來說,應該說是每一天)也可以對人好,不用刻意在某天買或製作一些有「心」的事才叫做甜蜜。能在平常日子裡,表現出關懷,而非令為了「應節」而做,這才能令人感到更窩心感動。


 


坦白說,在這天買的吃的玩的,價錢全都是比平日昂貴,但質素卻跟平日無異,值得嗎?或許你會說,為博紅顏一笑,再貴也是值得啊!但恕我「市儈」,我寧願把金錢花在平日上,必定能吃得更好、玩得更盡興呢!何必把金錢白白花在不必要地方,讓商人賺取「額外」而可觀的利潤?


 


很不浪漫吧?的確,我是一個「講心不講金」,論感覺不論日子的一個大怪人!哈哈!

2011年2月11日星期五

最願意花錢的人

中國人「無飯不歡」,外國人以麵包為主食,嬰孩以奶粉為主要食糧。只要你一天生存在世上、呼吸著一口空氣的話,你便要吃東西來維持生命。不喜歡吃米飯,可以選擇吃麵條,不然便吃麵包、甚或是其他雜糧,因循個人喜好,只要能給予身體熱量,吃什麼也不是問題(唯獨嬰孩沒法選擇,只能吃奶來幫助成長)。


 


「搵食」難,賺錢「搵食」更難。在百物騰貴的社會裡,什麼也跟通脹扯上關係,要吃得飽,便要比往日付出更多的金錢,吃著跟以前一樣的食物。加價不絕於耳,甚至乎,你會發覺面對同樣的食物,質量及質素徐徐下降,簡直是雙重「損失」。然而,為了果腹飽肚,再貴的食物,也得買回來吃,難道因為價格上漲,我們便絕食嗎?在無從選擇下,唯有訓練自己成為精明的消費者,在可行的情況下,當一個格價專家,「慳得一蚊得一蚊」。


 


主要食糧加價,我們無從選擇,然而,對於一些非主食的「奢侈品」──零食、甚至於零食也說不上的物品,如香煙,便成了可有可無的東西,即使少吃一點,也不會有什麼損失,對身體也不會造成任何傷害。畢竟,沒有零食、沒有香煙的日子,並不會把人餓死(反而令人健康一點呢!),最多,只是失去了一點兒的(另類)人生樂趣吧!


 


相信沒有人會反對,香煙是一件對身體有百害而無一利的物品,對自己身體、身邊的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對周遭的環境造成破壞。我是一名非吸煙者,我是無法明白香煙有多「香」、有多吸引,我只知道,要是它是一件有益的物品,政府便不用規定未滿十八歲人士不能購買;要是它「有助」成長的話,為何家長不乾脆把香煙當作零食般來「獎勵」小孩子?要是香煙真的「老少咸宜」的話,為何要把大部份地方規劃為非吸煙區?(別誤會,我不是鼓吹吸煙有多好啊)


 


難道是非吸煙者妄顧吸煙人士的權利?刻意跟他們作對,令他們連丁點兒吸煙的自由也剝奪嗎?


 


我們視米飯為主要食糧(不吃飯,我會死啊!),而某些吸煙人士卻把香煙當作另類食糧(不吸煙會死嗎?)。增加煙草稅,令他們的「米飯」成本增加,因而「怨聲載道」,說是對他們不公平。然而,捫心自問,他們又何曾為非煙民著想過?他們「慷慨」地把香煙「與民共享」,令我們「免費」享受不少「二手煙」!但他們有否詢問過我們是否樂於吸取這些免費煙?


