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知道要做某事情時,一定要第一時間把它完成,才會覺得安心。要是把它放在一旁而不理會它,心中總會覺得忐忑不安,非常掛心。同時間,雙手跟腦袋一定不能閒置起來,「沒事找事做」是最令人懊惱的。
算起來,我也是一個「犯賤」的人,沒有一刻鐘是可以停下來的,彷彿停下來便要了我的命似的。沒人喜歡忙得透不過氣來,包括我在內。我討厭十萬樣事也是「急件」,要在短時間內完成,相反,自己製造的「忙碌」卻另作別論。別人喜歡「一件事還一件事」,做畢一件事才開始做第二件事,而我卻剛剛相反,只要能力範圍內做得到的,便會以自己的排序而安排事情的先後次序,然後在情況許可下同步進行,只因先開始解決的事件A可能要花上大半天才能完成,而隨後而來的事件B可能只需要花十多分鐘便可以完成,雖然是「插隊」完成,卻可以盡快了結心事,不用他人等待。
效率看似很高,可是卻害怕會因此而帶來壞後果。別人可能從此以此作「標準」,倘若下次未能在同樣時間內完成的話,便會引起各方不滿,繼而質問及投訴為何這次未能「準時」完成。
可是,要是不趕快把工作完成,卻又怕上司以為自己沒有盡力做好本份,繼而影響自己在上司心目中的形象,覺得自己辦事不力。可是,當上司知道自己可以把問題一一解決時,又會再另加一些難度更高的工作給自己,令自己忙上加忙。
明白做事太快太急會令自己變得神經緊張,人也容易變累,可是卻無法減慢速度。曾經嘗試過放慢步伐,把事情慢慢地做好,可是,潛意識總會令自己由慢變回快,最後證實「測試失敗」!
快又不行,慢又不行,該如何做好呢?
內心雖然曾經出現了一刻的掙扎,然而,很快便作出了決定,那便是選擇繼續忙碌,接受新挑戰,只因真正的忙碌是忙得有價值,而單純只為了令自己變得游閒一點而刻意把事情拖慢來做卻不是我的性格。
看來,我是沒那種命,數手指數腳趾便過一天的人。聽起來,我是挺愚蠢的呢!總要把自己變得忙忙碌碌,才叫做「正常」。雖然喜歡在工作期間忙碌,可是我卻不是一個工作狂,不會因可以加班而沾沾自喜,相反,我也只是一個普通不過的上班族,不求什麼,只求每天能準時下班、準時出糧,就這麼簡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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