 


「唔食唔知價」,原來一包香煙真的很貴!不過,再貴的香煙,仍有不少人願意以金錢換取,果然是魅力沒法擋!撇開有損健康及其他因吸煙而衍生的種種問題,假設它是一件「有益健康」的物品,單是「價錢」已令我卻步!數十元一包的香煙,要是天天一包,每月的花費真不少啊!不過,縱然香煙的價錢再貴,它仍有它的市場。畢竟,「飯可以不吃,煙卻不可不吸」,是不少煙民的「宗旨」,為了香煙,節衣縮食也在所不惜。換了是我,我寧願以同樣(或更多)的價錢來買一些能令自己飽肚的食物(我承認自己饞嘴)。


 


因此,無論如何,我也及不上這些煙民豪爽大方,天天享受著這些奢侈品而面不改容。不論是富有還是貧窮的吸煙者,只要能一煙在手,享受吞雲吐霧的感覺,便可以連正常飯餐也省掉。相信世上最願意花費的消費者,非他們莫屬了!

2011年2月10日星期四

最笨的才留到最後

面對最好的、最喜歡的東西,你會立即使用?還是留待最後才慢慢享受?


 


這不禁令我聯想起孩童時聽過的一個有關蜜蜂(還是螞蟻?)與蝴蝶的伊索寓言的故事,故事裡,小蜜蜂積穀防饑,小蝴蝶卻喜歡享樂,蝴蝶譏諷蜜蜂是一名傻瓜,只懂工作不會玩樂。蜜蜂沒有被她影響,仍是默默地為將來臨的冬天而作好準備。當冬天真的來到時,蜜蜂能安在家中,享受一個溫暖飽飫的寒冬,相反,蝴蝶卻因為只顧享樂而沒有勤勞工作,最後冷死收場。


 


勤有功,戲無益,唯有先作好準備,即使眼前有多困苦,將來終有苦盡甘來的一天,那時候,便可以「坐享其成」,好好地享受成果了。一直也持守著這個信念,面對再苦再難過的事,也會乖乖地咬緊牙關熬過去。然而,有時也會覺得自己過份地堅守著這原則,把享樂「推遲」,未能及時行樂,是另類的「自虐」。


 


相信很多人(特別是女孩子),很喜歡逛街購物,雙眼只需集中在眼前五光十色的物品,便已經樂上大半天。要是能找到心頭好,把它買回家,巴不得立即把它打開、使用它,更能樂在其中(希望沒有鼓吹大家成為「購物狂」吧)。可是,我偏偏是一個願買不願用的人。不是自己吝嗇,而是習慣了用舊的東西,忽然眼前出現一件簇新的「代替品」,頓時變得不知所措。


 


買衫、買鞋、買什麼也好,在試穿試著的時候,都是一個令人感到愉快的過程,付款時更是痛快(或「肉痛」?),直到回家的一刻,內心仍是興奮無比。然而,要是當這份熱情冷卻後,要把它再次穿上身時,便會顯得有點怯懦。想深一層,有什麼好害怕呢?只要能豁出去,踏出第一步後,自信便立即「重投」自己的懷抱了。


 


你有否試過,買了一件衣服後,遲遲沒有(或捨不得)把它穿上,衣服仍是孤單地留守在衣櫃裡?直到某天,再次經過同一所服裝店,一件似曾相識的衣服再次出現在眼前,才想起自己也曾擁有它!唯一不同的是,現在能以更低的價錢,便可以買回同一件衣服!最令人咬牙切齒的是,家中的那一件衣服,仍是原封不動、完整無缺的在家中!當「新衣裳」碰上「新衣裳」,唯一不同的,只是身價降低了!這時,不「呻笨」才怪!要是當天買下衣服後,立即把它穿上,在這段時候,當一個漂漂亮亮、醒神自信的人,即使買貴了,也是值得嘛!要是抱著捨不得用的心態,只買不用,那麼,根本不用花上額外金錢來擁有它。


 


原來,不是把所有東西留在最後便代表最好,在適當的時候,及時行樂,早點享受,才是真正的對自己好。為將來作好準備是必須,但要令現在的自己變得快樂,同樣重要。現在的我,不會笨得把所有東西留待「明天」或「日後」才享用,畢竟,早點享受,快樂也多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